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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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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盏灯由杏乐床头照下来。四顾无人,他觉得轻松不少。他咬一口柏英托叔叔带来的发粿──看起来很像粗粿麦面包,味道也像。他觉得自己仿佛在家乡,再度年少起来。

他刚刚写了一封信回家,寄给他姐姐,说他打算一分得开身就回家一趟。等日期确定,他再打电报给她。他也附了一封信给柏英。

他想起自己和柏英谈恋爱的日子,串串回忆涌上了心头。

柏英已经长成十八岁的少女。身体发育成熟,不再是瘦巴巴的小顽童了。有一天,杏乐由漳州回来,上山去看她。他看见她在厨房用手磨米。他离家半年,那是回家的第一天。两人还相距五十呎。她回头看见他,手臂在木把上僵住了。他楞楞站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也一样。然后她的手臂慢慢开始移动,研磨又慢慢转动起来。

怎么啦?她为什么不跑出来,像以前一样抱住他?现在当然不成,她已经长大了。不行。连农庄少女也知道礼法的。

杏乐慢慢走向她。她放下把手,走上前来,笑得很甜,但是有一点羞涩、拘谨。

“怎么,你不高兴看到我?”

“当然高兴,”她答得太快了些。然后回头大叫,声音兴奋极了,“妈!杏乐回来啰。”然后又说:“等一下。我只剩一、两碗米,马上就磨好了。”

她回到石磨边,眉头深锁。手推磨是用横的木柄来操作,柄端有绳子从花板上吊下来。杏乐静静伫立,看着她手推石磨,身子一摇一摆的。她的眼睛不时由旁边看着他。眼神悲哀而寂寞。

这时他就知道,自己深爱她,她也深爱着自己。

那天下午,他们有机会在一起,像小时候一样坐在“鹭巢”附近的草地上,俯视阳光下的山谷。他开始吸她脸上的香味,她说:“别这样。”

“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

“因为我们都长大了。”

“没人看见嘛。”

“而且我也不可能做你的太太。”

她用平淡的口吻说。她让杏乐明白他们的处境。她不可能离开“鹭巢”,也不想离开。他母亲告诉她,他准备至新加坡好几年。为什么她不陪他去漳州?那一年当然不行。他们人手不够。谁照顾祖父呢?他现在几乎全瞎了。他完全依赖她。她祖父不但需要她的服侍;心里有话,也只对她说。光是这一点就够了。她哥哥天柱为什么不结婚?家里多一个少妇,可以帮很大的忙。谁也不知道。天柱就是不肯娶。听说有人替她弟弟天凯说媒。她不知道那有什么用。据她所知,那个女孩子名叫禾仔,是一个“脑袋空空”、好吃懒做的人。她和天凯真是天生一对,只添一张吃饭的嘴罢了。禾仔是迷人的。她是一个俏寡妇的女儿,由她母亲那儿学到了种种媚态,最会逗男人,天凯要她,柏英的家在村里还算富裕,因为他们有一片好田。他们可能在明年秋天结婚。想到一个不太正经的少妇要住进家里,柏英觉得很恐慌。

第二年,杏乐回来,发现她更漂亮了,只是和平常一样悲哀,一样听天由命。她那年十九岁,依照风俗,该是嫁人的时候了。她家变了,她家变了不少。天凯的婚事花掉三百块钱。禾仔虽然生在一个比他们更穷的家庭,她总觉得,她是嫁了有钱人。她应该帮忙做些田事,浇浇蔬菜啦,喂猪养鸭啦,以及农家的各项杂务。但是她不做。洗衣服也只洗她自己和天凯的。头几个月,大家把她当新娘,不和她计较,她可真是一个大新娘呢。后来大家看出,她是把自己当做家里的“媳妇”──表面上是媳妇,其实是大户家的少奶奶。赖太太是一个乐观、圆脸、讲理的妇人,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她也不是好欺负的,她坚持婆婆的权威。往常平静、快乐的家庭再也不是那么一回事了。禾仔在家自以为是大人物,因为只有她能生孩子,继承家里的香烟。她一切行为都表示,这是她唯一的任务。婆婆和柏英都讨厌天凯的太太。但是也没有办法。禾仔蛮不在乎,她生性懒惰,才嫁过来几个月就显出邋里邋遢的样子。天凯一定很失望,他娶的太太原来这么冷淡、邋遢,一点也不热情。但是她胸部很大,臀部肉感,他根本离不开她。家里每一个人都应该自动合作。等到赖太太不得不叫禾仔做东做西,双方都气冲冲的。至于柏英,她觉得等禾仔做事还不如自己动手容易些。她洗衣服、晒衣服的时候;看到她逛来逛去,笑眯眯的,根本没打算帮忙,仿佛肚里已经有一个孩子,她正忙着尽母性的天职似的,真是火冒三丈。她好几次宣布怀孕,但是柏英和她母亲都不再相信了。天柱一早下田,天黑才回来,很早就睡觉,不大过问家里的事情。

祖父现在完全瞎了,需要不断的照顾。看到柏英和祖父──她不照风俗叫他“安公”,而匿称“阿公”──的情感,实在令人感动。她觉得这是她一生中最完美的事务,精神、情感百分之百融洽在一起。不管她多忙,祖父的需求最重要。他们生活还过得去,有很多肉鸡和鸡蛋,柏英特别喜欢为祖父烹饪,亲手喂他吃。

田里人手不够。天柱做,天凯吃,女人替他们理家,仿佛都是天定的。有一天,天凯建议要雇帮手,提到了甘蔗。杏乐在学校就认识甘蔗,眼睛圆圆的,笑容诚实可爱,但是在课堂上其笨无比。他只会用手指做算术,最多算到二十。因为他这样算法,七加四就很困难了。他不由八、九、十、十一算起,却弯起指头,又从一算到七。等他算到十一,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七”后面又弯了多少根指头。同学笑他,他也不生气。他承认他们聪明,却不懂他们怎么算的。

“甘蔗,”杏乐说:“别弯手指。由八算起嘛。”

他又弯起手指。“一、二、三、四……”。换句话说,他就是弄不清加法的奥妙。

杏乐和其他男孩子看看他,他也用坦白、善意的眼光看大家,抽起鼻子笑一笑。他有一个特点:始终很快乐。他三岁就没有母亲,父亲很疼他,唯一的儿子嘛。现在他父亲也死了。说也奇怪,这样傻的人却从来没有被人欺负过,他总是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对谁都笑眯眯的。他身体很壮。很会游泳,肩膀宽宽的。这就是杏乐在学校认识的甘蔗。

村姑们都爱逗他,但是也很喜欢他。他来来去去打零工,从不计较报酬。他根本不会伤害任何人。

柏英家现在雇了甘蔗,从田事到最简单的家务,他样样都来。他善良,有耐心,只求三餐饭和一间房舍。

那年杏乐回来,柏英含着眼泪招呼他。刚好大家都在里面,检取打谷场上的落穗。柏英回厨房来拿东西。她看见杏乐走进篱笆,就冲过去迎接。她握住他的手,四目交投,眼泪顺着面颊往下滴。他们手拉手进屋,然后去看大家。他们过来的时候,她眼睛还湿湿的。那是快乐的泪珠,她也不想隐藏。禾仔恶声说:“看哪,柏英好高兴,她一定每天梦想他回来。”这个玩笑太过分了。

坦白说,杏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深深爱她,但是他们的生活离得那么远。他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出国读书了;大家也希望他去。他要上大学,等他毕业,她一定嫁人了。说也奇怪,他总觉得她永远不会离开“鹭巢”。

暑假过得很惬意,他们时常见面。甘蔗也常常和他们一起。大家都没有把他当工人,根据农家的民主规则,每个人的身价都是由工作成果来衡量的。柏英和她母亲都喜欢甘蔗。只要他在,大家都找他,他也以自己的力气为荣,很高兴帮忙。他看柏英或替她做事的时候,爱慕的神情太明显了,坦白得叫人没办法生气。看到他拣起她辫子上落下来的毛线带子,握在手中,痴痴看着,仿佛那是菩萨的圣物,然后再交还给她,实在令人感动。

有一天,他们三个人在荔枝林里,她说:“我想看看鹭丝巢的蛋。你们肯不肯替我找一个?”

“没问题。”最近在荔枝龙眼季节中,甘蔗爬树、摇果子都很在行呢。

他真的去了。鸟窝至少有五十呎高,架在岩石缝长出来的灌木上。

“拜托别去。”柏英大叫。“我想看鹭丝蛋,可是太危险了”

他根本没听见。岩石表面有几个零零落落的踏脚点,隙缝中一路都是密密麻麻的矮树。

“拜托别去。”柏英和杏乐叫着。

“没关系。”他大声说。

他一定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他们屏息向上望,他愈爬愈高。有东西落下来,树枝断了,但是他继续往上爬。到了顶端,他伸手去摸鸟巢,一只鸟惊叫一声飞起来。他突然向后一歪,伸手去抓鸟蛋。

“一个还是两个?那边有三个吧!”他向下大叫。

“一个就好了。喔,拜托小心一点!”

他回身往下爬,手上握着一只鸟蛋。

“别那样,”柏英尖叫。“把蛋放在衬衣里。”

他照她的话去做。双手又自由了。他慢慢往下爬,面向岩石,双手抓紧岩面和树枝。突然,在离地二十呎的地方,他踩到几块松动的石头,滚下来,停住脚跟,轻巧地跳到地面上。

他们大松了一口气。他高兴极了。“很容易嘛。不必怕。”他说。

“你带下来了?”柏英说。

“带了什么?”

“蛋哪。”

他觉得肚子湿湿的。

“对不起,对不起,柏英。”

“没关系。你平安无事,我最高兴。”

“真抱歉。你要鸟蛋的。”

“没关系。我根本不应该叫你去。”

他脱下衬衣。肚子都染黄了,大家大笑了一顿。

奇怪的是,第二天一早,她进厨房,甘蔗就拿一个鸟蛋给她,完完整整,丝毫没有损伤。

“看,看我给你带来什么。”他笑得好可爱,好开朗。

“谢谢你,甘蔗。但是我们不能再这样了,否则鹭丝会搬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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