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笔下文学 > 医灯续焰

卷十九(补遗) 望诊 脏腑部分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灵枢》五色篇曰∶五脏六腑,各有部分。能别部分,万举万当。自额而下阙庭上,属咽喉之部分也。自阙中循鼻而下鼻端,属五脏之部分也。自内 挟鼻而下至承浆,属六腑之部分也。自颧而下颊,属肩背手之部分也。自牙车以下颐,属股膝胫足之部分也。

又曰∶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者是也。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