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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讲 事物的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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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讲应用文中的说明书20,曾经把编书的事情作为例子,说编者“要使读者知道这部书是用怎样的方法编起来的,就得作一篇‘凡例’”。用怎样的方法编起来,换一句说,就是这部书的处理法是怎样的。所以,事物的处理法也是说明文所说明的一种对象。

事物的处理法有具体和抽象的分别。譬如,做一种物理试验,须应用一种器物,这些器物又须作相当的布置;器物和布置是视而可见的,做得对不对又可以从试验的结果来判定。所以,这样的处理法是具体的。又如,讲立身处世的方法,要遵从道德的教条哩,要保持科学的精神哩;这些都不过是一种观念,没有迹象可凭。所以,这样的处理法是抽象的。

执笔作文,说明具体的处理法,人人写来几乎可以说一样。试取几本物理教科书来看,对于同一种试验的说明,彼此仅有字句之间的差异而已。说明抽象的处理法的文章可不然了,各人有各人的发见和理解,写来也许完全不相同。试取几本关于人生哲学的书籍来看,对于立身处世的方法,彼此往往不尽一致。

说明具体的处理法的文章中常常含有记叙的成分。依前面所举做物理试验的例子来论,讲到器物怎样、布置怎样的部分就是记述文,讲到怎样着手试验的部分就是叙述文。说明抽象的处理法的文章,在同一题目之下,各人写来虽然未必尽同;但写作的态度也得像说明物理试验法那样冷静,仿佛并没有“我”在里头似的。如果透露着“我以为应该这样”“我主张非这样不可”的意思,那就不是说明文而是议论文了。

说明抽象处理法的文章须求切近实际,对于人家有点儿用处。如果说明“怎样爱国”,却说一该省钱,二该卫生;省钱、卫生和爱国固然不能说绝对没有关系,但是关系太遥远了。这样的文章简直可以不作,因为它不切近实际,对于人家没有多大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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