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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决前第十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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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上还有在温暖地区晒黑的痕迹,他回来得太快了,以至于肤色还没有恢复过来,如同现代人旅行通常的样子;他带着感冒从西海岸飞到东海岸,还没等脖子上的疮三天后破掉,就从里约来到了拉瓜迪亚菲艾洛。

他看起来和曾经的斯科特·亨德森一样大——五六个月前的斯科特·亨德森,而不是身上钉着死刑标签,在牢房里数日子的死囚犯。

他依然穿着在南美换上的衣服。一顶白色阔边草帽,现在在这里已经过季了;灰色法兰绒套装,对于美国的秋天颜色太浅,厚度也太薄了,需要委内瑞拉阳光热烈照射,才能没那么显眼。

他中等身高,行动敏捷;做什么都毫不费力,你可以想象他追赶一辆汽车,哪怕有一个街区那么远,对他来说都轻而易举。虽然他身着春装,但穿衣打扮一点也不讲究。八字小胡须上可以立一把剪刀,领带从头到尾都皱在一起,像螺旋的棉花糖,需要熨烫。简单来说,他给人的印象,比起与女士在舞厅跳舞,更适合领导一队工作人员或者下国际象棋。如果准确的话,他气质里透露的严肃正说明了这些。在过去分类简单的年代,他这种人被称为更受男人欢迎的男人。

“他怎么样?”他边低声问守卫,边跟着走过一排牢房。

“就那样。”意思是,你能指望怎么样?

“就那样,哦?”他摇摇头,压低嗓音,“可怜的家伙。”

守卫到了,打开门。

他退后一步,吞了一口气,仿佛在清理喉咙,然后走到牢房栅栏前。他嘴角挤出一丝微笑,走进房间,双手伸在前方,好像在萨沃伊广场的休息室里偶遇他。

“看看你,亨迪,”他慢吞吞地说,“你在干什么?开什么玩笑?”

与那天探员前去拜访不同,亨德森的反应里没有丝毫怨恨,你能看得出这位是老朋友。他苍白的脸露出喜色,友好地回答:“我现在住在这里了,你觉得怎么样?”

他们一直握着手,就像从来没握过一样,直到守卫锁门走掉,还不舍得分开。

紧合的双手传达着彼此的情感,哪怕没有语言,也心意相通。亨德森内心是一种强烈的感激:“你来了,你真的出现了,果然真正的朋友不是虚有的。”

隆巴德心里在热情地鼓劲:“我和你同在,不把你救出来我就该死。”

之后几分钟,他们避开正题,聊了与这件事无关的所有事情,生怕这个话题太生硬、太一针见血,让人局促不安。

因此隆巴德说:“哎呀,到这里的火车真脏。”

亨德森回道:“你看起来很不错,杰克,你一定很适应那里。”

“适应,见鬼!别提了,那些肮脏、倒霉的洞!食物糟糕透了!还有蚊子!我竟然签了五年合同,真是笨蛋。”

“但是我觉得收入肯定不错,是不是?”

“没错,但我在那里要这么多钱有什么用?没地方花,就连啤酒都是煤油味。”

亨德森喃喃自语:“搞砸了你的事业,我感觉过意不去。”

“你是帮了我的忙,”隆巴德大度地反驳,“不管怎样,合同还在的,我只是骗到了假期。”

他稍等片刻,最后终于绕到主题上;这个主题一直在两人脑海中盘旋。他避开朋友的目光,盯着其他地方,问道:“这件事到底怎么样,亨迪?”

亨德森试图微笑:“三十班的一员两周半之后要参加电学实验,他们要在年鉴里叫我什么?‘最可能在报纸上听到他的名字。’不错的猜想,那天应该每一版都有我。”

隆巴德愤愤不平地盯着他,说:“不,你不会的,别再瞎胡闹,我们认识彼此半辈子了;也该放下身段,不要装客套了。”

“好,”亨德森绝望地答应,“管他的,生命太短暂。”后来才意识到不经意的这句话很符合现在的处境,无奈地咧开嘴笑。

隆巴德半个屁股坐在角落洗脸池的边缘上,一条腿放松下来,双手抓住脚踝抬起来,若有所思地说:“我只见过她一次。”

“两次,”亨德森纠正道,“我们在街上碰到过你,记得吗?”

“对,想起来了,她一直在后面拉你的手臂,几乎要拽断了。”

“她正要去买衣服,你知道逛街之于女人的重要性,风雨无阻——”他继续替这位已经逝去的人道歉,完全没意识到这已经毫无意义了,“我们一直想请你吃饭,但不知道——莫名其妙地就没提起来了,你懂的。”

“我懂,”隆巴德相当理解,“没有妻子喜欢她丈夫的婚前好友。”他掏出香烟,像在聚会上一样,扔过狭窄的牢房,“别介意,这个烟是在南美买的,可能会让舌头肿起来,嘴唇上也会长泡,里面一半火药一半杀虫剂。我还没时间换回美国的烟。”

他深深吸了一口,说:“我觉得你最好给我讲讲事情经过。”

亨德森在门口一声叹息:“是的,最好讲讲。我已经讲了无数遍,做梦都能倒背如流了。”

“对我来说还是一头雾水,好像一块没有写字的黑板,所以尽可能不要漏掉任何细节。”

“我和玛塞拉的婚姻只是序曲,根本不是重点。男人都不愿意承认,哪怕对朋友也一样,但这里是死囚房,好像隐瞒事实也很愚蠢。大概一年多前,故事女主角突然出现,只是对于我来说太迟了。你从没见过她,也不认识她,所以我也没必要提她的名字。他们在法庭上也相当照顾我们,没有公开她的身份,只是叫她‘那个女孩’。现在我也一样,就叫她‘我的女孩’吧。”

“你的女孩。”隆巴德赞同,双臂抱在胸前,香烟从手肘后面伸出来,表情严肃地盯着地板,仔细聆听着。

“‘我的女孩’,可怜的姑娘。这就是真爱吧,真真实实存在的东西。如果你未婚,它降临了,那你是安全的;或者你的婚姻本身碰巧是它,那更好,幸福属于你;或者你结婚了,它一直未出现,那你依然很安全,哪怕一直迷迷糊糊没意识到;但当你已婚,一切都太迟的时候,它才到来,你就要当心了。”

“你就要当心了。”隆巴德边沉思边低语道,口气里带着些许同情。

“它是个纯粹的小东西。第二次见到‘我的女孩’时,我把玛塞拉告诉了她。那本来应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甚至第十二次见面的时候我们还在发誓以后不能再见了。我们试图离开彼此——就像铁试图离开磁铁那么难。

“我们开始不到三十天,玛塞拉就知道了这件事,是我去告诉她的。要知道,这不是什么突然的晴天霹雳。她只是笑了笑,坐等事态变化,好像在看两只关在玻璃杯里的苍蝇。

“我找她请求离婚,她又开始慢慢悠悠、心有所想地笑,我看得出来在那之前,她似乎从来没有重视过我,刚好那件事让她清醒过来。她说需要考虑一下,我给她时间考虑,几周几个月过去了,她不紧不慢,就那样吊着我。我时不时会看到那慢悠悠的嘲笑,她是我们三个中唯一一个享受其中的人。

“这简直让人痛苦至极,我是个成年人,想要‘我的女孩’。我不想被耍,不想婚外情,只想要自己的妻子,而家里的这个女人,不是我的妻子。”

面前的双手,哪怕至今还会颤抖。

“‘我的女孩’对我说:‘一定有办法的。我们在她手里,她深知这点,你这边态度阴郁沉闷是错误的,这只会带来她同样沉默的反对。去找她,像对待朋友一样,带她出去一晚上,推心置腹地谈一谈。像你们这样曾经相爱的人,哪怕感情淡了,也一定会念旧情。你一定能触到她心中柔软的部分以及对你的温存,让她明白离婚无论对她自己,还是对我们,都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我买了一场戏剧的票,跟餐厅订了座位,这家餐厅我们婚前也经常去。然后回家说:‘我们一起出去好吗?像往常一样度过今晚。’

“慢悠悠的笑容又出现了,她说:‘为何不呢?’我去冲澡,她坐在镜子前开始化妆,跟我熟知的步骤一样,先这样再那样的。我在淋浴里还吹起口哨,当时感到非常喜欢她,我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我一直喜欢她,并误以为这就是爱。”

他让香烟从手里掉下来,用脚踩灭,并一直凝视着它。“她为什么不立即拒绝?为什么让我高兴得吹口哨?为什么透过镜子观察我费尽心思地整理头发?看到我外套口袋里手帕的样子幸灾乐祸?看着我六个月来第一次欣喜若狂?为什么她一开始就没打算去,却假装要去呢?因为这就是她的方式,就是她,喜欢看我被吊在半空中的样子。无论大事小事,她一向如此。

“我一点点明白过来,通过她镜子中的笑容、她假装准备却什么也没准备好的样子。我手里拿着领带,正准备戴上。最后她停下来,手不再动,只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脸上的笑容继续,那是一种对待恋爱中男人的笑,而这个男人只能深陷痴爱,任你摆布。

“故事有两个版本,他们的和我的,到这一刻两个故事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差别。他们没有编造任何一处细节,我在那里的每一个微小动作,都记录在案。他们的调查工作非常到位,毫无纰漏。但就从我站在同一面镜子前,手里拉着展开的领带那一刻,故事开始天差地别,就像六点钟的时针,我的往这个方向发展,他们的就往一百八十度反方向发展。

“现在我告诉你我的版本,也是真实的故事。

“她等待我发问,这就是她坐在那里一言不发的目的,同样的笑容,静止的双手,顾作镇定地叠放在桌子边缘。凝视片刻过后,我终于问了,说:‘你不去了吗?’

“她大笑,笑得前仰后合、弯腰捧腹,久久不肯停止,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笑也是一种恐怖的武器。我可以看到自己的脸,透过镜子,在她的脸上方,已经变得铁青。

“她说:‘但不要浪费票子,为什么要把好好的钱扔掉呢?带她去吧,她可以看剧,可以吃晚餐,可以完全拥有你,只是唯独不能以她想要的方式。’

“那是她的回答,从那以后一直会是这样的答案,我当时就知道了,一辈子,永远都会这样——多么可怕又漫长的时间!

“接下来,我气得咬牙切齿,抽回手臂,虽然手里的领带就在她下巴旁边,但根本没有绕在她的脖子上,我也不记得领带去哪儿了,一定是掉在地上了。

“我从来不会对人施加暴力,我压根不是那样的人,她简直在故意激怒我,我不晓得为什么,也许因为她心里清楚自己很安全,我没有能力那样做。她在镜子里看得见我,当然不用回头,嘲讽道:‘来吧,打我,击球的凯西!即使这样也帮不了你,无论你是高兴还是痛苦,平心静气还是暴跳如雷,什么也帮不了你。’

“然后我们都说了些不该说的话,和其他人一样,但只是口水战,仅此而已,我没动过她一根毫毛。我说:‘你不想要我;到底为什么吊着我?’

“她说:‘你迟早有用,防盗贼也行。’

“我说:‘从今以后的确就这样了。’

“她说:‘有什么区别吗?’

“我说:‘倒是提醒了我,这是给你的。’我从钱包里掏出两美元,扔在地上,说:‘这是跟你结婚付你的钱,楼下街头卖艺的我也会给点。’

“是的,很低俗,不堪入耳。我抓起帽子和外套,快步走出门,离开的时候她仍然对着镜子大笑。她在笑,杰克,没有死掉。我也没有碰她,笑声一直到我关门后都没停止,好像一种驱动力把我赶出来,我车也没来得及叫,直接步行出门了。我感觉快要被逼疯了,迫不及待赶紧逃出来。我走到第二个楼梯时笑声还阴魂不散,直到最后终于消失了。”

他停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回忆的一幕慢慢散去,才回过神来,继续讲述。豆大的汗珠在他紧皱的眉宇间流淌。

“我回来的时候,”亨德森平静地说,“她已经死了,他们说是我干的,根据她的手表可见,谋杀发生在六点零八分十五秒。一定是在我摔门而去十分钟之后发生的,一想到这个我现在仍感觉毛骨悚然,凶手当时肯定已经藏在公寓大楼里了,不管他是谁——”

“但你说下楼时只有你一个人?”

“他可能躲在最后一层,在我们这层和楼顶之间,我不知道,也许他都听见了,甚至看着我离开,或者我摔门摔得太用力,门反弹开了,他趁机进入。玛塞拉一定没听见他进来,或许笑声太大遮住了其他声音,等到后来一切都太晚了。”

“听起来像是有人跟踪,你觉得呢?”

“是的,但是为什么?警察一直想不出为什么,所以也没有往那方面调查。不是入室抢劫;没有东西丢掉,她面前的抽屉里有六十美元现金,就露在外面;没有打斗的过程,她正死在自己坐着的位置,尸体也留在原位。”

隆巴德说:“可能本来是有计划进行什么的,但在实施之前受到惊吓,可能是外面有声音,也可能被自己的犯罪吓到。类似的事情发生过无数次。”

“这样也不对,”亨德森没精打采地说,“她的钻石戒指没戴在手指上,一直放在梳妆台面上,也没有首饰盒,他只需要逃跑的时候顺手牵羊。无论是否受到惊吓,这能用掉多少时间?但它还在原处。”他摇头,“该死的领带,它是从架子上其他领带下面抽出来的,架子在衣柜很深的位置。这条领带和我身上其他行头绝配,当然,因为是我自己选出来的,但我没有拿它勒玛塞拉。当时吵架吵得热火朝天,我不记得我把领带扔在哪儿了,肯定是不小心掉到了地上。随后我就抓起上班戴的那条,搭在领子上,夺门而出。后来凶手悄悄进房间,想要袭击她的时候,发现了领带,捡起来——天知道他是谁,为什么要杀人!”

隆巴德说:“可能是冲动谋杀,毫无借口,在外面闲逛无所事事的疯子,突然产生一种为了杀人而杀人的欲望,受了你俩暴力场面的刺激,尤其发现门没关上,可以把犯罪嫁祸给你,这样大家都以为是你杀的人。你知道的,确实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过。”

“如果是这样,他们就永远抓不到他,这种类型的杀人犯是最难调查的,只有一些侦探怪才或碰到好运才能破案。有一天他们因为其他案子将他捉拿归案,他顺便供认了这起谋杀,他们才略知一二,很久之后我才能脱罪。”

“你电报里提到的关键证人是怎么回事?”

“现在我要开始讲这个人,这是整个事件中唯一一丝希望,即使他们抓不到嫌犯,我也可以以此证明清白。这起案子中两个调查结果不一定相同;它们可以分开并截然不同,但各自合理有效。”

说着,他不停用拳头锤打自己的手掌:“我们此时此刻在牢房里讨论的这个不知身在何处的女人,只需要告诉他们在距离我家八个街区的某个酒吧我们见面的时间,就可以洗脱我的罪名。当时是六点十分,我知道她也知道;不管她是谁、在哪里,这个人就是知道。他们模拟过这个过程,我犯罪之后,不可能在那个时间赶到酒吧。杰克,如果你想帮我,想把我救出来,就必须找到这个女人,她本人就是答案。”

隆巴德久久未语,最后说:“到现在为止,你们是怎么寻找她的?”

“都找过了,”他绝望地答道,“所有的办法都用过了。”

隆巴德走过来,浑身无力地瘫坐在床的边缘。“哎呀!”他边对着紧扣的双手吹气,边说,“警察找不到,律师找不到,所有人都没有成功,这还是在案子刚发生的时候,用尽他们需要的全部时间——我能有多少可能性?现在案子也结了,几个月过去了,还剩下十八天!”

守卫来了,隆巴德站起来,手从亨德森弯垂的肩膀上滑下来,转身打算离开。

亨德森抬起头。“你不想握手吗?”他声音颤抖地说。

“为什么?我明天还会来。”

“你的意思是会试试看吗?”

隆巴德转过身,狠狠瞪了他一眼,仿佛被这么愚蠢的问题激怒了。“你凭什么觉得我不会?”他怒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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