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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两天之后,玛塔再次来看格兰特时,并没有带编织针和毛线。午饭后,她兴冲冲地走进病房,看起来非常匆忙。她头上随意地斜戴着一顶哥萨克帽,这番打扮应该让她在镜子面前花了好几分钟。

“我不能久待,亲爱的,我这正准备去趟剧院。今天下午有场演出,老天保佑。全是些托盘和低能儿。虽然台词对我们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可言,可还是得登上讨厌的舞台。我不认为这场戏什么时候会被停演。就像纽约的那些个戏剧一样,十年才换一出,而不是每年都上新戏。想想都觉得恐怖。我根本没法集中精力把戏演好。杰弗里昨晚第二幕演到一半时停在那里说演不下去了,他的眼珠子几乎都要迸出来,我当时还以为他中风了呢。他过后跟我说,他演到一半时才发现,他根本想不起来从出场开始他都做了些什么。”

“你的意思是说,短暂性失忆?”

“不,哦,不是。他只是变得跟机器人一样。嘴里念着台词,手上做着动作,心思却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如果所有的传闻全都是事实,那么演员也没什么特别担心的事情了。”

“哦,不夸张地说,没有。约翰尼·加森可以告诉你,他伏在某人膝盖上号啕大哭时卫生纸满屋子扔一地,但演出时却完全是两回事了,他在戏里有一半时间处在‘心猿意马’状态。杰弗里把他儿子从家里赶出去,跟情人吵架,一边还指责妻子与他最好的朋友有暧昧关系,而演这一切时他自己却浑然不知,你知道吗?”

“他心里都想些什么?”

“他说他决定把公园巷的那套公寓出租给多莉·戴克,并在里士满买下第二套房子,拉蒂默之所以要卖那套房子,是因为他已经接到了州长任命书。杰弗里心想,那套房子缺几间盥洗室,他还认为楼上的那个小房间很不错,墙上贴着十八世纪的中式壁纸。他们可以把那些漂亮的壁纸撕下来,用于装饰楼下屋后的那个沉闷的小房间。那间小屋子全都是维多利亚风格的镶板。他还检查了排水道,寻思着自己有没有足够的钱把旧瓷砖全部换成新瓷砖,同时想象着厨房里都有些什么样的厨具。他正决定铲掉大门口的那些灌木,却发现自己与我面对面地站在舞台上,台下有九百八十七名观众正看着他,嘴里的台词正念到一半。现在你知道他的眼珠子为什么会迸出来了吧!我可以看得出来,我带来的书你已经在试着哪怕拿一本出来读了——如果护封起皱就表示书被翻过的话。”

“是的,那本介绍山脉的书。真是天赐之物,书里的图片我躺着看了好几个小时。一座山能给人带来开阔的视野,这方面无与伦比。”

“我觉得星星更好吧。”

“哦,不。星星只会衬出人的渺小,使人卑微得像个变形虫(1)。星星夺去了人类的最后一抹尊严,将一个人的最后一丝自信抹杀掉。但是,用雪山来衬托人的大小却很合适。我躺着看珠穆朗玛峰的照片时,心想谢天谢地,没让我去爬那些峭壁陡崖。医院的病床真是个温暖、舒适而又安全的避风港。小不点和亚马孙都是人类文明的最高成就。”

“啊,瞧,我还有更多照片给你看。”

玛塔将她带过来的一个大四开的信封倒过来,一摞纸散落到格兰特的胸前。

“这些是什么?”

“面孔,”玛塔愉快地回答,“我为你找来好多张面孔。男人、女人和孩子的画像,各种各样的类型、背景和尺寸,应有尽有。”

他从面前挑出一张看了起来。那是一幅十五世纪的雕刻画像。一个女人。

“这个人是谁?”

“卢克雷齐娅·波吉亚(2)。她很引人注目,不是吗?”

“或许吧。不过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她的身世可能另有隐情?”

“哦,是的。她到底是被她哥哥利用了,还是与他串通一气,这个谁也说不准。”

他扔下卢克雷齐娅的画像,拿起第二张纸,这张画的是一个小男孩,他身上穿着十八世纪后期的服装,在他下面依稀可以看到印着几个字:路易十七。

“这里有一个美丽的谜团等着你去破解了。”玛塔说,“这位是法国王子,他究竟是成功逃脱,还是死于囚室?”

“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弄到的?”

“我把詹姆斯从他那维多利亚与艾伯特博物馆的小陋室里约出来,让他带我去了一趟印刷店。我知道他对这类东西很了解,我相信他在那个博物馆是不会找到令他感兴趣的东西的。”

玛塔就是这样,她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公务员恰好因为是名剧作家和肖像画方面的专家,就应该为了讨她欢心而心甘情愿地抛下工作去印刷店里转悠。

格兰特找到一张伊丽莎白时代的肖像照片。那是一个身穿天鹅绒上衣、浑身珠光宝气的男人。他将照片翻转过去,想看看这个人是谁,结果发现是莱斯特伯爵。

“那么这位就是伊丽莎白的罗宾(3)了,”他说,“我想我以前没有见过他的画像。”

玛塔低头看了一眼这张阳刚饱满的脸,说:“我头一回发现,在历史上最大的悲剧之一就是,等到你错过了最佳时光,最出色的画家才肯来画你。罗宾以前肯定是个美男子。据说亨利八世年轻的时候帅呆了,但现在怎样呢?不过是扑克牌上的那副模样。如今,我们至少知道坦尼森在那满脸可怕的大胡子蓄起来之前,长得是什么样子。我必须得走了,不然就迟到了。我刚在布莱格吃饭时,好多人跑过来跟我说话,所以没办法早点脱身。”

“希望你的东道主对你留下了深刻印象。”格兰特说着,瞥了一眼她的帽子。

“哦,是的,她对帽子颇有些讲究。她只要瞧一眼就会说:‘雅克·图斯,这个我喜欢。’”

“她?”格兰特非常吃惊。

“是的,玛德琳·玛奇。中午这顿饭还是我请的客。别那么大惊小怪好不好。真没分寸。你要实在想知道就告诉你吧,我是想让她帮我写关于布莱辛顿夫人的剧本。但平时大家来去匆匆,我根本没机会引起她的注意,所以就设宴款待了她一顿。这使我想到托尼·比特美克,他请了七个人吃饭,还准备了大瓶大瓶的酒。你能想象他待客的样子吗?”

“没见识过。”格兰特说着,玛塔便笑着离开了。

在无声无息的静寂中,他的思绪重新回到伊丽莎白的罗宾身上。关于罗宾,到底还存在着什么样的谜团呢?哦,没错,艾米·罗布萨特(4),当然。

哦,他对艾米·罗布萨特没什么兴趣。她是如何从楼上坠下的,或者为什么会坠楼,这些他并不关心。

不过余下的这些面孔让他愉快地度过了整个下午。早在参军之前,他就热衷于观察人脸。事实也证明,在苏格兰场工作的这些年,他的这门爱好不仅仅是个人娱乐,还成为他的一大职业优势。早年,他曾经和警司一起参与列队认人。那个案子不归他管,两个人都是因为别的事情去了那里,但他们站在队伍后面观看,只见一男一女两个证人分别从站成一排的十二个毫无特征的男人面前走过去,试图找出他们要指认的人。

“谁是嫌疑人,你知道吗?”警长低声问他。

“我不知道,”格兰特说,“不过我可以猜一猜。”

“你能吗?那你猜是哪个?”

“左边数第三个。”

“什么罪名?”

“我不知道,我对此完全不了解。”

他的上司用一种饶有兴味的目光打量着他。不过那对男女最终没能指认出来,只得离开了。于是队伍解散开来,人们攀谈起来,有的整衣领,有的打领带,准备结束协助调查的日子,回到大街上,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但是,有个人没有动,正是左边数第三个人。他顺从地等着警察重新将他押送回自己的牢房。

“哎哟!”警长说道,“十二分之一的机会,让你搞中了。干得不错。他从那一群人中间把你的人给认出来了。”他向当地的督察解释道。

“你认识他吗?”督察颇有些惊讶,“据我们所知,他此前从来没有惹过麻烦。”

“不,我以前从未见过他。我甚至不知道他犯了什么罪。”

“那你选他的理由是什么?”

格兰特迟疑了一下,他第一次分析自己是怎么做出选择的。这根本不是什么推理的问题。他并没有说:“那个人的脸有这样或那样的特征,所以他就是嫌疑犯。”他几乎是凭着直觉在做选择,原因来自于他的潜意识。格兰特在自己的潜意识里深究了一番,终于脱口而出:“那十二个人中间,他是唯一一个脸上没有皱纹的人。”

他们一听都笑了起来。但是,格兰特一旦挑明来说,就可以发现他的直觉起到了作用,并且找出了这背后所隐藏的推理过程。“听起来有些荒唐,但其实不然,”他说,“只有一种成年人脸上完全看不到一丝皱纹,那就是白痴。”

“弗里曼可不是白痴,我敢保证,”督察忍不住插嘴,“他可是个精明到家的骗子,相信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所说的白痴是指缺乏责任感的人。一个人是不是白痴,就看他有没有责任感。列队里的十二个人都有三十几岁了,但只有一个人长着一张缺乏责任感的脸。所以我立马就选他了。”

从那以后,这件事在苏格兰场被大家当成善意的玩笑来开,说格兰特可以“一眼看出罪犯”。那位局长助理还曾经开玩笑说:“不要告诉我你还真相信这世界有罪犯脸这种事,探长。”

不过格兰特对此表示否定,说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如果只存在着一种犯罪行为,先生,那么倒还是有可能。但是犯罪的手法五花八门,就跟人性一样,如果一名警察要将人脸进行分门别类,那么他肯定徒劳一场。你每天五六点之间去邦德街转一转,就知道纵欲过度的女人的长相,而伦敦最声名狼藉的花痴看起来却像个冷冰冰的圣徒。”

“最近可不像个什么圣徒了,她这段时间饮酒过度。”这位局长助理说。他不费吹灰之力就猜出格兰特指的是谁。接着,谈话就转移到别的话题上去了。

不过,格兰特对人脸的兴趣保持下来,这种兴趣不断被放大,最终变成一种有意识的研究,一种对案件的记录和比较。就像他所说的,虽然无法对人脸进行分类,但我们可以将某类人的脸部特征描述出来。比如,有本书里记录了一场著名的审判,为了吸引公众的兴趣,将案件当事人的照片展现在里面。谁是被告,谁是法官,照片一看就能看出来。偶尔会有那么一个律师可能看起来更像罪犯,而被告席上的罪犯看起来则像律师——律师归根结底不过是仁义的代表,他们有情欲也有贪念,和所有世人一样。但法官具有一种特质,那就是秉公正直。所以,即便没有戴假发,人们也不会把他和被告席上的罪犯搞混淆,因为罪犯缺乏的就是这种秉公正直的特质。

玛塔的詹姆斯,被拖出他的“小陋室”之后,显然对罪犯或受害者的照片愉快地进行了一番挑选,从而使得格兰特在小不点送茶进来前好好赏玩了一番。就在他将纸张收拢来,准备放进床头柜时,他摸到一张滑落到床单上的照片,他整个下午都没有注意到。格兰特捡起照片,看了起来。

这是一张男性的肖像画。画里的男人头上戴着一顶天鹅绒帽子,身穿十五世纪流行的开叉背心。他最多不超过三十五六岁,身材瘦削,胡子剃得干干净净。他的衣领镶满宝石,正将一枚戒指戴在右手的小指上。不过他的眼睛并没有盯着戒指看,而是凝视着空洞的前方。

格兰特下午看到的所有肖像画中,这是最特别的一张。画像的作者仿佛试图把某些东西展现在画布上,但显然能力不足,无法淋漓尽致地在画里表达出来。他的双眼流露出的神情——最醒目、最独特的神情——把作者给难倒了。嘴巴也是如此:作者显然不知道怎么去利用嘴唇的厚薄和开合度表现生动感,所以嘴部显得僵硬呆板,成为一大败笔。这幅画的成功之处在于脸部骨架结构的塑造:颧骨轮廓线条鲜明,颧骨下方凹陷,下巴太宽而显得不够有力。

格兰特没有马上把照片翻过去,而是盯着里面的那张脸思忖了好一阵子。法官?军人?王子?某个肩负重任的权贵。一个谨慎过头、喜欢杞人忧天的人,或许是个完美主义者。一个大事淡定、小事计较的人。一个容易患胃溃疡的人。他从小就是个病秧子。他的长相给人一种不可言传、无法形容的感觉,仿佛童年的遭遇留下了创伤。所以同样不可避免的是,那张脸比残疾人的脸还要消沉。这名画家对这一切都了然于心,并通过画笔跃然纸上。他的下眼睑略显松弛,就像睡眠过多的孩子,皮肤的纹理却给人感觉像是一个老人长着一张年轻的面孔。

他翻到背面去找图片说明。上面印着:理查三世。本画像保存于国家肖像馆。画者不可考。

理查三世。

那么这就是他了。理查三世。驼背人。童话故事里的怪物。毁灭纯真的人。邪恶的代名词。

他把图片翻过来再次观察起来。画家在画这双眼睛时想表达什么呢?难道他从这双眼睛里看到的是一个心神不宁的男子形象吗?

格兰特躺在床上,久久地凝视着这张面孔,凝视着那双特别的眼睛。理查三世的眼睛又细又长,眉毛微微倾斜,眉眼之间距离比较近。他的眉毛因忧虑而轻轻蹙起,看起来有些过于谨慎。乍看起来,这双眼睛好像在凝视着什么,但细细一看,会发现那眼神中带着一种淡淡的孤独,几乎有些恍恍惚惚。

小不点进来收托盘时,他仍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张画像。他好几年没有见到过这样的东西了,和它一比,《蒙娜丽莎》简直成了海报。

小不点看了看他那原封未动的茶杯,熟练地伸手碰了碰茶壶微温的壶面,然后噘噘嘴。那表情好像在说,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不是特地来给他端盘子受他冷落的。

格兰特把画像推到她面前。

她会怎么看待呢?如果这是她的一个病人,她会做出什么样的诊断?

“肝病。”她干脆利落地说完,然后端着茶盘就走了。她的衣服全部浆过,一头金色的鬈发,走路时鞋跟踩得很响,以表达抗议之情。

她前脚一走,亲切随和的外科医师后脚就跟了进来,他对此有着不一样的看法。受格兰特之邀,他看着画像,颇感兴趣地仔细观察了一会儿,说道:“脊髓灰质炎。”

“小儿麻痹症患者?”格兰特说完,突然想起理查三世有一只萎缩的胳膊。

“这是谁?”外科医师问。

“理查三世。”

“是吗?很有意思。”

“你知道他有一只萎缩的胳膊吗?”

“他有吗?我想不起来了。我认为他是个驼背。”

“这没错。”

“我还记得他一出生就有一口完整的牙齿,还吃活青蛙。好了,看来我的诊断准得出奇啊。”

“真不可思议。你是从哪里看出他有小儿麻痹症的?”

“你让我明确点说,我还真不太清楚。仅仅是因为那张脸的模样吧,我觉得。那副模样在一个身患残疾的孩子脸上会看得到。也可能是因为他天生驼背,而不是小儿麻痹症造就的这副样子。我发现画家略去了他的驼背。”

“是的,宫廷画家必须要稍稍懂得一些圆滑。在克伦威尔(5)时期开始之前,被画人脸上的‘每个痣都要被画出来’。”

“我认为,”外科医师说着,心不在焉地考虑着格兰特腿上的夹板,“克伦威尔开启了我们至今都在遭受的是非颠倒的势利文化。‘我是个普通人,没错,我是认真的。’不拘小节,缺乏风度,也不慷慨。”他淡定地捏了捏格兰特的脚趾,“就像肆虐的传染病一样,这是一种颠倒黑白的可怕状态。就像在国内的有些地方,据我所知,为了自己的政治生涯,一个人有必要西装革履地去一些选区走访。就是要像这样道貌岸然,一个十全十美的典型必须要做到合群。看上去恢复得不错。”他补充道,最后这句话指的是格兰特的大脚趾,然后他又回到床头柜画像的话题上。

“有意思,”他说,“这和小儿麻痹症有关系。或许他真的患有小儿麻痹症,因为他有一只萎缩的胳膊。”他继续思索起来,没有马上要走的意思。

“不管怎么样,很有意思。凶手的画像。你觉得他看起来像这类人吗?”

“没有所谓的凶手类型。人们进行谋杀的理由千千万万。不过不管是在我的经验中,还是在犯罪史上,和他相像的凶手我还真是一个也想不起来。”

“不过他在那类人中间当属绝无仅有,不是吗?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良心道德。”

“不。”

“我曾看过奥利弗(6)扮演的这个角色。他将邪恶演绎得入木三分,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他总在荒唐丑陋的边缘徘徊,却从未越过这个界限。”

“我在给你看这幅肖像画时,”格兰特问,“在你知道他是谁之前,你想到过邪恶吗?”

“不,”外科医师说,“没有,我只想到了疾病。”

“很奇怪,是不是?我也没往邪恶那块儿想。现在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翻看了背面的名字,然后满脑子除了邪恶想不出别的东西了。”

“我认为,和美丽一样,只有旁观者才能看得出邪恶。好了,周末再来看你。现在你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了吧?”

说完他便离开了,和来时一样,他始终保持着亲切随和的样子。

格兰特带着困惑再次对这幅画像进行了一番琢磨后(他对于把历史上恶名昭彰的杀人犯误当成法官,把被告席上的主角和法官席对调的这种极度不适当感到十分有趣),这才猛地想起来,他曾经用人物画像来当作破案线索。

理查三世有着什么样的身世之谜呢?

然后他想起来了。理查三世将自己的两个侄子杀害,但怎么杀害的,没有人知道。他们就这样从人间蒸发掉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理查一离开英国,他们就消失了。理查派人杀他们灭了口。但是,这两个孩子的真实命运究竟是什么样的,就不得而知了。在查理二世时期,两具骷髅——在某个楼梯底下被发现?——后来才得到安葬。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它们就是失踪小王子的遗骸,但并未得到证实。

一个人在受过良好的教育后,能记得起来的历史知识竟然这么少,有些令人吃惊。关于理查三世,格兰特就只记得他是爱德华四世的弟弟。爱德华是个金发男子,身高一米八二,长相英俊帅气,也很会讨女人欢心。理查却天生驼背,在他哥哥死后,为了篡夺王位,将年幼的王储兄弟杀害以绝后患。他还知道理查死于博斯沃思之役,他高呼想要一匹马,那也是他的临终遗言(7)。理查三世是金雀花王朝(8)的最后一位国王。

学生们读完理查三世的最后一页时,都会觉得松了一口气,因为玫瑰战争(9)终于宣告结束,英格兰接下来进入都铎王朝。都铎王朝虽然没什么意思,但学起来更容易。

当小不点来为他收拾床单时,格兰特说:“你不会碰巧有一本历史书吧,有吗?”

“历史书?没有,我要历史书做什么用。”她用的不是提问的语气,所以格兰特也不打算搭腔。他一言不发,这似乎让她有些担心。

“不过你如果真的需要,”她连忙说,“等到达洛护士来送晚餐时,你可以找她问问。她房间的书架上保存着所有学生时代的教科书,所以那里面很可能也有本历史书。”

亚马孙竟然保存了所有教科书,这多么符合她的风格啊!他想。她还对校园生活念念不忘,正如她每逢水仙花开的季节就思念格洛斯特郡一样。当亚马孙迈着沉重而缓慢的步子走进房间,手里还端着给格兰特准备的奶酪布丁和炖煮大黄时,他带着一种近乎慈祥的宽容望着她。她不再是个身材高大、呼吸起来像个抽气泵的女人,而变成可能会带给他乐子的女人。

哦,是的,她有本历史教科书,她说。事实上,亚马孙应该有两本才对。因为热爱校园生活,她将学校发的所有教材都保留下来了。

格兰特差点忍不住要问,是不是她把所有的洋娃娃也保存下来了,不过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

“当然,我喜欢学历史,”她说,“这是我最喜欢的科目。狮心王理查(10)是我的偶像。”

“一个令人无法忍受的莽汉。”格兰特说。

“哦,不!”亚马孙很受伤。

“他属于甲状腺机能亢进的那种,”格兰特不留情面地说,“只知道冲过来冲过去,就跟个粗制滥造的烟火一样。你马上要下班了,是吗?”

“收完托盘就完事了。”

“你今晚可以帮我把那本书找到吗?”

“你应该好好去睡觉,而不是醒着坐那儿看历史书。”

“我要么就看一些史书,要么就瞪着天花板,二选一。你要不要帮我拿过来?”

“就为了某个对‘狮心王’不敬的人,让我一路跑回护士大楼再跑回来,我想我做不到。”

“好吧,”他说,“我也不是什么殉道者。我想狮心王理查很有骑士风度,是侠勇双全的骑士,无可挑剔的指挥官,比演讲学博士还厉害三倍。现在可以去帮我拿书了吗?”

“看起来你的确需要读一些历史,”她说着,伸出大手,带着赞赏意味将床单角落整了整,“我回来路过顺便把书给你,反正我也要去电影院。”

将近一个小时过去了,亚马孙这才再次出现在病房。她身上穿着一件驼毛大衣。房间里的大灯已经关了,借着台灯的光线,他觉得她简直像某个善良的精灵。

“我还希望你睡着了呢,”她说,“我觉得你没必要非得在今晚就开始看这些书。”

“如果有什么可以让我入睡的,”他说,“那就是一本英国史了,你们可以问心无愧地牵手走了。”

“我跟巴洛丝护士一起去。”

“你们还可以牵手。”

“我可没耐心跟你在一起。”她耐着性子说完,便退回到黑暗之中。

亚马孙带来了两本书。

一本是那种被称作“历史读本”的书。它与历史的关系就好比旧约到新约的圣经故事和历史的关系一样。卡纽特大帝在岸边指责他的朝臣(11),阿尔弗雷德大帝烤焦蛋糕,罗利爵士(12)为伊丽莎白女王铺斗篷,纳尔逊在“胜利号”的船舱里向哈代告别(13),每个史实都是一段话,每段都是一句话,字印得很大,美观而清楚。每个故事都配有一幅全页插图。

亚马孙对这本幼稚的文学作品如此珍爱,令人奇怪又觉得感动。他翻到前面的空白页,看看她有没有写名字。结果上面写着:

艾拉·达洛

三年级

新桥高中

新桥

格洛斯特郡

英格兰

欧洲

世界

宇宙

这些文字周围环绕着精美的彩色转印图案。

孩子们都会这么做吗?他想。像亚马孙那样写上名字,写各种名字,然后在课堂上玩转印贴纸打发时间?他当然也这么做过。看到这些明亮质朴的彩色方块,遗忘已久的童年时光重现在眼前。他早已忘记转印贴纸带来的兴奋心情。当你剥去贴膜,图案完美地展现在眼前时,那一刻你会觉得特别满足。这样的满足感成年人很难获得。打高尔夫时挥出漂亮的一杆,或许和这种感觉最为接近。或者,在钓鱼时收紧线知道鱼上钩的那一刻也是如此。

他很开心读到这本小书,趁着闲暇的工夫把书浏览了一遍。他郑重其事地将里面的每一个幼稚的故事读完。毕竟,这些都是每个成年人记忆中的历史。桶税和磅税(14)、造船费(15)、劳德的礼拜仪式(16),黑麦房阴谋(17),三年法案(18),以及长期以来的分裂与混乱、谈判与背叛,这些都渐渐被淡忘时,书里的故事是他们仅剩的一点记忆了。

当他读到理查三世的故事,标题写着塔中王子,看来小艾拉把王子当成狮心王可怜的替代品。因为她用铅笔将整篇故事中的每个小小的o涂满阴影。在书里的附图中,画着两个正在一起玩耍的金发男孩,阳光透过装有铁条的窗户照射进来,他们脸上各自被画了一副与时代不相符的眼镜。图画旁边的空白处有人在上面玩过画圈打叉游戏(19)。对小艾拉来说,王子的死实在是一大损失。

然而这的确是个引人入胜的小故事。恐怖程度足以抓住孩子们的心。无辜的孩子和邪恶的叔叔。内容简单的经典故事,包含着古典成分,还具有道德启发性。这是一个完美的警世故事。

但是,邪恶的国王也没有得到好下场。英格兰人民对他的冷酷残忍感到震惊,并决定不再拥戴他为国王。他们召唤理查在法国的远房表亲亨利·都铎来取代理查加冕,成为他们的国王。理查在随后的战役中壮烈牺牲,但他的恶名在整个英格兰流传开来,许多人弃他而去,纷纷倒戈。

嗯,干净利落,语言不虚饰浮夸,叙述方式极其简洁。

他开始看第二本书。

第二本就是正经八百的学校教科书了。两千年来的英格兰史实被分门别类编排得井然有序,简洁明了,以供读者查阅。分类方法和以往的一样,按朝代来划分。这也难怪,每个人都会被划归到一个王朝,这样读者有时会忘记这个人在其他朝代或其他国王的统治下也生活过。每个人都被自动框死在那里。佩皮斯(20):查理二世。莎士比亚:伊丽莎白女王。马尔巴罗(21):安妮女王。我们从来都没想过,某个见过伊丽莎白女王的人可能也见过乔治一世。一个人在小时候就形成了这样的朝代观念。

不过,如果你是一名摔坏脊柱、走路一瘸一拐的警察,想从早已作古的王室那里了解一些情况,而又不想让自己发疯,那么这本书的确把事情变得简单很多。

他吃惊地发现,理查三世的王朝非常短暂。这位使自己成为英格兰两千年的历史中最赫赫有名的统治者之一,却只当了两年国王,这的确也可以证明他卓尔不群的性格。即便人们对理查不待见,但他无疑影响了他们。

这本历史书也认为他很有个性。

理查能力很强,但寡廉鲜耻,不择手段。他大胆地宣称自己应当继承王位,理由很荒谬,因为他哥哥和伊丽莎白·伍德维尔的婚姻是无效的,所以子嗣就是私生子。他被一些惧怕少数派的人所接受,后来势力范围逐渐向南方蔓延,并在那里全方位得到认可。然而,就在理查三世的王朝得到巩固发展时,两个住在伦敦塔中的小王子失踪了,据说已被谋杀。接着,国内掀起一股反叛热潮,理查采取暴力方式进行镇压。为了挽回一些损失的民心,他召开议会,通过了一些有益的法令规则,取消了德税、维护税和雇佣税。

但第二次反叛接踵而来。这次是法国军队,在兰开斯特家族分支的首领亨利·都铎的带领下发起进攻。他与理查在莱斯特郡附近的博斯沃思短兵相见,在那儿斯坦利家族(22)倒戈,给亨利创造了机会。理查英勇地战死沙场,留下不亚于约翰王(23)的万世恶名。

德税、维护税和雇佣税究竟是什么?

为什么英国人愿意让法国军队来决定谁来继承王位呢?

不过,当然,在玫瑰战争时期,法国尚且属于英格兰的半独立部分,对英格兰人来说,爱尔兰比法国更像外国。一个十五世纪的英格兰人去趟法国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只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才会去爱尔兰。

格兰特躺在床上,心里开始琢磨起英格兰来。发生玫瑰战争的英格兰。绿油油的自由之地英格兰,从坎伯兰郡到康沃尔郡见不到一根大烟囱。尚未被注意、有着一大片野兽遍布的森林、飞禽密集的沼泽的英格兰。绵延不绝的乡村每隔几英里就分布着相似的小聚落的英格兰,那里有着城堡、庄园、教堂和村舍。聚落四周农作物环绕,再往外是一片片碧绿的原野。这未被开垦的绿。车辙深深的小路将一个又一个聚落连在一起,冬天四处泥泞一片,夏天则扬起白尘,随着季节的更替,野玫瑰和红山楂装点着那里的风景。

在这片辽阔的绿色大地上,玫瑰战争持续了三十年。不过,与其说这是一场战争,不如说是家族间的世仇。一场罗密欧与朱丽叶般的家族宿仇,和普通的英格兰人没有关系。没人会去你家门口问你支持兰开斯特还是约克,一旦你支持的那方失败了,就把你抓到集中营去。这是一场规模很小的密集战争,几乎就是一场私人派对。他们在你的牧场打仗,把你家厨房当裹伤站使,然后又转移阵地,跑到别的地方继续打下去。几个星期后,你会听到战争的结果,可能你太太支持兰开斯特,而你却支持约克,你们为此而发生一场家庭口角。这就像那些足球队双方各自的球迷一样,没人逼你去支持兰开斯特或者约克,和阿森纳(24)与切尔西(25)的球迷没有区别。

格兰特仍然想着绿油油的英格兰,想着想着就进入了梦乡。

他对两个小王子和他们的命运一点头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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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变形虫又音译为阿米巴,是一种单细胞生物,属原生动物,主要生活在清水池塘,或水流缓慢藻类较多的浅水中。——译者注

(2) 卢克雷齐娅·波吉亚(lucrezia borgia,1480—1519),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私生女,瓦伦蒂诺大公爵的妹妹。卢克雷齐娅以美貌著称,对意大利的文化艺术事业很有热情。但是,在欧洲历史上,比她的美貌和才华更令人侧目的是她和兄长恺撒的不伦之恋。卢克雷齐娅·波吉亚这个名字已然成为污点。它属于某一类堕落行为令人难以启齿的女性。——译者注

(3) 这里指的是罗伯特·达德利,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大臣。他相继受封嘉德勋章、男爵,最终成为莱斯特伯爵(1564年)。伊丽莎白与达德利青梅竹马,但因为达德利早已结婚,所以两人未能成婚。伊丽莎白女王与达德利长年保持着通信关系,女王喜欢在信中称呼他为“甜蜜的罗宾”。——译者注

(4) 艾米·罗布萨特是罗伯特·达德利的妻子,罗伯特对伊丽莎白女王隐瞒了结婚的事实,直到艾米·罗布萨特从楼梯上跌下来,摔断脖子而身亡,这层关系才被公开。但也有流言说是罗伯特将她杀死的。——译者注

(5) 克伦威尔(1599—1658),英国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宗教领袖。在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是独立派的首领。克伦威尔生于亨廷登,曾就读剑桥大学的雪梨苏塞克斯学院,信奉清教思想。在1642—1648年两次内战中,先后统率“铁骑军”和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党的军队。1645年6月在纳西比战役中取得对王党的决定性胜利。1649年,在城市平民和自耕农压力下,处死国王查理一世,宣布成立共和国。1653年,建立军事独裁统治,自任“护国主”。1657年6月26日,克伦威尔登上了国王的宝座。翌年病逝。——译者注

(6) 这里指的是影片《理查三世》,这是一部根据莎士比亚戏剧改编,由出演过《蝴蝶梦》《呼啸山庄》并导演过《哈姆雷特》的英国明星劳伦斯·奥利弗(laurence olivier)导演的黑白电影。——译者注

(7) 相传理查三世与亨利在决一死战时,由于铁匠的疏忽,他的战马因一只马掌掉落而跌倒在地,理查也被掀翻在地上。他在空中挥舞宝剑,大喊道:“一匹战马!一匹战马!我愿以我的王国来换取一匹战马!”该传说被现代史学界否定,考古学家对骸骨研究发现,理查三世死前最后一刻仍在战斗。——译者注

(8) 金雀花王朝(house of plantagenet),在法国又名安茹王朝(house of anjou)。王室家族是一个源于法国安茹的贵族,从12世纪起统治英格兰,首任英格兰国王是亨利二世。金雀花王朝的正式君王有八位,统治着1154—1399年的英格兰。1399年理查二世逝世后的英格兰由该朝的两分支系——兰开斯特王朝和约克王朝先后统治,而这两家族因为王位争夺而爆发了15世纪后半叶的玫瑰战争。——译者注

(9) 玫瑰战争(又称蔷薇战争;英语:wars of the roses;1455年—1485年)是英王爱德华三世(1327—1377年在位)的两支后裔: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的支持者为了争夺英格兰王位而发生断续的内战。——译者注

(10) 狮心王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是英格兰金雀花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他在位期为1189年至1199年。他也是诺曼底公爵(称理查一世)。——译者注

(11) 卡纽特大帝是统治英格兰、丹麦、挪威及部分瑞典的一名维京国王。此处源自一个典故:当北海帝国诸事抵定、富足强盛之后,宫廷中的逢迎拍马之风也逐渐滋生,卡纽特对此十分不满。当众人再次献媚,说天地万物都服从于大帝,在大帝面前,就连海洋都要心生畏惧时,他终于发作了。卡纽特领着大臣们来到海边,当众命令海水不得淹没他的靴子。海水当然不会服从这项命令,拍马屁的大臣们无不灰头土脸。——译者注

(12) 据说罗利第一次吸引女王的注意,是把自己华丽的斗篷丢在泥潭里,以便让女王高贵的脚顺利通过(此事记录于托马斯·富勒(thomas fuller)17世纪名作《英国名人》里)。——译者注

(13) 霍雷肖·纳尔逊(1758年9月29日—1805年10月21日),英国18世纪末及19世纪初的著名海军将领及军事家。纳尔逊与旗舰舰长托马斯·哈代在陷于恶斗的后甲板区巡视时,纳尔逊被旁边法舰可畏号(redoubtable)发射的一枚火枪子弹击中,后伤口恶化。他随后数度要求召见正在甲板代为指挥战事的哈代,要哈代为他慰问艾玛、他的女儿和他的朋友。——译者注

(14) 旧时英国对进出口的每桶酒及每磅羊毛等征收的税。——译者注

(15) 战时的附加税,1640年废除。——译者注

(16) 查理一世(1600—1649)上台后任命劳德担任大主教。劳德上台后,规定教士穿上华丽的祭服举行仪式,压制清教徒讲道,解散他们的组织并禁止他们活动。大批不堪压迫的清教徒越洋过海,去美洲寻求理想的天国,当时共有6500多名清教徒逃往国外。——译者注

(17) 1683年辉格党(在当时是一个民主党。托利党是共和党)被指控参与密谋推翻国王。——译者注

(18) 17世纪末,英国议会在颁布《权利法案》后,为防止国王排斥议会而独断专行,保证议会能定期召开一次议会,又在1694年通过了《三年法案》。法案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每届议会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故称《三年法案》。——译者注

(19) 二人轮流在九个小方格内画圈或打叉,以先连成一行者为胜。——译者注

(20) 佩皮斯是17世纪英国作家和政治家,著名的《佩皮斯日记》的主人,其日记包括有对伦敦大火和大瘟疫等的详细描述,成为17世纪最丰富的生活文献。曾任英国皇家海军部长,是英国现代海军的缔造者,他治下的皇家海军舰队为日后英帝国统治海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曾任英国皇家学会会长,以会长的名义批准了牛顿巨著《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的初版印刷。——译者注

(21) 即约翰·丘吉尔(1650—1722)军事家、政治家。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大展神威,成为近代欧洲最出色的将领之一。英国的伟大首相温斯顿·丘吉尔是他的直系后裔。——译者注

(22) 1485年8月22日,理查三世与亨利·都铎双方在英格兰中部的博斯沃思决战,在战斗紧要关头,理查三世的大将斯坦利勋爵和诺森伯兰伯爵按兵不动,斯坦利勋爵的弟弟威廉·斯坦利爵士则率3000人公开倒戈,约克军遂告瓦解,理查三世头戴王冠与敌军展开最后的死战,直至战死。——译者注

(23) 约翰王(king john,1167—1216)是英格兰国王(1167—1216),生于牛津,外号“无地王约翰”(john lackland)。英国历史上最不得人心的国王之一。——译者注

(24) 阿森纳足球俱乐部(arsenal football club),简称阿森纳,是一个英格兰顶级足球俱乐部,俱乐部基地位于伦敦荷洛威(holloway)。是世界上最具规模的俱乐部之一,十三次取得顶级联赛冠军,十次赢得足总杯,是英格兰顶级足球联赛停留得最久的俱乐部。——译者注

(25) 切尔西足球俱乐部(chelsea football club),简称切尔西,绰号蓝军、蓝狮。参加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与尤文图斯、拜仁慕尼黑、阿贾克斯并列为欧洲大满贯球队。俱乐部成立于1905年3月14日,主场位于伦敦哈默史密斯·富勒姆区邻近泰晤士河的斯坦福桥球场。——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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