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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黑夜的面纱揭开了,但凶手的面纱尚未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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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杀了雷蒙德·彭德雷尔?可以告诉诸位,他是一个诸位可能一开始并没有怀疑过的人;关于这一点我可以肯定,检察长、内务大臣乃至赫伯特爵士也都可以肯定。若不是出现了颠倒是非、司法有失公正的情况,杀害彭德雷尔的凶手应该早就——也许不是被处以绞刑,毕竟死的是一个喜欢敲诈勒索的吃软饭的家伙,这种人死了,警方和陪审团都不会痛心的——但至少早就被判了刑。

麻烦就麻烦在这一点上。不管我是不是赫伯特爵士所形容的名侦探,我都愿意承认,对于循着蛛丝马迹把本案查个水落石出,我一直不是太热衷。整个案件要是因为调查受挫而不了了之,检察长可能也就会来个顺水推舟,将此案列为悬案,任其沉睡而不闻不问了。可惜事与愿违,这样的事情并未发生。在本案中,我们面对的是嘲弄正义、故生事端的人,这使得我们连冲着凶手“啧、啧”责备两声都断无可能。现在这桩案子是绝对糊弄不过去的,我们得想出个法子来,哪怕只能逮着一个作伪证的家伙也成。尽管这一回受到严厉批评的人不会是我,但内务大臣非常关注本案。如果迟早都得把一个人卷进去,我想看到的结果是,我们对案子的处理是无可厚非的,因为这算是我干得最出色的活了。

照这样讲下去,看来是要变成一次讲故事大赛了,所以我必须承认,我既不敢说自己具备卡拉瑟斯那样炉火纯青的讽刺才能,也不敢说自己掌握了赫伯特爵士那种事无巨细如数家珍的本事。就这个案子而言,我恐怕也不能像伊林沃斯那样绘声绘色地渲染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氛围。我觉得这位年近古稀的牧师好像已经在这场讲故事大赛中遥遥领先了。我崇尚清楚明了、直截了当、合乎逻辑的叙述方式,认为这三点缺一不可。举例来说,赫伯特爵士对普鲁恩的讯问,问出来的结果有点混乱,让人摸不着头脑,我们必须把这种混乱理清之后才能搞懂是什么意思。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只有麦考利男爵[麦考利男爵(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1800—1859),英国历史学家、政治家、散文家。]写的东西可以让我一读再读,因为他的作品中没有一个费解的、需要读两遍才能明白的句子。菲尔博士会告诉诸位,我(和麦考利一样)喜欢戏剧化的语言和铿锵有力的句子,但无论怎样都必须把清晰明了和合乎逻辑摆在首位。

我相信,还从来没有哪个案子可以像本案一样,为诸位提供这么多机会来施展纯逻辑推理的本领。原因在于本案中的蹊跷古怪之处太多了。诸位,怪事再多,逻辑推理也是不会一筹莫展的,这是它的用武之地。一个普普通通的案情或难题,没准儿就可以有十来种解释,所以侦探也有可能会选择错误的解释,一开始就不得要领,把整个案子都办砸了。不过,非常离奇的案情往往却只有一种说得通的解释;案情越离奇,则越可以缩小作案动机的范围。比如说,关于那本烹饪大全的解释是如此简单,但在真相大白之前,可真是让人伤透了脑筋。要是借助逻辑推理,我们本来早就可以知道只可能有一种解释,而且是简单的解释。可由于我们生来就喜欢把逻辑推理放到一边,两眼望着青天,幻想星星能给我们答案,于是就与这个解释失之交臂了;碰到古怪离奇的问题时,我们往往本能地以为答案必定也同样古怪离奇。

所以我想领着诸位一步一步去接近这一系列事件背后的答案。我是从星期六开始奉命负责此案的,这一点赫伯特爵士已经告诉过诸位了,但我直到接下来的星期一才着手实际调查或讯问。不过在此之前,我把能找到的每一份报告都翻阅了一遍,还跟卡拉瑟斯谈了两个钟头,一下子明白了某些非常意味深长的事实。我暂时还不想把自己的推论告诉诸位,只能透露这些推论与死者的鞋子和眼镜有关;不过,我对本案很感兴趣,极感兴趣,恨不得菲尔就在身边,而不是在法国南部逍遥,这样我就可以跟他争论一番。星期六下午稍晚的时候,赫伯特爵士召见了我。他在韦德博物馆里听取了那几个人的证词后就回来了。他还把疑点清单交给了我。那个金不换——帕普金斯(有点古板,人倒是踏实可靠)已将清单更新了。这张清单已开始强有力地证实卡拉瑟斯在报告中作出的推测并非无稽之谈。

不过,我的中间名叫“谨慎”,所以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发表什么观点,而是想方设法跟每位相关人士取得了联系。别看杰弗里·韦德吹牛,说什么为了应对传讯把他们都背靠背地拽到了一起,但如实说来,他们好像还是一盘散沙。米利亚姆·韦德住在海德公园老爷子的家里,因为神经太过紧张而休克了;反正有两个医生说,二十四小时内不得有人扰了她的清静。哈丽雅特·柯克顿的情况,医生们说,要稍好一点。年轻的巴克斯特待在杜克街自己的公寓里,醉得不行了。其余的人受到的影响似乎要小一点,但也都有一定程度的加大。我给老爷子打过电话,是杰里·韦德接的,他告诉了我最新的情况。

巴特勒和曼纳林又干了一架(这一架似乎是以握手言和而结束的,信不信由你)。卡拉瑟斯说曼纳林那天晚上曾狠狠地给了巴特勒的下巴一拳,把他都打晕过去了,诸位还记得吧?星期六一大清早,曼纳林下楼时,巴特勒已经在曼纳林住处的门厅守着了。曼纳林刚一走出电梯,巴特勒就走过去来了一句:“早上好。没人跟你说过不能打双手插在口袋里的人吗?”曼纳林端详了他一会儿,说道:“你的双手现在插在口袋里吗?”接着两人二话不说就又拉开了架势。这一次巴特勒是有备而来,他照着曼纳林的嘴巴就是一拳,打得对方一个趔趄。接着就是一场恶架,打得昏天黑地,把门童都给看呆了,忘了上去调停。等打斗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门童也不得不做做样子出面调停时,双方都已经吃了大亏。巴特勒看了看曼纳林,接着又看了看自己,不禁大笑起来;过了一会儿,曼纳林自己也咧嘴笑了起来,说道:“上楼,喝一杯去。”巴特勒说了一声“成”,两人就上楼了。他们似乎已经和好了,而且都认为对方并不是彻头彻尾的大坏蛋;不过我早该想到,曼纳林的幽默感大概也就这么多了。

这个小插曲也许能说明点儿什么,也有可能说明不了什么,但既然决定过了星期日再开展实质性的工作,要先利用这段时间把所有证据都仔仔细细再过一遍,我就还是将这个小插曲归了档。因此,我星期日在家里待了一天,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点起烟斗,从各个可能的角度把各种证据都认真研究了一通。我尤其关注帕普金斯的那张疑点清单,此时这张清单已经修正和更新过了,里面有很多真正具有价值的推测,有助于我们查明真相,兹呈上修正后的清单,请诸位过目。

第一部分

1.博物馆正门一进门处的煤末儿印迹,也就是卡拉瑟斯在地上发现的那些无法辨认的污迹,当作何解释?

评述:既然死者的鞋底上沾有一层煤末儿,那么这些印迹想必就是死者留下的。那他在进入博物馆之前又去过哪里,才会在白色大理石地板上留下脚印呢?

解答:他去过地下室和煤窖。彭德雷尔9点50分左右进入博物馆后躲了起来;在10点到10点10分之间,趁普鲁恩没看好地窖门时,他溜进了地窖。10点一刻,那一伙人分散开来——巴特勒和霍姆斯上了楼,巴克斯特去了东方集市展厅,那两个姑娘随杰里·韦德去了馆长室。

10点18分或稍微再晚一点儿时(时间不是很精确),那两个姑娘从馆长室出来,巴特勒正好下楼来要钉子。知道钉子放在哪儿的普鲁恩自告奋勇,主动提出来去取钉子,但米利亚姆·韦德却坚持要亲自去地窖。她去地窖的时候,哈丽雅特·柯克顿和巴特勒一道上楼去了。

米利亚姆从地窖上来的时间大约是在10点25分或再晚一点儿;巴特勒也正好再次从大理石楼梯上下来,想弄清楚是什么事情把她耽搁了。米利亚姆晃荡了几分钟后,进了波斯展厅;然后她又第二次去了地窖,这一次时间非常短。她上来的时间是10点35分,当时伊林沃斯博士正好到了博物馆。接着她就去楼上与霍姆斯、巴特勒和哈丽雅特会合了。

整个这段时间,彭德雷尔都在地窖里。在10点45分之前不久的某一刻,他肯定已经进了煤窖,又从通到街面的煤窖洞口爬到了街上,然后装出一副之前从未来过的样子,出现在了博物馆门口。

这既为我们提供了一张时间表,也提供了一个答案。不过要是按照帕普金斯的法子来做的话,我会在答案上加一条评述。这条评述会很简单:为什么?彭德雷尔为什么要从通到街面的煤窖洞口逃出去并回到博物馆?诸位也许会说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米利亚姆说服了他,让他假装压根儿就不认识她;还说服了他,让他别让人发现他在地窖里见过她,而是要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博物馆,然后装出头一次来参观的样子再回来。对于这一点,我暂不提出异议。

清单上的第二点,也就是以“亲爱的g,得搞到一具尸体”云云开头的那张字条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解释,可以放到一边,不予考虑。我们接着来看第三点。

3.那个大煤块,就是卡拉瑟斯发现有人莫名其妙地朝东方集市展厅墙上砸的那块,该作何解释?

评述:这一点伊林沃斯博士和其他人都没有提到过,而且扯进来似乎也有点牵强。应该传讯的人有两个:一个是普鲁恩,大厅的情况,他自始至终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另一个是巴克斯特,10点35分(左右),也就是伊林沃斯抵达博物馆的时候,他就在这个展厅。

解答:这一点普鲁恩倒是提到了,但依然与整体情况不吻合,说不通。砸煤块这事放到伊林沃斯博士到达以后的时间表中则说得通。普鲁恩说他在伊林沃斯到达“三五分钟”后听到了撞击声;咱们姑且取个整数,说撞击声出现在10点40分吧。

普鲁恩听到了东方集市展厅传来的响声。问题是,尽管通往该展厅的那扇门始终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却没看到一个人进去过——除了巴克斯特之外,他自10点一刻起就一直待在里面。

普鲁恩当即前往该展厅,发现里面根本就没人。他刚进去四下查看,就听见身后外面的大厅里传来了脚步声(他对这些脚步声的形容是“急匆匆的”)。接着他就看到了碎煤块的痕迹。就在他瞅着这些痕迹瞧的时候,巴克斯特从展厅里的摊位或是帐篷间冒了出来。巴克斯特称自己一直待在隔壁的八大天园展厅,对煤的事一无所知。说完,巴克斯特就离开普鲁恩,穿过大厅,进了波斯展厅。

最终,10点45分门铃响时,普鲁恩还在东方集市展厅中寻找蛛丝马迹,接着彭德雷尔就进来了。

10点40分到10点45分之间,其余的人都在哪里?巴克斯特的行踪已经说清楚了,或者说看似说清楚了。就我们所知,霍姆斯、巴特勒、哈丽雅特和米利亚姆一起待在楼上。杰里·韦德和伊林沃斯在一起。

那么煤是谁扔的呢,扔煤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因为:

这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在10点一刻到10点45分之间的这半个小时,整个大厅只有一个时间点没有处于普鲁恩的监视之下,也就是他去调查东方集市展厅里为何发出响声的那一会儿。

所以帕普金斯真是令人钦佩呀,就算他不明白个中奥妙,他也会把每件事都记录到纸上。不过,我还是提醒诸位注意他的完整评述,不要掐头去尾,因为我认为其中包含着解开整个谜团的钥匙。帕普金斯本人显然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又再接再厉,很有逻辑地详述了他的下一个疑点。

4.那副黑色的假胡子经历了什么样的奇遇?

评述:这副原计划让巴克斯特戴的假胡子,按照霍姆斯的说法,由霍姆斯在当晚稍早的时候,连同那把匕首,一起放在了大厅楼梯上的某个地方。它好像是和那把匕首一道不翼而飞了。后来又被巴克斯特在博物馆的地板上找着了;然后它就不见踪影了,直到卡拉瑟斯在原来放匕首的上锁的展柜里找到了它。这是不是意味着什么呢?传讯在那儿值班的普鲁恩。

解答:传讯过普鲁恩了,而且除了某些关键时间节点外,我们目前几乎已经摸清了这副假胡子的所有动向。霍姆斯那番被伊林沃斯偷听到的说辞已经得到了证实:在大约10点一刻巴克斯特拒绝戴假胡子后,霍姆斯将匕首和假胡子放在了楼梯最下面的台阶上。

这就导向了如下问题:

一、匕首与假胡子是什么时候不翼而飞的?

二、为什么这两样东西都被人偷走了?

巴克斯特似乎已觉察出它们不在了,但我们尚不清楚他最早是什么时候意识到的。他第一次真正提到这副假胡子是在11点之前一点点,当时伊林沃斯已被锁在了电梯里,而且整个地方都乱作了一团。伊林沃斯看见巴克斯特从出游马车附近的地板上捡起了那副假胡子;还听见他问霍姆斯匕首去了哪里。接着,巴克斯特在惊慌失措的状态下,为了摆脱掉假胡子,就将它一把塞进了一个玻璃展柜,然后还用霍姆斯的钥匙把展柜锁了起来。可10点一刻到11点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真的令我们疑窦丛生。

然而,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假定:匕首和假胡子被人偷走的时间不是在彭德雷尔于10点45分到了之后,因为转眼间就发生了命案;因此,它们肯定是在10点一刻到10点45分这半小时的时间内被盗的。

有两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被盗发生在10点一刻到10点40分之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起盗窃案就必定是在普鲁恩的眼皮子底下发生的,这样一来,普鲁恩就不仅知道行窃的人是谁,而且还故意撒谎了。另一种可能是,盗窃发生在10点40分到10点45分之间,而用煤砸墙则是调虎离山之计,目的是转移普鲁恩的注意力,给凶手行窃扫清障碍。

不过,对于这两样东西为什么会双双失窃,我们依然毫无线索。

在这一点上,咱们的帕普金斯(在我看来)扯得有点太远了,而我自己正在形成一套明确的看法。不过,我还是告诫自己,千万不可急于下结论,因为关于10点45分到11点之间这十五分钟的情况,我连一个嫌犯都还没问过。

自不待言,这对我的案子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十五分钟,不过,我得提醒一下诸位,其重要性并非你们可能以为的那样。按照普鲁恩的说法,从彭德雷尔10点45分进入博物馆那一刻起,到11点巴特勒先于别人发现了他的尸体那一刻为止,这段时间这些人都在什么地方?嗯,按照普鲁恩的说法,彭德雷尔顺着大厅往前走,有人从马车的阴暗处跟他打了声招呼,然后他就不见了踪影。过了一小会儿,普鲁恩不明白出了什么事,加上询问“谁在那儿”也没人回答,心里就开始发毛了。接着他再次听到了那些“急匆匆的”脚步声,他跑到那排马车的另一侧去看了看,但什么也没发现。

他扯开嗓门喊人,霍姆斯立马就从波斯展厅走了出来。两人聊了一番后,霍姆斯去了馆长室,目的是想看看伊林沃斯是不是真演员——不承想门“砰”的一声在他眼前关上了,伊林沃斯突然摇身一变,演起华莱士·比里探长的角色来了。此时,巴克斯特和巴特勒则正在把那口包装箱往楼下搬,跟在他们后边的是米利亚姆和哈丽雅特。

此刻我当然觉察到了,除非另有全体不在场证明,否则楼上的那伙人中谁都有干掉彭德雷尔的机会。楼上有好几个展厅,其中一个展厅里有一座铁制楼梯,可以通往楼下黑灯瞎火的波斯展厅。可能有人从那座梯子下来,进了相邻互通的埃及展厅——也是黑灯瞎火的,记得吧——再从埃及展厅的门里出来,进入大厅,躲在普鲁恩所在位置看不到的地方等候彭德雷尔的到来。这个人是谁呢?

不过,我一直在琢磨帕普金斯所列清单上的三个疑点,因为这三个疑点连同卡拉瑟斯巡官的报告,给了我一些启发,让我发现了对凶手不利的铁证。有兴趣的话,各位可以看一看清单余下的部分,别的疑点已经完全弄清楚了。随着案情的进展,只有一点越发明朗,越发确凿无疑,而这一点赫伯特爵士已经谈到了:其他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凶手,唯独米利亚姆·韦德肯定不是。

以第五点和第六点,也就是凶案发生后她为什么回到博物馆,以及她为什么以伪装的声音给哈丽雅特打电话这两个疑点为例进行分析。她之所以回到博物馆,是因为别人还没离开的时候她就已经离开了,她真的很心烦,便开车兜了一会儿风,回来把车停在老地方后,她看见博物馆里亮着灯,就以为大家还没走。正如赫伯特爵士指出的那样,她看到尸体后的举止——打电话给哈丽雅特时伪装了自己的声音,是为了便于跟那姑娘单独聊,说说两人之间一个共同的秘密——并非是一个女人杀了人后的做贼心虚。但这两个疑点中隐含着一个重要的事实,其重要性似乎被大家忽略了。菲尔,我不知道你现在看出了这个重要性没有。这个事实就是,她有一把博物馆后门的钥匙。

趁我结束这段插曲之际,请好好想想这一点。幸好我在克罗伊登度过了一个安静的星期日,因为星期一早上,事情就开始不消停了。

9点我一到办公室,就听说哈丽雅特·柯克顿在等我,非要找我谈谈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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