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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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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诸生荆茅,字贡苞,训蒙为业。在前明嘉靖间,是邑大旱,赤地数百里,人心惶惶。有司靖尽求雨之法,不得;乃示召能致甘霖者,酬百金。向无此例,所以市里喧传。荆知之,与其妻戏述。云:“惜无此法,以致此金,亦名利两全之事也。”

其妻曰:“是亦何难?子速为有司言,能三日致雨。使之洁坛坫。子衣冠坐,诵圣经,宜必得之。”荆曰:“天道难知,岂可戏有司取咎耶!”妻曰:“子试为之,得雨则受酬;不得雨不过讪笑,何罪之有?”荆从其言,昧味晋谒有司。如其法,使祷。未及三日,大雨滂沱,通邑沾足,上下欢腾。有司钦佩,于酬仪外加以币帛,鼓吹送之。

未几,省垣需雨,孔急,有司以荆生致雨事上达大府,檄召。荆恐,怼其妻曰:“我本无能,汝促我为戏,竟为宪召,何术以应。昔也德汝,今则怨汝矣。”妻曰:“子自无能,怨妾何为?妾之所知,非有异术。因厨悬咸鱼,于今三载,凡二三日雨至,先必落水,验之屡矣。子述告之日,适咸鱼落水之时,故信之确。今亦不难。子持此鱼至省,悬于卧内。见大府时,以先贤董仲舒五龙祈雨之法,铺张陈设。

若鱼干无水,总以坛不如式,器用不全,频使改作,以延时日。若一得鱼水,即登坛诵经,未有不获者。何怨之有!”

荆别无法,不能不用妇言。及赴省会,则鱼已汗淋。急谒大府,登坛,而夕如注矣。得重酬回,喜出望外。此大府乃严相分宜门下者,知嘉靖帝好道,密告分宜,以荆生进。特旨召见,荆乃携妻入都。帝问道原,荆进诚意正心之说,曰:“至诚之道,可以前知,识者明之根本也。修齐治平,不外乎此。”帝曰:“粹然儒者之言,宜与方士辈异。”命为金马待诏。嗣亦因求雨验,迁钦天监卿,日近御前。于是都下趋之者众,渐致富矣。

忽大内九玺失其一,追求甚急,拟召荆推问内监之盗用者。盗者惶惧,夤夜赍金帛叩门哀之。荆乃命以玺藏尚宝处壁间,以尘土掩之,我自有说。帝果召问,荆曰:“玺非人盗。乃某月日用时,为小竖误遗于尘土之中,班在本处东壁下。”帝使人求之,果获。赏赐无算。

遂有荆仙之名。奉之者益狂。为御史海忠介劾,奏略曰:“荆茅者本无学术,肆其狂妄,妖言惑众,罪不容耍”帝曰:“方士中惟此人近儒道,专以诚明立说。卿非读书人耶?何不容儒士!”御史曰:“其诚明之说,正借以行其诈也。乞皇上藏物于匣,当臣面召问之。果能指明确,方敢以至诚许之。否则,请置奸邪于法,毋任蛊惑圣聪。”帝如言,召荆于便殿,案陈宝椟,使推测之。荆惶悚伏地,叹曰:“荆茅今日死矣。”

御座远,帝闻未亲切,曰:“是何言也?”适盗玺之监在侧,跑奏曰:“据所言,椟中似是金猫。”帝笑谓御史曰:“卿意其神明为诈,今竟何如?”开椟示之,果一金铸卧猫镇纸。御史无词可执,顿首谢罪而退。荆归,其妻曰:“子以一寒士,位四品,而富巨万。异数可屡邀耶。若不知足,祸必不远。”

荆大悟,引疾致仕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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