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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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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我步行到雪默尔达家去。于尔卡把婴儿抱给我看,对我说安东妮亚在西南边那块田里捆麦子堆麦子。我穿过田野朝那边走去,东妮老远就看见了我。她站在她的麦捆堆旁边,拄着干草杈,看着我走过来。我们就像古老民歌里唱的那些故人相会一样,即便不是涕泪涟涟,也是哽咽无语。她的热呼呼的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我想你会来的,吉姆。我听说你昨天夜晚在斯戴文斯家里。我整天都在盼着你。”

她比我过去看到她的任何时候都要清瘦,看样子正如斯戴文斯太太所说“干活累垮了”,不过在她面容的庄重中有一种新的力量,从她的脸色看起来,她依然健康和热情。依然?哦,我突然之间想到,虽然在她的生活和我的生活中曾经发生过那么多事情,她毕竟还只有二十四岁。

安东妮亚把她的杈子往地上一戳,我们本能地朝着十字路口那块没有翻耕过的地方走去,仿佛那是最适宜于谈心的地方。我们在松垂的铁丝栅栏外面坐下来,那栅栏把雪默尔达先生那一小块地方和人世间其余的地方隔绝。在那里长得很深的红草从来没割过。那红草冬天死去,春天又重新长出来,一直长到又稠又密,像热带的花园草似的。我发现我把什么都告诉了她:我为什么要决定去学法律,并到纽约我母亲一个亲戚的律师事务所去;关于去年冬天盖斯顿·克莱里克患肺炎去世,以及这事使我的生活发生的变化。她想要知道我朋友的情况,我的生活方式和我最心爱的愿望。

“当然,这就是说你要永远离开我们了,”她叹口气说。“不过那并不是说我将失去你。瞧瞧这儿我的阿爸;他已故世这么多年,然而他对我来说比任何人更实在。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生活。我总是来找他谈心,征求他的意见。我越长大,越熟悉他,对他就理解得越发深了。”

她问我是否习惯于喜欢大城市了。“我在城市里总是感到痛苦。我会寂寞得死去。我喜欢住在每一堆谷物、每一棵树我都熟悉,每一寸土地都是亲切友好的地方。我要生活在这里,死在这里。凯利长老说,每个人来到人世间都有所为,我知道我应该做些什么。我要看到我的小女孩比我幸运。我要照顾好这个小女孩,吉姆。”

我对她说我知道她会这样。“你知道吧,安东妮亚,自从我走了以后,我想起你的时候比想起这里其他任何人更多。我真希望有你做我的情人,或是妻子,或是母亲、姐姐——只要是女人能成为男人的,什么都行。你的想法成为我思想的一部分;你影响了我的爱憎,我的趣味,在我不知不觉中影响了我千百次。你实在是我的一部分。”

她把她明亮而信任的眼睛转向我,眼睛里慢慢地涌出了眼泪,“怎么可能会是这样的呢,在你认识了许多人,我又使你大失所望的时候?你看怪不怪,吉姆,人们彼此之间会感到多么珍贵?我真高兴,我们小的时候,我有了你,你有了我。我等不及我的小女孩长大就想把我们过去的生活讲给她听。你怀念过去的时候,永远会记得我,会吗?我想人人都怀念过去,即使是最幸福的人。”

我们穿过田野向回家的方向走去,太阳落下来,像一个其大无比的金球低垂西天。正当它逗留在那里的时候,月亮从东边升起,像车轮那样大,银灰色上面有玫瑰红的斑纹,薄得像水泡或幻影。有五分钟,也许是十分钟之久,这两个发光体遥遥相对,停歇在世界相反的两端。

在这种奇异的光照中,每一棵小树,每一堆麦捆,每一株向日葵和每一丛千日草,都挺得高高的,把自己突现出来;那田里的土块和犁沟也都轮廓分明。我感到了旧日土地的吸引力—— 那种黄昏时分来自田野的庄严的魔力。我真希望我能重新做一个小男孩,希望我的道路就在此终止。

我们到了田野的边缘,我们的路就要分开了。我拿起她的双手紧贴在我的胸前,又一次感到这双古铜色的手是多么温暖、有力和善良,并回想起这双手曾为我做过多少好事。我此刻把它们久久地贴在我的心口上。我们四周,天色越来越暗了,我得费劲才能看清她的面孔,这张面孔我要永远铭记在心上;这张最亲密最真实的面孔,将在所有妇女面孔的掠影下面,铭记在我记忆的底层。

“我会回来的,”我在那柔和、逼近的黑暗中诚心诚意地说。“也许会吧,”——与其说看到,不如说我感觉到她在微笑。“不过,就是你不会再回来了,你也总在这儿,像我阿爸一样。所以我不感到孤独。”

我踏着那条熟悉的道路,一个人走回家去,简直会以为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就像过去我们的影子似的,在我身边跑着,大声笑着,在草丛里互相说着悄悄话。

[1]圣弗兰西斯科(即旧金山)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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