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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手轻脚地把绳子从掩藏的地方取出来。一端已经结好,准备牢牢地套在窗户里边。现在不费眨眼工夫他就能溜下地面又攀沿而上。他练习已经一年有余,能徒手沿绳上爬,完全不着墙壁,像影子般、猫一样敏捷灵活。他靠在窗口旁边,让绳子未固定的一端窸窣下坠。月光下,绳子看起来细得像蛛丝。然后,他把两只鞋拴在一块儿,插进背后的皮带内,沿绳一溜而下,如同影子似的一晃,越过两位老人的住房窗口。绳子正悬在窗口前面,他把绳子往一旁拉紧,贴着墙套定。然后,他穿过月光走到马厩,登上阁楼,从隐匿处取出那套新装。新装用张纸包裹着,裹得仔仔细细的。解开之前,他双手摸了摸纸裹的褶痕。他想:“他发现了,他已经知道。”他轻声地骂了一句:“妈的,狗杂种。”

“椰汁,”乔说。他的嘴吐出了这两个字,但他立即又想收回。他只有一枚硬币。他一直紧紧地捏着,还没意识到它只不过是一角钱而已。他的手捏出了汗,汗湿了钱币。他相信四周的男人正在注视他,又一次嘲笑他。他听不见笑声,不敢抬头瞧他们一眼,但深信他们在注视他,嘲笑他。那双手消失不见了。不一会儿,它们又回到眼前,把一盘食品和一杯饮料摆在他前面。这时他望了她一眼,瞧着她的面孔,问道:“馅饼多少钱?”

“馅饼一角。”她隔着柜台恰好站在他对面,一双大手放在污黑的台面上,带着疲惫的神情等在那儿。她从来没有瞧他一眼。他说:“我想不要咖啡了。”声音微弱,充满绝望。

他的手缓慢而又轻柔地抚摸着她那看不见的胁部。他没有立即回答,不像是在故意逗她,只是没想到还要继续往下讲。她再次问他,他才告诉说:“我身上有黑人的血液。”

“我认为我身上带有些黑人的血液,”他双眼闭着,手的动作放慢但未停止,“我不知道。我相信有。”

她没有动弹,但立即说:“你在撒谎。”

“信不信由你,”他说,手仍然未停。

通常他们在外面相会,到别的什么地方,或者溜达一阵,再去她的住处。也许直到最后他相信那是他的主意。后来一天晚上,她没到他等候的地方同他见面。他等了又等,直等到法院大楼的时钟敲响十二点。这时,他朝她的住地走去。他从未这样做过,尽管这时他还不知道没同他在一起时她会不会准许他去那儿。当晚他去了,原以为会发现屋里漆黑,人已入睡。不错,屋子一片黑暗,可是人并未入睡。他知道,在暗黑的窗帘背后,房里的人没睡,而且那儿不止她一人。他说不清自己怎么会这样认为,也不会承认他所知道的事。“那人是马克斯,”他想,“只是马克斯而已。”然而他心里更明白。他知道房里有个男人同她一起。于是他有两周没去见她,尽管知道她在等他。后来一天晚上,他到了那个角落,这时她出现了。他劈头就给了她一下,打在她身上。他甚至还知道一些他不敢相信的事。“哇,”她叫了一声。他又揍了她一下。“别在这儿!”她轻声地说,“别在这儿!”这时他发现自己在痛哭流涕。从他记事以来他还没哭过,这时他一边哭,一边骂,一边揍她。她一把抱住他。于是他揍她的缘由便荡然不存了。她说:“好啦,好啦。别哭了,别哭了。”

两周之后他开始吸烟,在烟雾中眯斜着眼,而且也酗起酒来。他总是在晚上同马克斯和玛米一起喝酒,有时还同别的两三个男人;他通常和一两个女人混在一起,有时是本镇的女人,但大多数是从孟菲斯来的陌生女人,她们呆上一周或一个月,在柜台后边充当女招待。成天闲散的男人聚在这儿,通常他不知道这些人的名字,但学着他们歪戴帽子。晚上在马克斯拉上窗帘的餐馆里,他翘起帽子,同别人谈论原先那个女招待,甚至当着她的面,用他那年轻人喝醉酒感到绝望的宏亮声音,称她是自己的婊子。他还常常开着马克斯的小车带她到乡下参加舞会,但总是留心不让麦克依琴有所风闻。“我不知道他会对什么更气恼,”他告诉她,“对你或是对跳舞。”有一次,人们实在没法可想,只得让他睡在一个他做梦也没想到会进入的房屋里。次日黎明时分,女招待开车送他回家,让他趁天明之前进屋,以免被发觉。而在白天,麦克依琴带着忧郁和纳闷的心情观察着他。

“可是,你还有充足的时间,使我懊悔不该给你那头奶牛。”麦克依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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