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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 符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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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赏贵信,用刑贵正。刑赏信正,必验耳目之所见闻,其所不见闻者,莫不暗化矣1。诚畅于天下神明,而况一奸一者干君2。右主赏3。

【注释】

1“刑赏”句:陶弘景注:“赏信则立功之士,致命捐生;刑正则受戮之人,没齿无怨也。言施恩行赏,耳目所见闻,则能验察不谬,动必当功,如此则信在言前,虽不见闻者,莫不暗化也。”暗化,潜移默化。

2干:冒犯。陶弘景注:“言每赏从信,则至诚畅于天下。神明保之,如赤子天禄,不倾如泰山,又况不逞之徒,欲奋其一奸一谋,干于君位者哉!此犹腐肉之齿,利剑锋接,必无事矣。”

3主赏:主要讲罚赏必信。

【译文】

奖赏臣子必须诚信,惩罚臣子必须公正。奖赏和惩罚做到诚信和公正,要使身边的臣民能够亲眼听到、看到,即使看不到和听不到的,也会幡然改悟。如果君主诚信的美名能畅达于天,神明也会保佑,若有一奸一恶之徒想干涉君位,也会望而却步,以上所说指君主施行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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