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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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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明会典卷二十九

户部十四

廪禄二

俸给一

诸司职掌

凡在京五军都督府首领官吏并六部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官吏俸给本部每岁於秋粮内会定数目起运拨赴各衙门仓内收贮按月造册照依品从等第分豁该支粮数委官验名支给其各卫军官俸给已将人户对定编给勘合自行依期送纳供给其首领官吏俸给该卫造册到部定仓放支年终通为稽考及在外各布政司府州县官吏俸给照例每米一石折钞二贯五百文按月於系官钱钞内支给其支过数目通行岁报本部以凭查考

正一品每员月支米八十七石岁该一千四十四石五军左右都督

从一品每员月支米七十四石岁该八百八十八石五军左右都督同知

正二品每员月支米六十一石岁该七百三十二石

六部尚书      左右都御史

五军佥都督     中都留守正

都指挥使

从二品每员月支米四十八石岁该五百七十六石

左右布政使     都司指挥同知

正三品每员月支米三十五石岁该四百二十石

六部侍郎      副都御史

通政使       太常司卿

大理寺卿      按察使

应天府尹      都司指挥佥事

各卫指挥使     中都留守副

从三品每员月支米二十六石岁该三百一十二石

光禄司卿      太仆寺卿

布政司参政     盐运使

宣慰使       各卫指挥同知

正四品每员月支米二十四石岁该二百八十八石

佥都御史      太常司少卿

左右通政      大理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     应天府丞

按察司副使     各府知府

宣慰司同知     各卫指挥佥事

从四品每员月支米二十一石岁该二百五十二石

国子监祭酒     布政司参议

盐运司同知     宣慰司副使

宣抚司宣抚     中都国子监祭酒

正五品每员月支米一十六石岁该一百九十二石

宗人府经历     尚宝司卿

六部郎中      通政司参议

太医院使      光禄司少卿

钦天监正      钦天回回监正

大理寺丞      翰林院学士

左右春坊大学士   左右春坊左右庶子

应天府治中     按察司佥事

各府同知      宣抚司同知

五军断事官     各千户所正千户

王府长史

从五品每员月支米一十四石岁该一百六十八石

尚宝司少卿     五军都督府经历

六部员外郎     侍读学士

侍讲学士      盐运司副使

各州知州      盐课司提举

宣慰司佥事     宣抚司副使

招讨司招讨     安抚司安抚

左右春坊左右谕德  各卫镇抚

各千户所副千户   司经局洗马

正六品每员月支米一十石岁该一百二十石

尚宝司丞      六部主事

太常司丞      太仆寺丞

钦天监副      钦天监五官正

钦天回回监副    钦天回回监五官正

翰林侍读      翰林侍讲

大理寺正      太医院判

都察院经历     兵马指挥

国子监司业     京县知县

各府通判      都司经历

断事司断事     安抚司同知

各长官司长官    宣抚司佥事

招讨司副招讨    留守司经历

左右春坊左右中允  中都国子监司业

王府审理正     各百户所百户

仪卫司仪卫正

从六品每员月支米八石岁该九十六石

大理寺副      光禄司丞

翰林修撰      光禄司各署正

应天府推官     布政司经历

理问所理问     盐运司判官

各州同知      盐课司同提举

安抚司副使     各长官司副长官

左右春坊左右司直郎 左右赞善

各千户所镇抚

正七品每员月支米七石五斗岁该九十石

太常司博士     太常司典簿

五军都督府都事   都察院都事

监察御史      通政司经历

大理寺评事     翰林编修

营缮所正      兵马司副指挥

京县县丞      各县知县

王府审理副     按察司经历

各府推官      安抚司佥事

都司都事      断事司副断事

各卫经历      煎盐提举

中都留守司都事

五军断事司【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并同】

从七品每员月支米七石岁该八十四石

中书舍人      翰林检讨

光禄司典簿     光禄司各署丞

光禄司各署奉祀

钦天监五官灵台郎【钦天回回监同】

应天府经历     太仆寺主簿

布政司都事     理问所副理问

各州判官      盐运司经历

宣慰司经历     仪卫司仪卫副

盐课提举司副提举

正八品每员月支米六石五斗岁该七十八石

都给事中      太常司恊律郎

通政司知事     翰林院五经博士

太医院御医     钦天监主簿

钦天监五官保章正  京县主簿

国子监丞      典牧所提领

宝钞提举司提举   龙江提举司提举

各府经历      各县县丞

按察司知事     宣慰司都事

中都国子监丞    各卫知事

辽东煎盐同提举   王府典膳正

典宝正       奉祠正

纪善        良医正

照磨所照磨     营缮所副

从八品每员月支米六石岁该七十二石

左右给事中     国子监典簿

国子监博士     助教

光禄司录事     各署监事

翰林典籍      仪礼司正

五官挈壼正     各署祀丞

王府典膳副     典宝副

奉祠副       良医副

应天府知事     盐运司知事

宣抚司经历     仪卫司典仗

正九品每员月支米五石五斗岁该六十六石

太常司赞礼郎    翰林侍书

仪礼司副司丞    国子监学正

行人司正      宝钞提举司副提举

五官监候      文思院大使

会同舘大使     宝源局大使

给事中       太仆寺各牧监正

鞍辔局大使     皮作局大使

应天府织染局大使  龙江提举司副提举

各府知事      各县主簿

茶马司大使     宣抚司知事

典牧所大使     安抚司知事

王府典簿      典乐

典仪正       教坊司奉銮

五官司历      内府库大使

甲乙丙丁戊字等库大使

承运库大使     照磨所检校

宝钞广源广惠广积赃罚等库大使

营缮所丞

从九品每员月支米五石岁该六十石

太常司司乐     翰林待诏

五官司辰      漏刻博士

行人司副      国子监学录

典籍        司经局校书

正字        仪礼司鸣赞

序班        都税司大使

会同舘副使     典牧所副使

宣课司大使     文思院副使

宝源局副使     鞍辔局副使

军储仓副使     皮作局副使

各牧监副      监丞

驭良        司牧局大使

司牲局大使     宝泉局大使

军器局大使     断事官提控案牍

王府典仪副     各布政司库大使

府学教授      各府司狱

廵检        杂造局大使

应天府织染局副   府仓大使

茶马司副使     吏目

教坊司韶舞     教坊司司乐

内府库副使     甲乙丙丁戊字库副使宝钞广源广惠广积赃罚等库副使

承运库副使

後改定并添革官员已详见吏部官制项下

事例

洪武二十三年令六部都察院所属历事官三年无私过者给全俸一年者给半俸 永乐元年令在京文武官一品二品四分支米六分支钞三品四品米钞中半兼支五品六品六分米四分钞七品八品八分米二分钞每新钞二锭折米一石该衙门按月自赴该库关支九年令在京文武官九品至七品八分米二分钞六

品七分米三分钞五品六分米四分钞四品至一品米钞中半兼支杂职官全支米办事官该支半俸者月支米二石余折钞 十六年令除北京文武官俸照旧其扈从等项官一品至五品米钞中半兼支六品至九品六分米四分钞留守等项官一品至四品二分米八分钞五品三分米七分钞六品至九品四分米六分钞杂职官月支米一石余折钞每钞二十五贯折米一石十九年以行在衙门裁革令随从在京官员一品至五品三分米七分钞六品至九品四分米六分钞其米每月在京支五斗余於南京仓支不愿者准在京折钞杂职官有家小者月支六斗无者四斗五升余折钞各衙门支半俸办事官不分有无家小月支米三斗余折钞在京达官并入番等项官该支全米者米钞中半兼支南京文武官一品至九品二分米八分钞 二十二年令在京文武官折俸钞俱给胡椒苏木胡椒每斤准钞一十六贯苏木每斤八贯仍自一品至九品每月在京各添给米五斗共一石其米於折钞内扣除杂职官有家小者添给四斗共一石无者添给一斗五升共六斗洪熙元年诏官员有父母年老不得离职侍养愿分

俸於原籍奉养者听 宣德三年令各衙门办事官月米停支 四年令各处镇守总兵官俸愿移支所在官司者听 六年令以承运库生绢折在京文武官十一月十二月本色俸每疋折米二石 七年令以两京赃罚库衣服布绢等物折文武官月支本色俸一石 八年令两京文武官折色俸每钞一十五贯折米一石仍以十分为率七分折绢三分折布绢每疋准钞四百贯布每疋二百贯 九年令仍以胡椒苏木折两京文武官俸钞胡椒每斤准钞一百贯苏木每斤五十贯 正统元年令在京文武官俸每岁半年折支钞半年折胡椒苏木 二年令添给南京六品以下官俸本色三分折钞七分杂职官本色米一石 又令以各处起运折色税粮银给北京武职南京本色俸每银一两折米四石 四年令南京文武官五品以上原二八分支者每月添五斗杂职每月添二斗北京文武官自一品至九品俱添本色米一石杂职每月添二斗 又令在京文武官每月该支俸仍给本色其十月十一月南京该支米数照旧折绢 五年令在京文武官系山西陕西云南四川北直隶保定等府者不许分俸 八年令在京武职官愿分南京俸於原籍者照文职例支给 九年令在京文武官该支南京四月五月俸并在京军官该折银俱照折绢支绵布每疋折米一石 十一年令两京文武官十月十一月本色俸折绢改为七月八月之数 景泰元年令在京文职官该支南京俸照在京武职例折银不愿者听各府都督亦照此例 又令以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存积盐折支南京文武官本色俸每盐五十斤折米一石 三年令以太仓银库折草银准在京文武官折俸钞每银一两准钞五百贯 七年令每银一两准钞七百贯 又令以甲字库三梭布折在京文武官俸每布一疋准绢一疋 天顺元年令在京文职官俸仍照正统时例於南京支本色米 七年令两京文武官七月八月本色俸折绢改为四月五月之数 八年令各处廵抚镇守等官有带家小随住者量分本色米於所在官司支给 令在京官愿分俸於原籍养亲者南京本色尽数分回 成化二年令各衙门官员在任患病三月者住俸 又令南京文武官本色俸每岁间月折支绢 又令在京文武官折俸钞每十贯折米一石 四年令在京文武官折色俸钱钞兼支三分钞七分铜钱每钱三文准钞一贯 十一年令钱二文准钞一贯 十五年令宛平大兴二县官俸照南京上元江寜二县例知县三七分县丞以下四六分米钞兼支 十六年令在京文武官折色俸钞折支阔白三梭布每疋折米三十石 二十年令五府六部等衙门官员三分四分本色俸每石暂折银七钱以後如旧例 弘治元年令五府六部等衙门官员本色俸仍折支银 四年令在京各卫经历等官该支南京本色俸每石折银七钱 六年令在京文职官分俸於原籍养亲者不许分在京折绢俸 十年令两京五府六部等衙门官员三分四分本色俸自後每石折银七钱十一年令京卫武学及顺天府所属在京衙门官员俸俱照在京衙门例支给 又令南京太常寺博士选送都察院理刑及在京太常寺博士行人司行人选送南京都察院理刑者其每月食米於原任衙门扣除一石关支理刑衙门待实授之日照例支给 十三年令南京各卫军职俸粮折支绢疋改於四月支绢八月支布

明会典卷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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