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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之学不为法家正统,熊先生谓当正名法术家,其说甚是。案《韩非书》随处皆用法术一词,且于法术二字分释甚清。卷十六《难四》云:“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是以人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此言人主必兼持法术。卷四《孤愤》云:“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此言人臣亦有明术与能法之异其材,人主必量材而用之以辅治。能法谓能执法不挠者。 《韩非书》随处用法术一词,此词实以两义连属而成。两义谓法与术。 然虽法术兼持,而其全书精神毕竟归本于任术,稍有识者细玩全书,当不疑于斯言。人主无术以御群臣,则权移于下,奸盗之门四辟,而法何所存乎?故人主必有术而后能持法,无术则释法用私,国之大柄旁出于群邪众盗之门,斯法纪荡然矣。《韩非书》虽法术并言,而其全书所竭力阐明者究在于术。凡其明人性之难与为善,夫妇父子不足相信,人臣之夺君盗国者多端,皆可证人主必有术以御臣下,如能一绳以法,无术则徒法不能以自行也。《韩书》称引故事极富,皆所以征明古今有术与无术者之得失成败,将令为国者鉴观往事,增长经验而善其术,此读其书者所不可不知也。术不欲见,此其所以卒归本于道家,俟后文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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