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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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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有不必注者,谓已显明直捷,反复辩论之。若有注也,书有可以注者,谓宜发明书言,以己意逆合而注之也。必后之闻见与前之闻见同,前书得后注,理愈明而犹合辙若一,斯可不诳惑于世矣。若观者不知作者意,如注《参同契》为纳甲,注《悟真篇》为房术,注《穆严》、《楞伽》、《金刚》、《法华》以时文、训诂、套语,不能剖真修实义,各成门户,致有经自为经,注自为注之斥。出乖露丑则,亦何用注为?所以《天仙正理直论》既有《仙佛合宗》为之注,犹惧后人妄注错误,害超世之圣真,吾堂弟真阳子又加注之,予又辅之,同一师之学,并四瞳之见而为之者。其《合宗》二注,又皆出于录者之手,无非杜绝众口之妄,保全度世之真,则后世不必画足于蛇,倒屐于首,令未来无极劫中皆不失性命根宗、不迷超劫慧命,诚不谬注者之所赐也。故亦诫之,曰:毋烦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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