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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指掌疏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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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拈华寺贤宗后学达天通理敬述

嗣法门人(兴宗祖旺誊清怀仁祖毓较字)

二灭妄明真成诸位四。

一正明诸位。二结显修法。三推重初心。四判决邪正。

初十。

一三渐。二干慧。三十信。四十住。五十行。六十向。七四加。八十地。九等觉。十妙觉。

初二。

一指前起后。二正示渐次。

初二。

一指前互具成妄。二起后三渐得除。

初。

阿难。如是众生一一类中。亦各各具十二颠倒。

○犹如捏目乱华发生。

○颠倒妙圆真净明心具足如斯虚妄乱想。

初指前互具。如是众生句。总指十二类生。一一类各各具者。即是互具。如一卵类。现起者名动颠倒。余十一倒。非是不具。但是冥伏。若遇缘便起。如卵类既尔。余十一类皆然。合之应有一百四十四倒。且又于一一倒中。具足八万四千乱想。实为虚之至妄之极也。

○犹如下举喻显妄。目喻真心。捏喻一念妄动。乱华发生。喻十二类生。各各互具。盖以真心本净。始由一念妄动。展转变起十二类生。又复各具颠倒乱想。如目本无华。由无故妄捏。展转而有乱华发生。然明知目本无华。因捏而有。捏亦非真。放手元空。捏尚不有。华云何立。知此喻者。则颠倒虚妄之义。可思知矣。

○颠倒下以法贴合。不变名妙。指心体言。随缘曰圆。指心用言。虽随缘而不变。目曰真净。虽不变而随缘。目曰真明。合此体用。故曰妙圆真净明心。此合喻中目字。颠倒即是妄动。以真本不动。动即违真。故称颠倒。此合喻中捏字。乱想即指八万四千。如卵生名飞沉乱想。胎生名横竖乱想。然倒既互具。乱想亦应互具。言虚妄者。本由妄动。无实体故。虽无实体。而迷位繁兴。故曰具足。此合喻中乱华发生。盖华虽无实。灭华须待放手。喻想虽虚妄。除想应须离念。故向下示以三渐次也。

二起后三渐得除。

汝今修证佛三摩地。于是本因元所乱想。立三渐次方得除灭。

○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后贮甘露。

初法说。佛三摩地。即指耳根圆通。以分修分证。即成诸位。圆修圆证。即成佛果。此以因中说果。故置佛言。元所乱想。即指类生所具。如云飞沉乱想等是也。迷位本有曰元所。对后为果曰本因。而曰立三渐次方得除灭者。不是三渐次中即能尽除。盖必三渐次后。历位修断。方得种习俱尽耳。

○如净下举喻。中字下文稍不足。具足应云。如净器中。盛以毒蜜。喻真心中一念妄动。具足乱想也。除去毒蜜。喻除其助因。刳其正性。违其现业也。汤水喻诸位中定。诸位中定。仍不离前之三摩。灰香喻诸位中慧。诸位中慧。仍不离前之圆通。洗涤其器者。喻诸位中尽断种习。后贮甘露者。喻佛果清净心中。方堪承受最上一乘真法味也。指前起后竟。

二正示渐次二。

一徴起标列。二依次释成。

初。

云何名为三种渐次。

○一者修习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进违其现业。

首句徴起可知。

○一者下标列。此中第三增进。即是耳根圆通。第二真修。即是圆通方便。盖即以认真持戒为真修也。至于第一修习。又为真修方便。良以戒不易持。须先除其助因。是则除其助因。乃最初入手修学习演。如蒙童初读三字经之类。至下别释。文甚显然。说者无容以前滥后。

二依次释成三。

一除其助因。二刳其正性。三违其现业。

初三。

一承徴。二正释。三结成。

初。

云何助因。

此承前徴起也。

二正释二。

一教衣食断辛。二明食辛过患。

初。

阿难。如是世界十二类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谓段食触食思食识食。是故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

○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故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世间五种辛菜。

初教依食住。十二类生。如上所说。不能自全者。不能自全形命。依四食住者。要以四食方得住持形命故也。此且总标。所谓下别列。段食者。谓人间食必有分段。灌顶云。经论多云抟食。其义则局。如浆饮等不可抟故。触食者。谓鬼神等触气而饱。即为食故。此二食通欲界。思食者。谓禅天中但以禅思为食。又如悬沙止饥。望梅止渴。亦思食摄。识食者。谓四空天惟以识定续命。有食义故。又如地狱饿鬼历劫续命。但依业识。亦识食摄。此上四食略取温陵及灌顶中义。详于唯识。避繁不录。必言四者。为该三界。治外道故。(灌顶云。佛成道后。为除外道自饿苦行。说诸众生皆依食住。正觉正说。余不能知。外道嗤曰。愚者亦知。何惟正觉。佛反问曰。食有几种。外道不能答。因说众生依四食住)是故佛说等。乃引昔所说以证成之。为断五辛。必先言此者。有二义。一显不为住持形命。食且不可。况夫食辛。目应断除。二显既有四食。何必一定食辛。自取过患。

○阿难下教断五辛。资益形命曰甘。非局甜味。损伤形命曰毒。非局鸩酒。言故生故死者。显辛荤为性命所关。在一切众生。皆不可食。况夫求正定人。又为法身慧命所系。是宜严禁。故承此教以当断。五种辛菜者。楞伽云。葱蒜韭薤兴渠。应法师云。兴渠梵音讹也。正云兴宜。慈愍三藏云。根如萝卜。出土辛臭。慈愍冬至彼土。未见其苗。此方所无。故不翻也。天台梵网疏云。兴渠是蒠蒺。云栖发隐云。蒠蒺胡荽也。又楞伽云。葱韭蒜等臭秽不净。能障圣道。亦障人天净处。何况佛果。所谓当断者此耳。

二明食辛过患。

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

○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消长无利益。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

○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初发淫增恚。正脉云。熟食必壮相火。故发淫。生啖必动肝气。故增恚。佛智所鉴。不爽丝毫。宜敬信而深戒之。

○如是下天远鬼近。十二部经。该尽佛所说法。能宣说者。天仙皆应近闻。今以食辛之故。不惟不来近闻。而且嫌其臭秽。咸皆远离。如今清净斋戒者。尚避食辛之人。则天仙远离可知。饿鬼歆于不净。故因彼食辛之次。冥中䑛其唇吻。相随不舍。故常与鬼住。天仙增福。咸皆远离。故福德日销。饿鬼致祸。常与共住。故长无利益。无利益即灾祸事也。

○是食下无护遭魔。修三摩地。乃成佛胚胎。菩萨天仙善神皆应守护。以食辛故。皆悉不来。亦嫌其臭秽故也。守护则魔不能近。由不来故。乃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大力魔即天魔也。知其修三摩地。有志求佛。故现佛身而眩惑之。非毁禁戒者。贬持戒为小乘。赞淫怒痴者。褒三毒为大道。无智自辨。鲜有不受其惑者吁可不畏哉。

○命终下成魔堕狱。现前受行魔教。命终自为魔属。所修三摩。咸资有漏。故得受享魔福。福尽祸至。故感堕无间狱。正脉云。缘以臭恶之味。引致阿鼻极苦。有何难舍而不勇断之哉。然辛菜所以名助因者。即于此科中见。中发淫为淫欲助因。增恚为杀生助因。至于福销祸长。必至损他益己。纵能说经。亦属妄谈般若。此等又为盗妄助因。况夫魔来倒说。何恶不助。自为魔眷。何罪不生。名其为助因者宜矣。正释竟。

三结成。

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

承上食辛既有如是过患。是故凡欲修菩提者。先当永断五辛。是则下言果能断辛。则是从凡夫地。第一增进。乃初学修行渐次。除其助因竟。

二刳其正性三。

一承徴。二正释。三结成。

初。

云何正性。

次徴第二渐次义也。

二正释三。

一教令先断淫杀。二示以进修余戒。三详明持戒利益。

初。

阿难。如是众生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

○永断淫心。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是处。

初总教持戒。如是众生。指已断五辛人也。已断五辛。当入三摩。但定因戒发。非戒则三摩不成。故教以要先持戒。而云严持者。丝毫不容有犯故。又云清净者。非唯执身。兼以执心故。

○永断下首举淫杀。淫能障定。杀乃违慈。四根本中此二犹要。故首举之。永断淫心者。现种俱尽。如枯木不萌。如寒灰不𦦨也。断杀中乃以轻况重之语。言酒肉尚不容䬸。生气尚不容啖。何况杀生。自应永断。以火净食者。律明生鲜之物。火净方食。不经火触。则为不净。不得便食。以有生气故。儒门方长不折。庭草不除。大同此意。皆防微杜渐耳。

○阿难下显示应断。修行原为出界。不断淫杀。则界不能出。以有相生相杀事故。言此正见其首应断也。

二示以进修余戒。

当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贼。先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后行菩萨清净律仪执心不起。

诸戒之中。独教观欲者。以难断故。又以一切众生。皆以淫欲正性命故。如毒蛇如怨贼皆狠语耳。毒𧉮伤身害命。怨贼劫财夺物。淫欲一事。丧法身。伤慧命。损法财。灭功德。故以为喻。然如来如是狠语。而诸众生亦当以狠心断之。声闻小乘人也。四弃八弃小乘戒也。比丘唯是四弃。谓杀盗淫妄。犯之者不许共住。故名为弃。比丘尼。于四弃之外。更加触八覆随。名为八弃。不先持大而先持小者。亦行远自迩。登高自卑意也。执身不动者。非不执心。力未充耳。不言后篇者。本立而道自生。源奠而流自清故。既闲乎小。宜进于大。故云后行菩萨清净律仪。菩萨大乘人也。清净律仪大乘戒也。设有丝毫动念。即不清净。故曰执心不起。

三详明持戒利益。

禁戒成就。则于世间永无相生相杀之业。偷劫不行无相负累。亦于世间不还宿债。

○是清净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须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睹佛闻法亲奉圣旨。得大神通游十方界。宿命清净得无艰险。

初成超世因。禁戒虽通四弃。此唯偏指淫杀。以淫杀难断。较之盗妄尤宜严禁也。身心俱断。故曰成就。淫断则不复相生。杀断则不复相杀。故曰永无。窃取曰偷。强取曰劫。又偷劫亦兼妄语。如偷中设词令其不觉。劫中恐吓令其强忍是也。负累乃偷劫所致。还债因负累来偿。今既无偷劫。自无负累。既无负累。故亦不还宿债。如前云。长揖世间是也。又世间虽通三界。而此中似唯约于欲界。以生杀负还。乃欲界中事故。据此则持戒之人。将来不生欲界。纵生欲界。亦不过于人中增修。非为生杀负还事也。

○是清下发相似通。清净人即指上持戒人也。因戒生定。因定发通。故是人一修三摩。便能发相似五通。肉眼相似天眼。故不须天眼观见。自然者。不假作意。十方者。周遍无遗故。肉耳相似天耳。故亦能睹佛闻法。言相似者。但以戒增上力。并三摩初心增上力故。暂时而发。非是圆通胜用。下三准知。亲奉圣旨者。相似他心通也。神通游界。相似神境通也。宿命亦唯相似。虽曰相似。却能三世无碍。故曰清净。得无艰险者。由宿命故永不堕三恶道中艰难险阻处也。正释竟。

三结成。

是则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

言此果能严戒。则是从凡夫地。第二增进。乃决定修行渐次。盖以对上第一。名为第二。又对上初学不定。故以决定修行释之。此中所断言正性者。对上助因而言。以上但助发乎此。此乃正是罪性故也。刳其正性竟。

三违其现业三。

一承徴。二正释。三结成。

初。

云何现业。

此徴第三渐次义也。

二正释三。

一承戒修定。二顿获法忍。三教以渐修。

初。

阿难。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心无贪淫。于外六尘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

紧蹑上文以为生定之因。故即就前人言之。诸戒俱持。而独举心无贪淫者。以淫为坏定之魁故。于外六尘等者。以淫为染尘前导。如因动有声。则留心淫声。因声有色。则留心淫色。因色有香。则留心淫香。因香有味。则留心淫味。因味有触。则留心淫触。因触有法。则留心淫法。若心无贪淫。则于诸色声等皆不留心。故云不多流逸。言流逸者。谓神逸其中。纵恣攀缘。言不多者。非是全无。但不留心贪染耳。因不流逸者。牒上不多流逸为因。谓外境既淡。乃可反观本根。自归元明。而内观得成也。内观既成。外境全脱。故曰不缘。按耳根圆通。此当入流亡所。动静不生。以上言不多流逸。未免动静相间。此则一向不缘。乃动静双亡矣。偶对也。言根对尘现。尘不缘则根无所对。根无对而性亦不现。按耳根圆通。此当闻所闻尽。至此则六根反流全归一性。故曰反流全一。既反流全一。无复结根之用。故曰六用不行。按耳根圆通。此当觉结。若执此为是。则为觉所碍矣。大科云违其现业。即在此科。以此科现业有二。一流逸是现业。不多则少违。二六用是现业。不行则全违也。

二顿获法忽。

十方国土皎然清净。譬如琉璃内悬明月。身心快然妙圆平等获大安隐。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是人即获无生法忍。

承上六用不行。惟有一存。若进观此一。乃对六立名。六既不有。一云何立。是则能觉空矣。能觉之见分既空。所觉之相分亦复不有。故云十方国土皎然清净。皎然者。周遍洞彻。清净者。不见有一法可当情也。至此则觉所觉空。唯有空存。按耳根圆通。此当空结。若执此为是又为空所碍矣。若进观此空非断。乃是识性洞然在于大觉心中。故云譬如琉璃内悬明月。自是身心快然。以能出离空碍故也。出离空碍。则空所空灭。惟有灭存。按耳根圆通。此当灭结。若执此为是。犹为顶堕细障。若进观此灭。乃对生言灭。灭亦非真。则生灭既灭。故得妙圆平等。盖以无妄不尽曰妙。无真不极曰圆。始本不二曰平等。自是三空顿朗。二死忽空。故曰获大安隐。寂照互融。智断具足。故曰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良以密圆即是智果。谓收之则密。放之即圆。净妙即是断果。谓体之则净。用之则妙。是诸佛之所证。故曰一切如来。圆通因心。顿该果海。故曰皆现其中。按耳根圆通。此当寂灭现前。寂灭现前。一念不生。故曰是人即获无生法忍。论悟证己齐佛境。所谓理由顿悟。乘悟并销是也。论事修。唯在三渐。颠倒乱想。从此顿息。虚妄轮回。自是不复有矣。

三教以渐修。

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

事非顿除。因次第尽。故教以从是渐修。垢尽镜明。水长船高。故示以随所发行安立圣位。谓发行有浅深。立位有胜劣。至下经文自见。正释竟。

三结成。

是则名为第三增进修行渐次。

此言果能违其现业。以至获无生忍。则是从凡夫地。第三增进。观行修行渐次。前云如净器中。除去毒蜜。即喻此也。总结三渐竟。

二干慧。

阿难。是善男子。欲爱干枯根境不偶。现前残质不复续生。执心虚明纯是智慧。慧性明圆蓥十方界。干有其慧名干慧地。

二渐次中淫心永断。故曰欲爱干枯。三渐次中忘尘尽根。故曰根境不偶。解结中义当此根初解。先得人空。与小乘四果位齐。故云现前残质不复续生。残质为最后之身。不续谓后有永断。此上约第二渐次。及第三前半以明干义。又第三渐次中。十方国土皎然清净。故曰执心虚明。执心者法执之心。国土皎然故虚。清净无法故明。解结中义当空性圆明。成法解脱。至此则人法双空。故曰纯是智慧。又第三渐次中妙圆平等。获大安隐。故曰慧性明圆。慧性即三空之慧。妙圆平等之性。获大安隐。故曰明圆。但大安似约断德究竟。明圆似约智德究竟。以唯是一心。故无妨各说。解结中义当解脱法已俱空不生。至此乃得其全体。此上约三渐后半以明慧义。问。既唯前义。何故另开一位。答。上唯具体。此兼起用。故云蓥十方界。蓥犹饰也。庄严之义。谓称体起用。严净十方报土。按圆通中即获二胜。发三用也。虽能如是。依然干有其慧。故立位以干慧名之。

三十信二。

一蹑前总起后位。二别明当位十信。

初。

欲习初干未与如来法流水接。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圆妙开敷。

前云欲爱干枯。未能尽习。今以干慧位中。借严土以治欲习。未得极尽。故云欲习初干。菩提涅槃。尚在遥远。故云未与如来法流水接。如来法即指菩提涅槃。对无明生死流。称菩提涅槃流也。言未接者。正见其当历事造修。不可以圆通顿悟为是故。此心指干慧终心。中中流入。有二释。一者中谓中道。以自后位位皆不离乎中道。故云中中。二者中谓中庸。以自后修习。虽不废事。亦不过执。惟是中中。所谓不偏不倚。任运流入是也。圆妙开敷者。谓流入无别。仍前圆通妙性。但位位增进。如莲开层层渐敷耳。

二别明当位十信十。

一信心。二念心。三进心。四慧心。五定心。六不退。七护法。八回向。九戒心。十愿心。

初。

从真妙圆重发真妙。妙信常住。一切妄想灭尽无余。中道纯真名信心住。

从真妙圆之悟。重发真妙之修。理事并信。故曰妙信。永不退失。故曰常住。外道趣邪。凡夫趣有。二乘趣空。皆为妄想。一切俱遣。故曰灭尽无余。灭尽妄想。故中道真。无有遗余。故中道纯。既真且纯。信心决定。故名信心住也。

二念心。

真信明了一切圆通。阴处界三不能为碍。如是乃至过去未来无数劫中。舍身受身一切习气皆现在前。是善男子。皆能忆念得无遗忘名念心住。

真信者。即前中道纯真之信。明了者。明明了了。曾不被诸法所惑也。因不被诸法所惑。故于一切诸法。皆能以中道正理。融会贯摄。故云一切圆通。此二句全是蹑前信心成益以为此位之因。自下乃正明此位。阴处界三不能为碍者。正由一切圆通。所以阴不能覆。处不能局。界不能间也。如是者。谓阴等不碍如是。乃至者超略现在。言既阴等无碍。不惟现在身中今应断之习气。忆念无忘。乃至过未无数劫舍身受身。已应断当应断之习气。皆现在前。皆能忆念无忘。谓无忘修治之心。犹言欲寡其过而未能也。以其无忘治习。常时忆念。故即名其为念心住。

三进心。

妙圆纯真真精发化。无始习气通一精明。惟一精明进趣真净名精进心。

由前习气现前。欲尽未能。仍复依前妙圆之悟及中道纯真之信。抵对妄习。磨炼真精。久之真益精。而起融妄之力。故云发化。由此融妄为真。故能令彼无始习气。通为一精明也。无始约过去言。不言现未者。以过去既融。现未者不复起故。此上四句。全约初信中力。助治二信中习。以成当位之因。自下乃正明当位。言既无始习气。通一精明。则唯以精明之理。历事造修。故云进趣。虽历事造修。而不住有为。故云真净。是则妄尽理圆。功就不就。故名此位为精进心。

四慧心。

心精现前纯以智慧名慧心住。

承上进趣真净。不住有为。心精时时现前。智慧时时不昧。至此慧心决定。纯以智慧涉事。故以慧心住名之。住即决定义也。

五定心。

执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前位纯以智慧。即是临事之时。皆执持智明以照之也。以智照事。事事如理。故曰周遍寂湛。此二句亦是蹑前所证以成当位之因。下二句乃正明当位。寂湛不住。大用繁兴。故寂而言妙。虽大用繁兴。而不动不扰。故凝而言常。清凉云。智周鉴而常静。用繁兴以恒如。此之谓也。然既曰常凝。则无不定时。故即以此名定心住(正脉云。上五信属五根。如果木之种。根结于地。下五信属五力。如根结既久自有不可拔之力用也)。

六不退。

定光发明明性深入。惟进无退名不退心。

慧心似偏于慧。以纯以智慧故。定心似偶于定。以寂妙常凝故。此则以定资慧。故曰定光发明。所谓净极光通达。寂照含虚空也。又能以慧资定。故曰明性深入。谓深入于定。所谓却来观世间。犹如梦中事也。据此则定慧相资。日损日益。故曰惟进无退。由此所以名不退心。此位义当进力。

七护法。

心进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来气分交接名护法心。

心进者。定心日进。安然者。不假功力。由此故能任运保持。永不失于定心。定心成就。蒙佛慈光摄照。故得与如来气分交接。盖气分即慈心气分也。据此乃由内能自护。外感佛护。故以护法心名之。此位义当定力。以由定心日进致故。

八回向。

觉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犹如双镜光明相对。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

按前不退心中。定慧相资。上位以定深而成护法之因。故曰心进保持。此位以慧明而成回向之因。故曰觉明保持。谓觉慧益明。保持不失也。正由保持不失。故能以妙慧之力。回答佛之慈光。回答无别。惟是向佛安住。谓念念在佛境也。然上位接佛气分。蒙佛慈光。是佛心中有自己之影。此位回佛慈光。向佛安住。是自心中有诸佛之影。佛心中有自影时。自己入佛心中自心中有佛影时。佛已入自心中。自入佛心中时。已带佛影。以接佛气分时。自心即有佛故。佛入自心中时。已带自影。以回佛慈光时。佛心即有自故。是则自心佛心重重相入。故云犹如双镜等也。双镜相对。喻自心佛心。慈慧相应。其中妙影。喻佛心中有自己之影。自心中有诸佛之影。重重相入。喻自入佛心中时。已带佛影。佛入自心中时。已带自影。是则自心佛心非一非异。不妨于无回向中强立回向。又上位自心接佛气分。诸佛回答自心。以慈光向己。此位由蒙佛慈光。妙力回答佛慈。以自心向佛。故自得回向之名。五力中义当慧力。以由觉慧益明致故。

九戒心。

心光密回。获佛常凝无上妙净。安住无为得无遗失名戒心住。

心指自心。光指佛光。回与回同。言上二位自心回向于佛。佛光回向于己。俱属潜通冥应。故曰密回。此双承上二位以为当位之因。自下乃正明当位。获犹得也。谓由密回力故。获得佛定也。那伽大定。无不定时。故曰常凝。不唯得定。且能得果。故曰无上妙净。妙即菩提。出烦恼缠故。净即涅槃。离生死秽故。而言无上者。即是佛也。自是上求佛道。信知无佛可成。下化众生。信知无生可度。故曰安住无为。信力增长。不起丝毫有为之念。故曰得无遗失。此位名戒心住者。以获佛常凝。即定共戒。无上妙净。即道共戒。无为无失。即律仪戒。五力中义当信力。以无为正信。无遗失故。

十愿心。

住戒自在。能游十方所去随愿名愿心住。

住戒自在者。定共道共律仪任运清净故。定戒常凝。得三昧乐正受意生身。(以三昧力。得自在乐。普入诸刹。随意无碍)道戒妙净。得觉法自性性意生身。(觉了诸法。自性如幻。本无所有。故能普入)律仪无为。得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随诸众生种类现形。如镜现相。而无作为)由此故能游于十方。不惟游于十方。且能所去随愿。谓愿何所去。一念即至。由此所以名为愿心。义当念力。以忆念不忘。乃成愿故(正脉云。通论十心。前六修自心。后四合佛德。灌顶云。初一信之本体。后九信之德相。又前九属内行德。后一属外化德。愚谓十心中。六心皆带住字。余四例知应有。良以寂灭现前时。悟证已齐佛境。况复十信。岂更有退。是知十信之名。乃借渐名顿。借偏名圆。实不同偏渐教中十信。轻如鸿毛也)十信竟四十住十。

一发心住。二治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贵住。五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真住。九王子住。十灌顶住。

初。

阿难。是善男子。以真方便发此十心。心精发晖。十用涉入圆成一心名发心住。

五根具足名善。以善根决定故。五力成就曰男。以能辨后位故。真方便。即指耳根圆通。前云圣性无不通。顺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故知耳根圆通。独为真实方便。以是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门故。余皆为似。以其非是常修学。浅深同说法故。十种信心。不离圆通妙性。故云以云发也。依此十心。磨炼治习。则圆通之心。益精益明。故曰心精发晖。十用涉入者。上是渐发。此乃圆融。如十心中随发一心。余之九心皆涉入此一心之中。心心皆然。递互相摄相入。至此则菩提之心。真纯无妄。故曰圆成一心。一心即菩提心也。按起信论。菩提心有三种。一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深心。乐集一切诸善法故。三大悲心。广度一切诸众生故。而十心中初一中道纯真。即是直心。从二至九。皆为深心。后一能游十方。义含悲心。既十用涉人。则随起一心。即三心具足。故得圆成菩提之心。以圆成故。得发心住名。

二治地住。

心中发明。如净琉璃内现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依菩提心重起真智。故曰心中发明。菩提之心清净皎洁。故以琉璃喻之。真实之智。体精用明。故以精金喻之。以前妙心履以成地者。谓真智一发。运用前之十种妙心。修真实行。践履真如。以成进趣后位之地。如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相似。由此所以名治地住也。

三修行住。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游履十方得无留碍名修行住。

心即前之妙心。地即前所履地。然妙心既十用涉入。而所履之地。亦十心涉知。涉知故。一心明了。心心皆然。故云俱得明了。俱得明了故。时时证真真无不融。故能游履十方得无留碍。自是分身无数。遍十方刹。上供诸佛。下利众生。以是名为修行住也(问。此与愿心中。能游十方。所去随愿。语颇相似。义何所别耶。答。彼是意生身。此是现化身。又彼云随愿。似是径往一方。此云无碍。明是遍入刹尘。则胜劣固自分矣)。

四生贵住。

行与佛同受佛气分。如中阴身自求父母。阴信冥通入如来种名生贵住。

种真之行。因该果海。故曰行与佛同。因该果海。果即彻于因源。故曰受佛气分。前护法心中云。十方如来气分交接。盖指慈心气分。此云受佛气分。意言真如气分。固不同也。次二句举喻。言初住发心。如前阴起惑。二住治地。如前阴造业。三住修行。如中阴持种游行。此既行与佛同。受佛气分。故以中阴自求父母喻之。佛虽未与明记。以相阴信。知其不退初心。自虽未得显证。已得冥通。觉其必证极果。是知阴信冥通。正是感应道交。如同业相缠。结成胎分。故云入如来种。入如来种。如托王胎。故名生贵住也。

五具足住。

既游道胎亲奉觉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前云入如来种。即是结成道胎。而云游者。谓依此修因。自在无碍。如贵人处胎。安乐无拘。永嘉云。潜幽灵于法界。即斯义也。自是常蒙诸佛护念。法身渐渐证入。故曰亲奉觉胤。谓亲奉大觉护念。为法身之胤嗣也。方便智慧。渐渐具足。故喻以如胎已成。人相不缺。谓胎中七七日满。根形具足也。以是义故。名方便具足住。

六正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权智外现。故曰容貌。摄化众生。方便具足。故曰如佛。此牒上位以为当位之因。自下乃正明当位。以权资实。内照真如。名为心相。理智圆满。故曰亦同。同佛故。成正知见。如胎中七七位后。心相渐着。故以正心为名。

七不退住。

身心合成日益增长名不退住。

五住权智外现。容貌如佛曰身。六住实智内照。心相同佛曰心。兼此二义为七住因。故曰合成。即权实具足也。权实具足。二利兼进。故曰日益增长。如在母胎。备经十月。有成无坏。故曰不退。此与六信。虽同名不退。而浅深有异。以彼为信心不退。此为住道不退也。

八童真住。

十身灵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

承上日益增长。权益胜而实益深。故曰十身灵相一时具足。以十身为别。权实二智为总。如十身中。菩提身法身威势身三身皆属实智。以是自证境故。愿身化身力持身意生身福德身五身皆属权智。以是化他境故。相好庄严身智身二身通于权实。以相好庄严有报化。智慧有自证化他故也。按华严八地方具十身。今经八住便具者。以二经皆属圆教。固应前后互融。况华严信满成佛。十身岂不具足。但文在八地中显。言灵相者。神妙无方之义。此如胎满初生。虽六根四体。一一圆成。而纯朴未散。情染未形。故以童真为名。

九王子住。

形成出胎亲为佛子名法王子住。

上位十身具足。即是形成出胎。此牒前为因也。次句乃正明当位。五住中既游道胎。尚为道之所局。未大自在。故但言亲奉觉胤。而不言为子。今则得大自在。顿超理障。能任佛法大事。故曰亲为佛子。如世王子。过十五岁。稍有知识。便具人君气度。以是名为法王子住。

十灌顶住。

表以成人。如国大王以诸国事分委太子。彼刹利王世子长成。陈列灌顶名灌顶住。

上位名法王子。即是表以成人。谓表显以为成佛人故。此是牒前为因。如国下正明当位。佛欲与之授记。先令代佛宣扬。教化众生。故喻以如国大王等。国大王。即刹利王也。(刹利。此云尊姓)国事分委者。王意以国事重大。恐其不胜。先且分其少分。委而试之。委犹托也。此喻佛欲与记。恐其智力不堪。先令代佛宣扬。摄行佛事。若见其智力增长。度生不怖。即便与之授记。故喻以彼刹利王等。世子即是太子。以历世相承为王故。长成者。堪任国事。喻菩萨智力增长。度生不怖。陈列者。陈列四大海水。灌顶者。灌太子顶。令其受王职位。喻佛智力加被。与之授记。令其具足十力。堕在佛数。如华严云。转轮圣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乃至云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内。王执此瓶。灌太子顶。是时即名受王职位。菩萨受职。亦复如是。诸佛智水灌其顶故。是名菩萨受大智职。具足如来十种力故。堕在佛数。然华严位在十地。今经位在十住者。以二经同宗。俱有圆融行布二义。约行布不无优劣。以彼喻转轮王子。此喻刹利王子。自不同耳。若约圆融。则前后该彻。如前八住中明。末句就喻立名。可知。十住竟。

五十行(正脉云。前十住方生佛家。领佛家业。此十行则摄行佛事也。又大乘初心。固即二利兼行。而信住位中。利他未胜。故前二十四位。并无显标度生事业。自下乃渐以彰显。今十行与华严对校明是六度。而后五度乃开智度为五。亦不与常途十度同也)十。

一欢喜行。二饶益行。三无瞋行。四无尽行。五离乱行。六善现行。七无著行。八尊重行。九善法行。十真实行。

初。

阿难。是善男子。成佛子已。具足无量如来妙德。十方随顺名欢喜行。

八住初生。九住渐长。十住受职。故云成佛子已。具足无量如来妙德者。按华严此菩萨学习诸佛本所修行。忆念诸佛本所修行。乃至云住持显现演说诸佛本所修行。则佛德无不具矣。十方随顺。即是广行布施。华严云。随顺方土。有贫乏处。以愿力故往生于彼。豪贵大富。财宝无尽。行财施。乃至身肉不惜。行法施。则与说三世平等。乃至菩提涅槃。即随顺义也。正脉云。此则施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为大施主故。结名欢喜行者。有二义。一者见有来乞者。作福田想。作善友想。倍生欢喜。二者随乞施与。令诸众生悉皆满足生欢喜心。此亦华严中义。

二饶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众生名饶益行。

既欢喜已。乃以戒德感化。故曰利益。言善能者。戒德备于己。感化成于外。不劳费力。而利无不周故。正脉云。此是戒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护持净戒故。结名饶益行者。亦二义。一者自能住无上戒。善自饶益。二者令他住无上戒。亦饶益他。详如华严。兹不繁引。

三无瞋行。

自觉觉他得无违拒名无瞋行。

既饶益已。仍复以自觉之理。觉悟于他。其犹执柯伐柯。其则不远。故得他无违拒。无违拒故。瞋恨无所由生。据此则他不能觉。即是违拒。厌而舍化。即是瞋恨。今以自觉觉他。他易觉而己不厌。以是名为无瞋恨行。正脉云。此是忍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常修忍法故。但彼名无违逆行。盖以甘受外难。无违逆他名忍。此名无瞋恨行。乃取自无瞋恨。堪忍教化名忍也。

四无尽行。

种类出生穷未来际。三世平等十方通达名无尽行。

既无瞋恨。仍复随彼众生。一切种类。在在出现。处处受生。故云种类出生。生界无尽。菩萨之愿行亦无有尽。故云穷未来际。既能穷未来际。则三世平等普入。既能种类出生。则十方通达俱随。是则横竖皆无有尽。故以无尽行为名。正脉云。此则进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修诸精进故。但彼名无屈挠行。盖取一切境界。无能屈折阻挠名进。此名无尽行。乃取一切时处。皆能教化利益名进也。

五离乱行。

一切合同。种种法门得无差误名离痴乱行。

既能横遍竖周。自能与一切众生。合其心而同其事。故云一切合同。既一切合同。自能随类说法。故云种种法门。机对教而受益。教对机而化行。故云得无差误。如是则千难交攻。而其智不昏。万机并赴。而其心不扰。由此故名离痴乱行。正脉云。此是禅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心无散乱。坚固不动故。若依今经。即以不痴不乱为禅。

六善现行。

则于同中显现群异。一一异相各各见同名善现行。

上位随类现身。一切合同。乃从本起末。如观音一身能现三十二应。为天现天。为人现人等是。今云同中现异。是从末起末。如一天身中。又复对彼异类群机。显现众多异类身形。人身等亦然。故云则于同中显现群异。虽显现群异。而彼天众。于诸异相。还见同己。人众等亦然。故云一一异相。各各见同。据此则是一身能现众多身。众多身中现一身。由此所以名善现行。正脉云。此是理事无碍智。(与今疏意见不同)灌顶云。即智慧度。又自释云。若非法界大智。何能圆融显现。愚谓仍是慧度。以一多无碍。同异俱成。正由菩萨无障碍慧。善巧运用之所现故。

七无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虚空满足微尘。一一尘中现十方界。现尘现界。不相留碍名无著行。

承上善现身相。已如是矣。不唯身相。乃至世界亦皆善现无碍。十方下正明善现世界之相。十方虚空。满足微尘者。显微尘之多。并明能现者狭。一一尘中现十方界者。显世界更多。并明所现者广。能现所现。二俱不坏其相。名为现尘现界。谓尘在界外不坏狭相。界在尘内。不坏广相。同时俱现。故云不相留碍。正脉云。界入尘而界不小。是小不留于大。尘含界而尘不大。是大不碍于小也。华严云。华藏世界所有尘。一一尘中见法界。亦同此义。温陵云。此由善现行。扩充圆融也。结名无著行者。依华严但是一切无著。正脉云。一有执着。安能大小并融如此。若依本经。无著即是忘尘。忘尘功极。便能身心圆明。不动道场。于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国土等。如前显见无碍中明。是知现尘现界。不相留碍。正由忘尘功极。故以无著行名之。正脉云。此是事事无碍智。灌顶云。即方便度。引华严此菩萨以方便化度故。愚谓尘界互现。大小相融。正由菩萨无障碍慧。大方便力之所运用。

八尊重行。

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蜜多名尊重行。

承上不惟现身现土。而一切菩萨无量妙行。一时具足。故云种种现前。随举一行。皆能到于最上究竟之处。故云咸是第一波罗蜜多。言第一者。最上义。波罗蜜多者。究竟义。又梵语波罗蜜多。此云到彼岸。谓离生死此岸。度烦恼中流。到涅槃彼岸。盖涅槃彼岸。即是究竟处也。又若住于涅槃。虽称究竟。犹非第一。盖必不住涅槃。不住生死。往返度生。无住而住。方名第一。以是无住处大涅槃故。如华严经云。菩萨住此行时。不舍菩萨大愿。不住生死此岸。不住涅槃彼岸。不住烦恼中流。而能运度此岸众生。至于彼岸无忧恼处。而菩萨往返无有休息。即今经第一波罗蜜多义也。结名尊重行者。以行至如此。可尊可重故。华严名难得行。如世间可尊重物。则难得也。正脉云。此是究竟彼岸智。灌顶云。即是愿度。以华严谓此菩萨于大乘愿不退转故。愚谓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蜜多。乃菩萨以愿导行之所致也。

九善法行。

如是圆融能成十方诸佛轨则名善法行。

承上种种妙行。咸是一行名纯。而一行中。具足种种妙行名杂。如是纯杂无碍。故曰圆融。清凉云。万行芬披。此华开锦上。即目此也。依此妙行。遍历十方。助佛转轮。教化众生。故云能成十方诸佛轨则。结名善法行者。谓一言一行。同归至善。皆是佛法可谓轨辙。可为准则故。如华严云。此菩萨能自清净。亦能以无所著方便而普饶益一切众生等是也。正脉云。此是轨生物解智。灌顶云。即是力度。自释云。具足三力。谓修习力。思择力。变化力。各有文证。恐繁不录。愚谓所以能成善法者。正由上位尊重行力之所致故。

十真实行。

一一皆是清净无漏一真无为性本然故名真实行。

一一二字。通该前之九行。言上之善法及与前八。虽大用繁兴。而常自如如。故曰清净。清净者。即如如不动义也。如如不动。则离于念相。离念相者等虚空界。即是如来平等法身。故曰无漏。盖以起心动念。即乖法体。即成有漏故也。一真二句。乃释成皆是之义。言所谓皆是清净无漏者。盖以一真无为。性本然故。言一真无为等者。谓菩萨当寂灭现前之时。俱空不生。一真独露。即证无为。岂不清净。后虽获二殊胜。发三妙用。历位至此。皆出于性之不然。岂更有漏。若尔前何不说。以事修至此。乃敢定故。据此则行行皆真。法法皆实。以是义故。名真实行。正脉云。此是会缘入实智。灌顶云。即是智度。又自以三智释之。谓无相智。成熟有情智。受用法乐智。亦各有文证。不录。愚谓清净无漏。正由圆通根本智之所成故。(右列十行。应以十玄会之。以显圆妙。第一成佛子已。具足无量如来妙德。如海之一滴。具百川味。即同时具足相应门。第二一切众生。受益各别。彼此隐显。如秋空片月。晦明相并。即隐显秘密俱成门。第三自觉觉他。得无违拒。如金与金色。不相舍离。即诸法相即自在门。第四穷未来际。三世平等。如一夕之梦翱翔百年。即十世隔法异成门。第五种种法门。得无差误。如琉璃之瓶盛多芥子。即微细相容安立门。第六同中现异。异中现同。如一室千灯光光涉入。即一多相容不同门。第七现尘现界。不相留碍。如一尺之镜。现千里影。即广狭自在无碍门。第八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蜜多。如擎拳竖眉。触目皆道。即托事显法生解门。第九如是圆融能成十方诸佛轨则。如两镜相对。传耀相写。即因陀罗网境界门。第十一一皆是清净无漏。如北辰所居众星皆拱。即主伴圆明具德门。此依古德十喻。对校经文。略此会通。其实一一行中皆具十门。文虽不显义可研寻)十行竟六十回向(灌顶云。华严明回向。即是发愿。良以有行无愿。行必茫然。有愿无行。愿惟虚设。行愿相资。方到诸佛大涅槃海。正脉引圭峰云。回向不过三处。即众生佛道真如也。华严文极浩瀚意多遍兼三处。今经文简。各有隐显。如众生显。余二则隐。佛道真如。隐显亦然。显者正当发挥。隐者亦以意含。非全无也)十。

一离相回向。二不坏回向。三等佛回向。四至处回向。五无尽回向。六平等回向。七等观回向。八真如回向。九无缚回向。十无量回向。

初。

阿难。是善男子。满足神通成佛事已。纯洁精真远诸留患。当度众生灭除度相。回无为心向涅槃路。名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是善男子。指前历修十行人也。初行随顺十方。二行普皆饶益。乃至第七现尘现界不相留碍。则妙用已极。故曰满足神通。八行种种究竟。九行成佛轨则。乃所作俱备。故曰成佛事已。十行清净无漏。故纯洁精真。一真无为。性本然故。故远诸留患。此全蹑前之十行以起初向义也。既无留患。则任运度生。不见有生可度。故曰当度众生灭除度相。然既曰度生。则是回无为心。以不住无为故也。既曰除相。则是向涅槃路。以能达涅槃故也。结名救护等者。以上云度生有二义。一者度令离苦。即是救义。二者度令得乐。即是护义。上云灭除度相。约能度言。此云离众生相。约所度言。良以能所对待。有能相必有所相。今以不见自为能度。故亦不见他为所度。内外既空。中亦不见度生之法。是为三轮体寂。乃真除相真离相也。故华严云。不见众生相。乃至想见不颠倒等。若以三处会通者。此位正向佛道。以涅槃即佛道故。亦兼向余二。以救护即向众生。离相即向真如也。

二不坏回向。

坏其可坏。远离诸离。名不坏回向。

坏即上位灭除。可坏即上位度相。此承上位以起当位义也。言既坏其可坏。则三轮体空。一切皆离。名曰诸离。若即守此诸离。依然有坏。故须并此亦复远离。结名不坏者。以上位灭除度相。是以空坏有。此位远离诸离。乃以有坏空。空有俱坏。体合真如。以真如不可坏故。此位明是回向真如。亦兼于二。以坏其可坏。意在回向佛道。而远离诸离。仍复回向众生(问。初信中道纯真。与此何别。答。彼约圆融。此约行布。凡有前后相似者。皆准此知)。

三等佛回向。

本觉湛然觉齐佛觉。名等一切佛回向。

上位体合真如。此位体中具照。故以本觉称之。体既不坏。照即澄清。故以湛然称之。湛然故无法不悉。无理不明。故曰觉齐佛觉。结名等一切佛者。谓觉用既等。一切悲智愿行。无不皆等也。此位明是回向佛道。若约悲智愿行俱等。亦兼余二。

四至处回向。

精真发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处回向。

二向体合真如。已得不变之体。故曰精真。三向本觉湛然。复获随缘之用。故曰发明。此双承上二位为当位之因也。言既精真发明。自能以理融事。以理融事。则事如理融。不惟觉齐佛觉。兼复地如佛地。地如佛地。则不离本处。而遍至十方。故名至一切处也。按华严此位菩萨。广修供养。遍至佛处。又云三业普入一切世界。以作佛事。然既曰广修供养。遍至佛处。必是求佛所证。则兼二义。一回向真如。二回向佛道。既曰普入世界。以作佛事。必是利乐有情。则是回向众生。

五无尽回向。

世界如来互相涉入得无挂碍。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三向觉齐佛觉。则现身无碍。四向地如佛地。则现界无碍。现身无碍。则能涉入界尘。现界无碍。则能涉入身毛。故云世界如来互相涉入。如云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一多相容。类一室之列千灯。广狭自在。若尺镜之映千里。故云得无挂碍。一一佛身。一一世界。皆能成就众生。庄严己德。故结名无尽功德藏也。又华严云。住此回向时。得十无尽藏。一见佛。二入法。三忆持。四决定慧。五解义趣。六无边悟。七福德。八勇猛智觉。九辩才。十力无所畏。以如是等皆无尽故。若会通三处者。以此证理。则是回向真如。以此趣果。则是回向佛道。以此化他。则是回向众生。

六平等回向。

于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净因。依因发挥取涅槃道。名随顺平等善根回向。

承上身依于界。故云于同佛地。成就无尽功德之藏。故云地中各各生清净因。言清净因者。以上无尽功德。纯是佛因。不杂余乘故。此全蹑上位言也。依彼净因。展转扩充。名曰发挥。由扩充故。直趣佛果。故曰取涅槃道。结名随顺平等善根者。以任扩充发挥。无违佛因。故曰随顺。与一切佛因。亦无有二。故曰平等。佛果无尽功德。皆从此生。故曰善根。此位明是回向佛道。若约扩充发挥。自他两利。亦兼余二。以自利向真如。化他向众生故。华严名坚固善根者。正以依因发挥。无有退转。如彼经颂云。如是回向诸善根。平等坚固无退转。一切诸佛所觉了。悉皆摄取无有余。

七等观回向。

真根既成。十方众生皆我本性。性圆成就不失众生。名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

上位既能随顺平等善根。则是真根既成。由此重起大悲。等观众生。故云十方众生皆我本性。以众生佛性与自己佛性同故。此正所谓同体之悲也。性圆成就。不失众生者。谓众生既皆我之本性。而我性圆满成就。岂可遗彼众生而不度脱。故须不失。结名等观一切众生者。以首言十方众生皆我本性。即是等观。末言不失众生。即是随顺。此位明是回向众生。若令众生复还本性。即是回向真如。若令众生同证菩提。即是回向佛道。如华严颂云。菩萨普与平等愿。随其所集功德业。普令三界得安隐。悉使得成无上果。

八真如回向。

即一切法。离一切相。唯即与离二无所著。名真如相回向。

上位既言不失众生。则建化门头。不舍一法。故云即一切法。虽云即一切法。而亦不住于法。故云离一切相。以皆我本性故。此蹑上位言也。至此则正即时离。正离时即。故云惟即与离二无所著。所谓离即离非。是即非即。言语道断。心行处灭。迥绝诸妄。永无异体。故结名真如相也。此位明是回向真如。若据结名。亦是以真如相行回向佛道。若准华严。亦兼回向众生。如彼经颂云。一切众生与诸法。悉住其中无所住。真如所在无不在。不得自性是真性。菩萨以此心回向。悉令众生无所著。

九无缚回向。

真得所如十方无碍。名无缚解脱回向。

上位二无所著。名真如相者。盖言无所著行。如彼真如之相。此位承牒上意。故言真得所如。谓其行纯真。已得为真如所如矣。然真如体遍十方。而无障碍。而其行既为真如所如。自应同彼能如。故亦言十方无碍。无碍故。不能羁系。故曰无缚。无缚故。出入自在。故云解脱。正脉云。上位方得离系解脱。此位转得自在解脱。愚谓上位但是我不着彼。此位乃是彼不缚我。正由我不着彼。彼乃不能缚我。故华严名无著无缚解脱心回向。若以三处会通者。解脱则菩提可成。即回向佛道。无缚则摄生无碍。即回向众生。无著则一念不生。即回向真如。

十无量回向。

性德圆成法界量灭。名法界无量回向。

上位无缚解脱。即是性具德用。圆满成就。故此承牒其意以为当位之因。但上云十方无碍。犹有法界分量。今则性德圆成。缘起无尽。并彼十方分量亦无。故云法界量灭。言法界者。即指十方法界。非言十法界也。以此无量德用。回向三处。故以法界无量名之。华严云。佛子善学此回向。无量行愿悉成就。摄取法界尽无余。是故能成善逝力。然既曰摄取法界。则是回向众生。既曰能成善逝。则是回向佛道。又力字亦兼回向真如。谓善逝以真如自性缘起为力也。通前十向之文。依前生后。自有次第。不依古德另立十中。及强配十玄。幸具眼者辨之。总结十回向竟。

七四加行(按璎珞等经。俱不别列此位。若唯识等论。则以前为资粮。后为通达。此为加行。今虽别列。而与唯识浅深悬殊。以经中特标其为妙圆加行故。若以喻明者。如平人与本国大王。同时发心。欲登泰山。同办资粮。择日起程。而平人之资粮。所备不过数金。若王之资粮。动用千万。及乎起程。平人不过一骑二骥。若王之起程。千驼万马。再平人之一骑二骥。尚多阻隔。若王之千驼万马。山开水桥克期必登。是故前之资粮。业已超乎渐教。此之加行。岂复类彼权宗以喻详法。浅深自见。是知前虽任说妙圆。终是资粮。此之妙圆。乃称加行。亦圆融中行布意也)二。

一结前起后。二正明四加。

初。

阿难。是善男子尽是清净四十一心。次成四种妙圆加行。

三渐之后。即称善男。以不住妙悟。有向上之心。并丈夫之气故。虽炽然修行。而不住于相。故曰清净。始自干慧。终于十向。故曰四十一心。位位备历。故置尽言。此结前也。次成者。次后即成。四种者。如下所列。虽曰加功用行。仍不离圆通妙性。故以妙圆称之。又妙圆二字。寓有两重拣别。一拣小乘粗而非妙。二拣权宗偏而非圆。至究其所以能拣者。亦以其不离圆通妙性。此起后也。

二正明四加四。

一暖位。二顶位。三忍位。四世第一位。

初。

即以佛觉用为己心。若出未出。犹如钻火欲然其木名为暖地。

此位蹑前九向义来。言九向中无缚解脱。因心之德用已极。已极则无可更用。故此位即以佛觉。用为己心。谓体拟佛果德相业用。为自己加功用行心也。但因心欲亡未亡。果用欲显未显。故云若出未出。犹如下乃喻明若出未出之相。钻火者。钻木求火。喻行人自研因心。以求果觉用也。欲然其木者。暖相现前。喻所求果用。将欲超出因心。虽未即能。已略现其相矣。以是义故。名为暖地(唯识此位。入明得定。发下寻伺。创观名义自性差别四法皆空。今则惟是以加行智。观因心空也)。

二顶位。

又以己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虚空下有微碍名为顶地。

此位蹑上十向义来。言十向中。法界量灭十方全成自心。故此位即以自心。成佛所履。谓体观自心。即佛境界。亲依法性。为诸佛所践履也。但以心相未能全忘。不能实即佛境。故曰若依非依。如登下乃喻明若依非依之相。如登高山。身入虚空者。喻体亲自心即佛境界。亲依法性。上云若依是也。下有微碍。喻心相未能全忘。不能实即佛境。亲依法性。上云非依是也。以是义故。名为顶地(唯识此位。入明增定。发上寻伺。重观名等四法皆唯识变。今则惟以加行渐增智力。体观自心。即佛境耳。问。三向中本觉湛然。觉齐佛觉。四向中精真发明。地如佛地。义略似于暖顶二地。前后浅深。如何分别。答。三向但是体中具照。四向方乃以理融事。故曰齐曰如。宛有二相。至此则言为言成。要泯异体。此前后浅深。其相不难办也)。

三忍位。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怀非出名为忍地。

暖位以佛觉为己心。而犹未能。顶位以自心为佛境。而亦未能。故此位则心佛二同。善得中道。言心佛二同者。谓佛觉泯同因心。因心泯同佛境。虽心佛历然。而因果融即也。因果融即。二俱不舍。常于加行心中。见佛业用。亦于诸佛行处。洞彻自心。故曰善得中道。虽曰善得。亦唯心中了了。吐露不出。故曰如忍事人。忍事人者。善能忍事。即喻善得中道人也。非怀非出者。亦欲诉向于他。而不能启齿。喻善得中道者。心中了了。亦欲说向于人。但以心佛二同。实无能得所得。而吐露不出。以是义故。名为忍地(唯识此位入印顺定。发下如实观。印定四法是空。今则唯以加行决定智力。印前心佛相即义耳)。

四世第一位。

数量销灭。迷觉中道。二无所目。名世第一地。

前三位位位迁变名世数。中边各别名间量。故此位则数量销灭。以加行位满。无可迁变。边中不立。间量叵得故。正以无可迁变。间量叵得。故云迷觉中道。二无所目。言迷觉中道者。谓暖顶二位。迷于中道。以暖位以佛觉为己心。顶位以自心为佛境。各堕一边故。至忍位。则觉于中道。以经中明言善得中道故也。二无所目者。迷觉两忘。中边不立。迷觉两忘故。超变易之世数。中边不立故。绝彼此之间量。以是易故。名世第一地。言世第一者。谓此人在世间中。称为第一。意显入地则是出世人矣。(惟识此位入无间定。发上如实观。印二取空。今则唯以加行成就智力。于前三无所著耳。问。此上四加。既不同于惟识。而附引唯识者何也。答。名既同彼。若不对校。恐致混乱。故附引彼说。使权实偏圆。瓜豆分明可别)璎珞等经。多不列此四位者。以此四位。在向地两楹之间。应是十向出心。初地入心。合前合后。无不可者。后之等觉仿此。通前四加行竟。

八十地(地有三义。一者位置义。谓从初至十。位置不同。如地本是一而高下不等。二者坚实义。谓地地皆以真如为体。不动不坏。如地载华岳振河海。不重不泄。三者生长义。以地地皆能生长佛地功德。如地能生长万物。问。加行已得地名。与此何别。答。前之位置。约行位渐深。此之位置。约果位渐胜。前之坚实。约行力坚固。此之坚实。约果体真常。前之生长。约行地力用。此之生长。约佛地功德。虽各具三义。而浅深胜劣不同。若通论前后诸位。更为一喻。如人欲入大海。采取众宝。必先学习水法。及橹棹之技。三渐是也。水法既精。橹棹又熟。干慧是也。十信如择日起行。住行向位。如备办资粮。四加行如从浅至深。渐入大海。十地位如从劣向胜。渐历宝所。等觉位如乍到最胜诸珍宝处。妙觉位如已得众宝。从海而还。遍济窘乏。六十圣位。法喻历然可对。今明十地)十。

一欢喜地。二离垢地。三发光地。四𦦨慧地。五难胜地。六现前地。七远行地。八不动地。九善慧地。十法云地。

初。

阿难。是善男子。于大菩提。善得通达。觉通如来。尽佛境界。名欢喜地。

此位迷觉中道。二无所目。此位当下离念。真如现前。故云于大菩提。善得通达。以真如即菩提体故。言大菩提者。五菩提中(一发心菩提。位当十信。二伏心菩提。位当三贤。三明心菩提。位当前七地。四出到菩提。位当后三地。五无上菩提。位当佛果)应是无上菩提。但是通达。未即实证。论实证方入初地。乃乍得明心菩提也。乍得明心菩提。即能通达无上菩提。如因一隙之明。便能领略万象。故称善得。觉通二句乃释成上二句义。言所谓于大菩提善得通达者。盖以能觉之智。遥通如来之智。所觉之理。该尽诸佛境界故也。结名欢喜地者。经论异释。难以俱录。今依金光明云。昔所未得而今始得。如其所愿悉皆成就。生极喜乐。故彼经即以极喜为名。

二离垢地。

异性入同。同性亦灭。名离垢地。

上位通达佛境。无复九界异生之性。名为异性入同。此位以生佛对立。生性不有。佛境奚存。故将同性亦灭。结名离垢地者。诸经论中。多约离破戒垢。今则唯以证佛境空。名为离垢。以有佛境当情。犹为微细念相。依然真如中垢故。

三发光地。

净极明生。名发光地。

净极二字蹑上。以上位同性亦灭。离佛念垢。名曰净极。此位真如精纯。灵鉴无碍。故曰明生。譬如古镜重磨。光彩焕发。以是义故。名发光地。经文最明。无烦异说。

四𦦨慧地。

明极觉满。名𦦨慧地。

明极二字蹑上。以自觉理智圆满。故云明极。此位依自觉理智。起正法𦦨。生方便慧。烧尽众生烦恼。成就化他功德。故曰觉满。譬如明上复生余𦦨。故以𦦨慧为名。诸经多谓以菩提分法。烧烦恼薪。唯是自利。今以上位发光。似惟自觉。此名𦦨慧。应兼觉他。且经中明言觉满。若唯自利。岂当此称。圆人无定。各以现文释之。不必强同。

五难胜地。

一切同异。所不能至。名难胜地。

三地自觉理同。四地觉他法异。故承言一切同异。此位则自觉觉他二俱不立。故云所不能至。盖以有异有同。有自有他。有能觉有所觉。俨属有为功用。二俱不立。乃超出有为。故有为功用。所不能至。至尚不能。况于胜乎。以是义故。名难胜地。唯识谓此地真俗两智。行相相违。合令相应。极难胜故。然彼真俗。略似此经同异。正脉云。彼乃合之最胜。此则迥脱难齐。旨趣各别。但相似而已。

六现前地。

无为真如。性净明露。名现前地。

初地即证真如。但是有为。以是有作功用分显故也。至上位同异不至。超出有为功用。即契无为真如。但是性净。尚未明露。以有功习影尚未尽故。至此则有功习尽。无为理着。故云性净明露。结名现前地者。即以无为真如。明明现前为名。唯识云。此位证得无染净真如。谓此真如本性无染。亦不可说后方净故。然既曰本性无染。略似此中性净。既曰证得。略似此中明露。但性相偏圆。经论异旨。不得全同。

七远行地。

尽真如际名远行地。

上位无为真如。方以明露。无分别智。未能远行。以为理所障故。至此位则尽真如际。然真如无际。以诸法为际。盖以无分限之理。全遍有分限之事故。此当理事门中理遍于事门也。理既遍于事中。智亦随遍。以理智不异。如珠与光。故能尽真如际。结名远行地者。即以智能远行为名。华严云。此地修十方便慧。谓虽修空无相无愿三昧而慈悲不舍众生。虽知诸佛平等法而常乐供佛。虽入观空智门而勤集福德。虽远离三界而庄严三界。乃至虽知三世唯是一念而随众生种种劫数意解分别度脱。据此则不舍众生。常乐供佛。勤集福德。庄严三界。乃至随众度脱等。正今经尽真如际也。

八不动地。

一真如心名不动地。

上位尽真如际。不舍一法。此位不舍一法。尽真如际。盖以有分限之事。全同无分限之理。此当理事门中事遍于理门也。事既遍于理中。全事全理。故云一真如心。据此则虽遍行一切法。不离真如际。由此所以名不动地。华严云。入一切法。本来无生等。即此中一真如心义也。灌顶云。三渐所获无生法忍。至此方得亲证。圆成无惑矣。

九善慧地二。

一正明本位。二总结修习。

初。

发真如用名善慧地。

此位正脉所释。明如指掌。今全用之。正脉云。前位是得真如全体。此位是发真如大用。称体起用。自然之理。华严金光。多指功行。而此经似说本真自体自用。前位如一尘一毛。皆清净本然。此位则一尘一毛。皆周遍法界。互涉互入。即遍即包等。具足十玄业用。故云发真如用也。结名善慧地者。应即法界无障碍智耳。(问。七行之尘界互现。五向之依正互涉。与斯何异。答。五地以前。俱属有功用行。况在行向。岂能同此。是知七行由于行增上力。五向由于愿增上力。然亦乘悟并发。如观音之二胜三用皆圆通已后即发也)又云。详此十圣行相。与华严多所不同。故推圣言以求至理。非敢妄生去取。按华严唯识金光。皆言此地具四无碍办。为大法师。最善说法。资中曰。华严明此菩萨具四无碍智。作大法师。演说无量阿僧祇句义。无有穷尽。故名发真如用。予谓说法固亦可以说为发用。然方是大用中一。故今谓是十玄业用。而说法自寓于中矣。此上皆依正脉。亦少有更减字句。唯中间答词不同。若对前二位言。则彼为理事无碍。此为事事无碍用也。

二总结修习。

阿难。是诸菩萨从此已往修习毕功功德圆满。亦目此地名修习位。

是诸菩萨者。但是浑言。尚未指定。从此已往者。乃指定二地已来诸菩萨也。以自二地。乃入修位。至六地。即入无为。有作行毕。七地增进无为。八地一真如心。无作之行亦竟。故云修习毕功。讫于九地。已获全体大用。故云功德圆满。意显十地为修习出心。诸经论中多收于修习位中。今舍出存正。故亦目此地已前名修习位。然既曰亦目。非是定指此地为修习位尽。但亦可目耳。是知究竟修尽。不唯十地。应兼等觉。以既未到佛地。不可便说无修。但证意多而修意少也。

十法云地。

慈阴妙云覆涅槃海名法云地。

上言修习毕功。功德圆满。应即取证涅槃。而所以不取涅槃者。盖为利益有情。故曰慈阴妙云覆涅槃海。阴字当作去声。言慈阴妙云者。谓菩萨于功德圆满之后。重起真慈。阴覆众生。如万里青天。顿兴微妙之云。阴覆世间。同沐清凉之乐。由此所以能障佛果。不得取证。故云覆涅槃海。结名法云地者。正以其真慈如云。覆障涅槃法故。十地竟。

九等觉位二。

一正明本位。二结后证前。

初。

如来逆流。如是菩萨顺行而至。觉际入交名为等觉。

上位以利益有情。覆障涅槃。若已出慈门。即入果海。所以不称妙觉者。以如来逆流。菩萨顺至。言逆流者。谓已至果海。倒驾慈航。出涅槃入生死也。言顺至者。谓将穷果海。急棹智舟。违生死向涅槃也。此约断果言之。若就智果。则佛出菩提觉际。菩萨入菩提觉际。正相交会。故云入交。正脉云。譬如入海采宝者。前商已得众宝逆流而出。到于海门。后商方以进取顺流而入。亦到海门。是二舡恰齐。但船头向外向内为不同耳。璎珞经云。等觉照寂。妙觉寂照。亦斯义也。结名等觉者。义取与妙觉齐等。或有言去妙觉位。余有一等。非今经意(问。此上五十五位。应出断惑分齐。庶得阶降分明。今惟依文释义。固为简便。但此经十行十向中。境界有似十地。不有断惑分齐。而取证浅深。何所依凭。答。愚以凡心。测度圣境。诚难自信。亦只好以圣言为定量。经之所有敢不发挥。经之所无谁许擅益。详观本经位次。不唯与惟识不同。即华严璎珞等经前后浅深。与此亦不相类。盖以圆人因该果海。果彻因源。如华严十信满心。摄位证觉。此经等觉深位。获干慧心。讵可以前后而论浅深。然佛于圆融之中。亦自寓有行布之意。故今唯依现文销释。所谓经中所有。敢不发挥是也。至于断惑分齐。唯于信位略显。如初信则曰一切妄想灭尽无余。此断现种也。二信则曰一切习气。皆现在前。忆念无忘。此伏习气也。三信则曰无始习气。通一精明。此尽习气也。良以理由顿悟。乘悟并销。但以欲习初干。未遇法流。对境起念者。时乎有之。乃重以增上信力。圆伏圆断。至三信则如木成灰。永不再焰。故自四信以去。文中不涉断惑一语。愚又何敢妄赘。所谓经之所无。谁许擅益是也。或曰断既如木成灰。证即如金出矿。似亦不应复存后位。今何位次依然。照常俱列耶。答曰。金既出矿。便可作器。作之已精。而益求其精。有作功用是也。不求其精。而自无不精。无作功用是也。动帝王。陈宗庙。贮黄流。盛甘露。敬天地。享神明。全体大用是也。社稷保之。兆民福之。慈阴妙云是也。仿古玩类极珍。觉齐佛觉是也。成至宝。镇库藏。妙觉究竟是也。知此喻者。则断后立位。不无理据。然亦诸经论中之所不见。而此经仅见之者。盖为接渐入顿。接偏入圆。此出自世尊灵智妙辨。彼谬柱鼓瑟者。岂足以语此哉)。

二结后证前。

阿难。从干慧心至等觉已。是觉始获金刚心中初干慧地。

从干至等已者。明由浅入深。是觉始获等者。显后唯证前。良以初干慧心。即具后后位中一切功德。但未经历事造修。唯是性具而非修成。今乃由浅入深。渐次修习。以至等觉。而于干慧心中。所具一切功德。方以亲证。故曰是觉始获等也。金刚心即指圆通妙心。以前从根解结。如来即名其为金刚王宝觉。如幻三摩提。而观音自陈。亦言闻熏闻修金刚三昧。至文殊拣选。又谓宣说金刚王。如幻不思议。佛母真三昧等。据此仍是最初干慧。但于等觉位中始得亲证实到。清凉云。起明东庙。智满不异于初心。古德云。末后牢关。不离最初一步。皆此意也。等觉位竟。

十妙觉位。

如是重重单复十二。方尽妙觉成无上道。

如是重重者。通指干慧已来说也。言始自干慧已来。如是一重一重。有单有复。至十二重。方尽妙觉。意显位位皆觉。但加前不妙。登地妙而未尽。佛地方尽。乃原始要终而总言之。正脉以一重。但局一位为单。总包十位为复。极是。但彼依温陵取一干。(单)二信。三住。四行。五向。(复)六暖。七顶。八忍。九世。(单)十地。(复)十一等。十二金。(单)今本疏。乃除金刚。足妙觉也。成无上道者。以既尽妙觉。道极究竟。无有能驾于其上者矣。结上正明诸位竟。

二结显修法。

是种种地。皆以金刚观察如幻十种深喻。奢摩他中。用诸如来毗婆舍那。清净修证渐次深入。

是种种地者。通指已上因地与果地也。皆以等者。显已上因地果地。皆不离圆通妙心。以耳根圆通即是金刚王三昧故。言观察等者。谓每历一位。必有一位功业。若不观察。恐生爱着。故须依彼金刚三昧而观察之。如幻十喻者。如大品云。观一切业如幻。一切法如𦦨。一切身如水月。妙色如空。妙音如响。诸佛国土如干城。佛事如梦。佛身如影。报身如像。法身如化。不可取不可舍。一切空故。此中喻虽有十。而所喻之法。不出度生说法严土供佛而已。然既曰不可取。则无生可度。无法可说。无土可严。无佛可供。既曰不可舍。则任运度生。任运说法。任运严土。任运供佛。既曰一切空。则取舍双忘。忘心亦寂。此依观成止也。止久沉滞。遮于胜进。故又于奢摩他中用诸如来毗婆舍那。奢摩他。义翻为止。毗婆舍那。义翻为观。如庄严论云。安心于正定。此即名为止。所谓奢摩他。正住法分别。是名为观相。谓毗钵舍那。起信论云。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义故。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钵舍那义故。今则唯以观法体寂。不住本位。名奢摩他。进观前途功德。引发胜进。名毗婆舍那。此依止成观也。止观双运。不即不离。故云清净修证。从因至果。位位遍历。故云渐次深入。知此法者。既无中止之弊。亦无过高之行。位后显此。良有以焉。

三推重初心。

阿难。如是皆以三增进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承上因地果地。皆以金刚观察。如是则功归第三渐次。以三种渐次。结文虽具称增进。而标章惟第三受增进之名。且第三增进。即是耳根圆通。亦即金刚三昧。若不凭此观察。后位难成。故曰皆以三增进故。善能成就等。又且第三渐末。乃云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故知善能成就。唯指第三渐次。若论由浅入深。通指亦可。五十五位。正脉谓前除干慧。后除妙觉。信住行向地为五十。四加等觉为五。故言五十五位。以经中明言真菩提路。干慧非真。妙觉非路。故除之也。灌顶云。亦可信住行向地为五十。渐干加等妙为五。愚谓第三渐末。明言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然既曰从是渐修。则知前属顿悟。如人猛然想起家乡。尚未动身。灌顶收三渐为路。而从是之语。云何销会。且又辨妙觉为路。终是矫强。既云随所发行。安立圣位。而干慧执心虚明。纯是智慧。岂非是行。干有其慧。名干慧地。岂非是位。既有行有位。则是已涉程途。正脉以非真拣除。亦属臆见。今依长水合辙。并以信住行向地为五十。干慧四加为五。等觉已至觉际。如人已到门首。不得复以道路名之。故唯五十五也。而言善成者。即取其止观双运。不即不离之义。由此观之。则欲至觉际而趣妙觉者。应须先历诸位。欲善成诸位者。应须先修耳根圆通。欲得耳根圆通者。应须加意严戒。欲得禁戒成就者。应须首断五辛。古德云。初步定千里之程。一篑肇万仞之山。行远自迩。登高自卑。则初心岂可轻忽乎哉。

四判决邪正。

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上云是种种地。皆以金刚观察。则位位之中。不离圆通妙心。又云如是皆以三增进故。善能成就。则未修之前。即当先求顿悟。是知耳根三昧。不独为圣位最胜准绳。亦且为初心第一方便。故云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若舍此而修。或着事而堕于有为。或执理而沉于寂寞。甚至中途成狂。永陷魔外者。比比而是。故曰若他观者名为邪观。如第一文云。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成外道诸天魔王。及魔眷属。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亦斯意也。通上正示禅那诸位竟二略彰所说圆满。(阿难淫室归来。所请三名。如来依次而说。若果能依此。则生信发解起行。各有准绳。不患乎菩提之不成矣。诚恐将谓别有。驰心更待。漫将从前所说。等闲看过。故文殊于此诸名。如来出名结答。令知妙奢摩他。三摩禅那。义尽于此。而云略彰圆满者。良以奢摩中密因。久沦七趣。三摩中修证。时招五魔。禅那中万行。多缠理障。仍须详辨以示将来。至后校量持福。结劝流通。乃为大圆满也)二。

一文殊请名奉持。二如来出名结答初。

尔时文殊师利法王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当何名是经。我及众生云何奉持。

请名奉持。以文殊为当机者。显总持全经。非具根木大智。法王真子。不足兴有为也。起礼而白者。重其事故。名者义之表也。今如来历明妙奢摩他三摩禅那。义亦略周。故文殊请名表彰。言当何名是经者。正求佛因义立名。俾海众因名思义耳。奉谓奉以自修。持谓持以教人。盖文殊义虽冥通。名未显闻。奉以自修。无可不可。持以教人。凭何指授。至若一切众生。义既未能尽悉。名又不得与闻。自修教人二者俱失。恐佛不说。故又急之曰。我及众生云何奉持。

二如来出名结答六。

一境智名。二机益名。三性修名。四要妙名。五因果名。六总结答。

初。

佛告文殊师利。是经名大佛顶悉怛多般怛罗无上宝印。十方如来清净海眼。

佛告文殊者。因文殊出题名晓大众也。是经二字。上指三分。下通五题。正脉云。大等十三字。全当科之境字。境即谛也。为智所对。而以三谛释之。兹不俱引。又云十方如来。明诸佛同证也。又云上之三谛。即心海全体大用。以智圆照此之心海。名曰清净海眼。此正脉从境智为名。相沿承用既久。难以遽易。姑从彼略释。愚谓此以尊胜为名。所言大者。即众生心。最尊最胜。故以佛顶表之。悉怛多般怛罗。此云白伞盖。白为众色之本。即心真如门。伞盖为展覆之具。即生灭门。余于显示咒益中释。经以此名者。显经中所诠。即同起信一心二门等义也。得此法者。可以出世成佛。为法中王。如世传国之玺。得之者。可以为天下君。故以无上宝印称之。十方如来所说十二部经。清净妙理。皆从此中流出。故以海眼称之。据此则成道说法。全依乎此。不益见其为尊且胜乎。

二机益名。

亦名救护亲因。度脱阿难及此会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

正脉云。阿难登伽。正是此经当机。凡务多闻。而未全定力者。皆准阿难。凡欲惑炽然。不思出要者。皆准登伽。又云菩提心。即前三谛圆融之心。遍知海。即前遍照三谛海眼。但于前题中。加当机获益。劝人欣此入此也。此正脉从机益为名。亦依彼略释。愚谓此以力用为名。亲因者。历劫亲眷。互相因依。凭此救护。即是力用。如度脱阿难及此会性尼。即其事也。若但令离分段苦。得小乘乐。犹未显其力用。故云得菩提心。入遍知海。言得菩提心者。即是顿悟因心。三菩提中真性菩提。入遍知海者。即是究竟果海。十果号中。正遍知号。然阿难一向多闻。性尼宿为淫女。一旦得此入此。其力用不益见其胜乎。

三性修名。

亦名如来密因修证了义。

正脉云。如来密因为性具。依此起修。方成真因。权小不知。故曰密也。又云虽知本有。不妨于无修证中而起修证。故曰了义。非同染实之修。不了义也。此亦依正脉略释。愚谓此以理观为名。如来密因。即是所观之理。近具根中。远该万法。亦即三如来藏之全体大用。悟此则为成佛因心。不悟则但是密具而已。信知有此。故即依之立为观境。言修者。即指观行为修。非历事造修。如云初于闻中入流亡所等。皆修也。言证者即指妙悟为证。非历位取证。如云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等。皆证也。而言了义者。有二义。一谓依此修证。亦唯了悟如来密因之义。二谓摄义已尽。了无余义可修可证。详如总释名题中辨。

四要妙名。

亦名大方广妙莲华王。十方佛母陀罗尼咒。

正脉云。上七字为最妙。又云此大乃直目性体。横亘竖穷。无边底故。方即是相。有义相德相。谓具足恒沙性德义故。广指用言。称体而周。无障碍故。益见斯经旨同华严矣。莲华取义甚多。且略取于方华即果。处染常净二义。亦即表于因果交彻。染净不二。益见此经旨同法华矣。又云末八字为最要。佛母表其有出生义。陀罗尼。此云总持。明其具含摄义。又云一表出生多佛。一表含摄多义。岂非至道要术哉。此亦略引正脉。从要妙为名。愚谓此以显密为名。盖上七字为显名。下八字为密名也。显名称大方广者。意明此经所诠。即同起信论中三大。并同华严。如正脉说。又称妙莲华王者。莲华称妙。已显非常。况复云王。似指华严普光摩尼香水海中种种光明蕊香幢言。以此华为无量香海无量华藏之所依住。喻上三大为一切法门一切贤圣之所依故。密名十方佛母者。前云。是佛顶光聚悉怛多般怛罗秘密伽陀微妙章句。出生十方一切诸佛。十方如来因此咒心得成无上正遍知觉。即佛母义。陀罗尼。此云总持。谓总一切法。持无量义故。亦云遮持。谓遮恶不起。持善不失故。此是诸咒通名。冠以十方佛母。则是通别合称。以此经原有显文密咒。故以显密为名。然显名为圣贤所依密名能出生诸佛。义亦相符。所谓咒即密经经即显咒者以此。

五因果名。

亦名灌顶章句。诸菩萨万行首楞严。

按此经。原系中印土那陀烂寺大道场经。于灌顶部中录出别行。故名灌顶章句。此依总彰别。意显此经所有章句。皆属灌顶部中出故。灌顶疏云。印土密部有五。东方阿閦佛。名金刚部。南方宝生佛。名灌顶部。西方弥陀佛。为莲华部。北方成就佛。名羯磨部。中央毗卢佛。名如来部。此经是灌顶部也。然既属灌顶。则诵此章句者。必蒙如来智水灌顶。得大开悟。依之修因。则为诸菩萨万行。依之证果。则为究竟坚固。故本疏亦同正脉。从因果为名。

六总结答。

汝当奉持。

此是结答之语。犹云以是五种名字。汝等当因名思义而奉持之。正脉云。盖必以智照境。随机受益从性起修。尽其要妙。满其因果。方为能奉持也。若依本疏。初则显其尊胜令生信乐。次则彰其力用令知修习。修习须依理起观。成观须显密双修。必至因圆果满。则奉以自修。持以教人。二俱究竟矣。略彰所说圆满竟。

三会众顿悟渐证。

说是语已。即时阿难及诸大众得蒙如来开示密印般怛罗义。兼闻此经了义名目。

○顿悟禅那修进圣位增上妙理。心虑虚凝。断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细烦恼。

初蒙示兼闻。说是语已。谓出名结答已竟时也。即于此时。阿难及有学大众。重增一番新气象矣。得蒙等者。正叙上所闻为向下悟证之由。密印者。即指圆通妙性。三渐重明。故曰开示。得此可以成佛曰印。众生不知曰密。亦即前之见性藏心等。第一题中所谓无上宝印是也。随所发行安立圣位。即是般怛罗义。若通言摩诃悉怛多般怛罗。此云大白伞盖。今既无上五字。则唯取伞盖义耳。伞则自覆义多。覆他义少。盖则覆他义多。自覆义少。良以诸位之中。或约自利。或约利他。实各互具。但有多分少分。如伞盖义故。此皆三渐已后之所开示。兼闻者。文殊所请。如来所答。会众同听故。五种名目。虽各显一义。实一摄一切。故通称了义。以一一皆摄义尽故。又经称了义。名亦随经。六释中当作有财释也。

○顿悟下顿悟渐证。自三渐至等觉。历历在心。故曰顿悟禅那。修进圣位。自境智至因果。通称了义。故亦兼悟题名。增上妙理。理名增上妙者。以了义故。正当顿悟之时。一切心思智虑。瓦解冰销。当体寂然。故曰心虑虚凝。三界烦恼有二。一见惑。初果见道位断。二思惑。修道位断。今云三界修心。显是思惑也。又思惑烦恼有三。一欲界思。二色界思。三无色界思。欲界思有九品。前六品。在二果向断。后三品在三果向断。上二界思。八地各有九品。共七十二品。在四果向断。而阿难等。原在初果。今既心虑虚凝。超二向至二果。故云断除三界。修心六品。(即欲界前六品思也)而言微细烦恼者。对见惑说。以见惑分别名粗。思惑任运为细故。正脉云。本经从初历谈。但言奢摩他。及三摩提。而未言禅那。直至此处。始一称之。下连修进圣位。足显谈圣位处。乃是说禅那耳。自阿难请位以来。至此说法复为一周。名染净因果周。即阿难所请禅那义也。按常途禅邪翻为静虑。以寂灭为义。今经为灭十二类生颠倒乱想。立三渐次。即是静义。干慧心中干有其慧。即是虑义。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即寂灭义。圆觉疏。释为绝待灵心。今经位位不离中道。即绝待灵心也。正脉云。全取正因佛性。双兼缘了二因为禅那体。今经三渐获无生忍。即是正因佛性。奢摩他中用诸如来毗婆舍那清净修证。即双兼缘了二因也。题中诸菩萨万行。义统乎此。齐此以前为开示禅那成修分竟。

四开示楞严成证分。(问。正脉科为初心紧要。今疏科为证分。何浅深相背若是。答。圆人修证。归重初心。初心紧要透过。自然任运证入。如后识阴尽处。入干慧地。便云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金刚十地等觉圆明。入于如来妙庄严海。足证此义。若此与正脉亦不相违。而所以异者。惟以破前三分中障。成就究竟坚固之义为开示首楞严耳)三。

一精研七趣以破奢摩中障。二详辨五魔以破三摩中障。三重明五阴以破禅那中障。

初三。

一阿难请问。二如来赞许。三正为说示。

初三。

一谢前述益。二陈疑致请。三举狱例问。

初。

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慈音无遮。善开众生微细沉惑。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饶益。

座起礼足者。有二意。一为谢前。二为请后。合掌身业虔。恭敬意业虔。白佛口业虔。谢前请后。礼应尔故。十二类生。颠倒妄想。一时顿销。故以威德世尊称之。修进圣位。增上妙理。尽情吐露。故以慈音无遮称之。微细沉惑。即指类生妄想。非佛莫见。非佛莫说。故曰微细。自所不觉。自所不知。故曰沉惑。喻以捏目生华。教以三渐除灭。皆善为开示也。喜圣位之可修。知生死之不系。故曰身心快然。因名思义。奉持可凭。故曰得大饶益。此皆归功于佛。故曰令我等也。

二陈疑致请。

世尊。若此妙明真净妙心本来遍圆。

○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动含灵本元真如即是如来成佛真体。佛体真实。云何复有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等道。

○世尊。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

初按定现悟。若此妙明等者。通领前来所说心性遍圆义也。心性有随缘义。故称妙明。心性有不变义。故称真净。虽随缘而不变。虽不变而随缘。故称妙心。奢摩中如来密因。三摩中圆通妙体。皆指此耳。本来遍圆之义。前已累说。但奢摩中随语生信。三摩中阿难辈亦唯相似解发。今于禅那之后。心虑虚凝。细惑销除。乃得真悟。故通领前来所说而按定之。

○如是下因真疑妄。如是者。谓本来遍圆如是。乃至者超略内之根身。大地者。即指外之器界。草木又器界之微。蠕动含灵又根身之细者。言既遍且圆。无法不周。有物皆容。故凡根身器界。草木蜫虫。无非从心建立。故曰本元真如。谓推其本元惟是一真如性也。然真如之性。即是成佛真体。以真如即是法身。证此者可成佛故。佛体真实者。谓既是佛体。相应真实。今观七趣伪妄。不能无疑。故曰云何复有地狱等也。文显六道。等该仙趣。故后文详明有七。

○世尊下蹑疑为问。有二。一问性中本来自有。二问妄想习气生起。其意以性中自有。则七趣不应伪妄。若妄习生起。则即性之义不成。且即性不成。是心外有法。兴今现悟遍圆之义。似不相符。所以未敢深领而致问也。后云精研七趣。皆是昏沉诸有为相。妄想受生。妄想随业。于妙圆明无作本心。皆如空华。元无所著。但一虚妄。更无根绪。则二问俱释矣。

三举狱例问(举地狱例余趣也。又上陈二问。一问性有。二问妄生。此则唯约妄生以问。以有碍现悟故也)二。

一举人明堕。二蹑狱为问。

初。

世尊。如宝莲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淫欲。妄言行淫非杀非偷无有业报。发是语已。先于女根生大猛火。后于节节猛火烧然。堕无间狱。

○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琉璃为诛瞿昙族姓。善星妄说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狱。

初淫妄堕者。持戒行淫。已属重罪。且兼妄言。况又非寻常妄言。而言行淫无损于他。非同杀他生命。偷他财物。既现前无业。将来亦无果报。毁律误人。罪恶弥甚。故华报果报二报俱受。淫欲属火。故感女根生火。语已即生者。业力增上。报不容缓故。节节烧然者。欲火遍身所致。乌刍章云。说多淫人成猛火聚。信不诬矣。此是现前华报。华报不足以偿。故命终神识径堕地狱。下云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今莲香虽说淫欲无报。犹信杀偷有报。似是九情一想。受报应在水火交地。但以毁律误人。罪恶极重。故云堕无间狱。

○琉璃下杀妄堕者。温陵曰。琉璃匿王太子。挟宿嫌。诛释种。佛记七日当入地狱。王怖乘般入海。水中自然出火烧灭。详出涅槃及琉璃王经。善星亦云善宿。阿含云。是佛堂弟之子。或曰即调达子也。涅槃云。善星比丘。亲近恶友。退失四禅。生恶邪见作是说言。无佛无法无有涅槃等。即妄说法空也。然琉璃怀瞋杀人。已属重罪。且所杀又非常人。乃瞿昙族姓。善星妄说法空。即是邪痴。若更为窃取利养仍兼于偷盗。二人之罪。俱为极重。故皆以生身陷狱。下云纯情即沉。入阿鼻狱。若沉心中有谤大乘。毁佛禁戒。诳妄说法。虚贪信施。滥膺恭敬。更生十方阿鼻地狱。今琉璃恣杀。善星逞妄。似是纯情。固应沉于阿鼻。且琉璃伐释。欲断佛种。善星妄说。虚贪信施。既兼多罪。或亦更生十方地狱。但生身人所共见。略彰华报。陷后经劫无间。备受果报也。

二蹑狱为问。

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

○惟垂大慈开发童蒙。令诸一切持戒众生闻决定义。欢喜顶戴谨洁无犯。

初双问二义。言以上三人观之。则此诸地狱。非本来有。乃妄习生。但不知为有一定处所。为复自然随彼彼人所发之业。于各各处私受其报。问意盖谓若有定处。则无关于业因。恐堕空亡。若随业有。有有显于报应。足发深省。想已知是随业。但不敢自决。观下请词。重在持戒可知。

○惟垂下请慈开发。二义不决。邪正未辨。有类童蒙。决定指示。立辨是非。即是开发。为与是乐。故唯愿垂慈。此为自请也。令诸一切等。乃为他请。持戒之人。为脱狱苦。设有定处。自觉持戒无益。反生犹豫。若闻波定随业。自然欢喜踊跃。顶戴受持。益加谨洁。而无犯戒罪矣。阿难请问竟。

二如来赞许。

佛告阿难。快哉此问。令诸众生不入邪见。汝今谛听。当汝为说。

正脉云。快哉者。合意而喜之赞词也。此问者。即指上之二问。二问已决。邪正自辨。故云令诸众生不入邪见。盖以执有定处。不信随业。即堕邪见耳。末二句诫听许说。可知。

三正为说示四。

一略示升坠因由。二详明七趣轮转。三依次答释前问。四结叹以示邪正。

初三。

一依内外定升坠。二由情想分趣类。三缘随业有定处。

初二。

一总标内分外分。二别明情坠想升。

初。

阿难。一切众生实本真净。因彼妄见有妄习生。因此分开内分外分。

一切二句约悟者言。因彼妄见约迷者言。如来意谓。若果悟得真性遍圆。则大地草木。蠕动含灵。本元真如。故一切众生。实本真净。只因一切众生。不悟遍圆。妄见有众生相。如是故有妄习熏生。如念念不忘众生相是也。由不忘众生相故。或于众生身分之内。深生耽染。或于众生身分之外。悬于胜妙。故曰由此分开内分外分。

二别明情坠想升二。

一别明情坠。二别明想升。

初。

阿难。内分即是众生分内。

○因诸爱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生爱水。是故众生心忆珍羞口中水出。心忆前人或怜或恨目中泪盈。贪求财宝心发爱涎举体光润。心着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阿难。诸爱虽别流结是同。润湿不升自然从坠。此名内分。

初标内分境。言内分者。即是众生身分之内。

○因诸下显内分心。因诸爱染者。谓因于内分境上。生诸爱染。发起妄情者。谓由爱染故。发起种种虚妄情见。情积不休者。谓情见积习。爱染不休。能生爱水者。谓爱极转润。润极流结。此是正显心相。自下乃取事验证。是故者。谓以是能生爱水之故。珍羞者。胜妙饮食。该香味二尘。忆念生爱。口中水出。如见人食美。津唾自咽可知。前人者。前所遇人。该声色二尘。声色俱美。故令人心忆。或怜或恨者。怜其声色可狎。恨其不闻不见。怜恨不释。悲痛难禁。故致目中泪盈。此常见之事也。财宝未至而心起贪求。即是法尘。财宝欲至而爱涎资身。故生光润。如世见人色润。便贺发财可知。心着行淫。即是触尘。二根未交。而先已流液。则爱能生水之义。益显然可证。

○阿难下结内分名。诸爱虽别者。取事唯四。论尘该六也。流结是同者。如举体光润。是水之蕴结于内。目泪口水根液。皆水之流通于外。若流若结。咸以润湿为性。故曰是同。润湿故不能上升。不升从坠。理所必至。故曰自然。是乃依内分境起内分心。故曰是名内分。

二别明想升。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分外。

○因诸渴仰发明虚想。想积不休能生胜气。是故众生心持禁戒举身轻清。心持咒印顾盻雄毅。心欲生天梦想飞举。心存佛国圣境冥现。事善知识自轻身命。

○阿难。诸想虽别轻举是同。飞动不沉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初标外分境。言外分者。即是众生身分之外。胜妙境界。

○因诸下显外分心。因诸渴仰者。谓因于外分胜妙境上。生诸渴仰。发明虚想者。谓由渴仰故。发起种种清虚想念。想积不休者。谓想念积习。渴仰不休。能生胜气者。谓仰极神飞超脱形累。此亦正显心相。自下亦取事验知。是故者。谓以是能生胜气之故。心持禁戒。义该念戒念施。以心持即念。念律仪戒能净三业。念善法戒能成胜因。念饶益戒能利有情。律仪唯戒。余二皆兼于施故。举身轻清者。念前二戒。不以自修为累。念饶益戒。不以度生为扰故。心持咒印。即是念法。以咒即是法。为诸佛秘印。心持乎此。如佩佛秘印。纵遇魔外。无所畏惧。故曰顾盻雄毅。(猛强貌也)心欲生天。即是念天。谓厌下苦粗障。欣上净妙离也。梦想飞举者。超胜之气。形于梦寐故。心存佛国。即是念佛。如十六观经。观想念佛之类。圣境冥现者。或于禅观之中。或于梦寐之际。得见阿弥陀佛金色之身。得历阿弥陀佛宝严之士。但以人所不见。而己独见。故云冥现。事善知识。即是念僧。自轻身命者。如百城烟水。不辞疲劳。皆超胜之气耳。

○阿难下结外分名。诸想虽别者。取事唯五。论念有六。即教中六念门也。轻举是同者。如梦飞为举。余四皆轻。若轻若举。咸以飞动为性。故曰是同。飞动故不至下沉。不沉成超。理所不逾。故亦曰自然。是乃依外分境起外分心。故曰此名外分。依内外定升坠竟。

二由情想分趣类二。

一临终相现。二情想曲分。

初。

阿难。一切世间生死相续。生从顺习。死从变流。临命终时未舍暖触。一生善恶俱时顿现。死逆生顺二习相交。

一切世间。且指情世间说。生死相续者。谓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无休息故。从犹任也。生从顺习。死从变流者。谓生则任其随顺习气。而造善恶等业。死则任其迁变流转。而受异类之身。此七趣成异之大略。自下乃详明其成异之故。临命终时者。六识皆已不行。未舍暖触者。八识尚未离体。以八识离体。则暖相自尽。此既未舍暖触。八识尚在。乃将死而尚未死故。一生善恶者。谓一生所造善恶等业。俱时顿现者。谓俱时顿现善恶等相。莫知所趣。乃将生而犹未生故。当此之时。正在畏死求生之际。故曰死逆生顺。谓以死为逆而欲避之。以生为顺而欲求之也。因有避死求生之心。则善恶二习交相并发。善习胜者。随善相而生善趣。恶习强者。随恶相而生恶趣。此七趣之所由分也。

二情想曲分七。

一纯想即飞生天趣。二情少想多生仙趣。三情想均等生人间。四情多想少入横生。五七情三想入饿鬼。六九情一想分二狱。七纯情即沈堕阿鼻。

初。

纯想即飞必生天上。

○若飞心中兼福兼慧及与净愿。自然心开见十方佛。一切净土随愿往生。

初应想正生。纯想胜妙。神游外分。故命终即飞。上见天宫。允符渴怀。趣着不舍。故致必生(问。此与卵唯想生之想何异。答。彼约受生之时。一念妄染之想。此约在世之时。惯习胜妙之想。若非生平惯习命终岂能即飞。观上心存佛国。及心欲生天等语。盖想者澄心观想。非乱想也)。

○若飞下兼因易果。若飞心中即是纯想心中兼福兼慧者。谓想不徒想。兼能供佛闻法。以供佛为福业。闻法为慧业故。及与净愿者。不唯供佛闻法。仍愿生生世世常在佛前。如回向净土者是也。凡人命终神识。观十方如聚墨。杳杳冥冥。不知何往。今以纯想及福慧力故。暂昏即悟。故曰自然心开。又以净愿力故。圣境遥现。故云见十方佛。一切净土。如西之弥陀安养。东之药师琉璃等是也。十方俱现。胜劣攸分。故得随愿往生。华严行愿品云。临命终时。一切所有。无复相随。唯此愿王。不相舍离。于一切时。引导其前。据此则往生虽由福慧。实生平净愿。临终引导之耳。

二情少想多生仙趣。

情少想多轻举非远。即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地行罗刹。游于四天所去无碍。

○其中若有善愿善心护持我法。或护禁戒随持戒人。或护神咒随持咒者。或护禅定保绥法忍。是等亲住如来座下。

初应想正生。情少想多者。如一情九想。二情八想。三情七想。四情六想等。皆是也。轻举非远者。以有情坠故。灌顶云。竖不越四王天。横不出二围山也。即为飞仙者。如后文飞行仙类。应是一情九想。大力鬼王。如岳神琰魔之类。应是二情八想。飞行夜叉。乃大力鬼王之所使役。应是三情七想。地行罗刹。如山野鬼神。应是四情六想。然鬼神一道。有善有恶。恶者专于为祸。正属鬼类。善者兼能为福。旁通仙趣。此中大力鬼王等。约兼能为福者言之。游于二句。即轻举非远义也。

○其中下兼因易果。其中者。即上四类之中。若有善愿善心者。谓于想心中愿常近佛。心恒为法。如下所说是也。护持我法者。护佛法及持法人。如药师经十二药叉之类。或护禁戒等。护戒法及持戒人。如戒坛中护戒善神之类。或护神咒等。及持咒人。如本经中百。

灵护咒之类。或护禅定等。护禅人及所得法。绥犹安也。参禅遇魔。则于所得之法。不能忍可。故保而绥之。如禅堂中护静善神之类。此皆约平日善愿善心言之。是等既有善愿善心。故虽为仙为鬼。犹得亲住如来座下。

三情想均等生人间。

情想均等不飞不坠生于人间。想明斯聪。情幽斯钝。

情想均等者。五情五想。正相均等故。不飞不坠者。由有情故。不能上飞。由有想故。不能下坠。言既参于两楹。故得生于人间。想明斯聪者。对下三趣言之。言人道众生。聪明过于下三者。以有想心明慧故也。情幽斯钝者。对上二趣言之。言人道众生。钝暗过于上二者。以有情心幽暗故也。

四情多想少入横生。

情多想少流入横生。重为毛群。轻为羽族。

情多想少者。对下七情三想。应是六情四想。以上云情想均等。此则情多一分。想少一分。情为六而想为四故。流入横生者。情多偏坠。不能为人故下流。想少欲飞。不能直举故横生。然横生复有二类。若身之重者。则为毛群。如驼驴猪狗等。地行类也。若身之轻者。则为羽族。如雀鸽鸳鸯等。空行类也。亦可羽为毛羽。族为水族。亦该水行之类。

五七情三想入饿鬼。

七情三想沉下水轮。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常被焚烧。水能害己。无食无饮经百千劫。

七情者。较上更多一分。三想者。较上更少一分。想益少而飞益难。情愈多而坠愈深。故曰沉下水轮。谓下过于水轮也。按本经地轮即是金论。如前云故有金轮保持国土。金轮下有水轮。如前云故有水轮含十方界。水轮下有火际。如前云故有火光为变化性。火际下有风轮。如前云故有风轮执持世界。再下则是虚空际矣。今既沉下水轮。应在风轮之上。故云生于火际。所以不更下沉者。以犹有三分想故。然既生于火际。揽彼猛火气分。故云受气猛火。结气成形。故曰身为饿鬼。此且标名。自下乃出其得名所以。盖以常被焚烧。虽上接水轮。而近火成沸。反以伤身。故曰水能害己。火际无可食之物。有水反浇烂其身。故曰无食无饮。常受饥虚。无有出期。故云经百千劫。施食文云。五百生不闻浆水之名。千万劫常受饥虚之苦。此饿鬼之所由名也。婆沙云。恒常饥渴。不闻浆水之名。设值大河。即变为大炬火。入口焦然腹烂。亦大同此说(问。按后鬼有十类。今何惟举饿鬼。答。此之饿鬼。苦最重故。独得趣名。后之十鬼。虽苦不至此。皆此趣摄。今举总该别也)。

六九情一想分二狱。

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二种地狱。

不言八情二想。但言九情一想者。略轻取重。因重知轻故。想少于前。益不能飞。情多于前。愈沉于下。故前在火际。今又透过火际。故云下洞火轮。以洞即透过义也。透过火际。即是风轮。火因风吹。风因火逼。二者互相上下。即取其中为二交过地。有间无间。皆在此地。中阴至止。故曰身入。所以不更坠者。以有微少想故。轻生有间者。谓设或稍轻。如九情微少。一想微多。则生有间地狱。如后文十八乃至一百八狱。其中受苦犹有间故。重生无间者。谓若果甚重。实是九情一想。则生无间地狱。灌顶云。无间谓八大地狱。一等活二墨绳三众合四叫唤五大叫六炎热七大热八无间。前七为别。后一为总。故通称无间。又此虽称无间。但约在狱受苦言之。非同阿鼻无出。以既惟九情。罪恶未至极重。犹有一想。善根未至尽断故。

○七纯情即沉堕阿鼻。

纯情即沉入阿鼻狱。

○若沉心中有谤大乘毁佛禁戒诳妄说法虚贪信施滥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初应情正堕。无想不升。纯情唯坠。故命终即沉。谓无容展转也。阿鼻亦翻无间。但与前不同。以前约受苦。此约无出。乃狱苦重之尤者。准观佛三昧等经。更有异翻异释。今依成论。略明五种无间。一趣果无间。舍身即生彼故。二受苦无间。中无乐故。三经时无间。定一劫故。四命无间。中无绝故。五形无间。身形纵广八万由旬。一人多人。皆遍满故。

○若沉下兼罪转报。若沉心中者。即是纯情心中。以情爱属水也。谤大乘者。断灭佛种。以能障菩提心故。毁禁戒者。断灭僧种。以能障持戒人故。诳妄说法。断灭法种。以能障如来教故。罪恶之重。莫甚于此。以其断三宝种也。虚贪信施。滥膺恭敬。必至作大妄语。巧用偷心。五逆则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前四为杀业之最。后一乃妄语之尤。至于十重。具足淫杀盗妄。包罗贪瞋邪见。兼此种种重罪。本狱不足以偿。故云更生十方阿鼻地狱。法华云。其人命终。入阿鼻狱。具足一劫。劫尽更生十方世界阿鼻地狱。如是展转。至无数劫。大般若云。谤佛法罪。堕阿鼻狱。此土劫坏。更移他方。地藏经云。堕无间狱。求出无期。此界坏时。寄生他界等。皆此义也。结上由情想分趣类竟。

三缘类业有定处。

循造恶业虽则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

按前阿难问意。盖恐执有定处。不信业因。故双申两问。而曰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今云循造恶业者。谓此诸地狱。乃循其本人所造恶业而为重轻。固是彼彼发业各各私受。又云。虽则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者。谓此诸地狱。虽则自业所招。而于众生同分境中。兼有本人无始同惑。元所现地。若同惑不空。亦有定处。不可便谓于我无分。如地狱既尔。七趣皆然。缘以阿难问处。举狱为例。故如来亦于地狱之后。就便而答。将使众生了别业则私受无缘。销同惑则定处亦空。返妄归真。更无有捷于此者。总结上来略示升坠因由竟。

三详明七趣轮转(此与上文有三不同。一者上惟略示情想。此则详明杂业。二者上是直堕本趣。此则依次轮转。三者上唯六趣。此开修罗。由此三义。是故重说)七。

一狱趣。二鬼趣。三畜趣。四人趣。五仙趣。六天趣。七修罗。

初三。

一结前标后。二徴起释成。三总示虚妄。

初。

阿难。此等皆是彼诸众生自业所感。

○造十习因。受六交报。

初结前。言上虽循业定有。二义双许。究竟以循业为是。故重呼当机而再告之。感者招致之义。言设无自业。虽本有地狱。谁能驱之入哉。故知此等唯是自业之所招致。

○造十下标后。十习因偏约因言。六交报偏约报言。然文虽从偏。义实互具。以有因必有报。报必有因。至下徴释自见。

二徴起释成二。

一徴释十因。二徴释六报。

初十。

一淫习报。二贪习报。三慢习报。四瞋习报。五诈习报。六诳习报。七怨习报。八见习报。九枉习报。十讼习报。

初。

云何十因。

○阿难。一者淫习交接发于相磨。研磨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于中发动。

○如人以手自相摩触暖相现前。

○二习相然故有铁床铜柱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首句总徴十因。应另为一科。文略不便。寄居于此。

○阿难下正明淫习。复有四义。一增淫积火。淫习者。谓宿世淫欲炽盛。现前犹有余习故。因有余习。男女相接。依然发于相磨。谓彼此互相研磨也。研磨不休者。深求欲乐。不知止足。然淫欲属火。如是积淫成火。故有大猛火光。于自心中发动。是自心中预现地狱相也。教中云。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又云心作天堂。心作地狱。是故佛说多淫之人。成猛火聚。若果能如乌刍瑟摩。则化多淫心。成智慧火矣。

○如人下取例验知。言二手自相磨触。尚有暖相现前。况复男女二根。研磨不休。宜乎其有大猛火光于中发动矣。

○二习下缘习成狱。二习者。宿习与现习也。宿习无忘。现习重增。欲火更炽。故曰相然。由此故于命终神识。见有铁床铜柱诸事。盖前之大猛火光。是狱相初萌。此之铁床铜柱。乃习果成就矣。

○是故下圣贤共惕。如来为圣。菩萨为贤。向人形容曰色。自己观察曰目。言如来向人形容。名为欲火。自己观察。亦名欲火。其警惕之切如此。菩萨学佛。其警惕之心。与佛无异。故见欲如避火坑。言不敢少有所犯也。

二贪习报。

二者贪习交计发于相吸。吸揽不止。如是故有积寒坚冰于中冻冽。

○如人以口吸缩风气有冷触生。

○二习相陵故有吒吒波波罗罗青赤白莲寒冰等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贪水。菩萨见贪如避瘴海。

初增贪积冷。宿世多贪。现前犹有余习。故曰贪习。由此内熏力故。彼此交相计算。依然发于相吸。谓两相吸引。揽为己有也。吸揽不止者。谓引取无度。不知止足。然贪心属水。吸引属风。水兼于风。必致凝寒。如是贪吸积冷。故有积寒坚冰。于自心中预现冻锁凛冽之相。

○如人下取例验知。言以口吸缩风气。尚有冷触。况夫彼此贪心吸揽不止。宜乎其有积寒坚冰于中冻冽矣。

○二习下缘习成狱。宿习无忘。现习重增。贪吸更甚。故曰相陵。谓乘习相陵夺也。如是故于命终神识见有吒吒波波罗罗青赤白莲寒冰等事。吒吒亦云阿吒吒。波波亦云阿波波。罗罗亦云阿罗罗。皆寒逼罪人之声。青莲华。赤莲华。白莲华。皆寒逼罪人之相。准余经更有阿浮他。谓冻冽成疮。泥罗浮他。谓肢节脱落。是为八寒。总名寒冰。今略举前六。后二以寒冰等事该之。此相既现。是习果成就矣。

○是故下圣贤共惕。同名贪水者。警以遇风凝寒。令息吸揽心故。如避瘴海者。海能没人。兼有瘴恶之气。犯之必死。菩萨见贪如此。其警惕之心至矣。

三慢习报。

三者慢习交陵发于相恃。驰流不息。如是故有腾逸奔波积波为水。

○如人口舌自相绵味因而水发。

○二习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热砂毒海融铜灌吞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我慢名饮痴水。菩萨见慢如避巨溺。

初增慢积水。宿世多慢。现在犹有余习。因有余习。彼此交相陵越。依然发于相恃。谓自恃族姓豪贵。财势智慧等胜也。驰流不息者。谓驰心上流。不知息灭。然我慢属山。驰流属水。山峙水驰。必致奔腾。如是故有腾跃纵逸竞奔之波。于自心中预现积波为水之相。

○如人下取例验知。绵味者。舌拄上㗁。深取其舌上味也。言口舌自相绵味。尚因而水发。况夫慢心驰流。不知息灭。宜乎其有腾逸奔波。预现积波为水相也。

○二习下缘习成狱。宿习未忘。现习重增。慢流益甚。故曰相鼓。谓鼓激陵越也。如是故于命终神识。见有血河灰河热砂毒海融铜灌吞诸事。而习果成矣(血河者。灌顶引经云。狱有两山。罪人走入。两山忽合。如磨盖压。血肉遍流。如大河海。血水涌沸。男女万数。出没其中。灰河者。经律异相云。灰河地狱纵广深浅五百由旬。灰汤涌沸。罪人入河。铁刺刺身。脓血流出。痛苦万状。热砂者。灌顶云。即黑砂地狱。热风暴起。吹热黑砂。来着罪人。烧皮彻骨。愚谓但言热砂不合水义。或热砂连毒海为句。盖以海沸热砂。没溺罪人。苦毒无量故也。融铜灌吞者。地藏经云。烊铜灌口。热铁缠身。万死万生动经亿劫。此皆以类相感。更有多事。难以尽言。故以诸字该之)。

○是故下圣贤共惕。灌顶云。我慢者。执我我所。起诸见慢相故。痴水者。西土有水。饮之则痴迷颠倒。以之例慢。故曰名饮痴水。亦警惕意也。如避巨溺者。巨海洪浪。没溺难出。凡是有智者。莫不严避。菩萨避慢如之。盖不敢有犯也。正脉云。见慢者。谓见自心起慢。非见他慢。

四瞋习报。

四者瞋习交冲发于相忤。忤结不息。心热发火铸气为金。如是故有刀山铁捆剑树剑轮斧钺枪锯。

○如人衔怨杀气飞动。

○二习相击故有宫割斩斫剉刺锤击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瞋恚名利刀剑。菩萨见瞋如避诛戮。

初增瞋积金。瞋习者。宿世多瞋。现在犹有余习故。因有余习。彼此互相冲击。依然发于相忤。相忤谓逆而犯之也。忤结不息者。谓忤犯结恨。不肯休息。不得报复。故心热发火。然瞋属肝气。遇心火。铸肺气而为金。如是故有刀山铁捆等事。于自心中预现杀气之相。言刀山者。聚刀为山。铁捆者。正脉云。捆即棍也。有本捆作镢。取义皆可。不过尖停之异。剑树者。竖剑为树。剑轮者。团剑为轮。斧劈属。黄金饰斧为钺。枪刺属。锯解属。然人徒知此等为地狱之具。而不知皆由自惑自业中现耳。

○如人下取例验知。言世人衔怨欲报。形色便有杀气飞动。况复彼此交冲。忤结不息。甚至心热发火。宜乎其有刀山䥫捆等。于自心中预现杀气相也。

○二习下缘习成狱。宿习未忘。现习重增。瞋忤愈炽。故曰相击。谓乘习益相攻击。念念在杀。由此故于命终神识见有宫割斩斫。剉刺槌击诸事。而习报成矣(宫谓割其势。名为宫割。斩谓斫其首。名为斩斫。剉谓折其体。刺谓穿其身。槌谓笞其背。击谓杖其臀。此皆世刑。若约地狱。仍合用刀山剑树等。避重文耳)。

○是故下圣贤共惕。名利刀剑者。犯之即伤。如来如是色目。故菩萨见心起瞋如避诛戮。亦不敢有犯也。

五诈习报。

五者诈习交诱发于相调。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绳木绞校。

○如水浸田草木生长。

○二习相延故有杻械枷锁鞭杖檛棒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奸伪同名谗贼。菩萨见诈如畏豺狼。

初增诈积刑。诈习者。宿世惯行骗诈。现在犹有余习也。因有余习。彼此交相哄诱。依然发于相调。调字应作去声。谓调转牵引也。引起不住者。谓引心数起。不肯暂住。然诈以术骗。引令难脱。如是诈引日积。故有绳木绞校。于自心中预现牵引局陷之相。言绳木绞校者。绞以绳引。谓绞而结之。令不得解。校以木局。谓校而匣之。令不得脱。此亦狱相初萌耳。

○如水下取例验知。言以水浸田。尚能令草木生长。况夫巧诱善引之术。熏于识田。宜乎其有绳木绞校预现牵引局陷相也。

○二习下缘习成狱。宿习未忘。现习重增。诈诱愈甚。故曰相延。谓乘习益相延诱也。如是故于命终神识。见有杻械枷锁。鞭杖挝棒诸事(杻械枷锁。皆局挛罪人之具。见前鞭杖檛棒。皆笞责罪人之具。鞭策属。杖条属。檛棰属。棒棍。属也)。

○是故下圣贤共惕。奸而且伪。即是诈也。同名谗贼者。谗言哄诱。害人自害故。豺狼性多诈。能害人。畏之如此。亦深戒矣。

六诳习报。

六者诳习交欺发于相罔。诬罔不止飞心造奸。如是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

○如尘随风各无所见。

○二习相加故有没溺腾掷飞坠漂沦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欺诳同名劫杀。菩萨见诳如践蛇虺。

初增诳积秽。宿世多诳。现在犹有余习。故云诳习。由此内熏力故。彼此交相斯瞒。依然发于相罔。谓诬罔蒙蔽也。诬罔蒙蔽。不知戒止。又自以为得计。飞动其心。造设奸谋。是居心总为障他。立行反以秽己。如是诳罔日积。故有尘土屎尿。于自心中预现障蔽秽污不净之相。

○如尘下取例验知。如尘随风者。尘以风乱。风以尘昏。尘以风乱。而不见定相。见以尘昏。而不见净相。故云各无所见。取此为例者。言尘随于风。尚昏乱而各无所见。况夫彼此交欺。诬罔不止。宜乎其有尘土尿屎。预现障他秽己秽污不净相也。

○二习下缘习成狱。宿习无忘。现习重增。诳罔愈甚。故曰相加。谓倍造诳业也。如是故于命终神识。见有没溺腾掷。飞坠漂沦诸事。而习报成矣(没溺者。似是沸屎地狱。谓屎尿沸溢。罪人没溺于其中也。腾掷者。似是黑砂地狱。谓风吹黑砂。罪人腾掷于其中也。飞坠者。随风上下之相。漂沦者。随沸浮沉之相)。

○是故下圣贤共惕。欺诳诬罔。害人自害。故同名劫杀。劫杀者。谓劫财杀命。极言其可畏也。蛇之与虺。时常含毒螫人。况复践之。菩萨见诳如此。亦警惕之甚矣(问。诳之与诈。有何差别。答诈谓诱他。期堕我术。明取其利。诳谓欺他。恐泄我机。暗取其利。皆属妄语。而举心不同也)。

七怨习报。

七者怨习交嫌发于衔恨。如是故有飞石投礰匣贮车槛瓮盛囊扑。

○如阴毒人怀抱畜恶。

○二习相吞故有投掷擒捉击射抛撮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冤家名违害鬼。菩萨见怨如饮鸩酒。

初增怨积害。宿世怀怨不释。现在犹有余习。故曰怨习。由此内熏力故。彼此互相嫌隙。依然发于衔恨。谓衔冤怀恨。誓期报复也。然报复者。设方在心。如是故有飞石投礰。匣贮车槛。瓮盛囊朴。于自心中预现为害之相(飞石者。飞以石块。投礰者。投以碎石。匣贮者。匣床盛贮。车槛者。车内槛禁。瓮盛者。盛人于瓮。而外以火炙。如昔人有请公入瓮者是也。囊扑者。收人于囊。而举以扑之。如始皇囊扑二弟之类。是皆由于衔怨害入。而害具即从自心中生也)。

○如阴下取例验知。如阴藏毒害之人。怀抱畜积。俱属恶事。况复衔冤怀恨。誓期报复。宜乎其有飞石投礰等事。预现于自心中也。

○二习下缘习成狱。宿习未忘现习重增。怨恨益深。故曰相吞。谓恨不生啖也。如是故于命终神识。见有投掷擒捉击射抛撮诸事(投掷者。礰投石掷。擒捉者。擒拏捉取。入匣车。入瓮囊也。击射者。礰则击其头。石则射其身。抛撮者。抛谓抛扑令死。所谓囊扑者是也。撮谓撮折其身。所谓匣贮车槛瓮盛者是也。始而心欲害人。究竟反为自害。怀怨者宜知惊心)。

○是故下圣贤共惕。违害鬼。即怀冤鬼也。冤不能申曰违。常欲伤人曰害。如来虽不怀冤。而色目怀冤之家。名违害鬼。亦警惕于人也。菩萨遵奉佛敕。不敢有犯。所以见有怀冤之心。如饮鸩酒。宜急解之。不然则断肠死矣(正脉云。鸩鸟最毒。羽毛沥酒。饮之则肠寸寸断)。

八见习报。

八者见习交明。如萨迦耶见戒禁取邪悟诸业。发于违拒出生相反。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证执文籍。

○如行路人来往相见。

○二习相交故有勘问权诈考讯推鞠察访披究照明。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辞辩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恶见同名见坑。菩萨见诸虚妄偏执如临毒壑。

初增见积证。见习者。谓宿世邪见(诸见之总)炽盛。现在犹有余习也。因有余习。彼此交相立破。欲明己见。故曰交明。恐人不知何为交明。故云如萨迦耶等。萨迦耶。此云有身。即是身见。见戒禁取。应云见取。与戒禁取。盖取字两通耳。见取见。谓非果计果。如以无想为涅槃之类。戒禁取见。谓非因计因。如牛狗等戒之类。边见背中。邪见违正。皆为邪悟。如上五见。各有所作。故云诸业。所言诸业者。无非互相破坏。故云发于违拒。各自立宗立论。故云出生相反。相反者。以我证彼。立宗立论。务期坏他。如是存心积业。故有王使主吏。证执文籍。于自心中预现证据是非之相(王使者。琰魔王使。主吏者。主掌判吏。证执者。证其所执。文籍者。文书簿籍)。

○如行下取例验知。言堂堂大路。谁来谁往。旁观自能相见。况夫明明中道。互立互破。宜乎其有王使主吏等预现证据之相。所谓自心难瞒者信矣。

○二习下缘习成狱。宿习未忘。现习重增。彼此诤执不解。故曰相交。交谓撕结不开之貌。由此故于命终神识。见有勘问权诈等相。言勘问权诈等者。谓始而勘校审问。权称诈伪。此似王使事也。勘权不明。转启有司。逼考讯问。严推重鞫。从旁体察访问。此似主吏事也。体察访问。不得其情。仍复披究生前见业。照明神识习气。于时则有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证之。如不服罪。仍以辞辨折之。直得无理可申。地狱重罪。乃甘心领受矣(问。前后十种狱相。惟此中最极周密。且是令其服罪。不出正罚者。何也。答。十业中惟见业最极难辩。十报中。唯见报难定。难定必先尽得其情。果其有毁谤正法。断灭佛种等事。自应直入阿鼻。诸教常说。不出而自知故)。

○是故下圣贤共惕。五者总为恶见。如来形容观察。同以见坑名者。以其误陷众生。一入而不能出故。见理不真曰虚妄。非他是己曰偏执。五见率皆如是。菩萨见之。如临毒壑者。显急宜退避。以邱壑中有毒蛇等物。不退则必遭其害也。

九枉习报。

九者枉习交加发于诬谤。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硙耕磨。

○如谗贼人逼枉良善。

○二习相排故有押捺槌按蹙漉衡度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谤同名谗虎。菩萨见枉如遭霹雳。

初增枉积迫。宿世好为屈枉驾祸逼人。现在犹有余习。故曰枉习。由此内熏力故。彼此互相加迫。依然发于诬谤。诬谤者。本无其事。而妄毁之也。妄毁不认。必至设法相迫。如是居心。故有合山合石。碾硙耕磨。于自心中预现逼迫之相(合山者。两山竖夹。合石者。两石横夹。碾以石砾。硙以石研。耕以犁其舌。磨以研其顶。是未及迫人。而迫己之具。先从自心而生。吁可畏哉)。

○如谗下取例验知。谗𧮂也。贼害也。谗𧮂为害。名谗贼人。如是之人。逼枉良善。核得其情。罪必反坐。咒夫诬谤日积。宜乎其有合山合石等。预现逼迫相也。

○二习下缘习成狱。宿习不忘。现习重增。枉业愈盛。故曰相排。排者逼迫之貌。由此故于命终神识。见有押捺槌按等相。言押捺槌按等者。谓押掬揉捺。槌打按压。令其服罪也。设不服罪。蹙其身于囊袋。压之而漉其血。名曰蹙漉。若终不承认。挂其身于权衡。度之而令其无词。名曰权度。是其心初欲害人。而终于害己。所谓自作自受者信矣。

○是故下圣贤共惕。怨谤者。怨言以谤。竦听者心故。谗𧮂口伤。义同于虎。故曰谗虎。屈逼声恶。义同如雷。故曰霹雳。然人皆知避虎畏雷。而自心中养虎蓄雷。恬然不知畏避。亦可慨矣(问。诳之与枉。有何差别。答。二者皆随烦恼而所随不同。盖诳者障他利。希自利。随贪一分。随痴一分。即以贪痴二分为体。而枉即是害。随瞋一分。即以瞋恚一分为体。故前后各出也)。

十讼习报。

十者讼习交谊发于藏覆。如是故有鉴见照烛。

○如于日中不能藏影。

○二习相陈故有恶友业镜火珠披露宿业对验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同名阴贼。菩萨观覆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初增讼积照。宿好攻讼。现在犹有余习。故曰讼习。由此内熏力故。彼此交相諠诉。依然发于藏覆。谓各自藏覆己过也。虽各自藏覆。而自心难昧。如是故有鉴见照烛。于自心中预现其相。(鉴见者。谓镜鉴以见其形像。照烛者。谓珠照以烛其心曲)。

○如于下取例验知。言身在日中。不能藏曲直之影。况心在本觉圆明之中。欲覆己过。岂可得哉。宜乎其有鉴见照烛。预现对验相也。

○二习下缘习成狱。宿习未忘。现习重增。讼覆交陈。如是故于命终神识。见有恶友业镜火珠等相。言恶友者。谓宿世同造之人。业镜者。能鉴宿业之镜。火珠者。能烛心曲之珠。恶友同造。故能披露宿业。镜鉴珠烛。故能相对证验。类此更有。故总以诸事该之。是知覆藏者。徒昧自心。攻讼者。空丧天和。然自有不可逃之罪案于其间也。

○是故下圣贤共惕。好讼者必易覆。色目覆藏。正所以警惕讼习。同名阴贼者。谓家有阴贼。久必遭劫。喻覆藏己过。终必为害。此如来警惕于人者如此。戴高山。履巨海。终不能出。意显覆重罪。堕极苦。无由得脱。此菩萨自相警惕者。如此。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宜常自拣典。无轻于攻讼。既薄熏染之习。即脱地狱之苦。得生人中。整心虑。趣菩提。何其幸哉。(此上十种习因。从古异说。良以业报。不可思议非众生心识现量之境。谁是谁非。亦不必辨。今谓如来明言习因足知堕狱一事。不是一生所造之业。盖由熏习在心。相续不断。从惑积惑。从业积业。曾无丝毫善缘。惟恶业相应。如十段中。淫贪等十字。乃宿世所造之业。而十个习字。皆指熏染在心。以至今生犹能续起惑业。但宿世造业。必是彼此互相为对。熏习在心。今生亦然。故文中交接计等。即今生彼此续起之惑。而发于相磨。发于相吸等。即今生彼此续造之业当此之时。心是地狱之心。故有猛火积寒等相。现于自心之中。如昔有善𦘕马者。念念在马。睡时自现马相。作水观者。念念在水。定中自现水相。而念念心心。造地狱业。自现地狱之相。理应然矣。但此理难信。故十段中。各举易知之例而验证之。不可作譬喻说也。然此时虽有地狱相现。尚是心中影相。未及招受。若于此知畏。尚可回转。其奈宿习现习。相然相陵等。重起增上惑业。由是于命终神识。见有地狱相现。叫苦难脱。及乎身入其中。求出无期。所谓临崖勒马收缰晚。船到江心补漏迟。此圣贤所以共惕。类此者亦知警心可也)总结徴释十因竟。

二徴释六报二。

一总徴释。二蹑徴详释。

初。

云何六报。

○阿难。一切众生六识造业。所招恶报从六根出。

初总徴。十因已示。六报当明。故此徴也。

○阿难下略释。一切众生。指恶报最重者言。以轻者不堕狱故。六识造业有二。一自起。二交作。自起者。但是一根造业。如见色。惟依色起业。交作者。如因见色而起闻声之业。名为与闻业交。因见色而起嗅香之业。名为与嗅业交等。如见业既尔。闻声等亦然。是皆不离六识。故云六识造业。又虽云六识。亦兼六根。以识托于根。离根无见。分别无由起故。所招恶报亦二。一自业报。二交业报。自业报者。如见业所招。临终先见猛火等。交业报者。如见火烧听。能为镬汤洋铜。见火烧息。能为黑烟紫𦦨等。如见火既尔。闻水等亦然。是皆不离六根。故云从六根出。又虽云六根。亦兼六识。以根借乎识。离识无明。报应无由分故。

二蹑徴详释二。

一蹑前徴起。二详释六报。

初。

云何恶报从六根出。

此蹑前略释之语而转徴之。

二详释六报六。

一见报。二闻报。三嗅报。四味报。五触报。六思报。

初二。

一标定二报。二依次释成。

初。

一者见报招引恶果。

见报即自业报。此是依见业招。故云见报。招引恶果。即交业报。虽由交业所感。亦必自报招引。以设无见火。无由烧听烧息等也。

二依次释成二。

一自业报。二交业报。

初。

此见业交。则临终时先见猛火满十方界。亡者神识飞坠乘烟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明见。则能遍见种种恶物生无量畏。二者暗见。寂然不见生无量恐。

见业既成。五业交作。故云此见业交。据此则是业已熟矣。已熟则将欲舍命。故云临终。温陵曰。见觉属火。故临终先见猛火。愚谓见业遍造。故见火满十方界。见火欲飞。奈为九情所坠。落于烟中。故曰飞坠乘烟。烟气迷暗。不觉沉沦。故曰入无间狱。既入狱中。仍复依彼见业发明二相。发明即显现义也。一者明见。由明处造业所感。遍见种种恶物者。如火狗火蛇。及铁嘴诸虫等。恐其为害。故云生无量畏。二者暗见。暗中造业所感。寂然无声。不见无相。无声无相。不知神识落在何处。故云生无量恐。

二交业报。

如是见火。烧听能为镬汤洋铜。烧息能为黑烟紫𦦨。烧味能为焦丸铁糜。烧触能为热灰炉炭。烧心能为星火迸洒煽鼓空界。

如是见火者。谓如是上来所说见报火也。按后五报。此下当有烧见能为烈火猛𦦨之语。观后闻波注闻。嗅气冲息等。皆先与现前本根交故。但诸本皆无。存而不论可也。烧听者。见报之火。烧于现前耳根。以耳根属水。故镬汤洋铜。水而兼热。烧息者。见报之火。烧于现前鼻根。以鼻根属息。故黑烟紫𦦨。息而兼热。烧味者。见报之火。烧于现前舌根。以舌根属味。故焦丸铁糜。味而兼热。烧触者。谓见报之火。烧于现前身根。以身根属触。故热灰炉炭。触而兼热。烧心者。见报之火。烧于现前意根。以意根属风。故星火迸洒。风而兼热。此是六种交报。由于交业之所感招。

二闻报二。

一标定二报。二依次释成。

初。

二者闻报招引恶果。

闻报谓先见波涛等。自业报也。招引恶果。谓注闻注见等。交业报也。

二依次释成二。

一自业报。二交业报。

初。

此闻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波涛没溺天地。亡者神识降注乘流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开听。听种种闹精神愗乱。二者闭听。及无所闻幽魄沉没。

因闻起业。名为闻业。因于闻业。起于见色嗅香等业。名之为交。谓闻业与余业交作。而地狱之因成矣。因成舍报。则是临终时也。温陵曰。闻听属水。故临终先见波涛。愚谓闻业殊胜。故波涛没溺天地。见水欲升。奈为九情所坠。下沉波中。故曰降注乘流。乘流不觉。愈沉愈下。故云入无间狱。既入无间。仍复依彼闻业。发明二相。一者开听。动处造业所感。听种种闹者。如吒吒波波罗罗等。及淹没叫苦之声。惊散阳魂。故曰精神愗乱。盖精属阳。神为魂。愗不明。乱不定也。二者闭听。静中造业所感。寂无所闻者。阒然无声。滞成阴鬼。故曰幽魄沉没。盖幽为阴。魄属鬼。沉不浮。没不显也。

二交业报。

如是闻波。注闻则能为责为诘。注见则能为雷为吼为恶毒气。注息则能为雨为雾洒诸毒虫周满身体。注味则能为脓为血种种杂秽。注触则能为畜为鬼为粪为尿。注意则能为电为雹摧碎心魄。

如是闻波者。谓如是上来所说闻报波也。注闻者。谓闻报之波。注于现前耳根。以耳根属水。波见水而声益怒。故为责为诘。皆声而带怒。(此中既闻波注闻。上科自应有见火烧见。火见火而烧益炽。故应为烈火猛焰。烧而带炽。是知上科定有阙文。恐有不以为然。故就此重以申明)注见者。谓闻报之波。注于现前眼根。以眼根属火。波遇火而暴蒸。故雷吼恶气。暴声而兼蒸热。(吼谓雨将来时。云中有吼声也)注息者。闻报之波。注于现前鼻根。以鼻根属息。波遇息而腾润。故雨雾洒虫。(谓雨雾中洒诸毒虫也)飞腾而兼润湿。注味者。闻报之波。注于现前舌根。以舌根属味。波遇味而腥浊。故脓血杂秽。腥臭而兼浑浊。注触者。闻报之波。注于现前身根。以身根属触。波遇触而伤垢。故鬼畜粪尿。伤害而兼垢污。注意者。谓闻报之波。注于现前意根。以意根属风。波遇风而洒摧。故为电为雹。霔洒而兼摧坏。此等名为交业所感。

三嗅报二。

一标定二报。二依次释成。

初。

三者嗅报招引恶果。

嗅报谓先见毒气等。乃嗅业所感报也。招引恶果。谓冲息则能为质为履等。乃交业所感报也。

二依次释成二。

一自业报。二交业报。

初。

此嗅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毒气充塞远近。亡者神识从地涌出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通闻。被诸恶气熏极心扰。二者塞闻。气掩不通闷绝于地。

因嗅起业。名为嗅业。因于嗅业。引起见色闻声等业。名之为交。谓嗅业与余业交作。而狱因成矣。因成舍命。故曰临终。然嗅息属气。故临终先见毒气。嗅业遍造。故毒气充塞远近。神识地涌者。谓初见毒气。入地避之。奈毒气充塞于地。故复涌出。九情所坠。不觉又沉。故云入无间狱。既入无间。仍复发明二相。一者通闻。嗅香处造业所感。被诸恶气者。如前所云。黑烟紫𦦨。诸恶毒气之类。熏极心扰者。熏极难忍。心神扰乱也。二者塞闻。无嗅时造业所感。(谓先时嗅香。后于无嗅时依之造业。仍感鼻家之报)气掩不通者。如人睡熟。被物所压。气不能申。闷绝于地者。闷极气绝。昏卧于地也。

二交业报。

如是嗅气冲息则能为质为履。冲见则能为火为炬。冲听则能为没为溺为洋为沸。冲味则能为馁为爽。冲触则能为绽为烂为大肉山有百千眼无量咂食。冲思则能为灰为瘴为飞砂礰击碎身体。

如是嗅气者。谓如是上来所说嗅报气也。冲息者。谓嗅报之气。冲于现前鼻根。以鼻根属息。气见息而益恶。故为质为履。(质谓质证其罪。履谓践踏其身)皆带恶气。冲见者。嗅报之气。冲于现前眼根。以眼根属火。气见火而成炙。故为火为炬。皆带炙气。冲听者。嗅报之气。冲于现前耳根。以耳根属水。气见水而成溷。故没溺洋沸。(谓没溺于洋汤沸屎之中)皆带溷气。冲味者。嗅报之气。冲于现前舌根。以舌根属味。气见味而成臭。故为馁为爽。(鱼败曰馁。羹败曰爽)皆带臭气。冲触者。嗅报之气。冲于现前身根。以身根属触。气见触而成杀。故绽烂肉眼。(谓绽其皮。烂其肉。肉长成山。而眼中虫咂也)皆带杀气。冲思者。嗅报之气。冲于现前意根。以意根属思。思动属风。气遇风而成扬。故灰瘴砂礰。(谓扬灰泼瘴。飞砂走石也)皆带扬气。此等亦是交业感招。

四味报二。

一标定二报。二依次释成。

初。

四者味报招引恶果。

味报者。味业所感。如下云。临终先见铁网等。引果者。交业所感。如下云。历尝则能为承为忍等。

二依次释成二。

一自业报。二交业报。

初。

此味业交。则临终时先见铁网猛𦦨炽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识下透挂网倒悬其头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吸气。结成寒冰冻冽身肉。二者吐气。飞为猛火焦烂骨髓。

此味业交昨。谓此尝味之业。与余业交作。积成地狱因也。地狱因成。人中报坏。故曰临终。然尝味之业。最重者必至网捕禽兽。烹煎蒸炙。故感先见铁网。猛𦦨炽烈。因味造杀。无处不至。故感周覆世界。亡者神识。下透挂网者。谓既见铁网。又见猛𦦨。荒错迷倒。侧身下透。挂于网间也。倒悬其头。入无间狱者。谓足上头下。不觉不知。愈沉愈下也。每见世之网捕禽鸟者。及其捕得之时。急欲又网。不顾彼之颠倒上下。宜乎其有此惨报。既堕狱中。发明二相。一者吸气。谓忍觉气从外入。外入气冷。故结成寒冰。冻冽身肉。此由吸气贪味所感。二者吐气。谓忽觉气从内出。内出气热。故飞为猛火。焦烂骨髓。此由吐气嫌味所感。(问。嫌味不贪。何以感报。答。嫌味不美。吐而弃之。更为贪之甚者)。

二交业报。

如是尝味。历尝则能为承为忍。历见则能为然金石。历听则能为利兵刃。历息则能为大铁笼弥覆国土。历触则能为弓为箭为弩为射。历思则能为飞热铁从空雨下。

如是尝味者。谓如是上来所说尝味所感之报。如铁网猛𦦨等。诸杀具也。历尝者。味报杀具。历于现前舌根。以杀具而遇舌根。无可如何。故能为承为忍。(谓承领忍受也)历见者。味报杀具。历于现前眼根。以杀具而遇见火。火铄具镕。故能为然金石。历听者。味报杀具。历于现前耳根。以杀具而遇闻水。水淬金利。故能为利兵刃。历息者。味报杀具。历于现前鼻根。以杀具而遇息气。气蒸金透。故能为铁笼弥覆。历触者。味报杀具。历于现前身根。以杀具而遇身触。身受具触。故能为弓箭弩射。历思者。味报杀具。历于现前意根。以杀具而遇思风。风吹具扬。故能为热铁飞空。业交报交。理应如是。

五触报二。

一标定二报。二依次释成。

初。

五者触报招引恶果。

作业时触业先起。招引余业。受报时触报先现。招引余报。恶果。即余报也。

二依次释成二。

一自业报。二交业报。

初。

此触业交。则临终时先见大山四面来合无复出路。亡者神识见大铁城火蛇火狗虎狼狮子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枪槊驱入城门向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合触。合山逼体骨肉血溃。二者离触。刀剑触身。心肝屠裂。

此触业交者。谓触业先起。引起交业。成地狱因也。狱因已成。世报欲谢。故曰则临终时。然触业最重者。莫如贪淫强逼。贪淫强逼。令其丧志失节。无所逃避。故感大山来合。无复出路。盖自身地水火风。即是四山。始而以此逼人。今则转为逼己事也。亡者神识。见大铁城等者。言正恐山合。忽见铁城。才喜有趣避处。又见其中火蛇火狗。虎狼狮子等。乃不敢入。奈有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枪槊(灌顶云。槊矛属。长丈八者)驱逼。不得不入。入之即是无间狱也。既堕狱中。仍复发明二相。以触业有二故。一者合触。谓贪于合触造业所感。合山逼体。骨肉血溃者。如四山来合。逼体碎骨。和肉与血而俱溃也。二者离触。谓贪于离触造业所感。(问。离触何以造业。答。合触生厌。致死恶离。其为业更惨)刀剑触身。心肝屠裂者。如刀斫剑刺。坏其身体。连心洎肝而俱伤也。

二交业报。

如是合触。历触则能为道为观为厅为案。(疑是错简。应云为撞为击为剚为射)历见则能为烧为热。历听则能为撞为击。为剚为射。(疑与上互错。应云为道为观为厅为案)历息则能为括为袋为考为缚。历尝则能为耕为钳为斩为截。历思则能为坠为飞为煎为炙。

如是合触者。谓如是上来所说触业所感合山等。诸触逼迫事也。历触者。诸触逼迫。历于现前身根。以身根而遇逼迫。则能为撞为击。为剚为射。盖撞以杵触。击以丈触。剚以刃触。射以箭触。皆身触遇逼迫事故。若依原文。殊难销会。历见者。诸触逼迫。历于现前眼根。以眼根而遇逼迫。则能为烧为爇。以眼见属火。火遇逼迫。逼住则为爇。逼不住则为烧故。历听者。诸触逼迫。历于现前耳根。以耳根而遇逼迫。则能为道为观。为厅为案。盖道为地狱之途。观为狱主之宫。厅为理狱之所。案为判罪之据。道多叫苦声。观多传呼声。厅多审罚声。案多判结声。皆耳闻遇逼事故。若依原文。亦难销会。暂与历触下交互用之。俟高明者再辩。历息者。诸触逼迫。历于现前鼻根。以鼻息而遇逼迫。则能为括为袋。为考为缚。盖括以布缠。袋以囊闭。考谓括而复考。缚谓袋而复缚。务令气不得伸。皆鼻息遇逼迫事也。历尝者。诸触逼迫。历于现前舌根。以舌尝而遇逼迫。则能为耕为钳。为斩为截。耕谓犁其舌。钳谓拔其舌。斩谓从根而割。截谓当中而断。皆舌尝遇逼迫事也。历思者。诸触逼迫。历于现前意根。以意思而遇逼迫。则能为坠为飞。为煎为炙。盖为坠为飞者。忽下忽上。为煎为炙者。发热发燥。皆意思遇逼不宁之相。然此中交报。与上四文势稍别。佛语自在。以义求之可也。

六思报二。

一标定二报。二依次释成。

初。

六者思报招引恶果。

思报者。思业所感之报。如临终先见恶风等。招引恶果者。谓依于思报。招引交业所感恶果。如结思则能为方为所等。

二依次释成二。

一自业报。二交业报。

初。

此思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恶风吹坏国土。亡者神识被吹上空旋落乘风堕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不觉。迷极则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觉知则苦无量煎烧痛深难忍。

此思业交者。谓思业先起。后复兴余业交作。则狱因熟矣。狱因熟而世报谢。故曰则临终时。然思业属风。而有善有恶。善则能成。恶则能坏。今约恶业。故感恶风吹坏国土。国土既坏。神识无依。故被吹上空。又以九情所坠。故方起旋落。乘于风力。不觉转入无间。故云堕也。既堕狱中。仍复发明二相。以思业有觉不觉。故感报亦然。一者不觉之相。谓迷闷之极。心神荒乱。奔走不息。二者不迷之相。(不迷即觉)谓才有觉知。则是苦境。无量煎烧。痛彻深髓。难可忍受。

二交业报。

如是邪思。结思则能为方为所。结见则能为鉴为证。结听则能为大合石为冰为霜为土为雾。结息则能为大火车火船火槛。结尝则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结触则能为大为小。为一日中万生万死为偃为仰。

如是邪思者。准上五应约邪思所感报风言之。结思者。谓思业报风。结于现前意根。以意思而遇报风。被迷思处。则能为方为所。谓受罪处也。结见者。思业报风。结于现前眼根。以眼见而遇报风。因昧思明。则能为鉴(镜照)为证。(人质)谓令昧为明也。结听者。思业报风。结于现前耳根。然耳闻属水。以水遇风。若二力俱胜。鼓激过分。则能为大合石。如倾湫倒岳。即其证也。若风寒水冷。则能为冰为霜。如秋霜冬冰。即其证也。若水势劣风。风势劣水。则能为土为雾。如微旱起尘。带湿见雾。即其证也。结息者。思业报风。结于现前鼻根。然鼻息属风。风遇风而磨荡成火。则能为大火车。火船火槛。皆地狱苦具相也。结尝者。思业报风。结于现前舌根。然舌尝贪味。味遇风而便失。则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皆饥渴逼恼声也。结触者。思业报风。结于现前身根。然身触从缘。风性无定。或遇风而展舒。则为大身。或遇风而局促。则为小身。或遇风而忽活。则能为生。或遇风而忽毙。则能为死。或被风吹而腹俯于地。则能为偃。或被风吹而面向于天。故能为仰。此等皆为思报之所招引。(此上十因六报。虽然似不经。而理所必至。良以三界唯心。万法惟识。所以华严一偈。能空诸狱。若果能绝生前之十业。了现心之妄习。六业不交。六报安在。是知佛之所以详陈其相者。将使众生转恶业为善因。心作天堂。变生心为佛心。即心作佛也)徴起释成竟。

三总示虚妄三。

一总结妄造。二别分重轻。三重释问意。

初。

阿难。是名地狱十因六果。皆是众生迷妄所造。

结前十习为地狱因。六报为地狱果。故曰是名等也。皆是者。因果皆是。迷妄者。迷于妄见。迷于妄见。不达众生相空。由此于诸众生分内。起于妄情。十因六果。莫不资始乎此。故为所造。前云因于妄见。有妄习生。由此分开内分外分。则地狱天堂。皆迷妄所造明矣。

二别分重轻三。

一十因圆造入阿鼻。二六业交作入无间。三六业具缺分三等。

初。

若诸众生恶业圆造。入阿鼻狱受无量苦经无量劫。

恶业者。即前淫贪慢瞋诈。诳冤见枉讼也。圆造者。一一具造。又造之必尽其极。前之所谓纯情者以此。纯情即沉。故云入阿鼻狱。此是正狱。以下之八狱。皆眷属狱故。入此狱中。诸苦备历。故云受无量苦。若沉心中有谤大乘等。劫尽更生他方阿鼻。故云经无量劫。

二六业交作入无间。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则入八无间狱。

前总徴略释疏云。六识造业有二。一自起。二交作。自起者。但是一根造业。如见色惟依色起业。闻声唯依声起业等。今云六根各造是也。交作者。如因见色而起闻声之业。是见业与闻业交。因闻声而起见色之业。是闻业与见业交等。今云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也。言兼境兼根者。谓除当根各造外。复兼余境及余根故。是人则入八无间狱者。其中亦兼二报。一者自业报。如前见业成熟。临终先见猛火。神识乘烟入狱等。今云则入是也。二者交业报。如前见火烧听。能为镬汤洋铜。烧息能为黑烟紫𦦨等。今云无间是也。又前云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此科即重生无间者也。

三六业具缺分三等三。

一具六入重狱。二缺二入中狱。三缺四入轻狱。

初。

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是人则入十八地狱。

六根不交作。故唯言身口意三。十因不圆造。故惟言作杀盗淫。良以身口意为六根总相。杀盗淫为十因总相。不交不圆。各未尽极。故不言别相。反显上之堕阿鼻者。必是十因圆造。六根交作。入无间者。必是六根交作。或十因不圆造耳。是知此科之罪。较上微轻。而对下则重。故曰是人则入十八地狱。经律异相云。阿鼻大地狱外。复有十八小狱。然既云小狱。应是有间者也(科云具六者。谓能作三业。所作三业。六业皆具足故。入重狱者。对下而言。以有间狱中。此最重故)。

二缺二入中狱。

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

三业不兼者。谓身口意具而三种恶业不兼造也。不唯不兼于三。且亦不兼于二。故曰中间或为一杀一盗。不言一淫者。可思而知故。若具足言之。应云或为一杀。谓身口意但作一杀。或为一盗。谓身口意但作一盗。或为一淫。谓身口意但作一淫。其罪又轻于前。故曰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上云十八。此云三十六者。应是上之随狱。盖一狱随二。亦是有间可知。

三缺四入轻狱。

见见一根单犯一业。是人则入一百八地狱。

见见者。妄见见于妄境时也。一根者。或身或口或意。三根惟一根起。一业者。或杀或盗或淫。三业唯一业犯。虽一根一业。乃约其最重者言。如杀则出佛身血等。淫则污比丘尼等。盗则偷僧祇物等。故应堕狱。而其罪又轻于前。故曰是人则入一百八地狱。又有间之轻者。按经律异相。有十八铁丸。十八沸铜。十八刀轮。十八剑林。十八铁蛇。十八铁鸟。然数既吻合。无妨引用。但地狱名数。经论异出。良以业有千差。报感万殊。绝非思议之境。惟佛尽知。唯佛尽见。随便警示。要在令人知惧而已。此上三科。于九情一想中义当轻生有间。(问。既皆九情一想。轻重何分。答亦有九情微少。但少不至八。一想微多。但多不至二。故皆约九情一想言之)别分重轻竟。

三重释问意。

由是众生别作别造。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准前阿难总问七趣云。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又别问地狱云。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如来于分类趣后。已略释云。循造恶业。虽则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恐犹未明。故就此重释。言上来首自阿鼻。终至一百八狱。所以差别不同者。由是众生别作别造。此释彼彼发业各各私受问也。然既别作别造。而又多人同处一狱者。盖以多人业同。于是界中入同分地。此释为定处问也。又虽曰入同分地。亦属妄想发生。非是本来自有。此释为复本来自有为是妄习生起问也。狱趣竟。

二鬼趣三。

一蹑前起后。二详列十种。三推本显妄。

初。

复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仪犯菩萨戒毁佛涅槃。诸余杂业。历劫烧然。然还罪毕。受诸鬼形。

是诸众生。即指十因六报者言。律仪虽通大小。且指小乘戒说。以小乘治身。律仪偏重故。非破者。非为小乘。忍心自破。造业饰非者。类多如是。菩萨戒大乘戒也。既已非破律仪。不屑拘守小乘。即当严护心地。受持菩萨自性妙戒。及究其居心。却又逐一违反。故曰犯也。此约毁戒言之。涅槃至理。大乘深教。或斥为断灭。或诃为虚妄。故曰毁也。此约毁乘言之。夫乘戒二法。乃出苦之津梁。实成佛之枢要。互为缓急。尚且不可。何况俱毁。真为断灭佛种。仍复陷害众生。罪之极重。莫甚于此。前云若沉心中。有谤大乘。毁佛禁戒等。即指此也。诸余杂业。总指十因六交等业。报感地狱。常受众苦。如处猛火。故曰历劫烧然。烧尽宿业之后。名为酬还罪毕。此方了得纯情无想及九情一想等业。良以众生造业。类多从轻至重。身后受报。类多从重至轻。今重报既尽。轻报现前。故仍受诸鬼形。然世人多以地狱为鬼。今既分二趣。应知不同。论明地狱纯是化生。鬼则具四。兼有父母兄弟眷属。但胜者为神。如前大力鬼王等。附于仙趣是也。劣者为鬼。如下所列。又下所列十类。率皆不免饥虚。均属饿鬼趣摄。但与前之七情三想沉下水轮者不同。以彼生于火际。乃鬼道中苦之尤者。似由恶业直堕。若下之十。明是地狱余报。不过藉之以略彰其趣耳。

二详列十种(资中云。由前十因。余报不同。故鬼趣分为十类。谓贪物贪习。贪色淫习。贪惑诈习。贪恨怨习。贪忆瞋习。贪慠慢习。贪罔诳习。贪明见习。贪成枉习。贪党讼习。长水依之。正脉以贪惑为诳习。贪罔为枉习。贪恨为瞋习。贪忆为怨习。贪成为诈习。余五仍旧。今疏依之。环师谓其不必局配。是厌于推详也。然地狱既以十习为因。今出为鬼。自应由彼余习。但佛语自在。稍不次第耳)十。

一怪鬼。二魃鬼。三魅鬼。四蛊鬼。五疠鬼。六饿鬼。七魇鬼。八魍魉。九役使。十传送。

初。

若于本因贪物为罪。是人罪毕遇物成形名为怪鬼。

本因者。指在人道中说。贪物为罪者。即指贪习。谓贪求财物而为地狱罪故。是人罪毕者。历劫烧然。地狱业尽时也。因有贪物余习。出而附诸异物。现形现迹。故曰遇物成形。山之为精。石之为怪。类多由此。故曰名为怪鬼。

二魃鬼。

贪色为罪。是人罪毕遇风成形名为魃鬼。

不言本因者。例上可知故。仍以贪名者。贪为烦恼之首。贯一切业故。下皆准此。贪色为罪者。即指本因淫习。谓贪求美色而为地狱罪故。罪毕出狱。因有贪色余习。心爱游荡。故即遇风成形。名为魃鬼者。神异经云。魃鬼长二三尺。其行如风。所现之处必大旱。盖以酷淫则致阴阳不合。妖风能令云雨不成也。

三魅鬼。

贪惑为罪。是人罪毕遇畜成形名为魅鬼。

贪惑为罪者。即指因中诳习。谓贪求诳惑。而为地狱罪故。罪毕得出。因有贪惑余习。假异形以惑人。存畜心而诳他。故即遇畜成形。正脉云。如伥鬼附虎。鸡鼠成精之类。名为魅鬼者。说文云。老精物也。人面鬼身四足。好惑人。山林异气所生。

四蛊鬼。

贪恨为罪。是人罪毕遇虫成形名蛊毒鬼。

贪恨为罪者。即指因中瞋习。谓贪求瞋恨而为地狱罪故。罪毕得出。因有贪恨余习。时怀瞋毒。故即遇虫成形。虫谓毒虫。如蟒蛇蜈蚣之类。名蛊毒鬼者。灌顶云。两广习妖术。令人成蛊胀者。即此鬼也。

五疠鬼。

贪忆为罪。是人罪毕遇衰成形名为疠鬼。

贪忆为罪者。即指怨习。谓贪忆宿怨。蓄恶欲雪而为地狱罪故。罪毕得出。因有贪忆余习。乐为衰败。故即遇衰成形。谓附彼四时不正。阴阳衰败之气。散瘟行疫。故名疠鬼。疠谓疫疾。时气不和之症。

六饿鬼。

贪慠为罪。是人罪毕遇气成形名为饿鬼。

贪慠为罪。即指慢习。谓本在人中。贪求慠慢而为地狱罪故。罪毕得出。因有贪慠余习。常怀高举。故即遇气成形。气谓地下之气。言地下有水轮。有火际。水降火腾。蒸热之气。发于地上。升于虚空。希望高举。故附以成形。无所主掌。不得祭祀。故名为饿鬼(正脉问。饿鬼为一趣之总名。何慢习余报。独受此称。又饿鬼乃苦之最重。今十习地狱苦均。何余报唯慢招独重耶。答。鬼趣有四不同。一胜趣贬坠。二修带瞋杀。此二多居上品。三狱前华报多居下品。四狱后余殃。多居中品。而圣贤示现者不与焉。然虽分上中下品。率皆不免饥虚。但有轻重之异。故总名饿鬼。今经十种。既是地狱余报。应俱属中品。亦通为饿鬼。但依因招果。果必类因。十种各以因果相类之义立名。此慢习余报。独名饿鬼者。以彼常怀高举。遇气成形。有饥虚义故。其受苦仍与余九相等。非独重也。此如六尘中色。惟是眼之所对。不同色法十一之色。总该五根及于六尘。昧别为总。问不应理)。

七魇鬼。

贪罔为罪。是人罪毕遇幽为形名为魇鬼。

罔者暗昧不明之义。贪罔为罪者。即指枉习。谓贪求暗昧不明之事。诬枉于他而为地狱罪故。罪毕得出。因有贪罔余习。趣逐暗昧。故即遇幽为形。幽谓幽隐暗昧。阴阳不分之气。附此成形。乘睡魇人。令其气不得伸。故即名为魇鬼。盖魇鬼暗中逼人。与枉习颇肖也。

八魍魉鬼。

贪明为罪。是人罪毕遇精为形名魍魉鬼。

贪明为罪。即指见习。谓贪求邪见。妄作聪明而为地狱罪故。罪毕得出。因有贪明余习。故即遇精为形。精谓日月精华之气。附以成形。显灵异于川泽。故名为魍魉鬼。魍谓其形暗昧。魉谓其形不定也。抱朴子曰。魍魉山精。形如小儿。独足善犯人。又好学人声。迷惑于人。与见习颇肖。

九役使鬼。

贪成为罪。是人罪毕遇明为形名役使鬼。

贪成为罪者。即是诈习。谓贪求诈术诱他成己而为地狱罪故。罪毕得出。因有贪成余习。故即遇明为形。明谓咒符类也。附以成形。听役使以作祸福。故即名役使鬼。然世人但知以诈成己。不知反为人所使役。观此地狱余报。应发深省。

十传送鬼。

贪党为罪。是人罪毕遇人为形名传送鬼。

贪党为罪者。即指讼习。谓贪求朋党。助恶兴讼而为地狱罪故。罪毕得出。因有贪党余习。故即遇人为形。环师云。附巫祝而传吉凶者是也。良以因中结党。传递隐暗之事。而讦露于人。今为鬼亦附人。发泄传说吉凶等事。故即名传送鬼。以名求实。讼习颇肖(问。此之鬼趣。既与前之狱趣。后之畜趣等并论。应取饿鬼全分。何得偏取从狱出者。答。佛意为显十习业重。地狱不足以偿。余报为鬼。鬼复不足以偿。余报为畜。畜复不足以偿。转生为人。犹有余苦。故鬼趣偏取从狱出者。畜趣偏取从鬼出者。人趣偏取从畜出者。盖急欲令人革十习因。离恶趣苦。而全分例此可知)详列十种竟。

三推本显妄。

阿难。是人皆以纯情坠落。业火烧干上出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妙圆明本无所有。

是人者。即指十种鬼道中人。始在阿鼻。皆以纯情坠落。渐经无间及与有间。乃得业火烧干。良以纯情堕于阿鼻。若以业报苦火。烧干一情。则唯余九情。应退入无间。若更以业报苦火。烧乾九情中少分。则惟余八情之余。应退入有间。若更以业报苦火。烧干一情之余。则唯余七情。自应上出为鬼。以饿鬼元以七情三想。为堕因故。此推本也。皆是下显妄。妄想即是惑道。业即业道。狱鬼即是苦道。言狱鬼苦虽至重。亦由自心深重惑业之所招引。故云皆是。若悟菩提者。一念回光。反照自心。悟得本性菩提。既已悟得本性菩提。则苦不能系。业不能局。惑不能蔽。故曰妙曰圆曰明。既曰妙曰圆曰明。则地狱饿鬼。本来无所有矣(问。前云七情三想。沉下水轮。似是饿鬼极苦。此云业火烧干。上出为鬼。但是狱后余殃。其罪既轻。何得同以七情三想判之。答。一从狱升。一从人坠。虽同为七情三想。而不妨轻重有异。如山上一人。失足下坠。山下一人。举足上升。各到中间。石丛而止。则从上而坠者。所伤必重。从下而升者。所伤必轻。是故上之十鬼。虽亦生于饿鬼趣中。而犹能为怪。为魃。乃至为役使。为传送。如从下而升之人。虽在石丛。犹能展转故也)鬼趣竟。

三畜趣三。

一蹑前起后。二详列十种。三结妄推无。

初。

复次阿难。鬼业既尽。则情与想二俱成空。方于世间与元负人冤对相值。身为畜生酬其宿债。

堕鬼之业。本以七情三想。今以鬼报苦终。堕鬼业尽。业既尽则情减一分。想增一分。超出鬼道情想。故二俱成空。据此则唯余六情。还复四想。所谓情多想少是也。前云情多想少。流入横生。是约人中下坠。此云方于世间等。是约鬼趣上升。虽升坠不同。而分齐相等。同为畜道。元负人者。谓元在人中被负之人。所谓或欠彼财物。或欠彼形命是也。向以堕狱堕鬼。彼虽衔冤欲报。无能为对。今既生于世间。债系难逃。故曰冤对相值。身为畜生者。略如下之十类。余可例知。或被烹割。或受驱使。偿命偿财。故曰酬其宿债。

二详例十种十。

一枭类。二咎类。三狐类。四毒类。五蛔类。六食类。七服类。八应类。九休类。十循类。

初。

物怪之鬼物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枭类。

物怪之鬼者。即前遇物成形。名为怪鬼。物销报尽者。业尽形谢。苦终果坏。故七情三想。转为六情四想。故得生于世间。流入横生。因有贪物为怪余习。故多为枭类。盖枭类附块成形。即贪物余习。以子食母。即为怪余习。大率如是。故云多为。独举枭类者。以一类余故。准前云。和合怪成八万四千食父母想。又云其类充塞。则怪畜非一种矣。(问。前云酬其宿债。此酬何等。答。此类子成母遭其食。即偿形命。又世传枭肉烹食最美。或亦有食之者。又黄帝敕百祀用枭。世人捕之货利。即偿财物也)。

二咎类。

风魃之鬼风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咎徴一切异类。

风魃之鬼者。即前遇风成形。名为魃鬼。业尽形谢。苦终果坏。故曰风销报尽。唯余六情。还复四想。故得生于世间。因有贪色为魃余习。故多为咎徴异类。如商羊舞水。𧌘𧔥出旱等。即为魃兆灾余习。或为色禽。或为淫兽等一切异类。即贪色余习(问。此酬何债。答。咎必遭害。即偿形命。害彼受功。即偿财物)。

三狐类。

畜魅之鬼畜死报尽。生于世间多为狐类。

畜魅之鬼者。即前遇畜成形。名为魅鬼。业尽则所依畜死。苦终则所感报尽。超出鬼道情想。故得生于世间。虽生世间。犹有贪惑为魅余习。故多为狐类。盖狐狸善于惑人。即贪惑余习。郭氏记云。千岁狐为淫妇。百岁狐为美女。即魅鬼余习也。

四毒类。

虫蛊之鬼蛊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毒类。

虫蛊之鬼者。即前遇虫成形。名为蛊鬼。蛊灭报尽者。蛊字准前后应是虫字。谓业尽则所依虫灭。苦终则所感报尽也。自是超出鬼道情想。故得生于世间。因有贪恨为蛊余习。故多为毒类。如蚖蛇蝮蝎。蜈蚣蚰蜒等时时蓄毒。即贪恨余习。或无故便螫。或触之乃伤。皆蛊鬼余习也。

五蛔类。

衰疠之鬼衰穷报尽。生于世间多为蛔类。

衰疠之鬼者。即前遇衰成形。名为疠鬼。业尽则衰气穷散。苦终则疠报尽息。七情三想。变为六情四想。故得生于世间。因有贪忆为疠余习。故多为蛔类。蛔谓肠胃中虫。后文云。蛲蛔是也。回转上下。不离肠胃。即贪忆余习。乘癞而生。致结蛔症。即为疠余习也(问。此偿何报。答。本因贪忆怀怨。常欲秽污于人。令人身心不安。今感回转秽污。受局肠胃。以偿彼也)。

六食类。

受气之鬼气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食类。

受气之鬼者。即前遇气成形。名为饿鬼。业尽则所受气销。苦终则饿鬼报尽。生于世间。犹带远近二习。远习贪慠。近习饿鬼。故多为食类。如虎豹豺狼等。自恃形势。常欲食他。即贪慠余习。求食不得。叫呼驰走。即饿鬼余习也。

七服类。

绵幽之鬼幽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服类。

绵幽之鬼者。缠绵幽暗之鬼。即前遇幽为形。名为魇鬼也。幽销者。幽暗气销。幽暗气销。无所依附。则鬼苦终而魇报尽矣。报尽果转。故得生于世间。虽生世间。犹有贪罔为魇余习。故多为服类。异物志云。山鸮体有文色。土俗因形名之曰服。亦名只狐。昼伏夜出亦名祸鸟。鸣则有祸。盖昼伏夜出。即贪罔余习。鸣则有祸。即魇鬼余习也。

八应类。

和精之鬼和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应类。

和精之鬼者。附和精气之鬼。即前遇精为形。名魍魉鬼也。和销报尽者。和字准前后应是精字。谓所和之精既销。魍魉之报已尽。报尽果转。故得生于世间。因有贪明魍魉余习。故多为应类。如春燕秋鸿等。知时知节。即贪明余习。忽南忽北。即魍魉余习也。

九休类。

明灵之鬼明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休徴一切诸类。

明灵之鬼者。藉明显灵之鬼。即前遇明为形。名役使鬼也。所附之明力已谢。役使之鬼物不灵。故云明灭报尽。鬼道之情想俱空。故得生于世间。因有贪成役使余习。故多为休徴诸类。休徴者。如嘉凤祥麟等。兆休明。徴圣治。即贪成余习。诸类者。如灵禽巧兽等。识语言。随呼唤。即役鬼余习也。

十循类。

依人之鬼人亡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循类。

依人之鬼者。依附于人之鬼。即前遇人为形。名传送鬼。所依之人既亡。传送之鬼报已尽。堕鬼情想。二俱成空。故得生于世间。因有贪党传送余习。故多为循类。循者依也。驯也。如猫狗等。依人饮食。驯顺于人。余习酷似也。详列十种竟。

三结妄推无二。

一正以结推。二重答前问。

初。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干枯。酬其宿债旁为畜生。此等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此妄缘本无所有。

是等者。总指上之十类。言上之十类。皆以狱鬼业报苦火。烧尽纯情九情七情。故云业火干枯。超出二道。生于世间。冤对相值。偿财偿命。故曰酬其宿债。重为毛群。轻为羽族。故以旁为畜生。言旁为者。以畜生为旁行故。此且明其从狱出鬼。从鬼至畜。若更推此等本因。亦皆向在人中自己所作虚妄。惑业之所招引。如前十因六业等是也。然惑业既属虚妄。果报岂是真实。惟是不悟菩提。幻作幻受。若悟菩提。则心无剩法。此业与报。犹如眚见灯轮。故曰妄缘。清净目中都无是事。故曰本无所有。古德云。有人识得心。大地无寸土。寸土尚无。此等岂真有哉。

二重答前问(三途恶趣已毕。将说善趣。故此重答。欲令悟自非他。改恶迁善。悟妄非真。转恶道为善道也)。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恶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还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

如汝所言等。牒前所问堕狱三人。如是恶业者。以三人堕狱之业。例一切众生堕落三途之业。以一妄一切妄故。前阿难偏问地狱。今如来总答三途者。以同为恶趣。又以此答。在畜趣后也。本自发明者。正脉云。藏性真心。万用俱含。自造何等之业。即随自业发明何等之报。譬如米中诸味皆具。成糖成醋成酒。皆自造耳。非天降。非地出。非人与。显非从外得。自妄所招。还自来受。显是我自致。菩提心中。浮想凝结。显本无实体。据前阿难有总别二问。初总问七趣云。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此云自妄所招还自来受。是答以妄习生起。菩提心中。浮想凝结。是答以非本来有。次别问地狱云。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此云自妄所招。还自来受。是答以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皆为浮虚妄想凝结。是答以纵有定处。亦属浮想凝结。良以前云众同分中兼有元地。似有一定之处。故今并遣。言众生初以一念妄动。业识潜兴。名为浮想。次以见分俄兴。结为现境。是曰凝结为七趣所共依。呼为同分。若众生之自招。乃称别业。一人发真归元。十方虚空悉皆销殒。况诸地狱鬼畜等。又在虚空中耶。是知菩提心中。都无所有。果其彻证。无劳更疑。若乃未悟先空。只恐误人自误。古德云。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应须还宿债。可弗慎欤。畜趣竟。

四人趣(正脉云。此趣来处。除圣贤示现。诸趣皆通。以人道为修进通途。诸趣皆愿为之。且人中具有六趣形相。如富贵慈善者似天。聪明修炼者似仙。刚暴者似修罗。愚痴者似畜生。贫贱者似鬼。囚系者似狱。故知通有诸趣来者。今亦顺序而谈。偏取从畜来者。余亦意含)四。

一蹑前起后。二就便警示。三详列十种。四指因结叹。

初。

复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偿先债。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徴其剩。

先在狱鬼。唯了自业。不暇偿债。今以为畜乃偿。故云从是畜生酬偿先债。先债酬毕。畜生报满。自此舍命。理应彼此相安。无复牵坠。然亦有不尔。故下约反徴者言之。若彼酬者。指彼受酬之人。所受之分。过于应酬之数。名为分越所酬。如鞭策过用其力。瞋怒枉杀其身等皆是。此等众生。指彼能酬之人。酬过其分。怨习不忘。还复为人。故必反徴其剩。谓反徴其应酬之外。所剩余分。令彼倒偿也。据此则人之于畜。宜留心爱养。勿苦驱其身。勿轻杀其命。则庶几可耳。

二就便警示二。

一明其必偿。二警以慎杀。

初。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则于人中不舍人身酬还彼力。

○若无福者还为畜生偿彼余直。

初报胜现偿。如彼有力者。彼指被徴之人。有力者。过去业力犹未尽故。兼有福德者。富而仁贵而贤也。力未尽不应舍命。故依然在于人中。有福德徴不能坠。故无庸舍人为报。酬还彼力者。唯以福德。酬还其过用之力。如被恶子华费。怨贼劫夺。及遭彼无义之交。设奸骗诈。无赖之亲。非理负累等皆是。

○若无下报劣当偿。无福者。无有福德。纵业力未尽。不能敌于债力。故致不终天年。还为畜生。或自供使用。或转售钱财。或直恣口腹。皆为偿彼余直。谓偿彼过用所直之数也。据此则现前过用得意。即当来反偿之不得意。普愿举世仁人君子。当其得意时须防有不得意时耳。

二警以慎杀。

阿难当知。若用钱物或役其力偿足自停。

○如于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经微尘劫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

○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寝。

初反徴可停。当知二字。借阿难警世间也。若用二句。指反徴者言之。言被徴之人。若有福德。尚在人中。则反徴者。不过用其钱物。若无福者。则为畜生。而反徴者。自应役其身力。是皆可以偿足自停。但不分越所酬则己也。

○如于下反杀难寝。于中者。谓于反徴之中。杀彼身命者。谓自行杀事。或食其肉者。谓教他杀而但食其肉。怨习难忘。故至尘劫。以肉还肉。以命还命。故云相食相诛。递相报复。无有穷已。故曰犹如转轮。前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即互为高下义也。又云。十生之类。互来相啖。穷未来际。即无有休息义也。

○除奢下极言警觉。奢摩他。为自性定。得之者。罪性本空。轮转何有。佛出世。名照世灯。遇之者。无结不解。有怨皆释。舍此二缘。难免报复。故曰不可停寝。寝犹息也。然此中警觉有二。一为未得停寝者。令其修定。令其见佛。以除此二缘。不能停寝故。二为已得停寝者。令其勿杀。令其勿食。以奢摩难成。佛世难遇故。皆至极之言耳。就便警示竟。

三详列十种十。

一顽类。二异类。三庸类。四很类。五微类。六柔类。七劳类。八文类。九明类。十达类。

初。

汝今应知。彼枭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顽类。

首句总以警悟。畜生报尽。为人犹带余习。幸得为人。岂可更蹈前非。故今以应知。令其及早省悟。彼枭下正明本类。枭伦附块成形。已属无知。兼复食父食母。犹为顽嚚。故虽酬足先债。还复竖形。生于人道之中。而顽习未尽。犹固参合顽类。正脉云。顽谓愚而兼恶。不可化为一毫之善者也。言参合者。非顽类皆属枭化。但言枭化者。参于其中故。下皆准此。

二异类。

彼咎徴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异类。

咎徴兆灾。殊为怪异。酬足复形。尚带余习。故虽生于人道。依然参合异类。异类者幸灾乐祸。乖戾异常人也。

三庸类。

彼狐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庸类。

狐伦专于媚人。殊为庸鄙。复形生于人道。岂能超拔。故惟参于庸类。庸类者。无超拔之度。多诿靡之行。所谓碌碌庸人。不足为士者是也。

四很类。

彼毒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很类。

毒类螫人。很恶无度。虽生人道。依然参合很类。余习使之。无足怪耳。很类者。刚暴自用。不受善谏人也。

五微类。

彼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微类。

蛔伦回转秽污。受局肠胃。殊为卑微。习与性成。不自觉知。故复形仍参微类。微类者。卑微下贱。粪秽涂身。无赖求食。每见倒街卧巷。叫苦乞怜。讨得一钱半文。自为得计。何莫非宿习致之然耶。

六柔类。

彼食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柔类。

食伦性嗜肉食。每求不得。因饿致柔。故复形犹带柔习。而为人参合柔类。柔类者。罢软无能。任人揉捺者也。又此类先在人中。原以贪慠堕狱。虽中间为鬼为畜。皆带慠习。而究以饥虚之报。令其慠无所施。今复为人。不惟慠无所施。且致任人揉捺。亦循环之理也。

七劳类。

彼服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劳类。

服伦夜出求食。殊为劳累。复形为人。犹带劳累余习。故即参合劳类。劳类者。东奔西驰。彻夜不寐。至死不歇心人也。

八文类。

彼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文类。

应伦知时知节。来往应序。似有文礼。复形人道。犹有余习。故即参于文类。正脉云。文类者。通字义解阴阳。流入文思人也。合辙云。小有才能。通文合礼。与人应接不失其序。非经天纬地之大文也。

九明类。

彼休徴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明类。

休徴现瑞兆圣。似有明识。既得复形为人。其性益灵。理应参于明类。灌顶云。明类者。世智辨聪。非仰观俯察之大明也。

十达类。

彼诸循伦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达类。

循伦依人呼唤。驯顺随从。通喜怒。识趣避。况复生于人道。自应益聪。故得参于达类。灌顶云。达类者。谙练世故。了达人情。非博古穷经之大达也。详列十种竟。

四指因结叹。

阿难。是等皆以宿债毕酬。复形人道。

○皆无始来业计颠倒相生相杀。

○不遇如来不闻正法。于尘劳中法尔轮转。

○此辈名为可怜愍者。

初近指前世。是等者。总指前之十类。原其前世为畜。本因债累。今既宿债毕酬。自然复形人道。

○皆无下远指多生。言既得为人。不应更结深冤。乃尔生杀不忘者。非止一世余习。故云皆是无始等。盖欲人清其源而绝其流耳。业谓无始已来。多生杀业。计谓妄计徴偿。颠倒谓不知解脱。人死为羊。羊死为人。故相生。汝负我命。我还汝债。故相杀也。

○不遇下无缘难脱。无始业计尘劳。唯佛法乃能灭除。设若不遇如来。不闻正法。依旧业计颠倒。在于尘劳之中。然尘劳属惑。有惑必有业。有业必有报。如恶叉聚。自然不离。故云法尔轮转。

○末句动佛哀矜。裴公圆觉序云。可以整心虑。趣菩提。唯人道为能。今幸生人道。宜自珍惜。若乃一念不忘。转眼复成沦坠。仙天无路可升。佛道永矣绝分。如因一朝之忿。亡其身以及其亲。是为大惑。故叹其为可怜愍者。人趣竟。

四仙趣(灌顶云。老而不死曰仙。故庄生云。千岁厌世。去而上仙。言仙者迁也。此有二义。一谓迁入山林。人不及处。故仙字从人从山。二谓迁其形神。延年益寿。故下云存想固形。正脉云。仙道起于厌惧无常。想身常生。妄设多途。无非志于长生不死。苏子云。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夫天地尚不能以一瞬。何况仙趣。又在天地之中乎。又云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然既曰物之与我。皆无有尽。而又何羡于长生乎。苏子卓识。如来诚言。合而观之。修仙者宜知颠倒)三。

一蹑前标后。二详列十仙。三结判同轮。

初。

阿难。复有从人不依正觉修三摩地。别修妄念存想固形。游于山林人不及处有十种仙。

从人者。从于人趣也。虽曰从于人趣。不局上之十类。言上之十类。从畜道来。人多下品。岂能修仙。或亦有之。如文类达类等。但勿拘判。又前云情少想多。则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地行罗刹。然四类虽皆情少想多。而言总意别。若以类分之。应云一情九想则为飞仙。二情八想为大力鬼。三情七想为飞行夜叉。四情六想为地行罗刹。然仙趣既惟余一情。自应不蹑前之余习。而正脉云。仙趣已上。方与十习无干。以是而知。不应拘判。言复有者。有二义。一者拣前十人。言前之十人。尚在徴偿。此外复有从于人道。仰慕清升而修仙品者。二者拣我自宗。言自宗中人。依正觉修。此外复有从于人道。不依正觉而起妄修者。不依正觉。亦有二义。一者正觉即佛。谓不依佛说也。二者正觉即心。谓不依自心也。舍此二途。纵修三摩。亦非真实矣。别修妄念者。拨弄精魂。存想固形者。注意长生。注意长生。即是不依佛说。以佛说一切有为。如梦幻等故。拨弄精魂。即是不依自心。以自心从本已来。绝言思等故。下之十种。率皆不出此二。正脉云。山林人不及处者。即名山洞府。神仙隐迹之处。彼宗所谓洞天福地䦘苑昆仑者是也。又华严十宝山中。有神仙山。古德谓是神仙所居。然既属人不及处。而彼独能游。则神仙具五通矣。有十种仙者。但以其修念固形之术而分别之。

二详列十仙十。

一地行仙。二飞行仙。三游行仙。四空行仙。五天行仙。六通行仙。七道行仙。八照行仙。九精行仙。十绝行仙。

初。

阿难。彼诸众生。坚固服饵而不休息。食道圆成名地行仙。

彼诸众生者。总指前来别修妄念存想固形人也。坚固下乃别明本行。坚固者。立志不退。服饵者。服食饵药。谓以诸药物。炮炼修治。为丸作饼。执此可以延年。可以益寿。故坚固服之。此即存想固形者也。而不休息者。期于必效无间断故。食道圆成者。服食既久。道理相应故。不惟百体康壮。寿年延永。必至身轻行疾。乃为圆满成就。名地行仙者。虽身轻行疾。依然在于地上。不能升空故。此与下四。行字俱作平声。以同是外修。唯以步履重轻近远分极而分胜劣。

二飞行仙。

坚固草木而不休息。药道圆成名飞行仙。

草如参根苏苗之类。木如松枝柏叶之类。灌顶云。百卉五果。根茎枝叶。皆名为药。执此养身。故立志坚固食之。亦存想固形者也。异前饵者。不用烟火。生与熟为别故。久食有功。名为药道圆成。行步如飞。升高越壑。身轻胜前。故以飞行名之。古人云。炼得身形似鹤形。即斯意也。此对上科。约身重身轻以分胜劣。

三游行仙。

坚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圆成名游行仙。

坚固金石者。正脉云。如烹煎铅汞。炼养丹砂。号九转大还者是也。(灌顶云。炼银丹者。一琉黄砂朱砂。二栽砂七日。三养砂七日。亦名养火。四阴炼七日。五阳炼七日。盖曰阴。开曰阳。六上明炉过关七日。七洗母七日。八炼母七日。九交母七日。此用黑软铅水银。白砒炼也。炼金丹者。谓黄阿铅。胆矾。雌黄。石绿。石青。大罐炼一昼夜。点银成金)化有二义。一者变化。谓服之长生。变凡身为仙骨。二者点化。用以济世。点白石为黄金。各获其效。名为化道圆成。为超脱而游世外。因利济而游世中。以是义故。名游行仙。

四空行仙。

坚固动止而不休息。气精圆成名空行仙。

动以运气调身。止以养精安神。身调则可以永年。神安则可以长生。执此为真。故坚固而运养之。运养不息。气精两化。形神俱妙。故曰气精圆成。乘云御龙。游乎上下。故以空行名之。如姑射神人之类。(庄子逍遥篇云。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会曰。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其气精圆成可知。不食五谷。吸风饮露。其为神仙可知。乘云气。御飞龙。其为空行可知。引以为证。理可思得)此对上科。乃约行近行远而分胜劣。

五天行仙。

坚固津液而不休息。润德圆成名天行仙。

津液者。口中水也。嗽出为津。下咽为液。彼宗所谓鼓天池咽玉液是也。执此能令水升火降。水火既济而成造化之功。故坚固而𠻳咽之。𠻳咽不息。内外通融。举身轻清。与物无累。故曰润德圆成。乘正御气。游乎无穷。故以天行名之。庄生所谓。至人神人圣人者是也。(庄子逍遥篇云。夫列子御风而行。冷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返。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变。以游乎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会曰。列子御风而行。冷然善也。其润德圆成可知。虽免乎行犹有所待。以未能忘身也。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变。又是润德圆成之后。增修功业。至云游乎无穷。恶乎待哉。其为天行可知。是知彼之所谓至人神人圣人者。依然在天仙之数也)此对上四。乃是以分成极成而分胜劣。又此上五仙。前二似属彼之小乘。以只知存想固形。全无利济之心。但以有烟火无烟火分之为二。后三似属彼之大乘。以兼有利济之心。但游行未能忘身。不能远达高举。而空行则形神俱妙。虽能高举远达。而犹有分齐。至于天行。则与天地合其德。与六气合其用。利万物而不宰。处寰中而无迹。是不唯润德圆成。而圆成之后。应别有真诀。但以不了自心。故止于天行而已。

六通行仙。

坚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圆成名通行仙。

坚固精色者。谓坚固其心。吸日月之精华。餐云霞之彩色也。然日月非实有精华可吸。云霞非实有彩色可餐。但凭虚想。以求妄理相应。故此与下四。皆属别修妄念。执此可以得通。久久行之。故曰而不休息。妄理相应。形与气化。故曰吸粹圆成。粹谓精粹。即日月云霞之精粹也。形与气化。神与物通。穿金石蹈水火任运无碍。以是义故名通行仙。如黄眉翁之类。(汉武内传。东方朔遇黄眉翁曰。吾却食服精气。三千年一转。反骨洗髓。三千年一转。剥皮伐毛。吾生已三洗髓。三伐毛矣。所以视天地若蜉蝣。等古今犹旦暮也。会曰。却食服精。即坚固精色也。三洗髓。三伐毛。其吸粹圆成可知。视天地若蜉蝣。等古今犹旦暮。其为通行可知)此与下四行字皆作去声。以同是内修。唯约道行浅深薄厚粗妙而分胜劣。

七道行仙。

坚固咒禁而不休息。术法圆成名道行仙。

坚固咒禁者。咒谓咒咀。禁谓禁制。然各俱二义。咒则延年益寿。护国祐民。禁则制嗜戒欲。降妖祛邪。执此可以留生。可以济世。故坚固而行持之。行持咒禁。唯凭心念。故此亦属别修妄念。持久不息。咒灵禁验。名为术法圆成。盖咒即是术。禁即是法也。又二俱为道。用此道以养身。推此道以济世。以是义故名道行仙。此对上科乃是以行浅行深而分胜劣。以上科似唯自利故浅。此科显有兼怀故深也。

八照行仙。

坚固思念而不休息。思忆圆成名照行仙。

灌顶云。思念者。谓存想顶门而出神。系心丹田而炼气也。执此可以尸解。可以驻年。故坚固其心而修习之。存想之工无间。系心之学靡停。故曰而不休息。神则出入自在。气则上下交通。故曰思忆圆成。此由对境立照。故即名照行仙。略似吾宗修观之法。但所趣不同耳。

九精行仙。

坚固交遘而不休息。感应圆成名精行仙。

坚固交遘者。易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女遘精。万物化生。灌顶云。此以肾水为坎男。心火为离女。取坎填离。降火提水。令其交合以成仙胎。执此可以成丹。故坚固其心而取填之。降火提水。内工无间。故曰而不休息。药成而为仙体。丹成而上九天。故曰感应圆成。感应者。即交遘义也。此以坎男离女。遘精成行。故即名精行仙。此对上科。乃以行薄行厚而分胜劣。以上唯修神炼气故薄。此实遘精结丹故厚也。孤山引仙传云。彭祖治为房术。张道陵亦劝人行。正脉云。用女子为鼎器。而采阴助阳。内教固辟为魔论。而仙道亦鄙为下品。此为投人之欲。世多惑之。宜绝口远避也。

十绝行仙。

坚固变化而不休息。觉悟圆成名绝行仙。

变化者。变彼为此。化此为彼。如西域迦毗罗仙等。诸大幻师之类。(前云求太阴精。用和幻药。即变化之术也)执此可以竦愚迷。成教化。行利济。修仙业。故坚固其心而推求其术也。深穷物理。精研化性。久久体验。冀其有成。故曰而不休息。物理既通。化性已达。随意变现。自在无碍。名为觉悟圆成。借此修仙。定为绝品。故即名绝行仙。(灌顶云。昔老成子学幻于尹文先生。尹文曰。有生之气。有形之壮。尽幻也。造化之所始。阴阳之所终者。谓之生死。穷数达变。因形移易者。谓之幻化。知幻化之不异生死。始可与学幻矣。吾与汝。皆幻也。何须学哉。老成子归。用尹文之言深思三月。遂能存亡自在。翻校四时。冬起雷。夏造冰。飞者走。走者飞。终身不着其术。故世莫传。会曰。老成子学幻于尹文先生。是坚固变化也。用尹文之言。深思三月。是而不休息也。存亡自在。翻校四时等。其为觉悟圆成可知。终身不着其术。其为仙中绝品可知)此对前四科乃约行粗行妙以分胜劣。以前四唯凭虚想名粗。此科兼有实悟名妙也。详列十仙竟。

三结判同伦。

阿难。是等皆于人中炼心不修正觉。别得生理寿千万岁。

○休止深山或大海岛绝于人境。斯亦轮回妄想流转。

○不修三昧。报尽还来散入诸趣。

初结示因果。是等者。总指前之十仙。大率皆以世寿不常。羡慕久生。故即于人中炼心。所谓拨弄精魂是也。不知本觉真心。即是佛果不生灭性。故亦不修正觉。所谓不依正觉修三摩地是也。食道圆成。乃至觉悟圆成。故云别得生理。别有二义。一者不依自心不生灭性。别以食道药道等而得长生之理。二者十仙为门各别。门门各得长生之理。以彼总以长生为趣故也。寿千万岁者。妄理相应。或千岁。或万岁。但以世人不见其死。浑言之耳。

○休止下判同轮回。休止者。休心依止。深山海岛者。如昆仑蓬莱之类。绝于人境。将谓可以避死。殊不知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间。无有地方所。脱之不受报也。斯亦轮回者。所依之处。既未超乎三界。能依之身。岂能脱于轮回。是知上之所谓寿千万岁者。但是后死。非真不死。犹如松柏后凋。非真不凋耳。妄想流转者。出成轮回所以。良以法性本自真常。色身由来生灭。怖速死而求长生。即属妄想。依妄想而堕生灭。正在流转。所谓斯亦轮回者以此。

○不修下警令正修。言欲免轮回。须断妄想。欲断妄想。须凭三昧。设不修三昧。则仙报尽时。依然各随无始远习。散入诸趣。所谓饶经八万劫。终竟落空亡。况夫寿千万岁。又何足恃哉。是知楞严三昧。神仙亦所当修。勿负长年。宜早努力。总结仙趣竟。

六天趣(灌顶引论云。天者。清净光洁。最胜最尊。文句云。身胜乐胜故名为天。或谓天者。天然自在。首出庶物。以上品十善。及世间禅定为因。故上云[绝]想即飞。必生天上。正脉云。天趣与仙趣不同。世人仙天不分。而学仙者。滥附于天。且谓诸天皆彼祖先。然佛既分为二趣。岂可混同。辨有二义。一者仙以人身而恋长生。最怕舍身受身。诸天皆舍人身而受天身。二者仙处海山。皆人间境。四王忉利。尚无卜居。况复空居及与上二。是知天趣最为界内尊胜之流。迥非仙与鬼神类也)二。

一别分胜劣。二总斥迷轮。

初三。

一六欲天。二四禅天。三四空天。

初二。

一约欲分六。二就欲结判。

初(正脉云。此乃自须弥腰顶二天。以至空居四天。皆有饮食淫欲睡眠。具足三欲故号欲天。其男女婚配。亦如人间。但以欲心轻重而分六重)六。

一四王天。二忉利天。三夜摩天。四兜率天。五化乐天。六他化天。

初。

阿难。诸世间人不求常住。未能舍诸妻妾恩爱。于邪淫中心不流逸。澄莹生明。命终之后邻于日月。如是一类名四天王天。

诸世间人。仍指前之人道。以天仙二趣。皆从人中修故。亦有不尔。今约多分言之。不求常住者。无出世心。未能舍诸妻妾恩爱者。乐世间法。遵守五戒。故曰于邪淫中心不流逸。以邪淫乃五戒之一故。不言不杀等者。以欲界六天。惟以欲心轻重分故。流谓流动。不流动则心常澄清。逸谓纵逸。不纵逸则心常莹净。澄清莹净故。心光遍照。故曰生明。由是能与日月合德。故感命终之后。邻于日月。名四天王天者。以四天王居须弥腰。齐日月宫故。

二忉利天。

于己妻房淫爱微薄。于净居时不得全味。命终之后超日月明。居人间顶。如是一类名忉利天。

不言诸世间人。不求常住者。例上可知故。下四天准此。于己者。显无外贪。妻房者。显无妾室。淫爱微薄者。虽不尽断。亦不过浓。所谓有时有节是也。于净居时。不得全味者。谓净心不纯。间有念起。禅思之味。不得全故。虽不得全。亦胜前人。以前人但不邪淫。此则并正淫亦淡故。既胜前人。自应命终之后。超日月明。以因胜果亦胜故。人间顶。即须弥顶也。言须弥顶下接人间。再上即是空居。则人间不相接矣。忉利者。梵言也。此云三十三。此天在须弥山顶。四方各八天。中为善见城。乃帝释所居。智论云。昔有婆罗门姓憍尸迦。与知友三十二人。共修福德。命终皆生须弥山顶。憍尸迦为天主。三十二人为辅臣。净明疏云。昔迦叶佛灭后。有一女人。发心修塔。报为天主。三十二人助修。报为辅臣。二缘不同者。以既在轮回。不无更易故。

三夜摩天。

逢欲暂交。去无思忆。于人间世动少静多。命终之后于虚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类名须𦦨摩天。

逢欲暂交者。事前全无预念。去无思忆者。事后不复追想。此则于净居时得全味也。既得全味。逢欲纵有微念。亦不过为了人间之事。非有深染。故曰于人间世动少静多。动少静多。渐近清虚。故感命终之后生于虚空。明明在空。而宫殿不坠。故曰朗然安住。(正脉问。空居诸天。宫殿池树。皆何所踞。答。七宝琉璃。与大地无异。但欲下之时。即虚豁无碍。例如人间大地。圣贤天仙神鬼。皆能出入自在。当知万法本空。由业力转。虚实并现。而昧者未达也)前天虽超日月。光犹可及。此天又高。故云日月光明上照。不及。自有光明者。依正二报。皆有光明。不须日月照故。须𦦨摩。此云善时分。以日月不及。应无昼夜。而此天以莲华开合。善知时分。随时受乐。各别相应故。诸经多云夜摩。科名依之。令闻者便知也。

四兜率天。

一切时静。有应触来未能违戾。命终之后上升精微。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坏三灾不及。如是一类名兜率陀天。

上科逢欲暂交。此则逢欲亦无交心。故云一切时静。谓不来不就也。有应触来者。谓设有相应之触。来相逼迫。未能违戾者。谓不能拒绝不行。以犹觉有味故。此既较胜于前。故感命终之后上升精微。精微即指兜率。以兜率有内院。有外院。外院则精。以对下杂染为名。内院则微。以对外尽奥加称。不接下界诸人天境者。且就外院言之。言夜摩虽属空居。犹与下界人天境接。是净而未精。今既不接。正见其净而精故。乃至劫坏三灾不及者。乃约内院言之。言外院虽不接于下界。犹为三灾所坏。是精而不微。若从外向内。乃至菩萨住处。纵遇劫坏。三灾不及。正见其精而微也。兜率陀。或云睹史多。唐翻知足。谓此天于五欲境知止足故。或翻喜足。谓此天得少意悦为喜。更不求余为足。又佛地论云。菩萨于中教化。多修喜足行故。

五化乐天。

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如嚼蜡。命终之后生越化地。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

前天有应触来。未能违戾。此则有应触来。便违戾曰。我无欲心。应汝行事。盖深拒之也。于横陈时味如嚼蜡者。谓拒之不已。犹故相逼。于彼横陈之时。反觉生厌。故云味如嚼蜡。以蜡味膻腻。嚼之而反欲呕故。是知前天未能违戾。是横陈时犹觉有味。此则不惟无味。且深厌之耳。(横陈者。司马相如赋云。华容自献。玉体横陈宋玉赋云。怵惕之心兮徂之床。横自陈兮君之旁。盖是横放其身。陈献旁意也)此既较胜于前。故感命终之后。生越化地。言生越者。越亦同升。谓生而便升化乐地故。地犹位也。结名乐变化者。谓乐其自所变化五欲境故。余经或但称化乐。谓自化五尘。还自受乐。今科名依之。

六他化天。

无世间心同世行事。于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终之后遍能出超化无化境。如是一类名他化自在天。

无世间心者。厌离世间淫欲不净。全无乐着心故。同世行事昨。欲离未能。权同世间行男女婚配事故。统前五因而论。初则有交而正。次则有交而微。三则有交而暂。四则行事有味。五则行事无味。今此第六。虽曰同世行事。不过随顺世间有婚配之礼。而于行欲之事。相交之情。以并决绝。故云了然超越。此既通胜于前。故感命终之后。出超化无化境。言遍能者。以前五天。四天无化。后一有化。此遍超故。结名他化自在者。谓假他所化五欲境界。以成己乐。显自在义故。(问。台宗别行疏云。欲界顶天即魔王天。为然欤否。答。安立图引因本经云。梵王天下。有魔罗波旬宫。在他化天上。经律异相。引阿含楼炭等经。智度等论。亦同此说。瑜伽论云。第六天上。别有魔罗所居天宫。即他化自在摄。是知魔天别是一类。说摄或可。说即则不可也)。

约欲分六竟。

二就欲结判。

阿难。如是六天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自此以还名为欲界。

如是六天。初则离于邪动。次则正动而微。三则动少静多。四则出动。以一切时静故。然形虽则动。未免心交。观其应触来时。未能违戾。是犹觉有味。故知其心尚交也。至第五味如嚼蜡。第六了然超越。并心交亦无。但未能无迹。以第五犹有欲境横陈。第六权同世间行事。宛有欲迹。故言其迹尚交也。此通约六因言之。若就果中说者。如俱舍颂云。六受欲交抱。执手笑视淫。正脉引偈云。四王忉利共相抱。夜摩执手兜率笑。化乐熟视他暂视。此是六天真快乐。盖相抱执手。俱属形动。而分轻重之异。至于兜率之笑。虽形出乎动。而未能无心。若后二天。但唯目视。虽无交心而犹似有迹。故合云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自此以还句文虽局于六天。义实通乎五趣。谓自此六天以还。由仙及人乃至地狱。总名欲界。以未离欲境故。九地中名五趣杂居地也。(问。天台云。六天果报十善为本。兼护法生四王。兼慈化生忉利。兼不恼众生善巧纯熟生夜摩。兼修禅定粗细而住生兜率。兼欲界定生化乐。兼未到定生他化。是知六天通以十善为因。前三天各兼功行。后三天各兼禅定。今何惟约欲事轻重分六天耶。答。功行禅定为缘。通修十善为因。但十善之中。断欲为要。设不断欲。十善何成。如来为人从要。故唯约欲轻欲重而分胜劣)通结六欲天竟。

楞严经指掌疏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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