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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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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丝·蔡对于自己在唐人街的工作,有时觉得很快乐,有时则觉得失望。那些年长者聘请她来的用意,原先是希望她教中国小孩讲国语,同时讲解《四书五经》。那些聘请她的人认为,只要她的中国古文修养好,就足够应付的。但是艾丝发现她的工作之困难,不是一般大学毕业生能常常碰得到的。艾丝来的时候,以为她只要教授一点儿古文就好了。而事实上华侨们的孩子,其中文程度之差,使得她只好从头一个字一个字地教起。她连最基本的古文教材

《唐诗三百首》都无法教给他们。来上课的男孩子年龄不等,而且他们在上中文课之前,已经在美国学校待了一天,所以上起课来都是无精打采、疲倦或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后来,艾丝索性打消了采取更深的教材之想法,只是教授简单的单字、会话,课前根本不需要做任何准备。

她在二楼有个光线很好的房间。在唐人街,她没有任何亲戚或朋友。在她四周的人都说广东话。她花了四个月的时间,来观察纽约的环境,以及学习广东话和英文。她和在此留学的年轻人一样,在最初几个月想家想得厉害。晚上回到房间后觉得孤独无依,经常哭着想念在中国的母亲和姐姐,哭累了就睡着了。

很幸运的,中日战争的发生,改变了她的生活,使她的生活充实起来。战争使得那些有相同爱国心的人物聚在一起。艾丝也就忘了一切不如意的事。

她第一次碰到汤姆时,并没有想到结婚的事情。她还年轻,而且她正在存钱准备进大学读书。但是她实在太闲了。汤姆长得不错,看起来就像一个健康的年轻男子,他和别人显得有些隔阂,这是因为他的智慧较高的关系,可是他除了有一份智能外,艾丝还从他的眼中看出他的羞怯与爱沉思的个性。她还记得他自我介绍时,说“我是洗衣工”的样子。

那些意外事件,一下使得汤姆和她的距离拉近了不少。当他问她:“你受伤没有?”时,她从汤姆眼中看出他的关切。汤姆帮她贴上胶布时,伊娃的笑声和其它妇女的微笑,使她觉得那群妇女之间似乎有些默契。彷佛除了她自己以外的妇女,都希望他们两个能在一起。

在国庆来临前的一个星期中,她可以非常清楚地观察汤姆的一切。她看到汤姆和他的一家人,而且也注意到他和家人在一起时,并不会羞怯,也不会默默寡言。佛罗拉那天在游行行列中问她想不想学英文,有没有特殊的用意呢?还有冯太太问她愿不愿教汤姆中文,让汤姆教她英文,也有特殊的用意吗?这些妇女是不是在她背后计划着拉拢她和汤姆?她又想到杨太太说她可以做她的干女儿,她在开玩笑吗?在纽约的生活好像越来越有趣了。

汤姆可以在下午来,可是她下午都有课。她能叫他在她上课的时候来吗?不行,还是让他在晚上她没课的时候来?这更不行,这样会显得太亲密了。她还一点儿都不了解他呢。“不!”她对自己说,她不要掉入爱的陷阱中。汤姆最好是星期六来。星期六有什么不好?

“为什么选星期六,蔡小姐?”汤姆问。

“星期天你一定不想工作吧!”艾丝回答。

“蔡小姐,你星期六教我国语,我星期天教你英文。我星期天也可以带你出去走走,你对纽约和美国还不十分了解,而我在这里住了四年了。我可以教你英文,直到你的耳朵受不了。我们可以一整天说、说、说,说个不停,这不是很好玩吗?”(we will jabber,jabber,jabber all day。)

“好呀!这个主意不错。”艾丝立刻回答。星期天有人带她出去走走,她就不用一个人关在房里想家了。“你刚刚说jabber︱jabber︱jabber是什么意思?”

“你看,我已经开始教你了。jabber,jabber,jabber,我要让你学一些比较戏剧性的字,可是你的说法错了,jabber要说得短而快。不要这样说jabber——jabber——jabber,好像你手上端了一个装满水的碗,怕把水泼出来一样。”

艾丝笑了。

“我可不可以叫你艾丝?”

“为什么不行?你们全家人都叫我艾丝。”

“是呀!我们在家里说到你的时候都说艾丝,而我来看你的时候叫你蔡小姐,我觉得这样好奇怪。”

“你们家人在家里也谈到我吗?”

“经常说到你,尤其是伊娃。”

“为什么呢?”

“你是知道的。”

汤姆坦率地望着她,艾丝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

这个星期天艾丝醒来,不由地觉得很快乐。这是她第一次和男孩子一起出去玩。她昨天教汤姆中国古文时,发觉汤姆是真地想学一点儿中文。他对自己的无知觉得很羞耻,当她教他中国历史时,他全神贯注地听着。

十点钟时,汤姆来接她。

“我们到哪儿去?”

“我们从曼哈顿大桥上走过去。”

“我们能去吗?”

“当然可以去。”

现在已经十月底了,天气有点儿凉。汤姆穿着一件无领的蓝色运动衫。

“你为什么不穿slacks(家居长裤)?这样走路比较方便。”

“slacks是什么?”

“就是女人日常穿去散步的长裤,你有吗?”

“有,我有几条!那是我在海上航行的时候穿的。”

“对!那就是slacks。”

她跑下楼去,过了一会儿,穿着海军蓝的长裤,和一件粉红色的运动衫。

“这样可以吗?”

汤姆几乎认不出来是她了,呆呆地看着她。她学了美国模特儿转了一个圈儿,但最后的姿势又是中国式的,双手平行地弯在胸前,修长的手指头轻轻地卷曲着。

“好了!我们走吧!”

“你有没有帽子?”艾丝问。

“我从来没有戴过帽子。”

汤姆不大习惯看到艾丝穿着西式的服装,但是她时髦的样子和东方的口音及姿势都使他着迷。

他们漫步走过曼哈顿大桥,阳光照射在他们脸上。桥的右侧,海军区的舰队停泊在水面上,一片黑烟笼罩了大半个港口。汤姆和艾丝并肩走着。他的口袋中还带着惠特曼的

《草叶集》。

“漫步走上坦途,内心无比地轻快欢愉,

在我面前,是一个健康、自由的世界,

棕色的漫长小道带着我,走向我心向往之处。”

“afoot and light,hearted i take to the open road,

healthy,free,the world before me,

the long brown path before me leading wherever i choose。”

“汤姆,你在念什么?你是个蛀书虫吗?”

“我在背诵一首我喜爱的诗。”

“那是什么诗?”

“华特·惠特曼的《坦途之歌》,我带着他的诗集。我知道桥那边有个地方可以坐下来。”

他们在桥中间停下来,看看四处的风景。河谷似乎也在享受着闲散的星期天,河面上只有几艘拖船,慵懒地向上游航行而去。远远地望过去,可以看到河中央的嘉雯纳小岛,更远的地方,可以看到在烟雾迷漫中的自由女神雕像。

“那是什么?”艾丝指着满载乘客的船。

“那是游艇,它载着乘客游览环绕在这条河中的岛。”

“什么岛?”

“曼哈顿。曼哈顿区是一个岛。我们看看哪个星期天,我们坐着船从河面上看看这个岛。你喜欢水吗?”

“并不特别喜欢,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

“纽约是一个港口。我们应该看看它海港的风貌,看看跨海大桥和来往的船只。我们现在就在大西洋上面,前面是康妮岛和海滩。我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并没有看出它的美。”

“汤姆,你将来想做些什么?”

“我不知道,我还没办法下决定。妈妈决定要送我到大学读书,可是不是那些像哈佛、普林斯顿有名气的学校。我会找个离家里比较近的公立大学,住在家里就不会花太多钱。”

“你喜欢学点什么?”

“我喜欢科学,也许我应该学工程,你看看那些桥,不是很伟大的工程吗?”

他们走回另一岸,在街上闲踱着,直到他们看到一张有阴影的石凳子,才坐了下来,每人手上拿着一支路边买来的热狗。汤姆说,他要开始教她英文了。艾丝在上海时已经学过英文,而且在大一那一年看过

《双城记》这本小说。她主要的问题是发音并不正确。汤姆把《草叶集》翻开到《坦途之歌》:

“你是城市中挂满旗帜的街道,你是勒住骏马的缰绳,你是渡船,你是港口的邮轮、舢板。

你是世界的边缘,你是远航的船只,

你是自己的舵,你是窗外的景致,你是世界最高之点!”

“you flagg’d walks of the cities!you strong curbs at the edges!

you ferries!you planks and posts of wharves!you timberlined sides!

you distant ships!

you rows of houses!you window pierc’d facades!you roofs!”

“我想我们可以从这一面开始。”汤姆说。

“这些字都很美,”艾丝说,“你们就把这些叫做诗吗?”

“不,并不是光指这一面。你必须整体地看它。”

他们翻到另外一面。艾丝的毛病是读起来彷佛是在背诵似的,每个字都以一种生硬单调的声音拖得长长的,而且她强弱高低不分。她连说一个“hand”都要花一秒的时间。

“你在做什么呀?中国刺绣吗?”

艾丝懂得汤姆的意思,不好意思地微笑着。

“你知道吗?”汤姆说,“在中国,人们教的英文完全不正确,他们教一个个的单字,而不是教一整个句子。学生也试着去认字,而不是认识句子。我知道有一个好法子。”

“什么方法?”

“你一天只要学三个句子,但是你一定要练习到完全正确为止。照美国人说话的方式来念它们。你不要管个别的字,或文法结构,你就可以进步得很快。”

“我会试试看!”

汤姆挑了两句要她跟着他念:

“亚兰!不管你是谁,来与我同行,

与我同行,你会发觉你永远都不厌烦。”

“allons!whoever you are come trave!with me,

traveling with me you find what never tires。”

“跟着我念。”汤姆说。

“come travel with me,travelingwith me you find what never tires。”艾丝又用背诵的速度跟着他念。

“你知道这些句子是什么意思吗?”

艾丝看着汤姆。“我懂它们的意思。”她脸上带着一种了解的微笑,“汤姆,你闲下来的时候做些什么?你喜欢什么消遣?”

“我?你是说我下课以后的时间?我把衣服送到顾客家。如果我还有时间的话,我就到易斯特河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船只。有的时候去看电影,我什么都做,我满城乱逛,我的腿力很好。”

“你一定是个快乐的人,你在这里有家人一起。”

“是的,我很快乐。你在这边有没有亲戚?”

“没有!”

“你没有课的时候一定很寂寞。”

“是的。”

“你为什么不来我家玩玩,跟我们一起度过晚上的时间?”

“我以后会去的。你的家人同意我们星期天一起出来吗?”

“他们当然同意,我们家里常有趣事发生。从我遇到你以来,我常常在想晚上你自己一个人在做什么呢?晚上躺下来睡觉了也在想你。”

艾丝很快地看了他一眼,“是吗?”

“是这样的……艾丝。”

“什么?”

“两星期以前我真怕你,现在我还有点怕你呢。”

她笑了。“你为什么怕我呢?”

“我也说不上来,你有很多事情对我来说都是新奇、有趣的。你懂得很多,而我对古老的中国、文言文,以及中国文学一点儿都不懂,你真地愿意教我吗?”

她被他诚挚的神情感动了,她看了他好一会儿才说:“我知道的也不多。我会把我所知道的都教给你。”

他们就在十月的阳光下坐了好一会儿,然后汤姆说:“我们可以走了吧!”

艾丝站了起来,觉得身体有点累。

“你能走回去吗?我喜欢走路。”

“我们搭车子吧!拜托。”

艾丝相信了,汤姆的腿力真是没话说。

然而艾丝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天,才发现汤姆有多能走,而且他一走起来就忘了谁跟他在一起。他们有时在华尔街上漫步,有时坐在港口看着进港来的船只。他们有时也搭着船去岛上游览,艾丝比较喜欢搭船,因为她不用疲倦地移动两条腿。有的时候他们就搭上第五大道的巴士,从起站到终站。有个十一月的早晨,汤姆还带着艾丝坐地下铁到康尼岛上,看看冬天的海洋。等天气真的变冷了,汤姆就带艾丝到电影院中去上她的英文课。

可是在汤姆家度过的几个晚上,才是艾丝最高兴的几天。当艾丝觉得自己很寂寞时,她就会打个电话问问汤姆,她能不能来他家,汤姆就会到八十四街的火车站接她。

佛罗拉的产期近了,妈妈肯定地说她一定会生男孩。她自信她能从孕妇肚子的形状,来判断腹中的婴孩是男的还是女的。佛罗拉同意了拉·高帝尔市长的建议,如果是男孩子的话就取名为马可,可是她也决定了,如果是女孩子的话,就叫她费蕾拉。妈妈听佛罗拉说“费蕾拉”的意思就是小花,她立刻同意了这个名字。至于“马可”名字的由来,花了佛罗拉和汤姆许多时间,才使她相信那个故事是真实的。

一月的一个星期六,成舅舅来吃晚饭。吃完晚饭后,佛罗拉说她肚子开始痛了,而她的预产期是在二月底,佛罗拉的医生很肯定这点。到了十点钟左右,佛罗拉又觉得痛了,而且这一次要严重得多。佛罗拉想到她下午上楼的时候,走到一半就靠在栏杆上喘气,这个时候一个小孩子冲下楼来撞到了她,她被撞得转了一个身就一屁股坐在楼梯上了。她当时并没有想到,这猛然的振动会这么严重。她打电话给她的医生,可是那边没有人接,她觉得痛得难过死了。

“如果医生说预产期是二月的话,那么还不到时候呢!”成舅舅说,“也许她只是吃了什么与体质不合的东西。我可以回去拿一点儿安胎药来。你觉得怎么样?妹妹。”

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试着再打电话给医生,但是他显然是度周末去了。

“你去什么医院?”

“妇女医院,在一百一十街。”

“可是,”舅舅说,“既然医生不在,我可以去拿一些止痛安胎药来,至少也没有什么坏处。”

成舅舅匆匆出去,过了一小时左右,手里拿着一包中药回来。佛罗拉服了药以后,大家都注意看着她,她一阵一阵地痛着,谁也不知道她的痛苦是在增加还是消失中。

“她就会没事了,等药发生效用后,她就好了。”成舅舅说完,就倒在汤姆床上睡着了,还不时传来阵阵鼾声。洛伊和双亲一直照顾着佛罗拉。

到了三点半的时候,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痛袭向佛罗拉,佛罗拉觉得无法再忍耐了,全家人也都惊醒了。

“去叫警察来。”佛罗拉痛苦地叫着。

妈妈不懂她在说些什么。“叫警察来。”佛罗拉坚持着。洛伊就匆匆跑下楼,全力跑到警察局去了。

很快的,一个警察来了,要把佛罗拉带走。洛伊花了好久的时间才叫到一部出租车,然后他们整理一只小衣箱,又拖延了不少时间。佛罗拉仍在痛苦中煎熬着。那天天气很冷,他们就用一床毯子把佛罗拉裹起来。

警察和洛伊两人把佛罗拉抬上车去,妈妈坚持她要一起去。出租车司机把车子发动好在等待着。佛罗拉尖叫着,邻居们纷纷从窗户探出头来,看看怎么一回事。洛伊先进入车中,然后佛罗拉靠着他躺着,妈妈和警员就坐在前座。佛罗拉的呻吟声与汽车开动声混成一片。

“加点油!尽快尽安全地开。”警察对司机说。这时候是清晨四点钟,街上的车子很少。可是佛罗拉的叫声越来越大了。妈妈转过身来,握住佛罗拉的手。

又是一声尖叫,妈妈抚着佛罗拉的身体。“天啊!我想婴儿快要落地了。”毯子已经湿了。

警员和司机只是专心地看着路面。

“慢一点儿!”洛伊说,“车子震动得太厉害了。”

车子慢下来了。佛罗拉觉得她无法再忍下去了,死命地抓住了洛伊和妈妈,然后又是一声痛苦的尖叫。

“停车!”妈妈说,“我想孩子已经生下来了。”

司机把车子剎住了,然后把马达也熄了火。他们离医院只有一个较长的街区了。

死寂的一片,佛罗拉的呻吟也停了下来,妈妈摸到毯子上潮湿的一片,以及婴儿温暖的躯体。司机转过身来说:“老天!你相信吗,警官?这是第二次婴儿出生在我的车子内。”

“好运气总不会单独而来。”警察说,“这是我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

“我也有小孩,一共有五个。怀孕的妈妈总是要等到最后一分钟才去医院。我常告诉我妻子有第一个征兆时就马上去医院。”

妈妈把她的外套脱下来,小心地把婴儿包裹起来,并等着脐带掉下来,她毫不浪费时间地摸索着婴孩。

“他是马可。”她小声地对洛伊说,“恭喜你了,佛罗拉。”

“恭喜你抱孙子了,妈妈。”洛伊说,然后他对警察说:“他是马可·波罗。”

“马可·波罗是什么意思?”

“他是个男孩子,”洛伊骄傲地说,“我的妻子是意大利人。”

车子再度发动,朝着医院慢慢开过去。

第二天的晚报上,刊载着奥图警官在出租车内接生了一名中义混血的男孩,取名为马可·波罗,还有一帧母子合影的照片。第三天早上,佛罗拉收到一封道贺的电报,这是拉·高帝尔市长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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