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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红楼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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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平伯

自序

一九二一年四月到七月之间,我和顾颉刚先生通信讨论《红楼梦》,兴致很好。得到颉刚底鼓励,于次年二月至七月间陆续把这些材料整理写了出来,共三卷七十篇,名曰《红楼梦辨》,于一九二三年四月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经过了二十七个年头,这书并未再版,现在有些人偶尔要找这书,很不容易,连我自己也只剩得一本了。

这样说起来,这书底运道似乎很坏,却也不必尽然。它底绝版,我方且暗暗地欣幸着呢,因出版不久,我就发觉了若干的错误,假如让它再版三版下去,岂非谬种流传,如何是好?所以在《修正〈红楼梦〉的一个楔子》一文末尾说:“破笤帚可以掷在壁角落里完事。文字流布人间的,其掷却不如此的易易,奈何。”(见一九二八年出版的《杂拌儿》一一一页)

读者当然要问,错误在什么地方?话说来很长,大约可分两部分:(一)本来的错误,(二)因发现新材料而证明出来的错误。各举一事为例。第一个例:如中卷第八篇《红楼梦年表》曹雪芹底生卒年月必须改正不成问题,但原来的编制法根本就欠妥善,把曹雪芹底生平跟书中贾家的事情搅在一起,未免体例太差。《红楼梦》至多是自传性质的小说,不能把它迳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啊。第二个例:我在有正戚本评注中发现有所谓“后三十回的《红楼梦》”,却想不到这就是散佚的原稿,误认为较早的续书。那时候材料实在不够,我的看法或者可以原谅的,不过无论如何后来发现两个脂砚斋评本,已把我的错误给证明了。

错误当然要改正,但改正又谈何容易。我抱这个心愿已二十多年了。最简单的修正也需要材料,偏偏材料不在我手边,而且所谓脂砚斋评本也还没有经过整理,至于《红楼梦》本身底疑问,使我每每发生误解的,更无从说起。我尝谓这书在中国文坛上是个“梦魇”,你越研究便越觉胡涂。别的小说底研究,不发生什么学,而谈《红楼梦》的便有个诨名叫“红学”。虽文人游戏之谈却也非全出偶然,这儿自然不暇细谈,姑举最习见的一条可以明其余。

《红楼梦》底名字一大串,作者底姓名也一大串,这不知怎么一回事?依脂砚斋甲戌本之文,书名五个:《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人名也是五个:空空道人改名为情僧(道士忽变和尚,也很奇怪),孙梅溪,吴玉峰,曹雪芹,脂砚斋。(脂砚斋评书者,非作者,不过上边那些名字,书上本不说他们是作者。)一部书为什么要这许多名字?这些异名,谁大谁小,谁真谁假,谁先谁后,代表些什么意义?以作者论,这些一串的名字都是雪芹底化身吗?还是确实有其人?就算我们假定,甚至于我们证明都是曹雪芹底笔名,他又为什么要玩这“一气化三清”底把戏呢?我们当然可以说他文人狡狯,但这解释,您能觉得圆满而惬意吗?从这一点看,可知《红楼梦》的的确确不折不扣是第一奇书,像我们这样凡夫,望洋兴叹,从何处去下笔呢!下笔之后假如还要修正,那就将不胜其修正,何如及早藏拙之为佳。

最后,我也没机会去修改这《红楼梦辨》,因它始终没得到再版底机会哩。

现在好了,光景变得很乐观。我得到友人文怀沙先生热情的鼓励。近来又借得脂砚斋庚辰评本《石头记》。棠棣主人也同意我把这书修正后重新付刊。除根本的难题悬着,由于我底力薄,暂不能解决外,在我真可谓因缘具足非常侥幸了。我就把旧书三卷,有的全删,有的略改,并为上中两卷。其下卷有一篇是一九四八发表的,其余都是零碎的近作。《后三十回的红楼梦》篇名虽同旧书,却完全改写过,所以也算它新篇。共得三卷十六篇。原名《红楼梦辨》,辨者辨伪之意,现改名《红楼梦研究》,取其较通行,非敢辄当研究之名,我底《红楼梦研究》也还没有起头呢。

一九五〇年十二月,俞平伯序于北京。

论续书底不可能

《红楼梦》是部没有完全的书,所以历来人都喜欢续它。从八十回续下的,以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两种:(1)高鹗、程伟元续的四十回,即通行本之后四十回。(2)作者姓名及回目均无考,从后人底笔记上,知道曾有这么一本底存在。这两个本子,我在下边,都各有专篇讨论。至于从高本百二十回续下去的,如《红楼圆梦》《绮楼重梦》……却一时也列举不尽,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

从高鹗以下,百余年来,续《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但都是失败的。这必有一个原故,不是偶合的事情。自然,续书人底才情有限,不自量力,妄去狗尾续貂,是件普遍而真确的事实,但除此以外,却还有根本的困难存在,不得全归于“续书人才短”这个假定。我以为凡书都不能续,不但《红楼梦》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不但高鹗诸人失败而已。

我深信有这一层根本的阻碍,所以我底野心,仅仅以考证、批评、校勘《红楼梦》而止,虽明知八十回是未完的书,高氏所续有些是错了的,但决不希望取高鹗而代之,因为我如有“与君代兴”的野心,就不免自蹈前人底覆辙。我宁可刊行一部《红楼梦辨》,决不敢草一页的《续红楼梦》。

如读者觉得续书一事,并不至于这样的困难、绝望,疑心我在“张大其词”。那么,我不妨给读者诸君一个机会,去作小规模的试验。如试验成功,便可以推倒我底断案。我们且不论八十回以后,应当怎样地去续;在八十回中即有一节缺文,大可以去研究续补底方法。第三十五回,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叫快请,下文便没有了,到第三十六回,又另起一事,了不和这事相干。黛玉既来了,宝玉把她请了进来,两人必有一番说话;但各本这节都缺,明系中有文字待补。这不过一页的文章,续补当然是极容易的,尽不妨试验一下。如这节尚且不能续得满意,那续书这件事,就简直可以不必妄想了。

因为前后文都有,所以这一段缺文底大意,并非全不可知的。我愿意把材料供给愿续书的人。上回写宝玉挨打之后,黛玉来看他,只说了两三句话,便被凤姐来岔断,黛玉含意未申,便匆匆去了。后来宝玉送帕子去,黛玉因情不自禁,题了三首诗。本回黛玉看众人进怡红院去,想起自己底畸零而感伤。《红楼梦》写钗黛喜作对文,宝钗看莺儿打络子,已有了一段文字,则黛玉之来亦当有一段相当的文字。况且“通灵玉”是极重要的,宝钗底丫头为宝玉打络子,为黛玉所见,(依本回看,莺儿正打络,黛玉来了)必不能默然无言的。所以这次宝黛谈话,必然关照到两点:(1)黛玉应有以报宝玉寄帕之情,且应当有深切安慰宝玉之语。(2)黛玉见人打络子,必然动问,不免讥讽嫉妒。

小小的一节文字,大意已可以揣摩而得,我竟一字不能下笔;更不用说八十回后如何续下去了。我底才短,虽是个原因,但决不是惟一的原因。我现在再从理论上,申论续书底困难。先说一般续书底困难,然后再说到续《红楼梦》底困难。

凡好的文章,都有个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现的个性越是活泼地。因为如此,所以文章本难续,好的文章更难续。为什么难续呢?作者有他底个性,续书人也有他底个性,万万不能融洽的。不能融洽的思想、情感和文学底手段,却要勉强去合做一部书,当然是个四不像。故就作者论,不但反对任何人来续他底著作,即是他自己,如环境心境改变了,也不能勉强写完未了的文章。这是从事文艺者底应具的诚实。

至就续者论,他最好的方法,是抛弃这个妄想;若是不能如此,便将陷于不可解决的困难。文章贵有个性,续他人底文章,却最忌的是有个性。因为如表现了你底个性,便不能算是续作;如一定要续作,当然须要尊重作者底个性,时时去代他立言。但果然如此,阻抑自己底才性所长,而俛仰随人,不特行文时如囚犯一样未免太苦,且即使勉强成交,也只是尸居余气罢了。我们看高鹗续的后四十回,面目虽似,神情全非,真是可怜无补费精神的事情!我从前有一信给顾颉刚,有一节可以和这儿所说对看:

所以续书没有好的,不是定说续书的人才情必远逊于前人,乃因才性不同,正如其面,强而相从,反致两伤。譬如我做一文没有写完,兄替我写了下去,兄才虽胜于我,奈上下不称何?若兄矜心学做我文,则必不如弟之原作明矣。此固非必有关于才性之短长。……

(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而且续《红楼梦》,比续别的书,又有特殊的困难,这更容易失败了。第一,《红楼梦》是文学书,不是学术的论文,不能仅以面目符合为满足。第二,《红楼梦》是写实的作品,如续书人没有相似的环境、性情,虽极聪明,极审慎,也不能胜任。譬如第三十五回之末,明明短了一节宝黛对话文字,说的什么事也可以知道。但我们心目中并无他俩底真的存在,所以一笔也写不出。他们俩应当说些什么话,我们连一字也想不起来。文学不是专去叙述事实,所以虽知道了事实,也仍然不中用的。必得充分了解书中人底性格、环境,然后方才可以下笔。但谁能有这种了解呢?自然全世界只有一个人,作者而已。再严格说,作者也只在一个时候,做书底时候。我们生在百年之后,想做这件事,简直是个傻子。

高鹗亦是汉军旗人,距雪芹极近,续书之时,尚且闹得人仰马翻,几乎不能下台。我们哪里还有续《红楼梦》底可能?果然有这个精神,大可以自己去创作一部价值相等的书,岂不痛快些!高鹗他们因为见不到此,所以摔了一跤。我并不责备高氏底没有才情,我只怪他为什么要做这样傻的事情。我在下边批评高氏,有些或者是过于严刻的,但读者要知道这是续书应有底失败,不是高氏一个人底失败。我在给颉刚的一信中,曾对于高氏作较宽厚的批评:

但续作原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也很不该责备前人。若让我们现在来续《红楼梦》,或远逊于兰墅也说不定。……我们看高氏续书,差不多大半和原意相符,相差只在微细的地方。但是仅仅相符,我们并不能满意。我们所需要的,是活泼泼人格底表现。在这一点上,兰墅可以说是完全失败。

(一九二一,六,三十。)

高鹗底失败,大概是如此,以外都是些小小的错误。我在下文,所以每作严切的指斥,并不是不原谅他,是因为一百二十回本通行太久了,不如此,不能打破这因袭的笼统空气,所攻击的目标却不在高氏个人。

这篇短文底目的:一则说明我宁写定这一书而不愿续《红楼梦》底原因;二则为高鹗诸人作一个总辩解,声明这并非他们个人底过失(那些妄人,自然不能在内);三则作“此路不通”的警告,免将来人枉费心力。

一九二二,六,十七。

辨后四十回底回目非原有

我们要研究《红楼梦》,第一要分别原作与续作;换句话说,就是先要知道《红楼梦》是什么。若没有这分别的眼光,只浑沦吞枣地读了下去,势必被引入迷途,毫无所得。这不但研究《红楼梦》如此,无论研究什么,必先要把所研究的材料选择一下,考察一下,方才没有筑室沙上的危险。否则题目先没有认清,白白费了许多心力,岂不冤枉呢?

《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我在这卷中,下边还有说到的,现在只辨明“后四十回底回目决非原有”这一个判断。

自从乾隆壬子程伟元刻的高鹗本,一百二十回本行世以后,八十回本便极少流传,直到民国初年,有正书局把有戚蓼生底序的抄本八十回石印,我们方才知道《红楼梦》有这一种本子。但当时并没发生好大影响,也从没有人怀疑到“原本究有多少回书”这一个问题。程伟元底《红楼梦》序上说:

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

我告诉诸位,程伟元所说的全是鬼话,和高鹗一鼻孔里出气,如要作《红楼梦》研究,万万相信不得的。程氏所以这样地说,他并不是有所见而云然,实在是想“冒名顶替”,想把后四十回抬得和前八十回一样地高,想使后人相信后四十回确是原作,不是兰墅先生底大笔。这仿佛上海底陆稿荐,一个说“我是真正的”,一个说“我是老的”,一个说“我是真正老的”,正是一样的把戏。

原来未有一百二十回本以前,先已有八十回抄本流传。高鹗说: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处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高本自序)

他告诉我们的,明显的有好几点:(1)他没有续书以前《红楼梦》已盛行二十余年了。(2)流行的抄本极多、极杂,但都是八十回本,没有一部是完全的。(3)这种八十回抄本,高氏曾经见过;很有憾惜书不完全之意。(4)直到一七九一年春天,他方才看见全书,实在是到这时候,他方续好。

即在高程两人未刊行全书以前,社会上便盛行八十回本的《红楼梦》;这当然,百二十回本行世不免有些困难。因这个困难,程高二位便不得不掉一个谎。于是高氏掩饰续书之事,归之于程伟元;程氏又归之于“破纸堆中”“鼓担上”。但这样的奇巧事情,总有些不令人相信。那就没有法子,程伟元只得再造一个谣言,说原本有一百二十回底目录。看他说:“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他底掉谎底心思——为什么掉谎——昭然若揭了!

而且这个谎,掉得巧妙得很,不知不觉的便使人上当。一则当时抄本既很庞杂没有定本,程伟元底谎话一时不容易对穿。譬如有人疑心当时抄本既很多,或者有些是有百二十回底目录的。这正是至今还有人上程氏底当一个例子。二则高作四十回,与目录是一气呵成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决非由补缀凑合而成。如承认了后四十回底目录是原有的,那么,就无形地得默认后四十回也是原作了。到读者这样的一点头,高鹗和程伟元底把戏,就算完全告成。他们所以必先说目录是原有的,正要使我们承认“本文是原作”这句话,正是要掩饰补书底痕迹,正是要借作者底光,使四十回与八十回一起流传。

果然,这个巧妙的谎,大告成功。读者们轻轻地被瞒过了一百多年之久,在这一时期中间,续作和原作享受同样的崇仰,有同样广大的流布。高氏真是撒谎的专家,真是附骥尾的幸运儿。他底名姓虽不受人注意;而著作却得了十倍的声价。我们不得不佩服程高两位底巧于作伪,也不得不怪诧一百多年的读者没有分析的眼光。(例外自然是有的)[1]

但到一九二一以后,高鹗便有些倒霉了,他撒的大谎也渐渐为人窥破,立脚不住,不但不能冒名顶替,且每受人严切的指斥。俗语说得好:“若要人勿知,除非己莫为。”天下哪里有永不拆穿的西洋镜!

我在未辨正四十回底本文以先,即要在回目上面下攻击;因为回目和本文是相连贯的,若把回目推翻了,本文也就有些立脚不住。从程高二人底话看,作伪底痕迹虽然可见;但这些总是揣想,不足以服他们底心。我所用的总方法来攻击高氏的,说来也很简单,就是他既说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当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证前后不出于一人之手。我处处去找前后底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使补作与原作无可调和,不能两立。我们若承认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时承认后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高鹗喜欢和雪芹并家过日子,我们却强迫他们分居。

我研究《红楼梦》,最初便怀疑后四十回之目,写信给颉刚说:“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一九二一,四,二十七。)后来颉刚来信问我断论底依据,我回他一封信上举了两项:(1)后四十回中写宝玉结局,和回目上所标明的,都不合第一回中自叙底话。(2)史湘云底丢却,第三十一回之目没有关照。

最显明的矛盾之处,是宝玉应潦倒,而目中明写其“中乡魁”;贾氏应一败涂地,而目中明写其“延世泽”;香菱应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写“金桂自焚身”。其余可疑之处尚多,现在先把这最明白的三项,列一对照表,以便参阅:

这可以不必再加什么说明,矛盾的状况已显然呈露。若说四十回之目是原有的,请问上表所列,应作何解释?作者底疏忽决不至此;因这类冲突实在太凶了,决非疏忽所可以推诿的。

我给颉刚信中所述的第二项,这儿没有列入表中。因为“白首双星”一回,下半部虽没有照应,但只可以证四十回是续书,不足以充分证明回目底非原作。我在那时把“白首双星”解得太拘泥了,疑惑作者意在写宝玉、湘云成婚,以金麒麟为伏脉。我实在不甚了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所以在那信上说:

这回之目怎样解法?何谓因?何谓伏?何谓双星?在后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点照应没有?(一九二一,五,四。)

我那时胸中只有宝湘成婚这一种解释,所以断定后四十回之目既没有照应,便是高鹗补的。(如宝湘成婚非见回目不可)自从发现了后三十回的《红楼梦》,得了一种新想象、新解释,湘云底结局,即不嫁宝玉,也可以照顾到这回底暗示;那么,从这一点论,可谓对于回目无甚关系了。(湘云与他人成婚,本可以不见回目的)既无甚关系,在这节中,当然宜从删削。

以外,第一百九回之目,稍有些可疑。高本八十回中,虽没写柳五儿之死,但戚本却明明叙出,她是死了。依戚本为正,那么,所谓“五儿承错爱”,又是一点大破绽。高本自身虽幸免矛盾,但也许因他要补这一节文字,所以把“五儿之死”一节原文删了,也说不定的。我在这里,又不免表示一点疑惑。

我们以外不必再比附什么,即此为止,已足证明“回目是经过续补的”这个断语。而且,回目底续下,定是从八十一回起笔的,不是从八十回,也不是从八十二回。我们且不管以外的证据,如戚蓼生、程伟元、张船山他们底话;只就本书底内证,已足明“后四十回目非原有”这个命题而有余。我对颉刚说:

这不但是“中乡魁”露了马脚,在紧接原书之第一回,即第八十一回已如此。续书第一回就“奉严词两番入家塾”,这明是高鹗先生底见解来了,所以终之以“中乡魁”“延世泽”等等铜臭话头。(一九二一,六,九。)

入家塾即是为中举底张本。中举一事非作者之意,因之入家塾一事亦非作者之意。第八十一回之目,既已不合作者之意;可见八十一回以后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手续的。换句话说,便是现行的百二十回本只有八十回的目是真,亦不多一回,多一回已八十一了,亦不少一回,少一回只七十九了。程伟元高鹗两人底话,全是故意造谣,来欺罔后人的[2]。

* * *

[1]思元斋著《枣窗闲笔》已斥高鹗续书,见《燕京学报》第三十七期周汝昌文中所引(页一三三)。

[2]现在知道后三十回是雪芹原作,既另有回目,则后四十回目录之伪,毫无疑问了。

高鹗续书底依据

我们既已知道现行本后四十回底本文、回目都是高鹗一手做的;就可以进一步去考察这四十回底价值。从偏好上,我对于高作是极不满意的,但却也不愿因此过于贬损他底应得的地位。我不满意于高作底地方,在别篇详论。现在先从较好的方面着笔,就是论他续书底依据所在。

最初,颉刚是很赏识高鹗的。他说:“我觉得高鹗续作《红楼梦》,他对于本文曾经细细地用过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我觉得他实在没有自出主意,说一句题外的话,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工罢了!”(一九二一,五,十七信。)

他底话虽然有些过誉,但大体上也是对的。高鹗补书,在大关节上实在是很细致,不敢胡来。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们也应当原谅他。况且他能为《红楼梦》保存悲剧的空气,这尤使我们感谢。这点意思,已在《红楼梦》底风格一节文中说及了。

我们现在从实际上,看他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先举几件在后四十回的荦荦大事,试去推究一下。

(一)宝玉出家

(1)空空道人遂因空见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第一回)

(2)甄士隐听了《好了歌》,随着跛足道人飘飘而去。(同上)

(3)贾雨村游智通寺,门旁有一副对联,下联是:“眼前无路想回头。”雨村想道:“……其中想必有个翻过筋斗来的也未可知……”走入看时,只见一个龙钟老僧在那里煮饭。(第二回)

(4)警幻说:“或冀将来一悟,未可知也。”“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第五回)

(5)“说不得横了心,只当他们死了,横竖自家也要过的;如此一想,却倒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第二十一回)

(6)第二十二回之目是“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7)宝玉道:“什么大家彼此!他们有大家彼此,我只是‘赤条条无牵挂’的!”言及此句,不觉泪下。他占偈道:“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他做的一支《寄生草》是:“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第二十二回)

(8)和尚念的诗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债偿清好散场!”(第二十五回)

(9)黛玉道:“我死了呢?”宝玉道:“你死了我做和尚。”(第三十回)

(10)宝玉笑道:“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第三十一回)

(11)宝玉默默不对。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只是每每暗伤,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第三十六回)

(二)宝玉中举

(1)“嫡孙宝玉一人,聪明灵慧,略可望成。”(第五回)

(2)众清客相公们都起身笑道:“今日世兄一去,二三年便可显身成名的了!”(第九回)

(3)黛玉笑道:“好!这一去可是要蟾宫折桂了。”(同)

但这是高鹗底误会。第五回所引文下,尚有“吾家数运合终”一语,可见上边所说是反语。第九回清客们底话,随口点染,并无甚深义的。至于黛玉底话,也是讥讽口吻。颉刚说:“其实这一句也不过是黛玉习常的讥讽口吻,作者未必有深意。要是这句作准,那第十八回里,宝钗也对宝玉说:‘亏你今夜不过如此,将来金殿对策,你大约连赵钱孙李都忘了呢!’也可以算宝玉去会试了。”(一九二一,五,十七信。)

(三)贾氏抄家

(1)“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第一回)

(2)偶遇荣宁二公之灵,嘱吾云:“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流传,已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第五回)

(3)秦氏道:“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生悲,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便是有罪,他物可入官,这祭祖产业,连官也不入的。”(第十三回)

(4)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第七十四回。这回目是抄检大观园。)

(5)“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做什么机密事。”尤氏听了道:“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妈妈道:“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瞒人的事。”(第七十五回)

(6)王夫人说甄氏抄家事,贾母甚不自在。(同)

(7)第七十五回之目是“异兆发悲音”。本文上说:“忽听那边墙下有人长叹之声。大家明明听见,都毛发竦然。……恍惚闻得祠堂内槅扇开阖之声,只觉得阴气森森,比先更觉凄惨起来。”

高鹗补抄家一节文字,本此。他写宁府全抄了,也本此。《红楼梦》写宁国府底腐败,极有微词,将来自应当有一种恶结果。且“树倒猢狲散”“有罪家产入官”说在秦氏口中。甄家被抄事,又从尤氏一方面听来。异兆发悲音,又专被贾珍他们听见。再证以第五回,“造衅开端实在宁”等处,可见将来被祸,宁府尤烈。高氏写此等处非无根据,但到末尾数回,自己完全推翻了上边所说的,实在是他底大错。

(四)贾氏复兴

(1)“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第一回)

(2)秦氏冷笑道:“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第十三回)

我所找着的,可以替他作辩护,只有这两条。而其实都靠不住。(1)或指一人一事而言,未必是说贾氏复兴,我疑心是指李纨、贾兰底事情。(2)秦氏所说,正是反话,所以在下边紧接一句:“岂人力所能常保的?”她又说:“万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语。”可见她无非警告凤姐,处处预作衰落时底打算,不致将来一败而不可收拾,并非作什么预言家。后来因凤姐毫不介意,且更威福自恣,以致一败涂地,应了荣宁两公底“运终数尽”的话。高鹗补得不对,我不必再为他辩护。

(五)黛玉早死

(1)“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第一回)

(2)和尚说:“……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第三回)

(3)“欠泪的,泪已尽。”(第五回)

(4)黛玉道:“我作践了我的身子,我死我的!……偏要说死!我这会就死!……正是了;要是这样闹,不如死了干净!”“死活凭我去罢了!”(第二十回)

(5)黛玉续偈说:“无立足境,是方干净!”(第二十二回)

(6)《葬花诗》上说:“红消香断有谁怜?……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倾!……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第二十七回)

(7)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第二十八回)

(8)“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我虽为你知己,但恐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第三十二回)

(9)“那黛玉还要往下写时,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只见腮上通红,真合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深。”(第三十四回)

(10)黛玉近日又复嗽起来,觉得比往常又重。宝钗来望她,黛玉道:“不中用,我知道我的病是不能好的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强求的。今年比往年反觉又重些似的。”说话之间,已咳嗽了两三次。(第四十五回)

(11)黛玉抽着的诗笺,是一枝芙蓉花,题着“风露清愁”,有一句诗,道是:“莫怨东风当自嗟。”(第六十三回)

(12)黛玉做的《柳絮词》,有“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第七十回)

(13)黛玉和湘云联句有“冷月葬诗魂”之句。湘云道:“只是太颓丧了些。你现病着,不该作此凄清奇谲之语。”(第七十六回)

(14)妙玉笑道:“有几句虽好,只是过于颓败凄楚。此亦关于人之气数而有……”(同)

(15)黛玉叹道:“我睡不着,也并非一日了,大约一年之中,通共也只好睡十夜满足的。”湘云道:“你这病就怪不得了!”

(16)宝黛推敲晴雯诔中底字句。宝玉说:“莫若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陡然变色。虽有无限狐疑,外面却不肯露出。(第七十九回)

这不过随便翻检着,可举的已有十六条之多。如仔细寻去,八十回中暗示黛玉之死,恐怕还多着呢。高鹗补书,以事迹论,自然不算错;

只是文章却不见高明,这也容我在下篇批评。

(六)宝钗与宝玉成婚

(1)《红楼梦曲》——“都道是金玉良缘……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第五回)

(2)第八回高本底回目,是“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3)同回宝玉到宝钗处,宝钗看他底那块玉,口里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莺儿嘻嘻的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像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宝玉拿宝钗底项圈看,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与我的是一对儿。”

(4)“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第二十二回)

(5)宫中所赐端午节物,独宝钗和宝玉一样。

(6)宝玉听黛玉提出“金玉”二字,不觉心里疑猜。

(7)宝钗因有“金锁是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

(8)宝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宝钗形容,比黛玉另有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以上四条,均见第二十八回。)

(9)薛蟠说:“从前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配。”(第三十四回)

(10)贾母道:“提起姊妹们……都不如宝丫头。”(第三十五回)

(11)宝玉笑道:“……明儿不知哪一个有福的消受你们主儿两个呢!”见莺儿娇腔宛转,语笑如痴,早不胜其情了,那堪更提起宝钗来。(同回)

(12)第三十六回之目是“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事迹是宝玉睡了,宝钗代袭人绣他兜上底鸳鸯。宝玉在梦里喊骂:“什么金玉姻缘!”

(13)王夫人托宝钗照应家务说:“好孩子,你还是个妥当人,……你替我辛苦两天,照看照看。”(第五十五回)

(14)宝钗做的《柳絮词》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第七十回)

以外提金玉之处尚多,零零散散,一时也举不尽。我们看了这些证据,就得承认作者有使钗玉团圆这个意思。若我们要做翻案文字,就先得要把这些暗示另换一个解释,而且是很自然、清楚、不牵强的解释。这当然是很不容易的事。某补本底作者使宝钗早卒,不知是怎样写法的?悬揣起来要处处说得圆满恐怕不很可能。高鹗在这一点上,我也不敢轻菲薄他。

(七)宝钗守寡——宝玉弃她而出家

(1)薛姨妈道:“姨妈不知宝丫头古怪呢,他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第七回)

(2)宝钗念支《寄生草》与宝玉听,内有“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之语。后来宝玉就因此“悟禅机”。(第二十二回)

(3)宝钗听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木石姻缘!”宝钗不觉怔了。(第三十六回并参看第五回《红楼梦曲》。)

(4)宝钗房中,布置得十分朴素。贾母说:“使不得。……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第四十回)

高鹗补宝玉娶宝钗后做和尚这段文字,正本此。

(八)黛死钗嫁在同时

(1)“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第一回,《好了歌》注。)

我以前不懂高氏为什么定要把事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定要说,“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娶宝钗这个时辰”。(第九十八回)现在才恍然了。这两句话,是否应作这般解释,这是另一问题,我想他是误会了。

(九)元春早卒

(1)元春底册词说:“二十年来辨是非,……虎兔相逢大梦归。”

(2)《红楼梦曲·恨无常支》中说:“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啊,须要退步抽身早。”(均见第五回)

(3)凤姐梦可卿同他说:“眼前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要知道也不过是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第十三回)

(4)元妃底灯谜是:“……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第二十二回)

高鹗补元春事完全根据在此。所以写贾母梦见元春,她还劝贾母:“荣华易尽,须要退步抽身。”(第八十六回)高氏又明叙元春死在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而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已交卯年寅月。这明是比附“虎兔相逢”了。(第九十五回)

(十)探春远嫁

(1)她底册子,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诗云:“……清明泣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2)《红楼梦曲·分骨肉支》云:“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均见第五回)

(3)她底灯谜是风筝,词曰:“……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第二十二回)

(4)她做的《柳絮词》,是半首《南柯子》,是:“……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第七十回)

这很明显,高氏写探春嫁在海疆,系从册子上看来的。(第一百十六回,宝玉重见册子,影影有一个放风筝的人儿。)但在第一百十九回上,写他归家一次,也大可不必。总之,高氏不善写述悲哀这个毛病,到处都流露着[1]。

(十一)迎春被糟蹋死

(1)册子画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有欲啖之意,词曰:“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第五回)

(2)曲子里也说:“……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同)

(3)第八十回写迎春归宁,在王夫人房中哭诉一节文字。

所以高氏在第一百九回上写迎春说:“可怜我只是没有再来的时候了!”又明叙结婚年余,被孙家折磨,以致身亡。这儿所谓年余,正与册子曲子上底一载相映射。

(十二)惜春为尼

(1)册子中一所大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2)曲子中《虚花悟支》:“将那三春看破,……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均见第五回)

(3)周瑞家的到惜春处,惜春笑道:“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第七回)

(4)尤氏笑道:“这会子又做大和尚,又讲起参悟来了。”“可知你真是心冷嘴冷的人。”惜春道:“怎么我不冷!……”(第七十四回)

(5)探春道:“这是他向来的脾气,孤介太过,我们再扭不过他的。”(第七十五回)

以外如戚本上底惜春一谜,不在此内。高氏写宝玉重游太虚幻境以后,惜春为尼之时,宝玉重述册子语一次,尤为这是他补书底依据底明证。(第一百十八回)后来惜春住在栊翠庵,大约是想应合那册子上底大庙了。(第一百二十回)但栊翠不过是点缀园林的一个尼庵,似乎不可以说是大庙。我以为她后来在水月庵,比较对些。

(十三)湘云守寡

(1)册子上画着几缕飞云,一湾逝水,其词曰:“……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2)曲子《乐中悲支》:“……厮配得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高氏对于这两条不但误解了,且所补湘云传,亦草率之至。他只用“姑爷很好,为人又和平”等语,(第一百六回)来敷衍曲子上底“厮配得才貌仙郎”。又说她丈夫成了痨病,(第一百九回)后来死了,湘云立志守寡,(第一百十八回)就算应合“云散水涸”了。至于金麒麟这一段公案,几乎一字不提。即在第八十三回,周瑞家的和凤姐谈了半天金麒麟,也并无关于湘云底姻缘。所以高氏写湘云,几乎是无所依据。

(十四)妙玉被污

(1)册子上画着一块美玉,落在污泥之中。词曰:“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2)曲子中《世难容支》,“……却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璧遭泥陷。……”(均见第五回)

高鹗在第一百十二回,写妙玉被人轻薄,本此。但他只写她不知所终,虽在第一百十七回,隐隐约约地说她被杀,也只是“梦话”罢了。他又何尝能充分描写出所谓“风尘肮脏违心愿”呢?凡看到这些地方,我总觉得后四十回只是一本账簿。即使处处有依据,也至多不过是很精细的账簿而已。

(十五)凤姐之死

(1)她底册词说:“……哭向金陵事更哀!”

(2)曲子上说:“……反算了卿卿性命。……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均第五回)

(3)八十回内写她贪财放债,逼害人命,有好几处。(如第十五回、第十六回、第六十九回、第七十二回等等)

高鹗因此写凤姐家私,以重利盘剥故被抄;(第一百五、一百六回)又写贾琏后来和她感情淡薄。第一百六回,贾琏啐道:“……我还管他么!”第一百十三回,“看着贾琏并不似先前的恩爱,竟像不与他相干的”。在她临死的时候又写:“琏二奶奶说些胡话,要船要轿的,说到金陵归入册子去。”袭人又和宝玉明提册子,可见是受“哭向金陵事更哀”这句话底暗示。(所引见一百十四回)高氏如此写“返金陵”自然是胡闹;况且册子上还有一句,“一从二令三人木”,他又如何交代?

(十六)巧姐寄养于刘氏

(1)她底册子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曰:“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2)曲子《留余庆支》云:“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积得阴功。……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均第五回)

(3)刘姥姥命她底名为巧姐儿:又说:“……或有一时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第四十二回)

后四十回,巧姐底结局全本此。因画上有荒村野店,美人纺绩,所以后来嫁给一庄稼人,姓周的。(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因为有“家亡莫论亲”及“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所以写巧姐将为王仁(狠舅)、贾环、贾芸(奸兄)等所盗卖,而他们所以要如此办,因为外藩肯花银子。(第一百十八、第一百十九回)因为明叙“济刘氏”“积阴功”“留余庆”“巧得遇恩人”“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等语;所以巧姐被刘氏救去,依然父女团圆,夫妻偕老。(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高氏补巧姐传,可谓一句题外的话也没有说,只是文笔拙劣,叙述可笑罢了。

(十七)李纨因贾兰而贵

(1)贾兰年方五岁,已入学攻书。李氏惟知侍亲教子。(第四回)

(2)册子上画一盆茂兰,旁有凤冠霞帔的美人,判云:“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

(3)曲子《晚韶华支》云:“……只这戴珠冠披凤袄,……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均第五回)

(4)贾兰做了一首诗,呈与贾政看。贾政看了,喜不自胜。(第七十五回)

(5)众幕宾见了贾兰做的《姽婳词》,便皆大赞:“小哥儿十三岁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学渊源,真不诬矣!”贾政笑道:“稚子口角,也还难为他。”(第七十八回)

以外恐怕提到贾兰聪慧好学的地方还有,只在一时不能遍举了。高氏写贾兰中了一百三十名举人,又说,“兰桂齐芳家道复初”;都是从这些看来的。(第一百九回、第一百二十回)更清楚的是,宝玉临走时对李纨说:“日后兰哥还有大出息,大嫂子还要戴凤冠霞帔呢。”(第一百十九回)这明是故意作册子底照应。

(十八)秦氏缢死

(1)册子上画着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第五回)

(2)秦氏死了,合家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第十三回,金玉缘本如此。亚东有正两本均作伤心,非。有正本更以纳闷为纳叹,更谬)[2]

秦氏死在第十三回中,似乎无关涉高氏,但他因为前八十回将真事写得太晦了,所以愿意重新提一提,使读者可以了然。第一百十一回上说鸳鸯上吊,只见灯光惨淡,隐隐有个女人,拿着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样子;后来细细一想,方知道是东府里的小蓉大奶奶。鸳鸯想道:“……他怎么又上吊呢?”后来她解下一条汗巾,按着秦氏方才立的地方拴上。她死了以后,只见秦氏隐隐在前。高鹗如此写法,可见他也相信秦氏是缢死的。但如此写出秦氏之引诱鸳鸯,仿佛如世俗所传的缢鬼要找替身,这实在不见高明。至于原书叙秦氏缢死,怎样地写法?为什么要这样地写?这都在另一篇上详论。

(十九)袭人嫁蒋玉菡

(1)册词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

(2)袭人说:“去定了。”宝玉听了,自思道:“谁知这样一个人,这样薄情无义呢。”(第十九回)

(3)蒋玉菡唱的曲子,有“配凤鸾”“入鸳帏”等语;说的酒令,有“并头双蕊”、“夫唱妇随”等语;说的酒底是“花气袭人知昼暖”。(袭人以此命名,见第三回)后来又被薛蟠明白叫破。(第二十八回)

(4)宝玉与蒋玉菡换汗巾,而宝玉底松花汗巾原是袭人底。后来宝玉又把琪官赠的大红汗巾结在袭人腰间。(第二十八回)

(5)晴雯被逐,宝玉大不满意袭人,所以他说:“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焉得有什么该罚之处?……”袭人细揣此话,知是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了。(第七十七回)

(6)《芙蓉女儿诔》中有:“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葹妒其臭,茝兰竟被芟锄……偶遭蛊虿之谗,……诼谣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窗户。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之有妒?毁诐奴之口,讨岂从宽!……”(第七十八回)

从这几点看,高鹗写袭人薄幸,自然也不算没有依据。不过他写宝玉走后袭人方嫁,并不合于作者之意。高氏在第一百二十回,明点“好一个柔顺的孩子”,正是照应册子上所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惟他以袭人不能守节,所以贬在又副册中,实在离奇得很。册子中分“正”“副”“又副”何尝含有褒贬的意义?高氏在这一点上,却真是“乡壁虚造”了。

(二十)鸳鸯殉主

(1)鸳鸯冷笑道:“……不然,还有一死!……”

(2)“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均第四十六回)

高氏补此节,大约从这些地方看出作者底意思。但鸳鸯说的话,都是“死”与“做姑子”双提;何以高氏定说他是殉主?想是因这般写法,文笔可以干净些,也未可知。再不然就是大观园中人做姑子的太多了(如芳官,四儿,惜春,紫鹃等),不得不换一番笔墨,去写鸳鸯。

以外大观园诸婢底结局,也多少和前八十回有些照应。如平儿扶正(第一百十九回),则本于平日贾琏和他底恩爱,及平儿厚待尤二姐(第二十一回、第四十四回、第六十九回)。补五儿一段文字,则因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应有照应(第一百九回)。写莺儿后来服侍宝玉(第一百十八回),则本于第三十五回。只有小红和贾芸一段公案却未了结。麝月抽着了荼䕷签,也未见有结局。

后四十回中还有许多大事,也可以约略考见其线索。

(一)薛文起复惹放流刑。(第八十五回)

(1)薛蟠打死了冯渊,避祸入京,住在贾宅梨香院,被贾氏子弟引诱得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第四回)

(2)第四十八回之目是“滥情人情误思游艺”。似乎下边还有文章,不见得就此太平无事。

(二)宴海棠贾母赏花妖。(第九十四回)

宝玉道:“……今年春天已有兆头的。这阶上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无故死了半边,我就知道有坏事!……所以这海棠,亦是应着人生的!”(第七十七回)

(三)证同类宝玉失相知。(第一百十五回)

(1)贾雨村说甄宝玉底性情,完全与宝玉相同。(第二回)

(2)宝玉入梦,见甄宝玉和自己一样。(第五十六回)

甄宝玉自然是宝玉底影子,并非实有其人。但何必设这样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呢?这不但我们不解,即从前人也以为不可解(如江顺怡君)。高氏想也觉得这样写法,太没有道理,所以极力写甄宝玉是个世俗中人,使与宝玉作对文。但他虽然作了翻案文字,也依然毫无道理,不脱前人底窠臼。

(四)得通灵幻境悟仙缘。(第一百十六回)

(1)甄士隐梦到太虚幻境。(第一回)

(2)贾宝玉梦到太虚幻境。(第五回)

但他何以要使宝玉去重游幻境呢?这因为不如此,宝玉不能看破红尘,飘然远去。所以他说:“两番阅册,原始要终之道。历历生平,如何不悟?”(第一百二十回)

高氏所补的四十回底依据所在,已大约写出;虽不见详备,也大致差不多了。我们离高鹗一百多年,要想法搜寻他作文时的字簏中物,当然是劳而无功。但我以为如此一考,更可以使读者明白后四十回怎样补成的。

但是高氏补书,除有依据之外,还有一种情形要加注意的,就是文情底转折。往往有许多地方,虽并无所依据,而在行文方面,却不得不如此写,否则便连串不下。所以我们读高氏续作,虽然在有些地方是出于他杜撰的,只要合于文情,也就不可轻易说他。我们要知道,有依据的未必定是好;反之,没有依据也未必定是不好。高鹗续书是否有合于作者底原意,是一件事;续书底好歹又是一件事,绝不能混为一谈。所以虽承认了高氏底审慎,处处有所依据,但我们依然可以批评这书底没有价值。在另一方面想,我们说高作完全出杜撰,一点不尊重作者底意旨,却也可以推重这书有独立的声价。只是就续《红楼梦》说,两个条件不能不双方并顾,一方固然要有所依据,那一方又要文情优美。因为如没有依据,便不成为“《红楼梦》底续作”;如文字不佳,那又不成为好书了。

高氏自然到处都不能使我们惬意,但他底杜撰之处实在不很多。有许多地方,虽然说是杜撰,但却另有苦衷,不得不作如此写的。续书中最奇特的一段文字是宝玉失通灵,及后来和尚送玉。(第九十回、第一百十六回)既是要他失玉,又何必复得?况且,玉底来去,了无踪迹,实在奇怪。说得好听些,是太神秘了;不好听呢,便是情理荒谬。且不但这一段而已,即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以我们眼光看来,何必写得贾氏一家如此阴险?况且,所谓“奇谋”,实际上连一个大也不值,岂不可笑?

但如仔细想一想,便可以知道高氏作文底因由,不得因为没有依据便一棒打杀。失通灵,得通灵底必要,高氏自己曾经说明,不劳我们底悬揣。我们看:

此玉早已离世:一为避祸,二为撮合。从此夙缘一了,形质归一。……(第一百二十回)

所谓避祸,当然是指查抄;但查抄未必有碍于这块玉,何必避呢?这实在不甚可解。至于所谓“撮合”的是什么,却极易明了,即所谓金玉之缘。我们试想,如黛玉竟死,宝玉应作何光景?是否能平安地娶了宝钗?这个答案也不必自己瞎猜,只看紫鹃诓宝玉,黛玉要回家去,宝玉是什么光景的?(第五十七回)以外宝玉和黛玉誓同生死的话,在八十回中屡见。宝玉曾告诉紫鹃一句打虿的话,我们不妨征引一下:

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第五十七回)

我们既不能承认宝玉是薄情、打谎语的人;那么,怎样能使金玉团圆?宝玉对于宝钗原非毫无情愫,但黛玉一死,宝玉决不能再平安度日,如何再能结合数年的夫妇?这个实际上的困难,在行文时候,必然要碰到的。既然碰到了,就不能不想个解决的方法。高氏想的方法,便是失玉。

“失玉”是不是好的方法,是另一件事。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这是方法之一。而且,《红楼梦》原作者似乎也想用这方法,在后三十回里,我曾考出有“误窃玉”“凤姐拾玉”“甄宝玉送玉”这些事。至于那本上究竟是怎样的写法,我们不知道。像高本写失玉,却实在是个奇谈。

高氏所以写失玉,因为不如此金玉不能团圆;所以写送玉,因为不如此宝玉不能出家。“宝玉出家”和“宝钗出闺”,这是续作里底两件大事,而以失玉、送玉为关键。不明白这个缘故,轻易来批评高氏补书底不小心,这也不能使他心服的。

至于我所以不满意于他的,却并不在为什么要如此,只在怎样地这个问题上面。第九十四回写失玉这个光景,实在人情之外,且亦在文情之外。真成所谓“来无迹,去无踪”了。(第九十五回,妙玉扶乩语。)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高氏底失败。我也明知道,要把“失玉”“送玉”,写得十分的入情入理,是很困难的。

即宝钗嫁时,凤姐设奇谋,也无非是要度过这个困难,使他俩得以成婚,一方又可以速黛玉之死,使文字格外紧凑些。以外并无别的深意可说,在八十回中,也并没有什么依据可寻。总之,高鹗补这几回,要如此写法,完全为结束宝黛两人底公案,使不妨碍金玉姻缘,我们可以原谅他。但他底大病,并不在凭空杜撰,却在文笔拙劣,情事荒唐这两点上。这个毛病,在四十回中几乎处处流露,也不仅仅在这两三回内。即完全有依据的,也依然不能藏拙啊。

但是高氏无缘无故的杜撰文字,在四十回内却也未始没有,这我们更不能为他强辩。即如宝玉中举,虽我替他勉强找了几条根据,其实依然薄弱得很,高氏岂能借这个来遮羞?我们试看关于宝玉中举的文字有多少回。

第八十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

第八十二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八回——博庭欢宝玉赞孤儿。

第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中乡魁宝玉却尘缘。

一共书只四十回,说宝玉做举业的,倒占了二十分之三。这真是不知其命意所在。如稍为看仔细一点,宝玉实无中举底必要。即使高氏要写他高魁乡榜,也不必写得如此累赘。高氏此等地方,可谓愚且迂了。

还有一节,也是无缘无故的文字。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写黛玉忽然快死了,忽然又好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呢?“失玉送玉”还有可说的,至于这两回中写黛玉,简直令人莫名其妙。上一回生病,下一回大好了,非但八十回中没有这类荒唐的暗示,且文情文局,又如何可通?说要借此催定金玉姻缘,也大可不必。什么事情不可以引起钗玉姻事,定要把黛玉耍得忽好忽歹?况且到第九十四回,黛玉已完全无病,尤其不合情理。黛玉底病,应写得渐转渐深。怎么能忽来忽去呢?在这一点上,高氏非但卤莽,而且愚拙。

大观园诸人底结局,高氏大都依据八十回中底话补出。只有香菱传补得最谬,且完全与作者底意思相反。第五回册子上本有明文,高氏似乎不曾看见,最不可解。且第八十回暗示香菱被金桂磨折死,亦不为不明显,高鹗何至于铸了大错呢[3]。

我这节文字底目的,原要考定高鹗续书底依据,并不是要指斥他底过失。只因四十回中也有许多无根之谈也顺笔叙出,所以不免说了些题外的话。其实,关于高作优劣底批评,应当留作下一篇讲,不是本篇底事。本篇底大意,只是要说明颉刚这句话:“后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虽然这“都能”两字也得打些折扣才对。

* * *

[1]高鹗写探春嫁后颇得意,其依据在第六十三回,探春抽的诗签,注云:“必得贵婿”,故此节补文不甚错,却稍有误会。惟写她嫁后归宁,则无据。

[2]现在知道金玉缘本即根据程伟元甲本。脂砚斋甲戌本、庚辰本并作“疑心”。程乙本则作“伤心”。

[3]高氏写香菱不死,后来扶正,这个大错误,现在看来也出于第六十三回,香菱抽着的诗签,是“连理枝头花正开”。但却又误解了。我们应当注意这“正”字底意义。此外还有一个致误的原由。他错认香菱为副册的首座,应该有比较好的结果,却不知香菱原在又副册中,位在晴雯、袭人之下。

后四十回底批评

高鹗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在上篇已约略叙明了,现在再去评判续作四十回底优劣。我在上篇已说过,文章底好坏,本身上的,并不以有依据或者没有依据为标准。所以上篇所叙高氏依据什么补什么,至多只可以称赞他下笔时如何审慎,对于作者如何尊重,却并不能因此颂扬四十回有文学底声价。本篇底目的,是专要评判后四十回本身上的优劣,而不管他是有依据与否。本来这是明白的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但我为什么不惮烦劳,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呢?这因为自从百二十回本通行以来,读者们心目中总觉得这是一部整书,仿佛出于一人之手。即使现在我们已考定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也不容易打破读者思想上底习惯。我写这篇文字,想努力去显明高作底真相,使读者恍然于这决是另一人底笔墨了。在批评底时候,如高作是单行的,本没有一定拿原作来比较的必要;只因高作一向和原本混合,所以有些地方,不能不两两参照,使大家了解优劣所在,也就是同异所在。试想一部书如何会首尾有异同呢?读者们于是被迫着去承认确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这就是我写这篇文字底目的了。

而且批评原是主观性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两三个人底意见尚且不会相同,更不要说更多的人。因为这个困难,有许多地方不能不以原书为凭借。好在高氏底著作,他自己既合之于《红楼梦》中,我们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也可以勉强算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我想,以前评《红楼梦》的人,不知凡几,所以没有什么成绩可言,正因为他们底说话全是任意的,无标准的,是些循环反复的游谈。

我在未说正文以前,先提出我底标准是什么?高作四十回书既是一种小说,就得受两种拘束:

(1)所叙述的有情理吗?(2)所叙述的能深切的感动我们吗?如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这当然,批评的断语也在否定这一方面了。本来这两标准,只是两层,不是两个;世上原少有非情理的事,却会感人很深的。在另一方面想,高作是续《红楼梦》而作的,并非独立的小说;所以又得另受一种拘束,就是“和八十回底风格相类似吗?所叙述的前后相应合吗?”这个标准,虽是辅助的,没有上说的这般重要,却也可以帮助我们评判,使我们底断语更有力量。因为前八十回,大体上实在是很合情理,很能感人的,所以这两类标准,在实用上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界限。

我们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应该扫尽一切的成见,然后去下笔。前人底评语,至多只可作为参考之用。现在最通行的评是王雪香底,既附刻在通行本子上,又有单行本。因王氏毫无高鹗续书这个观念,所以对于后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有同样的颂赞,且说得异常可笑,即偶然有可取之处,也极微细,不足深数。

我们试看后四十回中较有精采、可以仿佛原作的是哪几节文字?依我底眼光是:

第八十一回,四美钓鱼一节。

第八十七回,双玉听琴一节。

第八十九回,宝玉作词祭晴雯,及见黛玉一节。

第九十、九十一回,宝蟾送酒一节。

第一百九回,五儿承错爱一节。

第一百十三回,宝玉和紫鹃谈话一节。

虽风格情事,稍近原作;但除宝蟾送酒一节以外都是从模仿来的。前八十回只写盛时,直到七十回后方才露些衰败之兆,但终究也说得不甚明白。所以高氏可以模仿的极少,因为无从去摹仿,于是做得乱七八糟了。我们把所举的几条较有精采的一看,就知道是全以八十回做粉本,并非高氏自己一个人底手笔。所以能较好,正因为这些事情较近于原作所曾经说过的,故较有把握。我们归纳起来说一句话,就是:

凡高作较有精采之处,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情做蓝本的;反之,凡没有蓝本可临摹的,都没有精采。

这第二句断语,尚须在下边陆续证明。这第一句话,依我底判断看,的确是如此的,不知读者觉得怎么样?王雪香在评语里,几乎说得后四十回,没有一回不是神妙难言的。这种嗜好,真是“味在酸咸之外”了。

我现在更要进一步去指斥高作底弊病。如一回一节的分论,则未免太琐碎了。我先把四十回内最大的毛病,直说一下。

(1)宝玉修举业,中第七名举人。(第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四、八十八、一百十八、一百十九回。)

高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了六回书,去叙述这件事,却铸了一个大错。何以呢?(1)宝玉向来骂这些谈经济文章的人是“禄蠹”,怎么会自己学着去做“禄蠹”?又怎么能以极短之时期,成就举业,高魁乡榜?说他是奇才,亦没有什么趣味。(2)宝玉高发了,使我们觉得他终于做了举人老爷,更有何风趣?(3)雪芹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风尘碌碌”,“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等语,难道他也和那些滥俗的小说家一般见识,因自己底落薄,写书中人大阔特阔,以作解嘲吗?既决不是的。那么,高氏补这件事,违反了作者底原意。

在我底三标准下,这件事没有一点可以融合的。所以我断定这是高鹗底不知妄作,不应当和《红楼梦》八十回相混合。王雪香是盲目赞成高作的,但他也说:“宝玉诗词联对灯谜俱已做过,惟八股未曾讲究……”(第八十四回,评)王氏因为不知后四十回是高氏底手笔,所以不敢非议,但他也似乎有些觉得,宝玉做八股,实在是破天荒的奇事。他还有一节奇妙的话:“宝玉厌薄八股,却有意思博取功名,不得不借作梯阶。”(第八十二回,评)这真是对于宝玉大大不敬。他何以知道他想博得功名?且既肯博取功名,何以厌薄八股?这些都是万讲不通的。王氏因努力为高鹗做辩护士,所以说了这类奇谈。

高鹗为什么做这件蠢事呢?这实在因他底性格与曹氏不同,决不能勉强的。看高氏自己说:“又复稍示神灵,高魁贵子,方显得此玉是天奇地灵锻炼之宝,非凡间可比。”(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语)这真是很老实的供招。高鹗总觉得玉既名通灵,决不能不稍示神通,而世间最重要的便是“高魁乡榜”。若不然,岂不是辜负了这块通灵玉?他仿佛说,如宝玉连个举人也中不上,还有什么可宝的在呢?这并不是我故意挖苦高氏,他的确以为如此的。“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第一百十九回,宝玉语)他明明说道,只要中一个举人,一辈子的事就完了。他把这样的胸襟,来读《红楼梦》,来写贾宝玉,安得不糟!

(2)宝玉仙去,封文妙真人。(第一百二十回)

高氏写宝玉出家以后只有一段。“贾政……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了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却是宝玉……只见船头来了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飘然登岸而去。”后来贾政来追赶他们,只听他们作歌而去,倏然不见,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旷野了。贾政还朝陛见,奏对宝玉之事,皇上赏了个“文妙真人”的号。(第一百二十回)

这类写法,实不在情理之中。原作者写甄士隐虽随双真而去,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却还没有这么样的神秘。被他这样一写,宝玉简直是肉身成圣的了,岂不是奇谈?况且第一百十九回,虚写宝玉丢了,已很圆满,何必再画蛇添足,写得如此奇奇怪怪?高鹗所以要如此写,想是要带顾一僧一道,与第一回、第二十五回相呼应。但呼应之法亦甚多,何必定作此呆笨之笔?所以依事实论,是不近情理;依风裁论,是画蛇添足。至于写受封真人之号,依然又是一种名利思想底表现。高鹗一方面羡慕白日飞升,一方面又羡慕金章紫绶;这真是封建时期士大夫底代表心理了。王雪香批评这一节文字,恭维他是“良工心苦”,想也是和高鹗有同样的羡慕。高鹗还有一点跟曹雪芹全相反的。宝玉做了和尚,皇上却不封他禅师,偏封他文妙真人,他是由释归道;雪芹却说空空道人改名情僧,道士又变为和尚。两两对比,非常奇怪。

(3)贾政袭荣府世职,后来孙辈兰桂齐芳。贾珍仍袭宁府三等世职。所抄的家产全发还。贾赦亦遇赦而归。(第一百七、一百十九、一百二十回。)

这也是高氏利禄薰心底表示。贾赦、贾珍无恶不作,岂能仍旧安富尊荣?贾氏自盛而衰,何得家产无恙?这是违反第一个标准了。以文情论,风月宝鉴宜看反面(第十二回。《红楼梦》亦名《风月宝鉴》),应当曲终奏雅,使人猛省作回头想,怎么能写富贵荣华绵绵不绝?这是不合第二标准。以原书底意旨论,宝玉终于贫穷(第一、第五回),贾氏运终数尽,梦醒南柯(第五、第二十九回),自杀自灭,一败涂地(第七十四回),怎么能“沐天恩”“延世泽”呢?这不合第三个标准了。只有贾兰一支后来得享富贵,尚合作者之意。以外这些,无非是向壁虚造之谈。王雪香对于这点,似乎不甚满意,所以说:“甄士隐说‘福善祸淫兰桂齐芳’是文后余波,助人为善之意,不必认作真事。”(第一百二十回,评)这明明是不敢开罪高鹗——其实王氏并不知道——强为饰词了。既已写了,为什么独这一节不必认作真事呢?

(4)怡红院海棠忽在冬天开花,通灵玉不见了。(第九十四回)

(5)凤姐夜到大观园,见秦可卿之魂。(第一百一回)

(6)凤姐在散花寺拈签,得“衣锦还乡”之签。(同回)

(7)贾雨村再遇甄士隐,茅庵火烧了,士隐不见。(第一百三、一百四回。)

(8)宝玉到潇湘馆听见鬼哭。(第一百八回)

(9)鸳鸯上吊时,又见秦氏之魂。(第一百十一回)

(10)赵姨娘临死时,鬼附其身,死赴阴司受罪。(第一百十二回)

(11)凤姐临死时,要船要轿,说要上金陵归入册子去。(第一百十四回)

(12)和尚把玉送回来。宝玉魂跟着和尚到了“真如福地”,重阅册子,又去参见了潇湘妃子,碰着多多少少的鬼,幸亏和尚拿了镜子,奉了元妃娘娘旨意把他救出。(第一百十五、一百十六回)

(13)宝玉跟着僧道成仙去。(第一百二十回)

这十条都是高氏补的。读者试看,他写些什么?我们只有用原书底话,“倏尔神鬼乱出,忽又妖魔毕露”来批评他。这类弄鬼装妖的空气,布满于四十回中间,令人不能卒读。而且文笔之拙劣可笑,更属不堪之至,第一百十六回文字尤惹人作呕。且上边所举,只是些最不堪的,以外这类鬼怪文字还多呢。(如第九十五回,妙玉请拐仙扶乩;第一百二回,贾蓉请毛半仙占卦,贾赦请法师拿妖。)读者试看,前八十回笔墨何等洁净。即如第一回、第五回、第二十五回,偶写神仙梦幻,也只略点虚说而止,决不如高鹗这样的活见鬼。第十二回,写跛足道人与风月宝鉴,是有寓意的。第十六回,写都判小鬼,是一节滑稽文字。这些都不是高氏所能藉口的。且高作之谬,还在其次,因为谬处可以实在指出;最大的毛病是“文拙思俗”,拙是不可说的,俗是不可医的。

古人说得好,“读其书想见其为人”。我们读高本四十回,也真可以想见高氏底为人了。他所信仰的,归纳起来有这三点:(1)功名富贵的偶像,所以写“中举人”,“复世职”,“发还家产”,“后嗣昌盛”。(2)神鬼仙佛的偶像,所以四十回中布满这些妖气。(3)名教的偶像,所以宝玉临行时必哭拜王夫人,既出家后,必在雪地中拜贾政。况且他在序言上批评《红楼梦》,不说什么别的,只因“尚不谬于名教”,所以“欣然拜诺”。啊!我们知道了!高鹗所赏识的,只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其实《红楼梦》谬于名教之处很多,高氏何必为此谬赞呢。

(14)宝钗以手段笼络宝玉,始成夫妇之好。(第一百九回)

高氏写此节之意,想是为后文宝钗有子作张本(王雪香也如此说)。但宝钗怀孕,何必定在前文明点?即使要写明,又何必写宝钗如此不堪,弄什么“移花接木”之计?以平日宝钗之端凝,此事更为情理所必无。雪芹原意要使闺阁昭传,像他这样写法,简直是污蔑闺阁了。这对于我所假设的三个标准,处处违谬,高氏将何以自解?我常常戏说,大观园中人死在八十回中的都是大有福分。如晴雯临死时,写得何等凄怆缠绵,令人掩卷不忍卒读;秦氏死得何等闪烁,令人疑虑猜详;尤二姐之死惨;尤三姐之死烈;金钏之死,惨而且烈。这些结局,真是圆满之至,无可遗憾,真可谓狮子搏兔一笔不苟的。在八十回中未死的人,便大大倒霉了,在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写得牛鬼蛇神不堪之至。即如黛玉之死,也是不脱窠臼,一味肉麻而已。宝钗嫁后,也成为一个庸劣的旧式妇人。钗黛尚且如此,其余诸人更不消说得了。

(15)黛玉赞美八股文字,以为学举业、取功名是清贵的事情。(第八十二回)

这也是高氏性格底表现。原文实在太可笑了,现在节引如下:“黛玉道:‘……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宝玉……觉得不甚入耳;因想:‘他从来不是这样的人,怎么也这样势欲薰心起来?’……只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这节文字,谬处且不止一点。(1)黛玉为什么平白地势欲薰心起来?(2)黛玉何以敢武断宝玉要取功名?在八十回中,黛玉几时说过这样的话?(3)以宝黛二人底知心恩爱,怎么会黛玉说话,而宝玉竟觉得不甚入耳,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在八十回中曾否有过这种光景?(4)宝玉既如此轻蔑黛玉,何以黛玉竟能忍受?何以黛玉在百二十回中,前倨后恭到如此?

这些疑问,有为高氏作辩护的人是必须解答的。如有人以为《红楼梦》原有百二十回的,也必须代答一下才行。如不能答,便是高鹗勉强续书底证据,便是百二十回不出于一手底证据。

至于反面的凭据,在八十回中却多极了。宝玉上学时,黛玉以“蟾宫折桂”作讥讽(第九回)。宝玉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第三十二回)宝黛平常说的话,真是所谓“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怎么到了第八十二回,竟会不甚入耳起来?这岂不是大笑话?以外八十回中写宝黛口角,无非是薄物细故,宝玉从来没有当真开罪黛玉的时候,怎么在这回中,竟以轻藐冷淡的神情,形之于词色呢?在这些地方,虽百高鹗,也无从辩解的。

而且我更不懂,高氏写这段文字底意旨所在。上边所批评的各节,虽然荒谬,还有可以原谅之处;这节却绝对的没有了。他实在可以不必如此写的,而偏要如此写法,这真有点令人莫测。即王雪香向来处处颂赞他的,也说不出道理来。他只说:“作者借宝黛两人口中俱为道破。”为什么要借两人口中?有什么要道破?这依然是莫名其妙的话。

(16)黛玉底心事,写得太显露过火了,一点不含蓄深厚,使人只觉得肉麻讨厌,没有悲恻怜悯的情怀。(第八十二、第八十三、第八十九、第九十、第九十五、第九十六、第九十七、第九十八回)

这是我主观上的批评,不为定论。我想同时或者有人以为高氏补这几回书是很好的罢。现在姑且引几条太显露的,我以为劣的,如下:

看宝玉的光景,心里虽没别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见有半点意思;深恨父母在时,何不早定了这头婚姻。又转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别处定了婚姻,怎能够依宝玉这般人才心地?不如此时尚有可图。”“好!宝玉!我今日才知道你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了!”“好哥哥!你叫我跟了谁去!”(均见第八十二回)

黛玉大叫一声道:“这里住不得了!”一手指着窗外,两眼反插上去。(第八十三回)

宝玉近来说话,半吐半吞,忽冷忽热,也不知他是什么意思?(第八十九回)

“或者因我之事,拆散了他们的金玉也未可知。”(第九十五回)

“宝玉!宝玉!你好!……”(第九十八回)

这些都太过露,全失黛玉平时的性情。第八十三回所写,尤不成话。第八十二回写黛玉做梦,第八十九回写她绝粒,都是毫无风趣的文字。且黛玉底病,忽好忽歹,太远情理。如第九十二回,黛玉已“残喘微延”,第九十四回又能到怡红院去赏花;虽说是心病可以用心药治,但决不能变换得如此的神速。且这节文字,在文情上,似乎是个赘瘤。高氏或者故意以此为曲折,但做得实在太不高明,只觉得麻烦而且讨厌。至于第九十五回,黛玉以拆散金玉为乐事。这样的幸灾乐祸,毫不替宝玉着急,真是毫无心肝,又岂成为黛玉?写她临死一节文字,还逊于第七十七回之写晴雯,只用极拙极露的话头来敷衍了结,这也不能使读者满意。总之,以高鹗底笨笔,来写八面玲珑的林黛玉,于是无处不失败。补书原是件难事,高氏不能知难而退,反想勉为其难,真太不自量了。

(17)后来贾氏诸人对于黛玉,似太嫌冷酷了,尤以贾母为甚。(第八十二、第九十六、第九十七、第九十八回)

这也是高作不合情理之处。第八十二回,黛玉梦中见众人冷笑而去;贾母呆着笑:“这个不干我事。”第九十六回,写凤姐设谋,贾母道:“别的事,都好说!林丫头倒没有什么。”第九十七回,鸳鸯测度贾母近日疼黛玉的心差了些,不见黛玉的信儿,也不大提起。又说:黛玉见贾府中上下人等都不过来,连一个问的人都没有。又说:紫鹃想道:“这些人怎么竟这样狠毒冷淡?”第九十八回,王夫人也不免哭了一场;贾母说:“是我弄坏了他了!但只是这个丫头也傻气。”

这几节已足够供我们批评的材料。贾氏诸人对于黛玉这样冷酷,文情似非必要,情理还有可通。至于贾母是黛玉底亲外祖母,到她临死之时,还如此的没心肝,真是出乎情理之外。八十回中虽有时写贾母较喜宝钗,但对于黛玉仍十分钟爱、郑重,空气全不和这几回相似。像高氏所补,贾母简直是铁石心肠,到临尸一恸的时候,还要责备她傻气,这成什么文理呢!所以高氏写这一点,全不合三标准。况且即以四十回而论,亦大可不必作此等文字。高氏或者要写黛玉结局分外可怜些,也未可知。但这类情理所无的事情,决不易引动读者深切的怜悯。高氏未免求深反惑了!

(18)凤姐不识字。(第九十二回)

这是和八十回前后不相接合的。我引八十回中文字两条为证:

凤姐会吟诗,有“一夜北风紧”之句。(第五十回)

“凤姐……每每看帖看账:也颇识得几个字了。”后来看了潘又安底信,念给婆子们听。(第七十四回)

这是凤姐识字底铁证,怎么在第九十二回里,说凤姐不认得字呢?这虽是与文情无关碍,但却与前八十回前言不接后语,亦不得不说是文章之病。

(19)凤姐得“衣锦还乡”之签,后来病死了。(第一百一、一百十四回)

这不但是与八十回不合,即在四十回中已说不过去了。她求的签是“……于今衣锦返家园”。后来宝钗说:“这‘衣锦还乡’四字里头还有原故……”这似乎在后文应当有明确的照应,方合情理。哪知道凤姐后来竟是胡言乱语地病死了,临死的时候,只嚷到金陵去。至于“衣锦”两字,并无照应。说是魂返金陵,那里有锦可衣?魂能衣锦或否,高氏又何从知道?说是尸返金陵,则衣锦作为殓衣释,也实在杀风景得很。况且书中既说,贾氏是金陵人氏,则归葬故乡情事之常,又何独凤姐?又何必求签方才知道呢?高氏所作不合前八十回,还可以说两人笔墨不能尽同。至于四十回中底脱枝失节,则无论如何,高氏无所逃罪。况且相去只十四回,高鹗虽健忘也不至此。我想,与其说高鹗底矛盾,不如说高鹗底迂谬。程伟元说他是“闲且惫矣”,真是一点不错。他如不闲,怎么会来续书?他如不惫,怎么会续得如此之乱七八糟呢?

(20)巧姐年纪,忽大忽小。(第八四、第八八、第九二、第一百一、第一百十七回)

这也是全在四十回中的,是高作最奇谬的一节文字,我们不能不详细说一说,先把这几回文字约举如下。

(甲)奶子抱着巧姐儿,用桃红绫子小棉被儿裹着,脸皮发青,眉梢鼻翅微有动意。(第八十四回)

这明是婴儿患病将抽筋底光景,看这里所说,她至多不得过两三岁。

(乙)那巧姐儿在凤姐身边学舌,见了贾芸,便哑的一声哭了。(第八十八回)

小儿学舌也总不过三岁,且见生人便哭,也明白是婴儿底神情。

(丙)巧姐跟着李妈认了几年字,已有三千多字,且念了一本《女孝经》,又上了《列女传》。宝玉对她讲说,引了许多古人,如文王后妃、姜后、无盐、曹大家、班婕妤、蔡文姬……等,共二十二人。巧姐说:这些也有念过的,也有没念过的,现在我更知道了好些。后来她又说,跟着刘妈学做针线,已会扎花儿,拉锁子了。(第九十二回)

即以天资最聪明的而论,这个光景至少已是七八岁了,况且书上明说已认了几年字,又会做精细的活计,决非五六三四岁的孩子可知。且巧姐言语极有条理,且很能知道慕贤良,当然年纪也不小了。即小说以夸张为常例,亦总不过七八岁。在实际上,七八岁的孩子,能如此聪明是百不见一的。算她仅七八岁,已是就小说论,不是以事实看。但这个假设,依然在四十回中讲不过去。巧姐万不能如此飞长,像钱塘江潮水一样。第九十二回距第八十八回只有四回,在四回之中,巧姐怎么会暴长起来?不可解一。从第七十一回到第一百十回,总共不过三年;(第七十一回,贾母庆八旬,第一百十回贾母卒,年八十二岁。)而巧姐已在四回之中过了几年,——至少亦有三年,因两年不得说几年——这光阴如何能安插得下?三十九回中首尾三年,四回中亦是三年;则其余的三十五回,岂不是几乎不占有时间的,这如何能够想象?不可解二。

但这还可以疏忽作推诿,小说原是荒唐言,大可不必如此凿方眼;上边所论,不过博一笑而已,未必能根本打消高作底声价,只是笑话却并不以此为止,这却令我们难乎为高鹗辩解。

(丁)巧姐儿哭了,李妈狠命的拍了几下,向孩子身上拧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了。(第一百一回)

巧姐被拧,连话都不说,只有大哭的一法,看这个光景她不过三岁,至多亦以四岁为限。若在四岁以上,决不至于被拧之后连话都不说的;况且如巧姐能说话,婆子亦决不敢平白地拧她一把。可见其时,巧姐确是不会说话的,至多也不过会学舌。既然如此,请看上文慕贤良之事,应作何解释?念书,认字,做针线的孩子,过了些时候(九回书),反只会啼哭,连话都不会说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孩子长大了,重新还原。这算怎么一回事?长得奇,缩得更奇;长得快,缩得更快。这又算怎么一回事?巧姐长得太快,还可以粗忽来推诿。至于长了又缩小,这无论何人,不能赞一词的,而竟没有人批评过。评《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这样的怪事,偏不以为怪。王雪香只以巧姐长得太快为欠妥,其实何止欠妥而已,简直是不通。

(戊)巧姐儿年纪也有十三四岁了。(第一百十七回)

十六回以后,她又飞长了。说这十六回书,有十年的工夫,这无论如何是不可信的。(我们知道,前八十回,只有首尾九年。)既不可信,她底生长,又成了一种奇迹。巧姐长了又缩,缩了又长,简直像个妖怪,不知高氏是什么意思?十二钗惟巧姐年最小,所以八十回中绝少提及,只写了些刘姥姥底事情,终非巧姐传底正文。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如此一续,巧姐真可谓倒霉之至,至于高鹗为什么写她底事情如此神怪,其原因很难懂;大约他本没有注意到这些地方,只是随意下笔。慕贤良一回专为巧姐作传,拿来配齐十二钗之数,所以勉强拼凑些事情,总要写得漂亮一点,方可以遮盖门面,他却忘了四回以前所写的巧姐是什么光景的。于是她就暴长了一下。后来凤姐病深,高氏要写巧姐年幼,孤露可怜,以形凤姐结局底悲惨。于是她就暴缩一下。到书末巧姐要出嫁,却不能不说她是十三四岁;因为这已是最小的年龄。于是她又暴长了。高氏始终没有注意她底年龄,所以才闹了这么一个大笑话。

巧姐慕贤良一回,还有一点谬处;就是所描写的绝不是宝玉。宝玉向来不肯作这类迂谈的,在这儿却凭空讲了无数的名教中人、贞烈贤教的妇女给巧姐听。这真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高氏可以踌躇满志了。但宝玉为人却顿成两橛,未免说不过去。后四十回写宝玉,竟是个势利名教中人;只于书末撒手一走,不知所终,这是非常可怪的。不但四十回中的宝玉不和八十回的他相似,即四十回中,宝玉前后很像两个人,并与失玉送玉无关,令人无从为他解释。高氏对于书中人物底性情都没有一个概括的观念,只是随笔敷衍,所以往往写得不知所云,亦不但宝玉一人。不过宝玉为书中主人,性格尤难描画,高氏更没处去藏拙罢了。

上列二十条,是四十回中最显著的毛病,以外不重要的地方可笑之处自然还多。如香菱之痼疾,没有提起,自然地痊愈了;以平儿底精细,连水月庵馒头庵都分不清楚,害凤姐吐血(程甲本第九十三回);以紫鹃底秀慧,而写她睡着的鼻息还听吆呼声儿(第八十二回);小红和贾芸有恋爱关系,后来竟了无照应,她只和丰儿做了个凤姐底随身小婢,毫不占重要的位置;麝月抽了荼䕷花签,却并无送春之事;以外零零碎碎的小毛病——脱枝失节,情理可笑的——自然还有,只是一时不能备举,且与大体无关,亦可以不必备举了。

高作底分评,已如上所说了。但我们要更综合地批评一下,这方才尽这篇文字底责任。我以前给颉刚的信曾起诉高氏有五条,都是零碎的,而颉刚却归纳成为三项。我底五条是:(1)宝玉不得入学中举。(2)黛玉不得劝宝玉读时文。(3)宝钗嫁后,不应如此不堪。(4)凤姐、宝钗写得太毒,且凤姐对于黛玉,无害死她的必要。(5)宝玉出家不得写得如此神奇。(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颉刚回信上说:“你起诉高鹗的五条,我都不能为他作辩护士。我以为他犯的毛病归纳起来有三项:(1)他自己是科举中人,所以满怀是科举观念,必使宝玉读书中举。(2)他也中了通常小说‘由邪归正’的毒,必使宝玉到后来换成一个人。(3)他又中了批小说者‘诛心’的成见,必使凤姐、宝钗辈实为奸恶人。我疑心在他续作时,或已有批本,他也不免受批评人的暗示。”[1](一九二一,六,二十四信。)

颉刚所归纳的三条,我以为理由充足,无再申说底必要。我们现在要进一步去讨论高鹗续书底目的,和他底性格与作者底比较,下了这样的批评,方才能彻底估定后四十回底价值。我们真要了解一种作品,非先知道他底背景不可,专就作品本身着眼,总是肤浅的,片面的,不公平的。

我们第一要知道,高鹗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功,使此书“巅末毕具”,他并没有做《红楼梦》底兴趣,且也没有真正创作《红楼梦》底可能。我给颉刚的信上说:

因为雪芹是亲见亲闻,自然娓娓言之,不嫌其多;兰墅是追迹前人,自然只能举其大概了结全书。若把兰墅底亲见亲闻都夹杂写了进去,岂不成了一部“四不像”的《红楼梦》!(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这是说明高氏补书这般草率仓忙的缘故。因他不比曹雪芹,他胸中没有活现的贾宝玉、十二钗,所以不容得他不草率仓忙。这不算高氏底大过失。

以我底眼光看,四十回只写了主要的三件事,第三项还是零零碎碎的,其实最主要的只有两项。

(1)黛玉死,宝玉做和尚。

(2)宝玉中举人。

(3)诸人底结局,很草率的结局。

第三项汇聚拢来可算一项,若分开来看,却算不了什么。因为向来的观念,无论写什么总是“有头有尾”才算完结,所以高氏只得勉强将书中人底结局点明一下。至于账簿式的结局,那也不在他底顾虑中了。

所以四十回主要的只写了(1)(2)两项,而第二项是完全错了的。我们可用这个来估定高作底价值。我这归纳的结果,是可以实证而非臆想的。试把各回分配于各项之下:

(1)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

第八十三回,上半节写黛玉之病深。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五回,唱的戏是《冥升》和《达摩渡江》。

第八十七回,黛玉弹琴而弦忽断。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

第九十一回,宝黛谈禅;黛说“水止珠沉”,宝说“有如三宝”。

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泄机关颦儿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黛玉焚稿。

第九十八回,黛玉卒。

第一百四回,宝玉追念黛玉。

第一百八回,死缠绵潇湘闻鬼哭。

第一百十五回,和尚送通灵玉。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

第一百十七回,阻超凡佳人双护玉。

第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宝玉却尘缘。

(2)所引各回,已见《高鹗续书底依据》一篇中,共有六回。

(1)项最多占了十七回。(2)项也占了六回。单是这两项已占全书之半数。以外便是些零碎描写、叙述,大部分可以包括在(3)项中。只有抄家一事不在其内,但高氏却不喜欢写这件事;所以在抄家之时,必请出两位王爷来优礼贾政,既抄之后又要“复世职”“沐天恩”。可见高氏当时写这段文字,真是遵照前文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于本心。他底本心,只在于使宝玉成佛做祖,功名显赫。如没有第二项宝玉中举事,那九十八回黛玉卒时,便是宝玉做和尚的时候了。他果然也因为如此了结,文情过促,且无以安插宝钗。而最大的原因,仍在宝玉没有中举。他以为一个人没有中举而去做了和尚,实在太可惋惜了。我们只看宝玉一中举后便走,高氏底心真是路人皆见了。

高氏除写十二钗还有些薄命气息,以外便都是些“福寿全归”的。最是全福算宝玉了。他写宝玉底结局,括举为三项:

(1)宝玉中第七名举人。

(2)宝玉有遗腹子,将来兰桂齐芳。

(3)宝玉超凡入圣,封文妙真人。

他竟是富贵神仙都全备了。神仙长生不老,寿考是不用说的了。高鹗写贾氏亦复如此,虽抄了家,依然富贵荣华,子孙众多,全然不脱那些小说团圆迷的窠臼,大谬于作者底本意。但我们更要去推求他致谬底原由,不能不从作者和高氏底性格底比较下手。我给颉刚一信上说:

我们还可以比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晓得他们见解底根本区别。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恶科名禄利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热衷名利的人,是举人(将来还中进士,做御史),所以非让宝玉也和他一样的中个举人,心里总不很痛快。我们很晓得高鹗底“红学”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们还高明些。但在这里,他却为偏见拘住了,好像戴了副有颜色的眼镜,看出来天地都跟着变了颜色了。所以在那里看见了一点线索——其实是他底误认——便以为雪芹原意如此,毫无愧色的写了下去,于是开宗明义就是“两番入家塾”。雪芹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兰墅却生生把宝玉重新送进学堂去。……(一九二一,六,九。)

在另一信上又说:

总之,弟不敢菲薄兰墅,却认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远了,不适宜于续《红楼梦》。若然他俩性格相近一点,以兰墅之谨细,或者成绩远过今作也未可知。(一九二一,六,十八。)

我是再三申说,高氏底失败,不在于“才力不及”,也不在于“不细心谨慎”,实在因两人性格嗜好底差异,而又要去强合为一,致一百二十回,成了两橛,正应古语所谓“离之双美,合之两伤”。我曾有一意见,向颉刚说过:

《红楼梦》如再版,便该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开。后四十回可以做个附录,题明为高鹗所作。既不埋没兰墅底一番苦心和他为人底个性,也不必强替雪芹穿这一双不合适的靴子。(一九二一,六,九。)

高作底庸劣我们知道了,他底所以如此,我们却可以原谅他。总之,说高鹗不该续《红楼梦》是对的,说高鹗特别续得不好,却不见得的确。因为无论谁都不适于续《红楼梦》,不但姓高的一个人而已。

高鹗冒名顶替,是中国文人底故态恶习,我决不想强为他辩护。但在影响上,高氏底僭号却不为无功,这虽非他本意所在,而我们却不得不归功于他。

《红楼梦》既没有完全,现存的八十回实在是一部分,并且还没把真意说明,所以高非补书不可。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的文字,若没有煞尾,恐怕不免引起一般无识读者底误会。他们必定说:“书上并没说宝走黛死,何以见得不团圆呢?”当他们豪兴勃发的时候必定要来续狗尾,也必定要假传圣旨依附前人。《红楼梦》给他们这一续,那糟糕就百倍于现在了。他们决定要使宝玉拜相封王,黛玉夫荣妻贵,而且这种格局深投合社会底心理,必受欢迎无疑。他们决不辨谁是谁非,只一气呵成地读了下去。幸而高氏假传圣旨,将宝黛分离,一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至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即我们现在约略能揣测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说和高作后四十回全无关系。如没有四十回续书,而全凭我们底揣测,事倍功半定是难免的。且高氏不续,而被妄人续了下去,又把前后混为一谈,我们能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与否,也未始不是疑问。这样说来,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

妙得很啊!就事论事,宝走黛死都是高氏编造的,雪芹只有暗示,并未正式说到的,而百年来的读者都上了高氏这一个大当,虽有十二分的难受,至多也只好做什么《红楼圆梦》《鬼红楼梦》……这类怪书,至多也只能把黛玉从坟里拖出来,或者投胎换骨,再转轮回。他们决不敢再做一部“原本红楼梦”,这真是痛快极了!他们可惜不知道,原本只有八十回,而八十回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原不必劳诸公底起死回生的神力。高鹗这个把戏,可谓坑人不浅。我真想不到“假传圣旨”有这样大的威权。

从这里,高氏借大帽子来吓唬人的原因,也可猜想了。我从前颇怀疑:高氏补书这一事既为当时闻人所知,他自己又不深讳,为什么非假托雪芹不可,非要说从鼓担上买来的不可?现在却恍然有悟了。高鹗谨守作者底原意,写了四十回没有下场的,大拂人所好的文字,若公然题他底大名,必被社会上一场兜头痛骂,书亦不能传之久远,倒不如索性说是原本,使他们没处去开口的好。饶你是这样,后来还有一班糊涂虫,从百二十回续下去。这可见社会心理,容留不住悲剧的空气到什么程度。若只有八十回本流传,其危险尤不堪设想。所以高氏底续书,本身上的好歹且不去讲他,在效用上看,实在是《红楼梦》底护法天王,万万少他不得的。我从前颇以高鹗续书假托雪芹为缺憾,现在却反而释然了。

我想不到后四十回底批评做得这样冗长,现在就把他结束,以数语作为总评。

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比较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去追寻作者,而始终赶他不上,以致迷途。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原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也有些功德。

* * *

[1]《红楼梦》八十回始流行,即带评注,其时作者非但健在,而且不到三十岁。乾隆甲戌年(一七五四)脂砚斋已是再评,则初评当尚在其前。颉刚猜高鹗看见过批本,完全对,不过“脂评”恰正和后来百廿回本诸评相反,很赞美宝钗、袭人,甚至过于赞美,并无诛心之论。

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

《红楼梦》本子虽多,但除有正书局所印行的戚序本以外,都出于一个底本,就是程伟元刻的高氏本。所以各本字句虽小有差异,大体上却没有什么重要的区别,即使偶有数处,也决不多的。我虽在实际上,没有能拿各本去细细参较一下,但这个断语却至少有几分的真实。至于高本和戚本,因为当时并无关系,所以很有些不同。虽然也不十分夥多、显著,却已非高氏各本底差异可比了。这是我草这篇底缘故。

大家知道,高本是一百二十回,回目是全的;戚本只有八十回,连回目也只有八十。看戚蓼生底序上说,实在他所看见的只有八十回书。原来戚氏行辈稍前于高鹗,所以补书一事决非戚氏所知。[1]且他也并没有补书底志愿,戚氏在这一体上,是很聪明的。他说:

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而寤者几希!(戚本序)

他知道八十回后必定是由盛而衰,以为不补下去,也可以领悟得,不必去下转语了。他又以为抱这种“刻舟求剑”的人,是沾沾之徒;可见不但高鹗挨骂,即我们也不免挨骂了。

我们既承认戚蓼生那时所见的《红楼梦》,回目本文都只有八十之数,就不能不因此承认程伟元所说原本回目有一百二十是句谎话。(程语见高本程序)程氏所以说谎,正因可以自圆其说,使人深信后四十回也是原作。其实“这百二十回的回目只有八十是真的”,极易证明,决非程氏一语所能遮掩得过,我在前边已论及了。

既如此,就较近真相这一个标准下看,戚本自胜于高本;因为高鹗既续了后四十回,虽说“原文未敢臆改”,但既添了这数十回,则前八十回有增损之处恐已难免。高氏原曾说明前八十回曾经他校订,换句话说,就是经他改窜。至于改得好不好,这又是另一问题。

但这两本底优劣区分,却又不如此简单。为什么呢?(1)高氏校书,并非全以己意为准,曾经过一番“广集各本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的工夫。且高本出后,即付排付刊,不容易辗转引起错误。(2)戚本也是个传抄的本子,而且没有经过整理的。所以不但不免错误,且也不免改窜[2]。

两本既互有短长,我也不便下什么判断,且也觉得没有显分高下底必要。现在只把大体上不同之处说一说,至于微细的差异,这是校勘本书人底事,不是在这里所应当注意的。我们先论两本底回目。戚本不但没有后四十回之目,即八十回之目亦每与高本不同。现在选大异的几回列表如下:

(1)第五回 高——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

戚——灵石迷性难解仙机,警幻多情秘垂淫训。

(2)第八回 高——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戚——拦酒兴李奶母讨厌,掷茶杯贾公子生嗔。

(3)第九回 高——训劣子李贵承申斥,嗔顽童茗烟闹书房。

戚——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书堂。

(4)第十七回 高——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

戚——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深幽。

(5)第二十五回 高——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

戚——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

(6)第二十七回 高——滴翠亭宝钗戏彩蝶,埋香冢黛玉泣残红。

戚——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

(7)第三十回 高——椿龄画蔷……

戚——龄官画蔷……

(8)第六十五回 高——贾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

戚——膏粱子惧内偷娶妾,淫奔女改行自择夫。

(9)第八十回 高——美香菱屈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

戚——懦弱迎春肠回九曲,娇怯香菱病入膏肓。

从上表看,(1)(5)(6)三项高本文字通顺。(3)(7)均戚本佳。龄官不得说“椿龄”,李贵受斥不必列入回目。(8)可谓无甚好歹,高本较直落些而已。(4)因分回不同,故目亦不同。(2)(9)两项,不能全以回目本身下判断。

我们先说(4)项。戚本之第十七回较高本为短,以园游既毕宝玉退出为止。所以回目上只说“怡红院迷路探深幽”。至于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说到请妙玉为止,关涉元春归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说“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这两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为分回不同之故。我们要批评回目底优劣,不如批评分回底优劣较为适当些。[3]

高戚两本底分回,我以为是戚本好些,理由有三:(1)从游园后宝玉退出分回,段落较为分明。(2)教演女戏,差人请妙玉,和高本第十八回开头所叙各事相类,都是作元春归省底预备,这处不得横加截断,分成两橛。(3)第十七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实在是太重复了。且在第十七回中,高本也并无庆元宵之事,回目和本文不甚符合。以这三个原因,我宁以戚本为较佳。汪原放君以为怡红院是贾妃所定的名字,不能先说,为戚本病。我却以为无甚大关系。贾政等迷路的地方是将来的怡红院,回目上先提一下有何不可?

第(2)项就回目底文字批评,高本似乎较好;就本文底事实对看,两本简直是半斤八两;就书中大意看,这就不容易说了。第八回共叙述三件事:(1)钗玉互看通灵金锁;(2)宝黛两人在薛姨妈处喝酒;(3)宝玉回去摔茶杯。高本之目,说了(1)项,虽然扼要,未免偏而不全。戚本之目,包举(2)(3)两项,却遗漏了本回最重要的(1)项,亦属不合。总之,两本这一回之目,犯了同一个毛病,就是只说了一部分不能包举全体;不过高本回目较为稳妥漂亮,戚本用“贾公子”,似不合全书体例。

若就书中大意作批评,这就很不容易说了。我们试想,高戚两本,这一个回目是完全不同的,不但字面不同,意义亦绝不同,在八十回书内实为仅见。这一点上我们须得加一番考虑。我们第一要知道,这绝非仅是一本传抄底歧异,是两本底区别。有正主人眉批上说:“作者点明金玉,特不欲标入回目,明明道破耳。”反过来说,高本是欲明明道破的。高本第八回之目如此,明是作后文金玉成婚底张本;而戚本却不想强调这金玉姻缘,所以不欲明明道破。依我看来,戚本之回目或者是较近真的[4]。

我先假定八十回中本文回目,多少经过高氏底改窜,我们看高鹗底《红楼梦引言》上说:

……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

这还是有依据的改正,不是臆改。但下一条又说:

……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这是明认他曾以己意改原本了。虽他只说增损数字,但在实际上,恐怕决不止数字。他虽说,“非敢争胜前人”;但已可见他底本子,有许多地方,为前人所未有。不然,他又何必要自解于“争胜前人”这一点?

最可笑的,他对于自己做的后四十回,反装出一副正经面孔,说什么“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他自己底大作,已经改了又改,到自以为尽善尽美了,方才付印,如何再能臆改呢?这真是高氏欺人之谈,无非想遮掩他底补缀的痕迹,无奈上文已明说后四十回无他本可考,所谓“欲盖弥彰”了[5]。

既承认了这个假定,那么,第八回之目,就可以推度为高氏底改笔——臆改或有依据的改。高氏为什么要如此呢?因为可以判定金玉姻缘,使他底“宝钗出闺成礼”一节文字,铁案如山,不可摇动。若原作者即有意使金玉团圆,也不必在回目中明明道破,使读者一览无余。高氏却有点做贼心虚,不得不引回目以自重了。这原是一种揣测不能断定,不过却很有可能的罢了。

对于(9)项,我也有相同的批评。就第八十回目之本身而论,高本是较为妥当。即以此回本文及上回之目参看,高本也很好。戚本这一个回目有两个毛病:(1)第七十九回,既说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这回又说“懦弱迎春肠回九曲”,未免有重复之病。(2)第八十回本文先叙香菱受屈,后叙迎春归宁诉苦,即使要列入回目,亦当先香菱而后迎春,何得颠倒?

但高本这回目却甚可疑,不得不说一说。王道士诌妒妇方,不过随意行文,略弄姿态,并无甚深意,无列入回目之必要。此可疑一。高氏后来写香菱,有起死回生之功,闹了一个大笑话。这里若照戚本作“香菱病入膏肓”,岂不自己打嘴巴。这显有改窜的痕迹,可疑二。但戚本这回目亦非妥善,我们也不能断定原本究竟作什么[6]。

在论两本子底回目以后,有一句话可以说的。我想《红楼梦》既是未曾完稿的书,回目想是极草率的,前后重复之处原不可免。到高鹗补了后四十回,刊版流传,方才加以润饰,使成完璧。所以高本底回目,若就文字上看,实在要比戚本漂亮而又妥当;正是因为有这番修正底工夫。而戚本回目底幼稚,或者正因这个,反较近于原本。我们要搜讨《红楼梦》底真相,最先要打破“原书是尽善尽美的”这个观念,否则便不免引入歧途。即如第八十回之目,我以为原本或者竟和戚本相仿佛,亦未可知,高鹗一则因他重复颠倒,二则因不便照顾香菱底结局,于是把他改了。

两本回目底异同既明,我们于是进而论到两本底本文。这自然是很繁琐的,我只得略举大概,微细的地方一概从省。但即是这样论列,已是很繁重的了。

就本文看,第十六回尾,高本漏缺,应照戚本补的。秦钟临死时,有鬼判及小鬼底一节谈话,高本只写众小鬼抱怨都判胆怯为止,下边接一句“毕竟秦钟死活如何”,这回就算完了。到第十七回开场,秦钟却已死了,与情理未免有两层不合:(1)宝玉特意去别秦钟的,自应当有一番言语,文情方圆。(2)因宝玉来了,都判吓慌,明是下文要放秦钟还阳与宝玉一会;否则直白叙去即可,何必幻出小鬼判官另生枝节?依高本这么说,岂不是都判见识反不如小鬼,秦钟就这般闷闷而死的,不但文情欠佳,即上下文势亦不连贯。我以为这回之末,众鬼抱怨都判以后,应照戚本补入这一节。

都判道:“放屁!俗语说的好,天下官管天下民。阴阳并无二理,别管他阴,也别管他阳,没有错了的。”众鬼听说,只得将他魂放回;哼了一声,微开双目,见宝玉在侧,乃勉强叹道:“怎么不早来?再迟一步,也不能见了!”宝玉携手垂泪道:“有什么话,留下两句?”秦钟道:“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说毕,便长叹一声,萧然长逝了。

补了这段文字,却是妥当得多。虽然秦钟最后一语,有点近于“禄蠹”底口吻;但在当时的社会中,他临命时或不能不悔,正与第一回语相呼应。以外口吻底描写,事迹底叙述,亦都还合式,很有插入底资格。

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两本有好几处不同。现在分项说明:

(1)高本上惜春没有做灯谜,戚本却是有的。她底灯谜是“佛前海灯”,文曰: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墨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依我看来,三春既各有预兆终身之谜,惜春何得独无。况此谜亦甚好,应照戚本补入为是。

(2)高本中黛钗各有一谜;而戚本中黛玉无谜。高本所谓黛玉之谜,戚本以为宝钗所作;高本宝钗之谜,不见于戚本。所以——

朝罢谁携两袖烟……

这一首七律,打的是更香,高本以为是黛玉底,戚本却以为是宝钗底。

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叶落纷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

高本以为是宝钗所作的,戚本上却完全没有。这一点也很奇怪。这一谜极重要——依高本看——可以断定宝钗底终身是守寡;何以戚本独独没有?我也疑心,这是高氏添入的,专为后文作张本而设,和改第八回之目是一个道理。

(3)宝玉一谜,打的是镜子,高有戚无。依文理看,戚本是对的,应照他删去为是。因为本回下面凤姐对宝玉道:“适才我忘了,为什么不当着老爷撺掇,叫你也作诗谜儿。”她既说是忘了,是明明没有撺掇贾政叫宝玉作谜。若宝玉已作了极好的诗谜,凤姐岂能拿这个来吓唬宝玉呢?这是极容易明白,不消多说的。[7]

戚本虽也有好处,但可发一笑的地方,却也不少。如高本第二十五回,“贾政心中也着忙。当下众人七言八语,……”文气文情都很贯串,万无脱落之理。而戚本却平白地插进一段奇文,使我们为之失笑。

贾政等心中也有些烦难,顾了这里,丢不了那里。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那里。当下众人七言八语。……

不但文理重沓,且把文气上下隔断不相连络。评注人反说:“忙中写闲,真大手眼,大章法!”这也是别有会心了。

高本第三十七回,贾芸给宝玉的信,末尾有“男芸跪书,一笑”。这是错了。书中叙贾芸写信,文理不通有之,万不会在“男芸跪书”之后,加上“一笑”一词。这算什么文法?一看戚本便恍然大悟了。戚本这一处原文作“男芸跪书一笑”,一笑是批语,不是正文,所以夹行细写。高本付刻时,因一时没有留心,将批语误入正文,从此便以误传误了。但高氏所依据的抄本,也有这批语,和戚本一样,这却是奇巧的事。

第四十二回,宝玉看宝钗为黛玉拢发,这一段痴想,高本写得极风流,戚本却写得很煞风景。我并引如下:

宝玉在旁看着,亦觉更好,不觉后悔;不该令他抿上鬓去,也该留着,此时叫他替他抿上去。(高本。第一及第三之他是指黛玉,第二之他指宝钗。)

宝玉……叫我替他抿去。(戚本我是宝玉自指。)

这一个“我”字错得好利害啊!照高本看,宝玉不愧“意淫”之名;被戚本这一误,宝玉简直堕落到情场底饿鬼道。高本所写的光景、情趣,生生被一个“我”字糟蹋了。凡这等地方,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所关很大。

且不但风格底优劣迥殊,即以文词底结构论,这个“我”字万万安他不下。为什么呢?上文明有“也该留着”一兼词(高戚两本同),正为说明此语之用,言当初不该让黛玉自己拢发,最好留着,一起让宝钗替她抿上去。若宝玉想自己为黛玉拢发,何必说什么留着?因为即使是留着,也与宝玉无干。宝玉在这回书上本没有替黛玉抿发,何必惋惜呢?而且上文所谓“只觉更好”一兼词,如下文换了“我”字,又应当作何解释?宝钗替黛玉抿鬓,所以能说更好。以如此好的风情,而宝玉要亲自出马,岂不是大杀风景吗?这类谬处,都是后来传抄人底一己妄见,奋笔乱改所致。他们因被这好几个他字搅扰不清,依自己底胸襟,莫妙于换一我字,方足以写宝黛底亲昵。我们看戚本底眉评,就可以恍然于这类妄人底见解了。(戚本这回眉评说:“今本将我字改作他字不知何意?”)[8]

第四十九回,写香菱与湘云谈诗之后,宝钗笑话她俩;高戚两本有繁简底不同,而戚本却很好,可以照补。

“……又怎么是温八叉之绮靡,李义山之隐僻;痴痴颠颠,哪里还像两个女儿呢?”说得香菱湘云二人都笑起来。(高本)

“……李义山之隐僻。放着现在的两个诗家不知道,提那些死人作什么?”湘云听了,忙笑问:“现在是哪两个?好姐姐,告诉我!”宝钗笑道:“呆香菱之心苦,疯湘云之话多。”二人听了都大笑起来。(戚本)

戚本所作,不但说话神情极其蕴藉聪明;且依前后文合看,这后来宝钗一语,万万少不得的。因为如高本所作,宝钗说话简直是教训底口吻,别无甚可笑,二人怎么会都笑起来?必如戚本云云,方才有可笑之处,且妙合闺阁底神情。否则,一味的正言厉色,既不成为宝钗,又太杀风景了。

第五十三回,写贾母庆元宵事,戚本较高本多一大节文字,虽无大关系却也在可存之列。现在引如下:

原来绣这璎珞的,也是个姑苏的女子,名唤慧娘。因他亦是书香宦门之家,他原精于书画,不过偶然绣一两件针线作耍,并非世卖之物。凡这屏上所绣之花卉,皆仿的是唐宋元各名家的折枝花卉;故其格式皆从雅本来,非一味浓艳匠工可比。每一枝花侧,皆用古人题此花之旧句,或诗或歌不一,皆用黑绒绣出草字来,且字迹勾踢转折轻重连断,皆与笔写无异,亦不比市绣字迹,倔强可恨。他不仗此获利,所以天下虽知,得者甚少。凡世宦富贵之家,无此物者甚多。当今称为“慧绣”。竟有世俗射利者近日仿其针迹,愚人获利。偏这慧娘命夭,十八岁便死了,如今再不能得一件的了。所有之家亦不过一两件而已,皆惜若宝玩一般。更是那一干翰林文魔先生们,因深惜慧绣之佳,便说这“绣”字不能尽其妙,这样针迹,只说一“绣”字,反似乎唐突了,便大家商议了将“绣”字隐去,换了一个“纹”字;所以如今都称为“慧纹”。若有一件真慧纹之物,价则无限。贾府之荣,也只有两三件。上年将两件已进了上,目下只剩这一副璎珞,一共十六扇。贾母爱之,如珍如宝,不入请客各色陈列之内,只留在自己这边,高兴摆酒时赏玩。(脂庚本“世卖”作“市卖”,是。)

这虽没有深意,却决不在可删之列,不知高本为什么少此一节。或者高鹗当时所见各抄本,都是没有这一节的,也未可知。现在看这节文字,很可以点缀繁华,并不芜杂可厌。

最奇特的,是戚本第六十三回写芳官一节文字,芳官改名耶律雄奴这一件事,高本全然没有,在宝玉投帖给妙玉以后,便紧接着平儿还席的事。戚本却在这里,插入一节不伦不类的文字。因为原文甚长,不便全录,只节引有关系的一节:

宝玉忙笑道:“……既这等再起个番名,叫耶律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俛,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芳官笑道:“……何必借我们,你鼓唇摇舌,自己开心作戏,却自己称歌功颂德?”宝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秋万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

这些话,失却宝玉平常说话底神气,文意也很不好。假使要讨论起来,那话就很长了。

全回文字几全不同的,是第六十七回。高鹗底引言曾说:“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果然我们把两本第六十七回一对看,回目虽相同,本文却是大异。这相异之处,是戚本之真相,与上边所说经后人改窜的有些不同。这自然,我不能全然征引来比较,只好约略说一点。

戚本这回文字,比高本多出好几节,举重要的如下:

(1)宝玉、黛玉、宝钗一节谈话。(卷七,五页)

(2)宝玉和袭人谈话。(七页)

(3)袭人和凤姐一大节谈话,并说巧姐底可爱。(九页)

(4)凤姐和平儿谈尤二姐事,明写凤姐设计底狠毒。(十一、十二页)

多少相仿,而文字不同的又有两节:

(1)赵姨娘对王夫人夸宝钗一节。(六页)

(2)凤姐拷问家童一节。(十、十一页)

总说一句,全回文字都几乎全有差异,是在八十回中最奇异的一回,且在高鹗时已经如此的。我们要推求歧异底来源,只得归于抄本不同之故。但抄本何以在这一回独独多歧,当时的高氏,也没有能说明,我们也只好“存而不论”了。

至于优劣底比较,从大体上看,高本是较好的。譬如凤姐拷问家童一节,高本写得更有声色;凤姐和平儿谈话及设计一节,高本只约略点过,较为含蓄。第一项中底(1)(2)两节文字,都可有可无,有了并不见佳。只第二项底(1)节,戚本似不坏。第一项中底(3)节,戚本虽稍见长,不如高本底简洁,但描写神情口吻颇好;说巧姐可爱一节文字,尤不可少。巧姐是书中重要人物之一,而八十回中很少说及,戚本多这一节极为适当。优劣本是相对的,我只就主观的见解,以为如此。

戚本在第六十九回,又多了一节文字,大可以删削的。这回正写凤姐如何处置尤二姐及秋桐,戚本却横插一节前后不接的文字。现在引如下:

……一面带了秋桐来见贾母与王夫人等,贾琏也心中纳罕。那日已是腊月二十日,贾珍起身先拜了宗祀,然后过来辞拜贾母等人。合族中人直送到洒泪亭方回,独贾琏、贾蓉送出,三日三夜方回,……且说凤姐……

在“纳罕”“且说”之间这一节文字,高本上都是没有的。戚本却添了四行字,不但上文没有说贾珍要到哪里去,下文没有说回来,踪迹太不明了。且正讲凤姐,为什么要夹写贾珍远行,文理未免有些不顺。但如没有这一节,同回贾琏说“家叔家兄在外”,却没有着落。有这一个理由,可以为这一节作辩解。

在同回,戚本有一节极有意义的文字,远胜高本。戚本上说:

只见这二姐面色如生,比活着还美貌。贾琏又搂着大哭,只叫:“奶奶!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贾蓉忙上来劝:“叔叔,解着些儿。我这个姨娘,自己没福。”说着,又向南指大观园的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说:“我想着了。终究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高本把这一节完全删了,只在下边添写“贾琏想着他死得不分明,又不敢说”一语,作为补笔,却不见好。因这节文字,可以断定凤姐底结局,极为紧要,万无可删之理。且尤二姐暴死,以凤姐平素之为人,贾琏又何得不怀疑?故以文情论,这一节亦是断断乎不可少的,何况描写得极其鲜明而深刻呢?

第七十回,高本也有一点小小的疏漏,应依戚本改正。现引戚本一节,括弧中的是高本所没有的文字。

只见湘云又打发翠缕来说:“请二爷快去瞧好诗。”(宝玉听了,忙问:“哪里的好诗?”翠缕笑道:“姑娘们都在沁芳亭上,你去了便知。”)宝玉听了,忙梳洗了出来,果见黛玉……都在那里……

高本既少了括弧中的一节,下文所谓“那里”便落了空。不如戚本明点沁芳亭,较为妥贴。

第七十五回有一节文字,我觉得戚本好些。现在把两本所作并列如下:

尤氏……一面洗脸,丫头只弯腰捧着脸盆。李纨道:“怎么这样没规矩!”那丫头赶着跪下。尤氏笑道:“我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做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高本)

小丫环炒豆儿捧了一大盆温水,走至尤氏跟前,只弯腰捧着。银蝶笑道:“奶奶不过待咱们宽些,在家里不怎样罢了。你就得了意,不管在家在外,当着亲戚也只随便罢了。”尤氏道:“你随他去罢,横竖洗了就完事了。”炒豆赶着跪下。(下同)(戚本)

这虽是不甚关紧要的文字,但依高本,却很不合说话时底情理。李纨责备小丫头底没规矩,而尤氏即大发牢骚,说外面讲礼貌的人,做事都够使的,岂不是当面骂人?况且书中写李纨平素和易,怎么这一回对于小事如此的严声厉色?戚本所作似很妥当,补尤氏说“随他去罢”一语,亦是应有的文章。

还有一节底异文,虽论不到谁好谁歹,却是很有趣的。高鹗底四十回,在第一百九回,有“候芳魂五儿承错爱”一大节很是精采的文章,柳五儿明明是个活人。但据戚本,八十回中柳五儿已早死了。我引戚本独有的一节文字:

王夫人笑道:“你还强嘴!我且问你: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五儿丫头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第七十七回)

所以若依戚本去续,那五儿承错爱一节,根本上是要不得的。但高本底第七十七回,因没有这一节文字,前后还可以呼应,我们也不能判什么优劣。只能说他们不相同而已。

但却有两层题外的揣想,可以帮助我们的。(1)高鹗所见的各抄本,戚本并不在内;因为高氏如见有一种抄本上面明写五儿已死,他或者不会作第一百九回这段文章。(2)再不然,便是高鹗曾经修改过八十回本,将这一节文字删去,使他底补作不致自相矛盾。这两层揣想,必有一个是真实的,但我却不能断定是哪一个。

就两本底本文、回目底大体约略比较一下,已占了这么长的篇幅,恐怕还因我翻检匆忙,仍不免有遗漏之处。好在我并不是要做校勘记,即脱略了几处,也无甚要紧。倒是篇幅底冗长,使读者感到沉闷,我却深抱不安的。现在只说一点零碎的话,拿来结束本篇,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上有眉评,是最近时人加的,大约即在有正书局印行本书的时候。看第三回眉评,曾说西餐底仪节,可见是最近人底笔墨了。这位评书人底见解,实在不甚高明。他所指出戚本底佳胜之处,实在未必处处都佳,他所指出两本底歧异之点,有些是毫无关系的。到真关重要的异文,他反而不说了。我当时如就这眉评来草本篇,其失败必远过于现在。因为他底不可靠,所以仍费了我很多的翻检底功夫[9]。

戚本还有一点特色,就是所用的话几乎全是纯粹的北京方言,比高本尤为地道。我因为这些地方不关重要,所以在上文没有说到,但分条比较去虽是很小,综观全书却也是个很显著的区别,不能不说一说。雪芹是汉军旗人,所说是满族家庭中底景况,自然应当用逼真的京语来描写。即以文章风格而言,使用纯粹京语来表现书中情事亦较为明活些。这原是戚本底一个优点,不能够埋没。惟作眉评人碰到这等地方,必处处去恭维一下,实在也可不必。王雪香底高本评语,也是一味的滥誉,正犯了同一的毛病。我作这篇文字,自以为是很平心的,如应了“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这句老话,那却就糟了!

* * *

[1]戚蓼生是浙江人(《红楼梦序》《进士题名录》并作德清人,《戚氏家谱》作余姚),清乾隆三十四年己丑(一七六九)进士,比高鹗底科名早了二十六年,距高本之成早了二十三年。即使他作《红楼梦序》在中进士以后,也还早于高鹗补书底时候,难怪他不知道有百二十回的全书了。

[2]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大约底子是个较晚出的脂砚斋评本,不过有正老板不付影印,却付传抄,于是发生下列的情形:1)脂本也系传抄,原有脱误。2)改错,愈改愈错。3)有正抄写时的错误。4)有正主人底妄改,最显明的如第六十八回,初版大字本痕迹宛然,再版小字却抄得一清如水了。

[3]据脂砚斋庚辰评本十七、十八是合回,回目“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庚辰是曹雪芹死的前三年,我尝疑他并没有再整理过这稿,就此长逝,所以后来大家分回分不好,回目也定不妥当。

[4]两脂砚斋评本第八回之目如下:甲戌本作“薛宝钗小恙梨香院,贾宝玉大醉绛芸轩”。庚辰本作“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或不欲道破,或微露其意,均近于戚本而远高本也。

[5]我这话并不很对。程伟元、高鹗在引言说“未敢臆改”,事实上却在那边偷偷的大改而特改。据亚东图书馆民国十六年刊本,汪原放底“校读后记”,后四十回改去五九六七字,实不为不多。我们取“程甲本”“乙本”第九十二回、一百五回来比较就明白了。

[6]脂砚斋庚辰本第八十回是没有回目的。可见戚高两本底都是后来他人的改笔。

[7]据脂庚本,第二十二回作者未写完而卒,戚本已是后来补缀的,高本更远了。参看下卷《八十回残缺的情形》一文。

[8]戚本这眉评是有正主人加的。脂庚本“我”作“他”,同高本。戚本所以大误有两个可能的解释:1)原来抄错了的。2)有正书局妄改后,又从而赞美之。

[9]我在《红楼梦辨》初版已明说这有正本的小字眉评是最近时人加的,但近人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文中却说:“平伯的错误在于认戚本的眉评为原有的评注,而不知戚本所有的眉评是狄楚青先生所加。”这并不合事实。不过在我写《红楼梦辨》时把这“眉评”两字用得很混乱,有时每页上面的小字评称为眉评,如上卷页一四六。这眉评是狄楚青之笔。有时则把每回起首之总评称为眉评,如下卷第十、二四、二八页等。这眉评是脂砚斋底手笔。岂非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么?在此更正致愧。

作者底态度

大家都喜欢看《红楼梦》,更喜欢谈《红楼梦》,但本书底意趣,却因此隐晦了近二百年,这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其实作书底意趣态度,在本书开卷两回中已写得很不含糊,只苦于读者不肯理会罢了。历来“红学家”这样懵懂,表面看来似乎有点奇怪,仔细分析起来,有两种观察,可以说明迷误底起原。

第一类“红学家”是猜谜派。他们大半预先存了一个主观上的偏见,然后把本书上底事迹牵强傅会上去,他们底结果,是出了许多索隐,这派“红学家”有许多有学问名望的人,以现在我们底眼光看去,他们很不该发这些可笑的议论。但事实上偏闹了笑话。

为什么呢?这其中有两个原故:(1)他们有点好奇,以为那些平淡老实的话,决不配来解释《红楼梦》的。(2)他们底偏见实在太深了,所以看不见这书底本来面目,只是颜色眼镜中的《红楼梦》。从第一因,他们宁可相信极不可靠的传说,(如董小宛、明珠之类)而不屑一视作者底自述,真成了所谓“目能见千里之外,而不能自见其眉睫”了。从第二因,于是有把自己底意趣投射到作者身上去。如蔡孑民先生他自己抱民族主义,而强谓《红楼梦》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等等。《〈石头记〉索隐》作者究竟有无这层意思,其实很不可知。总之,求深反惑,是这派“红学家”底通病。

第二类“红学家”我们叫他消闲派。他们读《红楼梦》底方法,那更可笑了。他们本没有领略文学底兴趣,所以把《红楼梦》只当作闲书读,对于作者底原意如何,只是不求甚解的。他们底态度,就是赏鉴,不是研究,只是借此消闲罢了。这些人原不足深论,不过有一点态度却是大背作者底原意。他们心目中只有贾氏家世底如何华贵,排场底如何阔绰,大观园风月底如何繁盛,于是恨不得自己变了贾宝玉,把十二钗做他妻妾才好。这种穷措大底眼光,自然不值一笑;不过他们却不安分,偏要做《红楼梦》底九品人表,那个应褒,那个应贬,信口雌黄,毫无是处,并且以这些阿其所好底论调,强拉作者来做他底同志。久而久之,大家仿佛觉得作者原意也的确是如此的;其实他们多半随便说说罢了。

这两段题外的文章,却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红楼梦》作者底真态度,可以排除许多迷惑,不至于蹈前人底覆辙。我们现在先要讲作者做书底态度。

要说作者底态度,很不容易。我以为至少有两条可靠的途径可以推求:第一,是从作者自己在书中所说的话,来推测他做书时底态度。这是最可信的,因为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一个人能完全了解他底意思的。雪芹自序的话,我们再不信,那么还有什么较可信的证据?所以依这条途径走去,我自信不至于迷路的。第二,是从作者所处的环境和他一生底历史,拿来印证我们所揣测的话。现在不幸得很,关于雪芹底事迹,我们知道的很少;但就所知的一点点,已足拿来印证推校我们从本书所得的结果。我下面的推测都以这两点做根据的,自以为虽不能尽作者底原意,却不至于大谬的。

《红楼梦》底第一、第二两回,是本书底引子,是读全书关键。从这里边看来,作者底态度是很明显的。他差不多自己都说完了,不用我们再添上废话。

(1)《红楼梦》是感叹自己身世的,雪芹为人是很孤傲自负的,看他底一生历史和书中宝玉底性格,便可知道;并且还穷愁潦倒了一生。所以在本书引子里说道:

风尘碌碌,一事无成。

当此日……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

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石兄,你这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来有些趣味,故镌写在此。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其中想必有个翻过筋斗来的。也未可知(以上引文,皆见《红楼梦》第一、第二两回)。

从这些话看来,可以说是明白极了。石头自怨一段,把雪芹怀才不遇的悲愤,完全写出。第二回贾雨村论宝玉一段,亦是自负。书中凡贬宝玉只是牢骚话头,不可认为实话。如第三回《西江月》一词,似骂似赞,痛快之极。一则曰:“行为偏僻性乖张,哪管世人诽谤?”二则曰:“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世人诽谤可以不顾,正足见雪芹特立独行,翛然物外。无能不肖,虽是近于骂,而第一无双,则竟是赞。凡书中说宝玉处,莫不如此,足见雪芹自命之高,感愤之深,所以《红楼梦》一书,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名《石头记》,自然以宝玉为主体,所以一切叙述情事,皆只是画工底后衬,戏台上底背景,并不占最重要的位置。世人读《红楼梦》记得一个大观园,真是“买椟还珠”啊!

(2)《红楼梦》是情场忏悔而作的。雪芹底原意或者是要叫宝玉出家的,不过总在穷途潦倒之后,与高鹗续作稍有点不同。这层意思,也很明显,可以从《红楼梦》一名《情僧录》看出。所以原书上说:

知我之负罪固多。

更于书中间用梦幻等字,都是此书本旨,兼寓提醒阅者之意。

空空道人遂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见第一回)

警幻说:“……或冀将来一悟,未可知也。”

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均见第五回)

书中类此等甚多,此处不过举几个例子来证实这层揣想罢了。

照高鹗补的四十回看,宝玉亦是因情场忏悔而出家的。宝玉之走,即由于黛玉之死,这是极平常的套话。依我悬想,宝玉底出家,虽是忏悔情孽,却不仅由于失意。忏悔底原故,我想或由于往日欢情悉已变灭,穷愁孤苦,不可自聊,所以到年近半百,才出了家。书中甄士隐,智通寺老僧,皆是宝玉底影子。这些虽大半是我底空想,但在书中也不无暗示。十二钗曲名《红楼梦》,现即以之名《石头记》。《红楼梦曲·引子》上说:“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飞鸟各投林》曲末尾说:“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第五回)秦氏说:“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第十三回)从此等地方看来,似十二钗底结局,皆为宝玉所及见的。所以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又说:“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既曰曾历过梦幻,则现在是梦醒了;既曰当日所有,则此日无有又可知。总之,宝玉出家既在中年以后,又非专为一人一事而如此的。颉刚以为甄士隐是贾宝玉底晚年影子,这层设想,我极相信。宝玉底末路尽在下边所引这几句话写出:

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勉强支持一二年,越发穷了。……士隐……急忿怨痛,已有积伤,暮年之人,贫病交攻,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第一回)

从这里看去,宝玉出家除情悔以外,还有生活上底逼迫,做这件事情底动机。雪芹底晚年,亦是穷得不堪的,更可以拿来做说明了。如敦诚赠诗,有“环堵蓬蒿屯”之句,有“举家食粥酒常赊”之句,虽文人之笔不免浮夸,然说举家食粥,则雪芹之穷亦可知。在本书上说宝玉后来落于穷困也屡见。

蓬牖、茅椽,绳床、瓦灶,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见第一回)

贫穷难耐凄凉。(见第三回《西江月·宝玉赞》)

高鹗以为宝玉仿佛成了仙佛去了;但雪芹心中底宝玉,每每是他自己底影子,是极飘零憔悴的苦况的。必如此,红楼方成一梦,而文字方极其摇荡感慨之致。

(3)《红楼梦》是为十二钗作本传的。除掉上边所说感慨身世忏悔情孽这两点以外,书中最主要的人物,就是十二钗了。在这一方面,《水浒》和《红楼梦》有相同的目的。大家都知道,《水浒》作者要描写出他心目中一百零八个好汉来。但《红楼梦》作者底意思,亦复如此,他亦想把他念念不忘的十二钗充分在书中表现出来。这层意思虽很浅显,而自来读《红楼梦》的人都忽略了,闹出许多可惜的误会。为什么知道雪芹是要为十二钗作传呢?这亦是从他自己底话得来的,我引几条如下:

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识见皆在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

知我之负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衍出来,亦可使闺阁昭传。……

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

……竟不如我半世亲见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但观其事迹原委,亦可消愁破闷。

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均见第一回)

这竟是极清楚的话,无须我再添什么了。既认定雪芹意思是要使闺阁昭传;那么,有许多“红学家”简直是作者底罪人了。他们每每说,这里边底女子没有一个好的。其实这未免深文周内。就是在第六十六回柳湘莲说:

你们东府里除了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

但这说的是宁国府,也并没有说大观园里的人个个不干净啊。

这有一种很流行的观念,他们以为《红楼梦》是一部变相的《春秋经》,以为处处都有褒贬。最普通的信念,是右黛而左钗。因此凡他们以为是宝钗一党的人——如袭人、凤姐、王夫人之类——作者都痛恨不置的。作者和他们一唱一和,真是好看煞人。但雪芹先生恐怕不肯承认罢。

我先以原文证此说之谬,然后再推求他们所以致谬底原因。作者在《红楼梦曲·引子》上说:

悲金悼玉的《红楼梦》。

是曲既为十二钗而作,则金是钗玉是黛,很无可疑的。悲悼犹我们说惋惜,既曰惋惜,当然与痛骂有些不同罢。这是雪芹不肯痛骂宝钗的一个铁证。且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极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若宝钗稀糟,黛玉又岂有身份之可言。与事实既不符,与文情亦不合,雪芹何所取而非如此做不可呢?

雪芹仿佛会先知的,所以他自己先声明一下,对于上述两种误会,作一个正式的抗辩。他在第一回里说:

况且那野史中,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在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

第一句话是驳第一派的,第二句话是驳第二派的,试想雪芹若不是个疯子,他怎会自己骂自己呢?依第一派,大观园里没有一个好人,这明明是“讪谤君相贬人妻女”了。依第二派说,宝黛好事被人离阻,这又明明是“假捏出男女二人,一小人拨乱其间”了。

这两派底谬处已断定了。现在分析致谬底原因:第一派所以如此,因为他们解释《红楼梦》底本事弄错了。《红楼梦》是按自己底事体情理做的,他们却以为《红楼梦》是说的人家底事情。《红楼梦》有自传的性质,以前人说的很少。(有却也是有的,不过大家都不相信注意。如江顺怡做的《读〈红楼梦〉杂记》,就说《红楼梦》所记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他们未读《红楼梦》以前,先有一部《金瓶梅》做底子。《金瓶梅》跟《红楼梦》虽有关连,两书立意不同,拿读《金瓶梅》底眼光来读《红楼梦》,难免发生错误。既以为是人家底事情,贬斥讪谤,自然是或有的;但若知道这是他自己底事情,即便有这类的事,亦很应该“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啊。(《红楼梦》于秦氏多微词,即是为此。)

第二派底致谬底原因有两层:(1)他们最初是上了高鹗续作底当了。第一个说后四十回是高君补的,是清人张问陶(字船山,见于他底诗跟诗注,在我曾祖曲园先生《小浮梅闲话》曾引过他;但那时候不大有人注意到)。他们那时候,自然相信《红楼梦》是百二十回的。从后四十回看宝钗、袭人、凤姐都是极阴毒并且讨厌的;读者既不能分别读去,当然要发生嫌恶宝钗一派人底情感。其实后四十回与《红楼梦》作者很不相干,单读八十回本的《红楼梦》,我敢断言右黛左钗底感情,决不会这样热烈的。(2)既然向失意者——黛玉——表同情,既然对于“钗党”有先入的恶感;这颜色眼镜已经戴上了,如何再能发现作者底态度?感情这类状态,从主观上投射到客观方面,是很容易的。自己这般说,不知不觉的擅定作者也这般说。于是凡他所喜欢的人,作者定是要褒的;他所痛恨的,作者定是要贬的。这并非作者之意,不过读者底偏见罢了。

作者做书底三层意思,我这几段芜杂的文字里已大致表现清楚了。作者底真态度虽不能备知,却也可以窥测一部分,那些陈袭的误会也解释了许多。在下篇更要转入另外一面,就是从这种态度发生的文章风格如何的问题。

《红楼梦》底风格

上篇所说有些偏于考证的。这篇全是从文学的眼光来读《红楼梦》。原来批评文学底眼光是很容易有偏好的,所以甲是乙非了无标准。俗语所谓“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就是这类情景底写照了。我在这里想竭力避免那些可能排去的偏见私好,至于排不干净的主观色彩,只好请读者原谅了。

在现今我们中国文艺界中,《红楼梦》仍为第一等的作品,实际上的确如此。在高鹗续书那时候,已脍炙人口二十余年了。自刻本通行以后,《红楼梦》已成为极有势力的民间文学,差不多人人都看,并且人人都喜欢谈,所以京师《竹枝词》有“开口不谈《红楼梦》,此公缺典定糊涂”之语,可见《红楼梦》行世后,人心颠倒之深。(此语见清同治年间,梦痴学人所著的《梦痴说梦》所引。)即我们研究《红楼梦》底嗜好,也未始不是在那种空气中间养成的。

《红楼梦》底风格,我觉得较无论哪一种旧小说都要高些。所以风格高上底缘故,正因《红楼梦》作者底态度与他书作者态度有些不同。

从作者自传这个观念,对于《红楼梦》风格底批评有很大的影响。书中底人物事情都有蓝本,所以《红楼梦》作者底最大手段是写生。世人往往把创造看作空中楼阁,而把写实看作模拟,却不晓得想象中底空中楼阁,也有过去经验作蓝本,若真离弃一切的经验,心灵便无从活动了。虚构和写实都靠着经验,不过中间的那些上下文底排列,有些不同罢了。写生既较逼近于事实,所以从这手段做成的作品所留下的印象、感想,亦较为明活深切。

《红楼梦》作者底手段是写生。他自己在第一回,说得明明白白:

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循踪,不敢稍加穿凿致失其真。

因见上面大旨不过谈情,亦只实录其事。

我们看,凡《红楼梦》中底人物都是极平凡的,并且有许多极污下不堪的。人多以为这是《红楼梦》作者故意骂人,所以如此;却不知道作者底态度只是一面镜子,到了面前便须眉毕露无可逃避了,妍媸虽必从镜子里看出,但所以妍所以媸的原故,镜子却不能负责。以我底偏好,觉得《红楼梦》作者第一本领,是善写人情。细细看去,凡写书中人没有一个不适如其分际,没有一个过火的;写事写景亦然。我说:“好一面公平的镜子啊!”

我还觉得《红楼梦》所表现的人格,其弱点较为显露。作者对于十二钗,是爱而知其恶的。所以如秦氏底淫乱,凤姐底权诈,探春底凉薄,迎春底柔懦,妙玉底矫情,皆不讳言之。即钗黛是他底真意中人了;但钗则写其城府深严,黛则写其口尖量小,其实都不能算全才。全才原是理想中有的,作者是面镜子如何会照得出全才呢?这正是作者极老实处,却也是极聪明处,妙解人情看去似乎极难,说老实话又似极容易,其实真是一件事底两面。《红楼梦》在这一点上,旧小说中能比他的只有《水浒》。《水浒》中有百零八个好汉,却没有一个全才。这两位作者,大概在这里很有同心了。

《红楼梦》中人格都是平凡这句话,我晓得必要引起多少读者底疑猜;因为他们心目中至少有一个人是超平凡的。谁呢?就是书中的主人翁——贾宝玉。依我们从前浑沦吞枣的读法,宝玉底人格确近乎超人的。我们试想一个纨袴公子,放荡奢侈无所不至的,幼年失学,长大忽然中举了。这便是个奇迹,颇含着些神秘性的了。何况一中举便出了家,并且以后就不知所终了,这真是不可思议。但所以生这类印象,我们都被高先生所误,因为我们太读惯了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引起不自觉的错误来。若断然只读八十回,便另有一个平凡的宝玉,印在我们心上。

依雪芹写法,宝玉底弱点亦很多的。他既做书自忏,决不会像现在人自己替自己登广告啊。所以他在第一回里,即屡次明说。在第三回《西江月》又自骂一起,什么“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这怕也是超人底形景吗?是决不然的。至于统观八十回所留给我们,宝玉底人格,可以约略举一点。他天分极高,却因为环境关系,以致失学而被摧残。他底两性底情和欲,都是极热烈的,所以警幻很大胆的说:“好色即淫,知情更淫。”一扫从来迂腐可厌的鬼话。他是极富于文学上的趣味,哲学上的玄想,所以人家说他是痴子;其实宝玉并非痴慧参半,痴是慧底外相,慧即是痴底骨子。在这一点作者颇有些自诩,不过总依然不离乎人情底范围。

依我们底推测,宝玉大约是终于出家。但他底出家,恐不专因忏情,并且还有生计底影响,在上边已说过了,出家原是很平凡的,不过像续作里所描写的,却颇有些超越气象。况且做和尚和成仙成佛,颇有些不同。照高君续作看来,宝玉结果是成了仙佛,却并不是做和尚。所以贾政刚写到宝玉的事,宝玉就在雪影里面光头赤脑披了大红斗篷,向他下拜,后来僧道夹之而去,霎时不见踪迹。(事见第百二十回)试问世界上有这种和尚么?后来皇帝还封了文妙真人,简直是肉体飞升了。神仙佛祖是超人,和尚是人,这个区别无人不清楚的。雪芹不过叫宝玉出家,所以是平凡的。高鹗叫宝玉出世,所以是超越的。《红楼梦》中人格是平凡的这个印象,非先有分别的眼光读原书不可,否则没有不迷眩的。

在逼近真情这点特殊风格外,实事求是这个态度又引出第二个特色来。《红楼梦》底篇章结构,因拘束于事实,因而能够一洗前人底窠臼,不顾读者底偏见嗜好。凡中国自来底小说,大都是俳优文学,所以只知道讨看客底欢喜。我们底民众向来以团圆为美的,悲剧因此不能发达,无论哪种戏剧小说,莫不以大团圆为全篇精采之处,否则就将讨读者底厌,束之高阁了。若《红楼梦》作者则不然;他自发牢骚,自感身世,自忏情孽,于是不能自已的发为文章,他底动机根本和那些俳优文士已不同了。并且他底材料全是实事,不能任意颠倒改造的,于是不得已要打破窠臼得罪读者了。作者当时或是不自觉的也未可知,不过这总是《红楼梦》底一种胜利功绩。

《红楼梦》底不落窠臼,和得罪读者是二而一的;因为窠臼是习俗所乐道的,你既打破他,读者自然地就不乐意了。譬如社会上都喜欢大小团圆,于是千篇一律的发为文章,这就是窠臼。你偏要描写一段严重的悲剧,弄到不欢而散,就是打破窠臼,也就是开罪读者。所以《红楼梦》在我们文艺界中很有革命的精神。他所以能有这样的精神,却不定是有意与社会挑战,是由于凭依事实,出于势之不得不然,因为窠臼并非事实所有,事实是千变万化,哪里有一个固定的形式呢?既要落入窠臼,就必须要颠倒事实;但他却非要按迹寻踪实录其事不可,那么得罪人又何免的。我以为《红楼梦》作者底第一大本领,只是肯说老实话,只是做一面公平的镜子。这个看去如何容易,却实在是真正的难能。看去如何平淡,《红楼梦》却成为我们中国过去文艺界中第一部奇书。我因此有一种普通的感想,觉得社会上目为激烈的都是些老实人,和平派都是些大滑头啊。

在这一点上,有友人对我说过:“《红楼梦》底最大特色,是敢于得罪人底心理。”《红楼梦》开罪于一般读者底地方很多,最大的却有两点。社会上最喜欢有相反的对照。戏台上有一个红面孔,必跟着个黑面孔来陪他,所谓“一脸之红荣于华衮,一鼻之白严于斧钺”。在小说上必有一个忠臣,一个奸臣;一个风流儒雅的美公子,一个十不全的傻大爷。如此等等,不可胜计。我小时候听人讲小说,必很急切地问道:“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觉得这是小说中最重要,并且最精采的一点。社会上一般人底读书程度,正还和那时候的我差不许多。雪芹先生于是狠狠的对他们开一下玩笑。《红楼梦》底人物,我已说过都是平凡的。这一点就大拂人之所好,幸亏高鹗续了四十回,勉强把宝玉抬高了些,但依然不能满读者底意。高鹗一方面做雪芹底罪人,一方面读者社会还不当他是功臣。依那些读者先生底心思,最好宝玉中年封王拜相,晚年拔宅飞升。(我从前看见一部很不堪的续书,就是这样做的。)雪芹当年如肯照这样做去,那他们就欢欣鼓舞不可名状,再不劳绩作者底神力了!无奈他却偏偏不肯,宝玉亦慧、亦痴,亦淫、亦情,但千句归一句,总不是社会上所赞美的正人。他们已经皱眉有些说不出的难受了。十二钗都有才有貌,但却没有一个是三从四德的女子;并且此短彼长,竟无从下一个满意的比较褒贬。读者对于这种地方,实在觉得很麻烦、不自在,后来究竟忍耐不住,到底做一个九品人表去过过瘾方才罢休。

但作者开罪社会心理之处,还有比这个大的。《红楼梦》是一部极严重的悲剧,书虽没有做完,但这是无可疑的,不但宁荣两府之由盛而衰,十二钗之由荣而悴,能使读者为之怆然雪涕而已。若细玩宝玉底身世际遇,《红楼梦》可以说是一部问题小说。试想以如此的天才,后来竟弄到潦倒半生,一无成就,责任应该谁去负呢?天才原是可遇不可求的,即偶然有了亦被环境压迫毁灭,到穷愁落魄,结果还或者出了家。即以雪芹本人而论,虽有八十回的《红楼梦》可以不朽,但全书并未完成穷愁而死,在文化上真是莫大的损失。不幸中之大幸,他总算还做了八十回书,流传又如此之广,但他底家世名讳,直等最近才考出来。从前我们只知道有曹雪芹,至多再晓得是曹寅底儿子(其实是曹寅底孙子),以外便茫然了。即现在我们虽略多知道一点,但依然是可怜得很。这曹雪芹先生年表,正不大好做哩。

高鹗使宝玉中举,做仙做佛,是大违作者底原意的,但他始终是很谨慎的人,不想在《红楼梦》上造孽的。他总竭力揣摩作者底意思,然后再补作那四十回。我们已很感激他这番能尊重作者底苦心。文章本来表现人底个性,有许多违反错误是不能免的。若有人轻视高作,何妨自己来续一下,就知道深浅了。高鹗既不肯做雪芹底罪人,就难免跟着雪芹开罪社会了;所以大家读高鹗续作底四十回大半是要皱眉的。但是这种皱眉,不足表明高君底才短,正是表明他底不可及处。他敢使黛玉平白地死去,使宝玉娶宝钗,使宁荣抄家,使宝玉做了和尚。这些都是好人之所恶。虽不是高鹗自己底意思,是他迎合雪芹底意思做的,但能够如此,已颇难得。至于以后续做的人,更不可胜计,大半是要把黛玉从坟堆里拖出来,叫她去嫁宝玉。这种办法,无论其情理有无,总是另有一种神力才能如此。必要这样才算有收梢,才算大团圆,真使我们不好说话了。

现在我们从各方面证明原本只八十回,并且连回目亦只这八十是真的,这是完全依据事实,毫不夹杂感情上的好恶。但许多人颇赞成我们底论断,却因为只读八十回便可把那些讨人厌的东西一齐扫去,他们不消再用神力把黛玉还魂,只很顺当的便使宝黛成婚了。他们这样利用我们底发现,来成就他们的团圆迷,来糟蹋《红楼梦》底价值,我们却要严重的抗议了。依作者底原意做下去,其悲惨凄凉必过于高作,其开罪世人亦必过之。在《红楼梦》上面,不能再让你们来过团圆瘾!

我们又知道《红楼梦》全书中之题材是十二钗,是一部忏悔情孽的书。从这里所发生的文章风格,差不多和那一部旧小说都大大不同,可以说《红楼梦》底个性所在。是怎样的风格呢?大概说来,是“怨而不怒”。前人能见到此者,有江顺怡君。他在《读〈红楼梦〉杂记》上面说:

……正如白发宫人涕泣而谈天宝,不知者徒艳其纷华靡丽,有心人视之皆缕缕血痕也。

他又从反面说《红楼梦》不是谤书:

《红楼》所记皆闺房儿女之语,……何所谓毁?何所谓谤?

这两节话说得淋漓尽致,尽足说明《红楼梦》这一种怨而不怒的态度。

我怎能说《红楼梦》在这点上,和那种旧小说都不相同呢?我们试举几部《红楼梦》以外,极有价值的小说一看。我们常和《红楼梦》并称的是《水浒》《儒林外史》。《水浒》一书是愤慨当时政治腐败而作的,所以奖盗贼贬官军。看署名施耐庵那篇自序,愤激之情,已溢于词表。“《水浒》是一部怒书”,前人亦已说过(见张潮底《幽梦影》上卷)。《儒林外史》底作者虽愤激之情稍减于耐庵,但牢骚则或过之。看他描写儒林人物,大半皆深刻不为留余地,至于村老儿唱戏的,却一唱三欢之而不止。对于当日科场士大夫,作者定是深恶痛疾无可奈何了,然后才发为文章的。《儒林外史》底苗裔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庆陵潮》《留东外史》之类。就我所读过的而论:《留东外史》底作者,简直是个东洋流氓,是借这部书为自己大吹法螺的,这类黑幕小说底开山祖师可以不必深论。《广陵潮》一书全是村妇谩骂口吻,反觉《儒林外史》中人物,犹有读书人底气象。作者描写的天才是很好的,但何必如此尘秽笔墨呢?前《红楼梦》而负盛名的有《金瓶梅》,这明是一部谤书,确是有所为而作的,与《红楼梦》更不可相提并论了。

以此看来,怨而不怒的书,以前的小说界上仅有一部《红楼梦》。怎样的名贵啊!古语说得好:“物稀为贵。”但《红楼梦》正不以稀有然后可贵。换言之,即不稀有亦依然有可贵的地方。刻薄谩骂的文字,极易落笔,极易博一般读者底欢迎,但终究不能感动透过人底内心。刚读的时候,觉得痛快淋漓为之拍案叫绝。但翻过两三遍后,便索然意尽了无余味,再细细审玩一番,已成嚼蜡的滋味了。这因为作者当时感情浮动,握笔作文,发泄者多,含蓄者少,可以悦俗目,不可以当赏鉴。缠绵悱恻的文风恰与之相反,初看时觉似淡淡的,没有什么绝伦超群的地方,再看几遍渐渐有些意思了,越看得熟,便所得的趣味亦愈深永。所谓百读不厌的文章,大都有真挚的情感,深隐地含蓄着,非与作者有同心的人不能知其妙处所在。作者亦只预备藏之名山,或竟覆了酱缸,不深求世人底知遇。他并不是有所珍惜隐秘,只是世上一般浅人自己忽略了。

愤怒的文章容易发泄,哀思的呢,比较的容易含蓄,这是情调底差别不可避免的。但我并不说,发于愤怒的没有好文章,并且哀思与愤怒有时不可分的。但在比较上立论,含怒气的文字容易一览而尽,积哀思的可以渐渐引人入胜,所以风格上后者比前者要高一点。《水浒》与《红楼梦》底两作者,都是文艺上的天才,中间才性底优劣是很难说的;不过我们看《水浒》,在有许多地方觉得有些过火似的,看《红楼梦》虽不满人意的地方也有,却又较读《水浒》底不满少了些。换句话说,《红楼梦》底风格比较温厚,《水浒》则锋芒毕露了。这个区别并不在乎才性底短长,只在做书底动机底不同。

但这些抑扬的话头,或者是由于我底偏好也未可知。但从上文看来,有两件事实似乎已确定了的。(1)哀而不怒的风格,在旧小说中为《红楼梦》所独有。究竟这种风格可贵与否,却是另一问题。虽已如前段所说,但这是我底私见不敢强天下人来同我底好恶。(2)无论如何,谩骂刻毒的文字,风格定是卑下的。《水浒》骂则有之,却没有落到谩字。至于落入这种恶道的,决不会有真好的文章,这是我深信不疑的。我们举一个实例讲罢。《儒林外史》与《广陵潮》是一派的小说。《儒林外史》未始不骂,骂得亦未始不凶,但究竟有多少含蓄的地方,有多少穿插反映的文字,所以能不失文学底价值。《广陵潮》则几乎无人不骂,无处不骂,且无人无处不骂得淋漓尽致一泄无余,可以喷饭,可以下酒,可以消闲,却不可以当他文学来赏鉴。我们如给一未经文学训练的读者这两部小说看,第一遍时没有不大赞《广陵潮》的。因为《儒林外史》没有这样的热闹有趣,到多看几遍之后,《儒林外史》就慢慢占优越的地位了。这是我曾试验过的。

《红楼梦》只有八十回真是大不幸,因为极精采动人的地方都在后面半部。我们要领略哀思的风格,非纵读全书不可;但现在只好寄在我们底想象上,不但是作者底不幸,读者所感到的缺憾更为深切了。我因此想到高鹗补书底动机。确是《红楼梦》底知音,未可厚非的。他亦因为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文字,恐读者误认为诲淫教奢之书,如贾瑞正照“风月宝鉴”一般。所以续了四十回以昭传作者底原意。在程、高引言上说:“……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纪成书之幸。”可知高君补书并非如后人乱续之比,确有想弥补缺憾的意思。但高鹗虽有正当的动机,续了四十回书,而几乎处处不能使人满意。我们现在仍只得以八十回自慰,对于后半部所知只是片段而已。

《红楼梦》地点问题底商讨

说到《红楼梦》书中所写,究竟在哪里,以现在我们所知这样少,当然不能解决这“地点问题”。这篇所讨论的,是本书所写各事,在南或在北,也就是在南京或在北京的问题。因为假如在南那一定在南京;假如在北,除掉北京更没有别的地方了。

或南或北,我们先从本书看,得到的有些什么?如悬想起来,似乎很应当有个解决的方法。南北底风土人情,差异本很明显,而八十回书又非短篇之比。岂有从八十回书中,看不出一点所在地方底风土人情?只要有一两点看出,便可以断定这个问题了。这样说法原是不错,但可惜实际上没有这般简单。

本书中明说出地点的,有下列各项:

(1)黛玉、宝钗到贾府去都说是入都,而京都是专指北京而言。(第三回、第四回)

(2)贾雨村选了金陵应天府,辞了贾政,择日到任。(第三回)

(3)贾雨村对冷子兴说:“去岁我到金陵,……那日进了石头城,从他老宅门前经过,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大门外虽冷落无人……。”(第二回)

(4)贾敬不肯回原籍来,只在都中城外和那些道士们胡羼。(第二回)

(5)凤姐册词有“哭向金陵事更哀”之语。(第五回)

(6)贾母说:“我和你太太、宝玉立刻回南京去!”(第三十三回)以外恐怕还有些证据,就想及的这六条已足够用了。雨村底话,我们看他说“老宅”,说“门外冷落无人”,都是没有人住着底铁证。贾母说回南京去,尤为明显。书中说京都、都中,皆指北京;于南京必曰石头城、金陵、南京。叙述时必曰原籍,自称必曰老家。这可见《红楼梦》底地方,是在北京。

本书除明点地方以外,从叙述情景中,还有可以证明是在北方的。颉刚有一信说得最为详细,现在引录如下,不用我再来申说。

贾家如在南方,何以有炕?炕于书中屡见。如第三回黛玉到王夫人处,写“临窗大炕”上怎样怎样。如第八回宝玉到薛姨妈处,听说宝钗在里面,他“忙下炕来……掀帘一步进去,先就看见宝钗坐在炕上做针线”。又如第六回刘姥姥到贾琏住宅,“刘姥姥和板儿上了炕,平儿和周瑞家的对面坐在炕沿上”。又说:“听得那边说道摆饭,……忽见两个人抬了一张炕桌来,放在这边炕上,桌上碗盘摆列。……”又写凤姐坐处,“南窗下是炕,炕上大红条毡。……”又如第十六回宝玉到秦钟家,李贵道:“秦相公是弱症,未免炕上挺扛的骨头不受用。……”(平按,又如第二十五回,贾环来到王夫人炕上坐着,命人点了蜡烛,装腔做势的抄写。后来宝玉靠着枕头,在王夫人身后倒下,贾环将蜡烛向宝玉脸上一推。又如戚本第七十七回,晴雯将死之时,睡在芦席土炕上。这也都是北方砖炕底光景,明非南方之事。)从以上几则看来,王夫人条说是“临窗”,凤姐条说是“南窗下”,这是北京砖炕的安置处。南方便是炕床,也都安在北首靠墙的。宝钗在炕上做针线,巧姐屋里的炕上又是吃饭处所,秦钟又是睡在炕上。这都是北方砖炕的许多用处,不似南方的炕床只做客人座位的。

其他所说像北方房屋样子的,就记忆所及,也有几处。(1)第十四回说,“宝玉外书房完竣,支领买纸料糊裱”,可见房屋是纸裱的。(2)第七十九回说,“咱们如今都系霞彩纱糊的窗格”,可见窗格是用纱糊的。这些在南方都没有,房屋结构尤其像北方。不过我对于这上的名目制度不甚明了,不敢提出判断。

本来这书上的事实是使人确信他在北京的,所以明斋主人总评内也说:

白门为六朝佳丽地,系雪芹先生旧游处,而全无一二点染,知非金陵之事。……又于二十五回云“跳神”,五十七回云“鼓楼西”,(刚按,南京也有鼓楼,这不能断定北京)……明辨以晰,益知非金陵之事。不过我们已有了《随园诗话》的先入之见,不敢信他在北京罢了。假使我们能约略知道曹雪芹的生平,他在《红楼梦》中的生涯,自然可以确定他的所在。

(一九二一,六,十四信。)

颉刚当时所表示的希望,现在虽勉强地达到,但“确定所在”这个断语,依然还得悬着。这因为本书中有些光景,确系在江南才有的。若径断为北方之事,未免不合。例如:

第四十回,贾母众人先到潇湘馆,一进门,只见两边翠竹夹路,土地上苍苔布满。后来刘姥姥被青苔滑倒。

第二十六回,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正是潇湘馆。同回,林黛玉也不顾苍苔露冷,独立花阴之下。

第十七回,潇湘馆有千百竿翠竹遮映。同回,贾政等过了荼䕷架,入木香棚,蔷薇院。又,怡红院中满架蔷薇。

第三十回,宝玉到了蔷薇架。此时正是五月,那蔷薇花叶茂盛之际。

第四十一回,妙玉对贾母说,喝的是旧年蠲的雨水。

第四十九回,目录是“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本文是“栊翠庵中有十数株红梅,如胭脂一般”。

第五十回,宝玉乞红梅,大家做红梅花诗。

第二十八回,行酒令时,蒋玉菡拿起一朵木樨来。

看他写大观园中有竹,有苔,有木香、荼䕷、蔷薇,冬天有红梅,席面上有桂花,喝的是隔年雨水,怎么能说是北方的事情?第二十八回点木樨,或者可以说是盆景中的。但栊翠庵却有梅林,潇湘馆布满苔痕,又将如何解释?竹子我在北京还见过;至于梅林却从来未见,只听见人说某旗下亲贵有一枝梅花,是种在地下的,交冬时须搭篷保护。他自己很以为名贵,名之曰“燕梅”。这可见北京万不会有成林的红梅存在。至于北京居民亦万无以雨水为饮料之理;因北京屋顶都是用灰泥砌瓦,且雨水稀少,下雨之时,颜色污浊,决不可饮。这是住过北京的人同有的经验。而且我所举的也并不全备,以外这类事例还多。如第七十八回,说“蓉桂竞芳”,第七十九回说“蓼花菱叶”,说“夏家把几十顷地种着桂花”,都不像北方底景象。

我勉强地为他下一个解释,只是自己总觉得理由不十分充足,但除此以外,更没有别的解释可以想象,除非推翻一切的立论点,承认《红楼梦》是架空之谈。果然能够推翻,也未始不好。我底解释是:

这些自相矛盾之处如何解法,真是我们一个难题。或者此等处本作行文之点缀,无关大体,因实写北方枯燥风土,未免杀尽风景。我想,有许多困难现在不能解决的原故,或者是因为我们历史眼光太浓厚了,不免拘儒之见。要知雪芹此书虽记实事,却也不全是信史。他明明说“真事隐去”,“假语村言”,“荒唐言”,可见添饰点缀处是多的。从前人都是凌空猜谜,我们却反其道而行之,或者竟矫枉有些过正也未可知。你以为如何?(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我在当时亦觉得我们未免太拘迂了。《红楼梦》虽是以真事为蓝本,但究竟是部小说,我们却真当他是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气。即如元妃省亲当然实际上没有这回事(清代妃嫔并无姓曹的),里面材料大半从南巡接驾一事拆下来运用的。这正是文章底穿插,也是应有的文学手腕。所以上列各项,暂且只好存而不论。姑且再换一条道路去走一下,看能够走得通吗?我这种怀疑的态度,曾对颉刚说:

从本书中房屋树木等等看来,也或南或北,可南可北,毫无线索,自相矛盾。此等处皆是所谓“荒唐言”,颇难加以考订。

(一九二一,六,三十。)

因本书底内容混杂,不容易引到结论。我们只得从曹雪芹底身世入手,从外面别的依据入手,或者可以打破这重迷惑。颉刚对于这一点极有功绩。他先辨明大观园决不是随园,把袁枚底谎语拆穿。这样一来,《红楼梦》是南方的事,在外面看,已少了一个有力的帮手。袁枚本是个极肉麻的名士,老着脸说:“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颉刚却说:

袁枚生于一七一六,与雪芹生岁不远。他说:“相隔已百余年矣。”可见此老之糊涂!本来我在《江南通志》、《江宁府志》及《上元县志》上查,都没有说小仓山是曹家旧业。曹寅是有名的人,往来的名士甚多,他有了园,一定屡屡见之诗歌,为什么《楝亭诗抄》里只有一个西轩,别人诗词里也不见说起?可见府志书的不载,正好反证曹家并无此园了。(一九二一,六,十四。)

袁枚所记曹家事,到处错误。大观园不在南京,我日来又续得数证:(1)《续同人集》上,张坚赠袁枚一诗的序中原说:“白门有随园,创自吴氏。”适之先生没有引他的序,而只引他的“瞬息四十年,园林数主易”一语,以为“数”即不止隋袁两家。现在既知尚有吴氏,则吴、隋、袁三家亦可称“数”了。(2)袁枚《随园记》作于乾隆十四年三月,记上说他的经过次序:(甲)买园,(乙)翻造,(丙)辞官,(丁)迁居。这许多事情必不是三个月所能做的,则买园当然在乾隆十四年之前。但十三年正是他修《江宁府志》的时候,志书局里的采访是很详的,曹家又是有名人家,如果他们有了这园,岂有不入志之理?他这部志我虽尚没有寓目,但看他《随园记》的不说,后来续纂府志的不载,便可推知他的志上也是没有的了。他掌了府志还不晓得,他住入了园内还不记上,而直等看见了《红楼梦》之后方说大观园即随园,还实在教人不能相信!明斋主人总评里说:“袁子才诗话谓纪随园事,言难征信,……不过珍爱备至而硬拉之,弗顾旁人齿冷矣。”恐确是这个样子。(一九二一,六,二十四。)

他两信所说都很对,从此,《红楼梦》之在南京,已无确实的根据,除非拉些书中花草来作证。而这些证据底效力究竟是很薄弱的。因文人涉笔,总喜风华;况江南是雪芹旧游之地,尤不能无所怀忆。何必处处实写北地底尘土,方为合作。看全书八十回,涉及南方光景的,只有花草雨露等等,则中间的缘故也可以想象而得了。且我们更可以借作者底生平,参合书中所叙述,积极地证明《红楼梦》之在北京。

雪芹生年假定为一七二三,迟早也只在一两年之中。曹一七二八年卸任后,当然北去,雪芹大约只有六岁上下,而书中宝玉入书时已十一二岁,我们若假定雪芹即宝玉,则《红楼梦》开场叙事,已在北京。证一。

书中凤姐说,早生二三十年就可以看见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太祖皇帝是指清康熙帝。我们若是坐定她说话时,是在康熙末次南巡后之二三十年(一七二七至一七三七年),则入书时极早曹頫适罢官,极迟曹家已搬回北京十年了(因隋赫德接曹頫之任在一七二八年)。以平均计算,大约在一七三二年左右,曹氏已早北去。证二。

故以书中主要明显的本文,曹氏一家底踪迹,雪芹底生平推较,应当断定《红楼梦》一书,叙的是北京底事。从反面看,却没有确切的保证,可以断定《红楼梦》是在南方的;袁枚底话是个大谎。本书中有些叙述,是作文弄姿,无甚深意的。

话虽这样说,我们现在从大体上如此断定了。但究竟非无可怀疑的。我总觉得疑惑没有消尽,而遽下断语,是万分危险的。可疑的有好几项:(1)曹頫已免官北去,雪芹年甚幼小,不过六七岁的孩子,怎么会有这样富贵温柔的环境,像书中所描写的?这一个疑问比较还容易解答。且看第二回中冷子兴说:“古人有言,‘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虽说不似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气象不同。”这正如俗语所谓:“穷穷穷,还有三条铜”!曹氏三世四任为江宁织造,兼巡监御史,当清康熙物力殷足之时,免官之后自然还有余荫,可及子孙,怎么会骤穷起来?且曹家搬回之后,或在北京再兴旺几时,也未可知。看书中贾政甚得皇帝底赏识,曾放学差;或者曹頫也有这类经历,也很难说。(可惜曹頫自免织造任后,事迹无考,不能证实这层揣想。)即没有这事,雪芹做了几年的阔公子,也总是可能的。[1]

(2)但颉刚另表示一种疑惑,他说:“曹家搬回北京后,已无袭职可言,为何书上犹屡屡说及这一回事?”(一九二一,六,十四信。)这个姑留为悬案,我不愿强作解人。

(3)敦敏送雪芹诗有“秦淮残梦忆繁华”之句,敦诚怀雪芹诗有“扬州旧梦久已绝”之句;看他们所说的“旧梦”“残梦”,似即指所谓《红楼梦》而言。但一个说秦淮,一个说扬州,好像《红楼梦》所说的事,是在这两处——江南、江北,——决不是在北京。如照我们这样说,雪芹五六岁随父北旋,则何所谓“忆繁华”?但诗人底说话本不可十分拘泥,雪芹底生平我们知道得很少,是否后来又作南游不得而知,所以暂时不能作答。

我底结论:《红楼梦》所记的事应当在北京,却参杂了许多回忆想象的成分,所以有很多江南底风光。

* * *

[1]友人汪敬熙曾听他底父亲说,《红楼梦》中大观园遗址在北京西城,今为内务府塔氏之园,革命以后,曾有人进去看过。汪君之父,则听一苏君谈说如此。信否未可知,情理或有之,记此备考。

八十回后的《红楼梦》

《红楼梦》只有八十回,从戚蓼生、高兰墅以来,凡读《红楼梦》的人都说这书是没有完全。现存的《红楼梦》虽只有八十回,而《红楼梦》却不应当终于八十回;换句话说,即八十回以后应当还有《红楼梦》,只可惜实际上却找不出全璧的书,只有高鹗底续作一百二十回本,这自然不能使爱读《红楼》的人满意。这节小文专想弥补这个缺陷,希望能把八十回以后原来应有的面目显露一二。至于作者底残稿所谓后三十回,已见下卷另篇,可以参看。

曹氏为什么只做了八十回书便戛然中止?以我们揣想,是他在那时病死了。《红楼梦》到八十回并不成为一段落,以文章论,万无可以中止之理;可见那时必有不幸的偶然事发生,使著书事业为之中断。颉刚也这么揣想。他说:“……不久,他竟病死了,所以这部书没有做完。”(一九二一,五,十信。)

讨论八十回后的《红楼梦》这问题,可依照八十回书中所记事实,大略分为四项:(一)贾氏,(二)宝玉,(三)十二钗,(四)众人。我逐一明简地去说明。有许多例证前已引过全文的,只节引一点。怀疑的地方也明白叙出,使读者知我所以怀疑之故。

(一)贾氏——贾氏后来是终于衰败,所谓“树倒猢狲散”,这是无可疑的。虽然以高鹗这样的名利中人,尚且写了抄家一事。至于高本以外的补本,在这一点上也相同,且描写得更凄凉萧瑟。这可谓“人有同心”了!所以大家肯公认这一点,没有疑惑,是因八十回中底暗示太分明了,使人无可怀疑;且文章一正一反也是常情,可以不必怀疑。既然如此,似乎在这里可以不必多说,我们看了高本,便可以知原本之味。但在实际上却没有这样简单。

贾氏终于衰败虽确定了,但怎样地衰败?衰败以后又怎么样?却并没有因此决定。贾家是怎样地衰败的?这有两个可能的答语:(1)渐渐的枯干下去。(2)事败罹法网,如抄家之类。我们最初是相信第一个解答,最近才倾向于第二个了。要表示我们当时的意见,最好是转录那时和颉刚来往的信。我当初因欲求“八十回后无回目”这个判断底证据,所以说:

抄家事闻兄言无考,则回目系高补,又是一证。(一九二一,五,四信。)

颉刚后来又详细把他底意见说了一番:

贾家的穷,有许多证据可以指定他不是由于抄家的:

(1)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的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其日用排场费用,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第二回,冷子兴对贾雨村说的话)

(2)林黛玉常听得母亲说,他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穿吃用度,已是不凡。(第三回)

(3)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都是那些纨袴习气,……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赌嫖娼无所不至。(第四回)

(4)外面看着虽是轰轰烈烈,不知大有大的难处,说与人也未必信呢。(第六回,凤姐对刘姥姥说)

(5)可卿死后,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又贾珍托凤姐办丧事说:“只求别存心替我省钱,要好看为上。”(第十三回)

(6)平儿向凤姐说:“我们二爷那脾气,油锅里的还要捞出来花呢!”(第十六回)

(7)赵嬷嬷道:“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船,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花的像淌海水似的!”(第十六回)

(8)贾妃在轿内看了此园内外光景,因点头叹道:“太奢华过费了!”……贾妃极加奖赞,又劝以后不可太奢了,此皆过分。……贾妃……再四叮嘱:“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不可如此奢华靡费了!”

由以上八条归纳起来,贾家的穷不外下列几项缘故:

(甲)捧场太大,又收得小,外貌虽好,内囊渐干。(1)(2)(4)

(乙)管理宁府的贾珍,管理荣府的贾琏,都是浪费的巨子。其他子弟也都是纨袴气习很重。一家中消费的程度太高,不至倾家荡产不止。(3)(5)(6)

(丙)为皇室事件耗费无度。(7)(8)

所以贾氏便不经抄家,也可渐渐的贫穷下来。高鹗断定他们是抄家,这乃是深求之误。(一九二一,五,十七信。)

但他后来渐渐觉得高氏补这节是很不错的,虽然仍以为原书不应有抄家这件事,他说:

籍没一件事虽非原书所有,但书上衰败的预言实在太多了;要说他们衰败的状况,觉得渐渐的干枯不易写,而籍没则既易写,又明白。高鹗择善而从,自然取了这一节。

(一九二一,六,十信。)

我在六月十八日复他一信,赞成他底意见。这时候,我们两人对于这点,实在是骑墙派:一面说原书不应有抄家之事,一面又说高鹗补得不坏。以现在看去,实在是个笑话。我们当时所以定要说,原书不写抄家事,有两个缘故:(1)这书是纪实事,而曹家没有发现抄家的事实(以那时我们所知)。(2)书中并无应当抄家之明文。至于现在的光景,却大变了,这两个根据已全推翻了,我们不得不去改换以前的断语。

现在我们得从三方面去观察这个问题。(1)从本书看,(2)从曹家看,(3)从雪芹身世看。若三方面所得的结果相符合,便可以断定“书中贾氏应怎样衰败”这个问题。我们知道,从本书看,确有将来事败抄家这类预示,且很觉明显不烦猜详。(所引各证见上卷《高鹗续书底依据》及下卷《后三十回的〈红楼梦〉》)我们又知道,曹家虽尚未发现正式被抄没的证据,但类似的事项却已有证。如谢赐履的奏折中提及两事:一是停止两淮应解织造银两;一是要曹頫赔出本年已解的八万一千余两。

我们如考查雪芹底身世也可以揣测他家必遭逢不幸的变局,使王孙降为寒士,虽然不一定是抄家。我们知道,雪芹幼年享尽富贵温柔的人间福分,所以才有《红楼梦》(看书中的宝玉便知);但在中年(三十多岁)已是赤穷,几乎不能度日了。敦诚寄怀雪芹诗,在一七五七年,中已有“于今环堵蓬蒿屯”之句,可见他已落薄很久了(如假定雪芹生于一七二三年,到敦诚作诗时,雪芹年三十五)。后来甚至于举家食粥(一七六一年,敦诚赠诗),则家况之贫寒可知。但曹氏世代簪缨,曹雪芹之父尚及身为织造,怎么会在十多年之内,由豪华骤转为寒酸,由吃莲叶羹的人降为举家食粥?要解释这个,自然不便采用“渐渐枯干”这个假定。虽然“渐渐枯干”,也未始不可使他由富贵而贫贱;但总不如假定有抄家这么一回事,格外圆满、简洁。我总不甚相信,在短时期内,如不抄家,曹家会衰败到这步田地。况且本书上明示将有抄家之事,尤不容有什么疑惑。上边颉刚所归纳的三项,也是实有的现象,但书中贾氏底衰败,并不以此为唯一的原因,也不以此为最大的原因。最大的原因还是抄家。因为“渐渐枯干”与抄家是相成而不相妨的。我们并不能说,如是由于抄家便不许有渐渐枯干这类景象,或者有了渐渐枯干的景象,便不许再叙抄家事。我以为《红楼梦》中的贾氏,在八十回中写的是渐渐枯干,在八十回后便应当发现抄家这一类的变局,然后方能实写“树倒猢狲散”“食尽鸟投林”这种的悲惨结果,然后宝玉方能陷入穷境,既合书中底本旨,也合作者底身世。

这样看来,原书叙贾氏底结局,大致和高本差不多,只是没有贾氏重兴这回事。我们本来还有一点没有正式提到,就是衰败以后怎么样?这可以不必讨论,从上边看,读者已知道,衰败便是衰败,并没有怎么样。高鹗定要把贾氏底气运挽回来,实在可以不必,我已在《后四十回底批评》中详说了。

(二)宝玉——因为《红楼》本是一梦,所以大家公认宝玉必有一种很大的变局在八十回以后。这一点是共同的观察,可以不必怀疑讨论。但变局是什么?却不容易说了。以百年来大家所揣测的,只有两种:(1)穷愁而死;(2)出家。如联合起来还有一种:(3)穷愁而后出家。

究竟这三种结局,是哪一种合于作者底原意,我们无从直接知晓。我们只可以从各方面去参较,求得较逼近的真实,如此便算解决了。我最初是反对高鹗底写法——宝玉出家——以为宝玉应终于贫穷。我对颉刚说:

我想《红楼》作者所要说的,无非始于荣华,终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缅古欢,绮梦既阑,穷愁毕世。宝玉如是,雪芹亦如是。出家一节,中举一节,咸非本旨矣。盲想如是,岂有当乎?(一九二一,四,二七。)

由盛而衰,由富而贫,由绮腻而凄凉,由骄贵而潦倒,即是梦,即是幻,即是此书本旨,即以提醒阅者(第一回);过于求深,则反迷失其本旨矣。我们总认定宝玉是作者自托,即可以以雪芹著书时的光景,悬揣书中宝玉应有的结局。……究竟此种悬想是否真确,非有他种证明不可,现在不敢确说。(一九二一,五,四。)

我当时所持的最大理由,是宝玉应当贫穷,在书中有明文(第三回,宝玉赞),而雪芹也是贫穷的,更可为证。当时却不曾全然说明书中相反的暗示(宝玉出家),只勉强解释了几个,中间有些遁词。颉刚先是赞成我这一说的,后来却另表示一种很好的意见,我于是即被他说服了。我们来往的信上说:

曹雪芹想象中贾宝玉的结果,自然是贫穷,但贫穷之后也许真是出家。因为甄士隐似即是贾宝玉的影子——(一)“秉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二)到太虚幻境,匾额对联都与宝玉所见同。(三)“封肃便半用半赚了,略与他些薄田破屋,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强勉支持一二年,越发穷了。”(四)他注释《好了歌》云:“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甄士隐随着跛足道人飘飘去了,贾宝玉未必不随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这样,全书很难煞住,且起结亦不一致。所以高鹗说宝玉出家,未必不得曹雪芹本意。宝玉不善处世,不能治生,于是穷得和甄士隐的样子,“暮年之人,贫病交攻,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于是“眼前无路想回头”,有出家之念。(一九二一,五,十七,颉刚给我的信。)

论宝玉出家一节见地甚高,弟兄见其一未见其二也。贫穷与出家原非相反,实是相因;出家固不必因贫穷,但贫穷更可引起出家之念。甄士隐为宝玉之结果一影,揆之文情,自相吻合。雪芹自己虽未必定做和尚,但也许有想出家的念头;我们不能因雪芹没出家便武断宝玉也如此。……我们不必否认宝玉出家,我们应该假定由贫穷而后出家。(一九二一,五,二十一,复颉刚信。)

这明是从(1)说(终于贫穷)变成(3)说(贫穷后出家)底信徒了。我当时所以改变,一则由于宝玉出家,书中明证太多,没法解释;(《高鹗续书底依据》一文中,约举已有十一项,恐还不能全备。)二则若不写宝玉出家事,全书很难结束,只是贫穷,只是贫穷,怎么样呢?且与开卷引子不相照应,文局也嫌疏漏。我因这两层考虑,就采用了颉刚底意见。

我后来在有正本评中发现后三十回的《红楼梦》,那时还以为亦是续书之一,见《红楼梦辨》。经过数十年发现许多新材料,证明这就是作者未完的残稿。从这残本里知道宝玉确是贫穷之后再出家,证实我们当时的揣想,这是我们所最高兴的。我现在将三说分列如下:

(1)贫穷不出家——所谓旧时真本及我底初见。

(2)出家不贫穷——高鹗四十回本。

(3)贫穷后出家——我们底意见,作者残稿证明之。

在《红楼梦辨》曾说:“只好请作者来下判断。”现在果然判决了。雪芹以穷愁而卒,并没有做和尚,这未始不是(1)说底护符。但我们始终以为行文不必凿方眼,雪芹虽没有真做和尚,安见得他潦倒之后不动这个心思?又安见得他不会在书中将自己底影子——贾宝玉——以遁入空门为他底结局?所以雪芹虽没有出家,而我们却偏相信宝玉是出家的。这是违反了逻辑底形式,但我们思想底障碍便是这个形式。因为形式是死的,简单的;事实是活的,复杂的。把形式处处配合到事实上,便是一部分思想谬误底根源。

(三)十二钗——名为十二钗,这儿可以讨论的结局,实只有十一人,因秦可卿死于第十三回,似不得在此提及。且秦氏结局作者已写了,更无揣测底必要。我另有一短篇,专论秦氏之死。

论十二钗底结局是很烦琐,且太零碎了,恐不易集中读者底注意。现在我把十一人底结局分为三部分论列。哪三部呢?(甲)无问题的,(乙)可揣测的,(丙)可疑的。(甲)部底结果大致与高本所叙述差不多,相异只在写法上面。(乙)(丙)两部问题很多,而(丙)更觉纠葛。

(甲)无问题的——共有八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李纨、宝钗、黛玉、妙玉。怎么说是无问题呢?因他们底结局,在八十回中,尤其在第五回底册子、曲子中,说得明明白白。即高鹗补书也没有大错,不足以再引人起迷惑。所谓无问题底意义,就是结局一下子便可直白举出,不必再罗列证据、议论。且有些证据,已在《高鹗续书底依据》一文中引录,自无重复底必要。我用最明简的话断定如下:

元春早卒,迎春被糟蹋死,探春远嫁,惜春为尼,李纨享晚福,宝钗嫁宝玉后宝玉出家,黛玉感伤而死,妙玉堕落风尘。

这八人中又应当分为两部分:(1)无可讨论的;(2)须略讨论的。无问题而须讨论,这不是笑话吗?但我所谓无问题是说没有根本的问题须解决,并不是以为连一句话都不消说得。以我底意见,元春、迎春、宝钗应归入(1)项,以外的五人可归入(2)项。(1)项可以不谈,我们只说(2)项。

探春底册子、曲子、灯谜、柳絮词都说得很飘零感伤的,所以她底远嫁,也应极飘泊憔悴之致,不一定嫁与海疆贵人,很得意的,后来又归宁一次,出跳得比前更好了(高氏底写法)。因为这样写法,并没有什么薄命可言;为什么她也入薄命司?(第五回)惜春底册子上画了一座大庙,应当出家为尼,不得在栊翠庵在家修行。

看李纨底终身判语,有“珠冠凤袄”“簪缨”“金印”“爵禄高登”等语,可见她底晚来富贵,又不仅如高氏所言,贾兰中举而已。又曲子上说,“抵不了无常性命”,“昏惨惨黄泉路近”等语,似李纨俟贾兰富贵后即卒,也并享不了什么福。这一点高本简直没有提起。

黛玉因感伤泪尽而死,各本相同,无可讨论。只是高鹗写“泄机关颦儿迷本性”一回,却大是赘笔,且以文情论亦复不佳,从八十回中看,并无黛玉应被凤姐、宝钗等活活气死的明文,所以高鹗底写法,我认为无根据,不可信。我觉得以黛玉底多愁多病,自然地也会夭卒的,不一定因为宝钗成婚而死,高氏所写未免画蛇添足,且文情亦欠温厚蕴藉。这虽没有积极的确证,但高作本未尝有确证。

妙玉是后来“肮脏风尘”的,高鹗写她被劫被污,也不算甚错。但作者原意既已实写了贾氏底雕零,一败而不可收拾;则妙玉不必被劫,也可以堕落风尘。所以高氏写这一点,我也认为无根据。妙玉后来在风尘中,我们知道了,承认了;但怎样地落风尘,我们却老老实实不知道,即使去悬揣也是不可能。

(乙)可揣测的——凤姐,她女儿巧姐。所谓“可揣测”是什么意义?就是说八十回中虽有确定的暗示,但我们却不甚明了他底解释;所以一面不能断定她们底结局,在另一面又不能说是“可疑”。这是(甲)(丙)两项底中间型;是可以悬拟,不可以断言的;是可以说明,不可以证实的。我们姑且去试一试,先把假定的判断写下来。

凤姐被休弃返金陵,巧姐堕落烟花被刘姥姥救出。

当然,不消再说得,这判断是不确定,不真实的;只是如不写下来,恐不便读者底阅览,使文章底纲领不明。我先说凤姐之事,然后再说到她底女儿。

凤姐被休,书中底暗示不少,举数项如下:

(1)册词云:“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2)第二十一回,贾琏说:“多早晚才叫你们都死在我手里呢。”

(3)第六十九回,(戚本)贾琏哭尤二姐说:“终究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4)第七十一回,邢夫人当着大众,给凤姐没脸。

上列几项如综括起来,则(2)(3)是不得于其夫,(4)是不得于其姑,都是被休底因由,而(1)项尤为明证。“人木”似乎是合成一个休字,但因全句无从解析,姑且不论。即“哭向金陵事更哀”一语,即足以为证而有余。我们既知道,贾家是在北京,则凤姐如何会独返金陵?如说归宁,何谓“哭向”?何谓“事更哀”?高鹗说她是归葬金陵,也不合情理,我在《后四十回底批评》已加驳斥了。

因为要解释所谓“返金陵”,只有被休这一条道路;且从八十回所叙之情事看,凤姐几全犯所谓“七出之条”,而又不得于丈夫翁姑,情节尤觉吻合。我敢作“被休弃返金陵”这个假设的断案,以此。但为什么始终不敢断言呢?这是因“一从二令三人木”句,无从解释;一切的证据总不能圆满之故。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只得存疑了。

巧姐遭难被刘姥姥救去,这是从八十回去推测可以知的,高鹗且也照这个补书,所以实在可说是无问题。我所以把她列入(乙)项,只因为我有一点新见,愿意在这里说明。

依高鹗写,巧姐是将被她底“狠舅奸兄”卖与外藩做妾,而被刘姥姥救了去,住在村庄上,后来贾琏回家,将她许配与乡中富翁周氏。这实在看不出怎么可怜,怎么薄命。巧姐到刘姥姥庄上,供养得极其周备,后来仍好好地回家,父女团圆。这不知算怎么一回事!高先生底意思可谓奇极!

依我说,巧姐应被她底“狠舅奸兄”卖了。这时候,贾氏已雕零极了,凤姐已被休死了,所以他们要卖巧姐,竟无有阻碍,也无所忌惮。巧姐应被卖到娼寮里,后来不知道怎样,很奇巧的被刘姥姥救了,没有当真堕落到烟花队里。这是写凤姐身后底凄凉,是写贾氏末路底光景,甚至于赫赫扬扬百年鼎盛的大族,不能荫庇一女,反借助于乡村中的老妪。这类文情是何等的感慨!

我这段话,读者必诧异极了,以为这无非全是空想;却说得有声有色,仿佛苏州话“像煞有介事”,未免与前边所申明的态度不合了。其实我所说的,自然有些空想的分子,但证据也是有的。容我慢慢地说。读者没有看见第一回《好了歌注》吗?中间有一句可以注意。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这说的是谁?谁落在烟花巷呢?不但八十回中没有,即高本四十回中也是没有的。这原不容易解释。意思虽一览可尽,但指的是谁,却不好说。依我底揣摹,是指巧姐。“择膏粱”之“择”字,当读如“择对”之择。这句如译成白话,便是“富贵家的子弟来说亲事,当时尚且要选择,谁知道后来她竟流落在烟花巷呢!”。这个口气,明指的是巧姐。因她流落在烟花巷里,所以有遇救的必要,所以叫做“死里逃生”。若从高氏说,巧姐将卖与外藩为妾,邢夫人不过一时被蒙,决不愿意把孙女儿作人婢妾,这事的挽回,何必刘姥姥?高氏所以定要如此写,其意无非想勉强照应前文,在文情决非必要。可知作者原意不是如此的。而且,关于巧姐事,八十回中屡明点“巧”字,则巧姐必在极危险的境遇中,而巧被刘姥姥救去。高本所写,似对于“巧”字颇少关合,我底揣想如此。

(丙)可疑的——湘云。湘云的结局本很可疑。我在旧本《红楼梦辨》曾列举四说:

(一)湘云嫁后(非宝玉,亦不关合金麒麟),丈夫早卒,守寡。(高鹗本)

(二)湘云嫁宝玉,流落为乞丐,在贫贱中偕老。(所谓旧时真本)

(三)湘云嫁后结果不明。(非宝玉,关合金麒麟)(后三十回)

(四)湘云嫁后夭卒。(非宝玉,不关合金麒麟)(顾颉刚说)

后来知道后三十回即曹雪芹底原稿,又知道湘云嫁了卫若兰,串合了金麒麟,自当以第三说为正,可以说大体已解决了,所以本来有些话尽可删去。

湘云从八十回里看原来是不嫁宝玉的。顾颉刚说:

史湘云的亲事,三十一回,王夫人道:“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有婆婆家了。”三十二回,袭人说:“大姑娘,我听前日你大喜呀。”可见湘云自有去处。

引证极明,不烦再说,可怪的是第五回十二钗册子《红楼梦》曲子跟第三十一回回目底冲突。册子上说:“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曲子上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第三十一回回目却作“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有两个暗示:(1)因金麒麟而伏有姻缘,这因发现作者未完的书而解决了。(2)是白头偕老的姻缘,这不但不合册子曲文的预见,况且当真如此,史湘云根本不当入薄命司了。所以顾颉刚说,无论湘云早卒或守寡,总是个不终的夫妇,怎么能说白首双星。只能假定为原作底自己矛盾,或者回目的措语失检了,至于第三十一回的目另有一个很特别的解释,但我们亦不能深信[1]。

(四)杂说众人——本书最重要的事实,已在上三部中约略包举。现在说到一些零碎的事情。现在把宝玉、十二钗以外的众人底事情,我以为须更正高本底错误的,分为两项:(甲)贾氏诸人,(乙)又副册中底人物。

贾氏诸人可以略说的——因为略有些关系——只有邢夫人、贾环、赵姨娘。以外那些不相干的,自然不应当浪费笔墨。我们先说邢夫人与凤姐底关系。我以为贾母死后,邢夫人与凤姐必发生很大的冲突,其结果凤姐被休还家。这也是八十回后应有的文章。

从书中我们知道凤姐是邢夫人之媳,而王夫人之内侄女。因贾母在堂,所以两房合并,王夫人与凤姐掌握家政,而邢夫人反落了后。贾母死后,凤姐当然得叶落归根,回到贾赦这一房去,并不能终始依附王夫人。书中曾明说过应有这么一回事。

平儿道:“何苦来操这心!……依我说,纵在这屋里(王夫人处)操上一百分心,终久是回那边屋里去的(邢夫人处)。……”(第六十一回)

这已无可疑了。但凤姐回到那边屋里以后,又怎么样呢?以我揣想,应和邢夫人发生大冲突。怎么知道呢?从八十回中推出来的。我们看,凤姐平素作威作福,得罪了多少奴仆,而邢夫人又是禀性愚弱、多疑的人(第四十六、第五十五、第七十一回);两方面凑合,那些奴仆岂有不去在邢夫人面前搬弄是非的理?贾氏那些奴仆底恶习,凤姐说得最明白:“坐山看虎斗,借刀杀人,引风吹火,站干岸儿,推倒油瓶不扶,都是全挂子的武艺。”(第十六回)在这样空气下边,贾母死后,凤姐失势,自然必当有恶剧才是。而且,邢夫人和凤姐底冲突,贾母在时,八十回中已见端倪了。

嫌隙人有心生嫌隙(第七十一回目录)

邢夫人自为要鸳鸯讨了没意思,贾母冷淡了他……自己心内,早已怨忿;又有在侧一干小人,心内嫉妒,挟怨凤姐,便挑唆得邢夫人着实憎恶凤姐。

鸳鸯说:“……那边大太太,当着人给二奶奶没脸。”(均第七十一回)

这三节话,简直就是我上边所说的证据。邢夫人果然是因小人底挑唆,着实憎恶凤姐,果然是故意与凤姐为难。贾母在日,凤姐得势之时尚且如此,则贾母身后,凤姐无权之时,又将如何?其必不会有好结果,亦可想而知的。且贾琏因尤二姐之死,本有报仇底意思(第六十九回),再重之以婆媳交哄,岂有不和凤姐翻脸的?凤姐既身受两重的压迫,又结怨于家中上下人等(如赵姨娘、贾环等),贾母死了,王夫人分开了,则被休弃返金陵,不但是可能,简直是必有的事情。册子上一座冰山,是活画出墙倒众人推的光景。而与邢夫人交恶一事,是冰山骤倒底主因之一。

我们再说贾环、赵姨娘与宝玉之事。我也以为八十回后必不能没有这一场恶剧。颉刚也曾经有这见解。他说:

我疑心曹雪芹的穷苦,是给他弟兄所害,看《红楼梦》上,个个都欢喜宝玉,惟贾环母子乃是他的冤家。雪芹写贾环,也写得卑琐猥鄙得很。可见他们俩有彼此不相容的样子,应当有一个恶果。但在末四十回里,也便不提起了。

宝玉那时,不相容的弟兄握了势可以欺他了,庇护他的祖母也死了,他又是不懂世故人情,不会处世,于是他的一房就穷下来了。(一九二一,五,十信。)

颉刚已代我说了许多话,我只引几节八十回中底话来作证就完了。凡一部有价值的文学书籍,必不会有闲笔,必不肯敷衍成篇。以《红楼梦》这样的精细,岂有随便下笔,前后无着落之理?我们只看八十回中写贾环母子与宝玉生恶感这类事情,写得怎样地出力,便知道必有一种关照在后面。若不如此,这数节文章,便失了意义,成为无归的游骑了。我觉得一部好的文学,便是一队训练完备布置妥贴的兵,决不许露出一点破绽,在敌军底面前。

宝玉与贾环母子底仇怨,八十回中屡见;如第二十回贾环说宝玉撵他;第二十五回,贾环将蜡烛向宝玉脸上推;第三十三回,贾环在贾政前揭发宝玉底阴私,使他挨打。但最明显,一看便知道必有后文的,是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这回底色彩在八十回最为奇特,决非随意点缀的闲文可比。我引几节最清楚的话:

赵姨娘听了答道:“罢!罢!再别提起!如今就是榜样儿。我们娘儿们跟得上这屋里哪一个儿?”

怎么暗里算计?我倒有个心,只是没这样的能干人。

……难道就眼睁睁的看人家来摆布死了我们娘儿两个不成?

果然法子灵验,把他两人绝了,这家私还怕不是我们的?

这四节赵姨娘底话,表现他们所以要害宝玉底缘故,十分明白。(凤姐将来被休时,从这里看,也应当受贾环母子底害。)(1)因自己不如人,而生嫉妒。(2)我不害人,人将害我,不能相容。(3)如害了宝玉,偌大家产便归于贾环之手。有这三个因,于是贾环母子时时想去算计宝玉。赵姨娘幸灾乐祸的心理也在第二十五回里表出。

赵姨娘在旁劝道:“……哥儿已是不中用了,不如把哥儿的衣服穿好,让他早些回去,也免得他受些苦;……”

以这种“祸起萧墙”的空气,等贾母死后,自无不爆发之理。可见颉刚底悬揣,是大半可信的。我在这里,又联想到贾氏底败,其原因不止一桩;约略计来,已有大别的三项:(1)渐渐枯干——上文颉刚所举示的各证。(2)抄家——我所举示的各证,及上文底情理推测,曹家事实底比较。(3)自杀自灭——如这儿所说的便是。而第七十四回探春语尤为铁证。

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可是古人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才能一败涂地呢!

这是很明显的话。她上面说“抄家”,下面接着说“自杀自灭”,上面说“先从”,下面说“才能”;可见贾氏底衰败,原因系复合的,不是单纯的。我以为应如下列这表,方才妥善符合原意。

从上表看,像高氏所补的四十回,实在太简单了。这些话原应该列入第一项中说,在这儿是题外的文章;但我因从贾环母子与宝玉冲突一事,又想到这一段意思,便拉杂地写下来。好在只在一文中间,前后尽可以参看的。

贾氏诸人底结局中贾兰是很分明的,在李纨底册子、曲子上面,明写他大富大贵。我以为贾兰将来应是文武双全的,不应仅仅中举人。不但是第五回所暗示的如此;即第二十六回,宝玉看见他射鹿,问他做什么,贾兰回说,演习骑射,也是一证。本来满洲是尚弓箭的,贾兰将来文武双全,也是意中的事。但这一点,如原本果真这么写去,却没有什么好;因为太富贵气了。这倒很像高氏底笔墨;但高鹗在这里偏又不这么写,不知又为了什么?

以外又副册中人物,我所知道的离完全竟很远,现在只挑些可说的说。因为不关重要,所以也简单地说。

(1)香菱是应被夏金桂磨折死的。第五回的“十二钗又副册”上写香菱结局道:“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2]两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明说香菱死于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说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气怨伤肝,内外挫折不堪,竟酿成干血之症,日渐羸瘦,饮食懒进,请医服药无效”。可见八十回的作者明明要香菱被金桂磨折死的。

(2)小红应当和贾芸有一个结局。顾颉刚说:

小红事,我从“遗帕惹相思”数回看来,似乎应和贾芸有些瓜葛,但后来竟不说起。似乎是一漏洞。(一九二一,五,二十六信。)

小红在后四十回中虽屡见(第八十八、九十二、一百一、一百十三各回),但只和丰儿当了凤姐底小丫头,毫不重要。即第八十八回,和贾芸捣了一回鬼,以后也毫无结局,可见高鹗确是没注意到她。且所以遗漏了她底结局,或者他因为不知道应当怎样写法?即我们现在对于这点也是不知道的。颉刚只说,应有些瓜葛。究竟瓜葛是什么?他没有说,我也说不出来。只好请雪芹自己说罢。

(3)鸳鸯不必定是缢死,这是消极的话。我并不知道她底结局,究竟是的确怎样(虽然大概可以知道),只觉得高氏补这节文字,不免有些武断,虽不一定就是错误。鸳鸯底结果底暗示,如下:

鸳鸯冷笑道:“……纵到了至急为难,我剪了头发,做姑子去。不然,还有一死!……”

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姑子去。(均第四十六回)

她明是出家与自尽双提,在第一节中,似以当姑子为正文,而自尽是不得已的办法。即后来当着贾母剪发,也是出家底一种表示。不知高氏何以会知道她定是缢死的?这明是一种武断。我们作八十回后底揣测,便应当排斥这种武断,而使鸳鸯底结局悬着,庶不失作者底本意。

(4)麝月是跟随宝玉最后的一人。这层意思,现在只把明证写下来。

麝月便掣了一根出来,大家看时,上面一枝荼花,题着“韶华胜极”四字;那边写着一句旧诗,道是:“开到荼花事了。”注云:“在席各饮三杯送春。”(第六十三回)

麝月将为群芳之殿,于此可见。我疑心敦诚所谓“新妇飘零”或就是指的她。(原诗见《四松堂集》,《努力》第一期所引)但这亦是瞎猜,只供读者底谈助而已。

(5)袭人应是个负心人,她嫁蒋玉菡应为宝玉所及见。这也在后文尚有论到的。现在举证列下,而分论之。

(甲)这袭人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跟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第三回)

这可谓绝妙的形容。换句话说,便是“见一样爱一样”,“得新忘旧”的脾气。这就是将来作负心人底张本。这儿把她底性格写得如此轻薄,反说是“有些痴处”,可谓蕴藉之至。我想,这文还没有完全,应当补上一句:“将来跟了蒋玉菡,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蒋玉菡。”但如此暴露,恐非作者所许的。

(乙)袭人底册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

这几个挈合词,已把袭人的负心,完全地写出了。

(丙)自晴雯被逐,宝玉渐渐厌弃袭人,有好几处,而最清楚的是:

宝玉笑道:“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焉得有什么该罚之处?只是芳官尚小,过于伶俐,未免倚强压倒了人,惹人厌。四儿是我误了他。还是那年我和你拌嘴的那日起,叫上来做细活的,众人见我待他好,未免夺了地位,也是有的,故有今日。只是晴雯,也和你们一样,从小在老太太房里过来的。虽生得比人强,也没什么妨碍着谁的去处。就是他性情爽利,口角锋芒;究竟也没得罪哪一个。可是你说的——想是他过于生得好了,反被这个好带累了!”说毕,复又哭起来。袭人细揣此话,直是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因叹道:“天知道罢了!此时也查不出人来了,白哭一会子,也无益了!”(第七十七回)

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葹妒其臭,茝兰竟被芟锄。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偶遭盅虿之谗,遂抱膏肓之疾。……诼谣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户牖。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闱恨比长沙;贞烈遭危,巾帼惨于雁塞……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之有妒?毁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第七十八回,宝玉祭晴雯,作的《芙蓉女儿诔》)

这两节话是何等的感慨!对袭人这节话,简直是字字挟风霜之势,说得声泪俱下,把袭人底假面具揭得不留丝毫余地。所以袭人也无可再辩,只付之于“天”作为遁词。如袭人这种伎俩,又岂可以瞒过聪明绝顶的贾宝玉?

从上三项,归纳起来,袭人底改嫁有两个原因:(1)她底负心,因宝玉底贫穷。(2)宝玉厌恶袭人。但她底改嫁,是在宝玉出家之前,或在其后?以我说,应在其前。因如高本所写,宝玉失踪以后,袭人再去改嫁,似亦不得谓之负心。(高氏是抱狭义贞操观念的,所以在书末深贬斥她。)必宝玉落薄之后,未走以前,袭人即孑然远去,另觅高枝,这才合淋漓尽致的文情。高氏所以不能如此写,正因为不写宝玉贫穷之故;我们知道后三十回,一方写宝玉贫穷,一方即写袭人嫁在宝玉出走之先;这可以见这两事底相关。

本书八十回后底事实,我底猜测已在这四项中包举,作者本来还有些遗文可考见的,均详另文中。

本论已将终了,却还有些零碎的顽意,现在也写下来,作为收场。第五回,《红楼梦曲》,最后的一支是《飞鸟各投林》,世人对于这曲底解释往往错了。我把我底意见申说一番。现在先把原文录下,即依我底解释作句读。

《飞鸟各投林》——为官的,家业雕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我说明之如下(一九二一年五月十三给颉刚的信):

《十二钗曲》末支是总结;但宜注意的,是每句分结一人,不是泛指,不可不知。除掉“好一似”以下两读是总结本折之词,以外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钗。我姑且列一表给你看看。你颇以为不谬否?(表之排列,依原文次序。)

(1)为官的家业雕零——湘云

(2)富贵的金银散尽——宝钗

(3)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

(4)无情的分明报应——妙玉

(5)欠命的命已还——迎春

(6)欠泪的泪已尽——黛玉

(7)冤冤相报实非轻——可卿

(8)分离聚合皆前定——探春

(9)欲知命短问前生——元春

(10)老来富贵也真侥幸——李纨

(11)看破的遁入空门——惜春

(12)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凤姐

这个分配似乎也还确当。不过我很失望,因为我们很想知道宝钗和湘云底结局,但这里却给了她们不关痛痒这两句话,就算了事。但句句分指,文字却如此流利,真是不容易。我们平常读的时候总当他是一气呵成,哪道这是“百衲天衣”啊[3]!

这虽非八十回后之事,但却于十二钗底结局有关,所以列入本篇。《红楼梦》除此以外还有一节很重要的预示,便是甄士隐做的《好了歌注》。《好了歌》是泛指一般人的,而歌注却专指贾氏一家之事。可惜现在我们不能把这个解析分明,有些是盲昧的揣想,有些连揣想底径路也没有,只觉得八十回后,对于此点应有个关照而已。关照是什么?我们当然是不知道。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宝玉之由富贵而贫贱。)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宝玉之由盛年而衰老。)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似指宝玉娶亲事,应该黛玉先死,宝钗后嫁。)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谁?旧时真本以为是湘云。)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谁?什么?)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谁?高鹗大概以为是薛蟠。)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我以为是巧姐。)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谁?什么?)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我以为是贾兰。)乱哄哄你才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可疑的、可盲揣的,都在括弧中表现。我觉得这决不是泛指,在八十回都应有收梢。我觉得高鹗本中只照应了一小部分,以外便都抛撇了;因为他也没有懂得,正和我们一样。我看了这个,觉得现在我们所可揣测的,即使全对了,至多只有二分之一。歌注中这些暗示,都是八十回后底主要节目,而我们竟完全不知,不但不知,有些连盲想都还没有。这可见八十回后底光景,是怎样的黑暗;而我们从微明中所照见的,是怎样的稀少。因此,这文中所罗列的,是怎样的不完备呵。

* * *

[1]第三十一回之目后来我受他人底启示,方得到一个新解释,虽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现在姑且写下,供读者参考。依他说,此回系暗示贾母与张道士之隐事,事在前而不在后。所谓“白首双星”即是指此两老;所谓“因”“伏”“麒麟”,即是说麒麟本是成对的,本都是史家之物,一个始终在史家,后为湘云所佩,一个则由贾母送与张道士,后入宝玉手中。因此事不可明言,故曰“伏”也。此说颇奇,观之本书,亦似有其线索,试引如下:张道士……是当日荣国公的替身,……他又常往两府里去的,凡夫人小姐都是见的。张道士……说着,两眼流下泪来。贾母听了,也由不得满脸泪痕。贾母因看见有个赤金点翠的麒麟,便伸手拿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像是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一个的。”(以上均见第二十九回)翠缕与湘云论阴阳之后,湘云瞧麒麟时,伸手擎在掌上,只默默不语,正自出神。(第三十一回)湘云见物默默出神,史太君与张道士说话下泪,这空气似乎有些可怪,不像平常的叙述法。如依此说解释第三十一回之目,则湘云之结局,既不必嫁宝玉,亦不必关合金麒麟,大约是嫁后早卒,一面应合册子、曲子底暗示,一面不妨碍回目之文。于是我们两人念念不忘的问题,“湘云底结局总是个不终的夫妇,怎么能白首双星?”简直是不成问题了。但这全是一面之词,未为定论。颉刚也说:“新解似乎有些附会,不敢一定赞成。”

[2]现在一般的本子,香菱在副册,我据脂本,知道她应在又副册,详见下卷。

[3]这曲文分配十二钗虽然很巧,却未必很对,特别开首两句,一指湘云,一指宝钗,未免牵强。所以说“我很失望”。脂甲戌本评把“为官的”“富贵的”二句先总宁荣;把其他十句将通部女子一总,不穿凿而又能包括,比我这说妥当。

论秦可卿之死

十二钗底结局,八十回中都没有写到,已有上篇这样的揣测。独秦氏死于第十三回,尚在八十回之上半部,所以不能加入篇中去说明。她底结局既被作者明白地写出,似乎没有再申说底必要。但本书写秦氏之死,最为隐曲,最可疑惑,须得细细解析一下方才明白。若没有这层解析工夫,第十三至第十五这三回书便很不容易读。因为有这个需要,所以我把这题列为专篇,作为前文底附录。

这个题目,我曾和颉刚详细论过。现在把几次来往的信札,择有关系的录出,使读者一览了然。问答本是议论文底一种体裁,我们既有很好的实际问答,便无须改头换面,反增添许多麻烦。平常的论文总是平铺实叙的,问答体是反复追求的,最便于充分表现全部的意想。所以我写这篇文的方法,虽然是躲懒,却也并非全无意义的。

我对于秦可卿之死本有意见,平空却想不起去作有系统的讨论。恰好颉刚于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来信,对于此事表示很深的疑惑。他说:

《晶报》上《红楼佚话》,说有人见书中的焙茗,据他说,秦可卿是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我当时以为是想象的话,日前看册子,始知此说有因。册子上画一座高楼,上有美人悬梁自尽,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历来评者也都不能解说,只说:“第十一幅是秦氏,鸳鸯其替身也。”(护花主人评)又说:“词是秦氏,画是鸳鸯,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眉批)然鸳鸯自缢,是出于高鹗底续作。高鹗所以写鸳鸯寻死时,秦氏作缢鬼状领导上吊的缘故,正是要圆满册子上的一诗一画。后来的人读了高氏续作,便说此幅是二人拼合而成。其实册子以“又副”属婢,“副”属妾,“正”属小姐奶奶,是很明白的,鸳鸯决不会入正册。(平按:又副属婢妾;至于副属妾却不确,书中不甚重要的女子,如李纹、李绮、宝琴都应入此册中。)若说可卿果是自缢的罢,原文中写可卿的死状,又最是明白。作者若要点明此事,何必把他的病症这等详写?这真是一桩疑案。

他这怀疑的态度,却大可以启发我讨论这问题的兴趣。我在同月三十日复他一信上面说:

从册子看,可卿确是自缢,毫无疑义。我最初看《红楼梦》也中了批语底毒,相信是秦鸳二人合册。后来在欧游途中,友人说,就是秦氏,何关鸳鸯。我才因此恍然大悟,自悔其谬。这段趣事想你尚不知道。高鹗所以写鸳鸯缢死由秦氏引导的缘故,即因为他看原文太晦了,所以更明点一下,提醒读者,知可卿确是吊死而非病死。即因此可以知道兰墅所见之本,亦是与我们所看一样。我们觉得疑暗的地方,高君也正如此。我现在可以断定秦氏确是缢死。至于你底疑惑,我试试去解说:

(一)本书写可卿之死,并不定是病死。她虽有病,但不必死于病。这是最宜注意。秦氏之死不由于病,有数据焉。

(甲)死时在夜分,且但从荣府中闻丧写起,未有一笔明写死者如何光景,如何死法?可疑一。

(乙)第十三回说:“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下夹注云:“久病之人,后事已备,其死乃在意中,有何闷可纳?又有何疑?一本作‘都有些伤心’,非是。”此段夹注颇为精当。“纳闷”“疑心”皆是线索。现新本(亚东本)却作“伤心”。我家本有一部《金玉缘》本的书,我记得是作“疑心”,今天要写这信时,查那本时正作“疑心”。要晓得“有些疑心”正与“纳闷”成文;若说“有些伤心”,不但文理不贯,且下文说“莫不悲号痛哭”,而此曰“有些伤心”,岂非驴唇不对马嘴?此等文章岂复成为文理?真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丙)第十回张先生说:“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过了春分便可望痊愈了。”第十一回秦氏说:“好不好,春天就知道了。”而现在可卿却又早过了春夏,直到又一年底晚冬才死,可见她底死根本与病无关。细写病情乃是作者故弄狡狯耳[1]。

(丁)秦氏死后种种光景,皆可取作她自缢而死底旁证。今姑略举数事:

(1)“宝玉听秦氏死,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不觉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若秦氏久病待死,宝玉应当渐渐伤心,决不致于急火攻心,骤然吐血。宝玉所以如此,正因秦氏暴死,惊哀疑三者兼之:惊因于骤死,哀缘于情重,疑则疑其死之故,或缘与己合而毕其命。故一则曰“心中似戳了一刀”,二则曰“哇的一声”,三则曰“痛哭一番”。此等写法,似隐而亦显。(同回写凤姐听到消息,吓的一身冷汗,出了一回神,亦是一种暗写法。)

(2)写贾珍之哀毁愈恒,如丧考妣,又写贾珍备办丧礼之隆重奢华,皆是冷笔峭笔侧笔,非同他小说喜铺排热闹比也。贾珍如此,宝玉如此,秦氏之为人可知,而其致死之因与其死法亦可知。(有人说,《红楼梦》写那扶着拐杖的贾珍,简直是个杖期夫。此言亦颇有趣。)

(3)秦氏死时,尤氏正犯胃痛旧症睡在床上,是一线索。似可卿未死之前或方死之后,贾珍与尤氏必有口角勃谿之事。且前数回写尤氏甚爱可卿,而此回可卿死后独无一笔写尤氏之悲伤,专描摹贾珍一人,则其间必有秘事焉,特故意隐而不发,使吾人纳闷耳。

(4)我从你来信引《红楼佚话》底说话,在本书寻着一个大线索,而愈了然于秦氏决不得其死。第十三回(前所引的话都见于此回)有一段最奇怪而又不通的文章,我平常看来看去,不知命意所在,只觉其可怪可笑而已。到今天才恍然有悟。今全引如下:

“忽又听见秦氏之丫环,名唤瑞珠的,见秦氏死了,也触柱而亡。此事可罕,合族都称叹。(夹注云,称叹绝倒。)贾珍遂以孙女之礼殡殓之,一并停灵于会芳园之登仙阁。又有小丫环名宝珠的,因秦氏无出,愿为义女,……贾珍甚喜,……从此皆呼宝珠为小姐。”

这段文字怪便怪到极处,不通也不通到极处,但现在考校去,实是细密深刻到极处。从前人说《春秋》是断烂朝报,因为不知《春秋》笔削之故。《红楼梦》若一眼看去,何尝有些地方不是断而且烂。所以《红楼梦》底叙事法,亦为读是书之锁钥,特凭空悬揣,颇难得其条贯耳。

《红楼佚话》上说:“秦可卿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此话甚确。何以确?由本书证之。所谓婢者,即是宝珠和瑞珠两个人。瑞珠之死想因是闯了大祸,恐不得了,故触柱而死。且原文云“也触柱而亡”,似上文若有人曾触柱而亡者然,此真怪事。其实悬梁、触柱皆不得其死,故曰“也”也。宝珠似亦是闯祸之人,特她没死,故愿为可卿义女,以明其心迹,以取媚求容于贾珍;珍本怀鬼胎,惧其泄言而露丑,故因而奖许之,使人呼之曰小姐云尔。且下文凡写宝珠之事莫不与此相通。第十四回说:“宝珠自行未嫁女之礼,引丧驾灵,十分哀苦。”第十五回说:“宝珠执意不肯回家,贾珍只得另派妇女相伴。”按上文绝无宝珠与秦氏主仆如何相得,何以可卿死而宝珠十分哀苦?一可怪也。贾氏名门大族,即秦氏无出,何可以婢为义女?宝珠何得而请之;贾珍又何爱于此,何乐于此,而遽行许之?勉强许之已不通,乃曰“甚喜”,何喜之有?二可怪也。秦氏停灵于寺,即令宝珠为其亲女,亦卒哭而返为已足,何以执意不肯回家?观贾珍许其留寺,则知宝珠不肯回家,乃自明其不泄,希贾珍之优容也。秦氏二婢一死一去,而中冓之羞于是得掩。我以前颇怪宝珠留寺之后杳无结果,似为费笔。不知其事在上文,不在下文。宝珠留寺不返,而秦氏致死之因已定,再行写去,直词费耳。

(二)依弟愚见,从各方面推较,可卿是自缢无疑。现尚有一问题待决,即何以用笔如是隐微幽曲?此颇难说,姑综观前后以说明之。

可卿之在十二钗,占重要之位置;故首以钗黛,而终之以可卿。第五回太虚幻境中之可卿,“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则可卿直兼二人之长矣,故乳名“兼美”。宝玉之意中人是黛,而其配为钗,至可卿则兼之;故曰“许配与汝”,“即可成姻”,“未免有儿女之事”,“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此等写法,明为钗黛作一合影。

但虽如此,秦氏实贾蓉之妻而宝玉之侄媳妇;若依事直写,不太芜秽笔墨乎?且此书所写既系作者家事,尤不能无所讳隐。故既托之以梦,使若虚设然;又在第六回题曰“贾宝玉初试云雨情”,以掩其迹。其实当日已是再试。初者何?讳词也。故护花主人评曰:“秦氏房中是宝玉初试云雨,与袭人偷试却是重演,读者勿被瞒过。”

即宝玉与秦氏之事须如此暗写,推之贾珍、可卿事亦然。若明写缢死,自不得不写其因;写其因,不得不暴其丑,而此则非作者所愿。但完全改易事迹致失其真,亦非作者之意。故处处旁敲侧击以明之,使作者虽不明言而读者于言外得求其微音。全书最明白之处则在册子中画出可卿自缢,以后影影绰绰之处,得此关键无不毕解。吾兄致疑于其病,不知秦氏系暴卒,而其死与病无关。细写病情,正以明秦氏之非由病死。况以下线索尚历历可寻乎?

从这里我因此推想高鹗所见之本和现在我们所见的是差不多。他从册子上晓得秦氏自缢,但他亦颇以为书中写秦氏之死太晦了,所以鸳鸯死时重提可卿使作引导。可卿并不得与鸳鸯合传,而可卿缢死则以鸳鸯之死而更显。我们现在很信可卿是缢死,亦未始不是以前不分别读《红楼梦》时,由鸳鸯之死推出的。兰墅于此点显明雪芹之意,亦颇有功。特苟细细读去,不藉续书亦正可了了。为我辈中人以下说法,则高作颇有用处。

第十三、十四、十五三回书,最多怪笔,我以前很读不通,现在却豁然了。我很感谢你,因为你若不把《红楼佚话》告诉我,宝珠和瑞珠底事一时决想不起,而这个问题总没有完全解决。

从这信里,我总算约略把颉刚底策问对上了。秦氏是怎样死的?大体上已无问题了。但颉刚于七月二十日来信中,说他检商务本的《石头记》第十三回,也作“都有些伤心”。这又把我底依据稍摇动了一点,虽然结论还没有推翻。他在那信中另有一节复我的话,现在也引在下边。

我上次告你《晶报》的话,只是括个大略。你就因我的“被婢撞见”一言,推测这婢是瑞珠宝珠。原来《红楼佚话》上正是说这两个。他的全文是:

又有人谓秦可卿之死,实以与贾珍私通,为二婢窥破,故羞愤自缢。书中言可卿死后,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又言鸳鸯死时,见可卿作缢鬼状,亦其一证。

这明明是你一篇文章的缩影。但他们所以没有好成绩的缘故:(1)虽有见到,不肯研究下去,更不能详细发表出来。(2)他们的说话总带些神秘的性质,不肯实说他是由书上研究得来的,必得说那时事实是如此。此节上数语更说:“濮君某言,其祖少时居京师,曾亲见书中所谓焙茗者,时年已八十许,白发满颊,与人谈旧日兴废事,犹泣下如雨。”其实他们倘使真遇到了焙茗,岂有不深知曹家事实之理,而百余年来竟没有人痛痛快快说这书是曹雪芹底自传,可见一班读《红楼梦》的与做批评的人竟全不知曹家底情状。

他把前人这类装腔作势的习气,指斥得痛快淋漓,我自然极表同意。但“疑心”“伤心”这个问题,还是悬着。我在七月二十三日复书上,曾表示我底态度。

你说我论证可卿之死确极,最初我也颇自信。现在有一点证据并且还是极重要的既有摇动,则非再加一番考查方成铁案:就是究竟是“疑心”或是“伤心”的问题。我依文理文情推测当然是“疑心”,但仅仅凭借这一点主观的臆想,根据是很薄弱的。我们必须在版本上有凭据方可。我这部《金玉缘》本确是作“疑心”的,并且下边还有夹评说,“一本作伤心,非”,则似乎决非印错。但我所以怀疑不决,因为我这部书并非《金玉缘》底原本,是用石印翻刻的,印得却很精致,至于我们依赖着它有危险没有,我却不敢担保。我查有正抄本也是作“伤心”,这虽也不足证明谁是谁非,因为抄本错而刻本是也最为常事,抄写是最容易有误的;但这至少已使我们怀疑了。我这部石印书如竟成了孤本,这个证据便很薄弱可疑了。虽不足推翻可卿缢死的断案,但却少了一个有力底证据。我们最要紧的,是不杂偏见,细细估量那些立论底证据……总之,主观上的我见是深信原本应作“疑心”两字,但在没有找着一部旧本《红楼梦》做我那书底傍证以前,那我就愿意暂时阙疑。

后来果然发现两个脂砚斋评本,虽系传抄的,而其底本年代均在雪芹生前,均作“疑心”,即高鹗、程伟元的初本(程甲本)亦作“疑心”,于是这问题完全解决了。在这两脂本中又说到“淫丧天香楼”一段文字删去底因缘,现在不能多引。

* * *

[1]书中叙可卿之病、之死,中间夹了贾瑞一段事。第十二回说,贾瑞底病“不上一年都添全了”,是贾瑞病了将近一年,又说,“倏又腊尽春回,这病更加沉重”,是到了次年的春天(秦氏生病第三年)。回末叙林如海底病,说“谁知这年冬底”,第十三回开始即叙可卿之死。是可卿之死在冬春之交,距书中说她底病实有了两个足年还多。这叙述原非常奇怪的,但可以明白秦氏之死与病无关。原信这一节文字亦略有修订。

所谓“旧时真本《红楼梦》”

《红楼梦》八十回后,续书原不止一种,只是现存的只有高本这一种罢了。现在所要说的,又是另一个补本。这补本底存在、事迹,只见于上海《晶报》《臞蝯笔记》里底《红楼佚话》上面。原文节录如下: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经人窜易,世多知之。某笔记言,有人曾见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以后,备极萧条。宝钗已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役。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为婚。……

可惜他没有说出所征引的书名,只以某笔记了之。在蒋瑞藻底《小说考证》里亦有相类似的一段文字,他却是从《续阅微草堂笔记》转录下来的,或者就是《臞蝯笔记》所本。现在亦引如下:

《红楼梦》……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戴君诚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均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惜在京邸时未曾谈及,俟再踏软红,定当假而阅之,以扩所未见也。

这条文字较《臞蝯笔记》似较确实有根据些。(1)所谓旧时真本确有人见过且能举出其人之姓名。(2)他确说自八十回起不与今本同,可证其为另一补本。(3)他明言这书写宝湘成婚事系依据于第三十一回之目。(4)这种本子不但有人见过,且有人收藏。而且收藏这书的人,并不是名声湮没的寒儒,却是一个巡抚。

这实在可以证明,以前确有这一种旧时真本,不是凭空造谣可比,所以使我觉得有考证一下底必要。就两书所叙述的事迹看,大都不和高本相同。(1)荣宁后来备极萧条的景况,不见于高本。高本虽然亦写籍没,但却有那些“沐天恩”,“延世泽”,“封文妙真人”,“兰桂齐芳”这类傻话。(2)宝钗早卒;高本却写她出闺守寡抚孤成名。(3)宝玉击柝;高本却写他随双真仙去,受真人之号。(4)湘云为丐,配宝玉,高本只写她嫁一不知名的人后守寡,没有一笔叙到她底贫苦。

可考的只有四项,而几乎全与高本不同。究竟是哪一本好些,姑且留到后面再说。我们先要试问这本底年代问题,再讨求他所依据的——在八十回内的——是什么。

顾颉刚以为这书也是个补本,这大概不错,因为前人——距雪芹年代极近的——如张船山、高兰墅、程伟元、戚蓼生,都说原本《红楼梦》只有八十回。(张说见于《船山诗抄》,高说见程排本《红楼梦》底《引言》,程说见于同书底《序》,戚说见于戚本《红楼梦序》)他们底说话,即使非可全信,也决不是全不可信。他们又何至于联络起来造谣生事呢?

这补本底取材,颉刚曾加以说明,现在引录如下。凡我另有意见的,加上案语。

(1)荣宁籍没——第十三回,王熙凤梦中秦可卿的话。

〔按〕第七十四回,探春明言抄家事,暗示尤为显明,不仅如这回所说。

(2)宝钗早卒——第二十二回制灯谜,宝钗的是:“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虽浓不到冬。”

〔按〕颉刚所据,当是商务印书馆底《石头记》本。戚脂两本宝钗谜即今本黛玉底,而黛玉无谜。“梧桐叶落”云云也没有。此谜系咏竹夫人,故程甲本乙本道光壬辰王雪香评本并作“恩爱夫妻不到冬”,以暗示钗玉成婚之不终,似不宜作早卒之依据。又顾引作“恩爱虽浓”,亦不如“恩爱夫妻”之贴切也。参看本书上文六十页。宝钗底薄命底预示,在八十回中还有数节,如第十七回、第四十回,惟都不能够确说是早卒。

(3)宝玉沦为击柝之役——第三回,宝玉赞:“贫穷难耐凄凉。”

〔按〕这是最显明的一例,以外在第一回中暗示尤多。

(4)史湘云为乞丐——第一回,甄士隐注解《好了歌》:“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

(5)宝钗死而湘云继——同回,同节:“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又第二十九回,张道士送宝玉金麒麟,恰好湘云也有这个。(以上均见一九二一,六,十信。)

至于这本,比高本孰优孰劣,这自然可随各人底主观而下判断,没有一致底必要。照颉刚底意见,以为高本好些。他底大意如下:

(1)写宝玉贫穷太尽致,且不容易补得好。

(2)书中写宝钗,处处说他厚福,无早死之意。

(3)第三十一回及第三十二回,屡点明湘云将嫁;且白首双星,也不合册子、曲子底暗示。他以为补作的人泥了金麒麟一物,不恤翻了成案,这是他底不善续。

(4)史湘云为乞丐,太没来由。(一九二一,六,十信。)

关于第一点,我和他底眼光不同。诚然,要写宝玉怎样的贫穷,是极不容易,但作者原意确是要如此写的。高鹗略而不写,一方是他底取巧,一方是他没有能力底铁证。这补本已佚,所写的这一节文字如何,原不可知。

第二节所说,我在大体上能承认。但八十回书中,写宝钗虽比黛玉端厚凝重些,但很有冷肃之气,所谓秋气;可见她也未必不是薄命人(十二钗原都归入薄命司,见第五回),颉刚说她厚福,似无根据。但守寡亦是薄命,不必定是早卒。即八十回内所暗示,亦偏向于这一面;故颉刚说她不该早死,我并不反对。(只有一条,似乎有宝钗早卒之意,或为这补本作者所依据。第二十八回说:“如宝钗……等,亦可以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自己又安在哉?”)至于若高鹗所补的,宝钗有子,后来“兰桂齐芳”,我却不敢赞一词了。

第三节的话我也大体赞成。高鹗宁可据第五回,却抛弃第三十一回之目不管他。这本底作者却和兰墅意思相反,专注重第三十一回之目,成就宝玉、湘云底姻缘。这其实也不过是哥哥弟弟,不必作十分的抑扬。

第四节,我完全同意。但颉刚在另一信上说(一九二一,六,十四),《好了歌注》只是泛讲,我却不以为然。所谓“乞丐人皆谤”,必是确有所指,只未必便是指湘云。可惜这书没有做完全,使我们无从去悬揣。至于颉刚说“没来由”却甚是;因为在八十回中,湘云并不是金满箱银满箱的富家小姐。史家在上代虽然和贾、王、薛三姓齐名,但当湘云之时,早已成了破落户。我们且看:

他们家嫌费用大,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差不多的东西都是他们娘儿们动手。……我再问他家常过日子的话,他就连眼圈儿都红了。……(第三十二回,宝钗语。)

一个月通共那几串钱,你还不够使;……(第二十七回,同。)

一个月只有几串钱的月费,且家中连个做活计的婆子都没有,像这种生活,难道是可以说“金满箱银满箱”吗?这可以证明作者底原意,虽然必有个书中人将来做乞丐的,但却不定是史湘云。

在这四点以外,还有一点,我觉得这本要比高本好的,便是实写贾家底萧条,并无复兴这件事。这和原本相合,自非高本所及。我的理由,已在上章中详举了。

这个某补本,可考的很少,真是我们底不幸。他和高本,只有抄家一点相同,抄家以后的景象且不尽同,以外便全不相合。就事迹论,这本写宝玉底结局有一点——贫穷——胜于高本。写宝玉、宝钗、湘云三人底关系,则又不如高本。就风格论,这本病在太杀风景,高本病在太肠肥饱满了;一个必说宝玉打更,湘云乞食,那一个却又说,宝玉升天,宝钗得子,都犯过火的毛病。

惟这本写宝玉终于贫穷而不出家,似又不如高本。因为一则书中暗示宝玉出家之处极多——贫穷之后出家——不能没有呼应;二则不如此写,这部百余回大书颇难煞尾。只有出家一举,可以神龙见首不见尾,一束全书,最为干净。颉刚也说:“但是贫穷之后,也许真是出家。因为甄士隐似即是贾宝玉底影子。……甄士隐随着跛足道人飘飘去了,贾宝玉未必不随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这样,全书很难煞住,且起结亦不一致。”(一九二一,五,十七信。)高鹗见到这些地方,正是他底聪明处。这本不如此收梢,想其结尾处不能如高本底完密。高本误在没写宝玉底贫穷,这本又误在没写他底出家;其实贫穷和出家,是非但不相妨而且相成的。

这某补本底存在,除掉《红楼佚话》《小说考证》所引外,还有一证,颉刚说:“介泉(潘家洵君)曾看见一部下俗不堪的《红楼续梦》一类的书,起头便是湘云乞丐。可见介泉所见一本,便是接某补本而作的。(我所谓乙类续书。)”(一九二一,六,二十四信。)这真是极好的事例,可以证实以前曾有这么一种补书底存在了。

所谓“旧时真本”,我所知道的不过如此。我因为这也是一种散佚的续书,且和高本互有短长,可以参较,故写了这一篇文字。

前八十回《红楼梦》原稿残缺的情形

我们都知道《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底原稿,算是已完成之作,不过所谓“完成”,仅仅大体而已,并不曾细磨细琢。照我们现今所知,最显明的残缺,至少有如下面所举的各点:

(一)本文底残缺。(甲)整回的缺少。在程伟元、高鹗底《引言》上已说,“即如第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可见高鹗所见诸抄本中有缺第六十七回的。即今所见燕京藏脂本(原题庚辰秋定本,以下简称脂庚)亦缺了两回(第六十四,第六十七)便是明证。(乙)回末有缺文。最习见的是第三十五回之末那是抄本、刻本都缺的,已见本书上卷《论续书底不可能》一文中,兹不赘述。较有兴味的是第二十二回,见于脂庚本中。引近人底话(《跋脂庚本》)以代叙述。

“又第三册二十二回只到惜春的谜诗为止(平按,戚本亦有此谜高本无之),其下全阙,上有朱批云:‘此后破失俟再补。’其下为空一页,次页上有些记录:‘暂记宝钗制谜云‘朝罢谁携两袖烟……’(按戚本同,高本以为黛玉谜。)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看这个记录,知道第二十二回没有写完,雪芹就死了,无论戚本、高本都是补作而非原书,不过戚本稍近真,高本尤远而已。尤可注意的,有第三种的情形,(丙)回中有缺文。见于脂庚本第十九回中。原来这十九回,在脂庚上根本没有回目的。写到宝玉在宁国府看戏,各本都有这一节文字,兹引戚本为例。

宝玉见一个人没有,因想这里素日有个小书房内,曾挂着一幅美人,极画的得神,今日这般热闹,想那里那美人自然是寂寞的,须得我去望慰他一回。(卷二)

这好像没有缺文,殊不知却大缺而特缺。脂庚本这段文字如下:

宝玉见一个人没有,因想这里素日有个小书房,名(“名”字点去)□□□□□(缺五字,原系直线,现改用方框示之,下同。)内曾挂着一轴美人,极画的得神,今日这般热闹,想那里自然(“自然”二字点去)□□□□□□□□□□□□□□□□□□□□(缺二十字)那美人也(“也”字点去)自然是寂寞的,得我去望慰他一回。(第二册)

这是非常重要的痕迹,可证脂庚本虽是传抄,却是用薄纸蒙着原稿写的,所以仅次于原稿一等。这里点去的四个字原是原稿上有的,而且本应该有的。因雪芹未写完而死,有了缺文既无法补,后人只好点去这四个字,不避烦琐分两组说明之。

第一组点去“名”字。原文本当作“有个小书房名曰什么斋(或轩),斋内曾挂着一轴美人”,作者一时想不出叫什么斋名,写了一个“名”字,下边空着待补,这个孤另另的“名”字自宜作为衍文看,所以后人把它点去。第二组上面点去“自然”,下面点去“也”。本当作“想那里(书房里)自然怎么样怎么样(想必是清清冷冷的光景)那美人也自然是寂寞的”。因为上文有了个“自然”,所以下文曰“也自然”,“也”者承上之词。现在上面缺文既不能补,那“自然”二字不成说话只好点掉了;既去掉上文的“自然”,那下文的“自然”即无所谓“也”,因之这“也”字亦只好点去。这原是合理的。不过从这里我们能够知道作者原稿是什么样子的。

还有一处也是回中缺文待补而始终没补的,在脂庚本上留着痕迹。如第七十五回前有一空页,上面记着两行字:“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二十一年是丙子,庚辰定本前四年。所谓中秋诗指本回内宝玉、贾兰各赋一诗,但均无文。原来应该有文的都没有做,所以要等雪芹来。庚辰本在本回赋诗底地方留了很小的一点空格,表示这儿原有缺文,但戚本、程甲、乙本便都毫无痕迹了。丙子年距雪芹之死还有八年,不为不久,却到底没补上,这事实也很值得我们注意的。

更有一回书里缺一大段的。如第二十八回脂庚本在云儿唱曲“我不开了你怎么钻”下面,整缺了五行,即今戚本“唱毕饮了门杯,便拈起一个桃来,说道桃之夭夭”以下至“你说的是,快说来”,共少去一百四十三字;依程甲本,计少去一百四十六字。下均接“薛蟠瞪了一瞪眼”云云。脂庚为什么缺半页,理由不明。岂原文固全,抄者漏写,抑系原本不全而后来补完,亦均不可知。

(二)每回的起迄并不曾完整。(甲)每回的开始,有些有诗,有些没有诗,我想本来都应该有的,却不曾补全。如第一回胡藏甲戌脂本,有七律一首,各本均无。第二回有七绝一首。脂庚、戚本都有。第五回戚本有七绝一首,脂庚缺。第六回戚本有五绝一首,脂庚缺。第七回戚本有七绝一首,脂庚缺。第三十二回录汤若士七绝一首,脂庚戚本均有。以外各回之首各本俱无诗的,当然很多,不能列举。我假定作者本想每回开首各题一诗,但陆续写的,有的写得出,有的暂时想不起只好搁着。(乙)每回结尾也不一致,从脂庚本看,也有下列几个情形:(1)兀然而止,如第一回作“封肃听了唬得目瞪痴呆,不知有何祸事”。第二回更别致,作“雨村忙回头看时”,下面便没有了。戚本这两回结末各有“且听下回分解”,我想或系后人所补。(2)有两句诗,如第五回结尾曰:“正是,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我痴。”(戚本“一场”作“一枕”,“近”作“诉”)第六回曰:“正是,得意浓时是接济,受恩深处胜亲朋。”第八回曰:“正是,早知日后闲争气,岂肯今朝错读书。”(戚本均同)(3)只有“正是”二字,两句诗缺了。如第七回结尾只有“这正是”三字,戚本却完全了,作“正是,不因俊俏难为友,正为风流始读书”。这两句做得很好,我想这或是作者之笔。(4)也有作“且听下回分解”或“下回分解”的。如第九回、第十回。(5)有作“且听下回分解”,更附两句诗的。如第十三回末曰:“不知凤姐如何处治,且听下回分解。正是: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戚本同)这五个格式繁简不同,全缺互异,可证结尾也没有修饰完善。大概每回都该有两句诗的,以诗起,以诗结也。

(三)回目各本互异,都不很妥善,表示作者未能定稿。举第七回为例,脂甲、脂庚、戚本是一个系统,都出于原稿本。但这回之目三本不同,却没有一个很妥当的。先举回目如下:

送宫花周瑞叹英莲,谈肄业秦钟结宝玉。(脂甲本)

送宫花贾琏戏熙凤,宴宁府宝玉会秦钟。(脂庚本)

尤氏女独请王熙凤,贾宝玉初会秦鲸卿。(戚本)

先从文字方面看,两个脂本都不妥当。是周瑞底老婆(周瑞家的)叹英莲,不得说周瑞叹英莲。果真一个男仆名叫周瑞的去叹英莲,那岂不可笑。脂庚所作与程高刻本今本同,文义上也不妥。送宫花是一事,琏凤好合又是一事,周瑞家的去送宫花偶遇此事而已,并非两事有任何因缘。我们若只看回目,便有因送宫花而琏凤云云,或者贾琏以送宫花的手段去戏熙凤这类的错觉。这完全不合实际的。戚本文字虽没有毛病,却不能包举事实。原来这回书有四桩事:(1)周瑞家的到薛姨妈那里,见了宝钗,大谈宝钗底病和冷香丸底来源制作。(2)周瑞家的有叹英莲的事,又到各房去送宫花,恰值贾琏在熙凤处。(3)尤氏单请凤姐吃饭。(4)宝玉同去,在宁府初遇秦钟。(4)很重要,所以各本都入回目。至回目上一句,应在(1)(2)两项上指明,戚本却指(3),未免与(4)重复,且偏枯不得要领。所以严格的批评,三本都不见佳,我以前曾说过,言贾琏戏熙凤者乃作者初稿(可能文字和今本不同,因为《红楼梦》本由《风月宝鉴》改写,文字是相当猥亵的),犹第十三回本作“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也;言周瑞叹英莲者乃是作者改稿,犹十三回之改作“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也。其有语病亦相若,周瑞的老婆固不能省文作周瑞,秦可卿的丈夫捐得龙禁尉,似乎也不该就说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呵。这可见有些回目,都是未定之稿,作者也在改来改去之中。

(四)除回目的文字做得不太妥当以外,还有一种情形,就是缺失回目。即上记第七十五回前的空页,除掉那两行题记所谓“缺中秋诗俟雪芹”以外,更有很古怪的痕迹。七十五回之目本是完全的,那另外空页上却记载着:

□□□ 开夜宴 发悲音

□□□ 赏中秋 得佳谶

大概也是本不完全要待雪芹的。雪芹究竟待着否,待了八年,缺的诗既不曾补上,恐怕原稿的回目正像上边这个样子,而现存的完整之目“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乃系后来补缀的,亦不能定其出于何人之手。这上面的六个方框,亦不得其解。

此外便是整个的没有回目。依脂庚本看,六十四、六十七两回没书,当然没有回目。十九回、八十回虽有书,亦无回目。又十七、十八合并,只有一个回目,所以名为八十回本,在脂庚本上共只有七十五个回目。第八十回的回目,我在旧书《红楼梦辨》里说过高戚两本均不妥当,现在知道原本本来没有回目的。

(五)分回底不定。这有一个主要的情形必须先了解:初稿底回大,故回数少;改稿则回底本身缩小了,于是回数增多。换句话说,现存的八十回,在作者底初稿里并不到八十回。在脂庚本第四十二回前面有总批云:“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而有余。”照这总批说,脂庚本底第四十二回,在初稿为三十八回,相差四回之多。依此推算,则八十回在初稿不过七十二三回也。现在脂庚本,十七、十八合回,十九回无目,三回合一,便是这个痕迹的遗留。他又说,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而有余,可见原来计划,全书是一百回,但这一百回却是大回,若改成小回,便须百十回余。此所以有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也,详《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一文中。

我们既知道有这五项情形,所以八十回并不如一般人心目中那样完整,至于这完整之感却非无来历,也非完全错误。大概雪芹身后,全书已经他亲友整理过,如脂砚松斋畸笏叟之徒,现存的戚本,至少已是完整的八十回了。后来又经过程伟元、高鹗底加工,变为刻本行世。这就是咱们对这书有完全之感底来源。话虽如此,本文底脱枝失节对不拢来的地方还是很多的,屡见于后来的评论中,不能详举了。又这些疏漏舛误,有意抑或无心,这又有关于《红楼梦》的“微言”,这儿亦不能详辨了。

一九五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后三十回的《红楼梦》

我在《红楼梦辨》卷下有这一篇,现在因为改动太多,不得不重写。当一九二二年四月,我在杭州,因披阅有正书局印行的戚蓼生序本,想去参较它和高鹗本底异同得失,却无意中在这书评注里发现一种“佚本”,所叙述的是八十回后情节,真是一种意外的喜悦,当时以为这是一种续书,不过比高鹗续得早了一些。忽忽过了二十多年,发现了两个脂砚斋评本,一个是胡适藏的十六回残本,一个是昔年徐星曙姻丈所藏,今归燕京大学的七十八回本(即八十回本缺了两回)。从这两书里,知道戚本底评注也是“脂评”,所谓佚本乃是曹雪芹未完而迷失了的残稿,这可说是“意表之外”的喜悦了。

八十回书雪芹虽未整理得十分完全(见另文),但他的确写了后半部,所谓后三十回是也。这件事我在当初没有料到,误认原作为他人所续,但所辑有正本底评注至今日仍不失其重要,所以我把它拆散加入本文中,再稍加以补充。补充材料底来源即在上述两个脂评本中,跟戚本底评原是一回事。脂砚斋究系何人,疑莫能明。或以为雪芹底族兄弟,后来又以为即作者。或以为是书中的史湘云,鄙人未敢信以为然。在《红楼梦辨》里曾抄录“戚本脂评”数条,兹选存,以明批书人底身份。

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第一回。脂甲戌本同,胡曰:“这样的话当然是作者自己说的。”)

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第五回。脂甲本“盖”上有“点题”二字。)

非作者为谁?余曰,亦非作者,乃石头也。(同回。脂甲本作“余又曰”。又另外一人用墨笔批“石头即作者耳”。)

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第二十一回)

还有一条,可约略表示评书底年代。

余历梨园子弟广矣,各各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载“原非本脚之戏执意不作”二语,便见其恃能压众,乔酸姣妒,淋漓满纸矣。复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将和盘托出,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便言《石头记》之为书,情之至极,言之至确(脂庚作恰),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第十八回。脂庚辰本同。)

这个人三十年前已曾养过梨园子弟,跟诸世家子弟议论此等事,起码已有二十岁左右。到了三十年后看了《石头记》再来评书,起码已有五十岁。但雪芹只活了四十岁。可见所谓脂砚斋大概与作者同时,辈份还早些。脂砚就是作者之说似未可信。

那所谓“三十年”,脂甲、脂庚本还有好几条,却不知是脂砚斋所题否。或者是“畸笏叟”罢。畸笏跟脂砚是否一人,亦不得而知。

“树倒猢狲散”之语全犹在耳,曲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恸杀!(第三十回,脂甲本眉评。脂庚本朱笔眉评同,惟“全”字用墨笔点去,改作今。曲作屈。三十作卅。恸作痛。)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同回之末,脂甲本眉评。)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同回之末,脂庚本眉评。)

这是一个人底口气。脂庚这一条乃雪芹死后所题。其他批语中每自称“老朽”“朽物”,脂甲本载删去秦可卿死事,有“命芹溪删去”之文,芹溪可以命令得,这儿又称人为后辈,可见他底辈行是很尊的。他曾看见作者底原稿,告诉我们后半部佚稿情形和许多事迹。

这后半部到底有多少回呢?在戚本第二十一回开首总评上有明文。脂庚本也有的,且多了一首怪诗,原应在二十一回前的,却附在二十回之后,这是装订底错误。兹改引脂庚本之文。因这怪诗也很有意思。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凡是书题者,不可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石矣。(平按,此文稍有脱误,以上戚本缺。)按此回(第二十一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三十回(戚本作‘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脂庚本第二册末)

这是后半部一共三十回的明证,其他评中或称“后数十回”。这些都是不连八十回算的。连算的戚本也有一条。(不见于脂庚本,因脂庚本第一册一至十回并无脂评,疑是抄配的本子。)

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第二回开首,总评。)

八十加三十,应是百十回,怎说一百回呢?说是举成数,也不见得对。这个问题,我在另一文中已解答了。因为回目有多少,分回有大小。作者初稿分回分得大,所以计划着一百回;后来分回较细,便成了百十回。所以这百十回事实等于一百回。列表以明之:

四十二回=初稿三十八回(脂庚本第四十二回总评)依比例推算之:

八十回=初稿约七十三回

三十回=初稿约二十七回

故订正本百十回=初稿百回(即三十八回当于百回三分之一而有余;语亦见第四十二回总评。)

这无须申说了。作《红楼梦辨》时,尚未知这些事实,却说“或者虽回目只有三十,而每回篇幅极长,也未可知”,(下卷一二页)这总算被我蒙对了。

后部底回数已经明白,而且回目也已有了。《红楼梦辨》里《原本回目只有八十》标题虽错,但意思注重在今本后四十回之目非真,并不曾很错。现在我们知道了一些后三十回底回目,更可证明高本回目底捏造了,这犹之清儒引了真古文《尚书》底佚文来驳斥伪古文《尚书》。可惜剩得不多了,两句完全的只有一回,一句完全的只有一处。

一句完全的:“花袭人有始有终。”(脂庚本第二十回朱评)

一回完全的:“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总评)

不知标着第几回,不过“花袭人有始有终”应在“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以前,因二十一回总评下文说“而袭人安在哉”,可见宝钗讽谏宝玉,袭人已去了。

其他回目,零零碎碎还有三条:(1)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脂庚本第二十六回畸笏叟墨笔眉批)。回目全文无考,但有“狱神庙”三字,因脂甲本第二十七回夹缝朱评说“狱神庙回内方见”,可见“狱神庙”三字也是回目上有的。(2)记宝玉为僧,有“悬崖撒手”一回,这四个字当然是回目(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四回评)。原书到此已快完,却还非最后。(3)末回是“警幻情榜”。(脂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畸笏评)。

这儿要稍说明,作者当时写书次序很乱,有书的不一定有回目,现在八十回中还有这痕迹可证。同样,有回目不一定有书,即如“悬崖撒手”一回可能亦有目无书,所以畸笏叟说:“叹不能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为恨。”(脂庚本第二十五回眉评朱笔,署“丁亥夏”,其时雪芹已死了四五年。脂甲本亦有此批,原文未见。)究竟是写了迷失呢,还是原本没写,事在两可之间。

至于佚文,评注中称引得极少,只有三条,真成吉光片羽了。

(1)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脂庚、戚本第二十回评,详见下)

(2)“落叶萧萧,寒烟漠漠。”(脂庚、戚本第二十六回)“只见凤尾森森龙吟细细”下评曰“与后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一对,可伤可叹”。

(3)“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脂庚、戚本第十九回评引“情榜评”,并详下)

所叙情事,可考的比较多些,仍依旧作按贾氏、宝玉、十二钗底次第,分别说之。

(1)贾氏抄家后破败。

第二十七回脂庚本朱批:“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

贾氏败落底原因很多,详《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一文中,但最大、最直接的原因是“抄没”。第二个原因便是自残,第七十四回,探春说“自杀自戕”,又本篇前引怪客题诗云“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评者认为“深知拟书底里”,尤其明显。其结果非常凄惨迥和高本不同,所以说:“从此放胆,必破家灭族不已,哀哉!”(戚本第四回评)“使此人(探春)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悲哉,伤哉!”(脂庚、戚本第二十二回评。)因为这个原故,所以宝玉大约也被一度关在牢狱里,后来很贫穷。(宝玉狱神庙事,见下红玉、茜雪条。)

(2)宝玉很贫穷。

第十九回脂庚本、戚本评:“补明宝玉何等娇贵,以此一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

这和敦诚赠雪芹诗“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来对照,也很有趣味的。“寒冬”十字可能也是本书底佚文。

(3)宝玉做和尚。

第二十一回脂庚、戚本评:“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1]

宝玉为什么做和尚呢?在这上文说因有“情极之毒”,但也不很明白。

同书同回评:“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

我们看不到后半部,故无法洞明。“情极之毒”即末回情榜所谓“情不情”也。

(4)这块玉也曾经丢了,后来不知怎样回来的。

脂甲本第八回,袭人摘下通灵玉来,用手帕包好塞在褥下,评曰:“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为‘误窃’一回伏线。”

通灵玉底遗失,乃被误窃了去,跟今高本写得十分神秘不同。怎样回来的呢?这可能有两说:(1)凤姐拾玉。(2)甄宝玉送玉。我想凤姐拾玉,或者对些。在大观园失窃,怎么会到甄宝玉手里去呢?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三回“刚至穿堂门前”句下评:“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

同书第十八回《仙缘》戏目下评:“伏甄宝玉送玉。”

今高本第一百十五回和尚来送通灵玉,这儿却改用甄宝玉送,想必也和宝玉出家有关,却不知是怎么一回事。

(5)黛玉泪尽夭卒。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评:“以及宝玉砸玉,颦儿之泪枯,种种孽障种种忧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辩哉。”

同书第二十二回评:“若能如此,将来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世间亦无此一部《红楼梦》矣。”

一说泪枯,再说泪尽,又和宝玉砸玉作对文,可见在后半部有另一段大文章;而且说明黛玉之所以死,由于还泪而泪尽,似乎不和宝钗出闺成礼有何关连。我尝疑原本应是黛玉先死,宝钗后嫁。又钗黛两人底关系,不完全是敌对的,详下宝钗条。描写潇湘馆底凄凉光景,已见上引。

(6)宝钗嫁宝玉后有下列三件事:1讽谏宝玉而宝玉不听,其时袭人已嫁。2与宝玉谈旧事。3宝钗追怀黛玉。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总评:“后回‘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日从二婢说起,后文则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之宝玉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

又曰:“文是一样情理,景况光阴事却天壤矣。多少眼泪洒与此两回书中。”

第二十七回评:“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

脂庚本第四十二回总评:“钗玉名虽二人,人却一身,此幻笔也。……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也。”

这最后一条四十二回底总评,戚本是没有的,却特别重要。这对于读《红楼梦》的是个新观点。钗黛在二百年来成为情场著名的冤家,众口一词牢不可破,却不料作者要把两美合而为一,脂砚先生引后文作证,想必黛玉逝后,宝钗伤感得了不得。他说“便知余言之不谬”,可见确是作者之意。咱们当然没缘法看见这后半部,但即在前半部书中也未尝没有痕迹。第五回写一女子“其鲜妍妩媚有似宝钗,其袅娜风流则又如黛玉”。又警幻说:“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与汝。”这就是评书人两美合一之说底根据,也就是三美合一。

(7)湘云嫁卫若兰,卫也佩着金麒麟。

脂甲本第二十六回总评:“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按:侠者豪侠之意。脂庚本亦有此文,却分作两段,墨笔眉批,两条下各署“丁亥夏畸笏叟”。)

脂庚、戚本第三十一回起首总评:“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脂庚同回回末评:“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这三条文字里,第一条告诉我们,卫若兰射圃文字也是“侠文”。豪侠之文对于描写闺阁本来是间色法。(此说据二十六回脂庚本另条眉批)作者也已经写了出来,只是迷失了。第二条说,金麒麟对于通灵玉金锁又是间色法。所谓间色法者就是配搭颜色而已,并非正文,“何颦儿为其所惑?”。不料后来补红楼的,要使宝湘结婚,皆为其所惑也。第三条写在回末,很可注意。戚本亦有,却写明“总评”,其实不是的,看脂庚本是没头没脑附在回末的,此评专为湘云找着了宝玉底金麒麟而发,故曰“正此麒麟也”,非总评甚明。我在《红楼梦辨》有一段话是对的。今略修节抄录之。

湘云夫名若兰,也有个金麒麟,即是宝玉所失湘云拾得的那个麒麟,在射圃里佩着。我揣想起来,似乎宝玉底麒麟,辗转到了若兰底手中,或者宝玉送他的,仿佛袭人底汗巾会到了蒋琪官底腰里。所以回目上说“因”“伏”,评语说:“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现在只剩得这“白首双星”了,依然费解。湘云嫁后如何,今无可考。虽评中曾说“湘云为自爱所误”,也不知作何解。既曰自误,何白首双星之有?湘云既入薄命司,结果总自己早卒或守寡之类。这是册文曲子里底预言,跟回目底文字冲突,不易解决。我宁认为这回目有语病,八十回的回目本来不尽妥善的。

(8)凤姐结局很凄惨,令人悲感。曾因“头发”事件,跟贾琏口角。

脂甲本、戚本第五回“一从二令三人木”下注:“拆字法”。脂庚本、戚本第十六回评:“回首时无怪乎其惨痛之态。”

同书第二十一回起首总评:“后回……‘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但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身微运蹇,亦何如是耶?人世之变迁,倏尔如此。”(此与宝钗谏宝玉连说,参看(6)宝钗项下所引两条。)

“拆字法”当然不懂,我看连高鹗也不懂,所以后四十回中毫未照应,评书人看见了原作后半,他当然懂了,所以说“拆字法”。我记得有一晚近的评本,猜作“冷来”二字,或者是的。但冷来亦不可解。“知命强英雄”很好的回目,也应该有很好的文章写出她末路的悲哀,所以令人洒泪也。《红楼梦辨》里以为琏凤夫妻决裂,凤姐被休弃返金陵,亦想当然耳,今不具论。此外更有“头发”事件。第二十一回,写贾琏密藏情人底头发被平儿发现了,她庇着贾琏瞒住凤姐,贾琏认为放在平儿手里,“终是祸患,不如我烧了它”,便抢了过来。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评:“妙。设使平儿收了,再不致泄漏,故仍用贾琏抢回,后文遗失,方能穿插过脉也。”

原来贾琏明说要烧,并不舍得烧,却收着,结果又丢了,被凤姐发现,想必夫妻因此大闹,或竟致于反目。

(9)探春远嫁。惜春为尼。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二回灯谜,探春底是风筝,评曰:“此探春远适之谶也,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

她似乎一去不归的样子。惜春底谜是海灯。

同书同回评曰:“此惜春为尼之谶也,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

所谓缁衣乞食可作比丘底词藻看。她是正式出家为尼,与册子上画的大庙正合。还有两条均见第七回,惜春跟水月庵的小姑子说话一段。

脂甲本朱评:“闲闲笔,却将后半部线索提动。”戚本评:“总是得空便入。百忙中又带出王夫人喜施舍事,一笔能令千百笔用。又伏后文。”

是惜春底结局,作者已有成书了。

(10)袭人在宝玉贫穷时出家前,嫁蒋玉菡。他们夫妇还供奉宝玉、宝钗,得同终始。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回评:“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语,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同书第二十一回起首总评:“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

脂庚本第二十回眉批朱笔:“袭人正文标昌(疑明字或曰字之误)花袭人有始有终。”

脂甲本、戚本第二十八回总评:“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脂甲作棋)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非泛泛之文也。”

看这四条袭人大约得了宝玉底许可,嫁给蒋玉菡的,出嫁以后仍和宝玉、宝钗来往,所以回目说她“有始有终”,评注说她“得同终始”;这又和传统的红学评家观念绝对相反的。即我在前书里亦深责袭人,不很赞成像这样的写法。现在知道,这是我们的一种偏见而已。不过却有一层,本篇为后半部辑佚,材料悉本“脂评”,而脂评与作者之意,中间是否仍有若干距离?评者话虽如此,作者仍可能有微词含蓄不露而被忽略了,亦未可知。因为在八十回中作者对袭人一向褒贬互用,难道到了后三十回叙她嫁琪官,便一味的褒吗?按之情理殆有不然。我们固应当重视“脂评”,但若径以它代作者之意,亦未免失之过于重视了。

(11)麝月始终跟着宝玉,直到他出家。这有两条评注:一条在第二十一回,已见本文(3)“宝玉做和尚”项下引;另一条即前引袭人说“好歹留着麝月”底上文,兹引如下: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回评:“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

这当然合于第六十三回“开到荼䕷花事了”底暗示的。揣袭人“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底口气,大约宝玉要把所有丫环一起遣去,袭人、麝月一并在内,袭人不得已自去,又不放心宝玉,故说留下麝月也。

(12)红玉(即小红)、茜雪在狱神庙慰宝玉。这段故事很重要,在今本后四十回是毫无影响的,在残稿里却有一大回书。未引证以前,先得谈谈茜雪。这个人在后文出现,成为一个重要脚色,是非常奇怪的。因为在八十回里,茜雪已被撵了,事见第八回、第十九回、第二十回、第四十六回。第八回宝玉喝醉了摔茶钟,为大家所习知。今引十九、二十、四十六回之文以明茜雪的确已去了。

李嬷嬷道:“你也不必装狐媚子哄我,打量上次为茶撵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第十九回)

李嬷嬷见他二人来了便诉委屈,将前日吃茶茜雪出去和昨日酥酪等事,唠唠叨叨说个不了。(第二十回)

鸳鸯红了脸向平儿冷笑道:“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和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儿,去了的茜雪……”(第四十六回)

可见茜雪之去,远在宝玉诸人移居大观园以前,怎么在后三十回里又大显身手呢?莫非又把她叫了回来吗?还是她自动回来呢?这总是奇怪的。评书人当然知道,所以这样说:“茜雪在狱神庙方呈正文。”(脂庚本第二十回)大概这是作者有意的安排,暂隐于前,活跃于后;换句话说,在第八回里所以要撵茜雪,正为将来出场底张本,眼光直注到结尾,真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了。以下更引脂评又关于红玉的三条。

脂甲本第二十七回总评:“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此于千里外伏线也。”

同书第二十六回朱评:“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

同书第二十七回叙红玉愿跟凤姐去,夹缝朱评:“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方见。”

所谓于宝玉有大得力处即狱神庙也。看这第三条似乎狱神庙事并牵连凤姐,她亦曾得红玉之力。脂庚本评更有自己打架的两条:

脂庚本第二十七回眉评朱笔:“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确之误)证,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一七五九)冬夜。”

同前:“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一七六七)夏畸笏叟。”

相隔有十二年之久,殆系一人所批,而前后所见不同。红玉也是早先离开怡红院,后来大得其力,和茜雪的生平正相类,作者底章法固如此。评书人最初亦不解,必俟看了后文始恍然耳。在此又将抄没跟狱神庙连文,可见抄没以后,贾氏诸人关进监牢,宝玉、凤姐都在内。其时奴仆星散,却有昔年被逐之丫环犹知慰主,文情悽惋可想而知。(“慰宝玉”明文在脂庚本二十回,见下引。)

(13)末回情榜备载正副十二钗名字共六十人,却以宝玉领首。每个名字下大约均有考语,现在只宝玉、黛玉底评语可知。

脂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初叙妙玉下有长注,眉评朱笔:“树(误字)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有人说:“壬午季春雪芹尚生存。他所拟的末回有警幻的情榜。这个结局大似《水浒传》的石碣,又似《儒林外史》的幽榜。这回迷失了,似乎于原书价值无大损失。”(《跋脂庚本》)我底意见和他不很相同,如此固落套,不如此亦结束不住这部大书;所以这回底迷失,依然是个大损失呵。

十二钗底“正”“副”“再”“三”“四”,共计六十人。正册早有明文不成问题,副册以下,问题很多,值得注意的即上文所谓那段长注,兹节抄如下:

脂庚本(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注:“……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茜雪(脂庚原作苗云,两字均系抄写形误,戚本作素云乃后人不解妄改,以致大误。)平儿等人无疑矣。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

这儿提出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原来香菱不在副册,却在又副册里。我以为这个分法是对的,其理由在此且不能详说。那末,第五回宝玉看香菱底册子是怎样叙述的呢?这问题是必须回答的。兹引程甲本、戚本、脂庚本之文(脂甲本不在,不能检查),在宝玉看了又副册晴雯、袭人以后。

宝玉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去开了副册橱门,拿起一本册来,揭开看时,(程甲本)

从这书看,香菱在副册上甚明,但再看下引:

宝玉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又去开了一副册橱门,拿起一本册来,揭开看时,(戚本)

宝玉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又去开了副册,拿起一本册来,揭开看时,(脂庚本)

脂庚本有脱落,如“橱门”两字是不能少的,而“副册”上又落了一个很重要的字。戚本最好。“一”字虽系误字,但却保存了“副册”上还有一个字底痕迹,如把这“一”字校改成“又”字,便完全对了。程伟元、高鹗不解此事,或者看了抄本作“一副册”而不可解,便删去“一”字,又或者他所据本根本没有这“一”字,如今脂庚本;他们以为宝玉先开又副橱门,后开副册橱门,即无所谓“又”,于是把“又去开了”底“又”字一并删去;香菱从此安安稳稳归入副册,而且高居第一位,实在她是又副册里第三名呵。这段公案现在总算明白了,却因此未免多费笔墨哩。“情榜”既不可见,上引脂本底评注,因评书人既亲见这榜,自然不会错的。

“情榜”六十名都是女子,却以宝玉领头,似乎也很奇怪,第十七回起首戚本总评,“宝玉为诸艳之冠”是也。(脂庚本作贯。)而且各人都有评语。现在剩得宝黛底两个了。观下引文,知宝玉列名情榜为无可疑者。

脂庚本、戚本第十九回评:“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

同书第三十一回总评:“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娇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金玉姻缘已定,又写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别处还偶然说到,今不具引,最重要的只这两条,情榜评得真很特别,自非作者不能为也。

上举凡十三项,我们现今所知后三十回底情形,大概不过如此,真所谓“存什一于千百”,此外便都消沉了。当时究竟写了多少,写成怎样一个光景也很难说。回目确是有的,是否三十回都有回目呢?假如都有,便是结构完全了;假如不都有,便还只有片段。揣其情理,既曰“后三十回”,似目录已全,不然评书人怎么知道这个数目字呢?不过话也难定,也许作者口头表示过,我还有三十回书如何如何。这总之都是空想。至于本文如何,更不好决定了。我想没有完全写出,至少没有完全整理好。这个揣想不会大错。因若果有成书,便可和八十回先后流传,或竟合成一部付诸抄写,不会有亡佚之恨了。即在前半部中且尚有未完文字,如第二十二回畸笏叟即叹其未成而芹逝矣,岂但悬崖撒手文字不能得见已也。所以本书底未完,不成问题,不过已完成的确也不太少,东鳞西爪有好几大段,不幸中之不幸,一起迷失了。

评文屡称“迷失”,这儿我又来这一套“迷失迷失”,究竟怎样会迷失了呢?我想,在读者是必有的问题。我引脂庚本朱批一段,有一部分上已分引,因为重要,不避重复再引之。

脂庚本第二十回眉评:“茜雪在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昌‘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看这段批评,我所提出两个问题都已解答了。原来雪芹生前,后三十回书有五六段的誊清稿子(可能这五六稿并连接不起来),却被一个人借看轻轻把它丢了。这位先生眼福真奇绝,却无端成为千古罪人!

这样丛残零星的稿子,因雪芹死的时候景况非常萧条,所以很快的就散失了。到高鹗续书时(一七九一)不到三十年,残迹全消,即后回之目录也不见人提起,所以程高二子才敢漫天撒谎,说什么“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在故纸堆中找到二十余卷,又在鼓儿担上凑足了十余卷,非但狗尾续貂,而且鱼目混珠自夸自赞;虽然清代也有几人点破这个(如张问陶诗),可是大家总不大去理会,只囫囵地读了下去,评家又竭力赞美这后四十回,光阴易过,不觉一混就一百多年,直到今日接连发现了几个脂砚斋评本,方始把这公案全翻了过来。我这文虽然写得很不完全,却也把有些零星的材料汇合整理一番,使读者了解作者底意思比较容易一些;能够这样,在我又是意外的喜悦了。

一九五〇,十,二十八。

* * *

[1]周汝昌君近在《燕京学报》第三十七期发表一篇论文,以为宝钗嫁宝玉而早卒,湘云后嫁宝玉(一四〇页)。从这条脂评看来,此说甚误。周君所说,与所谓“旧时真本”合,亦足证明所谓“真本”,并非作者原书。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图说

事见《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它的叙述很详细并有行令的点数,依次推之,可得大凡。丙子年八月尝为之图,历十有二载,弃置尘箧,近废纸矣。顷检得之重加校订,就正于世之好谈“红学”者。

先得知道是晚席上的总人数,不然则无从计算,幸而本书上这点颇为分明:

袭人笑道:“你放心,我和晴雯、麝月、秋纹四人,每人五钱银子,共是二两;芳官、碧痕、春燕、四儿四个人,每人三钱银子;他们告假的不算,共是三两二钱银子,……我们八个人单替你做生日。”

连宝玉为九人,后来邀请的客人,依本书叙述的次第,为宝钗、湘云、黛玉、探春、李纨、宝琴、香菱七人,共十六人。

这八个主人都坐在炕沿下,“袭人等都端了椅子在炕沿下陪着”可证。炕上八个人围坐,黛玉的位置最先见记,靠着板壁。

宝玉忙说:“林妹妹怕冷,过这边靠板壁坐。”又拿了个靠背垫着些。

在炕的横头,观北地房屋的构造易明。但宝玉所谓“这边”,到底哪一边呢?却稍费思索。想情理,他怕不会一来就高高的坐在上首罢,当是下首。假定室南向,黛玉应靠西板壁而坐,离桌又较远,实系孤另另的躲在一边,记言“黛玉却离桌远远的靠着靠背”是也。

黛玉不依东壁坐这一点,仅依人情礼貌揣测或者还不够明确,仍须借重本书所记的酒令点数。依据这点数及其他叙述,知居黛玉左者尚有五人。若黛靠东壁,即左壁,这五个就没处坐,得坐在炕沿下去,而炕上反空空如也,显然于情事不合。

黛玉的位置既定,次有湘云宝玉。记上于湘云掣签后说,“恰好黛玉是上家,宝玉是下家”,是黛下湘云,湘下宝玉之证。宝玉坐位已到西首炕边,在炕上的末位。这个位置分明合于咱们的想象。这晚他名为特客,实是主人哩。我们决不能想象他坐在姊妹们的上首,或杂在她们之间的坐位上。

黛玉的上首有李纨。她抽的签上说:“自饮一杯,下家掷骰。”就将骰递给黛玉,可证。故在炕桌上的右翼四人的位置均有明文。左四人和炕下的八个侍儿须用骰点推得之,未掷骰而有别的事情的记载可以想象得之,二者俱无,只好从缺,好在所缺的并不多。

当先知行令的方法,顺手右行与现今习惯同,换言之其上家下家如打麻将,不如打桥牌或扑克也。计算骰点,向有离位与不离位之别。离位的本人不算,不离位的连本人算。究竟那晚上行的令离位算或不离位算呢?似乎是个难题,然而并不难,书上把这桩事记得很好。于李纨将骰递给黛玉后,“黛玉一掷,十八点,便该湘云掣。”这几个字是很清楚的。故图注《金玉缘》本于此下夹评:“十八点到湘云,坐次分明。”按总人数为十六,湘云在黛玉下首,黛玉十八点至湘云,可证行令数点子不离位算。从黛玉本人数起,转一圈回到自己,再加一点到湘云,恰合十八点之数。倘若离位算,该到宝玉,不该到湘云。

至于用几颗骰子,也很难说,假定为四颗。从下列的表上看,顶大是二十点,其不能少于四颗甚明;顶小的是六点,大约也不会是六颗。若用六粒骰子,晴雯开首一摇便得全幺,似乎有点儿古怪。自以四颗骰子之说为较合理也。兹依本书次序,以行令的点子列表如下:

这表和下席次图都经过修正,我感谢周衡先生的远道指正。原来认为有误的湘麝两条,现在知道本没有错。湘云九点,各本均同。麝月十九点,正据脂庚本,有正本之文。但晴雯至宝钗应作五点,非六点。这样校勘比较合理。一字之误,平常事;但接连错了两处便不大近情理。本文所以致误,今亦不得知。可能是笔误。也可能由于“离位”“不离位”偶然算错了。我想,后一说的可能性还要大一些。

十六人中行令者九人。此九人中炕上占了六位。宝玉未行令,位置已定,见上。此外只有宝琴未行令,并无甚特别的事可说,但炕上只剩一空位,自非伊莫属。炕上八位加炕下的三个,可知者共得十一人,其不可知者五人。芳官疑在袭人的肩下,其说详后。现在只有四位不确定,碧纹、秋痕、春燕、四儿,却都不是怡红的重要脚色,遂漫事填补之。春燕、四儿最幼,在未并桌子以前原在炕沿下坐着的,兹仍屈她两未坐,想没有什么不妥罢。

上表所列行令之序不必都有什么暗示,但也有和“红学”的传统观念有关而值得提出来的。以晴雯起,以袭人结,是章法之一;由晴雯传到宝钗起令,由黛玉传到袭人收令,是章法之二;我们对这些不必有太多的兴味,但既为作者有意的安排,某一着棋子有他的作用,自非泛泛笔也。请参看下回,若与原文仔细对照自更分明了。

《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席次图

丙子八月秋荔亭戏拟

癸巳正月槐屋重订

先说炕上布置的情形,客来之先,袭人说:“不用高桌,咱们把那张花梨圆炕桌子放在炕上坐,又宽绰又便宜。”所谓宽绰指有余地而言,而炕之大又可知,即为下文“并一张”的张本。炕桌原不甚大,此花梨圆桌虽可摆得四十个碟子,但书上说明每一个都“不过小茶碟大”,又从座位的多少可以傍证。记曰:“春燕、四儿因炕沿坐不下,便端了两个绒套绣墩,近炕沿放下。”一席九人。已有两个坐不下,然则此桌至多能容七人。而这七个人或者坐得很挤——这当然有点想象。后来又添了七位客,宝玉又必须上炕,自须另行改组扩展席面,“炕上又并了一张桌子”是也。

如何并法?炕既系扁方形,两张圆桌,横列为宜。若纵列,无论炕多大,总不应该有那么深,一也;黛玉靠着西头板壁,虽说“离桌远远的”,但亦不至过远与合座隔离,二也;炕下列八侍儿,横排犹可勉强,纵列只一桌地位,只一小圆桌地位,如何挨挤得下,三也。横排如今图原不成问题的,我从前却几乎弄错了,故虽废话不嫌多说也。

诠明图中的席次以后,再讲这回书。图出于书,图方可信,以书合图,书乃更明。从黛玉说起,她一进门,宝玉忙说:“林妹妹怕冷,过这边靠板壁坐。”空里传神之笔。宝玉原在主位,以“怕冷”为由,叫黛玉亦坐在他那边去,所以有“过这边”之说。这边者西边也。嘘寒送暖情有独钟,然而终不遂者,岂非“莫怨东风当自嗟”乎。

书上接着说:

黛玉却离桌远远的靠着靠背,因笑向宝钗、李纨、探春道:“你们日日说人家聚赌,今日我们也如此,以后怎么说人?”李纨笑道:“有何妨碍,一年之中不过生日节间如此,并没夜夜如此,这倒也不怕。”

看书到这里,总不过为钗、纨、探是管家的人所以对她们说这话。现在我们并晓得三个人一溜儿坐在黛玉的上首,竟是黛玉脸冲着她们,却并不是一大堆人中特意儿挑出三位管家的来说话。即使要说,向着三人中之任何一人也就够,本无须乎把人找齐全了再言语的,然而今并叙三人者只是巧得很,自然得妙。依图观之,光景分明。

细辨之还有一小点,图上黛玉左首李纨,再过来宝钗、探春,应说李纨、宝钗、探春才对,现在为什么叙作“宝钗、李纨、探春”呢?若非信笔,当有所为,可以有两说:那晚的席次,宝钗首坐,李纨二,探春三,黛玉四,然后宝琴、湘云、香菱、宝玉。其叙三人依席次,一说也。书中黛发嘲讽,每对宝钗,今首提宝钗,岂非黛意有所偏注乎?下文跳过宝钗,仍用李氏作答,岂非宝钗不语或付之一笑乎?以文意之重轻为先后,此其二也。

起令用晴雯,方法很特别。(一)谁都抓签,但晴雯不抓签。(二)行令掷色,下文屡见,“湘云拿着他(探春)的手,强掷了个十九点出来”,尤为手掷之明文,但晴雯却把骰子盛在盒内摇了一摇。是否起令之法该当如此?抑另有别情。但晴雯的签实在无法抓的。她要抓,一定是芙蓉。那么,叫黛玉抓什么呢[1]?并详下。

递到宝钗,得牡丹花,题着“艳冠群芳”,又注着“此为群芳之冠”。《红楼》一书中,薛林雅调称为双绝,虽作者才高殊难分其高下,公子情多亦曰“还要斟酌”,岂以独钟之情遂移并秀之实乎。故叙述之际,每每移步换形,忽彼忽此,都令兰菊竞芬,燕环角艳,殆从盲左晋楚争长脱化出来。或疑为臆测,试以本书疏证之。

从大处看,第五回太虚幻境的册子,名为十二钗正册,却只有十一幅图,十一首诗,黛钗合为一图,合咏为一诗。这两个人难道不够重要,不该每人独占一幅画儿一首诗么?然而不然者,作者的意思非常显明,就是想回避这先后的问题。或者有困难,或者故弄狡狯,总之他是不说哩。至于新制《红楼梦曲》除首尾各一支不算,十二钗恰好得十二支,那总应该分了先后罢。不然。它的安排也很有趣味的,始终被他逃避过了这先后的问题。因为第一支《终身误》钗黛合写;第二支《枉凝眉》独咏潇湘,在分量上黛玉是重了一点,但次序上伊并不曾先了一步,可见作者匠心,所以非泛泛笔也。[2]

以后的叙述,这先后的问题当然常常要触着的,而且有时必须分出谁是第一,谁是第二来。上文表过,那就照抄《左传》晋楚迭为盟主的老调。第三十七回,白海棠首社,钗第一,黛第二,怡红公子抗议亦复无效。到第三十八回目录曰,“林潇湘魁夺菊花诗”,对上一句“薛蘅芜讽和螃蟹咏”。其文则曰,“今日公评,咏菊第一,问菊第二,菊梦第三”,元眼花由黛玉一人包办,难怪宝玉喜的拍手叫道“极是,极公”。宝钗诗呢却考列第七、第八。本回之末,宝钗作了一首咏螃蟹的诗,众人看毕,都说:“这方才是食蟹的绝唱,这些小题目原要寓些大意思,才算大才。”那时黛玉所作早已一把撕了,命人烧去,固当有崔颢题诗之感。巧为斡旋,痕迹过于刻露,不得谓为佳胜,但作意非凡显明。

自此以往,清响寂寥,惟芦雪梅英堪称胜会,而联吟分咏,殿最无闻焉。至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虚有其说旋又中阁,黛玉却有《桃花行》之作,书中有这么一节,兹全录之。

宝玉看了,并不称赞,痴痴呆呆,竟要滚下泪来,又怕众人看见,忙自己拭了,因问:“你们怎么得来?”宝琴笑道:“你猜是谁做的?”宝玉笑道:“自然是潇湘子的稿子了。”宝琴笑道:“现在是我做的呢。”宝玉笑道:“我不信,这声调口气迥乎不像。”宝琴笑道:“所以你不通,难道杜工部首首都作‘丛菊两开他日泪’不成?一般的也有‘红绽雨肥梅’,‘水荇牵风翠带长’等语。”宝玉笑道:“固然如此,但我知道姐姐断不许妹妹有此伤悼之句,妹妹本有此才,却也断不肯做的,比不得林妹妹曾经离丧,作此哀音。”

此固事实,亦世情语。妹妹在此当然只是姐姐的替身。宝玉不信宝琴会做,难道当着面说你不会做,或你做不出不成?但他心里固以为此诗断不许第二人作也。故语虽微婉,旨甚坚决,尊林抑薛,意在弦外。可是本回接着写填《柳絮词》,宝钗的《临江仙》,众人拍案叫绝,都说:“果然翻的好!自然这首为尊。缠绵悲戚让潇湘子。”原来又回到咏白秋海棠这上来了。

今按《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这一回书目自以宝玉为主而特尊宝钗,又与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同义,言钗终将入主怡红也,故抽得花王之签,而居第一座。黛玉却离桌远远的,躲在一畸角上,前记宝玉云云,似乎特致殷勤,《金玉缘》本评曰“过这边,自然宝黛同坐”是也。然而钗居上席,黛独隅坐,此种非常的布置已在暗中完成,若非绘而出之,读者或不易觉得。又众人都笑说,“巧得很,你也原配牡丹花”,与下文众人笑说,“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做芙蓉”,遥遥相对,此文家一定之法也。

宝钗叫芳官唱曲,先唱《上寿》后来改唱《扫花》,似为平常的记述,从度曲的情形想去亦有别趣,书上说:

芳官便唱:“寿筵开处风光好。”众人都道:“快打回去,这会子很不用你来上寿。拣你极好的唱来。”芳官只得细细的唱了一支《赏花时》,“翠凤毛翎扎帚叉,闲踏天门扫落花”才罢。

《上寿》虽系应节,却是粗曲,所以都说“快打回去”。可有一层,大凡唱曲的情形,开口只两三个字便可知其何曲,所以许多曲子虽有牌名,而伶工或曲友毫不理会它,只以曲文首三字代之,如唱惨睹倾杯芙蓉,只说“唱收拾起”,如唱《弹词一枝花》,只说“唱不提防”,所以有“家家收拾起,户户不提防”之说也。

既然大家不乐意听,又说“快打回去”,芳官为什么已唱完一句呢?必对照旁谱方知其神情之妙肖。这是照例的开场戏,牌名为《山花子》,只有四板合八个拍子,节奏非常急遽,所以一面自唱,一面连喝打住,而已唱了一句也。至于改唱的《邯郸记》扫花曲子,有含意否不得而知。但那晚芳官是主要的脚色,伊没抽签,大约以唱曲代之。高氏续书补出芳官入道,谅与作意不违。《金玉缘》本夹评曰:“才赏花,已扫花。却尘缘,归离恨,归水月,一齐都到。”却似求之过深,大意或不误耳。

然后说到宝玉。宝玉却只管拿着那签,口内颠来倒去“任是无情也动人”,听了这曲子,眼看着芳官不语。此双管齐下写法,神情表里俱到。签上那句诗,宝玉颠来倒去的念,特致郑重之意,实暗暗关合第二十八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之文。按这段书在八十回内为太虚幻境以后最重要的全书人物的提纲,而为群芳与宝玉关系及其身世之总结。所以借重李氏口中说:“好极!你们瞧这行子竟有些意思。”是的,有些意思。

有远应前者,如宝钗掣签与二十八回或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相应是也。亦有近应前者,如湘云之签应“憨湘云醉眠芍药裀”;香菱之签应“呆香菱情解石榴裙”是也。(俱六十三回)亦有应后者,如黛玉的芙蓉签应后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金玉缘》评曰“已到芙蓉诔”是也;亦有应后,虽后文不可见而可见其极重要的,如袭人改嫁别有天地固无论已,麝月签诗为“开到荼䕷花事了”直到全书的最后。所以麝月问:“怎么讲?”宝玉皱皱眉儿,忙将签藏了,说:“咱们且喝酒罢。”结尾境界之萧飒,其文虽不可读,而犹堪想象见之也。

再看这一段,也很有趣味。

说着,大家来敬探春。探春哪里肯饮,却被湘云、香菱、李纨等三四个人强死强活,灌了一盅才罢。探春只叫蠲了这个,再行别的,众人断不肯依。湘云拿着他的手,强掷了十九点出来,便该李氏掣。

按图,探春的左右邻为薛氏姊妹,而书中只言湘、菱、纨三四个人。不言宝钗者,可能在内,不大起哄,故略之。不然,三个有了明文,第四个谁呢?不该宝玉,也不会是黛玉罢。不言宝琴者,想见伊人之温文腼腆,固一字不提而神情宛在,此所谓不言之言,无文字处有文字也。湘云把着探春的手掷骰,看图,中间隔了两位似乎稍远了些,但此写湘云之豪迈,炕桌本不大,或者无妨罢。

描写湘云一段必须与上回合看,与香菱这一段相同。《金玉缘》第六十二回夹评及护花主人大某山民总评有“此书造孽处”“描写意淫”“媟昵之痕西江不能濯”,我们不必完全同意。但《红楼》之脱胎于《金瓶梅》,自无庸讳言。即在本回借探春评这酒令“这原是外头男人们行的令,许多混帐话在上头”,岂非作者之微词乎?所以不必完全否认这个。

湘云掣的签,该宝黛喝酒,两个人都没有喝多少。书上说:“宝玉先饮了半杯,瞅人不见递与芳官,芳官即便端起来,一仰脖喝了。”这亦须与图合看,芳官不曾行令原不知她的位置,借此可以晓得必和宝玉坐得很近。原来二人之间,只隔袭人,所以宝玉可顺便请伊代酒。但“瞅人不见”,宝玉以为如此,在作者云云则未免英雄欺人之谈。别人或者不见,其实见不见也难说。袭人何容不见?想必装作不曾见罢。席上风光,莺娇燕妒,极旖旎之文情矣。

现在只剩黛玉了,她掣的签是芙蓉,诗曰“莫怨东风当自嗟”,再明白没有。可注意的,她和晴雯的纠缠。自来评书的人都说晴为黛影,从这回书看确乎不错。晴雯为芙蓉无疑,而黛玉又是芙蓉。已在上文表过,晴雯不抽签者,实无签可抽也。那么谁是芙蓉呢?严格说起来晴雯并不配芙蓉,其证如下:

宝玉忙道:“你不认得字所以不知道,这是原有的。不但花有一花神,还有总花神。但他不知做总花神去了,还是单管一样花神?”这丫头听了,一时诌不来。恰好这是八月时节园中池上芙蓉正开,这丫头便见景生情,忙答道,“我已曾问他,是管什么花的神?告诉我们,日后也好供养的。他说,你只可告诉宝玉一人,除他之外不可泄了天机,就告诉我说,他就是专管芙蓉花的。”(第七十八回)

根据只是小丫头一时诌不来的胡诌,痴公子信以为实,遂大做其《芙蓉诔》,所以回目说“杜撰芙蓉诔”。细想也很不通,文章出于创作,创作即是杜撰,何杜撰之有?杜撰者本非芙蓉,而楞说他是芙蓉也。

配芙蓉的是黛玉,亦只有黛玉才配,所以在第七十九回中流传的名句“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明把这《芙蓉诔》归之黛玉,而她听了自己的挽歌“陡然变色,无限狐疑”也。以诔晴雯,未免拟不于伦,小题大作,岂真的杜撰耶?本回则曰:“黛玉默默的想道,不知还有什么好的,被我掣着方好。”可见特别郑重丁宁。她掣签以后,众人笑说:“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做芙蓉。”此乃论定之词。“黛玉也自笑了”,她自己亦承认了。

我平素于“红学”不喜欢说某为某的影子,但从上述之点看,晴黛为二而一者殆不成问题。袭之于钗固当别论,类推之法未足凭也。袭人掣的签,桃花轻薄,别抱琵琶,评者辄以为暗骂宝钗,又读“武陵别景”之景为影字,景者影也。这我不大赞成。至少,袭人并不与宝钗合抽一签如晴黛之例;故纵有关合亦不必如是之密切。但评家总好右黛左钗,故不恤深文周内也。至于袭人之应否受贬,作者主意如何,这是另外的问题,今且不谈。

正书完了,余文则有平儿明晨过来,睛雯笑道:“可惜昨夜没他。”平儿忙问:“你们夜里做什么来?”袭人便说:“告诉不得你。昨日夜里热闹非常,连往日老太太、太太带着众人玩,也不及昨儿这一玩。”则此会之重要可知,而平儿之补出决非偶然笔。宝玉后来又看见砚台下压着一张纸写着“槛外人妙玉恭肃遥叩芳辰”。看毕,直跳了起来,忙问:“是谁接了来的,也不告诉。”名说为题外闲文,实系本篇的特笔也。

盖怡红庆宴,极盛难再,虽似芳菲繁会,却已婪尾余香。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光,岂必待风露清愁始悲晼晚耶。正册之妙,副册之平,并为姝艳眉目,云罗虽宽,宁漏吞舟之鱼。众人听了道:“我当是谁,大惊小怪,这也不值的。”槛外即局中人,斯其证也。必须都到者文外之真情,不必都到者书中之实事,故言不尽意,笔不到而意到也。文章极离合之致澹沲之神,如藕断丝牵波摇云影然。按《红楼》一书今只残篇,续作庸音难传神理,凡情谬赏芳华,多情或伤憔悴,而良工苦心埋没多矣,真人间一大缺陷也,如上所陈皆为形迹,聊资谈助而已,作者之心夫岂然耶。

一九四八,五,二一写。一九五三改定。

* * *

[1]周衡先生于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给我的信上说,晴雯非起令,只是定庄。他说:“怡红院人物中晴袭二人常相提并论的,如果他二人,一个安排在东边第一,一个排在西边第一,岂不适当。酒令从晴雯开始,是因为她坐在东边炕沿下第一位的缘故,她取来骰子和签筒,也很自然。晴雯也不是起令而是定庄(看该谁先掷的意思),所以她并不掷,只把骰子盛在盒内摇了一摇。”我想他说得都很对。他赞同我的骰子用四颗之说;却又说:“定庄时可能是用两颗,甚至一颗。”据他所知,各种游戏用骰子定庄时,一般都只用两颗。周君这些话,亦可备考。

[2]此外还有一说当时却没有想到的,即第四十二回脂砚斋评所谓“钗黛合而为一”之说。这似乎很奇不可信,但从十二钗正册因钗黛画在一幅上,所以只有十一个图这个暗示看来,此说也有它的道理。况且脂斋他看过后部《红楼》,至少也看过一大部分,自然要比咱们知道得清楚了。

《红楼梦》正名

《红楼梦》究竟该叫什么名字呢?这是很有兴味的问题。似乎正式的名字是《石头记》,但是大家自来都叫它作《红楼梦》。是否弄错了还是合于作者的原意,好像不见有人正式表示意见。况且所谓红楼究竟是什么楼,在书中宁荣二府那一部分,亦不见有人谈过。若说虚拟,他又为什么要虚拟呢?这些都是问题,需要回答的。

这书最早的刻本,即清乾隆时程伟元排本,程序上说:“《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1]但程伟元为什么不用这本名,却用《红楼梦》做书名呢?他不曾有所说明。高鹗序上便说“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二十余年”,照兰墅的意思,当时流传人口的名字确是《红楼梦》。程、高根据了这个事实,所以叫他《红楼梦》的。他们要迎合群众的心理,就不管作者的原名了。事实好像如此的。究竟是不是呢,看下面自明。

在比刻本更早的抄本这一个系列里,大都是用《石头记》作书名的。我们先看通行的有正书局石印本,有吾乡戚蓼生的序,简称戚本。戚序云“竟得之《石头记》一书”,他呼这书为《石头记》。有正老板印这书,里面还写《石头记》,不过首页大标题及书签却已改题《红楼梦》,这是积重难返,他怕改用古名会妨碍书的销行,不足深论。现存的两个脂砚斋本都写作《石头记》,不成问题。这样看来,《石头记》是此书本名原名毫无问题的了。我却以为不尽然。这个问题很复杂,并不能如此简单地解决的。我不但确认清乾隆时人都称它为《红楼梦》,我甚而至于进一步假设作者自己当日也叫它为《红楼梦》的。所以我们现在用《红楼梦》来作书名,一点也不曾错。下边即说明这个见解。

谁都知道《红楼梦》是一套曲子的名称,见本书第五回,拿它来做全书的名,似乎不合。仔细研究并不如此。《红楼梦》这个名词可以有三个不同的解释,由狭而广,有小名、中名、大名的分别。

小名即曲子名,如上所说。程本第五回目云《警幻仙曲演红楼梦》。脂砚斋甲戌本云《开生面梦演红楼梦》。脂砚斋庚辰本云《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脂甲戌本凡例上说“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此言是也。

为什么说此外还有一个中名,一个大名呢?原来这小说跟别的小说不同,名号繁多,除掉若《金玉缘》为后人所起的名以外,在本书上就有一大堆。现在引通行的程伟元甲本之文为例:

空空道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即此便是《石头记》的缘起。诗云……《石头记》缘起既明。(第一回)

这里面名目繁多,却看不见“红楼梦”三字。但最早的脂砚斋甲戌本文字跟这个不同,在“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下面多了这样的九个字:

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下文同程本)

这样说起来,《红楼梦》虽是曲名(小名),同时也是书名,跟《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站在一排上(中名)。为什么不能算大名呢?因为最后还归到《石头记》这个名目上去。程本之文已见上引。再看脂本,脂本在“诗云”以下有这样的文字: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出则既明。”所以无论脂评本,程刻本,都是始于“石头”,终于“石头”,《石头记》才是书的正名(大名),而现存的各抄本又均以《石头记》为名。这还不够证明这个吗?

但我为什么偏要说《红楼梦》是大名呢?假如《石头记》是大名,则《红楼梦》便是更大的大名。这话说起来相当的曲折。我们知道这书的发展,依年代来排列版本,大概是这样的:

脂甲戌本——脂庚辰本——戚本——程排甲本

(一七五四) (一七六〇) (?) (一七九一)

所以甲戌本最早,最近于作者初稿,那末,为什么初稿有“吴玉峰题曰《红楼梦》”,而以后的各本都没有了呢?这不是旁人所删,乃是作者自己删去的。因脂庚辰本评于乾隆庚辰,离曹雪芹之死尚有三四年,但脂庚辰本已没有这一句。

作者为什么要删去呢?这我们当然不好回答。答语总未免有些揣测。作者不愿意把《红楼梦》当作书名吗?不是的。他大概不愿把它当作中名用,不愿把它排列在“情僧”“风月”“十二钗”这个系列里,因为这些名字都非正式之名。试问您,能在任何书店买到一部《情僧录》么?一部《风月宝鉴》么?一部《金陵十二钗》么?这些假想中的名字只用来表示本书某种的涵义因素,本不是书名。但《红楼梦》却与此不同,它不但是书名,而且是人人口头的、真实的书名。若排在一起,便混而不清。我想为了这个原故,所以作者要删。删却之后,《红楼梦》即非中名,只剩了一个小名跟一个大名。下面申说它应该是包括了《石头记》,为全书之总称。

我先从事理方面推测,然后再提证据,《石头记》的解释为“石头”上所记。如本书第一回说:

《石头记》缘起既明,正不知那石头上面记着何人何事。看官,请听。按那石头上书云:当日地陷东南……(程本)

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夹评,“以下系石头上所记之文。”)当日地陷东南……(戚本)

“当日地陷东南”以下方才是《石头记》的文字,戚本夹评(即是脂评)说得很明白的,那么在这上面的一千六百字(我没有细数,大概如此)叙石头的来历,不在石上所记的范围,算他什么呢?再说本书没有写完,假如写完了,必有这石头的收成结果,也不该在《石头记》的范围里甚明。所以我说《石头记》这名字还不能包括全书。

看脂砚斋甲戌本评,也可以明白这个。在本书初用《石头记》这三个字时,评曰,“本名。”(第一回)在本书初用《红楼梦》这三个字时,评曰:“点题,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第五回)这最能表示《石头记》和《红楼梦》的区别,便也牵连到石头和作者的区别。石头和作者是一是二,固不易分辨,但的确有广狭之分。譬如我们尽不妨说,书中的一切人物都是作者的化身,但却不能说都是石头的化身,所以在《红楼梦引子》“开辟鸿蒙,谁为情种”下脂评曰:“非作者为谁。余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甲戌本,戚本同)可见作者跟石头是多少有点区别的。

但最明白的证据,却在脂甲本的凡例上。《红楼梦》各本皆无凡例。脂甲本开卷便有“凡例”,又称《红楼梦》旨义,其中颇有可注意的话。

凡例——《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

凡例上说《红楼梦》“总其全部之名”,这话可谓再明白没有了。这也有两个解释:(一)它包括本书一切的内容。(二)它统一了本书的许多异名;正因异名太多,所以必须有一个名字来统一他们。《红楼梦》跟《风月宝鉴》《石头记》有大小广狭之分,在这凡例上亦说明白了。可见其他种种异名只是局部的书中的名目。《红楼梦》才是包括一切的大名,是人世间、社会上流传的称呼。我们现时人叫这部书为《红楼梦》,乾隆时候的人、乾隆以后的人皆已呼它为《红楼梦》[2],就是曹雪芹本人也叫它《红楼梦》呵。我想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一九五〇年 九月二十一日。

* * *

[1]“《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一语,我检程甲、程乙本、道光壬辰本都如此,程伟元序确是这样写着的。但一九二七年的亚东本,标明翻印程乙本,却作“《石头记》是此书原名”,这意思没有太大的出进,文字却不同,我不知他根据什么本子有这样的异文。就是胡适的《考证》引程序,亦是这样的文字,不知什么原故。

[2]张问陶(船山)送高鹗的诗,有“艳情人自说红楼”之句,事在嘉庆六年,可见嘉庆时人呼这书为《红楼梦》。清同治年间梦痴学人所著《梦痴说梦》引京师《竹枝词》,“开口不谈《红楼梦》,此公缺典定糊涂”之句,可见咸同年间人也呼它为《红楼梦》的。

《红楼梦》第一回校勘的一些材料

现存的《红楼梦》各本,所谓善本,略依年月分列如下:

(一)过录甲戌(一七五四)脂砚斋重评本(胡适藏。凡十六回,第一至第八,十三至十六,二十五至二十八)。

(二)过录庚辰秋(一七六〇)脂砚斋四阅评本(燕京大学藏,凡七十八回,缺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

(三)有正书局石印戚蓼生序本(八十回。有正书局重写付印,有大字小字之别,原本未见,亦一脂砚斋评本,时期要比庚辰本晚些)。

(四)乾隆辛亥(一七九一)程伟元活字本(百二十回“程甲本”,后来坊间各本皆从此翻出,在清代最流行)。

(五)乾隆壬午(一七九二)程伟元活字本(百二十回“程乙本”,流传甚少,一九二七亚东书局本自称根据这个排印的,却又不很精密)。

(一)、(二)、(三)是抄本,(四)、(五)是刻本。假如采用近真的观点,抄本当然比较对;用完美的观点呢,话就很难说了,各人有主观的不同,但我们也不妨说大体抄本好些。现存的三个抄本哪个最好,也很难说,假如都是作者的底稿,那我们就不能说愈早愈好。不过有正本颇有窜改的嫌疑,找不着底本,使人不很放心。但我们今日所存的完整的抄本要推这本为第一。

至于高鹗、程伟元的两个排本也很难处理。所谓程乙本充分发扬了续者的意见,即离作者的真面目更远,或者可暂时丢开。这个为一切坊刻的祖本“程甲本”,情形却又不同。我觉得这是校勘《红楼》的困难之一。它跟现存三抄本的不同,可以有两个解释:(一)是高、程改的,(二)他所根据是三抄本以外的另一种或另几种的抄本,也即是作者另外的稿本。高、程成书时距曹氏之死不过二十七年,那时抄本一定很多。程乙本引言所谓“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我想这是事实。他又说“广集核勘”我想也是有的;另一面看,亦未尝不大改而特改。这两个可能的解释既都是事实,所以我们要从这里来分别哪些是曹雪芹的手笔,哪些是出于高程二位改的,却办不到了。

这儿从第一回选出一段材料来表现校勘上的问题。这在最初通而噜苏,后来改得简要而欠通,最后改得简要而又通,似乎很好,但已到了程甲本的阶段上,我们能信这是曹雪芹的手笔否?依上边各本的次序先举甲戌本,书不在此间,依《胡适文存》三集页五九二、五九三所引。

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别,说说笑笑,来至峰下,坐于石边,高谈快论。先是说些云山雾海神仙玄幻之事,后便说到红尘中荣华富贵。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但自恨粗蠢,不得已便口吐人言,向那僧道说道:“大师,弟子蠢物不能见礼了。适闻二位谈那人世间荣耀繁华,心切慕之。弟子质虽粗蠢,性却稍通。况见二师仙形道体,定非凡品,必有补天济世之材,利物济人之德,如蒙发一点慈心,携带弟子得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自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也。”二仙师听毕,齐憨笑道:“善哉善哉!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磨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这石凡心已炽,哪里听得进这话去,乃复苦求再四,二仙知不可强制,乃叹道:“此亦静极思动,无中生有之数也。既如此,我们便携你去受享受享。只是到不得意时,切莫后悔。”石道:“自然,自然。”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并更无奇贵之处,如此也只好踮脚而已。也罢,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一助,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你道好否?”石头听了,感谢不尽。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脂砚斋甲戌评本,简称脂甲)

这一段长近五百字,各本均无,到庚辰评本相隔不过六年已把它删了,所以这删却,可能作者所为。这一段虽长,却不见得精采,不过通却是通的。顽石既补天所用自然大得非常,却依和尚的法力把它缩成扇坠一般。(注意,并非它自己会变,像孙行者一般)六年以后便改成下列的文字。

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戚本作啼)惭愧。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来至石下,席地而坐,长谈,见一块鲜明莹洁的(戚本无的字)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可佩可拿。(脂砚斋庚辰评本,简称脂庚,有正戚本同)

有人把五百字缩成五十字,简化得很利害,不过不很通。所以有人说:“上面明说是顽石,怎么忽已变成宝玉了?”所谓“来至石下”当然还是大石,若那时已经变小,此文即不通。到了下文,忽已变小,而且也不提谁叫它变的,要说出于僧道,则二仙并未作法,要说石头自变,上文未曾说明。脂庚及戚本既同,可见这改本也通行。但有人说,“各本大体皆如此”,却不然,至少从程甲本以后又改换了。

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来到这青埂峰下,席地坐谈,见着这块鲜莹明洁的石头,且又缩成扇坠一般,甚属可爱。(程甲、乙本同)

这就完全通顺了。第一,他说来到青埂峰下,不说“来至石下”,就无形中减少了一个麻烦。第二,石头既不由僧道作法变化,那它必须自个儿会变化才行,所以在上文添了“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八个字,这是脂庚本、戚本都没有的,添得都很有理。所以脂甲本是通的,石头本身不会变,叫僧道来帮它变;程甲乙本也是通的,反正石头自己会变,自无须乞灵于僧道。只有脂庚本及戚本不大通,就这一点上原不妨如此说的。不过就全体看,庚辰脂评本及戚本乃是现在我们所有最完整的抄本,除却这个,即无从窥见曹雪芹《红楼梦》的真面目了。

即从这一点看,脂甲本虽然好,但由脂甲而脂庚,是曹雪芹知道的,而且许是他的改笔。庚辰评本还在雪芹的死四年以前呵。假如同出作者之手,我们并不能抱这愈早愈好的观念,因为最早的东西也许还没成熟哩,所谓“未是草”。我们努力在作者字簏里去搜寻,也犯了一些偏差。脂庚本在这里原是不很通,却并非很不通。因为顽石补天本是荒唐言。石变玉,玉变石,大变小,小又大,也都是荒唐神怪无稽之谈,读者得其大意可也,何必过于认真。叫和尚去变化那石头,或叫石头的确自己会变,也不见得很通呵。严格的唯理看法在此本来用不上,所以很难当作文章优劣的标准。至于程本即有优点,是高兰墅的,是程伟元的,还是曹雪芹的,却不得而知,大约程高二氏之力为多,我们自不便都算在曹雪芹的账上。究竟的短长优劣又非综观全书不可,亦不能从一点两点去推论得之也。

一九五〇,八,三十一,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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