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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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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真人备急千金要方凡例

《千金方》旧有例数十条,散在诸篇。凡用一法,皆宜遍知之,虽素熟其书者,临事尚虑有所遗失,况仓卒遘疾,按证为治、不能无未达之惑。及新加撰次,不可无法。今撮集旧凡,并新校之意,为例一篇,次於今序之末,庶後之施用者无凝滞焉。

凡和剂之法,有斤、两、升、合、尺、寸之数,合汤药者,不可不知。按吴有复秤、单秤,隋有大升、小升,此制虽复纷纭,正惟求之太深,不知其要耳。陶隐居撰《本草序录》,一用累黍之法,神农旧秤为定,孙思邈从而用之。孙氏生於隋末,终於唐永淳中,盖见《隋志》、《唐令》之法矣。则今之此书,当用三两为一两、三升为一升之制。世之妄者,乃谓古今之人大小有异,所以古人服药剂多。无稽之言,莫此为甚。今之用药,定以三两为今一两,三升为今一升,方中虽时复有用尺寸处,旧例已有准折斤两法,今则不复重述也。

凡古方治疾,全用汤法,百千之中,未有一用散者。今世医工,汤散未辨,宜其多说异端,承疑传谬。按汤□咀为各切如麻豆,散法治筛为治择捣筛。卒病贼邪,须汤以荡涤;长病痛疾,须散以渐渍。此古人用汤液、煮散之意也。後世医工,惟务力省,一切为散,遂忘汤法,传用既久,不知其非。一旦用汤,妄生疑讶,殊不知前世用#1汤,药剂虽大,而日饮不过三数服,而且方用专一。今人治病,剂料虽薄而数药竞进,每药数服。以古较今,岂不今反多乎?又昔人长将药者,多作煮散法,盖取其积日之功。故每用一方寸匕为一服,多不过三方寸匕,然而须以帛裹,煮时微微振动。是古人之意,岂须欲多服药哉。又服丸之法,大率如梧子者二十丸,多不过三十、四十丸。及服散者,少则刀圭钱五匕,多则方寸而已。岂服汤特多,煮散、丸散则少乎?是知世人既不知斤、两、升、合之制,又不知汤液、煮散之法。今从旧例,率定以药二十古两,水一小斗,煮取今一升五合,去滓蜇,分三服。自余利汤欲少水而多取数,补汤欲多水而少取数,各依方下别法。

凡古经方用药,所有熬炼节度皆脚注之。今方则不然,撮合诸家之法而为合和一篇,更不於方下各注。各注则徒烦而不备,集出则详审而不烦。凡合和者,於第一卷检之。常用乌头,止言炮裂,此物大毒,难循旧制,当依治历节防己汤云:凡用乌头,皆去皮、熬令黑,乃堪用,不然至毒人,特宜慎之。又桂本畏火,所不可近,若妇人妊娠,又虑动胎,当依《恶阻篇》狭苓丸方云:妊娠忌桂,故熬後用之。又方中用大黄者,当依治瘫疽地黄丸方云:薄切,五升米下蒸熟,曝乾用之。

凡诸方用药,多出《神农本经》。但古今不同,详略或异,施於达者,不假缕陈,与众共之,事须诠诏。古文从简,则茱萸浑於山、昊,门冬隐於天、麦,椒不判於秦、蜀,刑罔分於牡、蔓。今则检从本草,各以一二而详之。又近世用药,相承其谬,若不辨正,为损滋多。求真珠者,罕知朱砂之为末,多以水银朱充用;择通草者,鲜知木通之别号,皆以通脱木为名;以杜蔷而当细辛,用黄耆而得苜蓿;白羡华,羡华之伪,以刺者为良;青木香,木香之佳,以土者为恶;桂心盖取其枝中之肉,狗脊何尚乎金色之毛;山栀子、栀子本为一物,诃黎勒、诃子元无二条;槟榔、大腹,古昔用之无别;根实、根壳,後世曲生异端;蚱蝉以声而命名,用哑者则显知其谬;胡麻以国而为号,以乌者正得其真;天南星、虎掌名异而实同,茵陈蒿、茵荫名同而实异。斯实药家之消息,为医者可不留心。又如白木一物,古书惟只言木,近代医家咸以木为苍木,今则加以『白』字,庶乎临用无惑矣。

凡诸方中用药,问复有不出本草旧经者,咸名医垂记,或累世传良,或博闻有验,或自用得力,故孙氏不得而弃之,传之方来,岂小补哉。

凡古名贤治病,多用生命以济灾急。虽日贱畜贵人,至於爱命,人畜一也。损彼益己,物情同患,瓦於人乎?夫杀生求生,去生更远。今之此方,所以不用生命物为药也。其虻虫、水蛭辈,市有先死者,可市而用之,不在此例。又云用鹦子者,皆取先破者用之,完者无力。

凡古今病名,率多不同。缓急寻检,常致疑阻,若不判别,何以示众?且如世人呼阴毒伤寒最为剧病,尝深摭其由,然口称阴毒之名,意指少阴之证,病实阴易.之候。命一疾而涉三病,以此为治岂不远。而殊不知阴毒、少阴、阴易自是三候,为治全别。古有方证,其说甚明,今而混淆,害人最急。又如肠风、脏毒、咳逆、慢惊,遍稽方论,无此名称。深穷其状,肠风乃肠痔下血,脏毒乃痢之蛊毒,咳逆者喊逆之名,慢惊者阴痛之病。若不知古知今,何以为人司命。加以古之经方,言多雅奥,以利为滞下,以蹙为脚气,以淋为瘾,以实为秘,以天行为伤寒,以白虎为历节,以膈气为膏肓,以喘嗽为咳逆,以强直为痉,以不语为癒,以缓纵为痱,以怔忪为悸,以痰为饮,以黄为瘴,诸如此类#3,可不讨论。而况病有数候相频,二病同名者哉。宜其视伤寒、中风、热病、温疫,通曰伤寒,肤胀、鼓胀、肠覃、石痕,率为水气。疗中风专用乎痰药,指滞下或以为劳疾,伏梁不辨乎风根,中风不分乎时疾。此今天下医者之公患也,是以别白而言之。

凡方後旧有禁忌法,或有或无,或详或略,全无类例,今则集诸药反、恶、畏、忌及诸杂忌为一篇,凡服饵者,於第一卷检之。

凡下丸散不云酒、水、饮者,本方如此,而别说用酒、水、饮,则是可通用三物服也。

凡诸方论,咸出前古诸家及唐代名医,加减为用而各有效。今则遍寻诸家,有增损不同者,各显注於方下,庶後人用之,左右逢其源也。

凡诸卷有一篇治数病者,今则各以类次,仍於卷首目下注云:某病附焉。

凡诸方与篇题各不相符者,卒急之际,难於寻检,今则改其诠次,庶几历然易晓。

凡诸方有一方数篇重出,主治不殊者黠则去之;各有治疗者,则云方见某卷某篇。

凡诸篇类例之体,则论居首;脉次之,大方在前,单方次之,针灸法处末焉。缓急检寻,繁而不杂也。

妇人卷中有虚损一篇、补益一篇,事涉相类,详而察之,亦自有条,诸丸大方皆在补益,诸汤与煎尽属虚损。又头面篇中备载风眩之治,小肠腑卷重出风眩一门,求之类例,不当复出。盖前篇杂疏诸家之法,广记而备言之;後篇特记徐嗣伯十方,欲後人知所适从耳。

凡妇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难治,所以别立方也。若是四时节气为病,虚实玲热为患者,故与丈夫同也。其杂病与丈夫同者,散在诸卷。

凡小儿之病,与大人不殊,惟用药有多少为异。其惊痛、客性、解颇、不行等八九篇合为一卷,自余下利等方,并散在诸篇中,可披而得也。

凡针灸孔穴,已具《明堂篇》中,其逐篇诸穴,多有不与《明堂》同者,及《明堂》中所无者,亦广记当时所传得效者耳,故不必尽同旧经也。

凡诸卷中用字,文多假借,如乾字作干、屎字作矢、锐字作兑,其类非一,今则各仍旧文,更不普加改定,亦从古之意也。

凡诸方论,今各检见所从来及所流派,比欲各加题别,窃为非医家之急,今但按文校定,其诸书之名,则隐而不出,以成一家之美焉。

#1用:原脱,据影宋刻本补。

#2易:原作『阳」,据影宋刻本改。下『阴易」仿此。

#3类:原作『论」,据影宋刻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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