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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扫帚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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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叫我“天使脸蛋儿”。只要我们独处时,他就会这样叫我。这是他给我的特殊礼物。他总是俯下身子,把脸庞贴近我的脸,轻声呢喃出这个词儿。他说他很想知道我这张天使般的脸蛋儿是从哪里弄来的,以及一个丈夫会对妻子说的一切。

然后一切戛然而止。这些情话我很久没听他说过了,当我意识到这点时,已经过去了好几周。我一直期待着能再次听到这些甜言蜜语,一度想弄清楚为什么它们没有再出现。可后来就连这种想法也没有了。

衣橱里他那套蓝色西装不见了,这很蹊跷,毕竟把衣物送去干洗一直都是我的活儿。我又朝挂衣杆深处瞅了瞅,他的衣物通常都挂在柜子左侧。

那套灰色西装也不见了,这就更蹊跷了。两套衣服同时不见踪影?除了他身上穿的那套以外,他就只剩下这两套西装了。

要不是之前确实发生过一两件小事儿,这件事情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只不过是他的几件衣服从衣橱里消失了而已。但在此之前,的确有些蛛丝马迹,让整件事儿都透着古怪。

有时候他会无故说谎。就像之前某晚,他声称和一个朋友喝了不少酒。这原本无伤大雅,我是这么跟他说的:“柯克,我并没有问你,是你自己要跟我说的。”之后,大约过了一周左右,那晚和他一起喝酒的朋友碰巧来我们家,我半开玩笑地提起那晚的事儿,可对方为什么会一脸茫然,小心翼翼地搪塞我?柯克在一旁给他使眼色,不过我假装自己并没有看到。经柯克这么一提醒,他的记忆力莫名其妙地就变好了。

还有香粉盒。他可能是在大街上捡到后,顺手放在大衣口袋里了。直到他发现我正在看那个香粉盒时,这才跟我说自己是如何碰巧捡到它的。的确,人们总是会遗落香粉盒。哪怕是这种纯金的香粉盒,上面还刻有“克雷格送给米娅”这几个字。

但在这之后,仅仅是这件事发生后的第二天,那个香粉盒就消失了。我问起香粉盒的下落,他随口说:“哦,我把它扔了。”

“可它是纯金的啊?”我试图提醒他。

“才不是呢,”他更正道,“之前我也以为是,但我找珠宝商鉴定过了。就是个不值钱的镀金货,所以我就把它撇在那儿了。”

可若不是真金,有谁会在上面盖上“14k”的标识,就像在这个香粉盒上一样?我暗暗思忖。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并没有告诉他自己曾瞄到香粉盒上的那个标识。如果你不安地觉察到幸福正渐渐从你指缝中溜走,你一定会竭尽全力攥紧它,而不会推波助澜,好让它快点儿离你而去。

就像这样的几件小事儿,让突然消失的两套西装变得没那么简单了。

更为蹊跷的是,他已经有好几个礼拜没有叫过我“天使脸蛋儿”了,只是喊我“艾伯塔”,一本正经地叫我“艾伯塔”。以前他有话跟我说的时候,从没有这么称呼过我。

人们常说每个人都会经历这种事儿,一生中至少有那么一次。他们说最好的办法是听之任之,表面上装得若无其事,然后也就不了了之了。他们如是说:“试着这么想吧——你已经二十二岁啦,正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儿的时候。”

我想自己也许是个胆小鬼吧。我没有告诉柯克我去找过那个珠宝商了,他之前说自己把香粉盒扔在那儿了。我想去把它要回来,至少确定一下那个珠宝商并没有欺骗他,那个香粉盒确实不是纯金的。“什么香粉盒?”珠宝商问道,“没见有什么人拿香粉盒来过这儿呀。”他可能是在扯谎,我无从判断。也许我压根儿就不想知道吧。

多么古怪的名字,米娅。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心里嘀咕。

再后来我见到了她。我无法确定是不是同一个人。或许只是某个同名的人而已。但是这个名字实在太罕见了。在这座城市里,不大可能还有一个人恰好也叫这个名字。

那是晚报戏剧版面上刊登的宣传照片。你知道的,就是随便挑选些照片用来填补空白版面,没多少新闻价值。

病态的好奇心才会让人干出这种事儿。我记得自己把那张照片剪了下来,然后塞在衣橱抽屉的衬纸下面,一个除了我以外没人会发现的地方。

也许这压根儿就不是我所以为的那个人,尽管“米娅”这个名字确实不同寻常,难得一见。

我担心和他摊牌太过冒险,所以并没有试图这么做。我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在沙土之中,希冀它会被淡忘,逐渐远离我,这样我就不用面对这一切了。

眼下却冒出西装事件,总之,它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发生了。

我转身离开衣橱,面无血色。我朝过道处的储物间走去,一般他不出差的时候,旅行箱总是空着的,也不会上锁。我蹲在旅行箱旁边,锁舌却没有弹开,它被人锁上了。我握住箱子上的手柄打算把它提起来,胳膊差点脱臼,箱子实在太沉了。一切准备就绪,他随时准备离开。

箱子“咚”的一声摔在地上。它仿佛变成一艘大皮船,在我盈眶的眼泪形成的湖面上来回游荡。我对自己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只是出差而已。”可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他之前都会告诉我的。他总是让我帮他收拾衣物呀!

我寻思着他是什么时候抽空收拾行李的。很可能是那个早晨——我发现他起得比我早。可我更想知道他怎么会忍心这么做。

曾经的话语在耳边响起:“他们全是懦夫,个个都害怕面对离别时的场景。他们有胆量赤手空拳对付荷枪实弹的盗匪,但是在和女人做最后的道别时却总是临阵脱逃。”待我回过神儿来,发现自己正在电话旁边,刚刚拨通他办公室的电话。在沉默的等待中,你会听到有人低声乞求,那个人就是我。“一定是出差。噢,求你了,千万不要是其他什么事儿。”

我打电话询问的人正是大老板的秘书。她为人随和,之前我见过她一两次。万幸柯克当时正好不在,我才有机会问问她。

“你知不知道,他下次去见雅各布斯先生是什么时候呢?早上他临走之前,我忘记问他了。我正好在收拾他的衣物,不知道要拿防潮纸包好收起来呢,还是先等等,免得他很快又要把衣服带走。”

不知道这理由对她而言是不是同样牵强,但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这点你倒不必担心,”她说,“接下来这几个月他都不会外出的,再出差估计要到晚春啦。如今整个行业死气沉沉。我昨天听雅各布斯这么说的。”

她的话就仿佛是某种冰冷刺骨的东西流进我的耳中。之后我又寒暄了两三句,这仅仅是出于一种本能让自己继续说点儿什么。其实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甚至没有道声再见。她倒是说了,以另一种方式。这表明她也不是傻瓜。即将挂断电话的时候,我听到她近乎同情地低语道:“亲爱的,不要太在意这种事儿。”

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记不清自己都做了什么,或许只是坐在电话机旁。我渐渐恢复知觉,开始时行动十分缓慢,后来慌里慌张、跌跌撞撞地冲了出去。

我进屋拉开衣橱抽屉,掀开已经蒙上一层灰尘的衬纸,把几周前我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拿在手中。她的长相早已刻骨铭心。我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时常把它拿出来端详,如今刊登她照片的剪报也因此变得破旧不堪。

她看上去很可爱,就和报纸上其他人的宣传照差不多,可能比她本人还要可爱一两倍吧。一头褐色长发,就像罗切尔牌香粉盒子上所描绘的那样;一双大眼睛流露出慵懒的神色,嘟着嘴,面色阴沉。和她这种人最好保持距离,然而我并不是男人,也许对他们而言正好相反。她纤细的手指上弯,指着一侧肩上的玫瑰花儿。至于究竟是什么支撑着玫瑰花儿,我也说不清。照片上再无其他标记。照片底下有一行小字,上面写着:“米娅·默瑟:戴夫·轩尼诗艾米塔吉夜间的魅惑”。

这一次我没有把它放回原处,而是紧紧地攥着它。我并不是想攥着她的照片,只是想攥着他。我把照片拿到厨房,想用什么东西抵住它。双手漫无目的地在橱柜上层的柜子里翻来翻去,直到我把他那瓶纪念版杜松子酒碰倒了。我并不懂如何品酒、都有哪些程序。那是他的领域,不是我的。他十分擅长用类似薄荷、柠檬之类的东西调酒,可我现在并不需要什么情调,我需要的是勇气。我倒了杯酒,一饮而尽。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像是有泥灰从天花板上掉落下来,就落在我的胸前。

我坐在那里盯着她的照片,心中满是恨意。我又倒了杯酒,仰头灌下。这一次泥灰并没有击中我,反而我开始觉得内心升起一股暖流。我依旧坐在那里,盯着她的照片。

大概是杜松子酒让我决定这么做的。一定要这么干。杜松子酒使一切都变得简单明了,合情合理。要是没有酒精的刺激,我可能又会退缩,事情就会像《东林怨》或者《茶花女》中的情节那样发展下去。而杜松子酒让它看起来合乎情理,自然而然,绝不会无功而返。

我走进屋内,开始精心梳妆打扮。我是为了内心所感受到的召唤而打扮自己的。和我之前为柯克打扮相比,如今为她打扮令我痛苦万分。不过我这也是在为他打扮,以一种迂回的方式。我必须要十分谨慎,毕竟敌人总是目光如炬。

我终于收拾妥当,朝门口快步走去。我知道如果自己不尽快迈出房门,就再也没有勇气走出去了。两杯杜松子酒的酒劲慢慢失效,所以我停下来又饮下第三杯,好让它帮我渡过难关。

之后我便走出家门,将身后的大门紧锁。四年以来,这是我头一次不再操心晚饭该准备什么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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