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辨列少阴条例大意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少阴为太阳之里。居厥太二阴之间。故有邪在太阳。而已内及少阴者。有寒中少阴。而仍外连太阳者。有邪在少阴。而或兼厥阴。或兼太阴者。大抵连太阴者多发热。连厥阴者多厥利也。是传经直中之外。又有不同如此。且也直中之寒。久亦化热。传经之热。极必生阴。兹篇先列脉证于前。次清法。次温法。又次为生死法。欲学人明辨宜清宜温之实。不必但泥传经直中之名也。又其次为少阴病禁。以少阴为汗下之例。亦不得不着汗下之禁云。凡四十五条。为一卷。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