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笔下文学 > 人生三书

第五篇 死生之说与幽明之际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一)引言

最近为丁文渊月波先生之逝世,曾二次到香港之殡仪馆,重使我想到三十多年来,一直关心的人之生死问题,与一些十多年前已决定的见解,今借兹一说。

我与丁先生,数年来虽时常接触交往,但了解不深。关于他之学问人品,另有他人作文详述纪念,不在本文之列。我只知道他与其兄丁文江、在君先生,数十年来是努力提倡西方科学于中国的人。丁在君先生因只相信西方医药,曾说宁死亦不请教中国医生。丁月波先生于前年,闻台湾有研究中国医学的学校之设,亦即立刻作文,大加反对。对于在君先生之宁死不服中药,是假定中药有效,亦绝不服用。此并不合于科学家的重实效的精神。而丁月波先生一定不许设研究中国医学之学校,我亦并不知其在科学上之必然的理由在那里。记得读了他那一文后,亦尝窃窃不以为然。但是此次见月波先生之遗嘱中,说要将其遗体送香港大学医学院,交学生解剖,我却不禁肃然起敬。连对于在君先生之一生反对玄学,而临死亦不服中药之精神,亦为之肃然起敬。因这可见他们之提倡西方科学,有一死生以之的精神。然而此精神本身却不是科学的,而是对科学抱一宗教性信仰的道德精神。而月波先生之遗嘱,要将其遗体送交医学院供学生解剖,更明显是望有助于人类医学研究之进步,以造福后人,其道德精神更令人肃然起敬。于起敬之余,我不能不想到:毕竟他这一番道德精神,如今到哪里去了?

但是我这问题,在丁先生生前,是莫有法子向他问的。他根本莫有此问题。他学医的目的,只是要延长人类的生命之存在,而不是要保存他死后的精神之存在。他或正因想到人死后其生命及精神即不存在,然后才要学医,以求延长人之生命及精神的存在。而他纯以自然科学的眼光,来看世界,我可断定:他在生前,并不相信他死后之精神还存在,而到另一地方去的。然而在我对其精神肃然起敬之余,我却不禁想到此一问题。然而丁先生却不能答复我了。真正细想下去,此中实可使人对一切人之生死问题,生无尽的惶惑,而感无尽的悲哀。

(二)人死问题与人之“生”之意义

人死了,究竟其精神是否即莫有?如有,到何处去?此是古往今来,无论野蛮民族文明民族,无论智、愚、贤、不肖,同有之一疑问。此疑问,不只是理智的,兼是情感的,不能只向现实世界求解答,且当向超现实世界求解答。这是人类一切宗教的一根源所在,是无数的文学、建筑,音乐等艺术作品之所由产生,亦是诱导人作形而上的思索之最大的动力。人生只有百年,而生前与死后,则是无限的长远。以有生之年与已死之年相较,直是一与无限之比。则何怪无数的人之情感与思想,由此起来。

但是这问题,要纯自思想理论上求解答,却有无数的可能的答案。每一答案,都可有各色各样的驳论。因死后之世界,如一黑暗中之无涯的大海。人在此大海边,可以其心灵之光,向任何方向照射,去作自由的想象,或以理智的思虑加以推测,都可如有所见。此黑暗之大海,原不拒绝人作何种之想象与思虑的推测。于是当作一思想理论的问题来看,此问题便可人各一说。然而人亦似永不能有一绝对的标准,以证验他人所想象与推测者之是非。因而纯从知识的立场,我们对此问题,最稳妥的办法,是自认无知,肯定死后世界是一不可知,或于此存疑,或只是静待此不可知之世界送来的消息。此在宗教上称为启示,而人之对此启示之态度,则为信仰,或不信。消息自己来,人之信与不信,亦人自己信或不信。此消息不强迫人信,亦不同时带来能使不信者必信的证据。人亦常无从知道这一些消息是真消息、或伪造。由是而人仍可对此消息存疑或不信。

但是我们在把由自由的想象思虑推测,及由启示来的信仰之门,一齐关闭,以求解决此问题的时候;我们却可说,人对于人生之真了解,与对死者之真情实感,却展露出一条由生之世界通到死之世界、由现实世界通到超现实世界,由生的光明通到死之黑暗的大路。此之谓通幽明的大路。

依此对人生之真了解,我们是不能说,人死后即一无复余的。因除了唯物论,莫有人类之任何思想能证明,人之身体之停止呼吸与肉骨朽坏后,人之精神即一无复余。但是唯物论是绝对错误的。其所以是绝对错误,是由人在生前,已在其生活中先已处处加以证明。此证明是:人在生前,即从来不曾成为一只顾念、要求其自己身体的存在之人。人一直向往着、思维着在其自己身体之外之上之种种物事。人在生前,人之精神实早已时时处处超越过其自己身体存在之问题去用心。即就丁先生之例来说,他在生前,已将其遗嘱写好,要人们在他死后,把他之遗体送给医学院学生研究了。他在生前的心思与精神,已想到其死后之遗体的安排,与其遗体之将被解剖而不存在。他写遗嘱时的心思与精神,乃是一要奉献其身体于人类社会之学术文化的心思与精神。此心思与精神,即是已超出其生前的身体的心思与精神了。

对于我们此说,有一最坏而最可怜的驳论,就是:如果莫有丁先生生前的身体,谁能写遗嘱?这是依于人之唯物论思想而发出之最坏亦最可怜的驳论。其所以是最坏最可怜,是由于其对于人之心思与精神,全不知自其本身与其本身之所向往者着想,只是翻到此心思精神之背后看。当然,丁先生如果无生前之身体,不能写遗嘱。我们还可以说,如果他无笔砚之物,亦不能写遗嘱。但是我们要知道,写遗嘱是要费精神,同时要费身体的力量的。此所费之身体力量,无论如何的少,都是使丁先生提早一分一秒的时间死亡。如果人只是一求自己身体之存在之动物,则多生存一分钟的时间,亦将好一分,多生存一秒钟的时间,亦即好一秒。谁使他愿意少活一分一秒的时间,来写遗嘱?这只能是他之写遗嘱的意志与精神。他之写遗嘱的意志与精神,乃是要在遗嘱中表达其奉献遗体,以供后人研究,以促进学术文化之意志与精神。他当然不会要求多活此一分一秒之时间。然而他之为写遗嘱,而少活一分一秒之时间,则断然的证明:其意志与精神之本性与其所向,是超越其求延续其身体的生存时间的欲望之上。此意志与精神,于此乃表现为:一与此欲望背向而驰的愿望。此愿望正由其求身体生存之延续的欲望之超越与否定而成就;如何可说此愿望中所表现之精神,只隶属于他之生存的身体?如果丁先生在生前的愿望中之精神,已超越于其生存的身体,则其身体之不存在,如何能成为其精神之不存在的证明?然而反之,我们却可由他之写遗嘱,就是要归于使其身体少活一分一秒之时间,以早归不存在,而由遗嘱以表现其顾念人类之学术文化的精神;以见他在生前之精神,早已超乎他个人身体之存亡与生死之问题之上了。在生前已超乎生死之上的精神,是断然不能有死的。

这一种人在生前即有的超乎其个人身体之存亡与生死以上的精神,不仅丁先生才有,其实是一切人在任何时都同样能有的。人在生前,要求其身体的存在,是一事实。但人之所以要身体存在,是为的人要生活,然而人不只生活在身体中,而通常是生活在身体之外之自然世界、家庭国家之人群世界,历史文化之世界中。在此生活中,人之精神是处处向着在其自己的身体之上之外的事物,而不是只向着其自己的身体的。有些年轻的小姐出门与戏子上舞台,要化妆半天,亦不是只想她的身体。她想的是在他人心中留下好的印象。人除在病中,或其生活之行为受了阻碍、如走路跌了跤,人之精神实从未真想着或向着其身体的。而人之所以怕病、怕身体不健康、怕受伤、怕身体失去自由,而进监狱,只是为成就我们之生活。在生活中,我们之精神,只向着园中的花、天上的云彩、街道的清洁、剧场中的戏、我之事业的成就、我在他人心中之名位的增高、我家庭中子女之教育、夫妇的和睦、朋友的交游、与我国家之富强、人类的和平康乐、历史文化的发展与悠久、以及各种真善美的价值,与古往今来的人物及天上的神灵。即使是医生,他亦只是向着病人的身体,而不是只向着他自己的身体。我们之精神,通常只向着我们之身体以外的东西,而后成就我们的生活,而后我们希望我们之身体存在。我们从来不曾为身体存在而求身体存在。我们只是凭借身体之存在,以成就我们之生活,与我们之精神之活动。然而我们多活一天,我们之依于物质的身体之自然生命的力量,即多用一分。每一种生活之成就,都依于物质身体中之能力之耗费,即自然生命力之耗费。每一耗费,即使我们更进一步迫近死亡。我们一天一天的生,即一天一天的迫近死亡。这是一平凡的真理,然人为什么并不觉得?为什么世间很少人终日在此想到死、担忧死?此有一简单的答复,即人并不只生活于其身体之存在本身,而主要是生活在其身体之外之上的世界中。人之精神只要一直注意在此身体以外以上之世界,其身体之存在之日迫近死亡,便可不是他的问题。而且他正须向死迫近,不断耗费物质身体之能力与其自然生命力,然后才能成就其生活与精神之活动。人的生活与精神之活动之成就,即成就在此物质身体之能力与自然生命力之不断耗费,以归于死亡而不存在之上。我们可以说,人的生活与精神活动之逐渐成就,而由不存在走向存在;即依于人的身体与自然生命,由存在以走向不存在之上。此二者是一切人生所同时具备,而方向相反,并相依并进之二种存在动向。在此二存在动向中,人以其身体之走向不存在,成就其生活与精神活动之走向存在。是即人之生活与精神活动,由人之不断去迎接“其身体之不存在”以存在之直接的证明。亦即人之有生之日,皆生于死之上之直接的证明。生于死之上的生,乃以最后之死,成就其一段最大之生,亦成就其生活与精神活动之最大存在。故死非人生之消灭,而只是人生之暂终。“终”只是一线之线头,用以凸显整个线段之存在者。而人在有生之日,所以能只想其如何生活,如何运用其精神,而不想到死;正因此人之原生于死之上。至于人之精神本无死,何以又会想到死而怕死,则此亦唯因人之欲留此身体,以更成就其生活与精神活动,如前文所说。非精神真有死之谓也。此中之智慧,唯赖每一人之自思其所以生及如何生,以细心领取。人不能知生,即不能知死。故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

(三)死者与后死者之相互关系及幽明之彻通

然人生最大之问题,尚不在其自己之死。人在有生之日,其生即生于死之上,以其身体之向死,成就其生活与精神活动之向生;则人自己之死之问题,皆可不须解决而早已解决。至人毕竟应否不思其自己之死,如何真能不怕其自己之死,则是另一问题。非今之所及(本书第六篇第五节于此有所论),然人对他人之死,则最不能无惑。家人亲友,一朝化往,躯体犹存,音容宛在,而神灵已渺。谓此躯体之所在,即其精神之所在耶?然宛在之音容,不可得而再见矣;此音容中所表之深情厚意,不可得而再接矣。谓此音容与深情厚意,即一逝而不存耶?则奈何此音容犹宛在,此深情厚意,感刻于吾心者,可历久而不忘也?然如其精神之尚在于躯体之外也,则后死者又将何往而求之?上天下地,索之茫茫,求之冥冥,虽千百万年而终不能得也!此处即动人之大悲哀,亦动人之大惶惑。果他人之死,动我之大哀大惑如是;则我之死也,其动后我而死者之大哀与大惑,亦如是。而人生代代,所动于后代之人之大哀大惑,亦皆如是。则无数代之人生,亦无数代之大哀大惑之留传不断而已。而吾今日之思及此无数代之大哀大惑之留传,则又将更动吾今日之无限之大哀大惑,而不能自己也。然则人之生也,果若是盲乎?而亦有不盲者乎?

在此处吾人不能不佩服世界宗教家,对死者之祷辞,与加以超度之圣礼、作哀悼之挽歌,与修坟墓庙宇之建筑师之用心,实代表人类精神之至崇高庄严伟大神圣之一面,盖其志皆在求破此人生之惑,以寄此人生之大哀,以彻通此幽明之际也。

然此幽明之际,将何由而证其必实可彻通?人何由确知他人之精神之尚在,且可存在于后死者之心灵精神之前?则此非世间之一切思虑推测与想象之所及,而仍唯有由自人之所以生此大哀大惑中之深情厚意中领取。

此所领取者,即吾可以吾之超出吾个人之生之深情厚意,以与死者之超出其个人之生之深情厚意,直接相感。此即可实彻通幽明之际矣。

何谓人超越个人之生之深情厚意?此非一般人之生活中之精神活动皆足以当之。而要必人精神之活动,确为一超个人之目的理想而有,并对具体之其他个人之精神,尝致其期望、顾念、祈盼等求感通之诚者,方足以当之。然而此亦一切人在一刹那之间都可有的。

一个在弥留之际的家中之老人,对儿女指点家中的事。一个战场上伤重将亡的兵士,对同伴呼唤快逃;一个革命党人在病榻中,策划其死后的革命工作;一个社会之任何事业之创办人,在临危之际,对其继承者之吩咐嘱托;以及一切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之寄望于来者——此通通是人之精神活动,确为一超个人之目的理想而存在,并对其他个人之精神,致其期望、顾念、祈盼之诚,而表现于死生之际者。此处人明知其将死,已走到其现实生命之存在的边缘,于是其平生之志愿,遂全幅凸出冒起,以表现为一超出其个人之生的,对他人之期望、顾念、祈盼之诚。此期望、顾念、祈盼之诚,直溢出于其个人之现实生命之上之外,以寄托于后死者。此即如其精神之步履,行至悬崖,而下临百仞深渊之际,蓦然一跃,以搭上另一人行之大道,而直下通至后死者之精神之中。而当后死者之感到其期望、顾念、祈盼之诚中此精神之存在时,则虽铁石心肠,皆不能无感动。由此感动,后死者乃真实接触了、了解了死者之精神与死者之深情厚意。而此感动,则代表后死者本身对于先死者之一深情厚意。于此,死者之精神,是如由其自身超越,以一跃而存在于他人之精神中;而后死者之受其感动,则是后死者自身之精神,自超越其平日之所为所思,而直下以死者之精神为其精神。前者是死者之精神,走向生者而来,后者是生者之精神,走向死者而往。死者知其将死,即知其精神之将由明以入于幽,对人为不存在。而其对生者所致之期望、顾念、祈盼之诚,则使其立即离于幽而入于明,而不安于其将对人之不存在之表现。至生者之受其感动,则为生者之出于明而入于幽,以感受死者之精神,以实现死者之精神,未尝不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而存于明。知此可以通幽明之际,知死生之说。而所以通幽明知生死之道,则莫大于祭祀之礼乐。礼乐亡而幽明之道隔,死生之路断,形上形下之交,天人之际,乃未有能一之者,而人道亦几乎穷矣。

(四)鬼神之状与情

世俗之为学者曰:死者不可知。遂任死生路断,幽明道隔,而聊欣乐于人生之所遇,宗教哲学家形上学家之措思于此者,恒谓死者之灵魂自存于形上之世界,或上帝之怀,或住炼狱以待耶稣之再来,或由轮回以化为他生。是皆各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其为是为非,皆非吾今所欲论。吾亦尝对此措思,而亦不反对人之对此之措思。然吾今所欲论者,即凡人之只作此类之措思者,皆一往以知求不可知,而化鬼神之状,为知识之对象,以成被知;终将不免陷吾人之明知,以入幽冥而不返;此非所以敬鬼神而成人生之大道也。凡为此类之说者,皆不知凡只为知识之对象者,皆在能知之心之下,无一能成为我们之所敬;而人之念死者之遗志,与未了之愿而受感动者,皆觉死者之精神,如在其上,如在左右,以感动我,我乃初为被动。必俟我受感动后,而再致我之诚敬于死者,我乃为主动。故我必先觉死者之如出于幽以入于明,而后乃有我之明之入于幽,以为回应,而成其互相之感格。此非视鬼神为被知之对象,陷吾人之明知以入幽冥而不返之说也。故鬼神之状,非吾今所欲论者也。

鬼神之状,固非吾今所论。然吾人如真识得人生乃以其身体之渐趋于不存在,以成其生活与精神之存在,又知人之将死者恒致其顾念祈盼之诚,而有寄望于生者之深情厚意,吾人又能以吾之深情厚意与诚敬之心,及祭祀之礼乐,以与之相接;则人死之后,非一无复余,人之鬼神为必有,人皆可内证而自明。世间焉有本以身体之趋于不存在,以成其为存在之“精神”,本不限于其现实生命之存在之“精神”,乃随其身体与现实生命之不呈于人前,而即不存在乎?知其存在,而欲使之呈于人前,则唯赖人之通幽明以其道。不得其道,而谓其不存在,亦如囚于监狱中之人,不得其门而出,遂谓广宇悠宙皆不存在之类耳。然此道亦无他,即直下断绝一切世俗之思虑推测与想象,唯以吾之超越吾个人之诚敬之心与深情厚意,以与死者之精神直求相接而已。心诚求之,诚则灵矣。

今鬼神之状,非吾所欲论。然鬼神之情,则我果以情与之相遇,则可得而言。人之鬼神,“人”之鬼神也。人于生前之所念者,乃其家庭、其乡土、其国家、其所生活之此自然世界、社会人文世界。彼以此而生、而死、而寄望于后死者。则谓其一死化为鬼神,即奔另一不可知之世界,以绝此尘世而不返,而对此世界,一无余情;则我果有情,实未之敢信。吾意人死后不断灭,而由轮回以转他生,皆理所可有。然此所转之他生,亦不过其精神自体之另一表现,其有此另一表现,仍不能忘其在此尘世之此表现,即不能绝此尘世而无余情。果其非绝此尘世而无余情也,此余情必仍顾念此世间及其家,及其乡土,及其国家,及其所尝寄望之一切世间人。吾何以知其然也?吾非以其死与鬼神之状,而知其然也。吾以其生时之情,而知其然也。彼临终谆谆教子之父母,临危而殷殷付托之志士仁人,其对世间之深情厚意,即依于其预知其将死而发,以洋溢于其死之外,以顾念人间,吾是以知其死后而尚在,其情之必继之而洋溢,以顾念人间也。是以祖宗父母之亡,其情必长顾念其子孙;德泽乡土者,其情必长顾念乡土;忠臣烈士、志士仁人为国家人类,而以身殉道者,其情即长顾念此国家、此人类。凡人之情,其生前之所顾念者大,其为情也深,则其为鬼神也,其情之所顾念者亦大,其为情也亦深。故一家之慈父慈母,其情或只限于一家。一乡之善士,其情或只限于一乡。而文天祥史可法,即其情长在中华。孔子、释迦、耶稣,则情在天下万世。而其鬼神之为德也亦然。故孝子贤孙,以其诚敬,祭其祖宗,则其祖宗之鬼神之情得其寄;一乡之人,以其诚敬,祭其乡贤,则乡贤之鬼神之情得其寄;一国之人,以其诚敬,祭其忠臣烈士,则忠臣烈士之鬼神之情得其寄;天下之人,以其诚敬,祭仁心悲愿及千万世之圣贤,则圣贤之鬼神之情得其寄。而凡一家之人、一乡之人、一国之人、天下之人,一切足以直接间接上应合于死者生前之所愿望者,亦皆足以成死者之志,而遂死者之情,足以慰其在天之灵。是皆非徒文学上渲染及姑为之说之辞,实皆为彻通幽明死生之道路之实理与实事,而为吾人之直下依吾之性,顺吾之情之所知,而可深信不疑者也。

(五)心之直接相感与古今旦暮

世俗之为说者曰,今昔异世,人我异心,古人往矣,来者方来。史可法在明,文天祥在宋,孔子生于二千五百年前。吾之祖宗之遥远者,亦距吾之生,不知若干世矣。彼等相貌之何若,吾且不知,彼等又何能知千秋万世之后,有如我者之体其遗志,而上慰其在天之灵者?曰,是不然。人之相知,贵相知心。人之相感。贵以心相感。吾人可试思,今有人焉,苦心孤诣,成书一卷,印布人间,举世无知;乃遁世居乡,悠然独处。忽得电报传书,谓有万里之外,一读者遥寄仰慕之忱,于是欣然兴感。吾人试思,吾果身当此际,于此读者之一切,果何所知?此实一无所知。吾所知者,唯在万里之外,有此一心与吾相印而已。今又有人焉,老病垂死,有子在他乡,而无膝下孙。忽来信告生孙,遂扶病而起,竟忘其老。吾人又可问,在此老病垂死之人,于其孙之状又何所知?此所知亦只他乡有此一孙而已。吾人再思,晨起阅报,忽闻中华大旱,死者千万人,吾必惄然以忧。然吾于此千万人,又果何所知,吾所知者唯死者皆吾同胞而已。是见人心之所通与所感,本不限于一一皆知其为谁为谁。只知其为人焉,人而有心焉,斯已可为吾之一心之所顾念,而为吾之一心所感所通者矣。故吾之不见古人,古人之不见我,无伤也。我之不见古人,而我之体古人之遗志,而求有以遂之,则我为读者,而驰书万里,以慰上述之举世无知之著者之类也。古人不见我,而我向之致其怀念与诚敬,即足以慰其在天之灵者,则古人为著者,得万里外之知音而兴感之类也。知万里之非遥,则知千秋万世之非远。千载而一遇,犹旦暮遇之也。试思今又有人焉,儿时尝欲登隔江之高山,朝思暮想,阻于父命,竟不得往。及长,遨游世界,身历异地,乘飞机重返家园,不意飞机误降于高山之上,乃安然无恙。于是顿忆数十年前儿时之渴望,而此一久已埋藏心底之心愿,遂豁然开朗,不期而遂,宛若犹在儿时,而前尘若梦,盖其数十年中,形骸更易,面目全非,自其身体之物质而观,早已非其故我矣。是知心愿所存,不关今昔之异;今酬昔愿,昔证今情。昔愿在昔,超乎昔以至今;今酬在今,亦超乎今以至昔。所超者大,而愿之所至者远;愿之所至者远,而所以酬其愿者宏。故愿在一身者,凡一身之所为,皆所以酬一身之愿;愿在一家者,凡一家之人之所为,皆所以酬其一家之愿;愿在乡土国家与天下万世者,则凡乡土国家与天下万世之人之所为,皆所以酬其乡土国家与天下万世之愿。是见人之所愿者,所超溢于其一身之事者大,则其愿之所至者远,而足以酬其愿者宏也。而凡人之超溢于其一身之愿,皆自始不以身存而存,亦不以身亡而亡。古今之忠烈圣贤之愿,皆长存天壤。而吾对之致其怀念诚敬,与吾之所行所为,足以副其所望与所愿者,皆直接慰其在天之灵之所为,而今古无间者也。谓之旦暮,犹病其言之过远。何千秋万世之足云?

(六)尽己心、尽他心与天心天理

世之为说者又曰,吾人之所以居仁由义,孝于家而忠于国者,皆所以自尽其心,而非有他求,亦非必为副古人之所望也。吾人之所以慎终追远,致祭于祖宗忠烈圣贤,亦所以表其不忘之意,自尽其心而已。古人望我,我当如是;古人未尝望我,我亦当如是。祖宗忠烈圣贤之英灵在,我当如是;不在,我亦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也。由此言之,则自尽其心之意,切于己;而上酬恩德之意,滥于外。曷不只言自尽其心为愈乎?

答曰:斯言是也,尽美矣,而未尽善也。人居仁由义,皆直接所以自尽其心,固矣。然吾人之所以自尽其心者,亦皆未尝不可兼尽他心也;而我之兼以尽他心为心,亦我之所以自尽其心之事也。充自尽其心之量,则求尽天下万世人之心,正所以大此自尽其心之事者也。是自尽其心之事,不得与尽他心为对者也。童子读书,自尽其好学之心而已。然父母兄姊在旁,欣然相顾,则童子之读书,匪特自尽其心之事;父母兄姊之所望于其子其弟者,亦闻其琅琅诵读之声,而兼以得其所愿所望,而得尽矣。至彼为子弟者,初为自尽其好学之心以读书固佳。然当其回头见其父母兄姊,闻其读书声,而欣然相顾;遂感刻于怀,知不读书无以副其贤父兄之望,乃益自淬厉,更发愤攻读,以期为贤子弟。此其所以期为贤子弟,以酬贤父兄之望之事,仍不外其所以自尽其心而已。然其所以自尽之心者,不亦大于其初之只自尽其一人之好学之心,而其为子弟之德,又不亦尤高乎?然则谓吾之居仁由义,皆兼所以上慰古先之祖宗忠烈圣贤之灵,亦正所以大吾之自尽其心之量,以兼尽古先之祖宗忠烈圣贤之心为心,而高吾之所以为后人之德者。是又何伤于自尽其心、反求诸己之教乎?

至于谓吾人不问祖宗忠烈圣贤之英灵之是否尚在,吾皆当自尽其心,以致其怀念诚敬之意,则似是而实非。盖吾人须问:此怀念诚敬之意,果有所向乎?抑无所向乎?若其果无所向也,则此怀念诚敬之意,乃直向幽冥而沉,对虚无而陷,何怀念诚敬之足云?如其有所向,而所向者唯是吾人主观虚拟之想象中之印象,或记忆中之观念,则须知印象观念之生起,如梦中之虚影,此虚影亦不堪为人之致其怀念诚敬之意之所向也。怀念诚敬之意者,肫肫恳恳之真情也。真情必不寄于虚,而必向乎实,必不浮散以止于抽象之观念印象,而必凝聚以着乎具体之存在。既着之,则怀念诚敬之意,得此所对,而不忍相离。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者,“如”非虚拟之词,乃实况之语。言必以同于待生者存者之情,以与死者亡者相遇,乃足以成祭祀之诚敬之谓也。彼死者亡者之死而未尝不生、亡而未尝不存,乃在其精神而不在身体。身体亡而精神昭垂于后世,英灵永在于千古,此理乃吾人上所已言。而人之所以与之相遇,除肫肫恳恳之真情外,不容人视之作一般之理智与感觉可把握之现实存在物想。然人心之一固习,唯于理智思虑与感觉之所把握者,乃谓之为实存。于一般理智感觉之把握所不及者,则如捕风捉水之不得,遂以为虚而无实。不知于一般理智感觉之为虚而无实者,由至情以彰至理,则更见其大实。然此要须人先尽去其以理智感觉以把握一切之习,而后可。此正如以手捕风捉水者,风愈捕而愈远,水愈捉而愈流。风水非不实也,止其捕,止其捉,而任风吹于面,水扑于怀,则知挠万物莫疾乎风,泽万物者莫润乎水。圣贤忠烈之精神与英灵,皆先生之风,若山高而水长。风之所化,流之所泽,匪特形于可见之文教,亦洋洋乎鬼神之为德,视之而不见,听之而不闻,又体物而不可遗,而只待人之相遇于旦暮。呜呼至矣。

吾人如知吾人自尽其心之事,可兼尽他心,则知吾之居仁由义,乃既自尽我心,亦上酬千百世与东西南北海之圣贤之心,以及古往今来一切人之乐交天下之善士之心。圣贤之心愿无疆,一切人之乐交天下善士之心愿亦无疆。无疆则无所不覆,无所不载,无所不贯,而凡我之生心动念,真足以自尽我心,亦同时兼尽圣贤之心与一切人之心,心光相照,往古来今,上下四方,浑成一片,更无人我内外之隔。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是见天心,是见天理。又何有死生幽明异路之足言?死生皆一大明之终始,岂有他哉。

唯此所言,虽皆未尝溢出由知生以知死之一步,然已泄漏过多,未免张皇。吾为此惧。善读者能信则信,不信则疑。终则悟者同悟,迷者暂迷,如曰不然,请俟来哲。是非口舌之所能争者也。至于依行求证之道,则自复祭礼存祭义始。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日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