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注梵网经卷中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佛告:

此结集加。

诸菩萨言:

此等正是。佛言:

已说十波罗提木叉竟。

是结前也。诸佛子,是十波罗夷法已说。慢师等十轻垢法,僧常闻;入军等十轻垢法,僧常闻;报怨等十轻垢法,僧常闻;救危等九轻垢法,僧常闻;教戒等九轻垢法,僧常闻。

四十八、轻,今当说。

即生后文。

佛言:

释迦化主所言也。

佛子!

佛告三贤位所化之众:受持佛语,故称佛子。

欲受国王位时

意欲来世受国王位,先须今世精勤受持菩萨净戒。

受转轮王位时

四种轮王亦不离此戒为因。

百官受位时

文武将相不一,故名。百官亦因此戒。

应先受菩萨戒。

此句贯上三处言之。

一切鬼神,救护王身,百官之身,

此戒为因能得王臣高贵之位,故感一切鬼神救护,有故即救,无难常护。

诸佛欢喜。

以受此戒当得成佛,称顺佛意故欢喜也。不唯佛喜,菩萨、天神、人非人等无不喜也。

既得戒已。

于戒师所既受,得戒已讫。

生孝顺心

三宝是出世父母,应生孝敬顺从,禀受教诫随顺。

恭敬心

受得戒已,要须心生恭谨敬护也。

见上座。

众中之首

和尚!

此云近读,亲近承事受读经法,是得戒师。

阿阇梨

此云轨范师。

大同学

同一师学,中居长者。

同见

同趣佛道。

同行

同修二利行。

者。

牒上

应起承迎,礼拜问讯。

于上五类,见从外来,即可迎之。两宿已去,即须礼拜。病须往问安,亦晨夕问讯敬重。

而菩萨。

标指前来受戒佛子。

反生憍心。

应生卑恭,反生自恃。

痴心

反生痴心,不知可尊。戒从师得,

慢心

应行所敬,反生𪋾他。

嗔心

由痴所蔽,昧于所敬,

不起承迎礼拜

由前痴所致故。

一一、不如法供养

由嗔慢心。

以自卖身。

此表至重,未必全无。若无物供,可以卖身。

国城男女

亦同上意。

七宝

金银等也。

百物

但是堪供养物,总收大数言百。

而供。

奉进,具设

给之。

即诸所有物,尽将奉进,具足施设给济也。

若不尔者。

尔者,如是也,不如上供给者。

犯轻垢罪

结罪对重名轻,污染净行名垢。罪者,摧也,以摧善法不生,摧入恶道。

若佛子,故饮酒。

故者,常也,特也,即是专意常恒持故饮。

而酒生过失无量。

正示故饮之过也。众祸之门,烦恼根本,财物散失,恶名流布云云,故云无量。

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

此自不饮,但自过酒,教他饮也。

五百世无手。

增上果也。

何况自饮。

此表自饮,其罪过前。

亦不得教一切人饮,及一切众生饮酒。

教他饮酒,必损他善,能生他恶,非菩萨行。

若故自饮、教人饮者,犯轻垢罪。

此结归自他二饮所得之罪也。

若佛子,故食肉。

既称佛子,慈悲为本,不得故心,食众生肉。

一切肉不得食。

正制所断肉,但是肉数,必断命得。

断大慈悲性种子。

正示食肉过,由大慈悲为因,当称成佛大慈悲性,即是种子。或由慈悲资熏,本有菩提种子,渐当成佛大慈悲性之种子。

一切众生,见而舍去。

菩萨行成,全在化生,生既舍去,外失化缘,定不成佛。

是故:

因前文起,因前食肉有过是故。

一切菩萨

通在家出家,男众女众。

不得食一切众生肉。

但有精肉,皆不得食。

食肉得无量罪

更短寿多病等。

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不得。

贯前酒肉

食五辛

总标不食

大蒜。茖,䓗。

即山䓗也。

慈䓗

胡䓗

兰䓗

家䓗

兴渠

具摄一切荤,秽辛臭之物,

是五种。

牒指前五辛也。

一切食中不得食。

诫此五辛,皆不得食。

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见,一切众生,

利他心普,拔济无偏,有情犯戒,总应教悔。

犯八戒五戒十戒毁禁

禁,亦戒也。大小乘戒,能禁四众、三业、十恶,今破此戒,故名毁禁。

七逆八难一切犯戒罪

总结:上说

应教忏悔。

但是犯戒之罪,一一应合教授于彼,令教忏悔。

而菩萨不教忏悔。

正违佛制。

共住。

第二过也不悔,同住必是同恶。

同僧利养

不悔同恶,已乖佛制,更同利养,第三过也。

而共布萨。

有过不悔,而入布萨,但顺世情,名利拘心,第四过也。

一、众住说戒

内无戒行

而不举其罪,教悔过者。

恐人知犯,失利养故。

犯轻垢罪

若佛子见,大乘法师,

七、标举佛子眼睹意知耳闻大乘法师。

大乘同学

同一师学

同见

同趍大果。

同行

同修大行。

来入僧坊。

僧所住处,即寺院中。

舍宅

人所居住屋宅,此通在家菩萨祗迎处也。

盛也。盛受民物。

县也。此亦通僧俗承迎处。

若百里、千里来者。

不遮,更近极远。

即起迎来送去。

菩萨见上四种大乘,来即起迎,去即便送。

礼拜

多日不见

供养

久住

日日三时供养。

寅粥辰斋,夜汤药等。

日食三两金。

以佛教门出,三界苦恩越。父母乳哺恩,何限三两金。

百味饮食

美其殷极。

床座

卧息。置床。说法。敷座

医药

有所乘适。

供事法师

以上诸物,供给事养四种法师。

一切所须,尽给与之。

但可合仪,堪供者供。

常请法师,三时说法。

日日三时

日日三时礼拜。

三时请说,三皆礼拜。

不生瞋心。

多说少说,皆不生瞋。

患恼之心

说过违情,亦不患恼。

为法灭身请法

为求半偈舍身。

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违禁结罪

若佛子,一切处。

总标其数。

有讲法

指讲三藏法也。

毗尼

别示律藏,此云灭,灭惑、灭业等。

经律

据此经者,经即是律。

大宅舍中讲法处

通僧俗处,皆可讲法。

是新学菩萨。

示堪听机

应持经律卷

或持经本,或持律部,理必有论,捧持三藏,教卷部帙。

至法师所,听受咨问。

未闻法听,已领勿忘,数数思修,疑即咨问。

若山林、树下、僧地、房中,一切说法处,悉至听受。

示听处也。

若不至彼听受者,犯轻垢罪。

未达佛意,解行难生。若不习闻三藏,莫知造修之路,捐弃身命,尚合虔求,有讲不听,为失何甚?伤呼即世,十有九余,火出水中,云何可救?若别有大利,或彼不如己,不往听,无犯也。

若佛子,心背大乘。

准前,应云不得心背大乘,即是正受大乘。

常住经律

所诠常住,佛二转依,因依经律,修进得故。

言:非佛说。

谤大乘佛语非佛说

而受持二乘。

声闻缘觉经律

声闻外道恶见

九十五、见理外邪推

一切禁戒。

总摄二乘外道禁戒

邪见经律

外道经律乖三乘理,或二乘经律乖大乘理,亦名邪也。

者。

牒上结罪。

犯轻垢罪

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

怨亲普济,睹病皆救,故云一切。

常应供养。

应病汤药,随时所须,或顺病意,谈法令喜。

如佛无异。

以如佛心,供养病人,或观病人,必当成佛。

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

佛法僧,父母师长,贫病畜生,病虽第七,福胜第一。

若父母。

父母病有鞠养之恩

师僧

师僧病有训导之德

弟子疾病

有绍隆三宝之能。此上三类,应救其病。

诸根不具

眼等五根,或随阙一。

百种病苦

随一即救。

皆养令差。

于百病中,随患一病,即使疗治,令其安差。

而菩萨以恶心。

反以恶心,恶其病事。

瞋心

慈悲不生。

恨心

宿有怨嫌。

不至僧房中。

以上三心,不至病处。

城邑、旷野、山林、道路中

通一切人病处。

见病不救济者,犯轻垢罪。

不救无慈,故当其罪;若别有大利,无恶瞋恨,自病非犯。

若佛子,不得稸;一切刀仗、弓箭、矛斧、斗战之具,及恶网罗、杀生之器,一切不得稸。

但害物者,皆不可也。意似大宽拳手等,亦能害物,或约少分言一切。

而菩萨乃至杀父母尚不加报,况杀一切众生?

乃至者,越略余经,至于最重,无过父母。父母恩深,被杀怨重,重怨不报,岂况余生?故应慈忍。问:此但稸之,不用杀生,斯有何过?答:令人讥诃。又大乘防心,见此杀具,内发杀意,杀意既生,即当其罪。

若故稸一切刀仗等者,犯轻垢罪。

违制招殃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下六品中当广明。

结劝指广。

佛言:佛子,不得为利养恶心故。

恶心则三毒,三毒是众恶之本,为名利生贪,贪不遂生嗔,痴定随也。

通国使命

奉命为使,通传国信。

军阵合会

为命计会,定时决战。

兴师相伐

兴,起也。师,众也。即兴起兵众,牙相征战。

杀无量众生。

虽即兼杀,正取为命罪也。

而菩萨不得,入军中往来。

无事往来,招人疑谤讥嫌,尚乃不容。

况故作国贼。

特故为命,杀害多生。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故,贩卖良人。

准前后文,应言不得故贩卖良人等,良,善也。

奴婢

下便卑劣之称。

六畜

牛、马、犬、羊、豕、鸡,举此六种以例余畜,皆所不应也。

市易棺材板木

贾卖作棺材木

盛死之具。

棺椁盛死人之器具,菩萨贩卖,招人讥嫌。

若故自作、教人作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以恶心故。

为名利谤;贪为恶心,宿怨现嫉;嗔为恶心,二必有痴;三毒为因,然可起谤。

无事谤他良人

平常好人良人,无过妄生谤也。

善人

修三乘善行之人也。

法师

说法解法之师

和尚阇梨

堂中大众

国王

帝王

贵人

大臣

言犯七逆十重。

于上七类人所,二皆谤言,犯逆重。

于父母

住是在家出家,无非父母,生身奉戒,孝顺为本。

兄弟

一、父母生

六亲中

兄弟姊妹妻子

应生孝顺心。

尊者孝心敬之,卑者顺心受之。

慈悲心

无乐者慈心与乐,有苦者悲心为救。

而反更加于逆害。

于上不生慈孝,已非菩萨,翻起害心,故云而反。

堕不如意处者。

令父母等怒恨心生,堕在恶道,故云不如意处也。

犯轻垢罪

若佛子,以恶心故。

以者,缘为也。故者,所以也。缘为恶,心为因,所以放烧。

放大火烧

能烧

山林旷野

所烧也,佛制为虫兽鬼神所依止故。

四月乃至九月放火

且制此六个月虫兽生养时故理实,余六月中亦不可烧,有彼依止故。

若烧他人家屋宅,

百姓所住。

城邑

王臣所居

僧房

出家住处

田木

通一切人。

及鬼神。

冢墓中物。祠庙中物

官物:

官库藏物

一切有主物。

但是属主之物。

不得故烧。

总指上物。

若故烧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自佛弟子。

禀受佛语,绍当佛位,自是佛弟子,此标能化者。

及外道恶人,六亲一切善知识,

皆是所化之生。

应一一教受,持大乘经律。

教文

应教解义理。

令解大乘,进趣行门。

使发菩提心。

未发心者令发。

十、发趣心

下贤

十、长养心

中贤

十金刚心

上贤

三十、心中

即指上三贤位心理,实有四十四心。

一一解其次第。

从始至末,资加位次。

法用

四十四心,入住出心,轨则可行。

而菩萨以恶心。

于所教人,心生憎恶,恐成侵己利故。

瞋心

或曾违情生嗔,不示彼大教也。

横教二乘声闻经律

彼是大根,曲示小教。

外道邪见论等

大性示小,尚乃不合,更教邪论,其过复深,故云横教。

犯轻垢罪

菩萨合行二利,今乃自他俱损,违背佛言,故当此罪。

若佛子,应以好心,

好者,善也。与善十一相应之心,总名好心。

学大乘

本自大性,先发修大。

威仪经律

所诠定戒,各有行住坐卧轨则。

广开解

闻思修慧,博学多闻,修达理趣,

义味

心意豁达,喜悦畅情。此上明自利。

见后新学菩萨。

先学经律,必欲利他,见后新学,来求应说。

有从百里千里,来求大乘经律。

且举此二,更近更远,亦应为说。

应如法为说。

不容理外妄谈,要在禀习佛言。

一切苦行。

将欲说法时,先为说苦行。苦行者何?

若烧身、烧臂、烧指。

示所行苦行也。要以为法,不惜身命。又楞严经云: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切酬毕。

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

今以佛恩至重,法力难思,若不为此,何成大士?问:佛具大悲,悯物为心,今令生苦,然为说法,岂成悲济?答:佛本意令成功德,非有害心,又恐还宿债。

乃至饿虎、狼、师子、一切饿鬼,悉应舍身肉手足而供养之。

令行苦行,下济群生。

然后。

先说苦行,令行行时,然可为说。

一一次第。

六度等皆次第为说。

为说正法。

上法离邪

使心开。

慧心生也。又戒审心分明。

意解。

意识分明,一一无谬,又闻思修无忘故。

而菩萨为利养故。

邀令苦求,恐解侵利。

应答不答。

问:大乘教应如是答,今乃不言。

倒说经律

于三学等,颠倒说也。

文字无前无后

合前却后,合后却前。

谤三宝说者

佛不如是说,法不如是诠,僧不如是传,皆自妄谈。

犯轻垢罪

若佛子,自为饮食,

口用资身

钱物

自为钱财要用万物

利养

衣食之资

名誉

豪势之名,美好之誉。

故亲近国王、王子、大臣、百官

故者,所以义。为此上缘,所以亲近也。此为利誉,佛不许近。若为住持,三宝假力流行,得亲近也。不为住持,上之四事,总不合作也。

恃作形势

恃:即倚赖,倚赖威势。

打拍

棒打令痛,拍协令惧。

乞索

凭托乞求

牵挽

初即从乞,不得,即索牵挽,将见上官。

横取

即非义取。

钱物

钱财万物

一切求利。

百计营谋,是物百求。

名为恶求。

贪取

多求

求无厌足。

教他人求。

嘱:有势求,驱使他求,或教他似我求。

都无慈心。

强逼恼他

无孝顺心

上违佛言,殃及父母。

者。

牒定结罪

犯轻垢罪

若佛子,学诵戒者。

教示当机

日夜六时

昼三时,夜三时,

持菩萨戒

诵持令熟,摄持不忘。

解其义理。

义即是理,皆是所诠,诵持文句,晓解旨趣。

佛性之性

佛性即本行性之性,是平等真性。晓此二性,悟证次第,五位不同。

而菩萨不解一句。

即四字、五字等。

一偈。

四句为偈

戒律因缘

戒即是律,传戒即慈悲为因,受戒即菩提心种子为因,师资和合启自请证为缘。于此不晓,名为不解。

诈言能解者

实自全迷。虚矫诈伪,言我解此。

即为自欺诳。

明知自心不解,当招诳他之罪。

亦欺诳他人。

不解教他,即是诳他。

一一不解。

牒前诈解成过,戒因戒缘,受学持犯,全迷轨则。

一切法。

三科,四谛六度,触事无能。

不知而为他人作师授戒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以恶心故。

三毒为恶心也。

见持戒比丘。

佛子见能持十重,四十八轻戒比丘,

手捉香炉

执持手炉,行道供佛。

行菩萨萨行。

三世菩萨,履此成佛。

而斗构两头。

贤人修菩,彼此无非两头牙说,令生忿毒,造相𪋾损。

谤欺贤人

无事欺谤

无恶不造。

是恶皆造。

者。

牒结

犯轻垢罪

若佛子!以慈心故。

佛因慈成,所以劝彼慈心救生。

行放生业

功业:业用慈心以为体,放生是业也。

一切男子是我父。

欲修慈心,要作观行,一切之言,是男皆摄。

一切女人是我母。

是女皆摄,既观为父母,必无杀想,放生方可。

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

我自无始,生死无边,故于是处,皆受生也。

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

既同父母,不得杀命食肉。

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

即杀食我多生,父母既尔,何无逆罪?答:以隔生故,无父母想。

亦杀我故身。

故者,旧也。我之旧身,四大所成。众生之体,如同己身,亦四大成。故杀他身,即杀我故旧之身也。

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

释成上也。

故常行放生。

故者,所以义。前既男女六道皆是父母,所以常行放生。常行放生者,以慈心为本故。

生生受生。

生生受生之处,便行放生。

常住之法。

法尔常规

教人放生

自行教他,二利行也。

若见世人,杀畜生时,

将下手时可教,正下手时难救。

应方便救护。

善言晓喻,化令心开,方可救之。直言不遂,或反害自。

解其苦难。

被杀之痛

常教化讲,说菩萨戒,

成佛之本

救度众生

今闻戒断杀,免三涂苦报,即是救度也。

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

初亡日或年年忌日

应请法师讲菩萨戒经

即此经也,或通一切大乘律藏。

福资亡者

讲福以资

得见诸佛

若在人天,资生净土,得见诸佛,

生人天上。

若在幽险,资生人天。

若不尔者。

尔者,如是住,是在家、出家菩萨,须如上说福资于亲。若不如是者,

犯轻垢罪

违禁招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如灭罪品中,广明一一戒相。

结劝指广。

佛言:佛子!

标告当机

以瞋报瞋

应云:不得以瞋报瞋他人,此是意忍。

以打报打。

被恶人打已,不得怀恶,却还打彼,此是身业忍。更应言:不得以骂报骂。是口业忍。三业不报,是真佛子。

若杀父母兄弟六亲,不得加报。

各自宿业,曾杀他故,今被他割,何得还报?

若国主为他人杀者,亦不得加报。

住国王地,饮国王水,护持三宝,虽有大恩,然是国主自业招杀,亦不得报。

杀生报生,不顺孝道。

若亲是现在之恩,一切众生是宿生父母,乃过去之恩,杀则不顺。孝道人若亲被杀,理应修善追资,返行杀害,故云尔也。

尚不畜奴婢,打拍骂辱。

打骂令苦,非慈悲利,故云不畜。

日日起三业。

于奴婢所,先怀嗔怒,能起身语,三业打骂。

口罪无量

口业偏增

况故作七逆之罪。

于劣境奴婢起三业罪,尚不合作,岂况七逆重罪容作?

而出家菩萨。

在家菩萨若为国王,护三宝人民,为要定乱,许容杀也。

无慈报仇

出家合慈,报仇非慈。

乃至六亲中故报者。

父母尚不容报,六亲定不合报。

犯轻垢罪

违制不忍之罪

若佛子,初始出家。

正制出家,兼诫在家。

未有所解。

既称佛子,须习大乘,大乘教旨,全未见闻也。

而自恃聪明有智。

于在家时,曾习诗书,世智辩聪,

或恃高贵

曾为王臣

年宿

俗年僧腊

或恃大姓。

天竺刹利、婆罗门,此土上代为官,有大财产。

高门

门望高远,或大姓高门,是一义。

大解

世解有余。

大福

富多钱帛

饶财七宝

世财博赡

以此憍慢。

以者,缘为也,或以用也。用上十种为其所恃,致此憍慢。

而不咨受先,学法师经律。

由自恃𪋾他故尔。

其法师者。

指定所轻之人

或小姓。

天竺吠舍戍陀罗,此土贫贱之流。

年少

俗年僧腊未足。

卑门

种姓劣弱

贫穷

家唯四壁。

诸根不具

眼等根阙

而实有德。

三学三慧悉具

一切经律尽解

显有德者,所学周备,自己无知,轻他有解,即慢、过慢;此慢既具,余慢随生。

而新学菩萨。

牒定未解之人,既称未解,必要求学,求学法时,须舍憍慢。

不得观法师种姓

勿观法师卑劣种姓,但观佛法是进道之良规,入圣之灵范。若有能开释深义,解散疑结,于我有益者,则尽心敬之,不念余恶。法师好恶非关我事,观说法师由如佛想。

而不来咨。受法师第,一义谛者,

大乘义也,胜余乘故。

犯轻垢罪

违制成犯,除病难等。

若佛子,佛灭度后,

正明受戒时也,显佛在世时无自受。

欲以好心。

意欲救苦与乐,用利他心。

受菩萨戒时

此通自他二利时,皆佛灭后。

于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戒。

瑜伽广明轨则

当七日佛前忏悔。

佛名经说:于一七日内,昼夜六时,当佛像前忏悔。

得见好相。

佛来摩顶等,如下明。

便得戒。

罪灭清净,便得戒也。

若不得好相。

一七日内,不得好相,不可便止,须更虔求。

应二七、三七乃至一年。

以障有厚薄,时有多少,但以见相为限,亦非一年定矣。

要得好相。

自誓受戒,非相莫知。

得好相已。

于诸相中,随得一相,

便得佛菩萨,形像前受戒。

虽以相表,要生殷重,拟对像前,陈情启愿,忏悔已宣,自受三翻羯磨,方名得戒。

若不得好相,虽佛像前受戒不得。

不以相表,谁知得戒。

若现前先受菩萨戒,法师前受戒时,不须要见好相。何以故?是法师师师相授故,不须好相。是以法师前受戒即得戒,以生重心故便得戒。

此从师受戒也。标、徴、释、结,可知。瑜伽广明轨则。

若千里内无能授戒师,得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戒,而要见好相。

八方各尔,有而不受,即是慢他;无而远求,恐成自误,故云尔也。须要见相结,成自受戒。

若法师自倚解,经律大乘学戒,

自恃有智

与国王、太子、百官以为善友。

近贵为友

而新学菩萨来问:若经义、律义?

新学来求义也。

以轻心、慢心、恶心,不一一好答问者,犯轻垢罪。

因三恶心成犯。

若佛子,有佛经律。

简外教也。

大乘法

简小乘法

正见:

依正法生。

正性

正法所显,真正理体。

正法身。

以有为、无为、功德、法身,三身俱收。

而不能勤学修习。

于上诸法,而不听闻,思惟修习,三慧不生。

而舍七宝。

舍正法珍宝,或此句属下。

反学邪见

不学正法,善已不增,今更学邪,故云反也,邪见是总。

二乘

声闻、缘觉非利也,故不契大乘,毁彼名邪。

外道

即九十六。

俗典

即九经三史也。

阿毗昙

此云对法,小乘论也。

杂论

小乘、外道俗典杂糅成故,或杂明事故。

大篆。小篆。

大演、小演,以记日月盈星宿行度事故。

是断佛性。

由闻思修,佛种乃生,今乃邪学,佛种阙缘,不增名断。

鄣道因缘

道是无漏智现行,亦因邪学不生。

非行菩萨道。

今因邪学,二利俱弃,故云尔也。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若有余力助于正法,调化难调,五明俱学非所遮也。

若佛子,佛灭度后,

此定其为主和诤时。

为说法主。

于三藏教法,善知通塞,得自在故。

为僧坊主

寺院主首

教化主

即知修供养者。

坐禅主

善解止观,明了八定。

行来主

领徒游方之长,各随所主,得自在故。此明佛灭后,像末法中善和诤人也。

应生慈心

如上五主,各当其位,善知轨则,进退有规,与安乐事。

善和斗讼

既为总主,为众所崇,众有诤讼,和劝化令顺教。

善守三宝物。

佛法僧物,各有所归,不得互用。

莫无度用。

各有法度,合用处用。

如自己有。

不得同己物,要用便用。又爱惜三宝物,如爱己物。

而反乱众。

不能和众,已非所崇,而更乱众,何名众主?

斗诤

瑜伽谛说六种斗诤,根本能起一切斗诤:一、展转相违,作不如意事;二、覆藏诸恶,不肯发露;三、于等类中剩受利养,报为己有;四、于衣等更相欺诳;五、三业多犯,违越学处;六、于法于义颠倒执着。复有四法能断根本:一、慈心所发身语意业,能断初二;二、同受利养,能断三四;三、同趣尸罗,能断第五;四、同趣正见,能断第六。

恣心用三宝物者。

牒定五主不依法则处所意用便用

犯轻垢罪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

无定主者,但以先住为主。

后见客菩萨比丘来。

总标客来

入僧坊

出家菩萨住处

舍宅城邑若,国王宅舍中,

在家菩萨住处

乃至夏坐安居处。

随所安居,处应非少。

及大会中。

说法会处,或设斋会处,然此五处,虽通僧俗,但僧为主承迎处,故经言僧坊中。

先住僧应,迎来送去。

于上五处,先到住者见,后来者即迎,去者即送,表无住处悭。

饮食供养

饥即供食,渴即供饮,进财进行名供,有所摄资名养。

房舍

僧若住时。

卧具

睡息

绳床木床

坐禅时供

事事给与。

要者皆供,理须合仪。

若无物,应自卖身及以男女。

此表至诚设极,故尔未必全无。

供给所须,尽给与之。

要者不违。

若有檀越来请众僧,客僧有利养分,僧坊主应次第差客僧受请。

请人不分主客,但来请众僧,客既在众数,便应有利养一分,故应次第差令受请也。

而先住僧独受请,而不差客僧。

请人无请,众僧不言,唯请先住,今者独受,故当其罪。

僧坊主得无量罪

独受即贪,不差是嗔,必有痴俱。三毒既具,无量罪业从此而生。

畜生无异

但贪财食,责同畜生。但念水草,

非沙门

不息恶心

非释种姓。

违背佛言。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别请利养入己。

施主意别,得利入众,非所遮也。

而此利养,属十方僧。

施主无意请众,众通十方,凡圣一例。

而别受请,即取十方僧物,入己八福田中。

此非唯受别请之罪,更兼制取八福田物。

诸佛圣人一一师僧父母病人物

兼此五类物,总不得入己受用。

自己用者,犯轻垢罪。

应观损益,有过无过,应用不用之理也。

若佛子,有出家菩萨、在家菩萨及一切檀越。

是俗中崇善修福人。

请僧福田,求愿之时。

今此三类,示请僧求福人。

应入僧坊,问知事人。

堂维那,知次第。

今欲次第请者。

诫能请者

即得十方贤圣僧。

次第虽请凡僧,亦得贤圣之福。以心无隔越,同贤圣故;十方僧内,摄圣众故;其心平等,称佛心故。

而世人别请。

世间人以凡夫心简别而请

五百罗汉

小乘圣僧

菩萨僧

大乘圣僧如,是得福虽广,

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不如以平等心,依僧次请一凡夫僧,所得福利,胜过五百圣僧福故。若心无拣,得福应等。

若别请僧者。

牒定别请之人

是外道法。

外道仪范有别请法

七、佛无别请法

毗婆尸佛故,皆无此法故。

不顺孝道

违逆佛心

若故别请僧者,犯轻垢罪。

若王臣势,或不随人情,但为尊德,成大利益,或僧次已满,即可非犯。

若佛子,以恶心故。

用三毒为恶心,恶心为因,能起下十三恶法。

为利养故。

所藉缘也。

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梦吉凶。是男是女。咒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

金银有毒,或毒作金银色。

蛊毒

是所制之恶法。

都无慈心,无孝顺心。

上诸恶法,损物违理。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以恶心故。

贪嗔痴心

自身谤三宝

依三宝荫,以求财利。

诈现亲附

外现归依,内心谋恶。

口便说空。

口顺三宝,常说空理。

行在有中。

言行自乖,口虽说善,意图行恶。

为白衣通致男女

此人身虽出家,心无思恶,或为财利媒构情礼,持男意语女,说女意向男。

交会淫色

交配也由媒,两头会合事成。

作诸缚着。

由斯生死无始,至今不能解脱。

于六斋日。

五戒每月有六斋日,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理合修善,今乃作恶。

年三长斋月

正五九也。

作杀生劫盗

六斋三月,本是白衣修善,今行恶行也。

破斋犯戒者。

一切诸恶,皆不离此。破斋犯戒,

犯轻垢罪

结所犯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广解。

结劝指广。

注梵网经卷中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