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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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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节 老头其人

1888年 (1) ,冯·帕瑟诺老爷七十岁了。

在柏林的时候,有些路人只要看到他迎面走来,心里就会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心烦和反感,甚至觉得这老头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其实,老头虽然个子矮小,但好在身材匀称比例协调,既不瘦不经风,也不大腹便便,在柏林时经常戴着一顶大礼帽,怎么看都不滑稽可笑。

他留着德皇威廉一世那样的八字胡,但剪得稍短一些,脸颊上看不到一根像德皇那样的可以让自己显得和蔼可亲的白色绒毛,甚至头发也丝毫不见稀疏,只零星夹杂着几根白发;尽管年已古稀,但由于保养有方,他仍然像年轻时那样满头金发,只是头发略显红色,让人不禁想起有些陈腐的麦秆。

有人觉得,像他这样的老头留着这样的头发多少有些不太得体,老年人就应该有老年人的样子。

不过,冯·帕瑟诺老爷早已习惯了自己的发色,也丝毫不觉得自己戴上单片眼镜后显得过于年轻。每次照镜子的时候,他就会看到五十年前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那张脸。

虽然老头觉得自己这样也不错,但不喜欢老头容貌的却是大有人在。这些人实在无法理解,凭什么每个矜持冷静的女人,一看到这个男人都会双眼脉脉含情,都想把他拥入怀中。他们最多酸溜溜地认为,她们也不过就是他庄园里的波兰女佣罢了,所以才会迷了心窍似的喜欢上他那种小个子男人,因为这种男人大都冲动易怒、专横霸道。

事情无论真假,反正是他的两个儿子说的——他自己显然不会四处张扬。当然,两个儿子说的时候难免会添油加醋,所以容易被人扣上心有成见、胡编乱造的帽子。

不过,那些人在看到冯·帕瑟诺老爷时还是会心头一紧,觉得浑身不自在,要是在不经意间突然看到他从身旁经过时,更是觉得心里堵得慌。

也许这是因为人们根本猜不出他到底几岁了——他的举止动作既不像老年人,又不像少年人,也不像年富力强的青壮年人。

不过,想多了也是自寻烦恼。

所以,就算路上有人觉得他走路的样子有失体统,也不是没有可能;就算有人讥讽他走路的样子傲慢又庸俗,谨慎中带着莽撞,稳重中透着招摇,也丝毫不会让人感到奇怪。

这当然和性格有关。

可人们也很容易心生联想,说不定哪天就有个恨意滔天、怒火熊熊的年轻人急匆匆地赶回来,一看到那位这样走路的人,就把手杖伸到那人的两腿之间,把他绊倒在地摔断腿,让他再也不能这样走路。

冯·帕瑟诺老爷完全是一幅小个子做派,趾高气昂、大步流星地直步向前走着。由于走路时太过于挺着身子,所以他的小肚子微微向前凸起,带着他整个人招摇过市,可说是未见其人,先见其肚——这真是个难看得送不出去的东西。

要是只找出一个讽喻,那当然不能说明什么,只能证明人们对他的奚落嘲讽全无道理。也许还有人因为之前奚落过他而感到羞愧,但只要看到他腿旁的手杖时,心中顿时就会释然。

那手杖有节奏地移动着,每次提起几乎都与膝盖等高,每次放下戳在地上都发出清亮的响声,然后又马上提起,双脚就在边上交替走着。他的双脚也比其他人平常走路时抬得高,脚尖更是翘得不得了,好像脚尖也看不起对面走来的人,要给他们看他的鞋底一样;双脚交替落在铺石路面上时,会发出清亮的响声。

双腿和手杖就这样一起向前走着,让人觉得,如果这个人出生时是一匹马的话,他会变成一匹同侧两腿同时迈步的马 (2) ;但最让人吃惊和难受的是,他是一个三条腿走路的人,就像一个自动移动的三脚架一样。

别看这个三条腿走路的人似乎目标明确、目的清晰,但其实就像他直步向前和奋勇向前的架势一样,都是装出来的。这让人一想起来就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因为他根本就是在瞎逛!

装作老成持重一本正经的人是绝对不会这样走路的。就算一开始误以为“他是收高利贷的,此刻正要凶神恶煞般地闯入穷人家中收债”,不过这种桥段实在太少、太俗了,所以人们很快就会回过神来,说不定还会被吓到,以为是魔鬼出来闲逛溜达呢;或者人们可以把他想象成一条跛足的狗,一瘸一拐地、沿直线之字形向前走着,这下总够了。

如果我们用充满爱意的憎恨来分析冯·帕瑟诺老爷的走路姿势,我们可以一一找出这些讽喻。最后,人们可以在大多数人身上试着分析一下,总有一些是符合的。

冯·帕瑟诺老爷并不需要为生活奔波忙碌,他家境殷实、衣食无虞,很多时间都是花在看似重要,实则可有可无的零碎琐事上,因此总显得忙忙碌碌,反正穷极无聊的闲逛溜达似乎与他无缘——这也正好符合他的性格。除此之外,他每年要去柏林两次,因此有许多事情要做。

现在,他正赶着去看他的小儿子——中尉约阿希姆·冯·帕瑟诺。

* * *

(1) 1888年3月9日,德意志第二帝国的缔造者、年过九旬的威廉一世去世,弗里德里希三世继位。6月15日,弗里德里希三世就因病去世。他继位仅99天就死掉了,人称“百日皇帝”。弗里德里希三世一死,他的儿子小威廉继位,即德意志帝国的末代君主威廉二世。因此,1888年也被称为德国的“三皇之年”。

(2) 侧对步。某些四足动物行走时身体一侧的两腿同时向前的步态。——译注

第02节 儿时回忆

约阿希姆·冯·帕瑟诺每次和父亲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回想起自己的少年时光,但印象最深的,自然还是在进入库尔姆军官学校之前所发生的事情。当然,也不过就是一些零零碎碎的回忆,在这个时候潦潦草草地浮现出来,重要的和不重要的回忆,乱糟糟地混在一起在脑海中闪现。

照理说,寡言少语的管家扬完全算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物,提不提都无所谓,然而在约阿希姆的脑海中,扬的身影却总是会挤到最前面,所以这很可能是因为扬本来就不是人,而是一捧胡子。

他可以盯着扬看上几个小时,一边看一边想:在这一片虽然很柔软,但像灌木丛一样无比浓密的蓬乱胡子后面,是不是还藏着一个人。甚至在扬说话的时候,他还是不能肯定,因为扬是躲在胡子后面说话的,就像有人躲在窗帘后面说话一样,所以这些话也有可能是别人说出来的。最让人好奇的是扬打哈欠的时候:这时,毛茸茸的胡须就会在预定位置张开一个口子,表明这里也是扬吃东西的地方。

当约阿希姆跑过去告诉扬,自己快要去军官学校时,扬正在吃饭,坐在那里切着面包块。扬默默地听着,最后才说了一句:“那小少爷现在肯定很开心吧?”

约阿希姆这时才意识,自己一点儿也不开心,甚至都想哭,但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所以只好点点头,说他自己很开心。

然后还想起家里有一个铁十字勋章,装在玻璃饰框中挂在大客厅里。它是帕瑟诺家族一个在1813年担任指挥官的长辈留下的。因为它本来就是挂在墙上的,所以他才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在伯哈德叔叔也得到了一个铁十字勋章的时候,人们竟然会那么大惊小怪。就算到了现在,约阿希姆想起这件事时还是会感到很不好意思,因为他觉得自己那时候竟然这么苯。

也许,那时候让他感到愤怒的,只是他们以铁十字勋章为饵,哄他上军官学校这件事,毕竟哥哥赫尔穆特更适合上军官学校。

尽管事情已过去那么多年,但约阿希姆仍然认为这种安排很荒唐,为什么一定是长子继承家业,幼子必须从军。在他的眼中,铁十字勋章就是废铁一块,可赫尔穆特却不一样,尤其是在得知伯哈德叔叔在戈本师团参加基辛根突袭战时,更是兴奋得手舞足蹈。

对了,伯哈德可不是亲叔叔,而是父亲的堂弟。

母亲长得比父亲高,家里的一切都得听她的。奇怪的是,赫尔穆特和他都不想听她的话——在这一点上,他们父子三人可谓是一脉相承。他们经常把她的口头禅“别那样”当作耳边风,根本不放在心上,除非她继续絮絮叨叨地说:“你们两个最好老实点,不要让你们的父亲知道。”

他们早就听腻了,哪怕她拿出杀手锏“那好吧,我真的要告诉你们的父亲了”。不过,就算她真的这么做,他们也不怕,因为父亲只会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然后就死板地直步离开了。这倒像是母亲应得的惩罚,谁让她想着和共同的敌人站在一边的。

那时候的牧师还是上一任牧师,留着很接近他肤色的黄白色络腮胡子,在节假日过来蹭饭时,总是把母亲和站在诸位小王子中间的路易丝王后相提并论。这虽然有点可笑,但还是会让母亲听得心里美滋滋的。后来,牧师又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把手放在约阿希姆的头上,称他为“年轻的战士”,因为所有人,甚至厨房里的波兰女佣,也都在谈论库尔姆的军官学校。尽管如此,约阿希姆仍在等待父母的最终决定。

有一次,母亲在餐桌上说,她觉得没必要把约阿希姆送走,因为他以后可以作为候补军官入籍;这种做法很常见,而且这个惯例也一直延续至今。但伯哈德叔叔反驳说,新军需要有才干的人,在库尔姆军官学校,小伙子们只要肯努力学习,很快就能成为栋梁之材。

跟往常一样,在母亲说话的时候,父亲总是绷着脸一声不吭,因为他听不进她说的话——只有母亲生日那天,当他举杯相碰,送上祝福时,他才会借用牧师之前的戏语,称她为“我的路易丝王后”。

也许母亲真的反对约阿希姆去库尔姆,但谁也信不过她。最后,她还是站在了父亲一边。

母亲做事情非常准时,总是按时去牛圈里挤奶,去鸡棚里捡鸡蛋,上午肯定在厨房,下午肯定在洗衣房里,和女佣们一起数上浆亚麻。

老实说,他是到了那时才知道他们的最终决定的。

他先是和母亲一起在牛棚里,领教了一番里面那股不依不饶地冲进鼻子的熏天臭味后又一起走出牛棚,重新感受冬天的刺骨寒冷。

这时,伯哈德叔叔正好穿过院子朝他们走来。伯哈德叔叔仍然拄着手杖;受了战伤的人,是可以拄手杖的——所有正在康复的人都可以拄手杖,即使他们跛得不那么厉害了。

母亲停了下来,而约阿希姆则走过去扶着伯哈德叔叔的手杖。即使到了现在,他仍然清楚地记得那副饰有纹章的象牙柄手杖。

伯哈德叔叔说:“堂嫂,快点恭喜我吧,我刚才被擢升为少校啦!”

约阿希姆抬眼看着少校叔叔:叔叔比母亲还要高,忍着小小的不适站得笔直,显得非常自豪,看上去也比平时更显得气宇轩昂、威风凛凛;也许是他现在真的长高了,至少比父亲更配得上母亲;他也留着短络腮胡子,但胡子没有遮住嘴巴。

“扶着少校的拐杖算不算是一种很大的荣耀?”约阿希姆心里想着,然后决定稍微自得一下。

“当然,”伯哈德叔叔继续说道,“斯托平 (1) 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母亲说,这既是好消息,也是坏消息。这句话说得有点深奥,约阿希姆听得不是很明白。

他们站在雪地里;母亲穿那件和她自己一样柔软的棕色毛皮大衣,毛皮帽子下面露出缕缕金发。约阿希姆很高兴自己和母亲都有一头金发,因为这样的话,他也有可能长得比父亲高,说不定和伯哈德叔叔一样高。

伯哈德叔叔给他解释说道:“你我很快就会成为同穿帝国制服的战友了。”听到这句话,约阿希姆着实开心了一小会儿。

但母亲只是叹了口气,也没有出言反驳,像站在父亲面前一样低眉顺眼。

约阿希姆松开手杖向扬跑去。他不想告诉赫尔穆特这件事,因为赫尔穆特会嫉妒他,而且说话的话跟大人们说的一样,无非就是,战士将来的生活一定会过得很滋润、很让人羡慕。

扬是唯一一个表里如一、守口如瓶的人,只是问了一下小少爷开不开心,并没有装出一副信以为真的样子。当然,其他人包括赫尔穆特在内,也都是一番好意,嘴里都说着好话哄着他。

约阿希姆当时心里觉得赫尔穆特一定是个心口不一、喜欢背后告密的伪君子,为此还一直耿耿于怀;不过,他也想着赶紧把事情做得漂漂亮亮的,所以就把自己的所有玩具都送给了赫尔穆特,反正也不能把它们带到军官学校去——这可不算是赔礼道歉。

至于他们两兄弟共有的那匹小马,他把其中的一半所有权也一并送给赫尔穆特了。这样,赫尔穆特就有了一匹完全属于自己的小马了。

这段时间,他和哥哥真的是兄友弟恭,非常合得来,关系从未这般好过,无论是以前,还是以后。所以这几个礼拜,约阿希姆的日子过得相当惬意滋润,只是他心里总有一种祸事将要临头的感觉。

果然,没过多久,小马就出事了。

在这段时间里,赫尔穆特放弃他刚刚获得的完整所有权,小马暂时完全归约阿希姆一人所有。这几周地面相当松软、极易陷足,因此严禁在松软的田间骑马,虽然赫尔穆特的暂时弃权只是件小事,但约阿希姆却是感觉自己享受的待遇更好了,这都是因为自己快要离家上学了。

反正赫尔穆特自己也同意了,所以他就借口要在牧场中遛马,把马骑到田间去了。他骑着马刚飞奔一小会儿,小马就出事了——它前腿陷进了深洞里,翻了个大跟头,再也爬不起来了。

赫尔穆特跑了过来,马车夫也随即跟了过来。

小马躺在那里,马头上乱蓬蓬的鬃毛沾满了泥土,舌头也吐了出来歪到一边。

约阿希姆仍然记得,当时他和赫尔穆特跪在那儿抚摸着小马马头的情景,只是他再也想不起来他们是怎么回家的,只知道他站在厨房里,而且厨房里突然变得很安静,大家都盯着他看,好像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一样。

然后,他听到母亲说:“这件事一定要告诉你父亲。”接着,他突然就站在父亲的书房里了。在他看来,母亲经常用来威胁他的那句让他无比痛恨也无比头大的话终于应验了,而且是新账老账一起算!

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竟然什么事也没发生。父亲只是默默地在房间里直步踱来踱去,约阿希姆努力让自己站得笔直,眼睛直直地盯着墙上的鹿角。

又过了一会,仍然什么事也没发生,于是,他的眼睛开始四处乱瞄,目光扫过炉子边擦得锃亮的棕色六角形痰盂,最后停在痰盂皱纹纸中的蓝沙子上。他几乎都要忘记自己为什么来这里了,只觉得,书房似乎看起来比平时还要宽敞,而自己心里仿佛有些凉凉的。

最后,父亲把单片眼镜夹在眼眶里,说:“你该出发了。”

约阿希姆这时才知道,他们所有人,甚至赫尔穆特也不例外,都在演戏,合伙骗他。在这一刻,他甚至觉得,幸好那匹小马摔断了腿,因为连母亲都经常在背地里推波助澜,想让他早点去军官学校。

然后,他便看到父亲从抽屉里拿出了手枪。再然后,他就突然呕吐了起来。第二天,他从医生那里得知,昨天他脑部受到了震荡,这让他感到相当得意。

赫尔穆特坐在他的床上,虽然他知道那匹小马已经被父亲用枪射杀了,但兄弟俩谁也没提这件事。

日子又变得风平浪静,出乎意料地平静,完全没有人来打扰。

只是,平静的日子终究还是结束了,在指定报到日期的几周后,他被送到库尔姆军官学校。站在狭窄的床前,感觉这里离斯托平的那张病床那么远那么远的时候,他几乎觉得,之前在家时那份不受干扰的平静也一起跟了过来,所以一开始觉得住在这里也还凑合。

当然,那时还发生了许多事情,只不过他都忘记了,但脑海中仍然残留着些许令人不安的回忆,在睡梦之中,他有时认为自己会说波兰话。

成为中尉之后,他送了赫尔穆特一匹他自己骑了很久的马。然而,他还是无法摆脱这种感觉,就好像他总欠着哥哥什么似的,就好像赫尔穆特是他还不完债的债主。

这一切都是那么的莫名其妙,不过,他也只是偶尔想起。只有当父亲来到柏林时,他才会回想起这些,而当他问起母亲和赫尔穆特时,也从来不会忘记问一下那匹老马的健康状况。

* * *

(1) 约阿希姆乡下老家所在的地方。和伊丽莎白老家所在的莱斯托一样,都是虚构的地名。

第03节 初遇鲁泽娜

约阿希姆·冯·帕瑟诺身穿便装小礼服——这种小礼服的立领敞开时两个领角分得很开,一时间他的下巴还真有些不习惯——头戴卷边大礼帽,手拿以尖头收尾的象牙柄手杖,正要到旅馆去接父亲。父亲好不容易来柏林一趟,晚上总要陪老爷子出去四处转转。也不知怎么回事,他脑海中突然闪现出爱德华·冯·伯特兰的样子。让他感到高兴的是,他天生就不是穿便服 (1) 的料子,便服穿在自己身上怎么看都不适合,而伯特兰则恰恰相反。对了,他有时会偷偷地叫伯特兰“叛徒”。

遗憾的是,他今天要带父亲去上流社会的人常去玩乐的那几个地方,伯特兰也可能会过去,所以他料想自己会碰到伯特兰——心里当然是一万个不愿意。

早在冬日花园 (2) 剧院上演节目的时候,他就不停地四下张望着,盼着父亲早点过来,心里还一直在琢磨着,到底要不要介绍父亲认识那个家伙。甚至当他们父子俩坐着马车 (3) 穿过弗里德里希街 (4) 前往耶格尔夜总会 (5) 的时候,他还在纠结着这个问题。

他们端坐在有些开裂的黑皮座椅上的,手杖放在两膝之间,一声不吭。边上时不时有女孩经过,有些女孩还会向他们大声说些什么。每当这个时候,约阿希姆·冯·帕瑟诺就会目不斜视地看着正前方,而眼眶中夹着单片眼镜的父亲则会小声咕哝一句:“傻瓜。”

自从冯·帕瑟诺老爷来到柏林后,自从帝国缔造者实行新政后,这里确实变了许多。可就算人们接受了这些变化,也不代表人们就可以对帝国缔造者实行新政后迅速涌现的糟糕现象熟视无睹了。

冯·帕瑟诺老爷重复着他每年都要说一遍的话:“巴黎也是一样的糟糕。”

这时他们来到耶格尔夜总会前面停了下来,夜总会门口有一排式样花哨的煤气灯,引得路人纷纷驻足观看,这也让冯·帕瑟诺老爷感到极为不满。

通往二楼夜总会的是一个狭窄的木楼梯,冯·帕瑟诺老爷腿脚麻利地用他独有的直步方式走上楼去。

这时正好有个黑发女孩迎面走下来,看到他们上楼,便停在楼梯转角处,示意客人先过去。她肯定是看到了老爷子腿脚麻利噌噌噌地爬楼的样子而笑了起来,约阿希姆尴尬地向她做了个手势表示歉意。他又一次忍不住把伯特兰想象成这个女孩的情人,或是皮条客,或是其他稀奇古怪的角色。

刚进大厅,他就开始四处寻找。伯特兰当然不会在这里,这里倒是有两个和他同一个团的同僚。这时他才想起,他们还是他自己撺掇着来夜总会的,为的就是他不用一个人陪着父亲或者陪着父亲和伯特兰了。

因为冯·帕瑟诺老爷的年龄和身份放在那里,所以他们微微鞠躬,然后脚后跟并拢,发出‘啪’的一声,就像对待长官一样欢迎老爷子的到来,而老爷子也的确像将军一样,关切地问他们玩得开不开心,还说,如果两位先生赏脸和他喝上一杯香槟酒的话,那他一定会感到很荣幸。听老爷子这么说,这两个同僚双脚再次发出‘啪’的一声表示同意。

他们又开了一瓶香槟。两个同僚一声不吭,拘束地坐在椅子上,默默地一边互相举杯喝酒,一边看着大厅,看着白色和金色的装潢,看着枝形大吊灯四周的支杆,看着支杆上在烟雾环绕中嘶嘶作响的煤气灯,看着大厅正中旋转着的舞者。

最后还是冯·帕瑟诺老爷打破了沉闷:“嗯,先生们,我不可希望你们为了陪我而放弃找漂亮女孩的机会!”

他们依旧鞠躬,含笑不语。

“这里不是有漂亮女孩的嘛——我上来的时候还遇上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姑娘,一头黑发,一双迷人的眼睛,一定会让你们年轻人神魂颠倒的。”

约阿希姆·冯·帕瑟诺听得心头害臊不已,恨不得掐住老头的脖子,不让老头继续说这种为老不尊的话。可他的一个同僚已经回答说:“那一定是鲁泽娜,她真是个特别可爱的姑娘,谁都说她举止优雅、气质高贵。这里大多数女孩根本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因为夜总会老板在挑选女孩方面极其严格,而且非常重视她们的谈吐是否得体优雅。”

这时,鲁泽娜又回到了大厅,伸手挽着一个漂亮女孩的胳膊。她们穿着钟式裙和紧身胸衣,轻盈地从桌子和包厢座旁飘过时,的确给人一种非常优雅的印象。

当她们经过帕瑟诺他们的桌子时,他们开玩笑地问,鲁泽娜小姐刚才有没有听到他们在赞美她。冯·帕瑟诺老爷补充说,从她的名字来推断,他看到的分明就是一个漂亮的波兰姑娘,那也差不多就是他的女同乡了。

鲁泽娜说,不是的,她不是波兰人,而是波希米亚人,本地人可能叫她们捷克人,但是波希米亚人更准确一些,因为她的祖国确实是波希米亚。“这样更好,”冯·帕瑟诺老爷说,“波兰人什么都不会……又不可靠……不过呢,也无所谓。”

说话间,两个女孩坐了下来,鲁泽娜一边低声地说着,一边嘲笑着自己,因为她总是学不会德语。

约阿希姆有些恼火,因为父亲又开始回忆起波兰女人了,但随即他自己也不禁想起了一个收获季节前来干活的女工。那时他还是个小男孩,有一次就是被她抱到装着一捆捆秸秆的马车上的。

不过,鲁泽娜虽然语调生硬,德语说得磕磕巴巴,还把冠词用得乱七八糟,可毕竟是个穿着紧身胸衣、举止优雅地端着香槟酒杯喝酒的年轻姑娘,和那个女工还是有点不一样的;至于父亲和女仆们那些风流韵事到底是真是假,约阿希姆可操不了那份心。但对于这个温柔可爱,让人不禁心生怜爱的女孩,他觉得,老头子不应该对她耍这种老套的把戏。

只是,约阿希姆想来想去,就是想不出波希米亚女孩的生活与波兰女孩的生活究竟有什么不一样,就算是生活在德国的平民,也很难想象在提线木偶后面操纵着表演的人到底长什么模样。他也试图想象鲁泽娜有一间宽敞明亮的客厅/布置温馨的闺房,有一个端庄娴雅的母亲,有一个品性纯良的追求者,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因为他始终觉得,她们那里什么都不好,混乱不堪,无法无天,人要么软弱可欺,要么凶悍野蛮。

他感到有些遗憾,尽管鲁泽娜给他的印象就像一只被驯服了的小野兽,仿佛喉咙里不时会发出低沉模糊的吼叫声,就像波希米亚的森林一样昏暗幽深。他很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像和别的女士说话一样和她聊天,因为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可怕,又是那么诱人,而且似乎也勾起了父亲心里的龌龊念头。

他担心鲁泽娜也看穿了父亲的那点心思,于是仔细端详着她的俏脸,想看看有没有蛛丝马迹可循;不过很显然,她注意到了,还向他抿嘴轻笑,而且竟然还让老头轻轻地抚摸着她轻搭在桌边上的小手。

老头大大方方地摸着小手,同时还试图卖弄他说得支离破碎的波兰话,想靠着说些波兰话来和女孩套近乎。

当然,她也肯定不会让他为所欲为的。

斯托平人总是认为波兰女佣不可靠,也许他们是对的。但鲁泽娜,也许只是性格太软弱了。

心中的正义感要求他站起来,不能让老头欺负她,可转念一想,这毕竟是她情人的责任;如果伯特兰还有一点点骑士风度的话,此刻正是他挺身而出,挥一挥衣袖,摆平所有问题的好时候。

于是,约阿希姆突然话题一转,开始和他的两个同僚谈起伯特兰,问他们是不是好久没有听到伯特兰的消息了,都不知道这家伙最近在干什么,是啊,爱德华·冯·伯特兰真是一个性格非常内向的人。可问题是,这两个同僚已经喝了很多香槟了,回答问题时颠三倒四,反应迟钝,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甚至在约阿希姆滔滔不绝地说着伯特兰意志坚定顽强的时候,也丝毫没露出惊讶之色。

每次说到伯特兰名字的时候,他就故意说得特别清楚和响亮,两个女孩也听得很认真,眼睛眨都不眨。于是,他心里就开始怀疑起来:“伯特兰这家伙不会这么无耻吧,来这里寻欢作乐竟然也要报个假名。”因此他直接问鲁泽娜到底认不认识冯·伯特兰,又说了一大堆话,直到老头好奇地问起才作罢。

老头虽然喝了很多香槟,几乎一杯都没有拉下,却仍然神清气爽,耳聪目明,而且聊性很浓,所以就很好奇约阿希姆和那个冯·伯特兰究竟怎么回事,现在到底想干嘛,于是说道:“你似乎很想找他嘛,好像他就躲在这里似的。”

约阿希姆红着脸连声说不是,但老头又扯开了话匣子:“没错,我和爱德华·冯·伯特兰的老爹冯·伯特兰上校很熟悉。只可惜上校已经撒手人寰了,很可能就是这个爱德华给他的送终。有人说,他到死都没有原谅这个不成器的小混蛋离开军队这件事,死不瞑目。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后面有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约阿希姆不同意这种说法:“请恕我直言,那都是些是毫无根据的谣传而已,伯特兰绝对不是个没出息的混蛋!”

“小点声。”老头边说着边转身又去摸鲁泽娜的手,然后对着她的小手长长地吻了一下。

鲁泽娜对老头的举动似乎并不在意,只是打量着约阿希姆——他那一头柔软的金发使她想起波西米亚学校中的孩子们。

“我可不是在奉承您,”她用不流利的德语对老头说,“不过,您儿子的头发真好看。”然后她捧住她朋友的头并推到约阿希姆脑袋旁,看着两个人有着一样的发色高兴地说:“真是泡亮 (6) 的一对。”她对这两个人说,然后双手五指叉开梳弄着她们的头发。

另一个女孩尖叫了起来,因为鲁泽娜弄乱了她头发;约阿希姆感到有一只柔荑在抚摸着他的后脑勺,不禁心头一荡,竟然不争气地有一种晕晕的感觉。他把头往后仰了仰,似乎想要把这只手夹在他的头颈之间,让它在那里多留一会儿。可这只手却显得十分警觉,很自然地滑到后颈,又飞快地缩了回去。

“小点声,小点声!”他又听到父亲用干巴巴的语气说话,然后还注意到老头掏出皮夹,从中抽出两张大钞,偷偷塞给她们两个。

唉,这个老头就是这样,心情好的时候就是这样给女工们打赏的。虽然,约阿希姆很想劝老头别这样,但这时已经晚了,鲁泽娜已经拿到老头硬塞到她手里的那张五十马克 (7) 大钞,欣喜万分地把钱塞进她的口袋里。

“谢谢老爸,”她说,话音未落又赶忙改口说,“公公。”说完还朝约阿希姆眨了眨眼。约阿希姆气得脸色发白,心想,这演的又是哪一出啊,难道老头想花五十马克买个女孩做儿媳妇吗?

老头耳朵贼灵贼灵的,一下子就发现了鲁泽娜的语病,便故意说道:“你看你看,我早就看出来了,我家的臭小子喜欢上你了……我会祝福你们的……”

这老东西,约阿希姆心里骂着。

但老头依然不依不饶地说:“鲁泽娜,我的好儿媳妇,明天我就来提亲,一切都按风俗习惯来,保证什么都是最棒的;只是,我该给你带什么样的晨礼 (8) 呢……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的城堡在哪里……”

约阿希姆就像一个在刑场不忍心看着大刀落下的人一样,把头转到一旁,不想听老头继续胡说八道,但鲁泽娜却听得身体猛地一僵,嘴唇哆嗦着,热泪盈眶。她一把推开边上伸出来想要帮助她或安慰她的手,冲了出去,跑到洗手间女清洁工旁边失声痛哭起来。

“啊呀,随她去吧。”冯·帕瑟诺老爷说,“天色也已经不早了,我觉得,我们该走了,先生们。”

父子两人并排坐在马车中,绷着脸,手杖放在两膝之间,空气中仿佛微微有些火药味。

最后还是老头先开了口:“那五十马克还不是被她收下了,然后,就这么乘机溜走了。”

“真够无耻的!”约阿希姆心里又暗骂了一句。

* * *

(1) 指平民所穿的服装,包括平民礼服。——译注

(2) wintergarten。小说中的地址在friedrichstrae西侧,现在在potsdamer strae上。

(3) 那时候柏林有两千辆一等马车,马车夫统一着装,坐马车的价格是前一刻钟一马克,后面每一刻钟五十芬尼。

(4) friedrichstrae。

(5) jgerkasino。

(6) 鲁泽娜发音不标准。——译注

(7) 五十马克在当时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译注

(8) 结婚第二天早晨丈夫送给妻子的礼物。奥地利民法中现在仍有这方面的规定。

第04节 关于制服

2000年12月28日 | 分类: 梦游者 | 评论: 0 | 浏览: 10

对于制服 (1) ,伯特兰可能会说:“很久以前,只有教会的人才能像法官一样,正襟危坐着审判人们的罪行,而且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是有罪之人。可现在呢,为了避免所有价值观都陷入混乱之中,有罪之人不得不去审判别的有罪之人。兄弟朋友有错时,不能只是陪着垂泪哭泣,而是要义正词严地告诉对方:‘你做错了。’

“很久以前,只有神职人员的衣服不同于常人的衣服,显得分外高人一等,在那个时候,即使穿着军装和制服,也依然显得很平民。因此,在放松对宗教信仰的严格限制之后,世俗的制服必然会取代神袍,并且整个社会也必然会用世俗的等级制度和制服分成三六九等,而这些世俗的等级制度和制服也必然会获得世人的绝对崇拜。

“因为,当世俗升格为绝对时,必定会充满浪漫主义色彩,所以严格来说,这个时代真正的浪漫主义就是制服的浪漫主义,就仿佛有一种超越世俗、超越时代的制服观念——虽然并不存在,却又如此强大,甚至比任何世俗职业都能更彻底地把握人心。这种观念并不存在,却又威力巨大无比,可以把穿制服的人变成制服的狂热信徒,但是从来没有把他们变成各行各业的平民。或许是因为,穿制服的人想的就是顺应他所处那个时代的生活方式,这样他自己也就能平平安安,一生无虞。”

伯特兰大概就是这么说的。

毫无疑问,并不是每个穿制服的人都知道这些,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穿了多年制服的人一定会觉得,与那些只有白天黑夜两套便服替换着穿的人相比,自己活得更有条理。

当然,约阿希姆不需要分神考虑这些事情,因为一套真正的制服,会使穿制服的人看起来明显不同于周围不穿制服的人;制服就像一个硬壳,将外界和个人既紧密连在一起,又明确分隔开来;这才是制服真正的作用,即表明和确立这个世界的等级和秩序,不让生活的界限逐渐模糊和消失不见,正如制服掩盖了人体的柔弱和笼统,掩盖了人们的内衣和皮肤——就像,站岗的哨兵必须戴上白色手套。

因此,男人每天早上起床,穿上制服,扣上最后一粒纽扣时,他真的就像有了另外一层皮肤,而且是厚实得多的皮肤,就像重新过上了自己本来的生活,而且是更加稳定的生活。严严实实地穿好那层硬壳,系上腰带和背带后,他就忘记了自己的贴身衣服,还有对生活的担心和不安,甚至生活本身也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然后,他拉了一下制服上衣的下缘贴边,使上衣在前胸和后背看起来服服帖帖,一个褶子都没有。但就在这一瞬间,他和他真心爱着的孩子,还有与他共同养育了这个孩子的结发妻子之间,竟然也一下子有了犹如天堑的官民之别,他几乎都不认识妻子在吻别时凑过来嘟起的双唇,而他的家也变得陌生起来,仿佛穿上了制服以后就不允许回到这里一样。

如果他随后穿着制服去军营或办公室,对穿着其他衣服的人露出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那并不意味着他傲慢自大,他只是无法理解,穿着便服和奇装异服之人的人性与真实的人性——正如他自己所感受到的那样——相比,为什么只有一丁点儿的共同之处。

所以说,那个穿制服的男人并没有变得目空一切,也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充满盲目的偏见;他一直像你我一样,并没有摆脱食色之欲,在早餐时也会读书看报;但这些事情已经与他毫无关系,对他来说可有可无,所以他现在只能将它们分为好坏两种,因为安定的生活是建立在不宽容、不同情、不谅解、不欣赏之上的。

约阿希姆·冯·帕瑟诺每次不得已才穿上便服时,就会想起爱德华·冯·伯特兰,而每次想起都会暗自窃喜不已,因为自己天生就不是穿便服的料子,而伯特兰则恰恰相反。其实他一直都很想知道,伯特兰是怎么看待制服这个问题的?因为爱德华·冯·伯特兰没道理不去考虑这个问题的,要知道,这家伙已经脱下制服穿上便服,还扬言以后再也不穿制服了。老实说,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家都惊呆了。

他比帕瑟诺早两年从库尔姆军官学校毕业,那时候看起来和其他人也没什么不同:夏天和其他人一样穿着肥大的白色裤子,和其他人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像其他人一样通过了考试。可他在成为少尉后,却做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他毫无缘由地主动退役了,从此便消失在另一个圈子中,消失在大城市的黑暗世界里,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消失在黑暗之中,只是偶尔才会显露形迹。

要是在街上碰到他,人们总是会有一点点犹豫,想着要不要跟他打招呼,因为他是一个叛徒,把原本属于他们所有人共有的东西带到了另一个世界,却又在那里弃如敝履。站在这样一个叛徒面前,人们多少会觉得有些丢脸,仿佛自己浑身上下一丝不挂。而伯特兰对自己当初退役的起因和他现在的生活一直守口如瓶,每次别人问起时都笑而不答。

也许,让人感到不安的只是伯特兰的便服——从马甲领口处就露出了白色上浆衬衫,所以人们实际上是在替他感到丢脸。

而且,伯特兰自己也曾在库尔姆说过,真正的战士是不会让自己的衬衫袖口露出外套袖口的,因为一切与生、睡、爱、死有关的东西,简而言之,一切与平民有关的东西,都与贴身衣物有关;即使这些自相矛盾的言行都是出于伯特兰的习惯,包括常常做着一些小手势,漫不经心、不屑一顾地将说过的话抛在脑后,可这一切仍然表明,他在那时候就一定认真思考过制服问题。

伯特兰总是会有这样那样让人觉得有些不着调的想法。当然,要是约阿希姆想到,所有男人,甚至平民和父亲也不例外,都会把自己的衬衫塞进裤腰里,那他自然也会觉得,伯特兰对贴身衣物和袖口的看法,也颇有几分道理。

因此,约阿希姆也一点都不喜欢在军校的公共房间里碰到外套敞开的人;这些人多少有点作风散漫,喜欢寻花问柳,所以这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大家也都心领神会:去某些楼堂馆所和其他娱乐场所找乐子时,必须穿便服。只不过,已婚军官和军士的存在,完全违反了这个规矩。

有个已婚中士每次在早班报到时,都会解开外套的两粒钮扣,露出格子衬衫,然后从外套里面拿出本很大的红皮书,约阿希姆这时也常常会摸一下自己的外套钮扣,确定自己的所有钮扣都已扣好时才会放下心来。

他真的希望,制服本来就是从皮肤中散发出的一种贴身护膜,有时候甚至会认为,这才是制服的真正作用,或者至少要用徽章和军衔标志使贴身衣物成为制服的一部分。因为,每个人的制服下面毫无例外都是象征着无政府主义的贴身衣物,这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害怕。

要不是有人在不久前为平民发明了可以把衬衫变成白板,让贴身衣物改头换面的上浆衣服,也许这个世界会完全脱离正轨。

约阿希姆不禁回想起小时候的一件怪事:看到祖父的肖像时,他一眼就发现,祖父穿的不是上浆衬衫,而是一件有蕾丝褶边的衬衫。

在那个年代,人们对基督教的信仰无疑是很虔诚、很坚定的,根本不需要费心思去防范什么无政府主义思潮;当然,这些看法其实也都没什么意思,显然只是伯特兰荒谬言论中流传在外的只言片语。

帕瑟诺不禁有些鄙视自己,竟然在中士面前冒出这些想法。要是这些想法难以抑制,不住地涌上心头,他就用力把它们甩到一边,然后猛地立正,就像在站岗一样站得笔直。只不过,就算他把那些想法当做无聊的念头甩在一边,认为制服就是天然就有的,可这背后折射的绝不只是穿着问题——虽然他的生活不会因此而出现物质上的变化,但心态、立场却已然不同。

他常常认为,所有的问题,也包括伯特兰的问题在内,都可以用一句“同穿帝国制服的战友”搞定。虽然并不想对帝国制服表现得特别崇拜,也不想过度沉溺在沾沾自喜的虚荣之中,但他真的很担心,按军纪一丝不苟地正确着装无法体现或者会影响他的优雅气质,而且他也很乐意听到曾在名媛圈子里流传的看法:制服的式样又拙又长,布料染的颜色太丑,与他的俊脸一点都不配,而艺术家穿的棕褐色丝绒夹克和飘逸的领带会让他看起来更英俊潇洒。

尽管如此,制服的意义对他来说可远不止这些,部分原因是遗传自母亲的那种执拗性格——一旦习惯成自然,打死也不改。

虽然对母亲当时的做法仍然颇有微词,非常反感她对伯哈德叔叔言听计从,可有时候他也觉得也只能如此。

不过,这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如果有人已经几十年如一日,天天穿着制服,早已习以为常,那对这个人来说,制服就像内萨斯 (2) 衬衣一样长在体内了,没有人还能说清楚自己和制服之间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至少约阿希姆·冯·帕瑟诺不能。

而这,已经不只是习惯问题了。即使这不是他习以为常的或已融入血液的军人使命,对他来说,制服已经成为各种各样的象征,他已经完全离不开制服了,因为这么多年来,制服寄托和承载了他的诸多幻想和梦想:藏在里面,锁在里面,不受世事所扰,不为家事所困,满足于这样的平安稳定。他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制服给他的人身自由和人性自由也只是一条窄缝而已,并不比制服允许军官露出的一点点袖边宽多少。

他不喜欢穿便服,正中他下怀的是,穿上制服后,那些藏污纳垢的楼堂馆所就不让他进去了——他估计平民伯特兰就在那些地方陪着那些水性杨花的女人们打情骂俏的。因为他也时常深怀恐惧,就怕自己也像伯特兰一样陷入说不清道不明的命运之中,所以他才会向父亲抱怨,他得陪着父亲,而且是不得不穿着便服陪着父亲,完成游玩帝国首都的最后一项传统保留节目——逛街享受柏林的夜生活。

* * *

(1) 18世纪时,普鲁士的国王们就喜欢穿军装。但是到了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末代皇帝威廉二世之时,穿军装之风才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威廉二世本人更是军服的狂热的爱好者。这里的制服包括军服、警服等等国家机关的统一服饰。

(2) 内萨斯(nessus)是半人半马的怪兽,内萨斯衬衣也是一件致命的礼物。

第05节 行至郊外

第二天,当约阿希姆送父亲去火车站时,老头说:“要是你现在当上骑兵上尉,我们就得操心你的婚事了。你觉得伊丽莎白怎么样?巴登森家在莱斯托那边有几百摩尔干 (1) 的土地,早晚全都会传给她的。”

约阿希姆什么也没说。老头昨天还差点花五十马克给他买一个女孩,今天就想促成一段合法姻缘了。难道老头自己对伊丽莎白也有不轨之心,就像对鲁泽娜那样?一想起鲁泽娜,约阿希姆的后颈又好像感觉到她的小手在轻轻抚过!

但他实在难以相信,竟然有人敢亵渎伊丽莎白,更离谱的是,竟然有人会因为自己没办法做到,而去怂恿亲儿子去糟蹋这样一个圣洁的人。怎么能这样怀疑父亲,这简直是大逆不道!他差点就想恳求父亲原谅自己的不敬了;可实际上,这老头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对,一定要保护好世上所有的女人,不能让这个老头欺负她们。”当他们顺着月台走的时候,约阿希姆这样想着;当他挥手致意,目送火车远去时,他还是这样想着;可当火车完全消失不见时,他却又想起了鲁泽娜——他甚至每天晚上都会想她。

春天的傍晚,有时比天文历法上规定的时间要长得多。这时,城市上空便被层层薄雾笼罩着,节假日前的傍晚因而变得有点沉闷。灯光也仿佛陷入这一重重灰蒙蒙的薄雾之中,但就算薄雾已经变得黑乎乎、软绵绵,犹如黑色丝绒一般,里面仍然透出明亮的光线。

今天的黄昏好像特别长,长得店铺老板都忘记要打烊了,光顾着站在门口和女顾客们闲话家常,直到路过的警察微笑着提醒他们:时间不早了,已经开始宵禁了。

不过就算这样,仍然有许多店铺的灯亮着,因为在店铺的后屋里,一家人正围坐在一起吃着晚饭;他们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入口处用横木拦住,只是在前面放了一把椅子,表示不再招待顾客了。吃完饭后,他们会出来带上那把椅子,坐在店铺门口休息。

这些小生意人和小手艺人,在店面之后都有自己的住宅。冬天,在圣诞节期间,人们透过店面的玻璃门,可以看到店里挂着各种饰品闪闪发光的圣诞树,而他们会搁上沉重的横木,在敞亮的房间里享受双重的保护和温暖;在温暖的春夜和凉爽的秋夜里,他们抱着小猫,或者轻轻地挠着小狗毛茸茸的脖子,坐在门前,就像坐在自家庭院的露台上一样。总之,小日子过得滋润无比,让人羡慕不已!

约阿希姆从营房回来,步行穿过郊外的街道。

这样做其实挺失身份的,因为军官们总是坐着军车回家。

从来没有人到这里来散步,甚至连伯特兰都不会过来。可现在倒好,他竟然自己走到这里来了。约阿希姆感到非常不安,总觉得自己不知道哪里做错了事一样。这算是他为了鲁泽娜而自甘堕落吗?或者根本就是鲁泽娜在诱惑他堕落?

在他想来,她现在肯定住在郊外,甚至有可能住在地下酒馆中,昏暗的酒馆门前就有人在摆摊叫卖香草、香料和蔬菜,鲁泽娜的母亲懒洋洋地蹲在摊前编织着,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些听不懂的话。

他闻到了煤油灯发出的呛人气味。在低矮的拱顶酒馆里,脏兮兮的墙上有一盏灯正幽幽地闪着光。他似乎觉得自己和鲁泽娜在拱门前肩并肩地坐着,她的小手轻轻地挠着他的脖子。

发现自己竟然产生这样的幻觉时,他也吓了一跳。

为了甩掉这个念头,他努力地想着:笼罩在莱斯托上空的暮色,想来也是这般的淡灰朦胧,它又是怎样的娴静淡雅;雾霭笼罩下的花园里静悄悄的,散发着潮湿的青草味;他看到伊丽莎白正悠然而缓慢地走回家去,煤油灯的灯光透过窗口,柔和地闪烁摇曳着,随着暮色变浓而愈发闪亮,她的宝贝小狗也陪着她,似乎它也有点累了。

然而,就在他想要更仔细、更清晰地胡思乱想时,他看到自己和鲁泽娜站在屋前的露台上,她的小手正轻轻地挠着他的脖子。

* * *

(1) 欧洲各国的土地面积单位,大约等于0.25-0.34公顷

第06节 偶遇老友

在风和日丽的春日里,心情当然也会阳光灿烂,所以生意也肯定差不了——已经在柏林待了好些天的伯特兰也是这么认为的。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的好心情都是源自于事业上的风生水起,这么多年来,他每次出手必有斩获;反过来,他也确实需要好心情,只有这样才能继续春风得意。

他的事业真的是一帆风顺,似乎不必逆流而上就能轻易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因为它们正顺流而下向他飘来。也许,这就是他弃戎从商的原因之一:身边新生事物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他当时却根本无缘接触。

银行、律师、货运公司的招牌对当时的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它们只是些没有意义的文字而已,有人可能会头疼一番,也有人对其视而不见。而如今,他对银行里的那一套一清二楚,知道柜台后面的各项业务,不仅弄清楚了营业窗口、贴现、汇率、转账、货币兑换收银台的意思,而且还知道董事在办公室里做的事情,知道根据银行的存款及其备用金来判断银行的经营状况,并从报纸的证券行情分析中得出有效结论。他懂得货运公司常用的过境和保税仓库等出口术语,仿佛天生就适合这一行。对他来说,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一看就懂,就像汉堡斯坦因威克路 (1) 旁的黄铜招牌“爱德华·冯·伯特兰进口棉花”一样。现在,在不莱梅的罗兰德大街 (2) 上和利物浦的棉花交易所中,人们同样可以看到这样的招牌,这让他感到非常自豪。

他在林登大道 (3) 碰到了帕瑟诺,当时帕瑟诺身穿长军服,戴着肩章,看起来方正笔挺,棱角分明,而他自己则随意地穿着一身用英格兰布料做的衣服。他非常高兴,像往常一样亲切、随意地和帕瑟诺打了个招呼——每次碰到老同学,他总是一开口就问,吃过午饭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德雷斯尔饭店 (4) 吃个早点。

这突如其来的相遇和扑面而来的热情,让帕瑟诺一下子忘了他最近几天是有多么想念伯特兰;现在,他穿着整齐笔挺的制服,却与一个虽然穿着便服,但也可以说是赤身裸体地站在他前面的人说话,他又一次为此而感到羞耻,恨不得推掉一起吃饭的邀请。只是想归想,他嘴上却只能连连称是,说确实好久没有看到伯特兰了。

“是啊,这有什么奇怪的,您每天都过得一样,无聊透顶。”伯特兰说道,“而我就不一样了,每天都是东奔西跑,忙得脚不沾地。犹记得那时,我们一起把自己的第一条缨带 (5) 挂在椴树上,第一次去德雷斯尔饭店吃晚饭。此时想起,往事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这时,他们走进了德雷斯尔饭店,“……一晃眼,我们都已经长大了。”

帕瑟诺心想:“他的话真多。”不过,因为和洒脱不羁又有一点不正经的伯特兰相处让他觉得很轻松、很自在,又或许是因为他觉得,到现在为止都没怎么说过几句话,多少会让老朋友感到难堪,所以虽然一点都不想闲聊八卦,他还是开口问伯特兰:“您这段时间到底在哪儿呢?”

伯特兰略显不屑地摆了摆手,一副些许小事不足挂齿的模样,说:“嗯,去了很多地方,刚从美国回来。”

哦,美国。对约阿希姆来说,美国就是流放之地,专门收留那些因为不成器而被逐出家门的不孝之子的——冯·伯特兰老爷子就是为此而被气得郁郁而终的!可是,这种想法又似乎很难与这样的人联系在一起,坐在对面的伯特兰看起来意气风发,而且显然相当有钱。

帕瑟诺当然也听说过不少这类没出息的二世祖、败家子的故事,他们到那边靠着做农民发家致富,然后衣锦还乡,回德国娶个德国新娘。也许,伯特兰现在就是回来娶鲁泽娜的……啊,不对,她可不是德国人,她是捷克人,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波西米亚人。

可是这个想法依然盘踞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他问道:“那您还回去吗?”

“不,现在还不想回去,我得先去一趟印度。”

呵,只是个冒险家啊!帕瑟诺转头在饭店中四下扫视了一眼,觉得和冒险家坐在一起吃饭浑身都不自在,可现在也只好先忍着,于是随口敷衍道:“哦,那您要经常出差吧。”

“是呀,生意需要,就得出差——不过,我也挺喜欢到处旅行的。大家都知道,做事嘛,就该遵从自己的内心,唯魔鬼之命是从。”

这才是伯特兰的心里话!他现在才知道:伯特兰退役就是为了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

不过,伯特兰的脸皮已经厚得和奸商不相上下了,丝毫没有觉察到帕瑟诺眼中的不屑,继续侃侃而谈:“所以说,帕瑟诺,我实在想不通,您为什么还能坚持待在这里。为什么不换一下呢?至少可以申请去殖民地服役嘛,帝国不是为你们安排了这种娱乐消遣的吗?”

帕瑟诺和同僚们从来没有因为殖民地的问题而烦恼过,那是海军的地盘;不过,听到这样话,他还是感到相当愤怒,反问道:“娱乐?消遣?”

伯特兰这时又用这种嘲讽的语气说:“对呀,不然您以为呢?不就是在私下里让关系交好的家族子弟走过场、镀镀金,娱乐消遣一下,再分润一点点荣誉嘛。当然,我非常尊敬彼得斯博士,他要是早一来的话,我肯定会和他一起干。但除了浪漫主义之外,真的还能有什么呢?可以说,所有的一切都是浪漫主义——当然,天主教和新教的传教活动除外,这都是些枯燥乏味、有目的的工作。至于其余的嘛——消遣,只不过是消遣而已。”

他那满不在乎的语气着实激怒了帕瑟诺:“为什么我们德国就比不过其他国家?!”这话更是流露出了他内心的悲愤。

“帕瑟诺,我告诉您:第一,英国是英国;第二,即使是英国,最终结局如何,又有谁能知道;第三,我更愿意把我的闲置资金用来投资英国殖民地的,而不是德国殖民地的有价证券,所以您看,这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殖民地经济的浪漫主义了;第四,正如我之前所说的那样,只有教会才会对殖民扩张有真正客观冷静的兴趣。”

约阿希姆·冯·帕瑟诺听得心里越来越难过,越来越惊讶,也越来越怀疑:伯特兰这个家伙是不是想用一些听起来云里雾里、花里胡哨的话来糊弄他,想要诱惑他,拉他下水。他总觉得,这一切与伯特兰那一头完全没有军人气质,甚至有些鬈曲的头发有关,在某些方面,伯特兰看起来很像演员。约阿希姆的脑海中浮现出“泥淖”和“罪恶泥淖”这两个字眼;还有,这家伙说来说去为什么总是纠缠于信仰和教会呢?

但还没等他想好怎么回答,伯特兰就已经注意到了他的惊讶了:“是吧,所以说,对教会而言,欧洲已经变得非常靠不住了。而非洲则完全相反!那里有数以亿计的灵魂,可以像原材料一样为信仰所用。您放心,一个受过洗礼的黑人基督徒比二十个欧洲基督徒都好。如果天主教和新教都想分一杯羹,想通过获取这些狂热分子的信仰来一决高下,那么这就很好理解了。因为信仰的未来就在于此,未来的护教志士也在于此,有一天他们会以基督的名义,讨伐在异教的信仰中沉沦和堕落的欧洲,用烈火净化人们的信仰,最终在烟雾弥漫的罗马废墟中,簇拥着一位黑人教皇登上圣彼得宝座。”

这不就是《约翰启示录》中说的吗,帕瑟诺心想;他暗自腹诽着。黑人的灵魂跟这个有什么关系?以后不会再有奴隶贩子——虽然还是有视钱如命的家伙,会不顾一切,铤而走险。伯特兰刚才还说起他自己心中的魔鬼。也许,这家伙只是开玩笑而已;在军官学校的时候,人们也从来不知道伯特兰到底在想什么。“您真会开玩笑!至于斯帕伊斯 (6) 和图尔科斯 (7) ,我们已经把他们干掉了。”

伯特兰忍不住微笑了起来,笑得那么真诚、那么灿烂,让约阿希姆也忍不住抿嘴微笑起来。他们两个就这样彼此真诚地微笑着,他们的灵魂借助各自的眼神向对方点头示意,就在这一瞬间,就像两个邻居从没相互打过招呼,现在碰巧同时从窗户里探出身来,两人都因为这种出其不意的问候和不约而同而感到又开心又尴尬。

幸好可以用老套的方法摆脱尴尬,伯特兰举起酒杯说:“干杯,帕瑟诺。”帕瑟诺回敬道:“干杯,伯特兰。”随后他们俩又忍不住会心微笑了起来。

当他们离开饭店,站在林登大道时,午后的太阳正热辣辣地照着,两旁的树木都有些打蔫,显得垂头丧气,一动不动。

帕瑟诺想起了吃早餐时因为犹豫而没有说出的话:“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您总是贬低我们欧洲人的信仰。在我看来,住在大城市里的人,比如您,在这一点上的看法并不正确;而在乡下长大的人,比如我,对这些事情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我们广大民众与宗教的联系比您想象的要紧密得多。”

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时的他觉得自己非常冒失,因为他是当面对伯特兰说这番话的,就像一个老兵试图向总参谋部的军官解释策略一样,而且他心里确实有点发怵,担心伯特兰会不会因此而恼羞成怒。

但伯特兰只是爽朗地笑着说:“好吧,但愿万事顺遂。”

然后他们交换了通信地址,并相互保证一定保持联系。

帕瑟诺坐着马车去西城区参加赛马。

莱茵葡萄酒,午后的炎热,也许还有这次偶遇给他带来的异样感觉,使他很想脱下那顶硬邦邦的帽子,额后和头盖骨下面也仿佛有一丝暗暗的、有些脆裂的感觉,似乎像用戴着白色手套的指尖滑过椅子皮革面时的感觉,甚至还有些粘粘的——太阳真是毒辣,明晃晃的像着了火似的。

他虽然有些遗憾没有邀请伯特兰和他一起去,但此刻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因为至少父亲已经离开柏林了,否则老头肯定会坐在他旁边的,这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穿着便服的伯特兰没有陪着他,这真的让他长舒了一口气。

不过,也有可能是伯特兰想给他一个惊喜,正在去接鲁泽娜过来,然后他们所有人都在赛马场外碰头,就像一家人一样。当然,这完全是在做梦,甚至连伯特兰也不会和这样的女孩在赛马场上露面的。

* * *

(1) steinweg。

(2) rolandstrae。

(3) unter den linden,又译作“菩提树大道”,不过linde是椴树,而非菩提树。这可能是由日语转译的,因为“椴树”在日语中也被称作“菩提树”。这里采用音译。——译注

(4) restaurant dressel,在1888年是柏林市最有档次的三个饭店之一,在民主德国时期仍然还在,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了。

(5) 军刀上的缨带,是用来区别军官、军士和准军士的标志。

(6) 斯帕伊斯(spahis)是法国军队的轻骑兵团,主要从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和摩洛哥的土著人口中招募。

(7) 图尔科斯(turkos)即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步兵,是1842–1964年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法国陆军步兵团的绰号。他们在征服北非后由当地人组成。

第07节 蕾丝手帕

几天后,同僚莱恩多夫的父亲来到这里,莱恩多夫要招待老爷子,所以很突然地让帕瑟诺赶紧出发,好抢在老爷子前面,先到耶格尔夜总会那里。

这时,他已经看到这位老爷子在狭窄的楼梯上急匆匆地径直上楼了。

他坐着军车回家换上便装小礼服,然后走路过去。在拐角处,他遇到了两个士兵,就在他漫不经心地把手举到帽檐边,准备向他们回礼时才意识到,自己戴的是大礼帽,而不是军帽,他们也根本没有向他敬礼;这一切多少有些滑稽,他自己也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而更多的是因为,半身不遂的莱恩多夫老伯爵向来唯医嘱是从,今天竟然要去耶格尔夜总会,这简直太荒唐了。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转身回去,但他想到反正自己随时都可以回去的,所以就享受着这一点点的自由,继续往前走着。当然,他还是更喜欢去郊外走走,再看一眼那个门口卖蔬菜的地下酒馆,再看一眼墙上那盏冒着黑烟的煤油灯;只不过,他不能穿着小礼服和大礼帽在北郊散步。

此刻的郊外,夜色逐渐朦胧,醉人心脾,一如往昔;而市中心则显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不自然:灯光杂乱,橱窗处处,街上行人往来不绝。抬头看去,天上和空气中也充满了浓浓的都市气息,更衬出家乡的遥远,这使他感到又开心又安心,同时却又觉得心烦意乱,仿佛有一种找到了回家之路的感觉,因为这时他发现了一家卖白色编织品的小店,这家店在窄窄的小窗中陈列着蕾丝、镶边和有着蓝色印花的半成品手工制品,而且他还看到了店堂后面那扇显然是通往客厅的玻璃门。

柜台后面坐着一个仪态优雅的白发老妇,旁边还坐着一个年轻姑娘,但他看不到她的脸。这两个人都在忙着做手工活。

他一边仔细打量着橱窗里的手工制品,一边想着,送条这样的蕾丝手帕给鲁泽娜她会不会不高兴。不过,他也觉得这么做有点不太合适,所以就继续往前走。但走到第一个十字路口时,他又转身往回走到那个店里,就是因为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想看清楚女孩那张刚才转向一边的脸。

他买了三条精致纤薄的手帕,不过没有真的打算把它们送给鲁泽娜,完全只是为了取悦那位老妇人而随意买了些东西。但那个女孩却是摆着一副冰山脸,甚至看起来很生气的样子。

买完东西后他就回家了。

第08节 初次拜访

冬天,宫廷里会不时举办各种庆典活动,男爵夫人嘴里虽然不承认,心中却着实向往之;春天,正是赛马和为夏天置办物品的好时候。所以每年的春冬两季,巴登森一家都会住到西城区一套漂亮整洁的宅院里。

在一个星期天的上午,约阿希姆·冯·帕瑟诺帕前去拜访男爵夫人。他很少去这种地处偏僻的高级住宅区,这种模仿英格兰别墅区在这里流行得很快——当然,只有家里常备豪华马车的有钱人家才能住在这里,完全不用考虑远离城市所带来的诸多不便。不过,对于那些拥有特权的人来说,这种距离上的小小不便自然不在话下,于是这个地方就成了一个小小的乡村乐园。帕瑟诺漫步走在别墅群间的整洁街道上,悠然自得地感受着这里的优越居住环境。

这些天来,他对很多事情都变得不自信起来,而这一切都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方式与伯特兰联系在一起。也不知道是生活中的哪根支柱出现了裂纹,就算各个部分相依相靠、互为支撑,所有一切依然能够各得其所,可他心里总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念头,希望这个平衡的拱顶快点塌掉,把那些看起来摇摇欲坠的东西埋在下面,同时却又担心这个愿望会不会真的就这样实现了。他的心里充满了对稳定、安全和宁静的渴望,而且这种渴望正变得越来越强烈。

这一片的高级住宅区,有着文艺复兴时期风格、巴洛克风格和瑞士风格的最优秀宫殿式建筑,四周都是精心培植打理的花园,人们在外面就可以听到园丁的耙地声,浇灌花园的长橡皮软管的喷水声和喷泉的潺潺流水声——一种让人无比心安和与世隔绝的安全感扑面而来,让人真的无法相信伯特兰的预言:即使是英国,最终结局如何,又有谁能知道。

从开着的窗户里传来斯蒂芬·海莱尔和克莱门蒂练习曲的声音:这些家庭的女儿们可以安心地学习钢琴;她们的生活安定祥和,她们的友情纯真温暖,直到友情让位给爱情,爱情再一次化为友情。

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有一只公鸡在啼叫着,似乎它也想赞美一下这里的井然有序,赞美一下这里流露出的乡村气息。

是啊,伯特兰要是在这片土地上长大的话,也就不会到处宣扬这种不安全感了;而他自己当初要是可以待在老家不用出来的话,也就不会对这种不安全感那么敏感了。

要是能拉着伊丽莎白的小手在田间漫步,用手捏着快要成熟的谷粒细细检查,傍晚时分,当晚风吹来牲口圈棚里浓烈气味的时候,穿过洒扫干净的庭院,看着佣人们挤牛奶,那该多好啊。伊丽莎白站在那些大型牲口中间时,她娇小的身躯在周围环境的衬托下显得那么的纤细苗条,在母亲身上只是显得自然和朴素的东西,在她身上却显得又朴素、又动人。

但对他来说,对被当作外地人的他来说,一切都太晚了,而且他这时候才想起,自己和伯特兰一样,其实都是无家可归之人。

花园的篱笆掩映在矮树篱中,此刻的花园让他倍感静美温馨。

男爵夫人让人把一张长毛绒靠椅从客厅拿到花园里,使这里更显得景色优美、舒适温馨。椅腿是车削的,椅脚装有轮子,放在花园碎石上的靠椅,就像一个有着异国情调的、喜热向阳的生命,赞美让它可以留在这里的气候是多么宜人、景色是多么优雅;可它的颜色却仿佛是一朵凋谢的玫瑰。

伊丽莎白和约阿希姆坐在花园里的铁椅子上,铁皮椅面上饰有镂空的星星图案,就像冻住的布鲁塞尔花边一样。

她们如数家珍般地对这里的优越居住环境大肆赞美了一番,说这里特别适合那些习惯和喜欢乡村生活的人,然后便问及约阿希姆在首都的生活,而他也只能表示他是多么羡慕这里的乡村生活,并且还列举了若干理由。

女士们完全同意他的看法,尤其是男爵夫人,嘴上挂着“但愿您不要感到惊讶”,翻来覆去地告诉他,她常常好几天,甚至几个星期都不去市中心,因为每次去那里心里都会非常慌乱不安,熙熙攘攘的人群、喧嚷吵闹的声音、四通八达的交通,让她感到有些头疼,有些不知所措。帕瑟诺连连点头称是,说她们这里真的像世外桃源一样,然后话题又绕了回来闲扯了一会儿,听她们说自己如何喜欢住在这里,直到男爵夫人仿佛想要给他一个惊喜,神神秘秘地告诉他,她们很喜欢这座小宅院,正好原来的主人也愿意把它卖给她们。虽然房子还没有到手,不过也是十拿九稳的事了,所以她略带兴奋地邀请他在家中随意转转,还用稍微有些难为情,同时又带一点点开玩笑的口气加了一句:“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四处走走看看。”

布局很普通,楼下是客厅、客房,楼上是一家人的卧室。餐厅里摆着德国旧式雕花家具,看起来风格沉闷,但确实又很赏心悦目。她们想要在餐厅旁添一个有喷泉的暖房,并顺便把客厅也装修一下。

然后他们便上楼了,楼梯的顶部和底部都挂着有褶裥的天鹅绒门帷。除了那些不方便打开的,男爵夫人一扇接一扇地把每一扇门都打开了。走到伊丽莎白的闺房门口时,伊丽莎白俏脸微红,略带忸怩,男爵夫人犹豫一下还是把门打开了。

其实对约阿希姆来说,看到伊丽莎白闺房内床上、窗户上、盥洗台上和梳妆镜上挂着的云朵状白色蕾丝倒也没什么,但在随后参观男爵夫妻卧室内的情况时,他就觉得非常难为情、非常尴尬,几乎都要怀疑男爵夫人是不是想要用这种方式,迫使他成为她们的家中密友,迫使他成为她们家中丑事的知情人。因为卧室中两张并放在一起,可以让男爵夫人在上面享受鱼水之欢的大床,就这么毫无遮掩地出现在他的眼前,出现在大家的眼前,甚至都没有瞒着伊丽莎白。他觉得,伊丽莎白看到这种事情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就好像她自己被侵犯了一样,而且在他面前的男爵夫人,此刻虽然没有一丝不挂,可优雅的贵妇气质已经荡然无存,变得好像在勾引他一样。

他突然发现,卧室似乎就是这所房子的正中心,就像藏在房子中但大家都能看见的圣坛一样,其他房间都是围绕着它建造的。他这才恍然大悟:在他走过的那排长长的别墅群中,每一户人家都是以卧室为中心的。奏鸣曲和练习曲的声音从开着的窗户里传出来,窗后的春风轻轻地吹拂着白色蕾丝窗帘,掩盖着事实真相。每到晚上,主人的床上都会铺好在洗衣房里被虚伪地叠得平平整整的床单,女佣和孩子们也都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女佣和孩子们全都要分开睡觉,禁止同房,而他们的卧室则围绕着这所房子正中的卧室——给同房者享乐的卧室。女佣们天真善良,纯洁无瑕,却得伺候荒淫无耻的主人,服从他们的命令。

男爵夫人在赞美这里居住环境的优越时,怎敢把附近的教堂也包括在内?难道她不应该谦卑地赤着双脚走进教堂吗?也许伯特兰在说起非基督教信仰时就是这么想的,而约阿希姆想说的是,为了真正恢复昔日纯洁无瑕的心灵和对基督教的信仰,上帝的黑人战士必须用火与剑来收拾这帮混蛋。

他看着对面的伊丽莎白,她的眼神告诉他,她同他一样的恼火。她命中注定要受到同样的亵渎,而他将来就是这样亵渎她的人。因此,他对她充满了同情,想要把她抢走,这样他就可以守在她的门前,这样她就可以永远沉浸在白色蕾丝的梦境里,没有人会打扰她,没有人能侵犯她。

女士们热情地领着他回到了底楼,然后他就告辞了,并答应很快就会再来拜访她们。

走在街上的时候他就意识到,自己这一趟算是白来了,心想:如果听到伯特兰讲的话,这些女士们还不知道会多么的吃惊;真希望她们能听一次。

第09节 再遇鲁泽娜

如果有人——也许是因为像坐牢一样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也许是因为情感迟钝——习惯了不去注意身边的人,可有一天却一直盯着身旁聊天的两个陌生年轻人,那他一定会觉得自己很奇怪。

这是有一天晚上在剧院休息厅里发生在约阿希姆身上的事。

那两个年轻人显然是外国人,二十岁刚出头的样子;他一开始还以为他们是意大利人,因为他们的衣服款式有一点点不一样,而且其中有一个人长着黑眼睛和黑头发,留着意大利式的八字胡。

虽然往日里约阿希姆是绝对不会,也不屑于偷听陌生人谈话的,可在发现他们正在使用一种非意大利语的陌生方言交谈时,他就不由自主地想听得更仔细些。听着听着,他就觉得心里微微有些发慌,因为这时才发现这两个年轻人说的是捷克语,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波西米亚语。这一丝的心慌来得有些莫名其妙,而更莫名其妙的是,他突然间觉得自己背叛了伊丽莎白。

难道鲁泽娜现在就在剧院中,这两个年轻人也要去她的包厢中找她,就像他自己有时候去伊丽莎白的包厢中找伊丽莎白一样?这虽然看起来不怎么像,但也不是没有可能。也许是因为那个留着黑色小胡子,黑头发卷得很厉害的年轻人和鲁泽娜真的很像,而且并不只有发色很像,也许是因为他们有一样小巧的嘴巴,在黄皮肤的衬托下显得特别红润的嘴唇,过于短而秀气的鼻子,虽求饶却仍似挑衅的微笑——没错,笑中含着一丝挑衅的意味。

只不过,这一切看起来非常荒唐可笑,也许这种相像只是他的一种幻觉而已,连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现在一点都想不起来鲁泽娜究竟长什么样子了,就算在街上碰到她了也肯定认不来,而且他也只能透过那个年轻人的面具和表演“看”到她。

就这么想着,就这么“看”着,他心绪渐平,觉得一切还好,只不过一点都开心不起来,因为在同一时间里,在内心的另一个角落里,他对隐藏在男人面具之后的女孩有一种难言的恐惧感,甚至在中场休息后仍然无法摆脱这种感觉。

现在上演的是《浮士德》,在他看来,华丽而虚伪的音乐和狗血桥段一样无聊透顶,在那个片段中,包括浮士德自己在内,没有一个人发现,俏丽可爱的玛格丽特在颦笑嗔怒时,眉眼之间依稀有着几分瓦伦廷的影子,而她不得不为此而付出惨重代价——只是为此,而非他故。也许,魔鬼梅菲斯特是知道的。

约阿希姆很高兴伊丽莎白没有哥哥。

表演结束后,他又碰到了鲁泽娜的哥哥。他心里不禁暗自庆幸,幸亏这个年轻人也管不了自己的妹妹。对于这一点,他心里非常肯定,所以虽然穿着制服,却还是掉头往耶格尔街 (1) 方向走去,而且走着走着,那种背叛的内疚感也不知不觉地消失了。

但在拐到弗里德里西街时,他突然想起自己不能穿着制服去那个地方,所以觉得有些扫兴,就继续沿着耶格尔街走着。该怎么办呢?他绕过下一个小区后拐了个弯,又走回耶格尔街。

这时他忽然发现,要是有戴着帽子的女孩从身边走过时,自己总是会偷偷打量几眼,而且竟然还期望能听到她们用意大利语说话。

再次走到耶格尔夜总会附近时,他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只不过,那人说的并不是意大利语,声音悦耳,但语调生硬,而且还不怎么流畅:“您,一点儿都记不起我了吗?”

“鲁泽娜。”帕瑟诺不情愿地叫道,心里却哀叹一声:“哎呀,真糟糕!”

他就穿着制服和这么一位女孩站在大街上,他——前几天还耻于和穿着便服的伯特兰走在街上的他,并没有掉头走开,似乎所有的矜持和冷静都忘得一干二净,开心得简直都要跳起来,更何况,这个女孩还想和他继续聊两句:“老爸今天在哪儿呢?今天他不来吗?”

真是的,提那老头干嘛?他心里嘀咕了一下,说道:“不了,今天不行,小鲁泽娜;那……”——不对呀,她叫老头什么来着?——“我家老爷子今天也不能来……”啊,他得赶紧开溜。

鲁泽娜有些迷糊地看着他说:“让我等了那么久,现在却不……”不过,她的脸上却渐渐露出喜悦之色,他一定是来看她的。

他用心看着她那张又喜又羞又疑惑的俏脸,仿佛要把它深深地烙在心底,心里却还在想,那位山羊胡子南欧兄弟的俊脸是不是就藏在这张俏脸的后面呢?他们兄妹两人肯定有点相像的。

就在他想来想去,琢磨着一个长相像哥哥的女孩会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厄运时,他就不自觉地想起了自己的哥哥,那留着短短的络腮胡子,一头金发,充满阳刚气息的哥哥,然后一下子就被拉回了现实。他们两人肯定有点不同的——赫尔穆特是乡下人,是个猎人,和那些说话软绵绵的南欧人毫无共同之处。

只不过,这依然只是一种心理安慰。

他仍然很仔细地看她,但身上那种拒她于千里之外的感觉消失了,他也觉得自己应该对她好一点,说几句哄她开心的话,这样她才会念着他的好。不过,他还是有些犹豫不决地说:“不,小鲁泽娜,他不会来看你了,不过……”

“不过?”鲁泽娜既害羞又期待地问着。

约阿希姆一开始不知道要怎么接着“不过”说下去,但突然间福至心灵,顺着说道:“我们可以约个时间一起吃早餐。”

“对对对,”她开心地点着头说,“我知道一个挺不错的小餐馆。那就明天!”

“不行,明天还不行,不过我星期三倒是有空。”

于是他们约好了在星期三见面。

她踮起脚尖,在他耳旁低声说道:“真好,真可爱,你。”然后她就一溜烟地消失在煤气灯下的那扇门后。

就在这时,帕瑟诺却看见父亲正径直快步走上楼去,他的心咯噔一下就提到了嗓子眼,顿时觉得心如刀绞。

* * *

(1) jgerstrae。

第10节 初尝甜蜜

鲁泽娜很喜欢约阿希姆在餐馆里那种一板一眼的传统做派,而且越看越舍不得移开目光,甚至都忘了一开始看到他穿着便服前来赴约时心里涌起的那丝淡淡的失望。

雨一直淅淅沥沥地下着,空气中更是平添了几分凉意,但她不想就这么取消他们的既定安排,所以在午饭后就和他一起坐车前往夏洛滕堡和哈韦尔河。

在马车里的时候,鲁泽娜就脱掉了约阿希姆的手套;走在河边的小路上时,她便很自然地挽起了他的胳膊,漫步走在风光无限的美景之中。这里宁静清幽得让人心生遐想、心生期待,可惜等来的似乎只有绵绵的细雨和如期而至的黄昏。

天轻柔地飘在上空,时不时被一阵雨丝拉扯着,让天地茫然一片。他们在寂静的天地之间漫步,相顾无语却脉脉含情,似乎天地都已消失,眼里唯有对彼此的期待,似乎他们体内的所有生机都欢快地流到了他们的手指上——手牵着手,十指紧紧相扣,就像蓓蕾含苞待放时层层叠压着的花瓣。

他们肩挨着肩默默地走在河边的小路上,从远处看去,就好像是三角形的两个边。他们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把他们拉到一起的。

他们继续手牵着手走着,鲁泽娜却突然弯下腰,在他还没来得及把手抽出来的时候,用力地亲吻他的手。她脸似梨花带雨,眼中泪水盈盈,嘴唇微微颤抖,轻声啜泣着说:“你在楼梯上碰到我的时候,我就说,鲁泽娜,我就对自己说,他不是我的,绝不会是我的。可你现在就在这里……”

不过,她没有像期待中的那样送上双唇去接吻,而是又低下头去,几乎是贪婪地把脸贴在他的手上。当他忍不住要抽出手时,她就用牙齿咬住他的手,只不过咬得一点都不重,就像小狗在玩耍一样小心而温柔地咬着。然后她很满意地看着牙印说道:“我萌 (1) 现在再走一会儿吧,淋点雨没事的。”

雨丝飘飘洒洒,纷纷扬扬,轻轻地滑入河水中,在柳叶上沙沙作响。一条有一半没在水中的小船停在岸边;在一座小木桥下,一条小溪飞流直下,纵身跃入平静的河水中,让约阿希姆觉得自己的心神也似乎顺流而去,盈满心间的渴望就像一股温润柔和的暖流一样在心间荡漾,就像被风吹皱的一江春水,渴望融入春潮涌动的海口,消逝在无边无际的寂静之海中。

夏天好像就要过去了,水似乎变得很柔很柔,从树叶上缓慢地飘落,草地上沾满了水滴。远处升起了一层宛如轻烟的薄雾,当他们转身往回走时,那层薄雾也似乎跟在他们身后,所以他们虽然向前走着,但看起来却像站着不动一样。

雨越下越大了,他们找了几棵树避雨。那几棵树下仍然是干的,有一小块地方的尘土没有被冲走,在四周混着尘土横流的污浊雨水中显得有些无助和可怜。

鲁泽娜从帽子中拔下发夹,因为这种城里人的必备之物让她觉得很不舒服,而且也不想让它们的尖头弄伤约阿希姆,然后她摘下帽子,后背靠在约阿希姆身上,仿佛他就是保护她的那棵树。

她向后仰起头,他低下头,用双唇亲吻她的额头和披在前额的黑色卷发。他没有注意到她额头上那些稍微有些不讨喜的细小横纹,也许是因为靠得太近了看不清,也许是因为根本用不着看,只需用心感受就行了。

他温热的鼻息喷在她额头上,就像雨雾喷洒在树叶上一样,他的双臂用力环抱着她,她觉得自己仿佛被树枝缠住了,双手紧紧地握他的双手;他们一动不动地站着,灰蒙蒙的天空和水面相接,对面小岛上的柳树就像漂浮在灰蒙蒙的大海之中,也不知是挂在上面,还是沉在下面。

过了一小会儿,她看着自己湿漉漉的夹克衫袖子,轻声说,他们得回去了。虽然雨水淋湿了他们的脸,但他们现在不敢匆忙奔跑,因为那样太煞风景了,而且还会显得有些狼狈。直到坐在小酒馆里喝咖啡时,他们才重新收拾好心情。

这时的雨下得更大了,打在乡村阳台窗玻璃上的雨点越来越密,雨水从屋檐上叮叮咚咚地落下来。当老板娘离开房间时,鲁泽娜放下自己手中的杯子,又伸手拿走了他手中的杯子,然后勾住他的头带到她的眼前,离得那么近那么近,但两人却一直都没有吻在一起,就这样让爱意在炽热的目光中慢慢融化,享受着这种又紧张又激动又甜蜜,简直让人无法自已的感觉。

当他们重新坐在马车里时,马车已经支起了车顶,放下了雨帘,就像一个黑漆漆的小屋,雨滴轻柔地敲打着他们头顶的皮车顶上,除了能看到车夫的雨披边缘,从左右两边的缝隙里看到车外两条湿漉漉的灰色车道之外,他们什么也看不见,而且很快就连这些都看不见了。他们头颈相交,唇舌交缠舔舐,爱意像河流一样静静流淌,让他们迷失了自我,忘记了时间,无可救药地一次又一次徘徊在清醒和再次沉沦之间。这一吻就吻了一小时十四分钟。

然后,马车在鲁泽娜的家门口停了下来。当他想和她一起进去时,她却摇了摇头,于是他便转身走了。可他的心却在滴血,他实在不愿就这么离开,所以没走几步就转身回来一把抓住她的手——那只带着万分不舍,伊人尚未远去即已陷入思念的泥淖,停在半空的手。他压抑不住自己的渴望,也抵挡不住她对他的渴望,两个人仿佛陷入了梦境之中,像梦游一样走上楼去。

昏暗的楼梯,在脚下嘎嘎作响。穿过昏暗的前厅走进卧室,在小雨沙沙声中,在提前降临的暮色中,他们躺在黑乎乎地罩在床上的粗毛毯上,再次追索着对方的双唇,继续他们被中断的激吻,脸上湿湿的,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

良久,鲁泽娜停止了缠绵,牵着他的手摸到她背后扣住紧身胸衣的扣子,她甜美的嗓音变得有些低沉:“解开。”

她一边低声说着,一边扯下他的领带,解开他马甲上的钮扣。然后,她一下子变得谦卑起来,也许是对他,也许是因为感恩而对上帝生出谦卑之心。她跪在地上,头靠着床沿,快速解开他鞋子的钮扣。

噢,真是太笨了,为什么不一起躺下来呢,忘掉那碍手碍脚的衣服。他由衷地感谢她、赞美她、怜爱她,是她让一切变得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啊,笑意在她的脸上绽放,她微笑着拉开毯子,两人便一起倒在了床上。

不过,他的衬衫领子是上浆的,很硬很碍事,弄得她的下巴很不舒服,于是她一边把领子弄开,把脸凑到硬领子中间,一边下着命令:“脱掉它。”

然后他们便完全放开了手脚,摸索着感觉着身体的柔软,急促地呼吸着,仿佛就要窒息过去,一种混合着渴望、急切和喜悦的强烈感觉在心中升起。啊,对生命的渴望,在充满活力的肉体中奔涌,瞬间流过四肢百骸。皮肤柔软而又紧致,勾勒出锁骨和肋骨的形状。你可以抱着我的胸,我的胸口起伏着,火热的心紧贴着你的胸口,心贴着心,一起跳动。啊,香甜的肉体,湿润的芬芳,柔软的胸脯,朦胧的腋窝。

约阿希姆的心神在荡漾,两个人都沉浸在无边的爱意中,心醉神迷,忘乎所以,只知道他们的身心都在一起,而且还要继续摸索、继续探寻。

在黑暗中,他看见了鲁泽娜的脸,但它似乎在向远处流走,在河岸边更黑暗的蓬乱灌木丛中流淌,于是他忍不住伸手摸去,确定它就在那里,接着又摸到了她的额头、她的眼皮,感觉到她眼皮下硬硬的、静静的眼球,摸到了她脸庞的圆润和嘴唇的曲弧,感觉到她的小嘴微张,正等着他去亲吻。

渴望像起伏不停的波浪一样,一浪接着一浪;在潮水涌动中,在相互吸引中,他的吻对上了她的吻。

两岸的柳树在不断向上生长,从柳岸的一边伸到柳岸的另一边,拥抱着他们,就像沉睡着寂静无声的永恒之海,让人心神宁静的安乐窝一样。

虽然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可仍然不想呼吸,只想寻觅她的呼吸,他轻声说了一句,声音很小,几乎微不可闻,但落在她的耳中却不啻于他在大声宣告:“我爱你。”

她张开嘴,就像海里的贝壳一样,向他吐露爱意,他在她的爱意中沉沦。

* * *

(1) 鲁泽娜德语不标准。——译注

第11节 噩耗传来

他突然接到噩耗:哥哥死了,是在和波兰波兹南的一个庄园主决斗时丧生的!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几周前,约阿希姆可能还不会如此震惊。在背井离乡的这二十年里,哥哥的模样在他心目中越来越淡了,每次想起哥哥时,浮现在眼前的仍旧是那个穿着童装的金发少年——在自己进入军官学校之前,他们总是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甚至现在最先想起的也是一副盛放小孩的棺材,而且棺材边上也随即浮现起赫尔穆特的身影,留着金色的络腮胡子,充满阳刚气息,和那晚在耶格尔街上,当他害怕认出一个女孩的脸已非本来面目时,浮现在他眼前的身影一模一样。那天是有人想要把他拉入幻境并纠缠住他,后来是猎人那双明亮的眼睛把他从幻境中解救了出来;而现在,赫尔穆特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这双眼睛是猎人那天借给他的,也许就是为了把它永远送给他。

难道是他要求赫尔穆特这样做的吗?他没有任何的负罪感,可看起来哥哥就是为他而死的,而他就是罪魁祸首。

奇怪的是,赫尔穆特留着和伯哈德叔叔一样的胡子,都是同样短的络腮胡子,都不遮住嘴巴。这时约阿希姆才发现,他总是把造成自己被迫上军官学校、被迫在军中发展的责任推到赫尔穆特而不是伯哈德叔叔的头上,但实际上伯哈德叔叔才是罪魁祸首!

是啊,赫尔穆特可以待在家里,甚至还可以装装样子,做做好人——也许这就是原因。可这一切发生得实在太莫名其妙了,更主要的是因为,约阿希姆早就知道哥哥生活得并不如意。

他眼前又浮现起那副小棺材,心中涌起一股对父亲的怨恨。看吧,老头终于成功了,这个儿子也被赶出了家门。不过,把哥哥不幸丧生的责任推卸给父亲,并不能平复他心中的怨恨。

他赶回家去参加葬礼。

到斯托平后,他找到了一封赫尔穆特留给他的信。信中说:

此场决斗本不该有,是生是死,吾亦不知。生,固所愿也,死,亦无所惧也。

虽世道苍凉,然吾辈男儿犹心存高志,坚守“荣誉守则”,甚喜甚慰。

为兄但愿,汝之人生比吾之人生更有价值、更有意义。

闲暇之余,吾亦甚慕汝之戎马生涯,盖因身在军中,至不济,亦可为大人效力,为国尽忠。

虽不知汝意如何,吾仍留书相嘱:吾若不幸,汝切勿因继承家产之故而弃军中之业;家中一切,迟早尽归汝所有;父若在,不宜归,除非娘亲相召。切记切记!

愿吾之祝福予汝好运无数!

下面列出了好多要约阿希姆严格遵守的嘱咐。让人有些出乎意料的是,在信的最后,他希望约阿希姆不要像他那么孤独。

父亲和母亲看起来都很冷静克制。父亲紧紧地握着约阿希姆的手说:“他是为了荣誉而死,为了自己的荣誉而死。”然后,父亲就一声不吭地在屋子里直步踱来踱去,脚步很沉重。过了一小会儿,他又重复了一遍:“他是为了荣誉而死。”说完就走了出去。

赫尔穆特的灵柩放在大客厅里。

在前厅里,约阿希姆闻到了从鲜花和花圈上散发出来的阵阵浓香,脑海中浮现一个挥之不去而又毫无意义的想法:这对盛放小孩的棺材来说,味道太浓了。

他在挂着重重帐幔的门里停下了脚步,心里犹豫着,不敢往里面看去,只是盯着地面。他熟悉镶木地板的小木条,熟悉紧挨着门槛的三角形拼花板,熟悉铺满地面的地板拼花,他的目光跟随着这些拼花游走,就像小时候经常小心翼翼地踩着漂亮的图形走路一样。他走到灵柩台下的黑色地毯边上,地毯边上散落着几片从花圈上掉下来的花瓣。他很想沿着拼花再走一次,然后真的走了几步,看着棺材。

还好,这不是用来盛放小孩的棺材;但他还是后退了几步,不敢细看这个男人的毫无生气的眼睛,不敢看那双已经完全失去神采、黯淡无光的眼睛,仿佛那男孩就脸朝上浮着淹死在这双眼睛中,也许还会拉住弟弟,把眼睛送给他。他向前走了几步,发现棺材盖已经盖上了。这时他突然觉得躺在棺材里的就是自己,这个念头变得如此强烈,让他觉得这就像是一种解脱,就像是一种幸运。

有人说,死者的脸都被枪伤弄得不成样子了。他几乎什么都不想听,默默地站在棺材旁,手搁在棺材盖上。

在尸体面前,在死亡的沉默面前,人类是那样的无能为力——一切既有的都会由弱变强,由盛转衰,一切熟悉的都会土崩瓦解,冰消雪融;空气也变得非常稀薄,无法承载任何东西。感受着这种无能为力,他好像再也无法从灵柩台边上迈步走开。

他挣扎了许久才想起这是大客厅,棺材就放在原先放钢琴的地方,他知道地毯边背面肯定有一块从来没人走过的木地板。他慢慢地走过去,摸了摸被挡住了光线而显得黑乎乎的墙,在阴暗的帷幕下摸索着相框和铁十字勋章的边框。

感受着这种重新获得的真实感,他觉得,哥哥的后事已经以一种挺有趣的新方式变成了裱糊匠需要完成的工作。让他感到高兴的是,人们把赫尔穆特放在铺满鲜花的棺材里,并像对待新家具一样把它推到这间屋子里,如此神奇地把无法理解、不可捉摸之事变成可以理解、可以确定之事。这短短几分钟抑或只是几秒钟的感受经历,神奇地让他长舒了一口气,顿时有了一种平静自信的感觉。

父亲在士绅们的陪同下走了过来,约阿希姆又听见他翻来覆去地说:“他是为了荣誉而死。”

在这些士绅们走后,当约阿希姆以为只留下自己一个人时,他突然又听到父亲说:“他是为了荣誉而死。”

他看见父亲站在棺材旁边,显得越发矮小和孤单。他觉得自己应该走过去。“来吧,父亲。”他说道,然后陪着父亲向门外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父亲看着约阿希姆的脸说:“他是为了荣誉而死。”仿佛他想背熟这句话,而且也希望约阿希姆能够牢记这句话。

这时外面又来了很多人。

院子里站着一群消防队员。附近军人协会的人也来了,队伍排得整整齐齐,每个人都头戴大礼帽,身穿黑色小礼服,不少人的小礼服上还佩着铁十字勋章。

邻近庄园的马车依次徐徐驶来,下人们上前将马车领到阴凉之处,而约阿希姆却不得不在哥哥的棺材旁迎接前来吊唁的诸位来客,并向他们回礼致谢。

巴登森男爵是一个人来的,因为男爵夫人和小姐还在柏林。当男爵向他问候时,他突然有些不快,不是很想接受男爵的问候,因为他现在就是斯托平的唯一继承人了,而巴登森男爵很可能把他看作是自家女婿的不二人选。他真替伊丽莎白感到羞愧。

房子的山墙上挂着一面快要垂到露台的黑旗,黯然无神地一动也不动。

母亲挽着父亲的手臂走下楼来。

宾客们很惊讶,也很佩服母亲竟然能够强忍悲伤,她看起来依然是那么的镇定、坚强。不过,也有可能只是因为她感情迟钝——她向来如此。

送葬的人群排好队伍向前走着。当马车拐进村道,教堂就在眼前时,每个人都由衷地感到高兴,恨不得快点进入凉爽的白色教堂之中,因为他们都穿着厚布丧服和制服,在午后的烈日暴晒之下简直都要烤焦了,都想着快点离开尘土和热浪。

牧师在悼词中说了很多关于荣誉的话,并驾轻就熟地将荣誉归于上帝;随着管风琴的乐声响起,牧师继续致悼词:“……虽不舍至爱,亦须忍痛相别……嗯,永别……”约阿希姆一直在等悼词中的韵文,看它会不会出现。

然后他们步行去了墓地。

在墓地的大门上,意为“安息吧”的金黄色金属字母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在绵延不绝的尘土飞扬中,马车缓缓地跟在后面。

阳光明媚,天空蔚蓝,干旱、龟裂的大地正等待着他们把赫尔穆特的遗体尸体交给它。实际上,这并不是土穴,而是家族墓地——一个破土打开了的小地窖,好像在对着新来者无聊地打着哈欠。

约阿希姆用小铁锹铲了三锹土,低头看着,看着祖父和诸位叔伯的各个棺材的一端,心里想:这里有一个位置是留给父亲的,所以伯哈德叔叔才没有葬在这里。

可是,当铲下的泥土落在赫尔穆特的棺材盖上,落在墓穴中铺着的石头上时,他不禁又想起了小时候,想起了手里拿着玩具铲在软软的河沙上玩耍的那些日子。他仿佛看到少年模样的哥哥又出现在眼前,看见自己躺在灵柩台上,似乎这个夏日的干燥天气不仅骗取了赫尔穆特的成长,而且还骗取了赫尔穆特的死亡。所以,约阿希姆下意识地希望自己能够死在一个湿润绵柔的雨天,天空要阴沉灰暗,这样才能接引他的灵魂,才能让灵魂消逝在天空中,就像迷失在鲁泽娜的双臂中一样。

满脑子都是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绝不应该出现在此时此地的想法。但这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而是其他所有需要葬在这里,此刻需要他在墓穴旁腾出位置的人都负有的责任,甚至连父亲也不例外,因为他们对宗教的信仰全都是虚伪的,脆弱不堪而又布满灰尘,需要阳光照耀和雨露滋润。难道我们就不能翘首以待黑人军队的到来,横扫一切腐朽与没落,荡涤一切尘埃与污垢,使耶稣基督成为新的荣耀,带领人们回到他的国度吗?

坟墓上方有一个耶稣受难的大理石十字架,十字架上的耶稣头戴荆棘冠,只留一块缠腰布遮住下体,荆棘冠上滴着青铜色的血滴。

约阿希姆也发现了自己脸颊上的水滴:也许是他刚才不注意时流出的泪水,也许只是因为酷热而流出的汗水;他不也知道,只知道握住一只只向他伸过来的手。

军人协会和消防队的一行人像军队一样分列行进,以齐刷刷“向左看”的动作为死者送行。在队长们短促而不连贯的队列指挥口令中,他们排成四队,挺着胸膛,迈着整齐的步伐穿过墓地大门,靴子在墓地的碎石路上发出整齐的咔嚓咔嚓声。

在墓地小教堂的台阶上,冯·帕瑟诺老爷手里拿着帽子,约阿希姆举手敬礼,两人中间站着冯·帕瑟诺夫人,一起像阅兵一样看着队伍走过去。在场的其他高级军官也都立正,举手至帽檐敬礼。

然后马车过来了,约阿希姆和父母亲一起上了马车。

门把手、其他金属件以及马具的金属部位都被马车夫用黑纱仔细包住了;约阿希姆发现,鞭子上也同样用黑纱打了一朵玫瑰花。车里的坐垫是用黑色皮革包住的,不像柏林市内的马车坐垫那样又硬又破,而是非常柔软,针脚缜密而均匀,还缝有皮钮扣。

母亲低声哭泣着,约阿希姆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话来安慰她。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被子弹打中致死的是赫尔穆特而不是他自己。

父亲呆呆地坐在坐垫上,有好几次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做一个总结,所以整副心思都沉浸在思考之中无法自拔,每次刚想开口说话,便又陷入了茫然呆滞之中,只是嘴唇无声地抖动了几下;最后,他终于清楚地说了一句:“他们来参加他的葬礼,为他送行了。”

说完,他抬起一根手指,好像在还等什么东西或者还想再说些什么,然后又把手掌摊开放在大腿上。在黑色手套口和缝着黑色大钮扣的袖口之间,露了一小片皮肤出来,上面长着略带红色的汗毛。

第12节 重返柏林

接下来的几天,一家人都是在沉默中度过的。

母亲忙着做着她自己的事情,挤奶的时候在牛棚里,拣鸡蛋的时候在鸡棚里,或者在洗衣房里。约阿希姆骑了几次马到野外,骑的就是他送给赫尔穆特的那匹马,骑着它就像是在帮死者尽一份心意一样。到了傍晚,在佣人们洒扫好庭院后,大家就坐在佣人屋舍前的长凳上,享受柔和凉爽的微风。有一天夜里下了一会儿暴雨,约阿希姆非常惊讶地发现,自己都快要忘记鲁泽娜了。父亲很少出现,大多数时间都是坐在书桌前,看吊唁信或者把它们誊写到纸上。

牧师现在每天都会过来,而且经常留下来吃晚饭,也只有他还时不时说起死者,不过就是些三句不离本行的老生常谈,所以也没人把它当回事,更何况他的听众似乎也就冯·帕瑟诺老爷一个人,因为只有老头时不时会点点头,而且看起来很想说些憋在心里许久的话,但每次都只是用力点点头,重复着牧师话中的最后几个字表示赞同,比如:“对对对,牧师先生,父母悲痛欲绝。”

几天后,约阿希姆要动身返回柏林了。当他去和父亲告别时,老头又在屋子里散步了。

约阿希姆想起发生在这个房间里无数次大同小异的告别,无奈而头疼的告别,连带着也讨厌起这个非常熟悉的房间——他知道墙上挂着鹿角、兽皮等猎人的战利品,炉子旁边的角落里有一个痰盂,书写用具可能从祖父那时起就一直是这个样子,桌上的狩猎报大都是未切本。

他等着父亲像往常一样把单片眼镜夹在眼眶里,然后说一声“嗯,旅途愉快,约阿希姆”就把他打发走。但这次却和以往不同,父亲什么也没说,只是双手背在身后继续踱来踱去。约阿希姆不得不又说一遍:“父亲,我现在就得走了,否则就赶不上火车了。”

“嗯,旅途愉快,约阿希姆。”约阿希姆终于听到那句熟悉的话了。

“但我还要多说一句,我觉得,你很快就要回到这里和我们一起住了。这里变得空荡荡的,是啊,空空荡荡的,都没什么人气了……”他四下看了一眼,“……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感受得到的……当然,我们必须维护自己的荣誉。”

他又开始踱起步来,然后凑过来小声说道:“那么伊丽莎白呢?我们以前说过这件事的……”

“父亲,我真的得走了,”约阿希姆说,“否则就要误点赶不上火车了。”

老头伸出手来,约阿希姆虽然不情愿也只好紧紧握住。

他坐着马车穿过村子,路过教堂的大钟时,看到时间分明还很早,不用急着去赶火车;他本来就知道时间很充裕。

教堂的门敞开着,他让车夫停下马车。

他想要去还债:还教堂的债——教堂让他觉得舒适凉爽;还牧师的债——牧师对他好言相告而他却从未听从;还赫尔穆特的债——在赫尔穆特的葬礼上他竟然还有亵渎轻慢的胡乱念头。总而言之,他是要还上帝的债。

他走了进去,想要找回自己童年时的感受,想要找回他们哥俩一起到教堂祷告时的心情,因为他——约阿希姆·冯·帕瑟诺,以前总是充满了敬畏之心,每个星期天都会来这里站在上帝面前。那时的他会好多好多的赞美诗,而且唱起来也是充满了热情。但如果换成是现在,他不可能再独自一人在教堂里唱赞美诗了。

他不得不约束自己纷飞的杂念,专心地去冥想上帝,冥想自己在上帝面前犯下的罪孽,冥想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卑微和卑劣,可他的心思意念却不想靠近上帝。他唯一想到的就是自己曾在这里听过的一句以赛亚的话:“牛识其主,驴认家槽;然以色列人不知,吾民不晓。” (1) 是啊,伯特兰说得对,他们已经失去了对基督的信仰。

他闭上眼睛,试着默念主祷文,认认真真地而不是有口无心地默念着,专心领会每个字的意思。当他默念到“亦如吾等宽恕罪人” (2) 时,他又感受到了儿时的那种亲切、不安却又让人信赖的感觉。他记得,每次念到这里时,他就会想起父亲,而且也正因为这句话,他才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原谅父亲,仍然会善待父亲,尽到子女的义务和责任。这时,他仿佛又听到父亲隐隐约约在说“很孤独”,心想:是啊,父亲成天愁眉不展,郁郁寡欢,非常需要别人的劝解和开导。

离开教堂时,约阿希姆的脑海中浮现出“奋发图强”这几个字。这几个字在他看来并不空洞,而是充满了美好励志的含义。

他决定去探望伊丽莎白。

在马车里,“奋发图强”这几个字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只不过,同时出现的还有上浆 (3) 衬衫前胸的样子和对鲁泽娜的那缕让他感到心醉的浓浓思念。

* * *

(1) 这句话有多种翻译版本(见以赛亚书第1章3节),此处按小说中德文原意翻译。——译注

(2) 此处按小说中德文原意翻译,可参考马太福音。——译注

(3) 在这一段中,奋发图强的“强”与“上浆”的德语单词原形相同。——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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