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第五章 服饰面面观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没有了](快捷键→)

有一位青年作家1,他的哲学头脑能够赋予时尚方面最轻浮的问题以严肃的面貌,我们从他那里获得一个思想,可以表述成如下一句格言:

四十

服饰是社会的表象。

1本文在《时尚》杂志发表时,此句写作“青年作家奥日先生”。奥日是《时尚》杂志撰稿人,曾发表文章说:“服饰是一切时代的社会表象。”

这句格言总结了我们的全部理论,并且将我们的理论纤毫不遗地包容进去,弄得我们已经没有什么新东西可说,只能对这句深刻的格言加以适当的阐发。

一位学者,或者风雅社会的一位人士,倘若他想研究一个国家不同时代的服装,那么他就是准备写这个国家最生动,也是从全民族范围讲最真实的历史。介绍法兰克人的长发、修士的光顶圆箍发、农奴的平短发、波波康布1的假发、贵族的发粉、一七九〇年的提图斯式发型2,这岂不就是讲述我国的几次大变革么?研究翘头皮鞋、化缘钱袋、风帽、装饰结、裙箍、裙撑、手套、面具、天鹅绒等东西的来历,这就等于引时髦学家进入洋洋洒洒的法律文本组成的可怕迷宫,等于带他到历史的战场上,在那里,文明战胜了野蛮的中世纪带给欧洲的粗陋习俗。教会曾经将穿套裤的神甫赶出大门,后来又将不穿套裤的神甫赶出大门。博韦的教堂司铎戴假发,曾令巴黎法院忙活了半个世纪3。这些事情,表面上看起来区区不足道,实际上却反映了一定的观念,或者一定的利益。在脚上也罢,在身上也罢,在头上也罢,反正你总可以看见,人们借服装的某一部分,或者表现社会进步,或者表现体制倒退,或者表现激烈斗争。今天,鞋子宣告一种特权;明天,风帽,软帽或者礼帽又标志着一场革命。你有绣品抑或披肩,我有缎带抑或草编装饰,反正都代表一个政党。于是乎别人便可以知道你是不是十字军,新教徒,吉斯党4,神圣联盟5,贝恩人派6,或者投石党7。

1波波康布,诺迪耶小说《波希米亚国王及其七座城堡的故事》中的人物,通布克土的国王。

2模仿古罗马皇帝提图斯雕像的一种发型,前后剪得一样短。

3一六八五年,法国博韦大教堂教务会曾谴责博韦的一名司铎戴假发做弥撒。巴尔扎克可能指此事,但此事实际上与巴黎法院无关。

4吉斯公爵(1519—1563),法国王后玛丽·斯图亚特(弗朗索瓦二世妻)的舅父,曾与其兄弟一道把特朝政,是天主教联盟的首领,残酷迫害新教徒。

5即十六世纪法国的天主教联盟,主张严厉镇压新教徒,拥戴吉斯公爵第三,反对纳瓦尔国王入主巴黎。

6贝恩人,即后来入主巴黎,成为亨利四世的纳瓦尔国王。因为他是贝恩省人,在宗教战争中被称为“贝恩人”。

7十七世纪法国发生两次反对中央集权的骚乱,一次由大贵族发动,一次由法院发动,史称“投石党”运动。

您有一顶绿帽子?……您是一位无幸福可言的人。

您的外衣上没有勋章,却有一个黄圈?靠边站吧,基督教国家的贱民!……犹太佬,宵禁时间一到就滚回你的窝吧,不然的话就罚你的款。

啊哈,姑娘,你有金手镯,有令人绝倒的项链,还有如你火热的双眸一般闪闪发光的耳坠?……当心!万一警察发现了你,他就会逮住你,把你扔进班房,因为你这副穿戴在城里游荡,满城的人都被你的玉体弄得神魂颠倒,窜街窜巷地寻你,大老头子见到你,眼珠子都放出光来,鼓囊囊的钱袋便被你掏个干净!……您有一双白皙的手?……那你听到“雅克大叔万岁!大老爷罪该万死”的呐喊一定感到喉头发紧。

您有一枚圣安德烈十字架?……大摇大摆进巴黎吧,无畏约翰在巴黎称王呢1。

您佩戴着三色标记?……快溜!……您在马赛小命难保,因为滑铁卢最后几声炮响,轰出来的是死亡和波旁旧家族。

服装这东西,倘若它不是实实在在的整个人,不是包括政治观点、生活记录在内的那个深奥莫测的人,那它怎么会始终是一个人身上最说明问题的表征呢?时至今日,服装学已经快要成为加尔与拉瓦特2创立的学说的一个分支了。尽管这年月大家服装的款式相差无几,但是观察家还是很容易从人群中,从会场中,从剧院里,从大街上辨认出谁是沼泽区的人,谁是圣日耳曼区的人,谁是拉丁区的人,谁是昂丹大道的人3;分辨出工人与业主,消费者与生产者,律师与军官,动口的人与动手的人。

1无畏约翰(1371—1419),勃艮第公爵,与路易·奥尔良争夺王位,引发勃艮第与阿马涅克的战争。他曾于一四一一年十月入巴黎,后被逐,一四一九年遭暗杀。圣安德烈十字架是勃艮第人在战争中使用的标志。无畏约翰入巴黎时,连市内教堂的圣像都挂上了圣安德烈十字架。

2加尔(1758—1828),德国医生,创立颅相学。拉瓦特(1741—1801),瑞士作家、神学家,创立面相学。

3沼泽区,见本卷第8页注1。圣日耳曼区为贵族区。拉丁区为学府区,穷困文人多住此区。昂丹大道多银行。

心理学家能够从服装上看出谁生活优裕,谁在劳作,谁穷困潦倒,分辨的速度未见得慢于军队总监从军服上辨别不同的军团。

在那边放上一个衣帽架,挂几件衣服上去!……好。除非你是那种平时散步时呆头呆脑眼大无光的人,不然你看到这件衣服,你就能从磨损的袖筒,从背后平平的深痕,猜出这位是坐办公室的。他在捏鼻烟时,要不就是无聊发困想休息一下时,身体紧紧靠在椅背上,便留下这道印子。衣兜里揣着记事本,撑得鼓鼓囊囊,那是买卖人。裤兜绽线了,那是东游西逛的人,因为他整天把手插在裤兜里。衣兜老是大张口,打哈欠似的,仿佛在抱怨抽不到平日不可或缺的香烟,那是小店东。凡此种种,足够你饱一番眼福。总而言之,领口干不干净,有没有沾上香粉,有没有蹭上发蜡,有没有磨损;钮扣新不新;还有燕尾服挺括下垂的后裾,硬邦邦的新衬子,这些东西都是绝不会出错的标记,说明人的职业、风俗、习惯。你瞧,崭新的衣服是公子哥儿的,埃尔伯夫产的呢衣服是有固定收入的人的,短礼服是场外经纪人的,钉着抛光金钮扣的燕尾服是落伍的里昂人的,油腻腻的斯宾塞外套是小气鬼的!……所以,布律迈尔视服饰为风雅生活的极至。这真是金玉良言,因为服装控制着舆论,决定着舆论,它至尊至上……或曰这是我们的不幸,可是,世界就是这个样子。在服装方面,笨蛋不少,傻事也就始终少不了。因此,下面这个思想无疑应该成为一条格言:

四十一

装束上疏忽大意是一种道德的自杀。

服装固然全面地代表一个男人,它更全面地代表一个女人。一件首饰略有瑕疵,会把一位大家素不相识的公爵夫人贬到社会底层的地位上去。

我们对构成服装学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整体思考,注意到某些原则具有普遍性。这些原则涉及所有国家;既与女人的服装有关,又与男人的服装有关。此外,我们还认为,制定服装法则,必须遵循穿衣着装的顺序。有几个事实决定整体状况。人穿衣在先,说话做事在后;同样的道理,人沐浴在先,穿衣在后。本章便以认真的观察为基础,将服装学的内容按下列顺序分节论述:

第一节,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服装原则。

第二节,论整洁与服装的关系。

第三节,论男装。

第四节,论女装。

第五节,论服装的演变、全章小结。

第一节 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服饰原则

有一种人,装束同打短工的相仿,每日里胡乱披着同一件衣服,而且总是脏乎乎,臭哄哄的。这种人同那些到了大世面里却什么也瞧不见,咽气时好象根本就没活过,既昧于佳肴的价值,又黯于女人的滋味,既不会讲好话,也不会讲呆话的大笨蛋一样,多得数不胜数。“上帝啊,请宽恕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1说到让这些人附庸风雅,他们能懂得作为我们全部学问基础的这些格言么?

1语出《新约·路加福音》第22章。

四十二

粗人只知蔽体,阔佬与傻瓜只知装饰,惟有风雅之士才会穿衣。

四十三

服饰集科学、艺术、习俗、感情于一体。

事实上,一个女人如果活到四十岁年纪还捉摸不出服饰包含高深的学问,那她还算什么女人呢?一件衣裳,倘若你不习惯于穿它,那它就绝对无优雅可言,这一点你能不同意?

难道还有比女工穿宫廷服装更可笑的事?这世上你能数出成千上万的信女,成千上万的男人女人,他们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布匹、绸缎,采用了最排场最奇妙的新款式,到头来却落得一副傻里傻气的模样。由此我们再引出一句格言,它与上面引用的格言同样真实,即便是老练的多情女子,即便是情场健儿,也应该常常温习:

四十四

所谓服饰,不仅指衣服,更多地是指穿戴的方式。

所以,光看到布料的形是不够的,更要紧的是看到布料的神。在外省,甚至在巴黎,许多人碰到服装新款式,便会犯那位西班牙公爵夫人的错误。这位夫人收到一只精巧的脸盆,式样很别致。她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终于认定这只盆按其形状应该用在餐桌上,于是乎这描金瓷盆便盛着块菰焖肉放在客人鼻子底下。然而,这件必备的生活用具与清洁的概念却根本统一不起来。

如今,社会风俗使服装发生了极大变化,故而已经不存在本源意义上的服装了。在欧洲,家家户户都用呢子做衣服,因为大老爷和小百姓都自发地领悟了这个伟大真理:与其用中世纪或者专制王权时期的宝石点缀衣服,倒不如用细呢子做衣服,同时买几匹马。风雅被框到装束方式这个小天地中,它便依靠在穿着的细节上精益求精。这与其说是化豪华为简朴,不如说是从简朴上求豪华……当然啰,还有另外一种风雅,……然而这种风雅充其量不过是服装上的虚荣。受这种虚荣心驱使,有些女人为了引人注目,用怪里怪气的料子做衣服,用钻石挂钩代替布襻,在蝴蝶结上加一个发光的环。有些男人则成了时髦的牺牲品。他们一年只有一百路易的收入,住在阁楼里,却念念不忘紧随最新时尚。大清早就在衬衣上别上宝石,裤子用金钮扣,显眼的单片眼镜用链子坠着,还要上塔巴尔饭庄1吃饭!……巴黎有无数这样的坦塔罗斯2,他们不知道,或者存心不想知道这样一句格言:

四十五

服饰绝不应该成为一种奢侈。

1当时一家有名气的饭馆。

2坦塔罗斯,希腊神话中的吕狄亚王,因触怒众神,被罚站在河中,上有果枝。低头喝水则河水下退,抬头吃果则果枝上升。此处喻追求风雅而不可得者。

许多人,甚至包括一批有思想、有教养、有高尚心灵的人,始终找不到步行服装与乘车服装的交叉点!……

在巴黎,观察家或者行家走在街上和林荫大道上,见到那些天才的女人,心中的欢喜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些女人将自己的姓氏、血统、财产融合到对服装的意识中,肉眼凡胎的人从她们身上什么也看不出来,而艺术家和正在散步的上流人士,则觉得她们简直就是一首首诗。衣服的色彩与线条搭配得天衣无缝,梳装打扮达到了极至,透露出聪明的女仆有一双灵巧的手。女性的巨大魅力之所以能与普通散步者的身分奇妙地融为一体,是因为她们早已反复试验过乘车出行所允许的大胆装束。只有那些视乘坐豪华马车为家常便饭的角色,才懂得步行时应该如何着装。

感谢巴黎这些迷人的天仙,她们叫我们想出了下面两条公理:

四十六

无论女人壮胆干什么事,都以车马为通行证。

四十七

步行人必须同偏见斗争。

进而又有下面一句格言,这条格言要解决的首先是缺乏诗意的步行人的装束问题:

四十八

刻意追求效果与杂乱无章一样,属于低级趣味。

另外,布律迈尔在这方面留下了一句无与伦比的格言,由于全英格兰都欣然赞同,因此它便成了一条定律:

四十九

如果别人留心看你,你的衣装肯定不对头,你肯定是穿得太好,或者太死板,或者太考究。

照这句不朽的名言,每一个行人走在路上都不应该招摇,他的高明之处在于既一般,又特殊,多数人漠然视之,同类人却能够发现他。缪拉1曾经被称为弗朗柯尼王2,由此大家可以想一想上流社会对穿衣过分考究的人态度有多么严厉。缪拉变得连傻瓜都不如。过分考究是一大恶习,比不修边幅还严重。下面这句格言无疑会使爱虚荣的女人不寒而栗:

五十

超越时尚,就会成为笑柄。

1缪拉(1767—1815),拿破仑手下名将,法国元帅,曾被封为那不勒斯王。

2安东尼·弗朗柯尼(1738—1836),系法国著名马戏演员,所创办的马戏团在帝国时期享有盛誉。缪拉获弗朗柯尼王的称号,一则由于他骑术高明,二则由于过分讲究穿戴。

还有一个最严重的错误需要我们纠正。虚假的经验使得不习惯思考与观察的人把这个错误当成了真理。不过在这里,我们只打算斩钉截铁并且不多加评论地宣布我们的终审裁决,进一步的讨论则留给趣味高雅的妇女和沙龙哲学家们去做。

五十一

服装好比涂料,不论何物都被衬托得更加鲜明。发明服装不是为了掩饰身体的缺陷,而是为了充分展示身体的优点。

由此自然得出下列结论:

五十二

超越自然与时尚的要求或希望,而借服装加以遮盖、掩饰、突出、夸大的东西,无不被判定为卑劣。

因此,一种时尚,倘以谎言为目标,从本质上讲必定昙花一现,而且必定是低级趣味的。

上述诸项原则产生于一种精确的法学,植根于细致的观察,求助于对男人和女人自尊心的严格度量。照这些原则,很清楚,丑陋的,畸形的,佝偻的,跛足的女人当然应该用优雅的举止来缩小身体的缺陷,但是倘若她们以为这样可以引发别人的幻觉,哪怕是以为引发极小的幻觉,那她们就算不得女人。德·拉瓦利埃小姐1是个跛子,但是跛得有风度。许多佝偻的人都懂得用精神力量,用心灵感情瑰丽的色彩弥补缺陷。谁知道到什么时候女人才能够明白,一个缺陷会给她们无尽的裨益!……完美的男人或者完美的女人是彻底一无所有的人。

1德·拉瓦利埃小姐(1644—1710),路易十四的宠姬,失宠后当了加尔默罗会修女。

我们用一句格言来总结适用于一切国家的这些基本思想,这句格言无需加以评论:

五十三

破碎是不幸,污点乃罪恶。

[罗芃/译]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