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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八十 上谕织造差员勒索驿站著交部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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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四日

山东巡抚塞楞额奏,杭州等三处织造运送龙衣,经过长清县等处,于勘内外,多索夫马、程仪、骡价等项银两,请旨禁查一摺。

奉谕旨:朕屡降谕旨,不许钦差官员、人役骚扰驿处。今三处织造差人进京,俱于勘合之外,多加夫马,苛索繁费,苦累驿站,甚属可恶!塞楞额毫不瞻(犭旬),据实参奏,深知联心,实为可嘉!若大臣等皆能如此,则众人咸知儆惕,孰敢背公营私?塞楞额着议叙具奏。织造人员既在山东如此需索,其他经过地方,自必照此应付!该督抚何以不据实奏闻?着该部一一察议具奏。织造差员现在京师,着内务府、吏部,将塞楞额所参各项,严审定拟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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