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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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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台湾台东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并书后

胡传手稿

胡适校写

州在台湾山后。东滨大海;西际番山;南界阿郎壹溪;北界加里宛社。(册本无社字;册本系指方豪先生钞寄的台东州采访修志册。凡册本有而家藏先人文集钞本没有的,以〔〕为记。)南北延袤三百二十七里;东西宽处数十里、〔窄处十余里〕数十里不等。南距恒春,西南距凤山,西距安平、嘉义、云林、埔里,北距宜兰,皆为番山所隔〔绝〕。

谨按旧通台东之道有六:一由恒春县出东门,东北行十三里至射麻里,又二十里至万里得,又二十里至八磘湾,又北二十五里至牡丹湾,又二十七里至阿郎壹(册作益)溪,又十里至巴塱卫,又十五里至大麻里,又四十里至埤南。此由恒春沿海北达埤南之旧道也。(按方豪先生函告:光绪五年夏献纶着台湾舆图并说,各厅县都附道里表。当时台东还没有设州,所以采访册疆域所记道里,一部分和夏献纶所记同,一部分是后来所加。连雅堂先生着台湾通史卷十九邮传志,也附有后山道里表。今据台湾通史,简称道里表。此条道里表作「自埤南二十里知本,二十五里大猫里,三十三里干仔辟,二十里巴塱卫,十里阿郎壹溪,二十七里牡丹湾,二十五里八磘湾,二十里万里得,二十里射麻里,十三里恒春东门。」)

一由恒春县(册无县字)北五十里之枫港东北行十里至射不力,又北十里至圆山下,又五里至双溪口,又十里至武吉山,又十里至大云顶,又十五里至英华岭,又十里至鲁木麻(册作鹿,道里表同)山,又东十里至阿郎壹(册作益)溪,又北十里至巴塱卫。此通判鲍复康所开之道也。(按此条道里表二作「自枫港十里射不力,十五里双溪口,二十里大云顶,十五里英华岭,二十里阿郎壹溪,十里巴塱卫,二十里干仔辟,二十里干仔仑,十三里大猫里,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

一由凤山县(册无县字)东三十里之下淡水东行十二里至赤山,又十五里至双溪口,又五里至内社,又十五里至昆仑坳,又十五里至大石岩,又四十里至诸也葛,又东二十里至蚶〔虷〕(册蚶皆作虷,下同。)子仑。此同知袁闻柝所开之道也。(此条道里表三作「自下淡水十二里赤山,十五里双溪口,二十里昆仑坳,十里大石岩,四十里诸也葛,二十里干仔仑,十三里大猫里,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干仔仑以下与前山至后山道里表二重。)

一由凤山县(册无县字)之下淡水东行三十里至射寮,又八里至红泥嘴,又十六里至立里社,又九里至南昆仑,又东二十里至古阿仑,又二十三里至望春(望春册作春望,道里表同。)岩,又东十里至大乌万溪(亦名大竹高,一名大得吉。)(按:上注原作双行,不加括弧。后凡小注同。册无小注。)又北十里至蚶子仑。此总兵张其光所开之道也。

一由云林县东行十七里,至大坪顶,又七里至茅埔,又八里至红魁头,又五里至头社子坪〔顶〕,又五里至南仔脚蔓,又八里至合水,又十一里至东埔社心,又三里至霜山横排,又七里至东埔坑头,又五里至陈坑,又十里至铁门洞,又十八里至八同关,又十三里至八母坑,又十三里至架札,又五里至双峰仞,又五里至粗树脚,又四里至大命溪底,又十二里至雅托,又十三里至雷风洞,又三十一里至打淋社,又四十里至水尾。此总兵吴光亮所开之道也。

一由宜兰县南五十八里之苏澳沿海南行二十里至东澳,又三十里至大南澳,又三十五里至大浊水,又二十五里至大清水,又二(道里表二作三)十五里至得其黎,又十里至新城,又四十里至加里宛,又十五里至花连(花连册皆作花莲)港,(此条道里表作「自宜兰十五里溪洲渡,五里罗东,十二里猴猴社,十八里苏澳,二十里东澳,三十里大南澳,三十五里大浊水,二十五里大清水,三十五里得其黎,十里新城,五十里花莲港。」)又二十里吴全城,又沿山南行十五里至象〔鼻〕嘴,又十五里至鹿甲皮,又十二里至大巴塱〔兰〕,又十八里至拔子庄,又十五里至水尾。(道里表吴全城以下作三十九里大巴垄,二十二里周塱社,二十二里水尾。)此提督罗大春所开之道也。

以上六道,皆同治十三年秋冬以后,督办台湾海防大臣沉公葆桢建议,用重兵、糜巨饷所开;穿番中以行,处处筑堡设防,剿抚兼施,不遗余力。然兵甫撤,而道即为番所阻;今皆不复能通行,前功尽弃矣。

今前后山相通,只三条仑一缕之道;乃光绪八年以后提督周大发、张兆连相继开通者也。自凤山县南三十里之(册无「县南三十里之」六字)东港东南行三十里至三条仑,上岭十五里至归化门,又东南七里至六仪社,又南十三里至大树前,又南下岭十五里至(册无至字)大树林,又南下岭十八里至出水坡,又东七里下岭至溪底,沿溪东行七里至海,曰巴塱卫,折而北,沿海行十五里至大得吉(即大乌万溪)(册无小注。),又北十五里至蚶子仑,又北二十里至大麻里,又北二十里至知本社,又北二十里至埤南,即光绪元年移驻南路抚民理番同知、今台东州寄治之处也。

由埤南西北十里至大溪口(册作白石口),〔又〕沿溪行十五里至摆那摆社,(此处两本最不同。我因下文有白石口以至摆那摆云云,故疑此本误脱白石口。册本果有白石口而无大溪口。但册本「又」字使我猜想原文应是「至白石口,又十里至大溪口,又沿溪行」。但方先生替我参考了很多图志,都不能对这一段有所补益。)又北七里至鹿寮,又八(册作六)里至鹿寮埔,又七里至雷公火社,又十里至新开园,又五里至大陂,又十里至公埔,又十五里至大庄,又十二里至璞石阁,又十里至迪街,又北二十里至水尾,即光绪十四年奏请筑城设台东州治之处也。

自水尾而东(册无东字)沿大港行,二十五里至海,曰大港口;自大港口沿海而北,十五里至石梯庄,又北十二里至八里环,又八里至猫公社,又北六十五里至花莲港。

自大港口沿海南行,过纳纳社,十里至开伞埔〔册作铺〕,五里至水母丁,又十五里至加早湾,又二十里至彭仔村〔册作存〕,又南十里至乌石鼻,又十里至阿哈姑买,又五里至成广澳,又南二里至微沙鹿,又十三里至马老漏,十里至莪力社,五里至都律社(册无社字),十里至小马武吻,三里至大马武吻,八里至加里猛甲,五里至八里芒,八里至都峦,十八里至基南,四里至猴子山,过埤南溪(册无此四字)〔五里〕至埤南。

此台东内外沿山沿海道〔里〕之全数也。

自巴塱卫以至埤南,皆沿海行沙碛中。自白石口以至摆那摆,皆溯埤〔南〕溪行。自摆那摆以北至新开园,皆溯新武洛溪行。自大陂北至大庄,皆顺网绸溪行。自大庄以北过璞石阁至水尾,皆顺大密北纳河行。自水尾北至拔子庄,则又溯挖铃拗溪行。皆无路,行石碛中;溪多石也。自拔子庄以北达花莲港,则皆(册作又)顺红岩溪行。亦无路(册无此三字),行沙碛中;溪多沙也。所有溪河,皆两山夹之。所有番社皆在山之麓,溪(册作水)之滨。所有荒地皆溪中沙滩稍高之处,稍挂淤泥,草生甚茂者也。弃而不开,恐有水患也。所有已开地亩,皆在近山稍远溪流之处。然亦难免于水患,以山甚陡峻,水涨猛而且暴也(此句册作水易涨且猛而暴也)。此由巴塱卫沿海以北,由埤南沿山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自埤南涉溪而北,逾猴子山,沿海北达成广澳,又北达大港口,又北达猫公社,约二百里;可垦之地皆不甚广。自猫公社沿海以北,达花莲港,六十五里之间,亦有可垦之地。从前阿眉番曾开垦成熟;今为木瓜番时出扰杀(册作杀害),避而迁去;路遂不通。此由埤南沿海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花莲港以北至加里宛各社二十里之间,最为平广,土之膏腴甲于后山;而大卤番时出扰之。加里宛以北,新城、得其黎、大小清水、浊水溪及大南澳等处,延袤一百六十七里(册作百六十里),今已弃在境外。而境内沿山沿河(册作海)所有溪河,夏秋多雨,(册作雨多)水涨阻隔而不能通往来者,岁必有一、二月之久。地势如此,水势如此,是以经营已二十年而土不加辟、民不加多也。(以上分段及标点,以下「书后」的分段标点,都是胡适加的。〕

谨按台东僻在后山,拊(册误作附)全省之背;用兵经营其地,以杜外夷窥伺之萌,所谓卧榻之旁不容他人鼾睡也。然由前山陆路劳师凿险,冒瘴深入,扼要设防,剿番、抚番,招民开(册作垦)荒,不遗余力,已二十年,糜饷已数百万,而兵犹不能(册无能字)撤,岁费尚需十余万金。始设厅,继改州,悉以内地之治治之。而至今民不加多,地不加广,如耕石田,徒费财力。且将成为漏卮,无所底止。岂前山可开而后山独不可开哉?

观于郑氏之往事,而得失难易之故可知矣。

郑氏以安平为巢穴,以鹿耳门为门户,以澎湖为障蔽,专事(册作恃)舟楫,以守、以战,以转运百货,厚自封殖,以招诱无业之民,使垦荒地。往来出入,飘忽无常,使中国不测其所为。而台湾日益开拓。盖由外而内,由近而远,渐推渐广,伸缩自如也。

今西洋诸(册作各)国经理各海岛而占据之,皆师郑氏故智。先以舟楫据海口,立市埠。置兵不多,不遽深入。力聚,易以自固。费少,易以持久。以互市诱远近,懋迁有无,使百货外自海至,内自(册作由)山出,各争便捷而自集。久之而人日众,土日辟,自成都会,然后设官以治之。务求有人、有土、有财而足用,不蹈务广而荒之失(册作失之)也。今我开后山,乃反其所为。舍海道,弃舟楫,专事陆道;逾山岭,穿番社,力求深入。处处设防,处处为番所牵制。徒自罢其力于荒山穷榖之中(册作间),如羝羊触籓,不能退,不能遂。师老财费,夫何怪焉!

粤之琼州,孤悬海外,与台湾同。珠崖置郡始于两汉;其来久矣。而(册无而字)深山之中至今犹为(册作有)生黎所据,不入版图,犹台湾之有生番也。自明以来,言琼事(言琼事册作善言兵)者往往议开十字道,横直穿黎心;使北由琼州,南达崖州,东由万州,西达儋州,均无阻隔(册作隔阻);置兵其间,谓可居中以制外。光绪十三年粤督张香涛制军用其策,果开通矣;而山中烟瘴甚厉,兵不能久驻,未几而仍废塞。亦犹台湾所开以通后山之六道皆不能常通〔也〕。可见岛屿之乡,利用舟楫,由海道自外而入易为力,由陆道自内而出难为功;不独台湾然也。

夫台湾后山有成广澳,有大港口,犹前山之有鹿耳门也;有火烧屿,犹前山之有澎湖也。如仿行郑氏之法,据海口而不深入,文埠市(册作市埠)以广招徕,造轮船一艘(册无此四字)、帆船十艘,置兵五百人足矣。杜外夷之窥伺,免内番之牵制,伸缩均得以自如矣。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也。谨附末议,以待择采(册作采择)焉。

〔民国九年(一九二○)六月,周白棣先生从原钞本钞出一本。民国二十年(一九三一)三月,罗尔纲先生用原钞本校一遍。民国四十年十月一日胡适重钞;十月九日用方豪先生钞寄的「台东州采访修志册」校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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