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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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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奥尔贡特时,我住在圣迪济耶[1]附近的一个村子里,那是1939年的冬天,我们的军队当时驻扎在那里。军营很简陋,就是一座柴泥墙筑成的农场。夜晚的温度低到可以让我水壶里的水结冰,而我每天早上穿衣起床前的第一件事,就是点燃炉火。然而要点火,我又不得不离开我温暖的被窝——我本来能在里面快乐地缩成一团。

在那个空空荡荡、宛如冰窖的房间里,再没有什么比这张修道院的简单床铺更好的东西了。经历一整天的辛苦躺在床上,我能够品尝到休息的极乐滋味。我还感觉很安全,没有任何东西能威胁到我。白天的时候,我的身体要经受高空的严苛环境和子弹的考验,它好像变成了痛苦的巢穴,被不公平地撕裂。白天的时候,我的身体并不属于我自己,不再属于我自己。别人可以随意取走我的肢体、我的血液。这也是战争的一部分,那就是你的身体不再是你自己的财产,而是一个零件市场。传令员来了,他要眼睛,那你就要把你的视力交给他。他要腿,你就要把你行走的能力给他。传令员举着火把来要你脸上的血肉,你还是要给他,就算从此你会像一个怪兽,失去了微笑和向别人表示友好的能力。同样的这具身体,在白天里,它还可能是我的敌人,弄疼我,或者变成抱怨的工厂。而此时,它还是我顺从、挚爱的朋友,半睡半醒、舒舒服服地卷成一团,只传递给我活着的快乐和幸福的鼾声。可是我必须起床,用冰冷刺骨的水洗漱、剃须,穿上衣服,只为正确地把我的身体献给兵器的碰撞。起床,就像是童年时被迫离开母亲的怀抱,失去对孩子身体的爱、抚摸和保护。

于是,经过反复权衡、考虑成熟,乃至拖延良久之后,我咬紧牙关猛地从床上跳起来,直奔壁炉,堆起木柴然后浇上汽油。等火一烧起来,我就又跑回房间的另一头,钻到我的床上,把鸭绒被一直拉到头顶找回我的体温,只露出一只左眼来观察着壁炉。一开始火烧得不旺,然后有零星的火苗照亮了屋顶。炉子里的火慢慢烧得稳定了,像一个正在组织、酝酿的节日。壁炉开始发出噼啪声、轰隆声和歌声,像乡村婚礼的喜宴一样欢乐——人们在喜宴上互相敬酒、激情澎湃、推来搡去。

我感觉自己好像被温厚的火焰保护着,这火焰就像一只活泼、忠诚而勤勉的牧羊犬,勤勤恳恳地保护着我。想到这里,我就感到一阵隐约的激动。随着天花板上光影的舞蹈和热烈的金色旋律,节日仿佛进入了高潮,角落里的木炭熊熊燃烧着,我的房间充满了神奇的烟雾和树脂的味道,我跳起来从一个朋友身边走到另一个朋友身边,从我的床边跑到炉火边,跑向我最慷慨的朋友。我不知道我该先去暖暖我的肚子还是我的心,在这两种欲望中间,我懒洋洋地选择了向最强烈的、闪闪发光的一方投降,它敲锣打鼓、光芒耀眼,拼命为自己造势。

为了生火,我就这样起床又回到床上,重复了三次,然后又回去收获那些火焰,三次,我冷得上下牙打战,跨越房间里空旷冰冷的荒原,见识了什么是极地探险。我走过荒原,走向一个幸福的中转站,那里,熊熊的火焰在我面前、为我起舞——牧羊犬的舞蹈。

这个故事听起来没什么意思,但它的确是巨大的冒险。如果有一天,我以游客的身份来参观这个农场,我永远也不会发现我的房间那时向我展示的、眼睛看不见的东西。我的房间简陋空旷,只有一张床、一个水壶和一个不太好用的壁炉。我在里面会打上几个哈欠。如果不是它,我怎么能分辨出它的三个部分、三种文明——睡眠、火焰和荒漠?我怎么能感觉到身体的冒险——一开始是被从关怀备至的母亲臂膀中夺走的孩童之躯,然后是受苦的战士之躯,接着是被火焰文明解救的充满快乐的人的躯体。火焰让主人和他的战友们同样荣耀。当人们拜访朋友、享受宴席时,人们拉着椅子围坐在火焰周围,谈论着生活的问题、忧虑和苦难,搓着手填满他们的烟斗,边说着:“火啊,总是让人开心!”

可是眼下,没有我让我想起过去的温柔,没有冰冷的屋子让我想起冒险。我从白日梦中醒来,眼前只有绝对的空虚和极度的衰老。只有一个声音,都泰尔特的声音,呓语着:

“踩一点左脚的踏板,上尉……”

注解:

[1] 圣迪济耶(saint-dizier),位于法国东北部的上马恩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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