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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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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当年在英伦半岛讲授汉文,为提高个人水平,焚膏继晷,大读英文小说,因此萌生了写小说的念头;我与之相反,年轻时即怀了小说家的梦想,因为这一痴梦,在大学时期也读了些英文小说。那时自行规定,每晚睡前至少读二十页,确实坚持了一段时间,也读了一些书,比如d.h.劳伦斯的《恋爱中的女人》《儿子与情人》,他的中篇小说《公主》也写得非常优美。哈代的《远离尘嚣》《无名的裘德》《苔丝》《还乡》我也都很喜欢,因小说中那种摆脱不去的宿命感,还有那份诗意。

此外,还有两部小说让我印象深刻,那就是《一九八四》和《美丽新世界》。因为它们,我才知道世上还有一类“反乌托邦”小说,并被作品中描述的世界深深打动,自己也依样画瓢,写了人生中第一部可以算是长篇小说的叙事作品《云中帝国》,只是早扔在旧纸堆中,云深不知处了。

在当时,我是一点儿都不会料到,多年之后,我竟有幸翻译《美丽新世界》和《重返美丽新世界》。好比重温旧梦,但这梦其实沉重。作者阿道司·赫胥黎在七十多年前提出的那些关于人类命运的问题,即便今日也未能完全解决,并依然促使今人对现状进行反省,对未来进行思考。而只有学会反省与思考,人类才有希望。人人都关心这个世界的气候、政治、荣耀与恐怖,才有可能解决其间威胁人类命运的问题。如果没有反省与思考,任邪恶、恐怖和罪行临在别人身上却不去声援,终有一天那些邪恶、恐怖和罪行将会临到我们自己身上——这才是真正可怕的未来,因为未来就源于当下。

《美丽新世界》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生于1894年7月26日,卒于1963年12月17日。此人出身世家,其祖父是著名的生物学家托马斯·赫胥黎,以“达尔文的看门狗”自诩,是进化论的坚定信奉者,其名作由严复引介翻译为《天演论》,在中国影响至深;其父伦纳德·赫胥黎则是《康希尔杂志》的编辑、传记作家;其母是诗人、批评家马修·阿诺德的侄女。可见,赫胥黎家学渊源深厚,加之天资聪颖,1908年进入了著名的伊顿公学,但因眼疾辍学;后于1913年入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攻读文学,1916年毕业。在牛津期间,他认识了劳伦斯,结下了深厚的友谊。1917年,赫胥黎在伊顿公学执教,并开始诗歌创作,但很快便放弃了。在伊顿工作的三年间,他屡次前往伦敦,混迹于以伍尔芙为核心的“布鲁姆斯伯里圈”[1]。1919年从伊顿辞职后,赫胥黎开始新闻写作,并利用空闲时间进行小说创作,同年在比利时结婚。1923年,他放弃新闻工作,专心从事小说创作。在此期间他四处游历,1920年代一度旅居意大利,1937年迁居美国洛杉矶。1960年他被诊断出患有癌症,并于1963年去世。巧合的是,他去世的当天正是肯尼迪总统被刺杀的那一日。

作为二十世纪影响力极大的作家,他一生写作了五十多部各种类型的作品,代表作有《美丽新世界》《重返美丽新世界》《卢丹的恶魔》《岛》等。他既是小说家,也是小品文作家、社会评论家、剧作家、诗人,晚年成为了神秘主义的信奉者。

1921年,赫胥黎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铭黄》(crome yellow),立刻得到了普鲁斯特的赞许,他认为赫胥黎在英语文学中占据了不可动摇的位置。1923年出版的小说《滑稽的环舞》(the antic hay)因作品吐露出的幻灭性和讽刺性而受到了评论界的质疑,但却得到年轻读者的喜爱。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以赛亚·伯林爵士曾回忆说,他在青年时代把赫胥黎视为文化英雄。1928年,赫胥黎的小说《旋律的配合》风靡英美。1932年,赫胥黎出版了《美丽新世界》,这部小说也成为其一生文学创作的巅峰,在文学界、思想界引发热议,并被译为多国语言销售至今。此书虽因其机智的文笔和出色的讽刺著名,但作者在写作时却秉持认真严肃的态度,这一态度延续到其后来的《重返美丽新世界》。全书弥漫的悲观主义氛围为赫胥黎晚年遁入神秘主义和东方哲学世界埋下了伏笔。老年的赫胥黎致力于研究印度哲学,引起了广泛的非议。但这种事并不罕见,英国最伟大的科学家牛顿不是也在晚年去研究上帝了吗,为的是找到“第一推动力”;马克·吐温在晚年结识了天才物理学家尼古拉·特斯拉后,也写出了与自己其他作品风格完全不同、悲观厌世的《神秘的陌生人》。赫胥黎之所以研究神秘主义,据他自言,为的是寻找到能帮助人类突破种种局限的“终极真理”。1936年,他在《加沙的盲人》(eyeless in gaza)中公开宣称自己信仰神秘主义,此后又在小说《天鹅死在许多个夏天之后》(after many a summer dies the swam)、《时间必须停止》(time must have a stop),以及其他文章中阐述自己对神秘主义的看法,宣扬神秘主义信仰。《天鹅死在许多个夏天之后》还获得了1939年的“布莱克小说纪念奖”。

除了小说,赫胥黎还写作了大量论文和传记。1952年,他出版了著名的纪实文学作品《卢丹的恶魔》,而1954年出版的《认识之门》(the doors of perception)是赫胥黎在服用致幻剂后写下的一部描写自己神秘体验的作品,在西方国家药物滥用的1960年代,此书极其畅销。1958年,他出版了重要著作《重返美丽新世界》,回顾了《美丽新世界》出版后二十余年里世界的风云变化,并预言了人类的未来。

在国外,《美丽新世界》赫赫有名。前不久,美国兰登书屋下属的现代图书馆(the modern library)组织的由多名学者、作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评出了二十世纪出版的百本最佳英文小说。其中《美丽新世界》高居第五位,仅次于《尤利西斯》《了不起的盖茨比》《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和《洛莉塔》,可见其在西方国家读者心中的地位。美国人查尔斯·m.赫尔墨斯在其著作中评论道:

我们为何要认真审视赫胥黎的作品,其中价值又何在?准确而言,是因为赫胥黎善于清晰地描绘人类在二十世纪整体精神中理性与道德的缠斗。或许劳伦斯能真诚地表达对这种缠斗的感受,却不能像赫胥黎一样拥有显微镜一般的观察力;或许乔伊斯能挣脱此种缠斗之束缚,但他似乎不能像赫胥黎一样自东方哲思中发现精神的绿洲;或许e.m.福斯特能掌握异乡文化,但他却易于视艺术为自足自满之物,并不能如赫胥黎一般鼓舞社会;或许伍尔芙能清楚勾勒私人的苦痛,但她却不能如赫胥黎一般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以利发现疗治这苦痛的良药。因此,正是赫胥黎,从二十世纪的英语作家中脱颖而出,最完美地关照、容纳了现代世界的方方面面,并在最普遍的层面最为出色地诠释了现代世界的价值观。

而《美丽新世界》在我国却并未产生足够大的影响,远不如奥威尔和他的《一九八四》声名显赫。其实,作为反乌托邦小说,赫胥黎设想的未来世界比奥威尔设想的更贴近我们的生活,让人感觉亲切而惊悚。止庵先生曾撰文推荐此书,他自言平生以《一九八四》对其影响最大,但与《美丽新世界》比较,他以为后者更深刻。他说:

如果要在《美丽新世界》和《一九八四》之间加以比较,我会说《美丽新世界》更深刻。我不认为“一九八四”有可能百分之百实现,因为毕竟过分违背人类本性;但是裹挟其中,还是感到孤独无助。然而“美丽新世界”完全让人无可奈何。对“美丽新世界”我们似乎只能接受,因为一个人能够抵御痛苦,但却不能抵御幸福。

于我而言,多年后翻译《美丽新世界》,有如一个美丽却沉重的梦,有很多体会和感受。

首先要提到的是《美丽新世界》的空间结构。在赫胥黎创造的未来世界中,存在三个并行的空间:一是“野人”约翰出生、成长的印第安村落;二是约翰游历的“文明社会”万邦国,万邦国由十位元首统治,文中唯一露面的是穆斯塔法·蒙德;三是亥姆霍兹及其他思想犯们被流放的荒凉岛屿。这三个空间设置得极妙,分别象征了野蛮荒诞、过度文明和思想新生。

其次,此书的时间构成也颇为新颖有趣。小说以美国汽车大王亨利·福特推出福特t型汽车,并第一次在汽车工业中引入流水线作业的1908年作为“新世界”的开元之年。故此,福特纪元632年就相当于公元纪年的2540年。小说中的“文明社会”以福特作为信仰对象,建立的是一个讲求绝对权威,要求民众保持原始思维的愚民社会。而在印第安村落的“野蛮世界”里,则以宗教仪式做对应,这些宗教仪式同样是极其原始的。可见这两个空间并没有本质区别。

理解小说的时空背景之后,我们才能更深刻地去理解小说的众多要素。

其一是人物。在这部小说中出现的主要人物以男性为主。四位男主人公的命运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天才。其中,穆斯塔法·蒙德是顺应潮流的天才;伯纳德·马克思虽然做了反抗,但天性软弱,是放弃抵抗的天才。“野人”约翰跨越三大空间,亥姆霍兹跨越两大空间,他们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决心,是彻底的天才。作者信任的不是大众,而是个体中的天才。天才的特点是反叛性,穆斯塔法·蒙德和伯纳德·马克思反抗的是他们真实的自我,这种反抗也就变成了对自己的否定;而亥姆霍兹写作歌谣,针对的是学生;约翰在医院外对着“卡其色的乌合之众”演讲,质问他们:“但是你们喜欢做奴隶吗?”并且将索玛药片倾倒一空,从而引发骚乱。后面两位天才的反叛,是反叛体制,但是失败了。文末,亥姆霍兹被放逐,是天才被放逐;“野人”约翰之死,是天才之死。由这四名主要人物的命运,可知整部小说全然是悲伤的。

其二是小说对“新世界”里社会机制的描述,这反映的正是作者未来学的思想体系。正是这套思想体系,证明了赫胥黎天才般的直觉。

在万邦国里,社会机制的核心是什么?其实上文所引止庵的一段话中早已道破,就是“幸福”二字。穆斯塔法·蒙德自言:“我们信仰的是幸福与稳定。”而列宁娜作为一个标准的合格国民,重复了“如今人人皆快乐”的说教。为了达致所谓的“幸福”,万邦国以技术为基础,对国民进行严密的思想、行为监控,而可悲可怕的是,大部分国民并没有受压迫感。这种国家确乎称得上是“幸福”的国家了。

作为“幸福”的表征,有很多方面:直升机交通、电磁高尔夫球、真空震动按摩机、性激素口香糖、老年状态消失(但仍有死亡)、芳香乐器、感官电影——这种电影没有复杂的情节,只有快感的刺激:

“会有一场床戏表演,就在熊皮毯子上大战,据说美妙至极,你甚至可以看到每一根熊毛都栩栩如生呢。”

最核心的“幸福”只有两个。一是完全不受限制的性交自由;二是索玛提供的嗑药快感。

万邦国的小孩从小就开始“玩低级的性爱游戏”,到了成年,更是畅享性爱。亥姆霍兹更是“在不到四年时间里与六百四十名不同的女孩颠鸾倒凤”。

至于索玛,穆斯塔法·蒙德的评价是:“这是一款完美的药物,它令人精神愉悦,令人镇静,还能让人进入美妙的幻觉世界。这药物综合了基督教和烈酒的长处,却没有遗留二者任何一个缺陷。它可以让人随时远离现实生活,仿佛遁入悠闲假期,醒过神来,不仅一点都不头痛,而且还不会胡言乱语。从技术上来说,社会和谐终于得到确保。”

当然,为了达到“全民幸福”,还需一些技术手段的帮助,万邦国所利用的技术如下:

克隆技术:此时胎生已经禁止,且“父母乃是色情的东西”。在伦敦孵化场及驯化中心,现代化的人体胚胎产生过程被详尽描述,经过所谓的波氏程序,一个卵子会繁殖、分裂。“一个卵子,最少能长出八个、最多能长出九十六个分体,每个分体则会长成完美无缺的成型胚胎,每个胚胎也都将顺利发育为完全的成人。”这是同一个卵子克隆出来的一模一样的人形动物。但却被万邦国的人认为是“自然界无与伦比的进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万邦国,人大致分五种,各完成其社会职责,这种等级之区分,就是刻意控制克隆过程的结果。而这种等级制,完全是借鉴了最古老的种姓制度,再一次证明了小说中印第安村落和万邦国两个空间的本质相同。

新巴甫洛夫条件驯化:对婴儿进行驯化——采用电击方式。比这一驯化过程更普遍的方式是睡眠教育,号称“人类有史以来最强大的道德、社交力量”,即通过睡眠时向婴儿、少年灌输固化的思想而戕害其独立的思维能力。正如伯纳德·马克思心中所想,“六万两千四百多次的重复就能制造一个真理”。

在对技术的描述方面,赫胥黎可谓极尽恐怖之想象,以至于“他的作品给现代知识者造成极深的印象,只要提及技术,人们便会生发复杂的敌意。”

配合科技手段,万邦国还建构了“主福特纪念日”“社群赛歌会”“团结仪式日”等群体活动,它们是非暴力的,但一定是强制的。小说中提及伯纳德·马克思参加了一场“团结仪式日”,在《团结圣歌》的音乐中,在索玛的药效刺激下,参加者皆进入痴狂的境界:“他们绕着圈走,一支圆形的舞者的队伍,每个人都将双手放在前面一人的屁股尖上,转呀转,一起高叫,一起随着音乐的节奏跺脚,敲打着前面人的屁股。”于是众人陷入迷狂、纵欲,直至达到仪式的目的,以小说中的文字言,即是:“为一己之泯灭”。

所有这些技术手段和群体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社会全体的幸福。这幸福似乎达到了,看起来这套社会体系完美无瑕。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去揣摩文字,却能看到那完美的表层之下,何尝不是千疮百孔呢?

我们需知,这套社会体系真正的敌人其实就是个人。睡眠教材中有句名言:“当个体自作主张,社群将蹒跚混乱。”揭橥了万邦国对个人的真实态度。

小说中的人物穆斯塔法·蒙德放弃了“个人性”,成为了元首;伯纳德·马克思虽然最终因恐惧而放弃了抵抗,但他一度也具有“个人性”,他开着飞机带着列宁娜悬停于大海之上,在列宁娜的恐惧中,他喊出了独立的声音:

“似乎我原本可以是一个更像我的人,但愿你明白我的意思。一个更纯粹的自己,而不是彻底成为别的事物的一部分,更不是社会肌体内一个小小的细胞。”

这种“个人性”的觉醒,使伯纳德·马克思变成了人们眼中的怪人,一个孤僻的人。而亥姆霍兹则是因为精力太过旺盛,同样发展了“个人性”:“因为感到自己多才多艺,而一样痛苦地意识到自己的独特和孤独。”他甚至写作了关于孤独的一首绝妙的歌谣。至于野人约翰,他的孤僻更其了得。造成他孤独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在他游历的两个主要空间里,他无一不是主流之外的人。在印第安村落,他因为外来人的身份,而被拒绝于印第安人的社群之外,在那里,他深深感到孤独的存在:“孤独,永远是孤独”;在万邦国,他因为自身携带了异质的文化,与万邦国的社会体制产生了尖锐的冲突。而在荒郊野外,当人们欣赏其自我鞭笞时,他内心的高贵最后崩溃,居然与他蔑视的人群同流合污,当其清醒、意识到自己的“个人性”消失之后,便不得不杀了。小说的最后,约翰上吊而死:

缓缓地,缓缓地,像罗盘上两个指针般,不急不慢,从容不迫,那双脚向右边荡去,先是北边,然后是东北方向,然后是东边、东南、南边、西南,然后停住。几秒之后,又是不急不慢、从容不迫地向左边荡去,西南、南边、东南、东边……

这是一个绝妙的场景。

鲁道夫·b.苏墨(rudolf b.schmerl)就此评论说:“死亡朝向所有方向。万邦国的幸福和谐本质上不过是死亡之呈现罢了。[2]”

1946年,赫胥黎在新版《美丽新世界》的前言中写下过这样一段话:“(在1932年)我冒出一个想法,觉得人类有天赋的自由,却选择成为疯子或癫子。这想法我自觉有趣,但……恐怕也极可能是事实。”

赫胥黎的悲观一览无余。

但正如前文所言,赫胥黎的这种悲观,实际上是慈悲。他念念难忘的,还是将人类的未来分析清楚,并期望能找到解决人类问题的方法。

1958年,赫胥黎出版了《重返美丽新世界》,此书对人类未来命运的思考,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不仅更加清醒地预感到极权社会的出现:“极权社会恭候人们莅临,就在下一个街角”,而且还对这个未来的极权社会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它既是对《美丽新世界》思想的深入解释,有助于读者对小说的理解;又超越了小说的思想维度。

赫胥黎写道:“客观势力正在迫使我们一起往《美丽新世界》那样的噩梦世界进发,这一趋势,我们似乎无法逆转。商业集团和政治集团刻意推动这一趋势的加速,为了少数权贵的利益,它们已经发明了新的技术,去操纵大众的思想与情感。”

究竟是哪些因素在导致极权主义新的发展呢?人岂非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这些因素包括:人口的膨胀(对资源的压迫)、组织的膨胀(政治、经济力量日益集中在少数权贵和大公司手上)、非理性的意识形态宣传(在独裁者的武器库中,大众传媒是“最生猛的武器”,而娱乐化的世界则让大众好比患上毒瘾)、“群体毒药”(乌合之众失去理智的力量,失去道德抉择的能力,他们习惯于被人教唆,终至失去判断力和自主意志)、商业宣传(满足大众的欲望,甚至小孩子都被蛊惑了)、最先进的洗脑术(包括了高级的条件反射技术、“潜意识投射”技术、睡眠教育法)以及化学药品(制造一个躲避现实的幻觉的天堂),等等。

以上列举的,有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即能清晰感知;有些也许存在,但我们感觉不到;还有些可能没有在现实中出现,但其使用条件已经成熟。

总之,读过《重返美丽新世界》,但凡一个有基本判断能力的人都要惊呼恐怖了。因为如果我们不具有独立的思想、自由的坚定意识,我们将会走上奴役的道路。

理查德·j.沃德(richard j.ward)在一篇文章中写道:“(《重返美丽新世界》中提及的种种因素)将导致人类成为奴隶,它们摧毁每个人的个性和独一无二的心智,并最终毁掉人的自由。”[3]

赫胥黎不愿坐以待毙,他呼吁读者,起而反抗这危险的趋势。他寄希望于自由的、尊重多元性的教育:“关于自由的教育,首先需注重事实和价值。这些事实,包括了个人的差异性、基因的独一无二性;由这些事实则推衍而出相关的价值,包括自由、宽容、互爱。”

他寄希望于立法,来禁止非理性的意识形态宣传、“潜意识投射”技术和睡眠教育法,虽然效果可能有限。

他亦寄希望于乡村社区的复活。

也许这些危险的势力太过强大,如上办法不能有效抵抗,但赫胥黎在文末发誓:“只要一息尚存,我们仍需尽一身之责,竭尽所能,抵抗到死。”

这也许是悲壮了些,但这是一个思想者发出的最强音,这个最强音应该鸣响在每一个热爱自由、热爱人类的人的耳边。

《重返美丽新世界》的文笔也同样值得欣赏。赫胥黎继承了自弗兰西斯·培根已降英伦才子们雄辩、流畅的议论之风,读来畅快淋漓。

最后,要感谢这本书的编辑,若无他的介绍,我是无缘翻译这本书的。

是为序。愿读者阅读愉快。

庄蝶庵

2015年元月

[1]二十世纪初一个号称“无限灵感,无限激情,无限才华”的英国知识分子小团体,团体中有许多名人,如梅纳德·凯恩斯、g.l.狄更斯、e.m.福斯特等。团体的核心人物是著名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和她的姐姐。

[2]见其论文the two future worlds of aldous huxley,pmla杂志,1962年第三期。

[3]见其论文the tired,timid world of aldous huxley,review of social economy杂志,1960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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