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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指掌疏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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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拈华寺贤宗后学达天通理敬述

嗣法门人(兴宗祖旺誊清怀仁祖毓较字)

四行阴魔相四。

一始修未破行阴。二终破显露妄源。三中间所现魔相。四总结以示警嘱。

初。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想阴尽者。是人平常梦想销灭寤寐恒一。觉明虚静犹如晴空。无复粗重前尘影事。观诸世间大地山河如镜鉴明来无所粘。过无踪迹。虚受照应了罔陈习惟一精真。生灭根元从此披露。见诸十方十二众生毕殚其类。虽未通其各命由绪。见同生基。犹如野马熠熠清扰。为浮根尘究竟枢穴。此则名为行阴区宇。

彼善男子。亦指透过前境人也。或始终不起爱求。常住性定。或魔来便能觉知。无坏本修。故仍云修三摩提。此中修三摩提。望想阴为终修。望行阴为初修也。三摩增进。动念既销。而浮想亦除。名为想阴尽者。想阴既尽。则昼既无想。夜亦无梦。故曰梦想销灭。灌顶云。昼想夜梦。皆独头意识。故后云寤即想心。寐为诸梦。今既无梦无想。则寤时常同寐时。寐时常同寤时。故曰寤寐恒一。以寤时无想如寐之静。寐时无梦如寤之觉故。觉明指第八本识。已离想阴。则前六空寂。故曰虚静。既虚且静。故以晴空喻之。粗重前尘指色等性境。影事指法尘独影。言无复者。谓尘依识现。识既空寂。尘亦与识而俱空俱寂也。然识之与尘既俱空俱寂。自是惟以觉明本识。观诸世间大地山河。虽万象俱现而无所分别。故曰如镜鉴明。来则影现镜中而镜本无所䊀取。过则影灭镜中而镜亦无有踪迹。据此则境现识中不过虚受照应。境灭识中了然无有陈习。虚受照应故。绝六尘之杂染。了无陈习故。拣六识之伪妄。故曰唯一精真。盖是对六说一。对杂说精。对妄说真。其实惟是第八本识。非究竟也。生灭根元。即第八识中所含七识种子。以有微细生灭名为根本行阴。一切行阴皆依此起故。前以动相所覆。虽有不见。故后文称为幽隐妄想。今以想阴既尽。动相已销。显出七种。故云生灭根元从此披露。十方十二类生。生生灭灭。不出乎此。故皆能见。且能毕殚其类。毕犹罄。殚犹尽也。各命由绪。即是识阴。尚为行阴所覆。故曰未通。同生基。仍指七种。以是生灭根元。十二类生一切行阴莫不由此。故云同生基也。犹如野马者。野马乃田间游气。春晴伏地可见。庄生呼为野马。佛经多云阳𦦨。渴鹿认以为水。而实非水也。熠熠者。光如焰。以是七识种故。清扰者。状如水。以有微细生灭义故。为浮根尘究竟枢穴者。浮根尘即众生身也。以浮根乃四尘所成故。十二类生各各不同。转变之机唯依行阴。故为究竟枢穴。灌顶云。枢谓门轴。穴谓停轴之处。开闭转动之机尽在乎此。与彼行阴义相似故。此相不尽。生死难脱。故为行阴区宇。

二终破显露妄源。

若此清扰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习。如波澜灭化为纯水名行阴尽。是人则能超众生浊。观其所由幽隐妄想以为其本。

按定行阴为生灭根元。故曰若此清扰熠熠元性。性入元澄者。谓定力转深。生灭根元之性。无复清扰熠熠。入于元本澄清之际。后文所谓湛不摇处是也。一澄元习者。谓作入元澄。犹有无始生灭妄习。名为元习。若更一澄清。则元习亦无。唯余第八识海澄停湛寂。故云如波澜灭化为纯水。是盖以微波喻元习。泛澜喻元性也。此相一现。则是超出行阴。故曰名行阴尽。按耳根圆通。此当空所空灭。(言前于觉所觉空时。宛尔有个能空心生。所空觉灭。仍属微细流注。即是第八识中七种。名为生灭根元。今于行阴尽时。性习都尽。故能空与所空而俱灭矣。所以不能复真者。以犹为识阴所覆故)超众生浊者。本经生浊。以想行相织妄成诸趣为体。如前云知见每欲留于世间。业运每常迁于国土。相织妄成。名众生浊。今以想阴先空。行阴后除。无复相织。故能超越。超越之后。回观行阴之所由生。盖即第八识中七种。幽深隐微。生灭妄想。故曰幽隐妄想以为其本。

三中间所现魔相十。

一于圆元中起计相。二于圆常中起计相。三于自他中起计相。四于分位中起计相。五于知见中起计相。六于无尽流起计相。七于先除灭起计相。八于存灭中起计相。九于后后无起计相。十于后后有起计相。

初三。

一标由示坠。二分条详释。三结成外论。

初。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类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穷生类本。于本类中生元露者。观彼幽清圆扰动元。于圆元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二无因论。

当知者。警令觉知也。已破想阴。得正知见。故曰是得正知。不立知见。仍修深止。故曰奢摩他中。凡能到此地位。俱有决定善根丈夫之志。故称诸善男子。定慧相资。不起十种邪求。故曰凝明正心。十类天魔无隙可乘。故曰不得其便。魔事不扰。圆通乃可增修。故曰方得精研。精心研究妙明本体。奈为行阴所障。故须遍穷。先于异生类中。究其行阴深本。次于本类之中。求其生灭根元。若生灭之根元露者。则是行阴现矣。行阴既现。不起妄计。一味精研。自可进破。今云观彼幽清等。乃依行阴而起妄计。故致心魔作孽。而堕无因论也。言幽清者。对前想阴而言。谓想阴分别。显而浊。行阴任运。幽而清故。圆扰者。为同生基。圆含诸动。动元者。为诸行本。是生灭元。如是观察。执为胜性。故云起计度者。既唯于圆扰动元起计。则不扰不动处全无所知。以是坠入二无因论。正脉云。二无因论。乃先世外道修心邪解所立。违理背正之恶见。今行现之解。适与彼同。故曰坠入。如后车蹈前车之覆辙。同堕一坑堑也。

二分条详释二。

一计本无因。二计末无因。

初。

一者是人见本无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机全破。乘于眼根八百功德见八万劫所有众生。业流湾环死此生彼。只见众生轮回其处。八万劫外冥无所观。便作是解。此等世间十方众生八万劫来无因自有。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文具标徴释结四意。一者句标也。是人者即指于圆元中起计度者。计此为胜。尚不见于识阴。何况本觉。故曰见本无因。谓见此行阴。从本已来无有因起故。何以句徴。是人下释也。生机即是行阴。破者。即是露义。前文所谓生灭根元从此披露是也。亦可破字即是披字。译后誊写误耳。乘于眼根等者。谓想尽行现之时。更加研究欲穷其本。因而眼根清净。获得八百功德。乘此极尽其量。见于八万劫也。所有众生等。即八万劫中所有行阴之境。业流者。业行迁流。湾环者。湾转循环。死此生彼者。死而在此。生而趣彼。所谓业运每常迁于国土是也。只见众生轮回其处者。惟见在八万劫中之处。八万劫外冥无所观者。见性未至极圆。分量只如是耳。岂知如来见量。竖入三世而无碍。横通十方而无尽乎。便作是解等者。不知业相成立。转现角分。于同分中即有生界相现。谬谓八万劫外无因自有。拘舍离等。昧为冥谛。即同此见。由此下结也。由此计度。不达惟心所现。故非正知。谬谓八万劫外无有生界。故非遍知。立无因论。佛道之所不摄。故云堕落外道。妄谓佛果菩提亦无有因。故曰惑菩提性。

二计末无因。

二者是人见末无因。何以故。是人于生既见其根。知人生人悟鸟生鸟。乌从来黑鹄从来白。人天本竖畜生本横。白非洗成黑非染造。从八万劫无复改移。今尽此形亦复如是。而我本来不见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当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无因。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初句标也。谓由昔本无因。例知今后末亦无因。又立此见。故云见末无因。何以句徴。是人下释也。于生既见其根者。谓于众生穷八万劫。既见其根无因自有故。由此执为自然。故曰知人生人悟鸟生鸟等。此邪知谬悟。不信有随缘转变义也。恐有难云。何以知其人还生人鸟还生鸟等。故此证云。但见乌从来黑。鹄从来白。人天本竖。畜生本横。从八万劫无复改移。足见其各各自生。无有异因。以此为例。则知我今尽此形命。还生于我。故云亦复如是。依于是义。则知如来教我修因成菩提道是为妄语。何以故。而我本来不见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此外道破内宗法也。既破内宗。还欲成立外宗。故曰当知今日一切物象从昔已来皆本无因。既昔本无因。自今而后。枝末岂有因乎。此以本例末。不言可知。故谓见末无因。从外道等执为自然者。即同此见。由此下结也。破菩提为无有。故曰惑菩提性。余俱准前可知。分条详释竟。

三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论。

想阴已尽。行阴未破。两楹中间。首言此类。故曰是则名为第一等也。立无因论者。成立二种无因之义而造彼论。灌顶云。于诸见中。邪见所摄。诸论师中。口力论师。无因见论等。如瑜伽唯识清凉等说。于圆元中起计相竟。

二于圆常中起计相(上科重在元字。以初云于圆元中起计度者。次云生机全破。次云既见其根。皆元义也。此科重在常字。以初云于圆常中起计度者。次云咸皆循环。次云咸皆体恒。次云本来常住。次云成不生灭。皆常义也。是知圆字是行阴通体。以圆含诸动故。元常二字是行阴别义。以随人所见。起计不同故)三。

一标由示坠。二分条详释。三结成外论。

初。

阿难。是三摩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圆常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遍常论。

上科云奢摩中。此云三摩中。尤见其定慧相资也。凝即是定。明即是慧。不起邪求。名为正心。魔不得便。则想阴破矣。想阴既破。欲穷行阴。须于十二类生中一类一类究其根元。故曰穷生类本。行阴既现。不起妄计。一味精研妙明。自可尽破。今云观彼幽清等。乃复依行阴而起遍常之计。故致坠入四遍常论。

二分条详释二。

一别为分释。二总出其过。

初四。

一计二性常。二计四性常。三计三性常。四计一性常。

初。

一者是人穷心境性二处无因。修习能知二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循环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是人欲穷行阴。不欲详于十二类生一一研究。但约心之与境。以求行阴之性。故曰穷心境性。穷至无所观处。则谓二处无因。按是人研究既略。而依之修习。唯知二万劫中。则二万劫外。当冥无所观矣。十方众生等。即二万劫中现前所知分齐。所有生灭。兼心与境言之。以心境皆属行阴所迁。皆有生灭故。然生灭正是无常。而彼但见其生灭灭生。循环不失。遂计心境二性以为是常。

二计四性常。

二者是人穷四大元四性常住。修习能知四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体恒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是人欲穷行阴。以逐类研究为过详。以心境研究为过略。故唯以内外四大研究。究至冥无所见处。遂以为行阴之元。而又目其为四大之性。又以不见其生灭故。名为常住。按是人研究之功。既均于详略。而依之修习。能知四万劫中。则四万劫外。便冥无所观矣。十方众生等。即四万劫中现前所知分齐。所有生灭。亦兼四大言之。以内四大为众生身根。外四大为众生器界。皆为行阴所迁。皆有生灭故。然生灭正是无常。而彼但以四万劫外体恒不失。遂计四大之性以为是常。盖上科以现前循环不失为常。似约用言。而此科以过去不见生灭为常。似约体言。此二计不同也。

三计三性常。

三者是人穷尽六根末那执受心意识中本元由处性常恒故。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循环不失本来常住。穷不失性计以为常。

是人已破想阴。欲究行阴。乃于六根末那执受中一一推求。故曰穷尽六根等也。不言六识而言六根者。以已破想阴。六识行相不显。唯觉根性湛然。即于六根中求故。末那即是七识。此云思量。恒审思量故。执受即是八识。执持根器种子。领以为境。令生觉受故。心意识三字。乃重牒上之三法。据常途以集起名心。集诸种子起现行故。指第八识。今即以六根中性为心。思量名意。恒审思量我相随故。正对末那。了别为识。各能了别自分境故。常途指前六识。今乃以第八为识。以是诸识之本。故独得识名。言所谓穷尽末那执受者。盖即于此心意识中究其本元由处也。要知六根末那。尚是八识现起。何况其中行阴岂更有元由。故知行阴元由。惟在第八识中。良以第八识中七种。即是根本行阴。一切行阴皆依此故。如是研穷。穷至无所觉处。不觉生灭。便谓性常恒故。此谬计过去体常也。依于此体。更加研究。名曰修习。功用既深于前。自能远知八万劫中。但见八万劫中一切众生生灭灭生。便谓循环不失。此谬计现在用常也。然是人既执过去本来常住。又于现在穷不失性。遂计心意识中三性俱常。盖上二计常。一单约用。二单约体。此兼约体用。又上二。一单约现在。二单约过去。此兼约二际言也。

四计一性常。

四者是人既尽想元。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灭想心今已永灭。理中自然成不生灭。因心所度计以为常。

既尽想元者。谓根本想阴已尽。然根本想阴。即是第八识中动相。动相既销。露出行元。呼为生理。不知其更有微细流注。谬谓更无流止运转。其意盖以生灭想心今已永灭。而行元生理自然成不生灭。殊不知行阴正是七种。实非真理。体是微细流注。实非真不生灭。不过因其心之所度。谬计行性为常。所谓似比量而非真比量也。正脉云。斯人于想尽行现之后。无复穷研之力。便计为常。比之第一尚为浅劣。何况二三。故不复立能知劫量。度其所知。必不逮于二万劫矣。愚谓。上三似属彼之钝根。不能直观行阴。故于心境四大及六根末那执受中渐次推穷。因随其功用详略处中而分所知劫量。此一似属彼之利根。直观行阴。无多推求。故不立劫量。只为计常。则堕外论矣。别为分释竟。

二总出其过。

由此计常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不达行阴唯心所现。则亡正知。行阴所覆不见真心。则亡遍知。边执见中常见所摄。故云堕落外道。执此为常。不信别有真常菩提。故云惑菩提性。分条详释竟。

三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二外道立圆常论。

想阴已尽。行阴未破。两楹中间。次言此类。故曰此则名为第二等也。立圆常论者。谓成立四种圆常之义。而造彼论。灌顶云。唯识论边执见中。前际四遍常论。具如瑜伽清凉疏明。于圆常中起计相竟三于自他中起计相三。

一标由示坠。二分条详释。三结成外论。

初。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自他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颠倒见一分无常一分常论。

前二皆云凝明。显定慧相资。此一乃云坚凝。似偏属于定。虽似偏属于定。亦由慧力资发。故得定益深而坚且凝也。坚而且凝。邪求不作。故曰正心。心既正而魔无由入。故不得便。穷生类本者。谓穷尽众生十二种类。以求行阴之深本也。深本既现。一味精研妙明。自可进破。而乃观彼深本。幽而不显。清而不浊。但见其常时清扰。为诸动之根元。既为诸动之根元。则自他身心依正等皆依之而建立。由此于自他法中起诸妄计。坠入四种颠倒见也。四种颠倒见中。皆有一分无常一分常义。合辙云。平等性中。本无自他而妄计自他。中道了义。迥绝二边而谬执断常。非倒见而何哉。

二分条详释二。

一别为分释。二总出其过。

初四。

一观自观他起二计。二舍自观他起二计。三舍他观自起二计。四不分自他起二计。

初。

一者是人观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为究竟神我。从是则计我遍十方凝明不动。一切众生于我心中自生自死。则我心性名之为常。彼生灭者真无常性。

不知幽清常扰。为诸动元。正是根本行阴。谬谓妙明真心。不出乎此。故即依此观妙明心。由观力故。运想此心广大周遍。想久观成。故见此心遍十方界。且以清扰不觉。妄谓湛然。遍即无碍曰神。湛即不动曰我。自计最胜曰究竟。此即外道所计二十五谛中最后一谛也。彼谓从冥生觉大。觉大生我心。我心生五微。五微生五大。五大生十一根。最后立一神我。谬计冥性为能生。中间二十三法为所生。神我为能受用。中间二十三法为所受用。如彼论云。神我有知。能思虑故。我以思为性。受用大等二十三法。盖是以第八识中所含七识种子为神我也。既立神我。乃复依神我而起遍常之计。故曰从是则计等。我遍十方者。以有遍界义故。凝明不动者。以有湛然义故。湛然者。如水澄成映。故计凝明。虽水澄成映。而不见动相。故计不动。不动即常义也。既遍且常。乃为真常。此观我而起常计。一切众生等。乃转依遍常而进观众生也。我既遍于十方。则十方一切众生。皆在我之心中。我既凝然不动。则一切众生皆是自生自死。此观生而起无常之计。则我心性等。乃双承自他以分结常无常义。

二舍自观他起二计。

二者是人不观其心。遍观十方恒沙国土。见劫坏处名为究竟无常种性。劫不坏处名究竟常。

是人者。仍指前人。前于自心已知是常。故不更观其心。前于他法。但知众生无常。国土常否犹未能知。故此惟观国土。盖观者即运心观想义也。想久观成。实能遍见。然所见十方沙土有成有坏。彼但见劫坏之处。不知坏后有成。便名其为究竟无常种性。若见劫成暂尔不坏之处。不知究竟有坏。便名其为究竟真常种性。要知界性无二。成坏随缘。若因有坏而执无常。则菩萨灰严土之心。若因不坏而执真常。则凡夫增恋世之志。邪见误人。不可不知。

三舍他观自起二计。

三者是人别观我心精细微密犹如微尘。流转十方性无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灭。其不坏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从我流出名无常性。

此中别观。对上二科应有三义。且近对第二。谓舍他依报。别观我之正报。我之正报。有心有身。别观我心等。观心也。能令此身等。观身也。若对第一。即具二义。一谓外计我相有三。前观神我遍界。是广大我。此则别观微细我及大小不定我也。二者前观正报是我心及众生身。此则别观我心及与我身。亦舍他唯观于自也。言精细微密者。即指根本行阴。是七识种故曰精。藏于赖耶故曰细。若有若无故曰微。粗心不见故曰密。前文所谓幽隐妄想是也。取喻微尘者。以微尘为世界种。其细无内。其体最微。倦眼莫睹。义相似故。若惟约此义。即是微细我也。依此运用。起惑造业。流转十方而性无移改。此大小不定我也。虽性无移改。而业运常迁。能令此身刹那变坏。故云即生即灭。其不坏性等。乃双承心之与身以分结常无常义。

四不分自他起二计。

四者是人知想阴尽见行阴流。行阴常流计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灭尽名为无常。

所以不分自他者。以自方他。大率如是。故知凡有想阴尽者。必见行阴迁流。此一定莫易耳。行阴常流等。亦双承上二分结常无常义。以常流则相续不断。故计为常。灭尽则现前无有。故计无常。别为分释竟。

二总出其过。

由此计度一分无常一分常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虽四计不同。总不出一分无常一分常义。堕落外道者。灌顶云。如僧佉论师等。智论云。诸法不应执常。常即无罪无福。无所伤杀。亦无施命。无缚无解。则无涅槃。若执无常。即是断灭。亦无罪福。亦无增损功业因缘。果报亦失。是皆足以惑菩提性。分条详释竟。

三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论。

想尽行现之中。三言此类。故名第三。而言一分者。意显余有一分为无常论故。又偏言一分者。二分论中以常为胜。显独重故。灌顶云。唯识论边执见中所摄。清凉云。外道于诸边执见中。有我及世间半常半无常四种论。于自他中起计相竟。

四于分位中起计相三。

一标由示坠。二分条详释。三结成外论。

初。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分位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有边论。

坚凝正心等同前。然幽清常扰。既为诸动之元。则一切时分方位。皆依之而建立。由此于时分方位。起诸妄计。坠入四有边论。按下四计中前二约时分起计。后二约方位起计。至下自见。不言无边论者。以彼计无边属自悟境。有边属他迷境。其意盖为化迷成悟。偏重有边。

二分条详释二。

一别为分释。二总出其过。

初四。

一于心时分起二计。二于境时分起二计。三于知方位起二计。四于见方位起二计。

初。

一者是人心计生元流用不息。计过未者名为有边。计相续心名为无边。

心计生元等者。谓欲穷行阴。穷至初生心相。遂计为生灭之元。自尔已来。直至一报终尽。中间迁流之甲。曾不停息。生前尽后。曾不见迁流之用。不知但是自己心力不及。遂计过未无相续用者。名为有边。现在有相续之心。名为无边。其意盖欲令人舍过未有边之心。前因后果。以并拨无。取现在无边之心。果非酬因。因不招果。依此论者。将必舍因缘而堕自然之计矣。

二于境时分起二计。

二者是人观八万劫则见众生。八万劫前寂无闻见。无闻见处名为无边。有众生处名为有边。

为穷行阴。至八万劫。观彼以为生灭之元。自尔则见众生生灭灭生。至八万劫前。则寂无闻见。彼但见无闻见处。冥然莫辨。邈无涯涘。不知惟是自己见闻所不能及。遂名其为无边之性。又但见有众生处。生灭灭生。宛有分际。不知惟是众生业缘虚妄现起。遂名其为有边之性。其意盖欲令人舍现前有边之性。离于生灭。取劫前无边之性。证于真常。依此论者。将必怖生死而入断灭之见矣。

三于知方位起二计。

三者是人计我遍知得无边性。彼一切人现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无边之心但有边性。

欲穷行阴。遍十二类。一伦生死。首尾圆照。故计我能遍知。由遍知故。自觉心量遍于一切。遂谬称我得无边之性。岂知夫惟灭与生。犹在行阴边际中乎。又见彼一切人。现于我知之中。我唯知其死此生彼。各有方位。曾不能知彼之无方位知性。以是之故。名彼不得无边之心。以设若能得。我自能知。我既不知。而彼但是有边之性。且现见其死此生彼。各有方位。其为有边可知。岂知夫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乎。作是计者。盖欲令人舍彼有边之性。离于方位。取我无边之性。成正遍知。依此论者。将必违同体而堕增上慢矣。

四于见方位起二计。

四者是人穷行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穷行阴空者。谓想阴既尽。觉行阴流。以三昧力。穷之欲空也。以其所见等者。谓正在三昧时。觉行阴灭。出离三昧时。觉行阴生。不知其是功用未纯。但以其所见。用妄想心路筹度。谬谓众生身中咸皆半生半灭。以一例诸。明其世界所有。皆一半有边。一半无边。以生时则觉有边。灭时则觉无边故。依此论者。将必惑于对生立灭。而堕闭目想空见矣。别为分释竟。

二总出其过。

由此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由此四种计度。而立有边无边。数论师等。为其伴侣。故云堕落外道。菩提以中道为体。边则非中。故惑之也。分条详释竟。

三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是则句可知。不言无边。如前已明。灌顶云。此亦边邪见摄。于分位中起计相竟。

五于知见中起计相三。

一标由示坠。二分条详释。三结成外论。

初。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知见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种颠倒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行阴既为诸动根元。而于诸动之中。随时随处。所知所见不同。由此计度。坠入四种颠倒之见。言不死者。资中引婆沙论云。外道计天常住。名为不死。计不乱答。得生彼天。若实不知而辄答者。恐成矫乱。故有问时。答言秘密言词不应皆说。或不定答。佛法诃云。此真矫乱。真际云。外道计无想天为不死天。欲生彼天。辄答恐成矫乱。殊不知强言秘密。不应皆说。混以不定而答。正堕矫乱论议。灌顶云。邪分别性。故名遍计。都无实义。故名虚论。

二分条详释二。

一别为分释。二总出其过。

初四。

一于四对义生矫乱。二于单无义生矫乱。三于单有义生矫乱。四于有无义生矫乱。

初。

一者是人观变化元。见迁流处名之为变。见相续处名之为恒。见所见处名之为生。不见见处名之为灭。相续之因性不断处名之为增。正相续中中所离处名之为减。各各生处名之为有。互互亡处名之为无。以理都观用心别见。有求法人来问其义。答言我今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于一切时皆乱其语。令彼前人遗失章句。

观变化元者。想阴既尽。行阴披露。进观行阴为变化之元也。既为变化之元。其体即是迁流。故曰见迁流处。有迁流即有变更。故即名之为变。虽有变更。而却前后相续。故曰见相续处。有相续则无断绝。故即名之为恒。此变恒对也。见所见处名之为生者。谓八万劫内。能见所见处。似有众生生。故即名之为生。不见见处名之为灭者。谓八万劫外。不见所见处。似是众生灭。故即名之为灭。此生灭对也。相续之因者。有众生即有生灭。此又于众生生灭中别起中间有因之计。如前阴之行阴已灭。后阴之行阴未生。中间必有相续之因。然相续之因即中阴身。其体即是识阴。以彼不知行阴之外别有识阴。但见其性不断处。似多出一法。名之为增。正相续中。即指中阴相续中也。然中阴相续之中。亦有微细行阴。以彼心粗不见。但见其中所离处。似少一行。名之为减。此增减对也。各各生处者。有众生即有差别。此又于众生差别中别起各有生处之计。如人还生人。鸟还生鸟。一类一类各有相生之处。虽各各相生。其间亦有改形易报。以彼不知。妄谓各类定有生处。以是义故。名之为有。互互亡处者。如人不生鸟。鸟不生人。虽人不生鸟。人中亦有鸟性。虽鸟不生人。鸟中亦有人性。以彼不知。妄谓彼此定是互亡。以是义故。名之为无。此有无对也。初对犹是以行阴之理。总相观察。故云以理都观。但不偏执。即成正见。以于迁变处而见恒常之性。恒常处而见迁变之相故。后三对乃是用妄想心。各别异见。若更偏执。则展转支离。以于正见中而生邪见。邪见中仍生偏执之见故。有求法人者。欲求佛法。以修三摩人也。来问其义者。问其所修所证之义。答以各别异见。恐堕偏执。故言亦生亦灭等。盖亦者持疑两可。意显不堕偏执。殊不知中无主宰。正堕矫乱论议。不言亦变亦恒者。以别代总故。又四对中初对犹为近理。而反遗之。正见其中无主耳。于一切时者。牒上凡有人问之时。皆乱其语者。牒上持疑两可之言。令彼前人者。指现前来问之人。言答者既惟蒙混。听者意自含糊。过耳成空。岂有章句可忆。故曰遗失。又遗失章句者。不唯遗失现闻。乃并彼以向所习章句亦皆遗失。是不惟无益。而反有损也。

二于单无义生矫乱(此与下科。乃是于前有无对中。转生偏执。此正所谓展转支离者也)。

二者是人谛观其心互互无处。因无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无。除无之余无所言说。

谛观其心者。谓于生类中。谛观其行阴心也。但见人不生鸟。鸟不生人等。遂于互互无处。谬谓自心无异类性。且自谓因无得证。当知彼之所谓证者。是非理谬证。非入理实证也。有人来问惟答一字者。恐招难问。不敢多说故。又欲欺人以秘密言词。不应皆说故。但言其无者。即就其自所谬见。含糊而答之也。除无之余无所言说者。亦不言因何说无。无是何义。正见其为矫强混乱语耳。

三于单有义生矫乱。

三者是人谛观其心各各有处。因有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余无所言说。

谛观其心同上。但见人还生人。鸟还生鸟等。遂于各各有处。谬谓自心中有自类性。且自谓因有得证。亦谬证非实证也。惟答一字。亦同上说。但言其是者。言既各各有性。则人自是人。鸟自是鸟。例言我自是我。故但言是。却又不敢明明说出。是为何义。因何说是。故除是无说。益见其为矫乱论议。

四于有无义生矫乱(此是于上有中见无。无中见有。不敢说异。不敢说一。无理可据。矫强乱说者也)。

四者是人有无俱见。其境枝故其心亦乱。有人来问。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矫乱无容穷诘。

有无俱见者。谓于类生中。见其改形易报。如人变为鸟。鸟转为人等。人变为鸟。则人中无人性有鸟性。鸟转为人。则鸟中无鸟性有人性。由是于一一类中。有无俱见。岂知夫性本无二。转变随缘义乎。其境枝故者。谓于一性中计有计无。如一本岐而为二枝也。其心亦乱者。不敢定执为有。以有无义故。不敢定执为无。以有有义故。是名为乱。有人来问答言有即是无者。以彼不知转变随缘。强以一体答也。又言无不是有者。以彼不知性本无二。强以异体答也。设有难言。以何义故而说有即是无。将必答言。亦无即是亦有。设又难言。云何无不是有。将必答言。亦有之中不是亦无。总是强说。无非混言。故云一切矫乱。无理可据。无义可凭。故亦无容穷诘。别为分释竟。

二总出其过。

由此计度矫乱虚无。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由此计度者。总相唯是四种计度。详分则有四对。两单一复。矫乱者矫强混乱。虚无者虚妄无据。变恒生灭有无增减一异俱不俱等。皆属外计。此既同彼。故云堕落外道。菩提心。以如来藏心为体。离一切相。即一切法。离即离非。是即非即。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此既异彼。故云惑菩提性。分条详释竟。

三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第四之次。名为第五。迷正知见。立邪知见。故曰四颠倒性。同彼外道。计生不死之天。不定答人。故曰不死矫乱。观前种种异计。不惟如麻上生绳。仍复如绳上生蛇。故云遍计虚论。于知见中起计相竟六于无尽流起计相三。

一标由示坠。二释相出过。三结成外论。

初。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无尽流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有相发心颠倒。

初同前。然既曰常扰。则迁流无尽。由是于无尽流中而生计度。计无别计。即计此迁流为诸动之元。将来能生诸动。既将来能生诸动。则现前已灭者。将来必生。故曰是人坠入死后有相。由此死后有相。转计烦恼菩提二性俱常。迷唯识转染成净之正论。违起信不变随缘之妙旨。故曰发心颠倒。

二释相出过二。

一别释其相。二总出其过。

初。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见我圆含遍国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缘随我回复云色属我。或复我依行中相续云我在色。皆计度言死后有相。如是循环有十六相。从此或计毕竟烦恼。毕竟菩提。两性并驱各不相触。

或自固身者。因见行阴无尽而身有尽。或自存想保爱。而欲坚固其身。是先虽已超见浊。而习未尽亡。遇缘则身见仍炽也。然有身必有色。是先虽已破色阴。而习未尽亡。遇缘则色阴复发也。由是依色立我。而云色是我。是先虽已得人空。而习未尽亡。遇缘则我执仍起也。此与外计四句中即色是我见同。据此则前之所谓破阴超浊。及五卷中所谓此根初解先得人空者。皆是理由顿悟乘悟并销。若不历事造修因次第尽。遇境瞥起。鲜有不坠入邪知谬解者矣。受想二阴等。准此可知。不应以三阴既尽。何得更执为难。或计我圆含遍国土者。妄计我性广大。非实悟心包太虚量周沙界也。云我有色者。无我则色无由立故。此与外计四句中我大色小色在我中见同。或彼前缘随我回复者。前缘即是尘境。亦属色阴。妄计随我回转往复。运用使作。非实能转物同佛。于色自在也。云色属我者。色非我而为我所用故。此与外计四句中离色是我见同。或复我依行中相续者。行字应是色字。言此中所计之我。即以行阴为体。以相续为相。而却依于色阴。故云我依色中相续。如是而释。方合下句云我在色。今言依行者。或相沿误书耳。若曲顺行字释者。则是另有我体依于行中相续。行托色显。我亦随行而在于色。故得言云我在色。改释则于义畅达。不改则于经珍重。知之可耳。此与外计四句中色大我小我在色中见同。皆计度言死后有相者。以行阴常流。又为诸动之元。将来必生诸动。故计此四我。皆应死后有相。对色四相既尔。对受想识亦然。故曰如是循环有十六相。言循环者谓四种我相。周而复始。对四阴故。(问。行阴未破。识阴未显。何能对识立四句义耶。答。虽曰行阴未破。识阴未显。不过未见其体。岂亦不闻其名。设许闻名。谁禁其比度而立。如今之谈识阴者。岂尽行阴已破者哉)此上是正计后有。自下乃转计二常。从此或计毕竟烦恼等者。意以我有善恶二性。恶则烦恼性。善则菩提性。然我既死后有相。则烦恼性毕竟还是烦恼。菩提性毕竟还是菩提。烦恼性日进于恶。菩提性日进于善。故云两性并驱。驱犹进也。各不相触者。谓恶性圆满。自然堕狱。善性圆满。自然成佛。彼此不相妨故。信此计者。则恶性终不能尽。善性终不能纯。堕狱者成有。成佛则未必然耳。(问。古释十六句。多以神我对前四阴。如云色是我。受是我。想是我。行是我是也。今疏对前三后一。而不言对行。其意何居。答。古释外道。八识为神我。其本体即是识阴。自应对前四而立十六句义。今疏约圆通行人。以七识计我相。其体即是行阴。故应对前三后一而立十六句义。外道与行人所见。固自各异。不必强同)别释其相竟二总出其过。

由此计度死后有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计死后有。即堕边见之中常见一分。故云堕落外道。况计二性各常。不信转染成净。岂非惑菩提性耶。释相出过竟。

三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

能对我相。体是行阴。并所对前三后一。皆言后有。故曰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又行阴为能有。以其性常扰是动元故。四阴为所有。依于行阴相续生故。能所合论。故总言死后有相。要知五阴不实。犹若空华。言华灭空。已是颠倒。况计更生。颠倒特甚。依斯立论。从心颠倒。岂真有天魔波旬为之惑乱者哉。于无尽流起计相竟。

七于先除灭起计相三。

一标由示坠。二释相出过。三结成外论。

初。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先除灭色受想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无相发心颠倒。

初同上可思。但见行阴常扰。不见前三。遂于先已除灭之前三阴中而生计度。盖谓三阴先有而今已灭无。例知行阴现有。将来亦应灭无。因计舍报之后。终归断灭。故曰是人坠入死后无相。由此死后无相。转计一切皆空。立外道毁常为断之妄论。违佛教修因证果之诚言。故曰发心颠倒(正脉云。此与上科敌体相番。盖上睹未灭之行阴。见其无尽。而因计前三并万法皆当无尽。此睹已灭之前三。见其无相。而因计行阴并万法皆当无相也)。

二释相出过二。

一别释其相。二总出其过。

初。

见其色灭形无所因。观其想灭心无所系。知其受灭无复连缀。阴性销散。纵有生理而无受想与草木同。此质现前犹不可得。死后云何更有诸相。因之勘校死后相无。如是循环有八无相。从此或计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断灭。

形谓身形。因色而有。今见色阴已灭。则知形无所因。此计无身也。心谓心识。系想而有。今观想阴已灭。则拟心无所系。此计无心也。连缀者。领纳前境。补益身心。今知受阴已灭。则谓身心无复连缀。此计纵有身心。亦不能以自全也。据此则三阴之性。皆已销散。纵有行阴。以为能生之理。而所生者唯余识阴。然既无有受想。则识阴亦与草木同体。以识阴假受想为用故。此质者。不惟指于色质。盖指五阴和合而成幻质也。前三已灭。后一无用。是此质现前犹不可得。况复死后。而云何更有诸相。是决言其无有意也。因之勘校者。因已灭而勘辨未灭。因现前而比校将来。自谓死后相无。理极成矣。如是循环者。从色阴而至识阴。对生前及与死后。有循环义故。八无相者。前三已灭无相。后一无用无相。生前死后。理合有八。唯除行阴者。以行阴现见。言无有过。但辨其四阴俱无。则行阴无所依托。不待言无而自谕耳。此上是正计后无。自下乃转计皆空。言现前质空。无修因者。死后相无。无证果者。故曰从此或计涅槃因果一切皆空。既一切皆空。则所称涅槃因果等者。乃徒有名字。若循名责实。实无当名之义。故曰究竟断灭。

二总出其过。

由此计度死后无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计死后无。即堕边见之中断见一分。故云堕落外道。况计因果皆空。不信涅槃。断果既其不立。智果岂能独存。故曰惑菩提性。释相出过竟。

三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七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无相心颠倒论。

色受想灭。识阴无用。纵有行阴。无所依托不久自尽。故曰立五阴中死后无相。又前三见无。识阴比无。行阴待无。故五阴皆无也。要知世相常住。物皆无迁。若离相求常。即物说迁。已为颠倒。况计断灭。颠倒太煞。真为邪见覆心。依斯立论。从心颠倒。由善因而招恶果。缘觉路而扑火轮。良可愍叹。修禅者亦知鉴夫。于先除灭起计相竟。

八于存灭中起计相三。

一标由示坠。二释相出过。三结成外论。

初。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行存中兼受想灭。双计有无自体相破。是人坠入死后俱非起颠倒论。

正脉云。于行存中者。见行阴未灭。区宇宛在也。兼受想灭者。见前三已灭。当体全空也。双计有无者。于存计有。于灭计无也。自体相破者。以行阴之有。破前三之无。以前三之无。破行阴之有也。末言坠俱非者。以破无则成非无。破有则成非有也。此释易明。若以愚意。与正脉稍异。言双计有无者。谓于已灭色受想中。计先有今无。于现存行阴中。计今有先无。正以先有者今无。例知今有者先时必亦是无。是则四阴中各具有无二义。故双计也。自体相破者。谓已灭之前三。与现存之行阴。各有自体相破之义。如已灭之前三。既各俱有无。若以自体之有。破自体之无。则无非真无。以有有义故。若以自体之无。破自体之有。则有非真有。以有无义故。已灭三阴既尔。现存行阴亦然。现在既尔。当来亦然。故曰是人坠入死后俱非。

二释相出过二。

一别释其相。二总出其过。

初。

色受想中见有非有。行迁流内观无不无。如是循环穷尽阴界八俱非相。随得一缘皆言死后有相无相。又计诸行性迁讹故心发通悟。有无俱非。虚实失措。

色受想中见有非有者。谓色受想现在是无。当来必有。虽当来必有。而亦非有。行迁流内观无不无者。谓行阴现在是有。当来必无。虽当来必无。而亦非无。如是则从有而无者。无已还有。从无而有者。有已还无。有往复义。故曰循环。界者分齐义。言穷尽阴界者。谓如是有无无有。往复循环。从色阴而至行阴。从生前而至死后。是为穷尽四阴分趣。然生前四阴。已有四个俱非。死后四阴。还应有四个俱非。故成八俱非相。由是于四阴之中。随得一阴为所缘时。皆言死后有相无相。据此则所计八俱非者。乃是以生前俱非。例出死后。其意重在死后。故后结言死后俱非。此上是正计八相。自下乃转计一切。行者作为义。又计诸行者。谓转计一切有作有为法也。迁者有无迭迁。谓从有至无。从无至有。讹者彼此混淆。谓有既非有。无亦非无。妄计性自尔故。增广邪知谬解。故曰心发通悟。执定有无俱非。设有人问。孰虚孰实。然亦莫能施对。故曰失措。

二总出其过。

由此计度死后俱非后际昏瞢无可道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由此计度等。通指已上所计以为成过之由。后际即当来也。有无不辨曰昏。虚实失措曰瞢。无正理之可说。故云无可道故。唯邪见之是长。故曰堕落外道。菩提之性。不堕有无。不离有无。今既有无俱非。故云惑也。释相出过竟。

三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八外道立五阴中死后俱非心颠倒论。

已灭之三阴既尔。未灭之行阴亦然。已露之行阴既尔。未露之识阴亦然。生前既尔。死后亦然。故曰立五阴中死后俱非。不言生前俱非者。此执不续。不成过故。盖由续起后执。乃致惑菩提性。故前言其意重在死后。要知真空不碍妙有。妙有不碍真空。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今计有无俱非。真是从心颠倒。依此立论。违佛正说。自误误人。为害非细。于存灭中起计相竟。

九于后后无起计相三。

一标由示坠。二释相出过。三结成外论。

初。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后后无起计度者是人坠入七断灭论。

常扰则念念迁流。迁流则不住。不住则或近或远。一定有灭。由此于后后无而生计度。谓计此报即断。再报还断。乃至后之又后。毕竟有尽也。七断灭论者。清凉钞合而为三。一执我有色。粗四大种所造为性。死后断灭。见身死后有而无故。二我欲界天死后断灭。三我色空天死后断灭。初该狱鬼人畜为四。二即欲天。三即色空二天。三天合四趣为七。皆断灭故。名七断灭。论量此义名断灭论。

二释相出过二。

一别释其相。二总出其过。

初。

或计身灭。或欲尽灭。或苦尽灭。或极乐灭。或极舍灭。如是循环穷尽七际现前销灭灭已无复。

或计身灭者。妄计狱鬼人畜前身而住。身死则灭。或欲尽灭者。妄计欲天以六欲为生因。欲尽则灭。或苦尽灭者。妄计初禅以厌苦为生因。苦尽则灭。或极乐灭者。妄计二禅以欣乐为生因。极乐则灭。或极舍灭者。妄计三禅以极乐为报形。极舍则灭。其次应云或空处灭。或识处灭等。盖四禅以极舍为报形。妄计空处则灭。空处计识处灭等准知。今不俱言而云如是等者。乃超略而总言之。如是循环者。谓如是前灭后生。生灭展转。有循环义故。自身灭以至舍灭。自舍灭以至非非想灭。名为穷尽七际。(谓狱鬼人畜及三天七种边际也)现前销灭灭已无复者。谓现报已灭。灭已则转受他报。无复更有此报。是此报则成断灭。如现前四趣身灭。灭已转受欲天之报。无复更有四趣之报。则四趣成断灭矣。余可例知。阿含亦云。有沙门婆罗门。于末劫中起断灭论。或计我身从因缘生。必归磨灭。(一)或计我于欲天断灭。(二)或计我于色天断灭。(三)或计我于无色空处断。(四)或计我于识处断。(五)不用处断。(六)非想处断。(七)与本经开合少异。

二总出其过。

由此计度死后断灭。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死后断灭者。谓现报已尽。将来转受他报。不复再受此报。遂于此报生断灭想。如末伽梨等。故云堕落外道。穷尽七际。毕竟断灭。不复见有成菩提者。故云惑菩提性。释相出过竟。

三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九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断灭心颠倒论。

四阴皆为行阴所迁。行阴且断。四阴岂能常住。故曰立五阴中死后断灭。要知自性无定。随业缘转。人固可以为天。天亦可以为人。余趣亦然。若执一报即断。已为颠倒。况夫惑菩提性。毕竟无有。是不惟言论颠倒。乃从心颠倒而起论也。于后后无起计相竟。

十于后后有起计相三。

一标由示坠。二释相出过。三结成外论。

初。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后后有生计度者是人坠入五涅槃论。

此与上科同一常扰。而异见不同。前以常扰则念念迁流。迁流则不住。不住则一定有灭。故于后后无而生计度。此以常扰则念念相续。相续则不断。不断则一定是有。故于后后有而生计度。言后后有者。谓此报即有再报还有。乃至后之又后。毕竟常住也。五涅槃论者。清凉钞云。一见现在受若天若人诸五欲乐。便谓涅槃。二厌五欲故。现住初禅以为涅槃。三厌寻伺故。现住二禅以为涅槃。四厌诸寻伺喜故。现住三禅以为涅槃。五厌喜乐乃至出入息。现住四禅以为涅槃等。论量此义。故云五涅槃论。

二释相出过二。

一别释其相。二总出其过。

初。

或以欲界为正转依观见圆明生爱慕故。或以初禅性无忧故。或以二禅心无苦故。或以三禅极悦随故。或以四禅苦乐二亡不受轮回生灭性故。迷有漏天作无为解。五处安隐为胜净依。如是循环五处究竟。

或以欲界为正转依者。谓见四趣苦极欲天乐。遂计转四趣而依欲天。即是转死生而依涅槃。不复更转。纵再有所转。而此性不坏。故名为正。以何义故作如是计。观见圆明生爱慕故。言圆明者。四王邻于日月。忉利超日月明。况夫兜。

率上升精微。化乐生越化地。他化出超化无化境。其光明益圆可知。不知其未超欲界。乐是苦因。拟之上界。光若萤火。便尔观见生爱。羡慕无已。而计为正转依也。或以初禅性无忧故者。谓见欲界苦。深以为忧。遂计初禅以为涅槃。以何义故作如是计。性无忧故。言无忧者。以下界粗重苦恼所不能动。不知其未出觉观。犹带忧悬。便谓无忧。以无忧故。计为涅槃。或以二禅心无苦故者。谓见初禅忧悬。犹有觉观之苦。遂计二禅以为涅槃。以何义故作如是计。心无苦故。言无苦者。以初禅忧悬所不能逼。不知其待有说无。无非真无。便谓无苦。以无苦故。计为涅槃(正脉云。按前色界天中。初禅苦恼不逼。二禅忧悬不逼。苦重忧轻。序之宜也。今初禅无忧。二禅无苦。决是译人误颠倒也。愚谓有忧必有苦。有苦必有忧但各有轻重。无妨互出。故今疏唯随文销释。然可通则已耳)或以三禅极悦随故者。谓见二禅待苦为乐。其乐未极。遂计三禅以为涅槃。以何义故作如是计。极悦随故。言极悦随者。少净天具大随顺。是随而未悦。无量净身心安隐。是悦而未极。遍净天得无量乐。乃极欢悦。极随顺。不知其但是有为。便谓极乐。以极乐故。名为涅槃。或以四禅苦乐二亡等者。谓见三禅乐非常住。久必坏生。遂计四禅以为涅槃。以何义故作如是计。苦乐二亡不受轮回生灭性故。言苦乐二亡者。以一切世间诸苦乐境所不能动故。言不受轮回生灭性者。盖彼以有苦有乐。即有欣厌。有欣厌即有轮回生灭。今既苦乐二亡。欣厌不生。即是不受轮回生灭之常住真性。不知其但是有所得心。功用纯熟。正在生灭。便谓不受轮回。以不受故。计为涅槃。古德云。或者不定之词。显非一人遍计五处。愚谓应是一人。但随其修习时分。前后改计不定。故置或言。如初则以四趣为苦。遂计欲天为涅槃。及修习功深。又觉欲天为苦。遂计初禅为涅槃等。故初以欲界为正转依。显余皆展转改计。非正也。又通计五处皆为涅槃。但前后胜劣异故。迷谓无知。作谓误认。言诸天本属有漏。涅槃乃是无为。今既以诸天为涅槃。都缘不知有漏。误作无为。以五处为安隐之乡。乃最胜清净者之所依住。是不唯计五处为有余无余。亦且计自己为罗汉为菩萨为如来耳。如是循环者。由劣向胜。生灭不停。有循环义。自欲天以至四禅。各计最胜。名为五处究竟。

二总出其过。

由此计度五现涅槃。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五现涅槃者。现字有二义。一者显现。谓同一涅槃之性。五时显现异故。二者现前。谓五种涅槃。各就现前说故。依法起见。邪见所摄。故云堕落外道。既已认妄为真。将必以真为妄。故云惑菩提性。释相出过意。

三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十外道立五阴中五现涅槃心颠倒论。

行阴魔中。此居最后。故名第十外道。色受想识。皆依行阴迁流。行阴既常。四阴亦尔。已灭者自应还生。未灭者自应常住。是计五阴性常。即涅槃性。但随五时显现。各就现前说为最胜。故曰立五阴中五现涅槃。岂知迷有漏天。作无为解。其犹认雹为珠。徒劳珍藏。瓶破水倾。空遗浩叹。况复依此立论。从心颠倒。自误误他。可弗辨哉。结上中间所现魔相竟。

四总结以示警嘱二。

一结由警惕。二嘱令传护。

初。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狂解。皆是行阴用心交互故现斯悟。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以迷为解。自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前三阴皆有所现魔境。故十种皆言现境。而此阴唯是邪悟颠狂。故十种皆言狂解。行阴未破之间妄念正念。间杂而起。故曰用心交互。以妄乱正。则正念无力。依正起妄。则妄念有力。故致现斯邪悟。若自能知觉忖量。虽逢此现前。亦不过如光如影。不久自销。其奈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以迷为解。既以迷为解。必至自言登圣。由此大妄语成而堕无间狱矣。

二嘱令传护。

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心魔自起深孽。

○保持覆护消息邪见。教其身心开觉真义。于无上道不遭枝岐。勿令心祈得少为足。作大觉王清净标指。

初传示令勿着邪。觉了斯义者。谓觉了前来十种邪解义也。既能觉了。自能辨识。妄念才萌。即当以正念拒之。故曰无令心魔自起深孽。盖妄念即是心魔。以能害正知见故。邪解即是深孽。以能为地狱因故。书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今云自起者。正是自作孽耳。

○保持下保护令勿滞小。言如我上说。已能保持覆护。消息邪见。而为破行阴。还须教以身心体验。于行阴迁流处。开觉乎藏海常住之真义也。枝岐者。旁出别径。喻小乘及魔外等。言既能开觉真义。自是以不生灭为因心。直趣佛果。如长安通途。故云于无上道不遭枝岐。虽曰不遭枝岐。但识阴未超。仍须防范。故曰勿令心祈得少为足。意者以心祈速证。得少为足。则才出行阴。又堕识阴区宇中矣。誓期成佛。故云作大觉王。还度众生。故云清净标指。言清净者。谓扫清魔外。净治修途。标指者谓标榜人天。指示真义。皆还度众生义也。总结行阴魔相竟。

五识阴魔相四。

一始修未破识阴。二终破显露妄源。三中间所现魔相四总结以示警嘱。

初。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行阴尽者。诸世间性幽清扰动同分生机倏然隳裂沉细纲纽。补特伽罗酬业深脉。感应悬绝。于涅槃天将大明悟。如鸡后鸣。瞻顾东方已有精色。六根虚静无复驰逸。内外湛明入无所入。深达十方十二种类受命元由。观由执元诸类不召。于十方界已获其同。精色不沉发现幽秘。此则名为识阴区宇。

彼善男子。指超出前相人也。或始终不起妄念。或邪解便能觉知。常住性定。无坏本修。故仍云修三摩提。此中修三摩提。望行阴为终修。望识阴为初修也。三摩增进。熠熠清扰者。性入元澄。名为行阴尽者。诸世间性。谓枝末行阴。以凡属世间有为之法。皆依行阴迁流。而行阴即世间中性故。幽清扰动。指根本行阴。深隐赖耶曰幽。离于想阴曰清。微细流注曰扰。生灭不停曰动。其体即是赖耶中七识种也。一切枝末行阴。皆依此起。故曰同分生机。前曰基此曰机者。前表生之根。此表动之始故。倏忽也。隳裂者破坏义。言行阴既尽。则诸世间性及幽清扰动之同分生机。皆忽然隳裂破坏。是本末俱尽也。沉细纲纽。指第八识。亲依无明曰沉。凡小不见曰细。为六性之总曰纲。是结解之元曰纽。受生先来曰补特伽罗。谓中阴身数取趣也。舍报后去曰酬业深脉。谓业未尽脉不断也。(脉即是命。深脉谓命根也)行阴既销。而业不成感。空存八识。而用无所应。故曰感应悬绝。尽破此识。即是第一义天。而为涅槃之体。故曰于涅槃天将大明悟。言将者。谓才有明悟前相。故向下说喻以形容之。如鸡后鸣等者。温陵曰。涅槃性天。为五阴所覆。昏如长夜。前三阴尽。如鸡初二三鸣。虽为曙兆。未见精色。行阴所覆。未见识精如之。此行阴尽。如鸡后鸣瞻顾东方已有精明之色。(俗云东方发亮是也)识阴已露。妙性将现如之。故前文以识精为第二月。惟多一捏。放手即是第一月耳。六根虚静等。通约四阴尽相言之。以受尽故虚。无领纳故。想尽故静。离分别故。行尽故无复驰逸。绝迁流故。内之六性既已湛然明净。况夫色阴先尽。而外之六尘岂更昏扰。如是则内根外境。同归湛明之一体也。既唯一体。内外相尽。故曰入无所入。谓十二入皆无所入之相。惟显有八识为类生之命根。故曰深达十方十二种类。受命元由。若知此是无明幻起。离于依计。则识阴自可顿超。其奈行人至此。观此为受命元由。执此为本元真心。遂致识阴终不可破耳。虽不可破。而行阴已尽。果报不牵。故云诸类不召。以无行则无业。诸类果报不能召牵。唯见十方世界同一识性。故云于十方界已获其同。精色不沉者。谓识精元明。常得现前。如东方之精色不复更沉也。发现幽秘者。谓因识精元明常得现前。已能少见佛性。但如罗縠观月。故曰幽曰秘。如东方精色不沉。曙光渐露也。住于此境。犹为顶堕细障。故曰此则名为识阴区宇。

二终破显露妄源。

若于群召已获同中销磨六门合开成就。见闻通邻互用清净。十方世界及与身心如吠琉璃内外明彻。名识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命浊。观其所由罔象虚无颠倒妄想以为其本。

群召者。群类果报。皆有召牵八识义故。但前此行阴已尽。无业运故。虽召不召。已获同体识性。今谓若于此中。永不见于根性。名为销磨六门。(问。前于受阴尽时。已齐闻所闻尽。一根既尔。余五亦然。应即销磨六门。何至此乃云然耶答。色尽尘亡。受灭根尽。皆为暂现。非可常保。至前云内外湛明。入无所入。乃行尽识现之时。前境益觉增明。至此又是识阴将开。究竟脱落之相。良以根性即是识性。识若不尽。任说根尽。终是依镜拂尘。难保其不复更有。要必至本无一物。方可云无处惹尘埃耳)六既非六。合时成就全体。一亦非一。开时成就大用。故云合开成就。合时成就全体。故见闻通邻。见闻者六性举二。通邻者通开邻相。以既惟一体。则邻相不复有故。开时成就大用。故互用清净。互用者六根齐照。清净者过而不留。以既含多用。则境界不复留故。境界既其不留。妙性自尔圆湛。外器内根。全是自己心光。世界身心。荡然不复更有。故云如吠琉璃内外明彻。至此则一念不生。和合相灭。故云名识阴尽。按耳根圆通此当寂灭现前。(言前于空所空灭时。宛尔有个能灭之心。即是第八本识。然此乃是对生言灭。灭非真灭。正是识阴。今于识阴尽处。对生言灭之灭。亦复俱灭。故是寂灭现前时也)超越命浊者。此经命浊。以一识六用。同异相织为体。如前命浊文云。汝等见闻元无异性。(一识也)众尘隔越。无状异生。(六用也)性中相知。用中相背。同异失准。(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相织妄成(同异相识虚妄成立。众生不知。执为命根)名为命浊。今以合开成就一六俱亡。无复相织。故能超越。超越之后。回观识阴之所由生。盖即真如体上一念无明妄动。故曰罔象。(罔象者。暗昧不明之相。即无明也)真妄和合。非一非异。故曰虚无。(既非一。又非异。明知其为虚而无也)凡夫执为命根。外道认为自性。无而为有。虚而为实。故曰颠倒妄想。无边识阴。皆依乎此。故曰以为其本。

三中间所现魔相十。

一立所得心成果相。二立能为心成果相。三立因依心成果相。四计圆知心成果相。五计着崇事成果相。六圆虚无心成果相。七执着命元成果相。八发邪思因成果相。九圆精应心成果相。十圆觉淴心成果相。

初四。

一行尽识现。二乍现胜相。三谬解成咎。四出名警觉。

初。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穷诸行空。于识还元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掘井九仞。而不及泉。殊为可惜。故教以当知以示警觉意也。透过前之十心。不坏本定。清扰自息。故元穷诸行空。前云熠熠元性。性入元澄是也。于识还元者。行阴既尽。前七转识。皆悉反本还元。以前七转识。皆依行阴迁流而得成故。据此则凡有生灭之心。皆已灭尽。故曰已灭生灭。显唯有第八本识为所依耳。此识不尽。涅槃天未大明悟。故云而于寂灭精妙未圆。寂灭即涅槃体。法身德。精即涅槃相。解脱德。妙即涅槃用。般若德。亦可云寂即常德。离生死故。灭即净德。灭烦恼故。精即我德。有真体故。妙即乐德。具神用故。总为一涅槃也。盖必透过识阴。始得圆满。

二乍现胜相。

能令己身根隔合开。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通淴能入圆元。

己身者。自己身也。若禅观精明。不见根相。则似根隔乍合。若稍涉昏住。根相宛然。又是根隔乍开。非同上之销磨六门。永不见于根相。以彼乃识阴将开。此则正在区宇中也。虽在区宇。而诸类不召。故亦能与十方诸类通一觉知。前云已获其同是也。觉知通淴淴字。字书不载。或曰元是泯字。此经译于唐。避太宗讳。故易其半。近本或作𦜩字。盖通泯者。泯为一体。亦𦜩合义。此句乃重牒上义以起下句。言觉知既已通淴。自能证入圆满识性而为诸类之根元耳。正脉云。大凡起执。必睹大定中殊胜之相以发其端。此科是也。后皆准知。

三谬解成咎。

若于所归立真常因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所归冥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归即入义。上云能入圆元。盖即以圆满识性为所归处也。因犹依也。计识真常。堪可依住。故曰立真常因。其计已成。作殊胜解。名为生胜解者。既作殊胜之解。将必执我为能依人。识性为所依果。故曰是人则堕因所因执。娑毗迦罗。黄发外道。以我为能归。以冥谛为所归。与此相类。况彼所计冥谛。乃冥然莫辨之境。而此所计圆元。亦罔象虚无之心。是不惟事义相类。而道理亦相类。故曰成其伴侣。又前云非色非空。拘舍黎等昧为冥谛。然计此者。非止一人。前后异出耳。迷佛二句。言彼既以识性为所依。自不知别有佛果菩提之可归。既以外道为其伴。自不知本有正知正见之可守也。

四出名警觉。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

识阴十相。此居其首。故曰是名第一。乍见根隔合开。遂立此识以为所得之心。才得觉知通淴。遂计此识以为所归之果。毫厘之差。千里之谬。故曰违远圆通。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故曰背涅槃城。自是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故曰生外道种。合辙云。向也根隔合开。圆通将近。今则圆者偏通者隔。反违远矣。向也于涅槃天将大明悟。今则背涅槃城而不见矣。向也觉心欲发将为佛子。今则反成外道种矣。此如来所以出名而警惕也。立所得心成果相竟。

二立能为心成果相三。

一行尽识现。二谬解成咎。三出名警觉。

初。

阿难。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行空则无迁流。无迁流则无生灭。故凡一切有为生灭识心。皆已俱灭。故云已灭生灭。寂灭精妙等。如前所释。此下亦当有乍现胜相之科。今不具者。准上可知故。

二谬解成咎。

若于所归览为自体。尽虚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皆我身中一类流出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现无边身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此下九种。皆是依前乍现胜相而起异计。此科亦是以识性为所归也。但前科于所归识。立真常因。尚有能依所依。此科则于所归识览为自体。盖是忘身观识。久久观成。唯见识体无边。不见有身。故即以识心为自体也。观行稍亏。渐见类生。遂计尽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皆我生中流出。而言一类者。由渐见故。转计流不顿流。出不顿出。乃一类一类渐渐流出耳。此计已成。作殊胜解。名为生胜解者。既作胜解。将必以我能生彼。而彼不能生我。故曰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此云大自在。即色界顶大自在天也。经律异相云。过五净居而有八处。形有八臂。骑大白牛。资中云。三目八臂。外道所宗。竺法兰云。西域梵志。常修梵行。事首罗天以为天尊。今云现无边身者。谓大自在天。自计于我身中能现无边众生之身。而此识阴行人。计我生彼十二类内所有众生。与彼计同。故云成其伴侣。不信别有因果。自应迷佛菩提。妄计彼天为胜。自应亡失正见。

三出名警觉。

是名第二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识阴十相。此居其次。故名第二。乍见识体圆元。能含能生。遂立为能为因心。依此为观。久久观成。览为自体。计其能为生众生事。遂谓成就能事之果。亡失本修。故曰违远圆通。终沉生死。故云背涅槃城。大慢天即大自在天也。自计能生一切。起祖先慢。故以大慢为名。又计自体周遍虚空。圆含一切。故以遍圆目我。今行人计既同彼。故生于彼之种类。非实能生彼天也。(正脉问。此计识为自体。流出一切。何异佛。说万法唯识。答佛说万法惟识。缘生如幻。生即无生。此计实生。安得一辙。又唯识正明无他心外之法。此计能生他法。宛尔颠倒何。疑之有。灌顶云。唯识无我执。此天执我能生。则违唯识矣)立能为心成果相竟。

三立因依心成果相三。

一行尽识现。二谬解成咎。三出名警觉。

初。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义亦准上。

二谬解成咎。

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即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上科于所归识。览为自体。此科于所归识。有所归依。亦是亡身观识。久久观成。惟见有识。不见有身。遂计自身归入识中。是我实有所归依处也。观行稍亏。还复见身及虚空等。遂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况诸一切在虚空者。不待言矣。即于都起等。又转计识阴为真常身也。地字亦是处义。然彼既以虚空等咸其生起。以生心等从其流出。故即以识阴为虚空等所都起处。为身心等所宣流处也。作真常身无生灭解者。初于观成之时。不见有身。宛若身心灭于识中。观行稍亏。还复见身。宛若身心生于识中。有灭有生。定是无常。而彼所归识阴。始终不见生灭。故即于彼作真常身作无生灭解也。在生灭中早计常住者。言识阴既由无明转变。依然属于微细生灭。如急流水。望如恬静。流急不见。非是无流。盖必识阴尽处。乃称常住真心。今识阴未尽。即作无生灭解。是在生灭识中早计常住。如彼见卵而求时夜。见弹而思鸮炙。不亦惑乎。此正不了常住真心不生灭性。故云既惑不生。兼亦不了识阴。犹属微细生灭。故云亦迷生灭。真妄俱昧。故曰沉迷。恬不知误。故曰安住。而反于彼作殊胜想。名为生胜解者。既作胜解。将必以识阴为常。而我身心为非常。故曰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自在天。即欲界顶魔王天也。涅槃经迦旃延说。一切众生。悉是自在天作。楞伽经涂灰外道。计自在天为万物因。今既以识阴为都起所宣流地。与彼计自在天为万物因者相似。故云成其伴侣。既惑不生灭性。自应迷佛菩提。以不生灭性即菩提体故。既迷生灭识阴。自应亡失知见。以认妄为真即堕邪知见故。

三出名警觉。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圆种。

计识能生我之身心为因。计识是我之所归处为依。故曰立因依心。作真常身。无生灭解。故曰成妄计果。流入邪见。自与圆通违远。死从沦溺。自与涅槃相背。未得圆满真心。颠倒妄计为圆。故曰生倒圆种。倒圆种即计自在天之类也。立因依心成果相竟。

四计圆知心成果相三。

一行尽识现。二谬解成咎。三出名警觉。

初。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准上。

二谬解成咎。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准第一相中乍现胜相文云。觉知通淴。能入圆元。入即是归。上三同于所归起计。而计各不同。此科乃于觉知通淴而起计也。谓乍见觉知通淴。不知其是识阴区宇。又进观此知。能遍知诸法。遂于所知之境而计知能遍圆。故云知遍圆故。知遍则无法不在。知圆则有物皆含。由此因于遍圆之知而立谬解。十方草木本属无情。以谬解故。皆称有情与人无异。以是知所在知所含故。法界观云。情与无情共一体。处处皆同真法界。今计无情与有情无异。亦略似有理。但又计草木为人。人死还成草树。则真为邪说矣。即此二语。魔形毕露。而从古诸德。各设问难。恐滥内教唯心唯识之旨。同根同体之说。似不必也。无择遍知者。以既执互为互成。自应无所拣择。遍谓有知故。自谓深悟。名为生胜解者。既作胜解。将必以此理惟我能知。余无知者。故曰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二外道名。婆吒亦云婆私吒。名义集云。䟦阇。此翻避去。善见律云。初为牧童。毗舍离王未登位时。共相游戏。童为王蹋。泣诉父母。父母曰。汝应避去。因此立名。霰尼或云先尼。名义集云西尼迦。此翻有军。立名之意未详。执一切觉者。彼二外道。同执一切有情无情皆有觉知。此计草木与人无异。见同于彼。故曰成其伴侣。既与外道为侣。自应迷佛菩提。既以邪知为知。自应亡失知见。

三出名警觉。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于所知境。计知遍圆。以此为心。故云计圆知心。不言遍知者。以圆摄遍故。又上云无择遍知。此云计圆知心。盖圆遍互具。影略言之也。误为圣证。不免轮回。故云成虚谬果。已堕邪见。前功尽弃。故云违远圆通。凡有所修。咸资魔业。故云背涅槃城。现前既非正知。将来不出其伦。故曰生倒知种。盖彼计无择遍知。自以为知。即颠倒知。凡有类此者。皆其种也。计圆知心成果相竟。

五计着崇事成果相三。

一行尽识现。二谬解成咎。三出名警觉。

初。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谬解成咎。

若于圆融根互用中。已得随顺。便于圆化一切发生。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尘发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诸迦叶波并婆罗门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准第一相中。乍现胜相文云。能令己身根隔合开。(疏云己身者。自己身也。若禅观精明。不见根相。则似根隔乍合。若稍涉昏住。根相宛然。又是根隔乍开。非同上之销磨六门。永不见于根相)今此科云。根互用中已得随顺。正根隔乍合乍开义也。故环师云。识阴尽者。销磨六门。诸根互用。今此未尽。则才得随顺而已。正脉云。此解极是。观中之一字。足见互用之妙。含之未发也。盖随者依而不背。顺者向而不逆。乃略具互用之相。而未能显著之称。便于圆化一切发生者。圆化二字。即指根隔合开。以根隔合开。以略具圆融变化义故。妙计圆融变化发生。非止一缘。故云一切。盖暗指地水火风为一切也。既能发生圆化。自应各具胜性。故云求火光明等。其意以光明为火之胜性。一切光明相皆依之而发生。以清净为水之胜性。一切清净相皆依之而发生。以周流为风之胜性。一切周流相皆依之而发生。以成就为尘之胜性。(尘即是地。众尘成故。能生一切。有成就义)一切成就相皆依之而发生。所以求之乐之爱之观之者。为欲增进其圆化之妙故。灌顶云。各各崇事者。尊尚曰崇。供奉曰事。或盛一炉火。或装一盆水。或竖一幡风。或掬一杯土。四面围绕。八方礼敬也。以此群尘等。乃出其所以崇事之故。以此尘为发生造作本因(群尘二字。通指地水火风皆前尘故)一切所作。皆属无常。惟此常住。故即于此立常住解。既立此为常。将必以此为无生。既以他非常。将必以他为有生。故曰是人则堕生无生执。诸迦叶波。即指优楼频螺等。其先事火。后归佛化。并婆罗门。总该事水等诸外道也。勤心役身者。勤劳其心。役使其身。事火崇水者。供奉于火。尊尚于水。不言事风崇土者。可例知故。彼为求出生死。此为增进圆化。所为虽异。崇事无别。故曰成其伴侣。所立既非真常。所修宁有实果。故曰迷佛菩提。崇事无情。立常住解。故曰亡失知见。

三出名警觉。

是名第五计着崇事迷心从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颠化种。

正脉云。计着邪惑也。崇事邪业也。迷心者迷己一真灵觉之心。从物者从彼四大无知之物。妄求因者不当求而求。非因计因也。妄冀果者不当冀而冀。非果计果也。非因计因。不得圆通因心。故曰违远。非果计果。不得涅槃实证。故曰背也。灌顶云。颠化种者。言佛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是知惟识唯心。为能生能化。三界万法。为所生所化。是为生化正理。今既颠倒化理。执群尘为发作本因。崇水事火。祠土祝风。故将来必堕颠化种中。如精神化为土木金石者之类。计着崇事成果相竟。

六圆虚无心成果相三。

一行尽识现。二谬解成咎。三出名警觉。

初。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精妙未圆。

二谬解成咎。

若于圆明计明中虚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此与上科所依境同。上科云根互用中已得随顺。即略具圆融照了之义。此科云圆明。亦圆融照了义也。但上科依于此境。计一切发生。此则计明中虚。是为异耳。言明中虚者。谓虽曰圆明不过乍开乍合。于乍开时。则计以为明。乍合时。则计以为虚故。不唯计明中虚。且计明从虚发。以虚为胜。反欲非灭其群根中变化之性。令其永灭。其意以永灭所依诸根。唯余罔象虚无之识为所归依处。此正所谓迷妙用而堕虚无者也。本属谬解。自以为胜。故曰生胜解者。既作胜解。将必以我入中虚为有归。彼在正明为无归。故曰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无想天即四禅天中诸外道天也。诸外道天。类多穷空不归。故又以舜若多名之。以舜若多翻为空故。虽所趣之空不同。而同计虚无为所归依处。故曰成其伴侣。既堕虚无。自应迷佛菩提。既侣无想。自应亡失知见。

三出名警觉。

是名第六圆虚无心成空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断灭种。

于圆明中计为虚无。依此起心。冀得真果。故云圆虚无心。穷空不归。迷漏无闻。便入轮转。故曰成空亡果。所谓纵若修到非非想天。报尽还来散入诸趣是也。专计虚无。则违远圆通。终落空亡。则背涅槃城。现在既以断灭居心。将来必堕断灭之种。如迦旃延毗罗胝子。妄计死后断灭之类。(正脉问。此与后之第九第十何别。答。弃有取空。见解志愿皆同。但先心各别。此凡外种。伏惑取空。彼圣性种。断惑证空。世出世间异也)圆虚无心成果相竟七执着命元成果相三。

一行尽识现。二谬解成咎。三出名警觉。

初。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谬解成咎。

若于圆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圆长不倾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贪非贪执。诸阿私陀求长命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上科既以识阴为所归依处。自计识阴为圆为常。以是众类所归故圆。以是各命由绪故常。既圆且常。妄计得此者可以保形。可以永年。是又于圆常中转生固身常住计也。固身常住。亦同识精圆常。内外相保。色心连持。如山如海。故云长不倾逝。倾犹颓。逝犹往也。自以此计为是。故云生胜解者。既作胜解。将必以此为可贪。余皆非可贪求。故曰是人则堕贪非贪执。阿私陀。此云无比。长寿仙名也。而言诸者。以仙非一人。凡寿命极长。世无能比者。皆可称之。彼既贪求长命。与此相类。故曰成其伴侣。识阴所覆。不知更求真常。故曰迷佛菩提。爱恋久生。浑忘此身如寄。故曰亡失知见。

三出名警觉。

是名第七执着命元立固妄因趣长劳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计识阴为各命由绪。故曰执着命元。以此为因。在愚者谓之坚固。在智者谓之虚妄。故曰立固妄因依此趣果。在迷者谓之长寿。在悟者谓之徒劳。故云趣长劳果。亡失本修。故曰违远圆通。不出生死。故曰背涅槃城。现在既以固形为务。将来必堕妄延种中。妄延者。不依正觉修三摩提。别修妄念。存想固形。如前所说十种仙者是也。执着命元成果相竟。

八发邪思因成果相三。

一行尽识现。二谬解成咎。三出名警觉。

初。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谬解成咎。

观命互通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便于此际坐莲华宫广化七珍多增宝媛恣纵其心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真无真执。吒枳迦罗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准前第一相中。乍现胜相文云。能令己身根隔合开。亦与十方诸类通觉。此上三科。前二皆以根隔合开起计。而异执不同。后一仍依第二展转生起。今此科乃以诸类通觉而起计也。因见我与诸类通一觉知。然觉知即是识阴。前文呼为各命由绪。故曰观命互通。若于此更加研究。而识阴自可进破。乃却退留住于尘劳烦恼。不复尽穷。盖恐其销尽识阴。彼此命根皆断也。便于此际等。正却留尘劳之相。言尘劳以贪欲为本。欲贪五欲。先须庄严依报。故即于此际坐莲华宫。宫以莲华名者。取其庄严美丽。微妙香洁。此亦约有大福德。假禅那而修邪道者言之。若不然者。莲华宫岂易致哉。广化者。神通变现。七珍即是七宝。媛美女也。世间无比。称之为宝。然既能广化七珍。使众宝罗列于华宫之内。又能多增宝媛俾美色牵眷于左右之际。则穷奢极欲。沉酣于无明烦恼可知。是则始而欲留尘劳。终至陷溺其中。宝觉全身。从此而隳。不几可惜乎哉。(问。菩萨留惑润生。与此何异答。留惑润生。原为教化众生起见。却留尘劳。乃以识尽命断是恐。迷悟攸分。缚解自辨)恣纵二句。正见其沉溺而不觉也。是人则堕真无真执者。谬谓必欲求真。则识尽命断而反无真矣。吒枳迦罗。天魔之异名也。梵语吒枳。此云结缚。梵语迦罗。此云我所作。其人自谓三界结缚。唯我能作。以能变化欲境。结缚众生故。今之却留尘劳。略同彼计。故云成其伴侣。不知别有无上菩提佛知佛见。故曰迷曰亡失也。

三出名警觉。

是名第八发邪思因立炽尘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种。

不知识尽真现。反恐命根断绝。故云发邪思因。坐莲华宫。穷奢极欲。故曰立炽尘果。圆通因心。自此永迷。涅槃妙果。缘兹永失。故曰违曰背也。不断欲而修禅。必落魔道。故曰生天魔种。所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是也。发邪思因成果相竟。

九圆精应心成果相三。

一行尽识现。二谬解成咎。三出名警觉。

初。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谬解成咎。

于命明中分别精粗疏决真伪。因果相酬唯求感应。背清净道。所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居灭已休更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声闻。诸无闻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上科既观命互通。则一切凡圣邪正。皆依命根发明。此则于命根发明中而起分别等计也。然同一命根发明。而圣位则精。(谓变易精微故)凡位则粗。(谓分段粗显故)故须分析辨别精粗之所由生也。又同一命根发明。而圣道则真。(无后有故)外道则伪。(无实果故)故须疏通决择真伪之所由异也。因果相酬者。精粗真伪。皆是以因感果。自相酬答。既知自相酬答。而欲易粗为精。舍伪从真。故云惟求感应。感应速成。滞窒小果。故云背清净道。清净道指佛道也。所谓见苦等。蹑上所求感应之事而指释之。苦集是世间果因。灭道是出世果因。见之与断者。厌果除因。证之与修者。依果立因。所谓惟求感应者以此。居灭已休者。止息化城也。更不前进者。不求宝所也。得少为足。故生胜解。于菩萨法。不生一念好乐。故堕定性声闻。所谓不回心钝阿罗汉是也。四禅无闻比丘。非果计果。佛会增上慢流。未得谓得。略同此计。故曰成其伴侣。佛果菩提。抱迷绝分。滞寂沈空。灰知泯见。故曰迷曰亡失也。

三出名警觉。

是名第九圆精应心成趣寂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缠空种。

圆观四谛。精诚以求感应。事与愿遂。故曰圆精应心。居灭已休。不进而作胜解。甘堕灰泯。故曰成趣寂果。识阴所覆。不得圆通因心。故曰违远。偏空所蔽。莫臻究竟断果。故云背也。现前既为败种。灰身必堕焦芽。故曰生缠空种。谓永缠于空。而无超脱之志也。圆精应心成果相竟。

十圆觉㳷心成果相三。

一行尽识现。二谬解成咎。三出名警觉。

初。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谬解成咎。

若于圆融清净觉明发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辟支。诸缘独伦不回心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觉明即是识阴。如前云觉明真识。盖识境至此科已极。故特举所依觉明以显胜也。前云能令己身根隔合开。即略具圆融之义。又云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通㳷。即略具清净之义。发研深妙者。不知其犹是识阴区宇。依于二义。发心研究。以悟二种深妙。一者依于圆融而悟缘生无性之理。(以六根本属缘生之法。今见其乍开乍合。因悟缘生无性理也)二者依于清净而悟纷扰寂静之义。(以诸类原属纷扰之法。今见其觉知通㳷。遂悟纷扰寂静义也)即立涅槃者。本修圆通。忽逢岐悟。谬计深妙。故即立为涅槃。不知更求性海圆融缘起无碍。及真如不动寂灭场地。故云而不前进。此正所谓中途作证。故云生胜解者。以缘生无性而立涅槃。计同缘觉。以纷扰寂静而立涅槃。计同独觉。故云是人则堕定性辟支。以辟支梵言。具含缘独二觉义故。又以其不复前进。目为定性。诸缘独伦者。缘谓缘觉。禀教观缘之伦。独谓独觉。无师自悟之伦。二伦皆有不回心者。然彼系依类直修。此是圆通误证。因虽有异。果乃正等。故云成其伴侣。末二句准上声闻可知。

三出名警觉。

是名第十圆觉㳷心成湛明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根隔合开曰圆。觉知通㳷曰㳷。曰觉曰心皆指识阴。谓结根名觉。有觉知故。当体名心。能集起故。成湛明果者。寂静名湛。即独觉果。无性曰明。即缘觉果也。违远二句亦准上声闻可知。现前既尔。将来亦然。故曰生觉圆明不化圆种。觉即缘觉独觉。二理圆。二智明。故曰觉曰圆曰明也。自计圆满果德而不能化。依然为定性种耳。(问。此上十境。前八外道天仙。系缀行人。沉溺生死。可说为魔。后二声闻辟支。皆为佛教正乘。纵是定性。亦能超出分段。若一例判为魔境。令人不敢修习。倘遇钝根。有失接引。岂慈悲心者之所为乎。答准华严经。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根。乃至云志意狭劣。不求诸佛大菩提法等。皆为魔业。况今云违远圆通。背涅槃城。非魔业而何哉。要知此中。意在推重圆通。但凡与圆通而作留难者。皆为魔业。若原依别门修习者。不在此例。如涅槃无性阐提。悉许成佛。法华微因散善。同为助显。本经若顺若逆。圣性互通。若执辞害意。不惟他经有碍。而今前后。亦有所不能通矣)中间所现魔相竟。

四总结以示警嘱二。

一出由警惕。二嘱令宣护。

初。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于未足中。生满足证。皆是识阴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各以所爱先习迷心而自休息。将为毕竟所归宁地。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声闻缘觉不成增进。

初蹑前出由。如是十种。魔未起时。总属禅那善境。故先以禅那称之。未及圆通。皆为中途。魔境一起。即是成狂。谓成就颠狂知见也。因依颠狂知见。不自觉知。故曰迷惑。由迷惑故。得少为足。故曰于未足中生满足证。若究其所以成狂之故。非实有外魔来扰。故云皆是识阴等。谓识阴将开未开时也。用心交互者。谓用心不纯。妄念与正念交互而起。由斯所以中途作证。故云故生斯位。位犹证也。

○众生下警惕显害。而言众生顽迷不自忖量者。警以凡有境界现前。当自忖量也。又云逢此现前。各以所爱而取。由于先习迷心者。警以凡遇此境。当忆本修。勿任余习也。今既不自忖量。又以先习迷心。不复更研妙明。故曰而自休息。此复有二。前八种于自所计果。拟是毕竟所归宁地。如第一所归果。乃至第八炽尘果是也。后二种于自所证果。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如第九趣寂果。及与第十湛明果是也。此等皆为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故云大妄语成。虽皆为妄语。而害有重轻。如前八种外道邪魔。现前福德。皆以有漏业感。所有感业既终。报尽必当堕无间狱。此约害之重者言之。若后二种。声闻辟支。现前果证不属有漏业感。报终不堕。惟是不成增进。此约害之轻者言之。虽害有重轻。而于三摩提中皆为魔障。以能为圆通作留难故。

二属令宣护。

汝等存心秉如来道。将此法门于我灭后传示末世。普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见魔自作沈孽。保绥哀救销息邪缘。令其身心入佛知见。从始成就不遭岐路。

汝等存心者。教以留意。勿得疏忽也。秉如来道句。教以自利。以秉持如来破魔之道。则圆通可成故。于我灭后等。教以利他。良以佛灭度后。末法之世。正道衰微。邪见竞兴。较之如来住世。正像流行之时。犹在可愍故。普令众生觉了斯义者。谓觉了此中途成狂十种差别义也。既已觉了。则颠狂知见。不复更生。故云无令见魔自作沈孽。言沈孽者。谓沉重罪孽。如外道邪魔。报终堕狱。声闻辟支。智隳化城者皆是也。由狂见兴。并非外来。故云自作。保绥者。保绥禅定。哀救者。哀救行人。销息邪缘者。销息邪见之缘。令其身心等。现前成就圆通。以成就圆通。自能转众生知见而入佛知见故。既已入佛知见。则随所发行安立圣位。从此为始。渐次成就。直至成佛不遭岐路。所谓终始地位中间永无诸委曲相也。总结辨相令识竟。

三遵古结劝二。

一别申三劝。二总以结嘱。

初三。

一劝以取修。二劝以辨魔。三劝以用咒。

初。

如是法门。先过去世恒沙劫中。微尘如来乘此心开得无上道。识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

○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干慧。圆明精心于中发化。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金刚十地等觉圆明。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

初举古示劝。如是法门句。虽近承识阴。而义兼前之四阴。以四阴先开。识阴后尽。识阴尽则知前四尽故。先过去世恒沙劫中。远指多劫也。微尘如来者。极言其佛之多故。前云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此云微尘如来乘此心开得无上道。良以此之尽魔。即是彼之解结。同一圆通法门也。识阴若尽。则一六俱亡。真性现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故令诸根互相为用。言此正见其识阴之当尽耳。

○从互下显胜当修。金刚干慧。不如正脉所说。盖即指信前初干慧地。良以耳根圆通。名为金刚三昧。干慧亲依此立。故特标金刚之名。而言从互用中能入者。以互用则智慧强胜。欲爱始干枯也。圆明精心。即指干慧位体。六根互用曰圆明。欲爱干枯曰精心。言既入其位。必具其体也。体必兼用。故云于中发化。谓即于此圆明精心中发起神通变化。所谓获二胜而发三用也。如净二句约喻言之。言圆明精心。性具神化。不碍发挥运用。如净琉璃。内含宝月。不碍洞照近远。论悟证已齐佛果。故云如是乃超十信十住等。其意以干慧为能超。中间诸位为所超。亦即以干慧为能入。妙庄严为所入。与华严大同小异。以华严信前不立干慧。故曰十信满心。摄位证觉。是以信位为能超。今经十信。乃从干慧开出。故并信位亦为所超。此小异也。大抵圆顿行人。总以最初一位即为能超。王子出胎。足为明喻。此大同也。正脉云。于地特言所行者。意表入地乃真修圣位耳。皆以金刚利智修断。(愚谓此金刚与前干慧位中金刚二字不同。彼指耳根圆通。是诸位通依。故置十地之首)故言金刚十地。于等觉而复言圆明者。见始终唯此一心。但至等觉则发化之极也。(据此则交师已知等觉位中。仍是干慧之心。但始得圆明耳。何故前于等觉位后。强开干慧。全似不达始获干慧之语。所谓惯骑马。惯跌脚者。其交师之谓欤。愚于前文既已改释。此则复因交师之语。而附辨之)如来称妙庄严海者。以万德庄严。各尽其妙。皆依性海缘起。一多无碍。重重无尽故。圆满二句乃申明能超能入之义。言纵是历位造修。乃至圆满菩提。亦不过圆满干慧位中所有功德。究无一法从新来者。故云归无所得。由此所以能超能入。

二劝以辨魔。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觉明分析微细魔事。魔境现前汝能谙识。心垢洗除不落邪见。

○阴魔销灭。天魔摧碎。大方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魑魉无复出生。直至菩提无诸少乏。下劣增进于大涅槃心不迷闷。

初举古示劝。过去先佛。魔境中过来人也。奢摩云止。毗婆云观。谓先佛世尊。于奢摩他止定之中。以毗婆舍那觉观明慧。分析辨别微细魔事。历有成证。则今之所说。亦唯遵先佛仪范。非创作也。若果能如我所说。则魔境现前。汝能谙识矣。既能谙识。不作圣解。则心垢洗除。魔不得便。自不落于邪见网中。言此正见其魔境之当识耳。

○阴魔下显益当辨。阴魔者。指禅那现境。如色阴中之身能出碍等十。受阴中之得大光耀等十。想阴中之圆定发明等十。行阴中之幽清扰动等十。识阴中之根隔合开觉知通㳷等十。虽是善境。亦能致魔。正眼观之。即是阴魔也。行人若能正观分明。不久自歇。即是阴魔销灭。阴魔既已销灭。则观智益精益明。纵有天魔。莫当其照。自应摧坏其心而殒碎其胆也。大力鬼神者。魔之臣属。褫犹丧也。言天魔尚尔摧碎。何况大力鬼神。自应褫丧其魄。逃逝于十二由旬外矣。王臣既尔。至于魑魅魍魉诸小鬼神。又为魔所驱使。自应潜形晦迹。故云无复出生。据此则内障外障。以并潜销。所以能超出诸位。直至菩提。虽曰超出直至。而于诸位功德无诸少乏。谓一悟一切悟。一证一切证故。纵是下劣二乘。如识阴魔之后二。亦能化其定性。励志增进。于大涅槃心不迷闷。则辨魔一事。岂可轻忽乎哉。

三劝以用咒。

若诸末世愚钝众生。未识禅那不知说法。乐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劝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若未能诵。写于禅堂或带身上。一切诸魔所不能动。

正法之际。佛道方盛。人多现量体悟。纵有魔事。不能为碍。像季之时。佛道渐衰。人犹此量仿效。魔事虽繁。无足深忧。故特约末世言之。愚钝者末世众生。愚迷顽钝。智不明而根不利也。智既不明。未识禅那中差别境相。根既不利。不知佛所说辨魔法门。自力法力。二缘俱缺。而乃乐修三昧。其犹货赍众宝。经过险路。自无兵杖。外绝救援。不能不为亲厚者所担忧耳。汝恐同邪者。恐其不能辨识。误入魔队。即同于邪也。教以一心劝者。无烦更用他术。但以此劝。即是却魔之第一法门。良以此咒既称佛顶。则最尊最胜。既称陀罗尼。则总一切法。持无最义故。若未能诵者。谓设有众生。至愚至钝。无诵读性。故教以写于禅堂。带于身上。示以诸魔不动者。以此咒常有金刚藏王菩萨种族。并其眷属。昼夜随侍。又有此咒地。十二由旬。成结界地故。别申三劝竟。

二总以结嘱。

汝当恭钦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最后垂范。

既示辨魔之法。又申结劝之义。末复教以汝当恭钦。则如来反覆叮咛之意已深切矣。然教以恭钦者。有二义。一者此是十方如来。从始至终。究竟修进之法。当恭敬钦承而修习之。此嘱以依法成自利行也。二者此是十方如来。怜愍最后末世。垂留仪范。当恭敬钦承而宣传之。此嘱以依教成利他行也。通结详辨五魔以破三摩中障竟。

三重明五阴以破禅那中障。(禅那分中。开示菩萨万行。重在事修。恐彼圆顿行人。溺于理由顿悟。乘悟并销。不耐渐修。欲废万行。则成禅那中障。今假阿难请问。重明五阴边际。末复示之以事非顿除。因次第尽。既知因次第尽。则不废万行。而禅那中障可破矣)三。

一阿难领旨再问。二如来因问重答。三结劝开通传示。

初。

阿难即从座起。闻佛示诲顶礼钦奉忆持无失。

○于大众中重复白佛。如佛所言五阴相中五种虚妄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来微细开示。又此五阴为并销除为次第尽。如是五重诣何为界。

○唯愿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清明心目。以为末世一切众生作将来眼。

初领旨奉持。辩魔之玄音方罢。当机之神会自形。故阿难从座起也。闻佛示诲。五阴之尽相宛然。五魔之行相历然。故当机顶礼如来。钦奉法旨。愿领以自修也。忆持无失者。谓现在忆念执持。当来无忘无失。愿领以度世也。

○于大下重申三问。虽领犹疑。故重复白佛。所疑无别。惟是请益前语。故云如佛所言。五阴中五妄者。如色阴中坚固妄想。受阴中虚明妄想。想阴中融通妄想。行阴中幽隐妄想。识阴中虚无妄想。依此五种。能生枝末。故曰为本想心。三十年前曾不开演。纵有所说。亦不过略出名相。故云我等平常未蒙微细开示。此第一问请细说妄源也。又再问也。并销者已得圆通。乘悟并销。当体全空故。次尽者渐历诸位。以事磨炼。次第修治故。二为字有自意未决。请示于佛之意。此第二问请定示顿渐也。如是五重者即指五阴。诣到也。问以诣何为界者是欲知销到何等地位为色阴边际。乃至销到何等地位为识阴边际。此第三问请因界浅深也。

○唯愿下请利现未。如上三问。皆为救世急要。修证关键。故求如来发宣大慈而进示之。闻之而备悉妄源。不堕理障。不滞中途。故曰清明心目。以心地清明。则前程不误。如目能辨道也。既得清明心目。乘愿入彼末法之中。将如来语。传示后世。故云作将来眼。

二如来因问重答。(答中二三。与问中二三。前后交互。佛语随便耳)三。

一答五阴妄源。二答因界浅深。三答理不废事。

初三。

一总显由妄。二别以取验。三指元结示。

初三。

一一切由妄。二五阴例知。三防问结示。

初。

佛告阿难。精真妙明本觉圆净。非留死生及诸尘垢。

○乃至虚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初真本无法。精真者不变之体。妙明者随缘之用。此约真心体用言之。具此体用在迷不迷。名曰本觉。弥满清净。中不容他。是为圆净。本无众生及诸器界。故云非留死生及诸尘垢。死生即众生果。尘垢即是惑业。为众生因。此既不留。则真中无众生矣。无器界义。下文意含。

○乃至下法由妄生。乃至二字。超略微尘世界。以微尘为器界因。世界为器界果故。言真中既无众生。则死生尘垢。皆因妄想。不唯死生尘垢。即微尘世界。乃至所依虚空。皆因妄想生起。据此则五阴由妄不待言矣。

二五阴例知。

斯元本觉妙明真精妄以发生诸器世间。如演若多迷头认影。妄元无因。于妄想中立因缘性。迷因缘者称为自然。彼虚空性犹实幻生。因缘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计度。

斯指五阴。言既一切皆由妄想。况夫五阴。故曰斯元本觉妙明等也。本觉同上。上言精真妙明。此言妙明真精。意显体用互融。非一非异之义。此其所依之真也。既元一真。五阴何有。盖始由一念妄动。真妄和合而成阿赖耶识。依于此识。转出能见见分。依于能见见分。转出所见相分。相分之中。空界先形。故曰妄以发生诸器世间。如是空见不分。色阴与劫浊并起。性抟四大。受阴与见浊并起。根尘织识。想阴与恼浊并起。知见欲留。业运常迁。行阴与生浊并起。体中相知。用中相背。识阴与命浊并起。总以不了惟心。用诸妄想。于境取相。展转妄成。故曰如演若多迷头认影。盖是以演若迷头。喻众生不了唯心。认影狂走。喻其间用诸妄想。于境取相。展转而起阴浊相也。然诸器世间。既曰妄以发生。则本无所有。岂有能生之者。故曰妄元无因。是知现前五阴。唯是妄想。二乘不知。谬计因缘。故云于妄想中立因缘性。至于外道邪见。拨无因果。名为迷因缘者。既迷因缘。将必谬计自然而有。故曰称为自然。其实因缘自然。皆为戏论。故约彼虚空性而况显之。前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是知虚空犹实幻妄所生。况复世界众生。乃至现前五阴。又在虚空之中。岂有真实。故知说因缘。说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计度。如前所谓但有言说都无实义是也。

三防问结示。

阿难。知妄所起说妄因缘。若妄元无。说妄因缘元无所有。何况不知推自然者。

○是故如来与汝发明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初防问。(恐承上问云。现前五阴。既以妄想而有。若说妄想以为因缘。似属有理。何故因缘自然。二俱排摈。故世尊以此防之)佛意以若知妄想有所起处。可说妄想以为因缘。若妄想元无起处。则当体全空。若更说此妄想为因缘者。则元无所有矣。因缘自教。尚无所有。何况外宗不知因缘推自然者。益见其妄之至也。

○是故下结示。(前于五阴文中。发明五阴为五妄想成。恐未深信。故就此结示)谓以是因缘自然。二俱非是之故。所以如来前来与汝发明五阴本因。虽有坚固虚明等五种异称。而同是妄想。杳无实体可跟究也。总显由妄竟。

二别以取验。

(前明五重妄想。皆约根本细相言之。但细相深远。人所难知。今因阿难重请微细开示。乃取现前易知者为例。而验证之)五。

一验色由妄。二验受由妄。三验想由妄。四验行由妄。五验识由妄。

初。

汝体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则不能来想中传命。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悬崖不有酢物未来。汝体必非虚妄通伦口水如何因谈酢出。

○是故当知汝现色身名为坚固第一妄想。

初示体由想。佛意以根本色阴。微细难知。且约现前色阴言之。故曰汝体。以体是有质可见。即色阴也。先惟父精母血。赤白和合。故是因于父母想生。如前云。心着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即其验也。汝心非想等者。言父精母血。所以能揽为自体者。亦由自己想心与父母想心。感应和合。传续命根。设若自己无想。有应无感。则不能续命。赤白将溃。而自体不能成矣。如前云。异见成憎。同想成爱。留爱为种。纳想为胎。即其验也。

○如我下引喻显妄。如我先言者。先于想阴中曾举此喻。今复引之也。言上虽由想传命。犹有赤白可揽。若言其妄。似为难知。故复引想酢涎生想高酸起二喻以比例之。盖上以易知而例难知。此又以至易知者。而例上之易知者也。心想酢味。喻由想传命。口中涎生。喻揽滴成体。心想二句例知。然悬崖不有。知足酸之是虚。酢物未来。信口水之唯妄。以此为例。则现前色体。亦与口水足酸至虚至妄。通为一伦。故以必非等而反难之。谓设若汝体。必不与口水足酸虚妄通伦者。汝体由想。口水足酸不应由想。足酸且置。口水如何因谈酢出。是知口水由想。既同汝体。汝体虚妄。亦应同于口水。现前之色阴既尔。而前之根本色阴。例此可知。

○是故下指色结名。佛意原以根本色阴难知。举现前色体为例。又恐色体难知。复引二喻为例。既已喻明。即就色体结之。是故当知者。承上色体口水虚妄通伦之故。结示阿难教以当知也。汝现色身。指现前色体言之。元无所有。举体惟是妄想所成。故直名妄想。居五阴之首。故名第一。而言坚固者。澄凝不化之义。根本色阴。亦犹是也。

二验受由妄。

即此所说临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涩。

○由因受生能动色体。

○汝今现前顺益违损二现驱驰名为虚明第二妄想。

初就喻显妄。上科先举易知。次引最易知者为喻。此科承上义便。即就最易知者为能例。次以易知者为所例。总以比例发明。显其虚妄。而文势各别也。即此所说者。谓即就此上所说之喻为能例故。二喻之中。单取心想登高之喻。故曰临高想心。谓本未临高。唯是想心。喻受阴中本无实境。唯是受心也。唯是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涩。喻唯是受心能动色体。现于违顺苦乐中庸等相。是知违顺苦乐中庸等相。一同酸涩。惟是虚妄。下文自见。

○由因下以法贴合。由因受生者。谓受阴中本无实境。推其由因。惟是有受心生。此合临高想心。能动色体者。谓于色体上现于违顺苦乐中庸等相。此合能令汝形真受酸涩。

○汝今下指受结名。顺与益。现前乐受也。违与损。现前苦受也。二现者。苦乐二种现行。驱驰者。来往相交之相。盖苦乐相交。即中庸受也。例彼酸涩。元无所有。其体唯是妄想所成。故以妄想名之。居色阴之次。名为第二。言虚明者。离身无有。唯是觉知虚明。根本受阴。亦若是也。

三验想由妄。

由汝念虑使汝色身。

○身非念伦。汝身何因随念所使种种取像。心生形取与念相应。寤即想心。寐为诸梦。

○则汝想念摇动妄情名为融通第三妄想。

初融即未分。前明根本想阴。属于赖耶中六识种子。前文所谓动念是也。微细难知。故今唯约现前想阴言之。现前想阴。即是六识中念虑。前文所谓浮想是也。念虑一动。五根俱驰。故曰由汝念虑使汝色身。此且言融即未分之时。唯是虚妄念虑。无实体也。

○身非下体通诸识。身属色法。念属心法。故曰身非念伦。既非念伦。不应随念。故难以汝身何因随念所使。种种下乃约体通诸识以释之也。想以取像为性。随境生取。其像非一。故云种种取像。由种种取像。能令种种心生。如随其所取之像。生起眼识缘色。耳识缘声等。此体通五识也。心既生已。根亦随之趣境。故曰形取。由此能令色身时常与念虑相应。所谓随念所使者以此。又此念虑。寤即想像之心。此乃通于散位独头。寐即为梦之念。此又通于梦中独头。不言通于随念者。摄于五识之中。以五识既生。明了随念。亦与之而俱生故。不言通于定中独头者。以此经三摩。非思惟影像之定。独头不现行故。

○则汝下指想结名。则汝想念者。约现前想阴融即未分言之。摇动妄情者。约现前想阴体通诸识言之。同一虚妄念虑。无有实体。故名妄想。居受阴之次。名为第三。言融通者。即以其融即未分体通诸识故也。根本想阴。虽在第八识中。其融即未分体通诸识之义亦若是焉。又此与上二。虽同名妄想。而义有少异。言上二阴以妄想所成名妄。此想阴以体即是妄名妄也。

四验行由妄。

化理不住运运密移。甲长发生气销容皱日夜相代曾无觉悟。

○阿难。此若非汝云何体迁。如必是真汝何无觉。

○则汝诸行念念不停名为幽隐第四妄想。

初示相幽隐。根本行阴。微细难知。今约现前行阴验之。故云化理不住。化理指现前行阴。以是现前身中迁流变化之理性故。体属生灭。故云不住。虽云不住。而前灭后生。亦唯运运密移。非显然可见者也。既非显然可见。何以知有。以有相可验。如人初生之时。甲渐渐长。发渐渐生。及乎垂老之年。气渐渐销。容渐渐皱。谁其使之。殆行阴为之也。日夜相代者。一日一夜之间。生灭灭生。迭相更代。曾无觉悟者。从古及今。习矣不察。如波斯云。变化密移我诚不觉。梵志云。吾犹昔人非昔人耶。皆斯意耳。

○阿难下显体虚妄。此若二句谓此行阴设若不是汝心。彼应自迁。无关于汝。云何能令汝体迁变。如必二句谓如果必谓是真汝心。既能迁变汝体。即应自觉。汝今云何无有觉知。是知是汝非汝。二俱叵得。则彻体虚妄明矣。

○则汝下指行结名。则汝诸行。即指现前行阴。念念不停。是其相也。仁王云。一念之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中有九百生灭。则念念不停可知。彻体虚妄。故以妄想名之。又以其密移不觉。故冠以幽隐之号。根本行阴。亦复如是。

五验识由妄三。

一由本标末。二辨定非真。三指识结名。

初。

又汝精明湛不摇处名恒常者。于身不出见闻觉知。

离于诸想曰精明。无复生灭曰湛不摇。是乃于想行尽后。别觉有个精明湛不摇处。所谓根本识阴是也。体通如来藏性。众生位中。离此无别真体。故权宗目为恒常。而今经前亦暂许。亦以其微细难知。指在现前。故曰于身不出见闻觉知。所谓元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也。然此固以根本难知。指在现前。亦是以凡夫小乘。不知见闻觉知。与识精同体。故依本标末。乃曲为引进意也。

二辨定非真。

若实精真不容习妄。何因汝等曾于昔年睹一奇物。经历年岁忆忘俱无。于后忽然覆睹前异记忆宛然曾不遗失。

○则此精了湛不摇中念念受熏有何筹算。阿难当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静。流急不见非是无流。

○若非想元宁受妄习。非汝六根互用开合此之妄想无时得灭。

初纵许反难。承上既名恒常。必计精真。故就此纵许。若实是精而不杂。真而无妄之性者。自不容习种妄染。于中积聚。此定理也。何因者。反难之词。昔年者。远指往日。睹亲见也。奇异之物。亲见必偏留心。是习种已纳识田中矣。经历年岁者谓转更经历多年多岁。初时犹忆。久而便忘。又久之则忆忘俱无。浑然置之于无何有矣。于后者即于忆忘俱无之后。前异者。仍指昔年奇异之物。忽然覆睹者。不料而又见也。记忆宛然者。习气内熏力故。曾不遗失者。种子依然在故。据此则受熏持种。似非精真。故以何因等而反难之。

○则此下显妄非真。精了即是精明。亦即现前见闻觉知。同一无分别性。名湛不摇。然既许同体。无妨即约根本言之。念念受熏者。谓前念后念。受熏持种。无有停已也。分剂头数。无量无边。故云有何筹算。据此则决非精真。故特呼阿难之名而教以当知此湛非真也。如急流水者。正脉云。须取无波平流之急水。恬安也。望如恬静者。以其无波浪之参差。无飞湍之上下故。流急二句明其正因流急。故不可见。非真无流。喻意盖谓阿赖耶识。所以名恒常者。但是以凡小粗心望之。其实念念受熏。微细生灭。无暂停宁。只缘其中分剂头数。不可筹算。似若不动。非真恒常。以妄想根元犹未尽故。

○若非下示以应修。若非想元等者。谓设若此中无有妄想根元。宁受妄习所熏。此决言其犹有微细妄想故也。欲尽此想。须待寂灭现前。六根互用。合开成就。一六俱亡之时。故约非汝等而反显之。正以见圆通应修。六结须解耳。

三指识结名。

故汝现在见闻觉知中串习几则湛了内罔象虚无第五颠倒微细精想。

佛承上而告之曰。未得六根互用。不尽想元。故汝阿难。亦未尽想元人也。何以见其未尽想元。如汝现在见闻觉知性中。能串穿习几。(习谓习气。几微也。即是种子。以微而未显故)令不遗失者。则是湛然明了之赖耶识内一分无明。故曰罔象。盖是以赖耶中无明为能串。六根中习几为所串耳。和合真如。非一非异。故曰虚无。居四阴之后。故曰第五。凡夫计为命根。二乘认作涅槃。无而为有。虚而作实。故曰颠倒。对前四行相粗显。故曰微细。虽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故曰精想。据此则识阴尽者。但尽其妄。不尽其真。经初首取根性。良有以也。总结别以取验竟。

三指元结示。

阿难。是五受阴五妄想成。

通名五受阴者。随业所感。受此五阴。阴覆真性故。又依此五种。受现世报。酬前世业。作将来因。自相阴覆。难出离故。亦名五取蕴。谓取以为身。假集聚故。又依此五种取境起业。集聚有为无为漏无漏种。为来世因故。所以五阴不尽。不出轮回。观其所由。五种妄想以为其本。故曰五妄想成。此酬阿难细说妄源请也。答五阴妄源竟。

二答因界浅深。

汝今欲知因界浅深。

○唯色与空是色边际。唯触与离是受边际。唯记与忘是想边际。唯灭与生是行边际。湛入合湛归识边际。

初按定问意。意谓汝今既问如是五重诣何为界。意是欲知从识至色。相因界限。及其中浅深义耶。

○唯色下依次而说。正脉云。有相为色。无相为空。是知但尽乎色名浅。兼尽于空名深。若离色守空。祖家谓之堕一色边。唯识谓为空一显色。犹未出乎色阴边际。故凡一切空忍皆非究竟。盖必空色俱亡。乃为色阴尽也。触兼苦乐二受。离即舍受。是知但尽于触名浅。兼尽于离名深。若断触守离。如梵志以不受为宗。犹未出乎受阴边际。故凡一切背舍皆非究竟。盖必触离俱亡。乃为受阴尽也。有想为记。无记为忘。是知但尽于记名浅。兼尽于忘名深。若舍记认忘。祖家谓之无心犹隔一重关。尚未出乎想阴边际。故凡一切无想。皆非究竟。盖必记忘俱舍。乃为想阴尽也。散心粗行为生。定心细行为灭。是知但尽于生名浅。兼尽于灭名深。若离生住灭。本经谓之熠熠清扰。犹如野马。尚未出乎行阴边际。故凡一切灭定。皆非究竟。盖必生灭俱亡。乃为行阴尽也。湛即第八本识。前云湛不摇处是也。言湛入者。谓依此第八本识。旋有念而入无念。乃由湛而入故。合湛者谓守于无念。住于第八本识。乃合湛而住故。是知由湛而入。但尽有念为浅。不复住于合湛。兼尽无念为深。若由湛而入。即合于湛。古德谓之最后顶堕。犹未出乎识阴边际。故凡异熟未空。皆非究竟。盖必由湛而入而不合于湛。乃为识阴尽也。据此则五阴各有边际。尽除仍分浅深。及其浅而即住。果终不圆。尽其际而不知。功或浪施。道眼贵在无翳。果觉必期圆证。此阿难所以问以诣何为界。而如来兼以浅深答之。

三答理不废事。

此五阴元重叠生起。生因识有。灭从色除。理则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尽。

○我已示汝劫波巾结。何所不明再此询问。

初正答。此五阴元。仍指根本五阴。以是现前五阴之元故。重叠生起者。谓因无明不觉而有识。识即有作名行。行必有动名想。由动则有见分虚明名受。由见则有空色相形名色。乃一重一重相叠而生起也。据此则生因识有。从细向粗以至于色。如人着衣。必从内向外而渐着故。灭从色除。由粗及细而至于识。如人脱衣。必由外及内而渐脱故。已得圆通。即齐佛果。故曰理则顿悟。五阴妄想顿然俱空。故曰乘悟并销。但无始习气。遇事便兴。要必令遇事不兴。非可顿除。是须安立圣位。历事造修。方可除灭。故曰因次第尽。知此意者。自然不滞妙悟。不拨禅那圣位。而解行俱圆矣。

○我已下斥问。据前绾巾以示伦次文云。六结不同。一巾所造。令其杂乱。终不得成。是结解定有伦次。今阴尽亦然。以阴尽即在结解中故。前所已说。故云我已示汝劫波巾结。前阿难亦云。是结本以次第绾生。今日当须次第而解。于彼既知。于此即应理会。故责以何所不明再此询问。(问。前示六结在圆通以前。此答渐修在圆通以后。何故仍取前之六结为喻。答。五阴行相。即在六结之中。六结既解。五阴斯尽矣。三摩中如是而悟。禅那中如是而修。次第正等。故无妨仍取六结为喻。但三摩中尽除。唯用定力研磨。禅那中尽除。兼用事行修治。定力研磨。唯是伏妄达空。事行修治。实能断妄证真。此前后异也。若克就圣位而论五阴尽相者。色阴尽。应在信满入住之时。以信满入住。离幻色。生佛家故。受阴尽。应在住满入行之时。谓住满入行。离妄受。趣真修故。想阴尽。应在行满入向之时。谓行满入向。离妄想。向三处故。行阴尽。应在由加入地之时。谓由加入地。数量销灭。渐入不动地故。识阴尽。应在出地等妙之间。谓出地入等。犹有微细念相。至金刚道后。则异熟识空。而入妙觉位矣。细详本经文义。理合如是。要知圆顿教乘。前后位次。浅深开合。不得全同。不可以他经及古德所判为难也)如来因问重答竟。

三结劝开通传示。

汝应将此妄想根元心得开通。传示将来末法之中诸修行者。令识虚妄深厌自生。知有涅槃不恋三界。

现前五阴。以五重妄想为根元。根元不除。五阴终不能尽。故教以汝应将此妄想根元等也。心得开通者。了知唯心所现惟识所生。离心无体。离识无性也。自修有据。应思利他。故教以传示将来。偏言末法者。以末法执重。五阴难除故。唯及修行人者。以不知修行。不足以语此故。令识虚妄者。令识唯心无体。唯识无性也。根元既唯虚妄。枝末岂是真实。认妄为真。浩劫流转。知而不随。故曰深厌自生。五阴既尽。不生灭性现前。即是涅槃真体。故曰知有。自是随所发行。安立圣位。进求无上菩提。故曰不恋三界。重明五阴。意在斯焉。自阿难请谈七趣以来。至此说法。复为一周。名破障销碍周。即总前三分。为一首楞严王也。按常途首楞严。翻为究竟坚固。以不动不坏为义。今经精研七趣。唯是自业所招。详辨五魔。都缘邪思所致。重明五阴。总以妄想为根。自业所招。七趣成而密因坏。邪思所致。五魔起而了义亡。妄想为根。五阴覆而万行颓。密因坏则正信不坚。了义亡则正解不固。万行颓而真修必坠。是始终不坚而有坏也。今知自业所招。业不造而七趣空。邪思所致。思无邪而五魔遁。妄想为根。想离妄而五阴销。七趣空则密因本具。而正信坚矣。五魔遁则了义现前。而正解固矣。五阴销则万行无滞。而真修成矣。真修既成。妙证必克。据此则生信发解起行证果从始至终。究竟坚固。不动不坏。题中首楞严三字。义统乎此。自阿难请定以来。历谈至此。为正宗分。

三流通分(正宗既毕。现前之利益已成。真教当传。未来之津梁须寄。俾法海以分流。引利水而通润。恩沾沙界。化满尘方。功在流通。故殿于后焉。又序分如首。正宗如身。流通如足。观其首则生平可品。辨其身则膂力堪评。无足不行。身首空备。叙正既释。流通宜详也)三。

一较量化他功德。二显示自修利益。三时众领教喜散。

初三。

一举例问福。二答以无尽。三较显化功。

初。

阿难。若复有人遍满十方所有虚空盈满七宝。持以奉上微尘诸佛。承事供养心无虚度。于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缘得福多不。

如上开通传示。功德自应无尽。故承言若复有人。谓设若更有一等人也。一方虚空。尚不可以思量。况复满十方空。则空之无尽可知。如是虚空。各有七宝。纵使不盈。亦不可算数。况复盈满七宝。则宝之无边可知。以此珍宝。但奉一佛。其施已广。况复持奉微尘诸佛。则财施之广大可知。于此诸佛。但能以身承事。以财供养。已为甚难。况复心无虚度。则施之外尽其仪。内竭其诚可知。欲假此福以较流通功德。故问以于意云何。以此施佛因缘福德不可思议。佛不自说。欲借当机之口以晓谕会众。故问以得福多不。

二答以无尽。

阿难答言。虚空无尽。珍宝无边。

○昔有众生施佛七钱舍身犹获转轮王位。

○况复现前虚空既穷佛土充遍皆施珍宝。穷劫思议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边际。

初按定前施。前云满十方空。故虚空无尽。又云盈满七宝。故珍宝无边。

○昔有下另引劣例。施佛七钱获轮王位者。如达磨显宗论云。无灭尊者。(即阿那律)昔于殊胜福田。(诸福田中唯佛为胜)因以七钱施设食供。后异熟报。七返生于三十三天。七生人中为轮转王。最后生在大贵释种。余于阿含等经。兹不俱引。

○况复下况显福多。言昔有众生。所供者唯一佛。所施者唯七钱。较前最为微劣。舍身之后。犹获转轮王位。况复现前有人。虚空既已穷尽十方。佛土又复充遍虚空。于中皆施珍宝。若论其所施。虽穷劫思之议之。尚不能及其分量。如是之福。云何更有边际。此决言其福无边而德无际也。

三较显化功。

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语无虚妄。

○若复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罗夷。瞬息即经此方他方阿鼻地狱。乃至穷尽十方无间靡不经历。

○能以一念将此法门于末劫中开示未学。

○是人罪障应念销灭。变其所受地狱苦因成安乐国。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万亿倍。如是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初示说应信。因下弘经之功甚少。灭罪获福胜前。人所难信。故预示佛语无虚。显应信也。

○若复下举人障重。若复有人等者。谓设若更有此人。一身具足小乘四种重罪。大乘十波罗夷罪也。此是罪之极重。于中犯一一罪。即应堕狱。况复俱犯。自应速堕。故云瞬息即经此方他方阿鼻地狱等。谓先生此方阿鼻。具足一劫。劫尽更生他方阿鼻。如是从一方至一方展转更生。故云乃至穷尽十方无间。无间者即阿鼻之华言也。靡不经历者显十方俱经。诸狱备历。总不离地狱中故。

○能以下明持功少。能以一念者谓于临堕之时。一念顿悟此法门也。既已顿悟。又愿将此法门。于末劫中。开示未学禅定者。令其同己。据此则续佛慧命。端赖此人。若但论其化迹。则其功为甚少。以时惟一念。经唯一法。开示者惟未学故。

○是人下转苦为乐。罪障者即指如上所说四重十弃。应念者应其顿悟一念。言正当顿悟之时。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何障不销。何罪不灭。所谓百劫积集罪。一念顿荡除。如火焚枯草。灭尽无有余也。变其所受等者。言不唯自销罪障。且能将此法门。开示未学。转魔界为佛界。故曰变地狱因。成安乐国。

○得福下得福胜前。前之施人。即指满空珍宝奉上尘佛人也。此人但以一念。将此一法。开示未学。似乎得福无多。而乃云超越前人者。略有三义。一约佛不以奉己为喜。惟以度生为喜故。二约行不以自利为重。唯以利他为重故。三约福前是有漏之福。此是无漏之福故。譬如一颗如意。胜似海宝千般。一粒还丹。压倒医方万品。则超越前福。无足异也。百倍千倍等者。言超越前福。不但一倍二倍。若少说则超越百倍千倍。若处中而说。则超越万倍亿倍。如是展转多说。乃至算数所不及倍。譬喻所不及倍。总言前人之福。任说无边无际。迥不能及于此福之少分耳。又此中更有言外况显之意。言极重罪人。一念弘经。尚能灭罪获福如此。况复轻罪无罪长时流通者。其福德讵可思议。总结较量化他功德竟。

二显示自修利益。

阿难。若有众生能诵此经能持此咒。如我广说穷劫不尽。

○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无复魔业。

初诵持利益。如上较量。已知化他功胜。故此复约自诵自持者言之。能诵此经者。文义双持。能持此咒者。心口相应。古德云。法音经耳。功报弥劫。一句染神。咸资彼岸。况夫显经则文义双持。密咒则心口相应。成究竟坚固之因。总彻法底源之奥。以因验果。功德难思。故曰如我广说穷劫不尽。

○依我下出其所以。言既能文义双持。心口相应。自能依我教言。起自利行。如教行道。成化他功德。则显密双修。自他两利。如风帆扬于顺水。若狮弦奏于群音。自然直成菩提。无复魔业。此功德所以无尽。而称赞所以靡穷也。

三时众领教喜散。

佛说此经已。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及诸他方菩萨二乘圣仙童子。并初发心大力鬼神。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佛说经已者。以自阿难请定已来。如来历谈四分。仍复较量化功。称赞持福。以示结劝流通之意。所谓所应说者皆已说讫故。然其中亦有诸佛作证而说。及诸菩萨助化而说。舍伴从主。故通言佛说也。四众之中叙分唯列比丘。余三或是后来。今则俱出者。以如来凡说法处。必有四众为内护故。天人修罗。八部举三。余亦应有。以如来凡说法处。必有八部为外护故。叙分不出者。非所急也。至观百灵护咒中有梵释四王。药义大将等。其必具可见。他方菩萨。叙分中咨决先来众。及音感后至众也。不言此土菩萨者。以此土菩萨。类皆分身无数。遍十方刹。摄在他方中故。他方二乘。乘通随喜。拣非此土常随。此土常随。摄在四众中故。圣仙童子者。内证圣道。外现仙迹。不坏童真。或因随喜面来。或因护咒而至。故叙分不例。初发心大力鬼神者。已发菩提之心。乘大神力。降魔制外。而为外护之众故。皆大欢喜者。既闻正宗。而知佛道可成。喜非寻常。深生庆幸也。作礼而去者。又闻嘉赞。而知付嘱有在。去不徒去。作礼领命也。总结流通分竟。

回向偈曰。

究竟坚固最胜法  如佛所说随分释

见闻随喜作正因  销我亿劫颠倒罪

大佛顶首楞严经指掌疏卷第十(终)

夫惟楞严指掌一疏。拈华古刹达老和尚愍念后昆愚暗。大慈悲心之所注疏。而命名指掌者。示世界悉檀之益。楞严经方等部摄。五教并谈。断证历三渐次等位。生酥毒发转成醍醐妙味。上根利机彻底担荷。鲜有愚暗难领家珍。老人彻底悲心。发挥实际理地。如是玄奥关节处。一一剖劂发挥显露。文辞明浅。义理奥深。命名指掌者。指其明浅。掌其奥深。指者指示。掌者掌握。经文七处徴心八还辩见示其明指也。非汝而谁示其知掌握也。法身本具。报身修显。掌握性德本具法身。非生非灭。亦不一异。不变随缘。随缘不变。眼见耳闻。动手抬足。俱是涅槃妙心根本实智性德法身之所显露。楞严王三昧无记化化禅之所妙用也。指明知觉立知则生死无明根。知掌握知觉无觉斯即涅槃果德。此理人人本具。各各不无。自家屋内亲生母。当人未能承当识认。反向他家拜异娘。老人发挥指明。因地不真。老人与 释迦老子同一。鼻孔出气。指示述明。不生不灭为本。修因用始觉之智。还复本觉之理。掌握圆成果觉也。疏立十门。通入华屋一门。经谈二十五圣方便多门。掌握皈源居士不二法门。设三观渐次去泥纯水。示十因六报四重明诲。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决定阶次。五十种阴魔示其邪正真伪。去邪去伪。掌正握真。楞严经出尘之宝筏。佛果之规范。当会阿难尊者。大权示现。鉴末劫之机。离此法范。无有出尘之期。 释迦老子。大圆镜智。彻照无量劫。以此无缘大慈。愍念当来愚暗众生。示其有所掌握也。迷其指。失其掌。无闻比丘生限地狱。明其指。观其掌。阿难尊者不历僧祇获法身。不信其指。不识其掌。宝莲香比丘尼淫火燃身。顺其指。睹其掌。性比丘尼见佛即证须陀洹果。时有学释居士道眼圆明。读此注疏而悟因果由心造。向(余)叹曰。达者通彻理具法身体大。天者天然性德实相理谛。达天老人以名召德。非此达天老和尚未能述此疏。非此疏未能发挥此经。非此经未能识此西来大义。非明西来义焉能认得本人本具主人公也。指示本来人掌握主人翁而命此名也。楞严注述疏演最多。文富义奥。上根利智尚且蚊咬铁橛。况愚暗之流。药无贵贱应病者。良老人以文字般若指示观照般若。以观照般若掌握实相般若。真为末劫良剂。寔应愚暗之辈。指掌一疏实是开楞严经之钥。楞严经是开我愚暗辈之钥。理虽顿悟。事必渐除。躐等皆为邪伪魔眷。菩提道果无因。三涂有分。生遭王难。死堕地狱。我佛释迦金口印定也。指掌注疏不可不多分布于世。儒释俱能读诵。上上根逢关即过。下下根亦能臻其域。(余)闻布施中法施最为第一。因自揣力有未足。不得不布闻同志儒释善男信女。轻金重法。捐助印刷。流通此疏。汪洋大海无缝宝塔。(超)述此䟦以为开指掌之钥云尔。

时在

大清光绪二十有八年岁次壬寅清和月八日都城通明寺四莲室愚暗沙门了凡真超氏沐手虔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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