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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理性在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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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法在宗教

在任何宗教讨论中,古代或现代,东方或西方,一种方法上的讨论是必要的。人不能用一根铁撬来撬开一个蚌,借用一句圣经的比喻,人也不能带骆驼通过针孔。一个聪明的医生不会用一把金铰剪来切开冠状动脉,这样做是不成的。但现代的西方人已尝试用笛卡儿的逻辑来接近上帝。

今天在宗教上,方法的讨论是最重要的。因为现代人心想到宗教时的迷惑,大部分是由于一种方法上的基本错误,且可归因于笛卡儿方法的得势,以致过度把重心放在以认识理性为首要这方面,这样对直觉了解的重要性,便产生不适当的概念。巴斯加说:“我不能宽恕笛卡儿。”我也不能。因为在物质知识或事实的科学知识的范围里面,用时间、空间、活动及因果关系等种种工具,推理是最好及最没有问题的。但在重大事情及道德价值的范围——宗教、爱,及人与人的关系——里面,这种方法奇怪地和目的不合,而事实上完全不相关。对这两种不同知识范围(事实的范围及道德价值的范围)的认识是最重要的。因为宗教是赞赏、惊异,及心的崇敬的一种基本态度。它是一种用个人的全意识直觉地了解的天赋才能;一种由于他道德的天性而对宇宙所作的全身反应;而这种直觉的赞赏及了解比数学的推理精妙得多,高尚得多,且属于一种较高级的了解。科学气质与宗教气质的抵触,就是由于这种方法的乱用,以致于道德知识的范围被只适于探索自然范围的方法压抑。

笛卡儿在假定人类的存在必须透过认识的推理来寻求它的实在的证据上,造成了首要的错误。他完全信赖认识的理性,及这种今天仍是近代哲学的基础方法的优越性,结果造成近代哲学差不多退化为数学的一支,与伦理及道德完全分家,且有点羞于承认上帝为不可思议、不可量度、超过他们的方法所及之领域。因为在科学范围中,人必须设法避开一切不可量度的东西,而上帝及撒旦,善及恶,都确是不愿受公尺的量度。在笛卡儿的方法中,还有较小的错误及缺点,因为甚至在科学中,对全局及对“物之适”合理的衡量,也是科学思想日常程序的主要部分。肉眼看不到的,必须用心眼来看,否则科学家不会有任何进步。而笛卡儿在完全不许可心物的分离上,造成第二种错误,成为当代科学中日益难以防守的理论。

中国人在许久以前已在宗教中完全摒弃逻辑那个方式,我相信是由于第二本能。如我们所已知,佛教禅宗的发展,是以不信任逻辑的分析为根据,而在笛卡儿推理方法之下受教育的西方人,觉得禅宗很难了解。基督教最令东方人震惊的是,差不多所有基督教神学,都对宗教作学院式的研究。那错误几乎是难以相信的,但在一个以理性为首要多过以感情及人的全意识为首要的世界中,这种错误甚至不为人所发觉及被忽视。科学方法并没有错,但它完全不适用于宗教的范围。人常想用有限的文字来为无限下定义,像谈论物质的东西一样谈论灵性的东西,而不知道他所处理的题目的性质。

我常对那些硬拖科学来维护宗教的人怀疑。热心宗教的人喜欢从自然科学找出一点点证据来支持他们的古代信仰。这是一种来自尊重科学威望的习惯,而这种威望是完全应得的威望。但热心宗教者,不支持以人的全意识为首要,常喜欢窃取一点自然科学的碎屑,或自然科学家的承认。以为只要像卖药品的人,用沙哑的声音高喊:“四个医生有三个推荐……”民众就必然被感动,因此卖药的必须高喊他的货品。不,宗教不能屈膝去乞求科学的临床证据,它应有更多的自尊心。科学的武器是显微镜;宗教知识的武器,是人心低沈轻柔的声音及热情。是一种用直觉的能力来猜测真理的微妙警觉。但近代人缺乏的刚好就是这种技巧及机警。

因此。在现代世界中,关于宗教的思想惶惑不安。因此假定有一种科学与宗教之间的斗争,而这种斗争其实只有意或无意地存在于曾受教育的人们心中,存在于笛卡儿信徒的心中,或存在于学院式的推理方法之中。

就全体而论,中国人与西方思想方法之间最特别的差异可用下表来表示:

海涅在他的“游记”“reisebilder”中,给关于上帝及宗教的争辩画了一幅有趣的漫画。

当烤肉烤得太坏的时候,我们争论上帝的存在。但我们的好上帝常是有权威的。在这里进餐的人只有三个有无神论的倾向;但如果我们最少有好的干奶酪来做餐后点心,这几个人甚至也会动摇。最热心的有神论者是小参孙,而当他和瘦长的范彼德辩论上帝的存在时,他有时变成十分激动,在房子里走来走去,不断地呼喊:“上帝知道,这是不对的!”瘦长的范彼德,一个瘦小的法国人,他的心灵平静的像是荷兰运河里面的水,而他的话拖曳到像拖船一样懒慢,在他曾在雷敦勤勉学过的德国哲学中抽出他的论据。他笑那些把一个人格的存在归于上帝的人头脑狭隘。他甚至控告他们侮辱,因为他们赋给上帝智慧、公道、仁爱,及其它同样属于人类而完全不适合上帝的德性;他们在一条只适于观察人类性质的路上走,而把上帝视为人类的愚昧、不公平及仇恨的对比。但当范彼德申述他泛神论的观点时,他被肥胖的斐希丁阻扰。斐希丁坚决地指摘他的散布在整个自然中上帝的模糊概念为错误,因为这等于说上帝是存在空间中。……其实人想及上帝时,必须把他抽离一切实在,而不将他想象为一个占空间的形式,只是一种事情的秩序。上帝不是存在,纯是动力——一个形而上世界秩序的原素。

听了这些话,小参孙因愤怒而忘形,甚至更疯狂地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更大声地喊:“上帝!呵,上帝!上帝知道,这是不对的!呵,上帝!”我相信如果他的手臂不是这般瘦,他会为上帝的光荣而殴打肥胖的斐希丁。好像他有时真想袭击他,而那个肥家伙拿着小参孙的两只小臂,温和地捉住他,没有把他的烟斗从他的唇上拿开,温和地申述他的见解,偶然把他空洞的论据连同他的烟喷在小参孙的面上,于是那个小人儿差不多被烟及愤怒所窒息,更可怜地哀鸣:“呵,上帝!呵,上帝!”

但上帝并不来援助他。虽然他是这般勇敢地维护他的道。

这是为神性而辩争的无用之一例。这些学者的大胆评论有什么价值?一个彻头彻尾的物质主义者,看见这三个宗教学生在咖啡厅里辩论,三个大抵是变形虫后裔的小心灵辩争上帝的性质及性格的情景,必然觉得是一种奇观,十分有趣且可激发思想。但可注意的是上帝永不会来解救,而每一个有意识的人都知道这三个家伙永远得不到什么结论。

重要的是,那三个宗教学生的情形,和主后四世纪辩论雅典信条时的情形,仍没有什么两样。当时没有烟吹在别人的面上,但每一个都像范彼德或参孙一样绝望地相信自己。他们所想做的是把三位一体的三个分子放入一种逻辑的关系,一个对于主教甚有价值的论题。他们同意的第一点是这三个上帝的成份是三个个体(person)而只有一个“本质”,一句在谈及上帝时是有点可笑,但我们必须承认是有哲学意义的话。甚至“person”(个体)一字立刻牵涉到用人类的名词来界说神。最大的辩论是三位一体三个分子之间的分别。那是一个多么迷人的论题!所有三个分子都不是被造的。但是最困难的地方是分别三位一体中的两个分子和父神之间的逻辑的关系,而它最后决定圣子不是被造的,是父所“生”的,而“圣灵”既不是被造的,也不是“生”的,只是从父而“出”的,用灭亡来威胁那些坏到不能同意此说的人。当大家同意“圣灵”只是“出”的时候,辩论便环绕着它究竟是直接从父而出,抑或透过子而出。就在这个学院式的针尖上,东方希腊正教会离开罗马迦特力教会,而在十一世纪,罗马教皇及希腊正教的大主教都为上帝的光荣而互相驱逐别人出教会。如果这不是不敬上帝,什么才是?

二、现在的姿态

事实上宗教思想的混乱,并非完全由于笛卡儿所推行的方法,而是原来就是学院式的。只有那些有太多时间、安全,及酒的修道士们,才能产生出这样一个有脑筋的孩子。宗教对于无数人有无数意义,故宗教信仰现在的情形。是容许人在态度及意见上有广泛的差异。威廉·詹姆士在他“宗教经验的种种”的讲学中,会给我们一幅各种不同宗教设施及信仰的复杂图画,其中包括某些很荒谬的。在所谓宗教信仰及意见的繁茂丛林中,一切谬见,弗朗西斯·培根的“四个偶像”,都被介绍了。一切偏见(种族的偶像),例如上帝必然是一种人性的存在,一个神人同性的上帝的观念;一切和个人或国家的成见相符的信仰(洞穴的偶像),例如做一个基督徒和做一个白人,事实上有同样意义的流行习惯;一切言辞的虚构及混乱(市场的偶像);及一切以人造的哲学系统为根据的不合理的教条(舞台的偶像),例如加尔文的“完全堕落”的教义。

圣经提供我们的一些耶稣同代人态度事例,今天仍然随处可见。第一是希律王的女儿撒罗米的态度。她要施洗约翰的头,这是今天共产主义的态度。这种撒罗米态度,她唯一的想望是看见宗教的被苛责和蹂躏。还有本丢彼拉多的态度,因尼赫鲁而为人所欢迎的在任何善恶斗争中抱持中立主义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说,我不以为本丢彼拉多的地位不寻常或不普遍,按照他特殊的“洞穴的偶像”(国家的立场)而论,它甚至是做得对的。他没有理由淌入犹太人那盘混水。对于这件事他洗了他的手,且他曾说:“你们看这个人”,这是一句讽刺谚亚法的话,意思是“看,你的犯人在这里!”本丢彼拉多的中立主义,最少比尼赫鲁的更为真实。尼赫鲁在苏彝士危机的时候,发出反对白色帝国主义的尖叫;而在匈牙利危机的时候,谴责红色帝国主义却是勉强和敷衍的。亚基帕王及他的妻百尼基的态度,似有轻微的进步,当亚基帕对圣保罗说:“你想你稍微劝诱,就会使我作基督徒吗?”他似乎较为虚心。问题是他也是正在执行他俗世的任务,他本来可能释放保罗,但保罗却已选择上诉该撒,亚基帕不能再做什么。我相信亚基帕王的态度是一种非常现代的、容忍异己的态度。他是太忙了,没有进一步追问那个问题。

当然还有耶稣所一再谴责的法利赛人的态度,一种认为宗教或基督教不过是一件虔诚外衣的态度。威廉大帝以波斯王子的身分第一次和俾士麦对话中,谈到一个他所不喜欢的人像是一个虔诚者。俾士麦间:“什么是一个虔诚者?”王子回答:“一个试图在一种宗教的伪装中,推进他自己私人利益的人。”海涅用他特有的讽刺天赋,用下面那首诗来描写那些虔诚者:

我知道那些聪明的家伙,

我知道那些文章,

我知道它们的作者。

我知道他们私下饮酒,

却公开宣传水。

我们可在乔治·福克斯身上看出一个被当作宗教的特殊的事例。这个事例是极端的,但我不认为在现代基督徒中,是一种十分罕见的现象。一天,乔治·福克斯正到李吉斐尔特去。下面是他在日记中所写:

然后上帝吩咐我脱去我的鞋。我沉默地站着,因为那是冬天。但上帝的言语好像一团火在我身上焚烧,这样我就脱去了我的鞋,把它们留给那些牧人。而那些可怜的牧人发抖,且惊骇莫名。然后我走了一英里左右。但当我一进入那个城市,上帝的话又再来到了我身上说:“喊吧,李吉斐尔特血城有祸了!”因此我在街上走来走去,大声呼喊李吉斐尔特血城有祸了!那天是市集,我走到市场去,在几个地方徘徊,找地方站着,照样呼喊李吉斐尔特血城有祸了!而没有人干涉我。我走遍各街巷呼喊,觉得似乎有一道血流流到街上来,而那个市场看起来好像一个血池。当我已宣告上帝要我说的话,觉得自己已尽了责任时,我安心地走出城外,回到那些牧人那里给他们一点钱,取回我的鞋。但上帝的火是这般充满在我的脚上,充满我的全身,我穿鞋与否已没有什么要紧,而站着想应否把它穿上,直至我觉得上帝已经准许我这样做;然后我洗净了脚,把鞋穿上。

这真是最奇怪的。上帝所能做的事情多过人的宗教所梦想的,但宗教中也有许多归之于上帝的事情,上帝连作梦也没有想到要去做。我说这句话,并没有轻视朋友会创立者的意思,对于他们我是非常尊敬和赞赏的。但许多属于这种类型的宗教,已招来,且应招来较有理性的人的耻笑。我们不必列举一切被当作宗教的形形色色的经验,如精神病者的行为、幻觉、癫病病发作、滚地、说方言,以至宗教奋兴的一切形态。

因为这种宗教信仰的混乱及教会的分门别派,我曾一度努力渡过可咒诅的地狱之火的西拉险摊及法利赛党的女妖,而自称为异教徒。我站在理性主义及人文主义的立场,想到各宗教互相投掷在别人头上的形容词,我相信“异教徒”一词可避免信徒们的非难。因为很奇妙,异教徒一词在英文的习惯上不能应用在基督教、犹太教,及回教等大宗教之上。

虽然“异教徒”常是一个表示轻蔑的名词,但它有一只典雅的古指环,因为奥林帕斯山全部神祇的后代,最少曾得过近代基督徒的敬爱。因为这个名称和文艺复兴及十八世纪理性主义的关系,及和典雅古代的关系,可能我所采取的立场,对许多理性主义者的心,暗示为某些人所羡慕的表示知识分子的解放,及人的理性时代来临的立场。一个异教徒常是信仰上帝的,不过因为怕被误会而不敢这样说。

真的,在流行的宗教形式中,一定有许多永远会使有较清醒的心和曾受教育的近代人怀疑的宗教风头主义;同时在人文主义及理性主义中,也一样有许多东西令一个近代人起敬。近代人的确容易尊重及赞赏孔子适度的人文主义,或马卡斯·奥里欧斯斯多亚派的沉思,甚至留克利希阿斯诗的唯物主义。现代人的确在下面那段马卡斯·奥里欧斯的沉思录中,找不出天然的可反驳之处,虽然他用呼吁宙斯之名来代替基督教的上帝。

呵!宇宙!每一件东西都和我协调,因为它是和你协调。呵,自然,对于我,没有一件事情是太早或太迟,因为它遵守你的适当时间。每一样东西都为我结出果实,因为是你,季节带来的。一切东西由你而来,一切东西在你之中,一切东西都复归于你。诗人说:亲爱的西哥罗斯的城:难道你不说,亲爱的宙斯的城吗?

上面的引文显示那些所谓异教徒是多么常常接近上帝,正如我在上文所曾谈及的中国人文主义者一样。圣经说:“愚人眼中没有上帝。”但在思想史上,愚人却少的令人惊异。

这就是我想说的。让我觉得反常而且不安的是,在基督教的国家里,那些曾受教育的人,对理性主义及人文主义较对同宗教的人易于产生同情。在另一方面,一个自称为异教徒而公开转回宗教去的人,可能被怀疑为已背弃对理性力量的充分信赖,或甚至是一种智力的衰弱。我已观望了多年,相信上帝,但觉得难于参加任何教会。我永不会十分满意于这种情况,但在信仰、信条及教义的混乱中,很难表示一个人对上帝的信仰。

三、可理解的止境

但在一个健全的社会中,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应比一个无宗教信仰的理性主义者,比一个只顾他的俗世责任及物质享受而以此自得,不再理会较高灵性渴望的人,及比一个自甘及故意限制人类知识和睿智的范围,紧抱着人类冷淡态度,靠近火炉舒适角落的唯物主义者,保有较高的荣誉。

我们已经知道方法的混乱已经把我们导至什么地方。我们可说一个接受上帝的人代表一个比单纯理性主义者更高尚、更圆满、更成熟的心智吗?如果是,为什么?或我们要说一个趋向上帝的人必须从理性走开吗?人认为理性的意义是什么?在理性和宗教的概念之间有必然的对立吗?如果没有,什么是它们之间的关系?那一种是人类智力的较高状态?一个纯理性主义者的心,抑或是一个能接受较高直觉的宗教概念的心?什么是理性?什么是信仰?

我相信人的理性,相信如柏拉图所提供的,人有把握环绕他世界的实在能力。它是一幅人类的心对于现象世界所能做及所不能做的描绘。由佛及柏拉图至柏克里及康德以至最现代的自然科学家,那张想及人类意识所能知道现象世界背后真理能力的人类意识图,真的是像一个人用他的背向着一个洞口。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这样说:

我说,现在让我用一张图来显示我们的天性已离开蒙昧多远或全未离开:你看!人类生活在一个地下的洞穴里,这个洞穴有一个口向光开放,光线连到整个洞穴。他们从童年起就住在洞穴,而他们的双脚及他们的颈项都被锁着,以致他们无法转动,而只能看见前面的东西,因为被那条锁炼所妨碍,不能转动他们的头。在他的上面及背后有火在远处发光,在这些囚犯及火光之间有一条上升的路;如果你注意看,将会看见有一道矮墙沿着路旁建筑,像玩木偶戏的人前面那道屏风一样,他们在这道屏风上展示木偶。

我看见。

我说,你看见人们正沿着那道墙经过,携带着种种器皿,木制、石制,及其它材料制造的动物雕像,在墙外出现吗?

你已展示给我一幅奇怪的图画,而他们是奇怪的囚犯。

我回答说,像我们自己一样;他们只能看见火光投射在洞穴的后壁上他们自己的影子及别人的影子。

对,如果他们永远不能转动他们的头,除了影子之外,他们能看见什么东西呢?

而那些用同样的情形抬过的东西,他们也只能看见影子吗?

他说,对……

我说,对于他们,真理实在不过是形像的影子。

柏拉图洞穴的比喻放在现代科学的眼光中来看,是超乎我们所能估计的适用和正确。爱丁丝说:“真正了解物质科学所谈及的是一个影子的世界,是近代最有意义的进步之一。”而杰恩斯追求以太的量子及波长的时候说:“人们已开始觉得这个宇宙看来像一个伟大的思想,多过像一架伟大的机器。”量子的确成为物理学上的困惑。量子是我们首先看见物质及能力渡过不可见的边界的地方,使我们确认对于物质的老概念已不再适用。当我们对物质作进一步的探究,到了把次原子的极小量充以一百万伏特的电,我们简直是失去了它。这是令天舆论的客观趋势。

柏拉图说得对,我们所能看见及知道的,只是一个影子的世界。我们官感的知觉,只能给我们一个现象世界的图:这是理性所能告诉我们的一切;在现象的背后是本体,物自身,我们永不能凭我们心的推理来知道的绝对真理。多么可怜!这是对于人类缺陷的悲哀的宣告:它是以官觉的知识为根据,自然的东西的存在是知觉而已,我们所认为存在的不过是知觉,且可能是一种幻觉,我们的体质注定我们要隔着一张幕来看东西,而永不能和绝对真理面对面。尽我们所想做的来做,某些东西仍常留在后面:即是那些可知世界的剩余区。这是对人的智力的侮辱。他心智绝境的悲哀的宣告。对此,人自觉无力反抗。佛曾宣讲它。柏拉图曾说明它,一群献身于对机械及攻击人类知识定律总历世纪之久的哲学家,伤心地承认它,而新近的科学证实它。因此让我们谦卑地接受它,且知道我们是站在什么地位。

我们是背着洞口而坐,而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一行列的影子,投射在洞壁上的人、动物、用具,及植物的影于。我们可把被锁在官感印象上的奴隶图扩大,除了光及影子之外,加上声音、臭味,及对热和冷的感觉。我们可学习在一切东西在上升的路上走过的时候,把驴叫声和驴,牛叫声和牛,狗吠声和狗,联结起来;而我们可对我们自己说,那些长耳朵的动物作驴叫声,那些有角的动物作牛鸣声,而那些小而多毛的动物作狗吠声。用同样的方法,当一只骆驼或一只马经过的时候,我们可以唤出一种不同的臭味,而在晴、阴、阵雨的比较间,感觉到热和冷。我们可从经验中学习把幕上活动骤雨的影子们联想为雪,及把断续的直线解释为降雨。虽然我们可以做这一切,我们对外面真实世界的知识仍然是完全靠赖官感的印象被一个能推理的心所接受,造成联想、认识,而成为我们所知的世界。

但在影子之上,是日出与日落之间光线及颜色的奇妙变换,而我们甚至可描绘台风及雷电摧毁一切的声音。现在在这些被这样锁住以致无法周围转动他们头的奴隶中,有些比别人更为不安的活泼的心,忙于思索风声和大风雪声的分别,及气温与光线变换的关系,日和夜的真确长短在连续季节上的意义。在那些这样锁着的奴隶中,一个有点关于视觉知识的如牛顿的心,可能思考一种光源的存在,太阳,且从晚上扩散的光推绎出月亮及星星的存在。但我们必须注意,这些都纯粹是离开直接官感的智力活动。

现在,我们将称这些对真理创作性的猜测做什么呢?他们不是我们实在知识的一部分,因为我们记得在柏拉图的洞穴的喻言中,外面的世界代表本体,绝对真理,物自身,而在洞壁上的影子代表官感知识的世界、现象。而那些较为深思的心对真理作创作性的猜测的努力,及那种想了解最后原因,了解全体,及建立某种一致,而不以影子的连续进行为满意的努力——我们将称这些为什么?它们是思考的努力;它们是心智的所见,不能有直接的证据,但可能属于较高级的心力,一种比只观察影子、声音、臭味,及动作为大的了解力。我们将称这些信念做什么?它们是想象的无把握的奔放?知识分子雄辩的假设?抑或是人理性的较高表现呢?它们可能就是人的整个存在对宇宙的总反应吧?可能这种情景是像人的眼和它所无法看见的紫外线及红外线的关系。有些人可能被赋以一种对红外光及紫外光超乎寻常人的广阔视野,正像有些人是色盲一样。这样的人将有心的视力,而在我们看来,一定以为他是一个疯子,定会被杀。在该亚法看来,耶稣显然是疯子,他甚至赦人之罪。这是为什么耶稣要被钉十字架。

四、知识所不及的剩余区域

这就是我所谓知识所不及的剩余区域。有些东西常被留在后面而避过了我们的哲学分析。当我们一进入伦理的范围,就觉得人只能走得这么远而不能再走。知识的范围,道德价值的范围,永不能证实。我们只能作创作性的猜测及获得暗示。对于这种人的道德性对宇宙的总反应,我们没有适当可理解的名称:有人称它为直觉,有人称它为信仰。

这种知识所不及的剩余区域,学院派给它以“信仰”的名称,实在是一种悲剧。它对推理的习惯方式没有服从之责,而“信仰”一词却确实有某种已被接受的意义。因为“推理”是笛卡儿式及数学的,而那种不受这种推理管辖而排除狭隘及数学式推理的剩余区域却被称为“信仰”。于是一种理性及信仰的反对论便立刻萌发。这种信仰及理性的反对论一被建立之后,经常有把它神秘主义化,及把许多难以相信的东西,例如一个不可知的自主的领域、全然地神秘的、神圣的及圣洁的等等放在其中的试诱。“信仰”一字即使不是理性的否定,也曾达到差不多是理性的降服的意义。信仰也有硬化的、密封的、不能更易的,及用永远灭亡的可怕威胁来命令人相信的意义。信仰有强制人相信的味道,而在宗教裁判所的时代,它确是意指强制。那种曾和信仰联结在一起的恶臭,尤其是基督教信仰的恶臭,因此发生。人们能了解福禄特尔愤怒的抗议:“一个随便创设的机关有什么权利能勉强别人像他自己一样想法?”

这是一千六百年来神学在学院派的影响之下对我们所做的事。我们只要记得三十年战争和圣托罗缪大屠杀,以及斯宾塞在他生前不敢印行他的“伦理学”的几件事实就够了。你看一个人念成为神学的,便同时成为更固执己见;反之愈不虔诚的,却可以明白。这是为什么耶稣对文士及他当时的神学家说:“税吏,娼妓,比法利赛人先进天国。”没有一个读过四福音的人,不曾看见耶稣对祭司及摩西律法教师时常显示出的强烈憎恶。

但世俗的哲学家都不称它为“信仰”,而称它为“直觉”。值得注意及有幸的事实,是西方人经过三百年吉诃德式知识风磨的刺激之后,当他一进入人的道德生活及道德行为时,即为普通常识在理性之外的剩余地区留下一些余地。最高级的事例是康德“实际理性的批判”及他著名的“最高命令”。(我的意见与康德相反,我以为称这些与已知的官感无关的“最高命令”为“纯理性”,称与自然事物发生关系的活动为“实际的理性”,较为清楚。)在西方哲学中的非常之事,是始自笛卡儿,他本身是一个数学家,为知识机构机械的切分内容的分析,建立一种新花样,写了许多卷其中上帝常有成为伟大的几何学家之势的,关于纯理性及实际知识限制的书籍。此后,那些和他同一类的纯理论哲学家们,一经进入道德知识的范围后,便立刻慷慨地抛去他们分析的利器,而倚靠在像“直觉”及“最高命令”(例如不要说谎,不要偷窃)等名词,及我们生而具有,从普通常识产生,我们知道但无法说明的直觉知识之上。这样,那些后来的洛克、伯克里及休谟等,曾在佛后二十四百年,跟着做现象世界的分析而和佛表示同意,且在出尽了气力来进入了形而上学的纯化情境之后,跌在地上,除了两点结论外,抓不着更可注意的东西。那两点结论是:a,“合理”的信仰是以习惯、观察及经验的预料为基础。(休谟确是比洛克或伯克里好)b,有一种“道德意识”和直觉,及未说明或不能说明的良心的命令。

没有人曾不惮烦劳去剖析那个称为直感或道德意识的东西。它是上帝所赋给,是无条件的,是至高无上的,是一个命令。纯理性哲学家立刻放下他们的工具而接纳直觉及道德意识为真实、可信、不必分析的证据。我对此绝不反对。但如果他们曾前后一致,把普通常识的直觉那个角式,例如你和我是否存在,一块儿回吃、同呼吸的问题,接纳入绝对知识的范围中,他们可能已使自己免于对所谓认识论知识的劫掠性追求。经过一切说和做之后,常识胜利了。笛卡儿实际地说:“我在这里,且我正在想东西,因此我知道我必然是真实的。”照柏克里所说,我知道你也是真实的,因为你正在和我讲话。而我知道上帝是真实的,因为上帝藉广大的创造物对我们说话。但官感如果不过是一种幻觉,我又怎能真正知道你是对我讲话呢?我们假定某些事情如何?一方面是无情的分析,一方面把一些未确定的事情视为当然,二者相辅相成。

道家哲学家庄子和诡辩家惠子,曾有过一次辩论: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矣,子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我觉得似乎西方的诡辩家,永不会采取惠子的最后一步。这个难题由庄子回到实际经验而打破。

但我喜欢西方的诡辩家不像神学家,把道德意识的全部反应称为“直觉”而不称“信仰”,不是较为适合吗?我们可简单地称它为分辨是非的良心。叔本华的人类爱,同情心,是以直觉为根据,一种民吾同胞的直觉感。还有,康德称它为“直觉”及“内心的微声”,这是一种直接的、末经考虑的、不计利害的命令。(在康德,一切理性及直觉的形式都是先天的。)休谟称它为“道德意识”。休谟首先想显示善恶的分辨是看什么对我们自己有益的自私的选择,但在发现人虽然是宇宙中一点微尘,却有一种对道德的善的无私选择,不求自己的利益,且不希望有所得的惊人的事实之前抛弃了。我们在这里面对着一种宇宙的奇怪的事实,即是人有纯洁的、神圣的、想为善的愿望,而人爱人及帮助别人是不需要解释的决定的事实。人努力趋向善,而觉得内心有一种力量逼他去完成自己,差不多像鲑鱼本能地要到上游产卵一样。信仰的愿望,能否也像叔本华求生及生殖的愿望,是种族的基本冲动之一呢?

这是人及他灵性的发展及他寻求上帝的惊人事实。它不是信仰;它不是一种对理性的矛盾;它只是一种健全的本能,是天赋的道德意识。它是人透过他的道德性对宇宙的完全反应。它不是理性的对比;它是高级的理性。它是佛教禅宗的三昧,是看见真物自身睿智的一瞥。而这种知识所不及的剩余区域,偶尔会成为人类知识及道德意识的最有意义的区域。上帝、灵魂、永生,及人的整个道身,都包孕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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