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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录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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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旧曰「功过」,今曰「善过」,取《周易》「见善则迁,有过则改」之义。「善」即「功」故。

一、旧有「天尊」、「真人」、「神君」等,今摄入「诸天」。旧有「章奏」、「符箓」、「斋醮」等,今摄入「佛事」。各随所宗,无相碍故。

一、该善若干,该过若干,与旧稍有增减。小异大同故。

一、在家出家一切人等,凡有所求,不必劳形役志,百计谋画,希望成功。亦不必祷神祠天,宰杀牲牢,请乞福佑。但发心积善,或至五百,或至一千、三千、五千,乃至于万,随其所求,必满愿故。

一、以上休咎,但是花报。若夫来生,即此可知。果报不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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