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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鹤皋脉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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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案者,窃公案之义。医者察得病情,立定方法,使病邪不能逃吾之方论。药至而邪伏,譬之老吏听讼,援律定刑,使奸人无所逃也。

一书某年、某月、某地、某人。二书其人年之高下,形之肥瘦长短,色之黑白枯润,声之清浊长短。三书其人之苦乐病由,始于何日。四书初时病证,服某药,次服某药,再服某药。某药少效,某药不效。五书时下昼夜孰甚,寒热孰多,喜恶何物,脉之三部九候如何。六引经旨以定病名。某证为标,某证为本。某证为急,当先治。某证为缓,当后治。某脏当补,某脏当泻。七书当用某方,加减某药。某药补某脏,某药泻某脏。君臣佐使之理,吐下汗和之意,一一详尽。

书年之干支,月之春秋者,占运气也。书某地者,占方宜也。书年形声色者,用之以合脉也。书苦乐者,占七情也。书始于何日者,占久近也。历问某病证药物而书其验否者,以之斟酌己见也。书昼夜寒热者,辨气血也。书喜恶何物者,察阴阳脏腑也。书脉状者,以之合年形声色病证也。书经旨者,如法家引律,使确乎不可逃也。书病名者,用药如用兵,师出贵有名也。书标本者,识轻重也。书方药君臣之理者,欲病患达而尝也。凡看王公大人,贵宦儒门之病,必书此一案,便无一毫苟且,自然奏功。即不愈,亦免误投药剂之疑也。

陶弘景曰∶晋时有一才人,欲刻正周易及诸药方,先与祖讷共论。祖云∶辩释经典,纵有异同?不足以伤风教。至于汤药,小小不达,便至于寿夭所由,则后人受弊不少,何可轻以裁断。祖之此言,可为仁识,足为龟镜矣。

《曲礼》曰∶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宋景濂云∶古之医师,必通于三世之书。所谓三世者,一曰黄帝针灸,二曰神农本草,三曰素问脉经。《脉经》所以察证,本草所以辨药,针灸所以祛疾。非是三者,不足以言医。传经者,既明载其说,复斥其非,而以父子相承三世为言,何其惑与?夫医之为道,必志虑渊微,机颖明发,然后可与于斯,虽父不能必其子也。

施笠泽曰∶愚按古今之称神医者,莫若扁鹊、仓公。而扁鹊之术,则受之长桑君。仓公之术,则传之公乘、阳庆,初未闻以世传也。至如李东垣、朱丹溪、滑伯仁辈,皆豪杰自振者。是知医在读三世书,而不在于祖父之三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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