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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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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弗·贾思敏来说,婚礼的前一天和以往任何日子都过得不一样。星期六,她来到镇上,与世隔绝的空虚夏日过去了,整个小镇突然向她敞开大门,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将她纳入其中。因为这个婚礼,弗·贾思敏感到眼前所看到的一切都和她密切相关。星期六,她仿佛突然成了这里的一员,在镇里到处游逛。她以一个女王的姿态走在大街上,融入周围的世界里。这一天刚一开始,她仿佛突然之间就找到了组织,不再与世界格格不入。所以,许多事情开始发生——弗·贾思敏再也不会大惊小怪,至少一整天都是这样,一切都奇迹般合乎常理了。

在约翰·亨利的叔祖父查尔斯大叔的农舍里,她见过一头被蒙着眼睛的老骡子在原地转了一圈又一圈,将要制成糖浆的汁液从甘蔗里榨出来。这年夏天,老弗兰基的生活轨迹和那头村骡多少有些相似。她要么流连于廉价商店的柜台前,要么在剧院的前排坐着,或者去父亲的店里闲逛,或者站在街角傻望着那些大兵。而这天早上,一切都变得大不一样。她去了一些此前做梦都不曾想到的地方。其中一个就是旅馆。弗·贾思敏走进一家旅馆,它不是镇上数一数二的,但至少是旅馆,而她走了进去。除此之外,那里还有一名士兵,这也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因为她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就在昨天,如果老弗兰基像透过巫师的魔镜一样,远远地看见这样的场景,她一定会不相信地撇撇嘴。然而,这样一个早晨,一切皆有可能发生,它的奇异之处就在于,它颠覆了她对事情的看法,那些出人意料的事情并不令她惊讶,倒是那些司空见惯的平常事,反而带给她异样的惊奇感。

天一亮她就醒来,这一天便开始了。哥哥和新娘仿佛在她心里住了整整一个晚上,所以她一睁眼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婚礼,接下来的念头就和小镇有关。现在,她即将离开,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在这最后一天,小镇仿佛在召唤她,等待她的归来。房间的窗户微微泛蓝,麦基恩家的老公鸡喔喔啼鸣。她飞快地爬起来,打开床头灯和马达。

迷茫困惑的是昨天的老弗兰基,而弗·贾思敏不再如此。她觉得婚礼是件再熟悉不过的事情。漫漫长夜就像一道分水岭,改变了这一切。在过去的十二年中,每当生活发生什么变化,她都会感到迷惘,但一觉醒来,第二天变化就不再显得那么突然。前年夏天,她和韦斯特一家去圣彼得港的海滩度假。头天傍晚,望着灰蒙蒙的扇形海面和空荡荡的沙滩,她仿佛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四处闲逛,斜斜地打量一切,手摸到什么都觉得不真实。但一晚过后,第二天醒来,她就好像在圣彼得港待了一辈子似的。现在,婚礼对她而言也是如此。已经没什么好疑惑的了,她的心思开始转向其他事情。

弗兰基坐在桌旁,只穿着一条蓝白相间的睡裤,裤腿卷到了膝盖上。她脚上没穿鞋,右脚掌在地上抖个不停。她在寻思,最后一天要干点什么。有些事能说出来,但有些事没法掰着手指念叨出来,也没法在纸上列个清单。她决定先从名片入手,弄张小卡片,上面用斜体字写上:弗·贾思敏·亚当斯小姐。于是,她戴上绿色遮光眼镜,裁了一些硬纸片,将钢笔夹在耳朵上。不过她浮躁不安,一会东一会西,没过多久就开始张罗着要到镇上去。一大早,她就精心打扮了一番,穿上最漂亮最成熟的衣服,就是那件粉色的蝉翼纱连衣裙,她还抹了口红,喷了“甜蜜的小夜曲”。父亲早上常常起得很早,弗兰基下楼时他正在厨房里忙活。

“早上好,爸爸。”

父亲的名字叫罗伊·昆西·亚当斯,开了一家珠宝店,就在镇里的主街旁。他咕哝了一声,算是回应。因为是大人,所以每天三杯咖啡下去才会开口说话。在鼻子凑近砂轮工作前,他也确实需要安安静静地待着。弗·贾思敏有天夜里醒来喝水,发现父亲在房间里睡得很不踏实。这天早晨,他脸色白得像奶酪一样,红红的眼睛显得疲惫不堪。家里虽然有托盘,但杯子放上去咔嗒作响,不合适,他就将杯子搁在桌面或炉子顶上,时间久了,那些地方就留下了一个个茶色的印子,苍蝇安静地落在上面围成圈。地上撒了些白糖,每踩一脚就发出沙沙声,他的脸也跟着抽搐一下。他穿着一条膝盖鼓着包的灰裤子,蓝衬衫的领口敞开,领带松松地系在上面。六月以来,自从那天晚上他说这个成天黏着老爸一起睡的长腿笨蛋是谁时,她打心里就对父亲充满怨言,虽然自己也不想承认。不过现在,她倒不再埋怨了。突然之间,弗·贾思敏好像头一回看到父亲一样,她看到的不仅是父亲,还有往事种种,在心头交相缠绕。回忆,飞速变幻,弗·贾思敏静静地站在那里,仰着头,望着房间里的父亲,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也在思量着他。不过现在,有些话必须得说出来,她开口时声音倒也没显得不自然。

“爸爸,我想应该告诉你。我去参加完婚礼就不回来了。”

父亲倒不是没长耳朵,那对耷拉着的大耳朵有着浅紫色的耳郭,不过没把话听进去。他是个鳏夫,弗兰基刚一出生,妻子就离开人世。作为鳏夫,他这人有些顽固不化。有时,尤其是一大早,不管她说什么或提什么建议,他都充当耳边风。所以她提高了嗓门,逼着他把话听进去。

“我得买参加婚礼的衣服和鞋,还有粉色的透明长丝袜。”

这回他听到了,考虑过后,点点头表示默许。煮沸的粗燕麦缓缓地冒着青灰色的黏稠泡泡,她一边摆餐具,一边望着他,回忆往事。那个冬日的早晨,窗玻璃结了霜花,炉子上热气升腾,她伏在桌上进行最后的考前算术演练,父亲俯下身子,在她头顶为她答疑解惑。他的褐色大手结满茧子,嘴巴不停地在讲解。她还看见那个阴郁的漫长春夜,父亲坐在阴暗的前阳台,两脚搭在栏杆上,喝着她从菲尼店里买回来的冰啤酒。她看见他弓着身子伏在店里的工作台前,将一个小发条往汽油里蘸,或者戴上十倍放大镜细细地瞧着一只手表,嘴里还吹着口哨。往昔忽然浮现,在脑海里回旋,每一幕都印上那个季节的色彩。她平生第一次将这十二年回顾了一遍,将其作为一个整体,遥遥地回味。

“爸爸,”她说,“我会给你写信的。”

此时,他在老旧的厨房里走来走去,就像一个人丢了什么却又忘记丢的是什么。望着父亲,往日的怨气荡然无存,心中只有歉意。她走以后,他一个人留在家里,会想她的。他会孤独。她想对父亲说些抱歉的话,说爱他,但就在此时,他清清嗓子,摆出惯有的要教训人的口吻说:

“请告诉我,你把我放在后阳台工具箱里的活动扳手和螺丝刀弄到哪里去了?”

“活动扳手和螺丝刀——”弗·贾思敏耸肩站着,左脚抬起,勾住右小腿肚,“我借去用了,爸爸。”

“那么现在在哪?”

弗·贾思敏考虑了一下。“在韦斯特家。”

“现在你给我听好了,”他晃动着搅燕麦的勺子,来强调他说的话,“你要是不懂道理,不知道有些东西不能乱动——”他用警告的眼神瞪了她好一会儿,才继续道,“就得教训教训你了。从现在开始,你给我放老实点。否则有你好果子吃。”他突然吸吸鼻子:“面包烤焦了?”

弗·贾思敏出门时,天还很早。晨光熹微,淡蓝的天空润润的,像一幅没有干透的水彩画。空气清新明洁,被太阳炙烤得焦黄的草叶上挂着冰凉的露珠。弗·贾思敏听见沿街谁家后院传来孩子们的声音。邻居家的孩子在嬉闹喊叫,他们正试着挖一个游泳池。这些大大小小的孩子个头有高有矮,没有任何组织。往年夏天,老弗兰基还算得上镇里这一片游泳池挖掘队的队长或领头,不过现在她十二岁了,心里清楚得很,就算他们挖再多院子,也不可能挖出清澈凉爽的水池,最多就挖出个宽大的浅泥滩了事。

现在,弗·贾思敏穿过自家院子,听见街头孩子们的叫喊声,脑海中想象着他们的样子,这天早晨,她人生中头一回对这些声音产生一种亲切感,她被感动了。而且说也奇怪,一向讨厌的自家院子也变得令她动容,仿佛阔别已久。那里,榆树下,是陈旧的冷饮摊,一个可折叠的轻便货箱,树荫到哪就可以拖到哪摆着,招牌上写着“露珠茶摊”。以前早上,桶装柠檬水摆在货摊下时,她常常光着脚坐在摊前,头上斜戴着顶墨西哥草帽,眯着眼睛等人光顾,闻着暖洋洋的浓浓干草味。偶尔有顾客光临,她就打发约翰·亨利去a&p买些糖果来。但其他时候,她会受不住撒旦诱惑,自己把饮料一饮而尽。不过这天早晨,小摊显得格外单薄飘摇,她明白,自己再也不会去经营了。弗·贾思敏思绪纷飞,仿佛这一切已成往事,很久前就结束了。她心里突然冒出个计划:明天过后,她会和贾妮思、贾维斯一起,三个人待在遥远的地方,她会回顾往昔,然后——但弗·贾思敏没有往下想,因为那两个名字在她心头徘徊,婚礼的喜悦洋溢满怀,虽然是八月天,她还是禁不住一阵颤抖。

同样,在弗·贾思敏看来,镇上的主街也像是多年未见,尽管她周三才刚走了个来回。街上还是那些砖墙店铺,占了差不多四个街区,白色的银行大楼,装了很多窗户的远处的纺织厂,原样未变。宽敞的街道被一块狭长的草坪分成两道,汽车慢悠悠地行驶着,仿佛在观光一般。闪闪发亮的灰白色人行道,过往的行人,装着条纹遮阳棚的商店,这一切全都是旧模样——然而,这天早晨漫步街头时,她感到悠闲自得,像个初来乍到的游客。

不仅如此,她沿着主街左侧很快走到了尽头,然后从右侧往回走,这时又有了一个新发现,与形形色色的行人有关,她看见他们擦身而过,有熟人,也有陌生人。一个黑人老头,挺直腰背神气活现地坐在咔嗒作响的四轮货车上,挥鞭驱赶着一头可怜的蒙眼骡子,朝着周六集市赶去。弗·贾思敏看看他,他也朝她回望,表面看上去仅此而已。然而,就在这一瞥之间,弗·贾思敏感到他与她的视线间产生了某种难以名状的新联系,仿佛他们原来就认识——在镇里的人行道上,货车从身边隆隆驶过时,他家乡的田野,乡间小路,静悄悄、黑森森的松树林,这些画面甚至在她眼前一闪而过。而她,也希望他认识自己——和那场婚礼有关。

现在,她走到那四个街区时,这种感觉再度出现。她看见一位女士走进麦克杜格尔商店,一个小个头男人在第一国家银行大楼前面等公交,一位她父亲的朋友,名叫图特·赖安。这种感觉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后来她回去试着和贝蕾妮丝解释,而那厨娘只是皱皱眉头,嘲讽地拖着声音说:联系?联系?但不管如何,这感觉真真切切——紧密联系,仿佛是对呼唤做出的回应。此外,在第一国家银行前面的人行道上,她发现一枚一角的硬币,这要是搁在以前,可以算是天大的惊喜,但这天早晨她只是稍稍停下来,将它用前襟擦了擦,然后装进粉色的钱包里。走在湛蓝而明净的天空下,她心里有种从未有过的轻快感,元气满满,自由自在。

在一个叫蓝色月亮的地方,她头一回和人说起婚礼的事情。她在街上东游西逛,后来才拐进蓝色月亮,那地方不在主街上,而是在河边的一条叫前街的马路上。她上这儿来是因为听见了猴子和耍猴人的风琴声,于是马上跑了过来。整个夏天她都没见到他们,临到离别他们才出现,这好像别有深意。她太久没看见他们,有时甚至以为他们都已经死了。冬天镇里太冷,他们禁受不住,所以不来这儿。十月,他们去南方的佛罗里达,到晚春气候转暖才回镇上。

他们,猴子和耍猴人,也游走于其他小镇——但印象中,年年夏天老弗兰基在这条或那条林荫小道上都能见着他们的身影,唯独今年除外。那只小猴子十分可爱,耍猴人也很讨喜,老弗兰基一直很喜欢他们,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跑去向他们讲述自己的计划,将婚礼的事告诉他们。所以,她一听见手风琴喑哑微弱的声音,就马上循声而去。音乐声像是从河边的前街传来,所以她从主街拐进小道,一路匆忙往下找。不过,还没来得及找到前街,风琴声就停了,她将整条街寻觅了个遍,连耍猴人和小猴子的影子都没见着,周围静悄悄的,他们消失不见了。或许,他们在某个门口或店里歇脚——弗·贾思敏放慢脚步,目光四处搜寻。

前街一直吸引着她,尽管镇上最小最破的店铺都在那里。街道左边是一排仓库,仓库间依稀可以瞥见棕色的河水和绿色的树丛。街道右边有家店的招牌上写着战备安全用品的字样,她一直纳闷那里都卖些什么。还有其他五花八门的店铺:散发着腥臭的鱼铺橱窗里,一条鱼孤零零地被摆在碎冰块之间,朝外瞪着惊骇的鱼眼;一间当铺;一家二手服装店,逼仄的入口处挂满过时的衣裳,一排破烂的鞋子摆在门外的人行道旁。最后一间就是那家叫蓝色月亮的咖啡馆。路面用砖头大致修补过一番,在烈日的炙烤下显得有些刺目。她沿着路旁的排水沟走着,那里散落着鸡蛋壳和腐烂的柠檬皮。这条街破破烂烂,但老弗兰基喜欢时不时地前来光顾。

只要不是在周末,这儿早上和下午都很安静。但到了傍晚或假日,士兵们就会从九英里之外涌过来。相比那些街道,他们似乎更钟情于前街,有时路上人流如潮,聚满了穿棕色军装的大兵。一休假他们就成群结队地来镇里到处游逛,玩得不亦乐乎,要么就和那些成年的姑娘们在人行道上散步。老弗兰基总是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心里嫉妒极了。这些士兵来自全国各地,不多久又会去往世界各处,漫长的夏日傍晚,他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在街上到处闲逛——而这时的老弗兰基穿着卡其布短裤,头上戴一顶墨西哥草帽,只能一个人远远地看着他们。远方的异乡口音和氛围洋溢在他们周围。她想象这些士兵来自不同的城市,想象他们将去往哪些国家,而她自己,只能永远困在小镇。深埋在心里的妒火让她无法忍受。但这天早上,她心里满是一个打算:和人说说婚礼以及她的计划。所以,她在滚烫的马路上到处寻找猴子和耍猴人,然后就去了蓝色月亮,她觉得他们兴许在那里。

蓝色月亮位于前街的尽头,老弗兰基老喜欢站在门外,手掌和鼻子紧贴着纱门往里头张望,窥视店里的光景。那里的顾客以士兵居多,有的坐在卡座上,有的站在柜台前喝东西,要么就聚集在点唱机四周。有时那里会突然发生骚乱。有天傍晚,她经过蓝色月亮时,听见里面传来粗野的吼叫声,还有啤酒瓶摔碎的声音,她停下来,只见一名警察押着个人颠簸地走出来,那人晃荡着腿,又哭又喊,被扯烂的衬衫血迹斑斑,脏兮兮的脸上淌着眼泪,看样子狼狈得很。那是四月的一个下午,正值开花季节。不一会儿,警车呼啸而至,那可怜的罪犯被押进囚车,送往监狱。老弗兰基很熟悉蓝色月亮,但从没进去过。没有明文规定不让她进,纱门也没上锁或拴着铁链。但不用说她也知道,那里是青少年的禁区。蓝色月亮是度假士兵和闲杂人员的地盘。老弗兰基明白自己还不够格,所以只是在门外转转,从来不曾进到里面。但婚礼前的那天早晨,一切都改变了。那些老规矩对现在的弗·贾思敏来说已经没有意义,她毫不思索,从街边走了进去。

蓝色月亮里,有一名红头发士兵,没人能意料得到,他将与婚礼前的那些日子密切相关。然而,弗·贾思敏起初并没注意到他。她在寻找耍猴人,但他不在那儿。店里除了那士兵,就只有蓝色月亮的店主,一位葡萄牙人,站在柜台后头。弗·贾思敏决定让士兵成为第一名听众,说说婚礼的事,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离得近,最有可能听她说。

从清新敞亮的街上走进来,蓝色月亮显得有些阴暗。蓝色的霓虹灯在柜台后面模糊的镜子上方闪着亮光,使人在光照下显得脸色惨绿。电风扇慢悠悠地摇着头,房间里扫过一阵阵污浊的热风。天还很早,这个时间店里冷冷清清。屋内排着卡座,但没有人。蓝色月亮的后面是一道点着灯的木头阶梯,通往二楼。房间里充斥着隔夜啤酒和刚煮好的咖啡味儿。弗·贾思敏向柜台后的店主点了杯咖啡,他给她端上来,然后坐在她对面的凳子上。这人脸长得很扁平,面色阴郁苍白。他围着个白色长围裙,弓着身子坐在那里,脚踩着横档,读一本言情杂志。讲述婚礼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她迫不及待想一吐为快,搜肠刮肚想着合适的开场白。得显得成熟点,又不能太直接,这样才能聊得下去。她用微微发颤的声音开了腔:“今年夏天可真够反常的,不是吗?”

葡萄牙人起初似乎没有听见,仍在埋头看言情杂志。于是她又重复了一遍,这回他抬眼望她了,注意力被吸引过来。她提高嗓音,继续往下说:“明天我哥哥和他的新娘要在冬山举行婚礼了。”她开门见山,就像马戏团的小狗直接跳向纸圈,话匣子打开后,声音也变得越来越清晰明确,不再迟疑不决。她说出自己的打算,语气坚定,不留余地。葡萄牙人头歪向一边听着,烟灰色的眼眶里黑眼睛在眨巴。他那双青筋暴露的苍白湿手时不时在肮脏的围裙上揩揩。她讲述着婚礼和她的计划,他没有反对或质疑。

她想起贝蕾妮丝。说服一个陌生人相信你能实现最美好的愿望,比让自家厨娘相信要容易得多。说出那几个字眼——贾维斯和贾妮思、婚礼和冬山——令她激动得浑身发抖,讲完一遍还想再重复一遍。葡萄牙人从耳朵后面取下一根烟,没有点燃,只是在柜台上轻轻敲着。霓虹灯不自然的光影下,他的脸显出惊讶之色。说完后,他一言不发。对婚礼的叙说仍在她心头缠绕,就像吉他的琴弦被弹拨后,最后一缕弦音久久不能散去。弗·贾思敏转头看着门口,外面的街道明晃晃的,仿佛被门框住了似的。隔着纱门,可以看见过往的人影,脚步声在蓝色月亮回响着。

“有种怪怪的感觉,”她说,“一想到在这住了这么多年,过了明天我就再也不回来了。”

这时,她才第一次注意到那个士兵,他的出现让这漫长的最后一天变得离奇难懂。过后她回忆时,试图想起那件荒唐事有什么前兆——但在当时,他看起来和站在柜台前喝啤酒的其他士兵没什么不同。他个头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除了那一头红发,并无特别之处。他不过是从附近兵营来小镇的万千士兵中的一员。但是,在蓝色月亮的昏暗灯光下,当她望着他的眼睛,她发现自己还从来没有用这样的眼神去看过人。

那天早晨,弗·贾思敏第一次没有嫉妒的感觉。他可能来自纽约或加利福尼亚——不过她并不羡慕。他可能正去往英国或印度——她也丝毫不嫉妒。躁动的春天和荒唐的夏天里,她带着病态的心理望着那些士兵,因为他们来去自由,而她只能永远困在镇里。不过现在,哥哥的婚礼在即,一切都改变了。她看士兵时,眼里不再带有昔日的那种妒意和渴求。那天,她与任何完全陌生的人之间都会产生某种莫可名状的联系,与士兵也是,不仅如此,还有另一层感觉:在弗·贾思敏看来,他们像友善而自由的旅者在某个途中停留时,互相间在交换眼神。他们对视了好一会儿,弗·贾思敏的妒意荡然无存,内心已平静如水。蓝色月亮里面静默无声,屋子里仿佛仍能听见她在低语呢喃婚礼的事。两个旅伴相视良久后,那士兵终于别过脸去。

“是啊,”一会过后,弗·贾思敏说道,“我感觉真的好奇怪,就好像如果要在镇上待一辈子,得有很多事情要做,而明天就要走了,所以这些事得今天干完。我想我最好还是马上行动吧。adios。”她前面那番话没有特意要说给谁听,最后那句才是冲着葡萄牙人说的。与此同时,她习惯性地伸手去拿那顶戴了一整个夏天的墨西哥草帽,但凑巧今天没戴,所以什么也没摸着,手僵在那,有些窘迫。她顺带着马上挠挠头,最后瞥了一眼士兵,离开了蓝色月亮。

这天早晨和以往大不一样,原因有几个。当然,首当其冲要数找人吐露婚礼这事儿。曾经在很久以前,老弗兰基喜欢去镇上四处走动,和人玩一个游戏。她逛遍小镇——从北边有草坪的居民区、阴暗的工厂区到黑人聚居的舒格维尔街区——头戴那顶墨西哥草帽,脚蹬高筒绑带皮靴,腰上系一条牛仔用的绳子,到处假扮墨西哥人。我不会英语——adios buenos noches——abla pokie peekie poo,她含混不清地模仿着墨西哥人说话。有时三两个小孩聚过来凑热闹,老弗兰基就有些得意忘形,以为骗过了大家。但是,游戏结束时,她回到家,心里空落落的,感觉在自欺欺人。这天早晨让她想起以前扮墨西哥人的日子。她来到同样的地方,和以前一样,那些人大部分她都不认识。但这个早上,她没欺骗谁,也没假扮谁。相反,她只想展现真实的自我。弗·贾思敏渴望别人知道她,认可她,这种欲望如此强烈,以至于忘了灼人的烈日和呛鼻的灰尘,还有踏遍整个镇子的辛苦(至少有五英里路)。

第二个原因就是,被遗忘的曲调突然从心里面冒出来——管弦乐小步舞曲的片断,进行曲和华尔兹,以及霍尼·布朗的爵士号——所以她穿着漆皮鞋的脚总是和着音乐的节拍往前走。最后一个不同之处就在于,她的世界似乎可以分成三个不同的部分:过去属于老弗兰基的十二年;今天;未来三个“贾”字打头的人一起生活在遥远他乡的日子。

她一路走下去,仿佛老弗兰基的灵魂,邋遢而眼神饥渴,在她身后默默地艰难前行。对婚礼之后未来时光的想象,像天空般连绵不绝。才不过一天时间,却好似与漫长的过去和光明的未来同样重要,就像铰链之于转门。这一天将过去和未来混搅在一起,所以弗·贾思敏才觉得不可思议,漫长难耐。这些主要原因让弗·贾思敏莫名觉得这天早晨和往日里的那些早晨大相迥异,所有这些事情和感觉中,最强烈的要数让别人知道真正的她,认可她。

她沿着小镇北边临近主街的一条林荫小道,经过一排挂着花边窗帘的寄宿公寓。门外栏杆后边的椅子上一个人也没有。最后,她总算遇到一位女士,正打扫着前阳台。弗·贾思敏先以天气作为开场白,然后道出了她的计划。她对蓝色月亮咖啡馆的葡萄牙人,对后来遇到的其他人,都是以这样的方式来讲述婚礼,有前奏,有尾声,像一首歌曲。

刚开始,话一出口,她心里顿时平静下来。随着人名和计划的铺展开来,她心里愈发变得轻松起来,一口气说完后,这才觉得心满意足。那女士手扶着扫把听她往下说。在她身后,是敞开的门厅,光线昏黑。里面有道阶梯,没有铺地毯,左边有张放信件的桌子。幽暗的门厅热气腾腾地飘来煮芜菁浓浓的味道。阵阵浓香和昏暗的门厅仿佛与弗·贾思敏的喜悦之情交织在一起,当她抬眼望着那女士的眼睛,就喜欢上了她,尽管她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女士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指责。她什么话也没说。直到最后,弗·贾思敏转身准备离开时,她才开腔:“嗯,天哪。”不过弗·贾思敏已迈开步子,心里的欢快音乐催促她再次上路了。

在一处有阴凉草坪的街区,她拐进一条小巷,看见一些人正在修路。熔化的柏油和滚烫的砂砾刺鼻难闻,拖拉机轰鸣震耳,场面十分喧闹嘈杂。这次弗·贾思敏选择拖拉机手做她的听众。她跟着拖拉机一路奔跑,一边还回头看着驾驶员那张被晒得黝黑的面孔。她不得不双手窝成杯状放嘴边喊话,他才能听得见。就算这样,他也未必能听得懂,因为她说完以后,他笑着朝她喊着什么,她也听不清楚。在这儿,喧嚣哄闹之中,弗·贾思敏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老弗兰基的灵魂,在混乱的场面附近徘徊,嘴里嚼着一大块柏油,一直赖到中午,看大家打开午餐盒。修路工人附近停着一辆漂亮的大摩托车。弗·贾思敏走之前羡慕地望着它,往宽大的皮座上吐了口唾沫,然后伸出拳头仔细擦了擦。这里是镇上的豪华街区,临近小镇边缘,有新盖的砖房,人行道旁种植着花卉,平整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辆汽车。不过越豪华的地方,来往的行人也越少。于是,弗·贾思敏又往镇上的中心地带走去。烈日当头,灼热难当。她的衬裙被汗湿透了,黏在胸前,连蝉翼纱连衣裙也全是汗,时不时贴在身上。进行曲渐渐放缓,换成一支梦幻般的小提琴曲,她也跟着放慢脚步,和着舒缓的音乐,来到小镇的另一边。她穿过主街和工厂区,拐进阴暗弯曲的厂区街道。在那些呛鼻的尘土和破败不堪的晦暗棚屋之间,她可以找到更多的听众来讲述婚礼的事。

(她东走西走的时候,闲言碎语时不时在心底嗡嗡作响。那是贝蕾妮丝的声音,她过后会知道早上所发生的一切。你就这么到处闲逛着,那声音说,居然还跟完全陌生的人闲聊!我这辈子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贝蕾妮丝的声音就是这样,像嗡嗡叫的苍蝇,叫人听而不闻。)

从工厂区的破烂街巷走出来,她跨过一条隐形界线,那条线将黑人居住的舒格维尔街区和白人的居住区分隔开来。这里和工厂区差不多,也盖着两室棚屋和破败的户外厕所,但这里还种着又圆又粗的楝树,投下浓浓的树荫,前阳台摆着些花盆,里头常常种着阴凉的蕨类植物。她对这一带熟悉得很,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回想起和这些熟悉街巷有关的记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发生在其他季节——冬日里凄冷的早晨,连洗衣妇铁锅底下的橘色火焰都仿佛在瑟瑟颤抖,还有刮着风的秋夜。

其间,阳光十分耀眼,她见到过许多人,和他们交谈,有的她眼熟,叫得出名字,有的则素昧平生。絮絮叨叨间,婚礼计划也初具模样,并固定下来,到最后就变得不可更改。十一点半时,她已经筋疲力尽,就连心里的乐曲也因体力耗尽而放慢了拍子。将真实自我展现给他人的欲望暂且得到了满足,于是她回到镇上的主街,那里也是她的出发点。骄阳炙烤下,人行道白晃晃的,路上行人稀少,显得荒芜寂静。

每次去镇里她总会经过父亲的钟表店。他的店铺和蓝色月亮处在同一个街区,但地段更好,和主街只相隔两个店面。店里面积不大,橱窗里陈列着天鹅绒盒子,里面摆放着珍贵的珠宝。她父亲的工作台就在橱窗后面。沿着人行道走过时,透过橱窗可以看见他在埋头工作,俯身面对着小小的手表,那双棕色的大手小心翼翼地挥动摆弄,如蝴蝶般轻巧灵活。你会发现,她父亲在镇上小有名气,模样人家都认识,名字也叫得出来。不过他对此不以为然,那些路人他连看都不看一下。不过今天早上,他没在工作台前,而是在柜台后面,正把卷起的衬衫袖子放下来,好像要穿上外套准备出门。

长长的玻璃陈列橱里摆放着闪闪发光的珠宝、手表和银器,店里透着股修手表用的煤油味儿。她父亲用食指拂去长长的人中上的汗珠,然后苦恼地擦擦鼻子。

“你一上午到底跑哪里去了?贝蕾妮丝在找你,已经打过两次电话了。”

“我在镇里逛了一圈。”她答。

但他没注意听。“我要上一趟你派特姑妈家,”他说,“今天她收到个坏消息。”

“什么坏消息?”弗·贾思敏问。

“查尔斯大叔去世了。”

查尔斯大叔是约翰·亨利·韦斯特的叔祖父,虽然约翰·亨利是她的表弟,但查尔斯大叔和她没有血缘关系。他住在二十一英里之外的地方,仁佛路旁的一间阴暗的小木屋里,周围是一片红棉花地。他年老体衰,久病在床,有人说他黄土埋到一半了。在屋里他总是穿着一双拖鞋。现在他去世了。不过这和婚礼没有关系,所以弗·贾思敏只是说:“可怜的查尔斯大叔。真是太不幸了。”

她父亲回到又灰又脏的天鹅绒布帘后头。布帘把小店隔开成两部分:前面的公用区域比较宽敞,当作铺面,后面则相对狭小,落满灰尘,用做私人空间。布帘后头摆着一台水冷却器和一些放盒子的架子,还有个大的铁质保险箱,晚上钻戒就锁在里面以防被偷。弗·贾思敏听见爸爸在帘子后面走过来走过去,就轻手轻脚地往橱窗后的工作台前坐下来。一只手表已被拆开,摆在绿色吸油纸上。

老弗兰基总喜欢坐在父亲的工作台前,因为骨子里遗传着钟表匠人的基因。她戴上父亲的工作眼镜,上面支着十倍放大镜,紧锁眉头忙活开来,拿起东西往汽油里蘸。车床她也要去摆弄一番。偶尔会有几个过路的闲人往她这里张望。她就想象他们会说:“弗兰基·亚当斯在替她爸爸干活呢,一个礼拜挣十五块钱。她修店里最难修的手表,还跟她爸爸一起参加世界林业人员协会俱乐部,你瞧,她为家里争光,还是整个镇子的骄傲。”她蹙眉弄表,一副忙碌的神情,心里想象着这样的对话。不过今天,她望着摊开摆在吸油纸上的手表,没有去戴十倍放大镜。关于查尔斯大叔的去世,她应当再说点什么。

等父亲从布帘后面走出来,她说道:“查尔斯大叔曾经在镇上德高望重。这将是整个县里的损失。”

这话似乎并没吸引父亲的注意力。“你最好赶紧回去,贝蕾妮丝一直打电话找你。”

“我记得你答应说,我可以买件参加婚礼的礼服。还有长筒袜和鞋子。”

“到麦克杜格尔商店记账吧。”

“真想不通为什么总得上那里买东西,只因为它是本地的商店而已,”她嘟嘟囔囔地出了门,“我要去的地方商店多得是,个个比麦克杜格尔大一百倍。”

第一浸信会教堂的塔楼上,钟声敲响十二下,工厂的汽笛呜呜鸣叫。街上悄无人声,令人昏昏沉沉,就连那些面朝街心草坪斜着停靠在路旁的汽车,也都仿佛因疲劳过度而沉入睡眠。正午时分,街上稀稀拉拉走着几个人,都往遮阳篷下紧靠着阴凉的街边行走。烈日将天空照得褪了色彩,砖墙店铺仿佛被烤焦煳了似的。有幢建筑的顶部飞檐悬垂,远观好似砖瓦房在暴晒下正在融化。晌午的沉寂中,她又听见耍猴人的手风琴声。这声音永远吸引着她不由自主地前寻。这次她会找到他们,跟他们道个别。

弗·贾思敏沿着街道匆忙去寻找,脑海中浮现出猴子和耍猴人的模样——不知他们还能否想起她。老弗兰基一直很喜欢他们。他们两个很相像——脸上都挂着一副忧心忡忡的探问似的表情,好像时刻担心会犯什么错误。不过实际上,那猴子也确实总出岔子。和着手风琴的乐声跳完舞之后,它本该摘下可爱的小帽子,挨个儿伸向观众。但它似乎总是搞混淆,向耍猴人而不是观众鞠躬伸帽子。耍猴人先是恳求,最后就喋喋不休地发起脾气来。他刚准备扇那小猴子的耳光,它就吓得瑟缩成团,也跟着吱吱乱叫——他们你瞪着我,我瞪着你,都是一副恼羞成怒的生气表情,皱巴巴的脸看起来沮丧极了。老弗兰基对他们很着迷,一看就看起个没完,总跟在他们身后到处走,脸上表情也越来越像他们。此时,她迫切想见到他们。

手风琴喑哑的音乐声就在耳畔响起,但主街并没见着他们。再往前找找,或许他们就在下一个街区的拐角里。弗·贾思敏匆忙朝声音的方向赶去。快走到街口时,她突然听见了其他的声音,好奇心驱使下,她放慢步子侧耳倾听着。手风琴的乐声里夹杂着一个男人的吵闹声,还有耍猴人的激动叫骂声。那小猴子也在跟着尖叫。接着风琴声戛然而止,两个人争吵得越来越激烈。弗·贾思敏已走到了路口,这里是西尔斯-罗巴克商店的转角。她从商店门口慢慢拐过弯去,眼前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那是一条通往前街的狭窄坡道,在烈日下发出炫目的亮光。人行道上站着猴子和那耍猴人,一名士兵手里拿着一整叠钞票,看上去估计是一百块钱。士兵怒气冲冲,耍猴人脸色苍白,神情激动。从两个人的争吵中,弗·贾思敏推测,士兵想买走那只猴子。小猴自个儿则缩在一边,在西尔斯-罗巴克商店砖墙外的人行道上瑟瑟发抖。尽管酷暑难当,它仍穿着带银色纽扣的红色小外套,小脸惊恐绝望,一副要打喷嚏的模样。它颤抖个不停,可怜巴巴地到处乱鞠躬,乱伸帽子。它知道都因为自己才惹来争吵,觉得自己犯了大错。

弗·贾思敏一声不响地站在旁边往下听,想搞清楚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忽然,那士兵一把抓起猴子的锁链。小猴嘶叫起来,不等她及时反应,就噌噌地踩着她的腿和身子攀爬而上,蹲伏在她肩头,小猴爪一把抱住她的头。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她几乎吓傻过去,一动也不敢动。争吵顿时止住,除了猴子还在尖声乱叫,整条街鸦雀无声。那士兵目瞪口呆,抓着钞票的手还停顿在那里。

耍猴人最先反应过来,他轻轻地对猴子说了些什么。一眨眼工夫,猴子已从她肩头跳下,落在了耍猴人身后的手风琴上。他俩离开了,飞快地拐过街角,拐弯那一瞬间同时回过头看,脸上浮现出一样的嗔怪狡黠的神情。弗·贾思敏斜靠着墙上,仿佛那猴子仍站在肩头,那股夹杂着土腥的酸馊味儿仍挥之不去。她浑身哆嗦。士兵骂骂咧咧,直到他们走远才肯罢休。弗·贾思敏这时方才发现,他一头红发,正是那名在蓝色月亮邂逅的士兵。他将钞票塞进口袋里。

“这只猴子确实挺可爱,”弗·贾思敏说,“不过,听凭它那样爬到身上,确实怪吓人。”

士兵好像这才发现是她。他的表情慢慢舒展开来,怒容不见了。他上下打量着她,从弗·贾思敏的头,合体的蝉翼纱连衣裙,一直看到脚上的黑色浅口轻便鞋。

“我猜你肯定非常想得到那只猴子,”她说,“我也一直想要只猴子。”

“是吗?”他应着,然后又说,“我们到哪去?跟我走还是跟你走?”声音十分低沉,仿佛嘴巴被毛毡或厚厚的吸油纸捂住了似的。

弗·贾思敏没想到会这样。这个士兵和她一道,就像两名游客在一个观光小镇相遇。刹那间,她突然想到自己曾经在哪儿听过这种话,或许是在电影里——而且都是些套话,也需要用套话来应付。她不懂应该怎么回答,于是小心翼翼地问:

“你要去哪儿?”

“挽住。”他说着,伸出了胳膊。

他们沿着小巷,踩着自己中午缩小的影子,往前走去。这个士兵是那天唯一先跟她打招呼并邀她同道的人。不过,当她开始谈到婚礼,却似乎缺了些什么。或许是因为她已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镇上的太多人,目前可以满足现状了。抑或是因为她感觉到士兵并不是真的在听。他用眼角的余光盯着那粉色纱裙,脸上似笑非笑。尽管弗·贾思敏尽力了,却还是没法和他的步调相一致。由于他的腿仿佛松松垮垮地固定在身上,因此他的步伐煞是凌乱。

“冒昧地问一下,你来自哪个州?”她客客气气地问。

他刚要开口,那一刻已足够让她浮想翩翩,思绪从好莱坞跳到纽约,然后是缅因州。士兵答道:“阿肯色。”

联邦的四十八个州里,对她没有吸引力的州并不多,阿肯色却属其列——她没法继续想象下去,于是转移了话题,问:

“你打算去什么地方呢?”

“随处转转而已,”士兵说,“我放了三天假,来这放松放松。”

他没有听明白她的意思,其实她想说的是,作为士兵,上头会把他派到哪个国家去,但不容她进一步解释,他又发话了:

“那边拐角有家旅馆,我就住那儿。”说完,视线仍停留在她裙子的褶边领口,接着补充道,“我以前好像在哪见过你。你是不是去‘休闲时光’跳过舞?”

他们沿着前街走下去,现在,路上开始有几分周六午后的气氛了。鱼铺二楼的窗户边,一个女人正擦干她的黄头发,同时朝着下边两名过路的士兵打招呼。一位镇里知名的街头传教士正站在街角向一群在货栈打杂的黑人少年和邋里邋遢的孩子们布道。不过,弗·贾思敏无心留意周围那些事儿。士兵所说的跳舞和“休闲时光”犹如童话中的魔法棒,拨动了她的心弦。她头一回意识到,自己正与一名士兵结伴前行,他曾经和那些士兵一样漫步街头、高谈阔论,跟成年女孩一起散步。以前他们在“休闲时光”跳舞玩乐时,老弗兰基早已上床睡觉。除了伊芙林·欧文,她还从来没跟其他人跳过舞,也没进过“休闲时光”。

现在,弗·贾思敏和一名士兵走在一起,他心里已把她考虑在内,邀她共享她从未感受过的快乐。但她没有光顾着自豪,她的心里还隐隐有些不安和疑虑,具体是什么也说不上来。午后空气沉闷,如热糖浆般湿热,纺织厂染房里飘出令人窒息的难闻气味。主街隐隐约约传来手风琴师的演奏声。

士兵停下来。“就是这家旅馆。”他说。

他们站在蓝色月亮门前,弗·贾思敏有些吃惊,这里居然被称作旅馆,她一直以为它只是家咖啡馆。士兵替她拉开纱门时,她发现他身子有些摇晃。由于外面光线太强,她眼睛还没适应,眼前先是一团红光,再是一片黑暗,过了一会,双眼才适应屋内的蓝光。她跟着士兵在右手边的卡座里坐下了。

“来杯啤酒吧。”他说,那语气不像征求意见,倒像是觉得她理所当然会同意。

弗·贾思敏不喜欢啤酒的味道。有一两回,她从父亲的酒杯里偷偷尝过几口,有些酸。不过士兵没给她留选择的余地。“我很乐意,”她说,“谢谢。”

她从来没进过旅馆,虽然常常想象那里面的样子,剧本中也曾写到过。她父亲倒是住过几次。有一回去蒙哥马利,父亲从旅馆给她带回两块小香皂,她一直保存着。她满怀好奇地重新环顾了一圈蓝色月亮,顿时觉得是那么回事儿。坐进卡座时,她将裙子上的褶皱小心抚平,就像要参加派对或走进教堂。她端端正正地坐着,脸上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不过在她看来,蓝色月亮始终像咖啡馆,不像个真正的旅馆。那个沮丧苍白的葡萄牙人没有见着。一个镶着金牙的胖女人,笑眯眯地在柜台后面为士兵倒上啤酒。屋后的楼梯上边可能就是客房,蓝色霓虹灯将台阶照亮,上面铺着一条油毡地毯。收音机欢快地响着合唱的广告歌曲:“但丁口香糖!但丁口香糖!但丁!”空气中弥漫着啤酒味儿,那气味就好像墙角藏着死老鼠一样。士兵端着两杯啤酒回到卡座上。他舔舔淌到手上的泡沫,往裤子上擦擦手。待坐定后,弗·贾思敏开口说话了,那声音和以往完全不同——带着鼻音,优雅而尊贵。

“你不觉得这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吗?此时此刻,我们坐在这里,但一个月之后你我身在何处,谁也说不准儿。或许明天你就被部队派去阿拉斯加,跟我哥哥一样。要不就是法国、非洲或者缅甸。我也不清楚自己会在哪儿。大家都去阿拉斯加过一阵子也不错,然后再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我听说巴黎已经解放了。我认为,下个月仗就打完了。”

士兵高举酒杯,仰着脖子将啤酒一饮而尽。弗·贾思敏也吞了几口,尽管味道实在不怎么样。今天,她不再觉得世界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战争与遥远他乡的画面也没有在她脑海里盘旋,令她眩晕。世界从来不曾离得如此之近。在蓝色月亮的卡座里与士兵相视而坐,眼前突然出现三个人——她自己、哥哥,还有新娘。他们沿着海滩,在阿拉斯加寒冷的天空下漫步。海浪凝成蓝绿的寒冰,层层堆叠在沙滩上。他们登上洒满阳光的冰川,满目清凉,晶莹剔透,一根绳子将三个人紧紧连接在一起,有人从另一座冰川用阿拉斯加方言喊他们“贾”打头的名字。她还看见,三个人去了非洲,和一群裹着长袍的阿拉伯人一起,骑着骆驼穿行在漫天黄沙中。缅甸则是丛林密布,她在《生活》杂志上见过照片。因为这桩婚礼,远方与整个世界仿佛变得触手可及:它们与冬山仅隔咫尺,而冬山与小镇离得又如此之近。实际上,近在眼前的现实,反而让弗·贾思敏觉得有些不真实。

“没错,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她再次道。

士兵喝光了啤酒,用布满雀斑的手背擦擦唇边的啤酒沫。他的脸虽然不胖,但看起来有些浮肿,在霓虹灯的映照下显得油光发亮。脸上的雀斑数也数不清,唯一看着顺眼的就是那头有光泽的红色卷发。眼睛是蓝色的,两眼距离很近,眼白发红。他眼神古怪地盯着她,不像游客看游客的样子,倒像是有什么事和她心照不宣。沉默了片刻后,他终于开口了,但说的话莫名其妙,她不明其意。那士兵好像在说:

“这碟美味的小菜是谁啊?”

桌子上并没有菜。她感到有些不自在,觉得他话里有话,于是试图转移话题:

“我跟你说过,我哥哥也是部队里的军人。”

士兵好像充耳不闻。“我敢发誓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弗·贾思敏的疑虑加深了。她发现士兵可能误解了她的年龄,没把她当个孩子,不免有些欣喜,但同时也感到不安。她没话找话地说:

“虽然有些人不太喜欢红头发,不过这颜色我喜欢。”她想起哥哥和新娘,又补充说:“深棕色和黄色除外。我总觉得上帝把卷发留给男孩子实在是一种浪费,好多女孩顶着一头拨火棍似的直发走来走去。”

士兵伏在桌子上,眼睛仍盯着她,然后伸出手指学走路,食指和中指在桌面朝她的方向走过来。他指头很脏,指甲里面藏污纳垢。弗·贾思敏有种预感,怪事要发生。正在此时,门外突然闹哄哄的,三四名士兵你推我挤地走进旅馆,一时间店里嘈杂起来,纱门砰砰作响。士兵的手指在桌面停下来,瞥了一眼那些士兵,眼里的古怪神情消失不见了。

“那只小猴确实可爱。”她说。

“什么小猴?”

疑虑进一步加深,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咦,几分钟前你不是还想买那只猴子呀。你怎么了?”

情况不太对劲,士兵伸出拳头撑住自己的脑袋。他身子一软,往椅背上靠去,仿佛虚脱了一样。“哦,那只猴子!”他含混不清地说着,“我啤酒喝多了,又在太阳底下走那么多路。折腾了一晚上,”他叹了口气,摊开双手放在桌上,“我可能太累了吧。”

弗·贾思敏头一回开始寻思,自己到底在这做什么,是不是该回家了。那几个士兵在楼梯口围着张桌子坐下来,金牙女人在柜台后面忙活着。弗·贾思敏将自己的啤酒喝完,酒杯内挂着一道泡沫边儿。旅馆里边闷热难闻,她突然有些不舒服。

“我得回去了,感谢你的招待。”

她从卡座站起身,但士兵的手伸过来,拽住她的裙角。“嘿!”他说,“可别就这么走了,咱把今天晚上安排一下,九点约个会,如何?”

“约会?”弗·贾思敏觉得脑袋一片空白,而且,在啤酒的作用下,腿也好似变了样,成了四条而不是两条。这要是换成其他时候,几乎不可能有人约她,更别提一个士兵。约会这个词本来就属于成年人,是那些年龄稍大的女孩子用的。不过她又有些开心不起来。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还不到十三周岁,肯定不会约她,或者压根儿不会搭理她。弗·贾思敏心里乱乱的,微微有些不安。“我不知道——”

“一定的,”他怂恿着,“九点在这碰头,然后可以去‘休闲时光’之类的,这很合你的心意是吧?九点上这儿来。”

“好吧,”她最后说,“我很乐意。”

她再次踏上滚烫的人行道,灼灼烈日下,过往的行人显得黝黑皱缩。旅馆里这半小时的光景稍稍有些搅乱了心境,她花了好一会儿才找回奔赴婚礼的喜悦感,不过也没费太久工夫,一回到主街,那种感觉就回来了。路上遇到一个在学校比她低两级的小女孩,弗·贾思敏叫住她,还把婚礼的计划以及跟士兵约会的事一块儿告诉了她,语气中透着吹嘘之意。那女孩陪她去买赴宴的礼服,逛了一个小时,也就是说,她试了一打漂亮的裙子。

不过,之所以能找回婚礼的感觉,主要原因是回家路上发生了一段小插曲。眼前的画面和心里的想象交织在一起,使她产生了一种不可思议的错觉。她正往家赶,忽然浑身一震,仿佛飞刀颤抖着插入胸膛。她定定地停在那里,一只脚还没落下,一时间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左边眼角的余光好像看见了什么,在身子的侧后方。经过小巷的刹那间,她猛然瞥见一对黑影。因为没看清楚,只是在眼角余光中飞快闪过,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哥哥和新娘的画面,恍若电光一闪,十分刺眼,就像当时看见他们依偎着站在卧室的壁炉前,他的胳膊揽着她的肩膀。画面冲击力太强,弗·贾思敏突然感到哥哥和新娘就站在身后的巷子里,她乍一看还以为是他们——虽然心里清楚得很,两个人远在几乎百英里之外的冬山。

弗·贾思敏将那只刚伸出的脚落在地面,慢慢地回头看。刺眼的强光下,两家杂货铺之间横着一道阴暗的窄巷。她不敢直接往那东西张望,心里没有勇气,只是顺着砖墙缓缓地瞧过去,一对黑影再次映入眼帘。那里是什么?弗·贾思敏懵住了。原来,巷子里站着两个黑人少年,高个儿将手搭在矮个儿的肩头。不过是这样罢了——但从角度和站立的方式或姿势来看,确实让她联想起哥哥和新娘的样子,这使她大受触动。带着清晰而真切的幻觉,上午就这样过去,她回到家已到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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