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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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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真定府龙兴寺比丘 守千 集

经曰照见五蕴皆空。

注诸师消经。皆依本智证真空性。未尽理也。今依赞意。具三无性。通本后照。皆名照空。

赞曰此显由行(至)达空名照。

注此文消经。言亦总相。可通两师三性本后。虽云慧眼。非必五眼之慧眼也。或即彼眼后更别解。

疏谓色等变(至)积聚名蕴。

注变者变碍。即唯色蕴。迁变名变。即通五蕴。此且五门积聚名蕴。实亦色等法体更多。又此约事。不依蕴性。若说蕴性。从此得名。

疏此五谓色(至)受等诸法。

注经总言五。赞前释义。别言色等。恐滥色中别有五法内等名等。此言受等。前后不同。故须却解。前言色等。等取受等。

疏胜空者言(至)显所观空。

注问如应之者。那无此判。答前段不显。能观空故。

疏若痴所迷(至)见境前。

注如护法宗说遍计性。问此宗世俗。亦有断修。何皆言痴。答实皆为迷。言断修者。约愚轻也。如安慧说。有漏善性。

疏若正了知(至)遍照空性。

注蕴如梦境□见空实无。后二句疏。结入经文。性者体性。故通一切。或唯真性。

疏如应者言(至)故此偏说。

注或以有空。相对为妨。问。前说万行。何唯名空。或慧对余五度为妨。问施等如何亦名前照。

疏此中空言即三无性。

注问三无性教。为空为有。答三无性教。是第三时。会空之言。教属显了。会不显了。今言般若说五蕴空。不过约此三门也。或说遍计本性是空。或说缘生。非自然空。或说圆成无我法空。除此无有。若过增也。

疏谓计所执(至)所以称空。

注相无自性。此当解上相无自性。本相无故。不解下言教安立性。为现空故。下性虽无。立为性故。问何须重言。答欲显无性即三性故。意云遍计之性。即是相无自性之性。说遍计性为相无也。上个性字。三皆显无。后个性字。目三性也。然其后二。不得亦言教安立性。性非无故。第二应言是缘生性。第三应言是真实性。义灯后二唯前知者。同是三性之性字也。

疏说诸依他(至)教亦名空。

注此亦不解。后个性字。但显幻法非自然性。约此假说依他为空。

疏圆成实性(至)亦名为空。

注前解位狭。所从空宽。后解位宽。所从空狭。何以故。观空为门。邻见道故。后解约谈不须观故。前解通观一切所执。后解唯从如上者故。然虽解别。并是约无我法说也。

疏据实三性(至)总说为空。

注此是结会非别有妨。

疏如世尊说(至)失坏正道不能往。

注二句顺显。二句返责。不知密意。迷空为定。既失中道。宁往涅槃。

疏又此空者(至)故假名空。

注前通三性。皆说为真。此解唯依真如说也。若依前解。须说五蕴便通三性。各自是空。若依此解。蕴唯蕴性。说此五蕴。便是真空。故二别解。又下亦有作三性蕴。不离真空。说蕴皆空。此中且约蕴真性说。

疏愚夫不知(至)无别性故。

注前段先说真如名空。解经空字。是目真空。此段方解蕴皆是空。于中仍先述迷有异。后方申正。蕴体是空。此但依他。以言事故。实通三性。

疏由此经言(至)断诸相缚。

注上节人法。并即真如。如来藏者。亦真如故。藏者界义。界是因故。是在缚故。或含藏义。亦即在缠。含藏当果之如来也。下节说有相事之下。总述大意。相事通前人法二也。然并依他。

疏眼类有五(至)总得佛名。

注问诸解第三唯根本智。云何前说通三无性。答应说空理。或唯真空。或说三无。言根本智。依前真空。若约三无。亦通后得。然唯观空。勿兼观有。约空有分。非依本后。此解为本。又依理教。理中谈空。问既依理教。理宁定空。答病多执有。且言理真。实理俱非。设有所言。慧眼本智。且依胜显。达教为有。亦随增说。

疏今在因位(至)故名照见。

注照三性空。宁唯本智。

疏然此空性(至)假名为空。

注问观此空性。五位何殊。故此通之。文上从初。唯依根本。不遮出观。后得达空。又相见道八观尊如。宁非后得。

疏虽此言(至)我随空故。

注问我法俱无。何唯言法。二解答云。初依随机。后约举本。如言王来必有臣从。举胜者故。

疏此所说空(至)十六空等。

注问既非实。宁分三一。由如是等。故此通之。言十六空者。一内空即内身。二外空即外尘。三内外空合二。四大空身所住处。五空空能见。六胜义空如理。七有为空。八无为空所求二谛。九毕竟空常益有情。十无际空不舍生死。十一无散空善法无尽。十二本性空种性清净。十三相空为得相好。十四一一切法空净诸佛法。十五自性空补特伽罗。十六无性空。实性俱非有所言。等者或说十七。加无所得空。或说十八。加无性自性空。或说十九。加所缘空。或说二十。加有散空。或说二十一。加无变易空。或说二十二。前相空中。离自共相。或说二十三空等。广如大经。

疏经曰度一切苦厄。

注有漏皆苦。或分全随应越度。二宗皆同。

赞曰胜空者言(至)能度众苦。

注言此上者。指及上。或但指已上。由彼故度。疏文略无此下二字。或显相乘。不别标指。恐有隔也。

疏既照空性(至)疾证涅槃。

注此依世俗。说经度义。

疏虽依胜义(至)有度有有。

注依此纵夺。犹是解经。依世俗也。问何不如前解观自在。亦依胜义。便说为空。答文略故也。又准前也。问其照空性。亦可依彼世俗解不。答亦可依之。有能照体。及所照性。是世俗故。前文亦略。或各就显。又解此但言苦故世俗。苦依胜义。非搐亦无。

疏如应者言(至)第三练磨心也。

注两番科判。文上具有。转依难证屈。引粗况妙练。

疏谓观转依(至)而生退屈。

注依练磨解。初四句举退标练。次四句引粗。次四句况妙。如彼之下。入此经文。复引同法。即观自在。励己增修。颂曰。

博地凡夫初发心  尚拟趣向善逝果

汝已修行经多劫  不应退堕却沉沦

疏度者越也脱也。

注胜空如何释此度字。前来行字。有别解故。答若依世俗。与此无异。若依胜义。都无所度。是名为度。应准行之字。及叙异等。并可思之。

疏苦谓三界(至)所生所起。

注此解唯取非业感者。内身外器。唯苦非集。

疏理实有漏无非是苦。

注前解别体。此解尽理。

疏此略有三。

注体通惑业。名苦有三。或文不连。思之可知。

疏诸有漏法(至)皆名行苦。

注依细四相。有漏皆苦。虽四智品。亦有迁灭。然非是法。亦非逼迫。故非此苦。此言行者。迁流义故。

疏世间诸乐(至)但名坏苦。

注约后谈之。乐亦是苦。生忧苦故。至后坏时。其乐虽无。亦是由乐。并名依乐。立坏苦也。

疏性已逼迫(至)皆名苦苦。

注上苦即行。下苦忧苦。及以相应眷属诸法。是苦之苦。名为苦苦。难思者显其极也。或是忍字。

疏此苦即厄灾难义故。

注先合释已。然后训字。以释成也。苦上有此灾难义故。

疏苦或八苦。

注何以三八。即不即别。答此㸦相影。

疏住胎出胎(至)名生苦。

注苦体苦境。并名为苦。

疏时分朽坏名老苦。

注不由横缘。但时至也。

疏大种衰异名病苦。

注四大不调。所生起也。与时至异。

疏寿命衰没名死苦。

注将死正死。若觉不觉。皆名为苦。

疏不爱现前(至)名爱别离苦。

注此依二人离合生苦。言乖合者。即是离也。

疏所希不遂名求不得苦。

注此通人法。不遂求心。所生之苦。

疏诸有漏行名(至)五取蕴苦。

注除前诸相。皆此苦摄。此八之中。无有苦苦坏苦之名。开彼二苦。为七苦也。随其所应。乐受坏故。生苦相故。问世间乐坏。亦生苦相。何不为二。答稍轻余故。乐时来故。疏中趣字。当是取字。

疏厄谓八难(至)小三灾等。

注三涂。边地。佛前。佛后。北洲。长寿天。世智辨聪为八。王贼难等。名诸危怖。饥馑。疾疫。刀兵。名为小三灾。等取自余水火等难。何故不言大三灾耶。答无有情故。唯此厄字。与苦少异。义门复别。前解即苦。灾难义也。

疏由未照空(至)五趣苦生。

注将解度苦。先辨苦生。苦生由何。正翻迷空而生苦故。悟而度也。

疏既见三种(至)皆能越度。

注依前两解。说慧照空。并离苦也。准此见道。便能照空。不生名度。疏言伏故。又通依分。疏言随故。或通地前。

疏如有颂言(至)方乃具解脱。

注应将此三段之文。于前总释经意之中。子文分出。于此颂中。二缚二治。修因证果。如文可知。显扬颂也。

疏据实照空(至)唯说度苦。

注此却依前但苦果解。为通妨也。理实之下。更无妨难。或体宽字。当理实下。不别言三。亦成妨难。

疏此即空相(至)极重苦厄。

注举最初位伏而尚分。况后位耶。故通二断。及以断伏。分之与全。言极重者。目恶道也。

疏经曰舍利子。

注若如依应。是呼其名。若依胜空。指如此也。例观自在。问经首何以不呼当机。至此妨方呼。答初举菩萨。举之令见。举已方呼。故正是时。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法空后显。

注问言舍利子如何见空。又对于前。文义俱窄。如何名广。答其舍利子。自了人空。彼了自而为空故。举此成前。名之为广。何必文多。名为广也。

疏如应者言(至)除四处也。

注两番科判。文上亦具。除四处障。非配三退。

疏义有三(至)释成空相。

注此依初番。子科之也。或子判同。

疏云舍利(至)少闻多解。

注此下五段。旧科甚误。应如是科。初直解名德。后释经偏举。初中分二。初释名义。后叹德能。初中又二。初别释名。后总释意。初中又二。初解舍利。后解子名。初中方云。初唐梵对翻。后依翻正。各有二句。配之易知。母因能论。子假为名者。此总释意。何因从母。而为名耶。母怀子后。便能论辨。故后生子。从母为名。后二句叹。

疏昔扬智见(至)即时众咸告。

注此是释经。偏呼之意。于中有二。初释经独举。后却辨咸告。唯说胜教已下文是。于二文中。各有举例之文。初举昔于有教之下。宣扬智见。于自眷从。其舍利子。最初悟入。今空教中。故独呼喻。后举此中唯说要妙。以摄万法。无理不空。例呼当机。必兼告余。七五之句。文甚住矣。昔科鱼日。今以改之。或言扬者。取佛称赞。或言初者。约入无学。言胜教者。此心要妙。殊胜教也。

疏彼虽承告(至)方除四处。

注上依初翻。科判解已。下依后翻。科判解之。或兼生下。云何昔科。长分五段。

疏经曰色不异(至)空即是色。

注若依藏疏。舍利子前。略标纲要。舍利子下。广陈实义。后中分五。一拂外疑。二显法体。三明所离。四辨所得。五叹胜能。舍利子至亦复如是。是初段也。中有四门。一正去小乘疑。二兼释菩萨疑。三便正义。四就观行释。依赞所解。两宗有异。胜空只为广前法真。如应所解。为破执实。说空遍计。或即真空。或除四障。具如下释。

疏赞曰谓四大种(至)总立色名。

注释体及名。且以变碍二义释名。可通二宗。现宜为碍。变即变异。碍即形碍。

疏胜空者言(至)破二执种。

注法执之中。复有二也。即经两节。

疏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者。

注牒经第一异不异门。㸦不相异。文上不现非不异故。是其密意。此依如应。若依胜空。实是都无。

疏破执世俗(至)轮转生死。

注此明所破。㸦异有失。

疏今显由医(至)色不异空。

注下都是破。先举病因。显是空无。上个空字。元是实字。或是俱非。约废诠门。言非空有。问胜空胜义。宁是俱非。答前已曾解。今此复云。此依体无不可言故。是废诠门。若依寄诠。一向空也。次下二句。便是寄诠。如胜教下。品证寄诠。此为藏疏。有何差别。答彼望真空。此直谈体。

疏如圣教说(至)我说空故。

注依如应会。空其自然。今此所凭。全体无也。

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者。

注牒经第二即不即门。依如应解。不现非即。是其密意。胜空寄诠。一向即空。若依废诠。亦入俱非。下文只依寄诠中解。

疏破愚夫执此(至)种种分别。

注前执体殊。此执位异。故是两门。经破准此。

疏今依胜义(至)义彰空色。

注言色即迷。云空即悟。既无别性。故云义彰。

疏如何色伏方乃见空。

注伏者赞也。责依世间。

疏如医见华(至)究竟涅槃。

注此举喻成。执似两位。论性本然。劝除此见。方证涅槃。此非问答。连上为破。

疏由此二句(至)非色伏空。

注由此经句。有彼经句。似成彼经。然其证意。由有此理。彼经尔说。故为此证。

疏如应者言(至)色体空也。

注一全空不可孤立难。初由乍也。纵意可知。下夺大意。孤不可立。有一无非相依故。

疏胜空者言(至)空亦空故。

注二亦是非空非有。答此救大意。亦非孤立。且对迷执色是有者。说色为空。理实此空亦非是空。虽有此言。终无所表。故有下破。言空亦空者。下空无也。无此空故。名空亦空。是非空也。

疏如应者言(至)实为经道。

注三本空愚夫成圣难。道者达也。虽立双非。终无所表。法既本空。不假断修。故凡成圣。无所少故。本性同故。下举现事。以破相符。现师资故。

疏胜空者言(至)先即智者。

注四本寂非凡为圣答。分之与种。皆是因义。由是彼因。故说本来即是彼也。既本无别。非凡即圣。两节别者。上节依法。下节约人。或为立理。末二句遮。本无别故。非别先即。或一句遮。一句为表。本来圣故。非凡为圣。

疏如应者言(至)岂非颠倒。

注此即第五本空取舍成倒难。此中有二。一本同用求舍难。意云虽说愚智本来无别。不见二境。断修有殊。体既无异。求舍成倒。后二句难。已上文牒。

疏且厌生死(至)极成邪妄。

注二本同何用厌趣难。前难所救。愚夫智无别。此难所举。本来寂静。由前对举。显不相符。故今别难。

疏胜空者言(至)何成取舍。

注六胜义都无取舍答。其意胜义随难皆许。言其取舍。皆俗妄也。

疏如应者言(至)可忻可乐。

注七真无断修成倒难。俗事有别。仍说即空。空是胜义。终是无别。故成相违。既本无别。返难悟迷。真无修断。精进虚从。愚怠当宜。故是可忻彼。若救云不修不悟。云何破邪令应门。彼何修何悟。可思。

疏如世尊言(至)波罗蜜多。

注有将此下。于前破中。大文分出。问意有二。一意。二相。意为于何如会耶。

疏若诸有情(至)密意义趣。

注下至如理会通已来。答第一意。为此故会。先举所为。此总标也。昔科不当。此显不了。未是会经。应告之下。方显密意。

疏于此经中(至)皆如幻梦。

注此是举经。但有四门。更有一门。皆等虚空。下彰不了。

疏于是等法(至)言非佛说。

注于是之言。指上空经。等字更等。一切密意。愚夫不了。生诽谤也。

疏菩萨彼为如理会通。

注上举所为。此正结答。或问无二。上述所为。此下正会。亦句与前问文合科。

疏应告彼言(至)皆无自性。

注此第一门。此依在言。离言为会。亦约在言者。说诸法无。非离言性。皆无所有。或所言性。便指遍计。

疏虽有一切(至)皆无有事。

注此第二门。说得共相。故纵依转。谈无自体。夺为无事。或指遍计。

疏一切诸法(至)无生无灭。

注此第三门。亦牒可言。或直遍计。既本无体。谁生谁灭。故说言无。

疏又如幻梦(至)都无所有。

注此委解喻。便为俱非。直似说无。故为密意。

疏如是诸法(至)都无所有。

注亦在离言。或言即执。说入俱非。正合中道。

疏由此悟入(至)皆如幻梦。

注此为合结。言无二者。法喻同也。

疏如是菩萨(至)如是开示。

注于中有二。初结前三门。后知说如实。初三门者。一无所无舍。二无增无减。三无所失坏。若法之下。知说如实。先知后说。如有知有。即是不舍。少分不作损减。不失坏有。如无知无。即是不取少分不。作增益。不失坏无。或唯释成无所失坏。如其所知。下是说也。

疏当知是名(至)方便善巧。

注此是论文。后方疏语。

疏此经意说(至)名无性等。

注下是疏语。附前论文。却对胜空。会本经也。先将所执。皈前四门。无性等字。具等四门。后遮非执。亦如于彼。先遣后存。如文可知。

疏达所执无(至)有知为有。

注下辨其了知。仍指结文。以为成证。或为释彼。略言一门。余二准知。准此前说。在言约执。智字传差。合为知字。

疏若依胜义(至)失坏正理。

注下责胜空。先牒定也。少即分。空无少有。显全无也。或者是有字。次下正责。二句依前正会中责。四门并说。有离言故称悟之下。依结文责。亦有四门。说其非无。配之可知。称即会通。文称说也。上并破他。

疏由此故知(至)非法性空。

注乘前总举本经大意。约遍计性。名之为空。亦通三无。并准前解。

疏愚夫所执(至)故应双遣。

注依所执性。为经所遣。所遣二门。即成二倒。义颇同前胜空所解。但非遣体。与胜空异色。言若执非空者。色不异空。非异执所遣。及色灭无方成空体者。色即是空。即空所除。

疏显色事理(至)颠倒见。

注显色之下。附经结劝。

疏妄情既断(至)不见空华。

注乘前明断。喻显可知。

疏二乘外道(至)都性非有。

注再标性无。立理会违。

疏故圣说言(至)亦皆空也。

注据此文义。似近证前二乘外道。执实之下。然应别科。作会违来。文甚显矣。

疏故有颂言(至)许灭解脱故。

注初二句依他。第三句遍计显本无色。非先实有今始无也。第四句圆成。或中二句遍计。

疏圣教又说(至)非不从二生。

注上三句遮实。第四句从幻。

疏虽无处说(至)缘可得故。

注此是结成。更别无妨。

疏此若无者(至)而得解脱。

注依他为俗。圆成为真。依谁所证。由谁能证。然并从前圣教下来。此上释文。或从引证。引文疏释。道回成之。如文可知。

疏或空者即法性空。

注前拟遍计。三性名空。而非异等。此第二解。先以空字。目其真空。后方释意。色中有三。并不异等。下文自悉。

疏若执遍计(至)极成迷乱。

注此牒所遮。举执显迷。并是当经上二句遣。

疏今显二色(至)双除妄见。

注当经后门。影牒计文。或前之异言中亦遍。非即便是空异义故。或文影显。若依如是。已前为遮。此下显正。应舍之下。为责劝辞。释皈真意。言二执者。定异及离。双除亦只是除此二。

疏法性之色(至)此复何惑。

注名真为色。空已目真。故云何惑。言不异即空者。入经两门。

疏圣说二谛(至)皆有真俗。

注此下大意。为前解经不异及即。恐唯尔故。引此文也。昔科引证。甚失文意。此一节文。标二谛中。各有真俗。

疏有俗俗俗(至)有真真俗。

注此释真俗各有二也。有俗谛是俗中俗。有俗谛是。俗中真。前三后三。如应配之。真中准此。即当四句。然非约唯。

疏即俗有真俗真亦俗真。

注此结文。有本之中。置重真字。上是有字。即俗中有真俗。真中亦有俗真也。

疏有俗有真俗无真灭。

注下皈破意。牒其相形。有俗必有真。俗无真无也。灭取无义。

疏既非无色(至)定不异即。

注牒其二谛。必相形有。次下方遮。定不异即也。既色与空。二必双有。亦色望空。非定不异。及非定即。

疏故真空与色(至)非即非不即。

注上遮一向不异及即。此方结令入俱非也。

疏今遮定异等(至)亦非不异即。

注入俱非已。须却会经。等字等取定离计也。二句会局。二句显通。且如不异。不云一向。既不言唯。故意便通。非不异也。

疏辨中边说(至)是说为空相。

注此论是解般若经故。证此意通。初句三义。无二取故。有依圆故。无遍计故。或故字两用。无二为标。有无为释。或为二义。于依圆上。无二取故。有此依圆之能无故。后解为本。然多只约圆成。名为有无故。如言此中唯有空也。次下二句。为二门义。如常可知。末句为结。

疏今说色空(至)破疑执故。

注恐外问云。何须色空。更㸦相非。及㸦即耶。一不异即可了知故。此释意云。若只说云色不异空。恐义或执空莫异色。故更㸦言即中准此。

疏前说观自在(至)令除四处。

注练磨除四。虽是相对。及异相藉。然非别配。但可说云。由三练磨。不退屈故。随除四障。配位如灯。不能且录。然今意说。但在资粮加行二位。

疏一者二乘作意(至)执着分别。

注一离二乘作意障。菩萨有时。起二乘心。名为作意。二乘之作意。此即为障。障或能令离自断此。今取能断。二离诸疑离疑障。准此文中。离疑是执。作相遣已。二即是障。上加离字。准前释之。三离所闻思我我所执障。我我所之执。闻思我我所执。其执即障。离字准前。然今疏文。亦有法执。其所闻思。或为我所。或执为法。四断除分别缘法义障。此言法义。即骨锁等。分别即缘法义之分别。缘此即为障。断字准前。今此疏中。无牒名文。

疏今说色等(至)出世行成。

注既说色等。或不异空。或即是空。何所忻厌。何疑何执。谁所闻思。其体锁等。亦并为空。故并除之。除已入见。故自在见前。

疏经曰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注亦列二门。前皆已说。

疏赞曰恐彼疑执(至)亦例同色。

注或疑或执。余法不同。唯色不异空。是第一门。唯色体空是第二门。

疏能领纳境(至)并通名识。

注余蕴易知。于行蕴中。摄四十九心所法也。并不相应。有七十三。云迁流者。别得总名。

疏谓如识住(至)如是次第。

注依瑜伽说。说四识住即余四蕴。为识所住。及能住识。以色为初。故此举之。

疏然由世执(至)不增不减。

注上半叙执。下半破之。如文易知。

疏愚夫不知(至)并说为空。

注应云破有谈空。显非实空。

疏二十论云(至)但法有因故。

注此颂是说无我但法。既法有因。故非实空。法有字倒。捡彼论云。说无有情我。但有法因故。

疏等者等取(至)五种善巧。

注今现行经本。无有等字。应是疏主所见经本之中有也。不云此本。或脱加故。此随下经。但等五种。

疏然大经言(至)通摄一切。

注此准大经。等一切法。先引后结。上个说字。宜为设字。假设尔也。岂况涅槃。

疏胜空如应二皆准释。

注一一同前判色文故。

疏经曰舍利子(至)不增不减。

注依今赞解。是诸法空相者。指前体相。下有三门。名义如下。若依藏疏。已下却是显法体也。此总下别。

疏赞曰前告法体空今告法义空。

注虽告体空。恐犹疑执。虽相体空。其空之相。为生为灭。为垢为净。为增为减。若生灭等。云何体空。故复告之。若约胜空。此广义空。亦有人法。问义法可尔。言舍利子。云何义空。答名虽同前。连下之势。取上义空。名广人空。不尔云何近而重举。若依如应。一时不遮。

疏是诸法者(至)翻此名灭。

注三句解初指法之句。余解三门之所遣也。如常易知。

疏胜空者言(至)空相皆无。

注一向体无。故无生等。问前举舍利子。言广我空。今举舍利子。何故不说。答前已说故。有准知故。又准破法。前广体空。其破我中。亦分体义。准知不解。文亦不重。如应准思。

疏如应者言(至)不生灭等。

注三性并依遍计者说。其色真性。可约自体无生灭。及不增减。但依除执。

疏又若有执(至)㸦有增减。

注前约三性。通遍三门。此依二性。别总配之。其遍计性。当二所遣。不别言也。言互有增减者。未证之位。真减俗增。已证翻此。

疏如是定执(至)似水生等。

注此除执有。下皈中道。喻有存遣。如文可知。炎字音焰。义亦通尔。

疏又设难言(至)此亦应尔。

注此下三难。却难前告法体空中。空目真空。

疏今义答言(至)真空不二。

注此下三答。并犹随经。以喻密显。若据法言。非一向即。故不相同。疏末有此。

疏复有难言(至)而空相无。

注难意准。前答中不谈性净。但约从依。故说但无。

疏故有颂言(至)由客尘所染。

注初二句标。正符前答。后二句释。却谈本净。以合在缠俱非染净。出缠全净。

疏或有难言(至)空亦应尔。

注此言皆空。皆即空也。言增减者。约教说有。名为教有。影实有也。

疏今义答言(至)由是事理体相故。

注前节举喻。大意同前。末之六字。方申显理。事理不同。体相有异。故不一向同真空也。

疏经曰是故空中无色受想行识。

注若依藏疏。下明所离。今言所空。大意颇同。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所无之法。

注文中两义。一恐义不明。恐说有而犹空。二令观纯熟。令真再观为无。

疏承前起结(至)诸所无法。

注此解标句。通其六处。如应解此。亦复如是。

疏如应者言(至)皆随执有。

注此依通行。但举五种。前三为远。后二为近。二乘各一。彼字之下。疑脱随字。仍置等言。不无菩萨。亦有执者。

疏今对说无(至)其性都无。

注前执总举。意遍下经。后遣唯蕴。入此唱也。

疏前佛方便(至)非谓实有。

注说为空已。却会经文。会已引理证。昔科不愿。

疏故经颂言(至)应作如是观。

注枢要说云。天亲菩萨解云。别喻九事。谓相。见。识。器。身受。过现。来世。故说九喻。各依别义。不可会同。论云。譬如星宿为日所映。有而不见。日喻本智。我法二见。如医障慧。识了如灯。为彼贪爱之所依故。如蛾爱灯。器假如幻。身命不久。犹如悬露。以受顺苦。如泡顺水。过去如梦。现在不久。犹如电光。未来种子。犹如虚空。出生云故。现行如云。

疏有为之法(至)故非蕴相。

注若依科抄。上约遍计。下依二性。今观疏中尚有之。已前是约依他说之。约依他上所执无故。说幻空中无真蕴等。此下牒前。况遍计性。意六有为缘生。尚非实蕴。名空中无。况执蕴可说有耶。言非空者。却是显实。重加非字。即非实也。后之二句。既真中无。前有两门。一三性各空。二真空为空。上依各空。说前二性空中无蕴。此下二句。合说三处。真空无蕴。义无别故。合说之也。问于真空中。二无性蕴。如何无别。答自非非余。文义合也。

疏是故空中都无五蕴。

注三空一真。并皆无故。

疏经曰无眼(至)触法。

注前六后六。根境别无。二六法故。能所取故。

疏赞曰此说空中无十二处。

注如应大义。亦同前蕴。三空一真。无十二处。幻空无实。遍计无体。圆成非是眼色等故。亦名为无。下更不解。准此知之。

疏胜空者言(至)故说皆空。

注说有为权。说空为实。体实是无。已字上句。

疏如应者言(至)说为处义。

注唯字之中。显非真实。不尔遮何。

疏然以世间(至)次第如是。

注此依六根。说其次第。准境应尔。或相合说。仍须更言。先根后境。相见眼也。问讯耳也。涂香鼻也。受膳舌也。侍给身也。分别意也。如客来者。必先相见。乃至最后分别高低。

疏因眼耳(至)意即八识。

注此中不言八识。如何准瑜伽及因明疏。五识随根。意识通二。随与俱故。七八俱非。有说六识亦无离合无形质故者。非也。只可说云。随根处说。云在中故。所依处故。举根显识。不顺此文。各别说故。

疏果位不定。

注此言果位。指自在为。即十地等。许尔用故。离合不定。有但说识。为㸦用者。特违此文。若不㸦用。是则因果至不至同。何言不定。

疏眼耳用胜天得通名。

注由离中知。名为用胜。此依因位。若依果位。五根皆立。有说根㸦坏法相者。特违此文。应说不怀。依未自在。

疏变化非真唯欲色界。

注上句拣非。明此辨实。非变化者。下句约界。是辨实根。言通欲界。兼业报说。修唯色界。此乘辨通。泛门如下。或此泛作界系之门。下纳类辨。或上一句。别是一门。

疏下地诸识(至)用有胜劣。

注下依上中。有此四力。此并借识。故有业缘及法力也。诸位修习。胜劣不等。随五位说。

至如次九八七五缘起。

注因说异地。根识为依。便说能依识之几缘。故非大文。非数前四。余别有九。一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六种子。七分别。八染净。九根本。后三如次。六七八识。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肉眼具九。耳八除明。鼻等三识七。又除空。天眼同此。第六识五。又除染净。即是根故。又除分别。即自体故。第七三缘。又除根本。即是根故。故第八四缘。却加其境。后三所除。其体同者。准前不言。除意有别。且如第七。亦除分别。为非所依。非为自体。除染净者。却为自体。八除染净。却为是根。此但言五。不言四三。约六识也。随小乘故。说六二故。

疏色谓影形表(至)无为。

注色举三类。细三十一。显有十三。青。黄。赤。白。光。影。明。闇。烟。云。尘。雾。空。一显色。形色有十。长。短。方。圆。粗。细。高。下。若正。不正。表色有八。取。舍。屈。申。行。住。坐。卧。复更各有可不可意。及俱相违。声中更有非执。及俱所生。更有可意。及不可意。俱相违声。圣非圣言。及成所引。世所共成。遍计向声。共十二种。香中更有好恶平等。共六下三举足。然触与法。亦不别列。

疏初五唯二(至)有漏无漏。

注下有六门。一三类门。初五色根。无等流故。二三界门。无色俱有定果色故。此不论意。今于无色。亦有异熟。三表非表门。十唯非表。四三性门。但依本性。若依从表。色声通三。五依造门。即质为亲。离质为疏。或界满等。同别为之。非辨体故。名为假造。六漏无漏门。如常易知。

疏二十颂曰(至)如化生有情。

注上言化生。即是当机。下言化生。即是中有。上化教他。下化若忽。上生众生。下生四生。下为举喻。如中有身。非实有情。为遮断见。假说为也。

疏此说佛为(至)除舍我执。

注为除我执。于离言中。强说为处。如说中有。问中有实有。何名密意。答不现幻化。名为密意。非无形相。名密意也。若尔诸说四生及九类等。应皆密意。答事实同然。举非现见。密意义影。又是正例四生等故。又彼中有非别一报。本有正故。

疏二乘不了(至)执为实有。

注此下入经。却是指前执十二处。非指化生。

疏今显所执(至)而结处无。

注文具三性皆无处相。二句遍计。二句依他。言无非两字。名训双举。非是重遮。若作重遮。却是显有。或非字差。宜作有字。或作真字。或更脱个非字。或实字差。合是空字。寻前蕴文。自可知也。或指所执。名为非实。缘生中无。然同蕴文。易可了解。二句圆成。二句总结。并可知之。

疏大经以言(至)法处空。

注有名无实。故是空相。

疏经曰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注经依眼界色界眼色界。六三为排各别对也。

疏赞曰此经空中无十八界。

注三性各说。或说真空。并如前说。

疏胜空者言(至)例中间十六界。

注此文如应。亦如是为。

疏世俗故说有(至)自性空故。

注五四之句。大义同前。

疏如应者言(至)名之为界。

注约此假立。影非真实。

疏前处次第(至)次第如是。

注但准六根。次第如是。境识附根。不同前处。言识界随生者。是附根列。不同处也。

疏能取于境(至)六识界相。

注三六为释。义类同故。作用如是。非如是次。

疏然佛说法(至)机欲待故。

注此有两门。初依开合。互有广略。后依法数。名略中广。为愚三故。有解属上。蕴为愚所。处为愚色。界辨愚识。今恐属下。即略中广。前中但只现略广故。

疏破我能持(至)便执为实。

注破彼实我。遂约能持。假说为界。二乘便执也。

疏所执都无(至)亦结此无。

注亦具三空。初句遍计。次句依圆。依他但约圆成非执。或约离诠。

疏经曰无无明(至)亦无老死尽。

注已前唯说无蕴处界。于此缘起。亦说尽者。正对治故。前三远故。于四谛中。灭道便是。智得亦然。上依如应。若胜空。尽即空义。然亦便是当对治也。又如下解。

疏赞曰胜空言(至)下无近观。

注对前三科。名之为近。

疏下无近观(至)说十二缘起法。

注再牒所生别解。此观是谁观也。此上文义。如应亦同。

疏又说无明(至)今说为谁无。

注同前三科。说为实无。昔科为引证。非也。末句属下。亦非。应云此是解脱缘起。次下之文。解亦无尽。

疏尽者无也(至)无老死尽。

注此解无尽。能尽即空。说空亦无。名亦无尽。以此合前。当说俱非。然彼废诠。前以数说。

疏十二缘起(至)今影显之。

注此为通妨。恐外问云。前三后二。只说遣体。云何今此复遣空耶。故此通之。

疏如应者言(至)皆有顺逆。

注二顺二逆。如下应知。

疏杂染顺观(至)重观法说。

注略指顺逆。依何观智。顺相生观。名依流转。此即初观。于后加行。观心纯熟。逆推前因。由谁有等。名为逆观。本智断根。最初无明。后得重观。逆之先苦。故此顺逆。次第如是。准章净逆得无学已。方乃作之。

疏杂染顺观者(至)具十二支。

注初智力劣。不能逆推。殊未相准。若依作因。但有十一。此依观体。故具十二。

疏一无明(至)谓衰变终没。

注对即触对。对胜可意。劣等准思。余如唯识瑜伽等论。

疏此观由痴(至)之所随逐。

注痴即无明。世叶皆邪。本识随业。名色五蕴。根漏六处。触受为二。种子感果。通上六支。耽着即爱。滋长为取。业等为有。后二可知。

疏故契经言(至)生缘老死。

注先能后所。为缘生也。

疏识等五种(至)说为后缘。

注此是说种。约当生位。说相生也。

疏杂染逆观者(至)安立谛说。

注望后清净非安立观。名初名习。或望齐识。

疏谓老死(至)历观诸谛。

注上死字下。脱个苦字。或体即是。故更不言。此文是说支支等起。各观四谛。成四十四。

疏由老死支(至)先逆观察。

注此文通妨。连前亦得。

疏以三种相(至)三非不定。

注此依苦集。支为四类。二集五苦。三集二苦。正观之者。支支别观。有三种相。观末一支。观作因时。类类同为。故下细因。说爱取有。此在大论第九十三。若依科抄。应云以三种相。观其五支。云何但言观老死耶。故此但是观老死支三因缘也。观初二依他。后一观遍计。前二直观。后一再。即除上二因。余更无故。

疏感生因缘名细(至)而有老死。

注法华但二。仍先说粗。后近说也。此先说细。从前说也。邻者为近。隔者为远。近即易知。名之为粗。远者难了。名之为细。但能为缘。便名因缘。此言二生。即是粗细之二因也。论云。感生因缘自体。亦名为生。即生自体。亦名为生。此文仍是解前二因。

疏当来老死(至)粗生为因。

注二世料拣。未来老死。其生未有。不说粗生。现在老死爱取已灭。不说细生。故各说一。义灯更有各通二世。谈曾当有。故各二也。

疏除生体余(至)名非不定。

注伦疏判此以为审因。故七十七。四字为句。生因二因。所言余者。即是自在及冥性等。故是遍计。此当一支。准九十三。次下有文。例指四支。论云。如观老死。生有取爱。各由二种。如理观察。当知亦尔。此指例文法华义灯。及此并无。故使后学难见十支。问生支二因。其相云何。答至下当述。

疏虽观老死(至)未为喜足。

注二句总指。约支至爱。二句约世重举。后际者。要接现苦故。不言现际者。隔爱等故。已上具牒。虽观五支。各有二因。为未喜足。非只牒前。爱等为因。此并牒前。指例文也。

疏还复观察(至)现在众苦。

注后苦之集。即爱取有。后集之因。即现在苦。此苦即是识等五支。

疏谓遍逆观(至)名色与识。

注观上现苦。一一应有二因缘也。准义应悉。论文准前。已例生等。更不言此有二因缘。义应尔也。

疏观未来苦(至)现法苦有。

注将皈退还。再牒初观。未来老死苦由谁有。知由当集。此言集因。集即是因。复观此集。由谁而有。知由现苦。如是观时。便知现苦从前集生。疏云。知由从先集所生起。识为边际现法苦有。先集即是无明为行。

疏既知从先(至)此云何有。

注既观未来集因之时。已兼了知。现苦从彼。先彼先集所生。更不复观。此之现苦。云何而有。问章文似别。云无明行。不异爱取有。故释曰。即是兼了知之所以。又解。此文直说。不观识等。细因已了知故。即于此中。便知行支。亦二因缘。同爱取有。故章云。即意如此也。若不尔者。未是不观行支。所以但是识支之因缘故。细思。

疏由识名色(至)齐识退还。

注法华无死后一节。在瑜伽论第十之中。此说支支。等起观察。齐识退还。识由谁有。知由名色。故不复观无明与行。又九十三。次下之文。犹如束芦。还复顺上。逆回观心也。今此引者。义亦当用。由其识支。亦有二因。前文依论。了识细因。其粗因缘。识者是何。不同受等。有识为故。故此引之。识支粗因。即是名色。由此便是退还所以。如是从观老支已。次应观生。亦有二因。爱取有为近。识等五为远。即观远时。亦便知由先集所生。更不复观。识由谁有。观生支已。次观有支。近远同生。但近减有。次观取支。亦同有支。复近减取。次观爱支。近即识等。远即初二。受触六处名色粗因。同爱但渐减一。细因已知。后观识支。细因已知。但观粗因。即是名色。知细因处。便准行支。同爱取有。有二因缘。观粗因时。当九十三。犹如束芦。更不复观行支因缘。以此名为齐识退还。前节辨初观老死支。此文直至观察识支。如是一因观十支。附四十四之所为也。不尔如何在此门中。又依前说。宁观十二支。仍是属观识。为因故。前观生等。亦作因故。若此为十等起观者。应十二支。如何说言四十四智。观十一支。思之。伦判节观三相文。七十七智。后节苦等四十四智。今勘论文。直是两节。可应详之。

疏如是顺逆观察苦集唯十支。

注问顺观之中。观至生支。何言十支。答准章及灯。此剩顺字。或即下云。有依顺染。不说生支。机欲待故。然文非彼。或此顺字。可准瑜伽。次下文云。后还顺上。

疏次观灭谛(至)乃至无明。

注此虽通举。亦是属观十一支也。

疏云何一切(至)彼若方灭。

注此即总推。直指末后。实一一支。皆别观也。科为问答。非也。

疏次更寻求(至)令起现前。

注此有漏观。故忆师授断伏之道。有漏学修。故是世间。

疏如是数观令现增长。

注此文虽是习道谛中。或通灭道。或贯苦集。或接下势。直云顺观。

疏是名杂染顺逆观察。

注大文总结。

疏清净顺观者。

注是根本智无分别观。谈之为顺。正断因故。

疏由先已集(至)皆不得生。

注于此文中。先说断惑。后明业苦。初中有二。初总明断惑。受中摄取。后别证解脱。诸无明下。是第二段。于中有二。初断无明。证慧解脱。欲字宜为断字。后断受取。证心解脱。章云。无明灭故慧解脱。诸惑灭故心解脱。次无明灭故下。是断业苦。章云。无明灭故无发行。诸惑灭故无现生。惑业无故。后果不续。得无学果。得无学已。逆观所灭。(云云)今文不足。互相影显。

疏是故经云(至)忧恼皆灭。

注文似相连。然亦两节。具证前义。先是证断。此即进至忧悲苦恼。

疏唯有识等(至)般涅槃界。

注此下说得前通因果。皆为此故。此但说二界为利。

疏清净逆观者。

注是后得智有此推想。

疏由谁无故(至)老死灭。

注灭无别者。其空华等。但可言无。不可言灭。以无无故。其色心等。可说言灭。先曾有故。依此此应云直谈不有为无。先有后无。明灭故二义别。无作无常。准此二性。科为问答。非也。此但自审。

疏知由无作(至)老死灭。

注二种缘生。各对一义。无作破我。故是其无。无常破常。故是其灭。言二生者。即是种现。勿自粗细。

疏如是乃至(至)行灭。

注上言发起缠生者。种子生现。下举种现。无故行无。余文可知。

疏是名清净顺逆观察。

注问七十七智。同四十四。有顺逆不。答文但有逆。章云。六十二支。一一支逆顺观。各有四谛。乃至总有四十四智。逆观十一支。一一中有二因观。推因智。审因智。令智根本。过现在亦然。观十二支因缘教。名法住智。总有七十七智。

疏有依顺染(至)机欲待故。

注或机。谓生同识等故。

疏说逆唯九(至)非集因故。

注识在名色。同观便上。

疏或观十一(至)智种阙故。

注即是前说四十四智。诸师皆解末一句云。修无明断。智种阙也。种者类也。阙者无也。又解。此句通妨。而来恐外问云。无明无因。宁无老死。今此通之。意云。观智之中。但说一还。而相接观。智种阙也。举种彰现。谈根言种。

疏世尊如是(至)染净缘起。

注如是之言。指上所述。皆为获益。而彼不了。计执生也。即是下经之所遣。

疏今说彼无令舍执着。

注此正除遣。此文乘上。述经大意。已下之文。会经阙也。

疏于杂染品(至)例中亦无。

注二门文阙。顺逆之中。阙其逆故。列支门中。阙其十支。乃至起中。逆全不现。然并例准。

疏故第六地(至)方除生灭障。

注此或远证独觉有执。举胜类劣。或即近证有其染净。说生灭故。下释者是。

疏生者顺染(至)老死尽。

注障言生灭。配前染净。而无逆观。或即此文证无其逆。毕竟有不。亦须例之。胜空言尽。即是其空。如应言尽。即是净也。

疏其所无者(至)缘起灭理。

注或此已前。并是依无。遍计性解。遍计名空。空中实无缘起支也。非无依他。及以灭理。

疏以契经言(至)业不云故。

注虽观为无。入于真观。不坏依他。名为不坏。非正所断二障在也。但谈方便。观遍计空。不空依他。后二句释无。我有业名不坏也。

疏依他既非(至)故并无之。

注既字之下旧无非字。传者脱也。今已加说。即是无实。故依他空。无二缘起圆。成之中但。言无染文。略故。也又染易知。

疏若善恶业(至)故应详究。

注结责胜空。大义易解。

疏经曰无苦集灭道。

注苦集二谛。有杂不杂。有分全杂。如常分别。

疏赞曰前无(至)说应四谛法。

注赞曰之下。脱胜空者言。今已加说。此之文义。大同常途。

疏又说四谛(至)自性空故。

注科文甚误。应云已上成为声闻。此文正说。本性空无。

疏然上兼下(至)方说谛无。

注依此文意。举其上下。显成在后。问如此次第。从局向通。后无智得。宁唯菩萨。答据其名义。实是宽通。别得通观。唯目菩萨。如是六门。并是从狭。向于宽也。或前五从狭。智得是主。故在于后。

疏如应者言(至)四圣谛。

注问胜空岂非用此文义。便别叙耶。答彼宗多分。直拂之故。不乐多门。度彼不用。

疏如是八圣谛非二乘所知。

注问其安立谛。宁非彼知。答依经所说。非彼所知。亦坏缘故。或知体不尽。有说合八非彼所知。

疏分段生死(至)名非安立谛。

注二门各有别总名。恐繁不述。

疏总合说者(至)生死果因。

注合说二门苦集名义。显依总相。名义同也。

疏四种涅槃(至)出果因。

注合说二门灭道二谛。合意准前。然无住处。通安立不。思亦通之。菩萨亦作安立谛故。

疏如疗病者(至)灭法亦然。

注先喻后合。行者为疗。自疗之也。法言观故。或佛观。知疗者为佛。言病除者。约除说也。法者因法目药如道。

疏唯圣知实名为圣谛。

注此释圣谛得名。所以此中实字。解谛义也。

疏或随观察(至)名非安立。

注其非安立。总有四种。一虽说苦等。非随粗智。而安立故。名非安立。如前已说。二三心非安立。二三空非安立。四一真非安立。后三病约不作四谛。而安立故。今此即当第三门也。

疏逆观四谛(至)道如行出。

注七周减缘后而减。名之为逆。此虽总列意。要末后从空入见。苦四易知。但空无我。有差别者。空约无体。无我无用。故二差别。更有多义。不能具记。集四行者。爱能引苦名因。复能招集令生名集。集已令起名生。复于当来诸苦种子。摄受招引名缘。初三谈前。将正己也。灭四行者。如是集谛。无余息灭名灭。令一切苦无余寂静名静。如是灭静胜上名妙。是常住故。出系名离。道四行者。对治名道。实知名如。于四谛门。随转名行。于向能趣涅槃名出。或向灭名行。离生死故。名之为出。各有四行。不增减者。皆由苦谛。有四倒故。集有四爱。灭道治之。应勘净静。

疏由苦谛行(至)故有通局。

注恐外问云。谛各四行。云何苦四。通后三谛。余三不尔。以此通之。所治通故。能治亦通。余三不尔。此文意要通者存之。即存空也。正遣有故。

疏为入真门(至)方入真故。

注恐外问云。经说苦等。即但安立。云何强说非安立耶。以此通之。设约小乘。入真亦须非安立也。昔科不现。

疏于非苦等(至)如言起着。

注不了强言随言为定。

疏今破执彼(至)由此并无。

注执彼字倒。宜云彼执。三性为空。空中皆无真实四谛。故说言无。如文易见。问何名谛。答翻定乐等。亦称实故。

疏故第五地(至)方除染净障。

注此证有执。及须除遣。或以胜类劣。只证有执。

疏染者有漏(至)灭道二谛。

注释皈四谛显引正同。此所遣也。

疏经曰无智亦无得。

注得即证也。一目所得菩提涅槃。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此无菩萨近观。

注如应亦应作如是说。

疏能证道名智(至)所得亦空。

注两句虽同。下便定空。义别如应。或此举能得。类所得也。

疏如契经言(至)总合说故。

注先举妨难。不但智故。两句通之。得字便言总名智故。昔作引证。非文意也。

疏若法非空(至)复何名得。

注即是释成无得所以。亦举所得。类其能得。旧云料拣。

疏故大经言(至)菩提亦空。

注智及菩提。是此略经。能得无故。

疏如应者言(至)亦无智得。

注加行资粮。名之为近。无智得。今说此正在真空。今谈加行。或即望前三科观无名近。准前言近。并在所无之上说也。约无遍计。非依真位。

疏如有颂言(至)识无所得生。

注上半无所取。下半无能取。依识言有。即指情也。依境言无。即谈体也。意云。依识谓有。所取实无。其境既无。识亦非有。

疏无分别智(至)亦离二取。

注本后虽别。而无二取。其义等也。颂文但总。何以分于两下。应以前颂。证前总文。此别解已。复引一颂。亦是通也。

疏复有颂言(至)无得性平等。

注上半立理。下半为结。言识之处。皆因有漏。识执有得。据实即无。故知二取。至无得位。平等无也。性即因理。理智平等。宁证后得。义通无妨。或此有得。因加行智。

疏余位执种(至)谓有二取。

注乃至加行。并名余位。约未分明。似故名有。非约相分。名为有得。今破执实。不在加行。或拟令远。遣亦无失。或约未明。谈为有取。遣种子也。

疏破实能取(至)然断能破故。

注此有二解。初无智得。各遮一取。后无智得。各双遮。无智及得。俱各遮二。言别遮者。对下遮用。别遮体也。虽言俱遮。仍分体用。各别遮也。依此解得便通能所。智中如何遮所取耶。所未句释。然断能取。所取亦无。故遮一能。俱遣二用。

疏此释皆除遍计所执(二句结前)依他幻故(至)都无二相。

注下文别解依他圆成。合之三性。总说名空。空中皆无实智得也。

疏故依三性(至)一切非有。

注结遮胜空全无也。

疏说智及智处(至)不取相故。

注处即所得。俱不言无。下言真者。即根本智无相之取。目见分也。不取相故。无所取也。

疏经曰以无所得故。

注藏疏不为释前之句。为第四段。辨其所得。依幽赞解。故有用此言所得。非前前所得。通目诸法。名无所得。通成前也。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一切皆无。

注结释大同。但全无体。

疏如应者言(至)十有为无有。

注缘即缘起。应理为处。非处翻之。根即信等。谛即四谛。余者名显。

疏由舍利子(至)近远加行。

注虽未回心。此谈种姓。名为渐悟。为说此观。令后不执。由是此性不同中边。具说十也。三科通远。后三近。并名加行。有以根本连上加行。分为三对。恐非文意。前来不曾遣根本故。藏疏六门。科为四段。前三只云法相开合。是不能分远近观也。

疏根本种生(至)都无所有。

注上文说言由舍利子。渐悟大乘。故此指彼根本种子。便通二性。故今为彼说六善巧。至真观位。(云云)如下。或可此句连下而用。正辨能遣。仍乘上云近远加行。遂云根本。此通本后。故复言二。意举初生。故加种字。或可二字。元是生字。思之。初六即目第六意识。非第七者。无断用故。或即遣六。名六真观。或是入字。下言六相。即前蕴等。

疏依他圆成(至)通释上无。

注上是遍计。下辨依圆。文说三性皆无定相。故以无得。通释上也。

疏如大经言(至)亦无所得。

注证通六相。皆无所得。般若即是智得中故。经之密意。前后已解。

疏经曰菩提萨埵(至)究竟涅槃。

注若依胜空。故字已上。是叹因依。心字之下。是叹断利。究竟涅槃。亦是所遣。若依如应。因果分别。此是叹因。故字之上。是叹依学之德。心字之下。叹获胜利。依第二番。先叹离苦。仍举后邻。后叹圆证。正现菩提。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断障染利。

注问何以故两宗科判便别。答胜空二二为相对故。如应涅槃不可遣故。

疏依即前说(至)怖者惧。

注先解能遣。后解所遣。逐难训字。如文可知。

疏未依慧悟(至)究竟涅槃。

注至忻涅槃。并是未悟。涅槃同梦华等也。

疏既依般若(至)一切远离。

注从浅至深。并遣之也。

疏如应者言(至)圆证也。

注两节之文。如前已指。

疏此叹菩萨因位修益。

注上略此字。今已加之。指此一唱。是叹因益。并皈菩萨。究竟涅槃。叹当能获。准此必是因果为科。

疏菩萨常时(至)名依般若。

注此解所取般若之体。具前五种。次第修习。名依般若。

疏挂谓烦恼障(至)但通二障。

注前解且别。后解义同。

疏恐怖者(至)他胜所起。

注起此在于资粮已前。此文是辨起之因由。非是出体。第四十七住品之中。极欢喜住。离五怖畏。此即彼文。若出体者。纂伦同云。不活畏。以我见我爱资生爱为体。恶名畏。贪欲为体。死畏。以我见为体。后之二种。并痴为体。

疏颠倒者(至)谓我。

注前三后四。总别分之。其心倒者。邻近得名。除想见二自余诸惑。以为体故。

疏于后四种(至)谓余烦恼。

注此解前三。想体如名。见即是下四倒中见。心当等流及根本也。谓字之下。疑略余字。今已加之。

疏此有三种(至)谓余烦恼。

注下出四倒。身见是无我我倒。常见是无常常倒。见取是不净净倒。戒取是于苦乐倒。贪通净乐。此文中间见字之下。少个取字。今已加之。即苦四见及贪为性。

疏梦想者(至)故名梦想。

注是想之梦。名为梦想。此即通取生死之位。

疏前之七倒(至)故名梦想。

注此望颠倒。即梦想也。应云初约颠倒即梦解。后约因果不同解。

疏或前诸倒(至)即生死果。

注因果不同。故非持业。可作依士。或作相违。

疏如处梦中(至)标梦想名。

注依第二解。恐外问云。生死为梦。因果皆然。何以于因。不言梦想。疏答大意。果中梦显。属身境故。应更问云。死生之果。亦是颠倒。何但于因言颠倒耶。疏无此答。可准答云。见等因增。故但于因名颠倒也。

疏梵云(至)性湛然义。

注二字别解。如文易知。

疏离真如性(至)说有四种。

注初二句纵。当本性净。元无二体。亦无别相。或无别者。纵说为多。亦无别也。如实除等。或体及位。下夺余三。缘即无住。约非智故。尽即后二。因果尽故。

疏一自性(至)法真如。

注此即出体。依唯识论。更有有十义。如彼。

疏二无住处(至)清净真如。

注处即生死。及与涅槃。处之无住。即是悲智。无住处之涅槃悲智。常为所有。能转如二翼也。

疏三有余依(至)所显真如。

注并依主释。或即无余依。即是涅槃。显处更无自余法故。若能令无。及以所无。只是依主。

疏有处依初(至)同得解脱。

注三文不同。其义易见。

疏此中总说(至)契证涅槃。

注应将此段及以下文。并为释经。分为三解。初总相通论解。次别配四位解。后别配三位解。又如新科。

疏或菩萨(至)心无挂碍。

注资粮加行。既合为一。于资粮位未杂五怖。故但现障名挂碍也。其资粮位。不伏但生及分别种。

疏见道位中(至)无有恐怖。

注正初断故。现前伏故。

疏于修道位(至)生死梦想。

注此位能出生死尽故。随前二解。因果别离。

疏当无学道究竟涅槃。

注此叹因益。故置当言。

疏四位所彰相增说故。

注恐外问云。修道岂不离五怖耶。见起正断。分别倒故。资加既伏。何染不制。如何作四位配耶。故此通之。增义如前。随文已说。所言四者。举总语也。

疏又极喜住(至)无漏智故。

注初得无碍。故独得名。尚有烦恼。再现行故。未名离怖。皮肤肉三。浅深得名。

疏无功用无想住(至)果已断故。

注一切烦恼。怖因不现。无由更起。方得名离。五怖名果。初地已无。准此俱生。亦令怖畏。

疏最上成满(至)颠倒梦想。

注出生死故。此中不说已断之位。在后句故。

疏即是二障三住所断。

注准此结文。勿长分四。应云初解离苦。后解当证。初中分三。却取前三。初解之中。亦准此判。

疏由斯佛位究竟涅槃。

注此解当证。亦谈因益。当佛位也。

疏经曰三世诸佛(至)三菩提。

注旧科咒文。分为四。下复为复三降。恐非文意。今恐疏意。并是从于果利中分。若是大分。前唱之下。应合科之。疏既不科。应于此下。方分为二。初总彰果利。后显胜能。此文初也。后文分二。初结即此是法义持。后彰由此说密咒持。初中分二。初明得乐。后明离恶。或可分二。初彰证果。便得二持。后彰依此说密咒持。初中分二。初明得乐。后明离恶。初中分二。初彰得果。后现四持。或云二持。若依胜空。咒下大分。如下自见。又如新科。请细详之。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得菩提利。

注上半果依。下半得利。

疏三者(至)正等正觉。

注训释翻对。如应无异。所得三名。义有少别。

疏大智度论说(至)名得正觉。

注引智度论。证成真如。亦名菩提。与上相合。菩提通二。三世下释。上半约人。以为能得。智为所得。下半明如。智为能得。

疏或唯空性(至)即法身故。

注已上通依理智解。此文唯依真理解。是胜空者。有此义也。仍依世俗。谈为如是。若依胜义。准前已空。今重科此。胜空一段。分为二文。初科判。后正解。后中分二。初逐难别解果依文。后具次别解得利文。后中分二。初训释翻余。后明其体相。或先别科。得字无好。后中分二。初通依理智解。后唯依空性解。初中分二。初且依智用解。无法下是。后复依通理解。大智下是。子文可思。又如新科。

疏如应者言(至)标以佛名。

注因谈当出当证。此谈已出已证。既已出之。经不复现。成真之下。三觉如文。

疏佛慧圆满(至)依于般若。

注持即行义。故约利他。或两义别。

疏或依即唯(至)得正觉故。

注此依一解。前说今依。当证涅槃。此谈昔依。今证菩提。涅槃菩提。互显可知。

疏智断圆满(至)独得全名。

注作四义解。初义自显。后三拣他。两个正字。名义有别。初即对邪。后即望缺。故双言也。等平等也。分即不平。

疏经曰故知(至)是无等等咒。

注若依胜空。般若言总。遂于菩提萨埵之下。大文分之。若依如应。义亦可尔。然理在于果利之中。旧科长分。以为三段。大同胜空。然无阶降。又今旧科。更将破恶。除疑密咒。别为两阶。大迷失也。详此经文。故知之下。文义相乘。必为一段。更子分之。是其大意。下疏自云。结前二持。起下咒持。即是相对。云何咒持。作大文也。更科此段。以为乘前。起咒持即名亦非也。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般若胜用。

注总别之门。如前已解。至下咒辞。并在总中。

疏承前起结(至)名无等等。

注四门训释。不别配位。

疏大师秘密(至)故名为咒。

注科虽在总。解言大师。却唯佛也。近合标结。两句一义。或可标结。各有两句。中间四句。或为四义。或三或二。配释易知。灵祇之言。即幽冥也。

疏如应者言(至)四者咒。

注总持名通。咒名但一。今此般若亦得名。者义用同也。下文自释。

疏此咒神力广说如经。

注此指密辞。当第四者。

疏念慧二能(至)总立咒名。

注顺犹同也。元虽第四。名之为咒。彼法义二。作用同此。总立名也。

疏此承前结(至)说故知也。

注此文兼释须总名咒之所以也。欲起向下密咒辞故。别彰法义。类别难接。据此相对。云何密辞。科在大文。不可说言。起下咒持。即大神等。何以故。犹是结故。只云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未成结辞。须详诸论。所有结辞。必更别有。即是言等。若移是字。在知字下。可成结辞。又前不是说为般若。为何故结耶。故知乘前依之得果。及离众恶。遂结故是神咒等也。结此般若之胜用。故是二持也。乘此起下密辞咒持。是此文势。

疏由此总持(至)菩萨四道。

注四各起一。随增义也。准此所言超菩萨道。即唯是佛。下除苦中。文义通因。依此相乘。因果不同。逆次别结。因果用也。或下即是令他除苦。异生粗易。超以神名。声闻慧劣。超以明称。独觉颇上。无上过之。菩萨近等无等别也。无等等者。无等可等。名无等等。

疏或文字妙用(至)实相无喻。

注妙用即神。圆鉴即明。胜益无上。喻即为等。不言境界。其义云何。可思。

疏或四皆通(至)名神等。

注前增随义。四体别配。此依尽理。用皆通四。或贯前。

疏或此般若(至)即所说咒。

注今此文义。其义深远。科者所未详。讲者所难悉。以理详察。经文头尾。此中云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等。后中云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即说咒曰。岂为异耶。故此疏文。再申一解。前后一体。经先乘前指印。然后结皈咒辞。牒前般若。标后咒也。故此疏云。即所说咒。问如何皈耶。答显说之力。修因获果。密加威灵。随心满愿。显密虽殊。以密诵显。故牒其显。而标密咒。既是预标。便指此咒。是密咒也。即是约用。同故即也。

疏劝诸学者(至)修十法行。

注通前诸解。谈般若力。其意为何。劝后学依修十法。不见威灵。莫能修故。应科名云。初真文显德。后意在劝修。初中有二。初前后体别解。子分可思。后以前即后解。前一段是。

疏慈尊颂言(至)讽诵及思修。

注五法师上。加以供养。施他及听思惟修习。问受持修习。二有何别。答前是闻持。修是修慧。

疏行十法行者(至)由摄他不息。

注上列十法。下行获益。一句标行。一句自益。一句叹胜。一句利他。

疏经曰能除一切苦。

注应只指前四咒之力。除一切苦。如何大分。若直叹前因果般若。与前怖等。有何差别。是即此言。便为重说。故只于此子文分出。此结果力。勿结因力。虽前四咒。亦有通因。总论具四。得唯果也。

疏赞曰前明具德此明破恶。

注科者于此不见具德是在结中。遂将破恶。大文分也。虽此破恶。亦通果位。已破不显。故此不说。前辨利中。亦不说故。又破他恶。正是果德。

疏信学证说皆除众苦。

注于信等四。随一现前。随分除苦。于因位中。亦分证故。或意兼果。即此便是所疑之故。令他除苦。是难事故。

疏故大经言(至)皆不能染。

注此总文也。障言宽故。通业报故。

疏虽通一切(至)终不为染。

注下三别义。假使如此。由般若力。不随转也。

疏常与一切(至)无上菩提。

注都为十一。随心所欲。无不随心。所欲无不成办。此下为标。

疏所以王城(至)始受持而怨溃。

注举劣况胜。大义易知。此之缘起。亦如余辨。溃者胡对切。逃散又乱也。取怨自散也。

疏况复涤哀恳已(至)未之有也。

注据此文意。直叹至佛。涤者净也。跨者越也。

疏经曰真实不虚。

注即近乘前。有此印辞。非大文也。余不假此。

疏赞曰除疑劝信重说此言。

注因前难咒。现力莫加。恐有怀疑。故斯劝信。问以不恐疑前说空。答前说法空。已是深玄。复现殊功。恐疑方劝。劝此即是劝信前也。是结前故。大经亦有此句相准。然捡瑜伽第四十七说况力文。即说除苦。有除疑文。云不唐捐。与此文同。故于除苦。难事疑也。若于前疑。非当机尔。

疏何有(至)诚为未可。

注显佛大圣不虚言也。饰即冠饰。

疏所以经言(至)勿起惊疑。

注引文已结也。

疏经曰故说(至)莎婆诃。

注此咒即名般若咒也。

疏赞曰前说(至)更说咒持。

注前虽再解。以前即后。今唯依彼。各别解也。

疏佛以大劫(至)不易详赞。

注藏疏虽解。未知何典有作是说。后之二句。大文谦赞。以作题名。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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