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十四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博莱特本来还在犯愁,以后该如何屈就自己,来伺候这个花里胡哨得有些不伦不类的马厩;可在他看过第四和第五个隔间之后,这个想法顿时无疾而终,被他忘得一干二净。他原以为这儿的马儿都是养尊处优的宠儿,可事实并非如此。这儿各色马匹,不论纯种的也好,杂种的也罢,矮脚马也好,小型马也罢,各个身上油光锃亮;凭他多年的经验来看,这无疑是优越的食宿环境以及马夫辛勤洗刷的共同结果,绝不是在温暖的马厩里娇生惯养所能培育出来的。马儿身上唯一的装饰是各色锦标缎带,有红的,有蓝的,也有黄的;用这些来装点马房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起初是碧在向他介绍,格雷格在旁补充。可因为在场的四人都懂马,免不了对每一匹马都七嘴八舌地来个品头论足,很快气氛就少了些先头的生分,成为一种愉快友善的众人谈。博莱特也开始意识到,碧总是有意无意地让西蒙多说些话。现在西蒙已经取代了碧,成为新一轮的讲解员,只听他问道:“这匹被淘汰的赛马经过埃莉诺的精心调教,已经成了个拉车的好材料。你还记得老‘托拉’吗?这是它跟‘冷钢’的儿子。”碧显然是故意把自己的话语权交给了西蒙。

孪生姐妹早就没了兴趣,不知跑哪里玩去了。露丝是因为本来就不喜欢马,简则是因为对这儿的一切太过熟悉了,打心里还不习惯这里的一切将来要由一个她不认识的人来打理。格雷格天生就沉默寡言,慢慢跟着碧退居幕后。因此,整个局面立马让西蒙掌控了;就剩下他和博莱特两人面对着面。

西蒙表现得满不在乎。好像这又是一个稀松平常的下午,而博莱特只是另一个普通的访客一样——只不过是一个享有特权又对马颇有一番见解的客人罢了,当然得对他有所礼遇。博莱特一边听着西蒙口若悬河地跟他讲马的血统、身体构造、性情特征以及发展前景,一边时不时地插上一两句独到的见解,还会偶尔注视着他冷静而又心如止水的侧影,兀自思索。“这马儿将来会有出息的。”冷冷的声音会这么说道,然后他会用心若止水的眼睛看一眼那马儿,哪怕天塌下来也毫不在乎。他还说了些类似“这马儿真俊,不是吗”或者“这匹马真的很棒:整个冬天都陪着我狩猎;今年夏天我还准备骑着它在草场打猎。只是碧姑姑生怕我们把草场给糟践坏了,没有同意”类似的话。

碧翠会偶尔搭上一两句,然后也不插嘴了。

多年以来,碧一直苦心经营着拉特切兹庄园,而阿什比家的三个年轻人则依照各自喜好,分管着不同的事项。埃莉诺主管乘用马和狩猎用的马,西蒙则打理着打猎用的马和跳跃障碍的马,碧则负责骒马和设得兰矮种马。比尔在世时,拉特切兹的主业仅仅只是育马配种,乘用马和打猎用的马仅供家庭娱乐所需。如果偶尔撞上一匹极好的良驹,碧——这个比她哥哥更懂马的女人——会专程从伦敦赶来,在庄园里悉心驯服马儿,再代哥哥把成果展示一番。这就成了拉特切兹庄园极佳的宣传广告;育马配种没让拉特切兹声名远播,反倒是一次又一次的展示会让它声名大噪,也让人们对庄园的名字谙熟于心,产生了广告的价值。如今,在碧的监管下,阿什比家的年轻人已经把这座马厩从过去育马配种的单一功能里解放了出来,改造成为一个盈利颇丰的产业。

“盖茨先生问可不可以跟您说几句话,先生。”一个马夫问格雷格说。格雷格道了声歉,扭头回马具房去了。

“四柱”从自己的隔间里踱了出来,先冷冷地打量了博莱特一会儿,然后顽皮地用鼻子拱了拱他。

“它一直都是简的马吗?”博莱特问道。

“不,”碧回答说,“它是在西蒙十四岁生日时买过来的。可西蒙长得太快,过了大约一年,这马就不适合他了。简打从四岁起就嚷着要骑‘真正的’马儿,不想骑设得兰矮种马。因此她就名正言顺地继承了这匹马。只怕这匹马的脾气都让简折腾没了,但是它和简倒挺投缘的。”

这时,格雷格回来说盖茨想见的是碧翠丝小姐,想跟她聊一聊围栅栏的事。

“好,我这就过去。”碧回答道。

等到盖茨一走,碧就说道:“他其实是想见见博莱特,可我偏要让他明天和村子里其他的人一块儿见。盖茨这人凑热闹都喜欢争个先。总喜欢投机倒把。如果你们两个要去试马的话,记得回来喝下午茶。天黑之前我还想带博莱特去跑马场转转。”

“你记得这个盖茨吗?”西蒙边问边打开了另一个隔间的门。

“不记得了。”

“他是威舍尔农场的佃户。”

“维德勒先生别来无恙?”

“他去世了。盖茨跟他的女儿结了婚,在布雷斯对面继承了一个小农场。”

方才西蒙已经打出了要用到的牌。博莱特则看了看西蒙,想瞧出点儿端倪,可西蒙整个人的心思似乎都放在了刚刚牵出来的马儿身上。

“最后三个隔间里的马儿都是新购置过来的,都是在展马会上一眼相中的。这匹算是其中的佼佼者。它今年四岁了,是‘海伍德’和骒马‘咆哮’的儿子,名字叫‘缇伯’。”

“缇伯”通身油黑,不带一丝杂色。头冠两边各有一个白色的星状图案和一个白环。它几乎是博莱特这辈子所见过最英俊的马儿。它气度不凡地踱出自己的隔间,样子带着些通人情的屈尊俯就,好像知道它英俊的模样会招人赞赏似的。博莱特一边打量着它,一边暗想,这马儿身上有股奇怪的忸怩作态。只见它前脚并拢而立,也许这只是它独有的站姿吧。总之,不论怎么看,这种姿势多少跟它那自信满满、若有所思的目光不相匹配。

“很难从中挑刺儿,对吧?”西蒙问道。

博莱特虽然对马的体态赞赏有加,可还是弄不清楚这马儿究竟为什么要故意摆出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

“它的头是所有我见过的马匹当中最漂亮的了,”西蒙继续说,“再瞧瞧它这副身子骨!”他一边说一边牵着马转了一圈,“步态也十分优美,对吧?”

博莱特无声地看着这匹马,心里既赞赏有加,又十分疑惑。

“怎么样?”西蒙等着听博莱特的意见。

“多么自命不凡啊!”

西蒙笑了。

“是啊,我也觉得是。可它这种自负也不是没有理由。”

“可不是嘛,它的模样是多么俊逸啊!”

“可不止是它的长相呢!骑起来也是棒极了。普天之下,还没有它逾越不了的障碍呢!”

博莱特凑了过去,友好地做了个表示。“缇伯”也接受了他的动作,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样子像是在回馈,又有些提不起兴趣。

“它该有一副好嗓音吧。”博莱特说道。

“好嗓音?”西蒙有些不解,“噢,我明白了。毕竟它是有些‘自命不凡’。”他又另眼瞧了一下这马儿,然后说道,“我猜它自我感觉相当良好。我以前还没注意到这点。对了,你想骑上去看看吗?”

“当然想啦。”

“它今天都没出去过呢,本该带它遛遛的。”他叫来一个马夫,“亚瑟,帮我给‘缇伯’上马鞍。”

“好的,先生。要套双马勒吗?”

“不必了,用个马嚼子就行。”马夫一走,西蒙又对博莱特说道,“它的嘴就像手套一样舒服哩!”

博莱特有些好奇,不知道这马儿会不会心甘情愿地任由一个西部牛仔的粗手往它柔嫩的嘴上套缰绳,继而听凭他的使唤。

趁着给“缇伯”套马鞍的空隙,他们又顺道看了看另外两匹新购置的马儿。其中一匹是长背的枣色骒马,头型和四肢长得都很协调(“两头好,中间也不会差。”这是西蒙的原话),名字叫“斯卡帕”;而那匹叫作“谢弗龙”的则是一匹浑身锃亮的栗色马,品质俱佳,只是眼神略显紧张。

“你骑哪一匹?”博莱特看着西蒙将“谢弗龙”牵回隔间时问道。

西蒙插好了门闩,转身面对博莱特说道:“我还以为你想先自己一个人转转呢。”博莱特被这份出乎意料的幸运弄得一时语塞。于是西蒙继续说:“别让它兴奋过了头,要不然它口渴了之后又会挣脱逃跑的。”

“不会的,我会带着它乖乖回来的。”博莱特说完就伸腿跨上了马,这还是他第一次骑英国的马。

他从亚瑟拿来的两根马鞭里选了一个,然后掉转马头往院子里头骑了过去。

“你去哪儿呢?”西蒙有些诧异地问道。

“我想往草地那头去。”博莱特回答,心里觉得西蒙好像是明知故问一样。

院子西北角有一条通向草场的捷径,如果那儿的门已经关上了的话,西蒙应该会提前跟他说。如果没有关的话,西蒙心里只怕又要犯嘀咕了。

“你选的那根鞭子在关门的时候可不好使,”西蒙淡淡地说道,“难不成你想跳过所有的障碍物?”那语气分明在指责他是个有欠思量的牛仔。

“我会关好门的。”博莱特用同一种口吻回敬道。

说完他就领着缇伯往院子的角落里走。

“它花花肠子不少,你可得留神哟。”西蒙叮咛道。

“我会留好神的。”博莱特回答道。然后骑着马往里边的门走去,亚瑟正在那儿等着给他开门。

亚瑟冲他咧嘴而笑,友好而又赞叹道:“这匹马可‘刁’着哩,先生!”

他往右转到了一条小道上,心里思量着这个方才十分地道的英式形容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好久都没听过有人说某个东西“刁”了。“刁”在英国意味着“伶俐”。可在美国就不是这个意思了,还有些不太中听的意义,比如聪明中带着些狡黠啦,等等。

的确,“缇伯”算得上一匹“刁”马。

马儿气定神闲地漫步在小径上,路边绿油油的草地里点缀着紫罗兰花。它的耳朵竖得笔直,等着去前面的草地里撒欢儿。当他们来到另一头的栅栏门前,这马儿居然微微一跃,想要一步跳过去。“不行。”博莱特拽了下缰绳,它立马就老实了。有人留了门,可因为上面工整地漆了四个大字——随手关门,所以博莱特调整了一下马儿的位置,然后关好了门。“缇伯”心里很清楚门的位置以及门的用途,就像牛仔的矮种马对骑手的绳索也了然于胸一样,可对博莱特来说,他还是头一回接触这么一匹易于操控而又心思缜密的马儿。哪怕是骑手手或脚的微微一动,“缇伯”都能立马心领神会,二话不说地服从指示,它的这种自信对博莱特来说也是一种全新体验。博莱特又惊又喜,急不可耐地试验着新的指令。而不管“缇伯”是在草地前还是在草地里,都能应付自如、温顺驯服地驰骋奔腾。

“你真是太棒了!”博莱特低声说道。

“缇伯”似乎听懂了似的颤了颤耳朵。

“就像是个奇迹!”他一边说,一边夹紧膝盖,往草原纵马而去。“缇伯”开始慢跑,朝着天边一簇簇金雀花和杜松的灌木丛奔去。

这就是骑着一匹英国骏马纵横奔腾的体验了,他心想。这种默契、这种人马合一的感觉,根本无须费劲,简直就是一场魔法!

茂密美丽的草原在他们脚下飞驰而过,马蹄所经之处竟奇怪地没有扬起一星半点儿的尘土。似乎连马蹄声都成了“英国,英国,英国”一样,像是轻柔的鼓点。

“我不在乎了,”他对自己说,“我什么都不在乎了。我是个罪犯也好,是个人渣也罢,总归是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一切都值了!老天哪,实在是太值当了!哪怕我明天就要死,也毫不遗憾!”

他们就这么一路奔驰到了草原的顶端,面前是两道灌木丛,粗糙地形成了一条大约五十码的天然通道,蜿蜿蜒蜒地通往山顶。亚历克·洛丁忘记告诉他这条小道,地图上也没有标注出来。可就算是英国地形测量局,恐怕也难以精确到这个杜松的灌木丛吧。他勒了马,停下来开始思考。可“缇伯”却没心思考虑,毕竟它对这片灌木丛是再熟悉不过的了。

“好吧,”博莱特说道,“就让我看看你有什么能耐吧。”索性信马由缰任它自己走。

博莱特从前也骑过快马,经验还不少。他骑过擅短跑的马儿,还赢过奖金。他还曾以喷气机似的速度狂奔过。如果只是速度快,他倒不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奇就奇在这马儿竟能不动声色地持续加速,就好像是游乐园里的旋转马,全由机械操控一般。

柔和的空气轻轻拂过他的面庞,掠过他的耳畔,阳光下的草儿伴着马革和金雀花的味道扑鼻而来。飞奔的马蹄声似乎也在说:“谁在乎!谁在乎!谁还在乎呢!”博莱特的血管里血液躁动,似乎也在附和:“不在乎!不在乎!再也不在乎啦!”

哪怕他明天就要死,他也无怨无悔了。

眼看要到路的尽头,“缇伯”自己停了下来。可博莱特的直觉是不会让马儿自作主张的,因此他驾着马儿朝绿茵长廊的南端继续行进,先是一阵小跑,后来索性慢慢溜达起来,“缇伯”也是二话不说地服从了。

“老弟,”博莱特用手轻抚着“缇伯”黝黑发亮的颈背,疼爱地说道,“英格兰的马儿都像你这样吗?或者说你是特别的那一个?”

“缇伯”低下头享受这份爱抚,仍旧是一副舍我其谁的神情。

他们就这么回到了南边高低起伏的树篱前,博莱特的注意力和兴趣都让脚下乡村山野的景色给吸引住了。他这会儿不仅是自上而下地俯视,而且还是从北向南看——而不是平常看地图时自南向北的视角——因此对克莱尔庄园的熟识程度又加深了一层。此时此刻,地图上的画面一览无余、精确无误地映入了他的眼帘。

他脚下稍左一点儿就是拉特切兹深红色的房顶,方方正正地坐落在牧场中央。再往左边是教堂,屹立在小山包上;教堂左边则是克莱尔村落,油绿色的树林掩映着密集的屋顶。过了村子,地势渐渐走高,直到南边有个小山谷,那里耸立着克莱尔庄园,里面有个长长的白房子,后边的山坡挡住了从英吉利海峡吹来的西南风。

他的正对面还有个矮矮的小山坡,只是比他这儿坡度稍缓些,也不及这里刺激有趣,人们管它叫“坦壁”。那是一处开放延伸的牧区,半道上有个老式的采石场。以前那里还有十棵山毛榉,山坡因此而得了名,可现在只剩七棵了。这些树勉强还是装点了南面的山谷,让人不禁心情愉悦。

他从地图上了解到,从坦壁延伸出一条一个半英里的缓坡,尽头处有个悬崖。帕特里克·阿什比当年就是在这个悬崖上,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山谷缓坡的对面,克莱尔庄园若隐若现,再走一两个英里的样子就来到了韦斯托弗的近郊。克莱尔庄园与坦壁之间有一条低洼的小径,一直延伸至海岸。那正是帕特里克·阿什比八年前走的路。

他突然觉得,这个他用来谋一己私利的悲剧再真实不过地重现在他的眼前。这种真实感甚至比住在帕特里克的房间里更加强烈。毕竟在家里,不仅要注意有关帕特里克的方方面面,还要留心其他更为现实、更加活灵活现的人情世故。他一面要应付人际交往,一面又要平衡自己的需求,每时每刻不得不如履薄冰。如今独自纵马在这离离旷野,他的心里突然涌起一股从未体验过的真实感。就在山谷对面的那条蜿蜒小道上,一个男孩就此一去不复还,他一定是有满心的辛酸苦楚,所以绿意盎然的家国美景在他眼里才会一文不值。这个男孩拥有像“缇伯”这样的骏马,也有亲人挚友,还有个温暖的家,可已然生无眷恋。

一辈子孑然一人的博莱特第一次切身地为别人的悲剧而黯然神伤。记得当初洛丁在酒吧里跟他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他还满脸不屑,觉得故事里的男孩拥有那么多,居然还走不出那点儿阴霾,真是个可怜虫。之后,等洛丁带着帕特里克的照片来皇家植物园找他看时,他才奇怪地产生了一种认同似的亲切感。

“这就是帕特里克·阿什比了。他当时还只有十一岁。”洛丁舒舒服服地把脚撂在植物园的栏杆上,一边说一边递给他照片。那还是一张用布朗宁2a型照相机拍的快照,当时的博莱特只是出于好奇才接过照片,并不急于更多地了解他的意图。

此刻,帕特里克·阿什比在他的脑海中已不再是个“可怜虫”了,而是成为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招人喜欢、有血有肉的人。如果可能的话,博莱特甚至觉得,帕特里克一定跟他很合拍。过去,他曾对帕特里克抱有成见,现在却无时无刻不在拥护着他了。

不过,直到此刻俯视着拉特切兹的时候,他才真正为帕特里克的悲剧而感到伤心万分。

这时,山谷悠悠然传来“叮——叮——”的声音;博莱特的目光从坦壁转向山脚下的村落。原来是铁匠铺里传来的声音。它就位于村子西边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在地图上,它不过是路边上一个渺小的黑色方格;可眼前却成了一个带黑烟囱的小楼,里面还传来铁匠用锤子敲打出来的绝妙音乐。

整个场景像极了他一年级学法语时,课文里的插画——“铁匠屋”。要是再加上一个从教堂里走出的神父以及一个骑着单车,在铁匠屋和村子之间来回穿梭的邮递员就更完美啦。

博莱特从马背上滑了下来,习惯性地如同数小时前备鞍一样,把马的腹带放松。然后,他背对着金雀花和杜松子,席地而坐,将英格兰乡村这一片大好美景尽收眼底。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