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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隋唐政治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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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制

官制经过汉末以至周、隋四五百年间,名称上的变化甚多,本质上却大致固定。唐代官制的演化与汉代相同。皇帝喜欢用私人或低级官吏,以致政治的实权时常转移。这也是后世历代的通例。唐太宗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以“参知政事”“参与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宰相名号。唐太宗的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已不限于三省长官。宰相成员增多,既便于集思广益,又使之互相牵制,从而避免出现权臣专权的局面。

唐朝盛时的官制就是后代谈政治理论的人所喜欢称赞的三省六部的制度。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行政事务。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

御史台负责监察百官,弹劾不法,在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都设有谏官,有一套独立的垂直机构,是保障整个官僚制度健全推行的机关。

地方官的制度也与汉代以及后代实质相同,均是想方设法以各种制度防止地方势力的独大。

但有一点新的发展,就是魏晋以下萌芽的地方官回避乡土的规律到隋唐时代发展成熟。东汉时期就有“三互法”,即“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到唐朝时则进一步规定不许官员任本籍州县官及本籍邻县官。

二、兵制

自汉代兵制破裂以后,到周隋盛唐才又有半征兵的府兵制度出现,但这只是昙花一现。府兵制虽然从制度上看似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在唐初也确实具有较强的战斗力,他们是军队的骨干。不过由于府兵制依赖于均田制等经济制度的有效实行,随着唐朝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兼并程度的日益加深,府兵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不复存在,从前备受尊重的府兵们有的竟沦为权贵役使的仆从。所以府兵制在隋唐的时候仅在前期得以有效实行,到唐玄宗统治时终于被废除。

至于天子的禁军,自初就是一种装饰品。此后历代也永未能再建设一个健全的军制。

三、均田与赋役

经过魏晋以下的长期分裂之后,隋室统一,天下安定,并且只需维持一个政府,所以人民的经济与国家的财政都感觉非常充裕,暴富后的浪费现象也很自然地随之产生。隋开国皇帝杨坚开创所谓“开皇之治”使隋朝国库异常充盈,不过他的儿子杨广即位后,虽踌躇满志,却也好大喜功。他开凿大运河供自己巡游,巡游时其龙船由征发而来的纤夫拉着走,船上的食物吃不完便倒到河里。杨广面对万里江山犹觉不足,因此征发壮丁,三征高句丽2,结果大败而回。几经折腾之下,隋朝的繁荣景象不再,充盈的国库亦被这位皇帝花个精光。

唐承隋业,对民生与国用有大规模的设计统制。经过李世民、武则天和李隆基的励精图治,唐朝终于在开元年间走到极盛。天宝乱后,唐制破裂,国计民生的各方面就呈现出后世大致不变的制度。

经过南北朝时期的开拓,东南一带不只文化地位提高,经济上的位置也日见重要。隋唐时代东南的漕运成了维持京畿的必需条件,特别是安史之乱之后,由于北方战乱的破坏,唐朝廷在缺粮的情况下只能依靠相对安定的南方通过运河维持生计。此后凡在天下统一时期,也无不如此。

四、学校与选举

隋唐统一,创立有系统的学校与科举制度,此外又为特殊人才与军事人才谋出路。科举制度自隋朝创立之后就一直被唐代君主所完善。到了武则天时代,创立了武举,从此科举的选拔范围扩大到了军事领域。

后世历代求人才的方法,都没有超出隋唐的范围,在理论上,科举出身的人都可做官,并且实际上有官做的也不在少数。但天下虽大,仕途虽广,若所有科举出身的人都要做官也是办不到的。在唐朝,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而后才踏进官场。这也是后世总没有解决的一个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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