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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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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克士先生发表了《恋爱和贞操》一文(见《生活》八卷第十五期),引起不少关于两性关系及家庭制度的讨论信件,我们当择要陆续在信箱内发表。来信中对于现状下的一夫一妻制,仍有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制度。关于这一点,《现代社会学》(李达著,上海昆仑书店发行)第六章《家族》(五八页至七二页)颇有参考的价值,全文征引,非篇幅所许,兹仅撮述一二,藉作介绍。

关于一夫一妻制的起源:“溯一夫一妻制之成立,实由男权确立之故;男权之确立,实由共有财产化成男子私产之故。世之道学者,宗教家,恒视一夫一妻制为最神圣最高尚最纯洁之男女关系,而不知其并非出自爱情而出自财产关系也。世有私产发生,而社会有贫富之别,富者凭藉经济势力,成为治者,成为权力者,以压迫贫人,虐待贫人;男子在家族内亦凭藉经济势力,成为治者,成为权力者,以压迫女子,虐待女子。此女子所以侪于奴隶之列也。”

关于现在妇女的地位:“今日妇女谋生之方法,不出三途,即‘作妻妾’,‘卖淫’,及‘从事职业’是也。三者除职业妇人自食其力外,其余作妻妾与卖淫者,在社会上之名誉虽殊,而其恃性以谋生则一也……妇女地位之低劣如此,男女关系之不合理性如此,其果一成而不变乎?吾人有以知其必不然也。”

关于妇女解放与家庭的将来:“男女关系随经济之进化为推移,故将来男女关系之变迁,亦惟有于将来经济状态之变迁中推论之。私产制度成立以来,至今已数千年,经济进化之极致,必有无私产之新社会出现。无私产之新社会实现,则一夫一妻制所藉以成立之经济基础亦归于覆灭。原一夫一妻制系由传授遗产于子孙之必要而生,新社会既无私产,则男性传授遗产于子孙之观念势必改变。一夫一妻制既因经济的理由而生,经济的理由消灭,则一夫一妻制亦必随而消灭。与其说为消灭,即谓为一夫一妻制之完全实现,亦无不可也。生产手段既归社会公有,女子斯无委身男子谋生之必要,而根据恋爱结合之一夫一妻制定能实现。至此则男性之状态必与旧日相反,而女性之状态亦必大生变化。生产手段既转为公共财产,则单一家族,已非社会之经济单位。私的家计成为一种社会的产业,子女之教养及教育成为公共事务,社会对于一切儿童,无嫡出私生之别,一律平等保护。于是男女自由恋爱之障碍消除,而真正之恋爱成立。世之道学者流,昧于男女关系进化之历程,窃虑将来男女之防范一弛,则男女关系杂乱放纵,势非恢复古代杂婚或群婚之状态不止,人类且有沦于禽兽之虞,故对于恋爱结合,视为异端邪说,极端辟斥,是又过矣。历史为进化的而非退化的,一切社会制度因时势之必要而生,亦随时势之必要而亡。家族制度为社会制度之一,苟于人类之存在有绝对必要,虽欲破坏而无从,苟于人类有害,虽欲保存之亦不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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