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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讲 宗教改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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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讲目的——在现代史中识别总体事实的困难——16世纪的欧洲景象——仓促概括的危险——宗教改革运动的各种原因——它的根本性质是人类思想在智力领域反抗绝对权力的起义——这一事实的证据——不同国家宗教改革运动的命运——宗教改革运动的弱点——耶稣会——宗教社会革命和世俗社会革命之间的相似性

我们曾经常常哀叹欧洲社会的混乱无序,我们曾经抱怨理解和描述一个如此支离破碎的社会的困难,我们曾经渴望并耐心祈求一个拥有共同利益、秩序和社会统一的时代。我们现在就到达了这样一个时代。我们即将进入一个到处是普遍事实和普遍思想的时代、充满秩序和统一的时代。在这里我们将遇到另一种困难。在以前,最让我们头疼的事情是将事实彼此联系起来,使它们调和,发觉它们的共同点,识别出某种完整性。在现代欧洲一切都颠倒过来了。社会生活中的所有要素和事件都在变化,都在彼此作用和反作用。人际关系变得越来越错综复杂。他们和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人的思想、人的智力成就也莫不如此。在我们已经研究过的时代中,发生过的大量事实都是孤立的、彼此不相干的、互不影响的。我们现在再也找不到这种孤立性了,所有一切都在交会时相互触碰、纠缠和变化。要在如此多的差异中抓住真正的一致性,在如此广泛复杂的运动中确定其方向,要概括数量如此惊人、彼此如此清晰连接的各种不同要素,总之,要确定一个总体的、占优势的事实,它能概括一系列众多事实、表现一个时代的特征,并忠实表现它在文明史中的影响和贡献,还能有什么事比这更加困难?只需看一眼我们现在即将研究的重大事件就能衡量这一困难。在12世纪我们遇到一件事,它的性质或至少它的起源是宗教,我说的是十字军东征。尽管这一事件十分重大,尽管它持续时间很长,引发了各种插曲,我们却发现很难识别它的总体性质,很难明确它的一致性和影响。我们现在要研究的是16世纪的宗教革命,通常称为“宗教改革”。顺便说一句,我将使用“宗教改革”一词,作为一个简单易懂的术语,作为“宗教革命”的同义词,并不暗含任何褒贬意味。从一开始你们就能看出,识别这一重大关键事件的真正性质、在整体上说明它是什么以及它有什么影响,将是多么地困难。

我们必须在从16世纪初到17世纪中叶之间这段时期内寻找宗教改革,因为这一时期可说是包含了这一事件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了它的起源和结局。可以说,所有历史事件都有一个有限的寿命。它们的结果可以延绵无期,在所有过去和所有未来都留有痕迹,但这并不能否认它们确实拥有一个独特的、有限的寿命,它们诞生、增长、发展特定一段时间,然后衰退、退出舞台,为其他新的事件腾出空间。

确定宗教改革运动开始的确切日期没有多大意义,我们可以认为是1520年,当时马丁·路德在维腾堡公开焚烧教皇里奥十世判他有罪的公文,从而正式脱离罗马教会。从这一时间到17世纪中期的1648年即《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署时,构成了宗教改革运动的整个生命周期。证据如下:这一宗教革命的第一个和最重要的影响是在欧洲创造了两类国家——天主教国家和新教国家,使它们相互对峙并开始斗争。这一斗争从16世纪初一直延续到17世纪中叶,期间经历了许多波折起伏。正是凭借1648年签署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天主教国家和新教国家才最终相互承认,从而同意共存,承诺抛开宗教分歧,在社会中和平共处。从1648年开始,宗教差异不再是划分国家、对外政策、外交关系和结盟的主要原则。在这之前,尽管有巨大的变化,欧洲基本上分为天主教和新教两大联盟。在《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之后,这一区别消失了,国家结盟或疏远所考虑的是宗教信仰以外的因素。因此,在这一时刻,虽然它的结果还在持续发展,宗教改革运动的显著存在或者说生涯已经结束。现在让我们快速扫视一遍这一过程,通过罗列一些事件和人物来说明它的内容。通过这种简单说明,通过这种枯燥、片面的名字罗列,你们将看到,要概括一系列如此多变、如此复杂的事实,将其概括为一个总体事实,确定16世纪的宗教革命的真实性质,指明它在文明史中所发挥的作用,必将遇到多大的困难。宗教革命运动一出现可以说正好赶上一件重大历史事件,那就是弗兰西斯一世和查理五世之间的斗争、法国和西班牙之间的斗争。这场斗争最初是为了占有意大利,后来是为了占有日耳曼帝国,最后是为了称霸欧洲。正是在这一时期,奥地利王室崛起并统治欧洲。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亨利八世统治下的英国对大陆政治的干预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频繁、持久和广泛。

让我们回顾一下16世纪法国的发展历程。这段历史充斥着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间的重大宗教战争,通过这种途径、利用这种机会,大领主们再次试图夺回自己失去的权力。这就是我们的宗教战争、联盟、吉斯家族和瓦卢瓦家族之间随亨利四世登基而结束的斗争的政治意义。

在西班牙,在腓力二世的统治下,“联省革命”(1)爆发了。在阿尔瓦公爵(2)和奥兰治亲王(3)的名下,宗教法庭和公民及宗教自由派之间展开了战争。虽然自由凭借毅力和明智策略在荷兰取得胜利,但它在西班牙内部却消失了。在那里,无论是在世俗世界还是宗教世界,绝对权力都取得了统治地位。

在英国,在这一时期,由玛丽和伊丽莎白相继统治。新教领袖伊丽莎白和腓力二世之间出现了斗争。詹姆士·斯图尔特登上英国王位,王室和英国人民之间爆发了剧烈争吵。

几乎在同时,北部出现了新的势力。瑞典在1523年由古斯塔夫斯·瓦萨复国。条顿骑士团的世俗化产生了普鲁士。北部势力随后在欧洲政治中占据了从未有过的地位,它们的重要性很快就在三十年战争中显露出来。

回到法国,路易十三的统治,枢机主教黎塞留改革了法国的内部行政管理,与德国建立了外交关系,支持新教一方。在德国,在16世纪的末期发生了与土耳其人的斗争;在17世纪初爆发了三十年战争,这是现代东欧最重大的事件。在这一时期,涌现出了古斯塔夫斯·阿道夫、瓦伦斯坦、蒂利、布伦瑞克公爵和魏玛公爵等伟人,他们的名字在德国被人传颂至今。

同一时期,在法国,路易十四登上王位;爆发了投石党运动(4)。在英国,爆发了导致查理一世下台的革命。

我仅仅列举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一些其名字人人皆知的事件。你们能看出它们的数量、多样性和重要性。如果我们去寻找另一种性质的事件,即没那么明显、没那么容易通过名字来总结的事件,我们同样也能在这一时期找到很多。在这一时期,几乎所有国家的政治制度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纯君主制在大部分大国中盛行,而荷兰成立了欧洲最强大的共和国,在英国,君主立宪制取得了或接近最终胜利。在教会中,在这一时期,原有修道会几乎丧失了所有政治权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崭新的、性质不同的团体,即耶稣会。也许说得不对,但人们认为它比其他修道会更加优越。在这一时期,特伦特宗教议会抹去了康斯坦茨议会和巴塞尔议会所有残留的影响,在宗教世界确保了罗马教廷的最终胜利。让我们离开教会,看一看哲学,看一看人类思想的自由驰骋。出现了两位伟人,培根和笛卡尔,现代世界所经历过的最伟大的哲学革命的两位创始人,在哲学界争雄的两个学派的领袖。这一时期还是意大利文学的辉煌时代,是法国文学和英国文学的起步阶段。最后,它是创建庞大殖民地、商业系统蓬勃发展的年代。因此,无论从哪个视角看待这一时期,它的政治、宗教、哲学和文学事件都比以往任何一个世纪数量更多、种类更多、意义更大。人类思想的活力在各个方面都显露出来:在人际关系中、在人和权力的关系中、在国际关系中,以及在纯粹的智力工作中。总之,这是一个造就伟人和伟业的时代。就在这个时代中,我们现在研究的宗教革命是所有事件中最伟大的事件。它是这个时代的主导事件,是赋予其名称、决定其性质的事件。在众多发挥重要作用的强大动因中,宗教改革运动是最强大的,是其他所有动因的结局,改变了其他所有动因或被它们改变。因此,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在这个各种大事层出不穷的时代、各种动因交错影响的时代,忠实刻画、准确概括主导一切的事件、具有最大影响力的动因。

不难理解,要把如此多样、如此重要、如此紧密联系的各种事实归纳为一个真实的历史统一体,将是多么困难的任务。然而,这样做是必须的。当事件落下帷幕、成为历史时,最重要的事、人们在所有事情中寻求的事情,是总体事实,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可以说,这些事实是历史的不朽篇章,世世代代的人们必须查阅参考它们才能理解过去、理解自己。概括总结从而得出合乎理性的答案,这种需求是所有智力需求中最强大、最辉煌的,但我们要小心,不要满足于片面、仓促的概括。仅凭第一印象就立刻确定一个时代或一个事件的总体性质和深远影响,这么做十分惬意,没有其他什么比它更诱人了。人的头脑和意志一样,总是急于采取行动,对障碍感到不耐烦,渴望自由和结论。它会有意遗忘那些阻碍和束缚它的事实,但是遗忘并不能消灭这些事实,它们潜伏着,直到有一天跳出来宣布并证明人的错误。只有一种途径能够使人的头脑避免这种风险,那就是在进行概括、下结论之前,勇敢地、耐心地彻底研究各种事实。事实对于头脑就好比道德准则对于意志。头脑一定要去了解它们,去承担它们的重量。只有当头脑完成了这一研究,观察并衡量了事实的全部范围后,它才能展翅高飞,俯瞰事实的全貌和结果。如果它还没了解将要俯瞰的所有领域就过早起飞,错误和失败往往在所难免。就像做数学计算一样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因此,在历史中,如果不首先全面了解所有事实,如果逞一时之快仓促进行概括,那么我们可能犯的错误就难以预计了。

我提醒你们在一定程度上须提防我自己。我所做的事实上也是我所能做的,仅仅是试图对我们尚未深入详尽研究的事实进行概括。但我们现在已经来到这样一个时代,它比其他时代更加难以概括,在概括时更容易犯错,因此,我认为自己有责任提醒你们。现在,我将继续往前,对宗教改革运动做我曾对其他事件做过的尝试。我将努力辨别它的主导事件,描述它的总体性质,总之,要说明这一重大事件在欧洲文明中的地位和贡献。

你们回忆一下15世纪末的欧洲是什么模样。我们在它的发展历程中看到两种宗教革命和改革的尝试:一种是宗教议会发起的合法改革尝试,一种是胡斯信徒们在波西米亚发起的革命性改革。我们看到它们都相继被扼杀了、失败了,但我们还看到,这件事是不可能阻止的,它必将在这种或那种形式下再次出现,15世纪尝试过的事,将不可避免地在16世纪实现。我不会以任何方式详述16世纪宗教革命的细节,我理所当然地认为它们几乎是路人皆知的事情。我仅仅致力于它对人类命运的总体影响。

在研究导致这一伟大事件的原因时,宗教改革运动的反对者将它归因于一些偶然事件,归因于文明发展历程中的一些不幸,例如,归因于赎罪券的销售权被授予多明我会教士,引发了奥古斯丁派教士们的嫉妒——路德就是一名奥古斯丁派教士,因此,这就是宗教改革运动的决定性原因。还有些人将其归因于君主的野心、他们与宗教权力的对抗,以及世俗贵族的贪婪——他们希望攫取教会的财产。他们就这样,仅仅从人性和世俗事务的阴暗面、从个人利益和欲望来解释这场宗教革命。

另一方面,宗教改革运动的支持者和同情者们仅仅从教会现存弊端的改革需要来努力解释它;他们将它说成是宗教冤屈的纠正,说成是从设想到行动都仅仅是为了重建一个纯粹、原始的教会的一次尝试。在我看来,这些解释都不恰当。第二种解释比第一种解释更加真实,至少它更加高贵,更加符合这一事件的发展程度和重要意义,然而我依然认为它是不正确的。在我看来,宗教改革运动既不是一个偶然事件、某种重大概率或个人利益导致的结果,也不仅仅是为了改善宗教、追求人性和真理的乌托邦梦想。它有一个比这些原因更加强大、支配所有特殊原因的原因。它是一场追求人类思想自由的伟大运动,是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运用自己的头脑,对迄今为止欧洲从权威手中接受或不得不接受的事实和思想进行自由思考和判断的新需要。它是人类思想解放的一次伟大尝试,更恰当地说,是人类思想在宗教领域对绝对权力的一次起义。我相信这就是宗教改革运动的真实的、总体的和主导的性质。

当我们研究这一时期人类思想以及统治人类思想的教会的状态时,我们震惊于一个双重事实:在人类思想方面,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更多活力、对发展进步和支配控制的更强烈渴望。这种新的活力是各种不同原因长期积累的结果。例如,长期以来,各种宗教异端学说层出不穷,此起彼伏,哲学思想也经历了类似的发展历程。人类思想的努力,无论是在宗教领域还是在哲学领域,从11世纪到16世纪一直在积累,最后终于到了开花结果的时刻。另外,教会内部创建或鼓励的所有教育手段也结出果实了。各种学校得以创立,输出了有识之士,且数量日益增多。这些人最终产生了自主思考、为自己而思考的愿望,因为他们感觉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最后,凭借古典文明的复兴,人类思想的更新和重生时刻来临了。关于古典文明复兴的历程和影响,我已经向你们介绍过。

16世纪初,所有这些原因汇聚在一起,推动了人类思想的强劲运动,对进步提出了势在必行的要求。

另一方面,人类思想的统治者、宗教势力的处境截然不同。相反,它陷入了一种懒散、停滞的状态。教会和罗马教廷的政治声望已经大幅缩小,欧洲社会不再属于它,它落入了世俗政府的统治下。然而,宗教势力依然保存了它的所有自负僭妄、所有光彩和堂皇外表。它的命运和各种陈旧政府经常遭遇的一样。针对它的大部分怨言不再切合实际。如果说16世纪的罗马教廷非常专制,或者说它的弊端比以往任何时代更多、更显著,这都不是真实的。相反,教会统治也许从未像现在这样随和、宽容。只要自己不被质疑,只要它迄今为止拥有的权利继续得到承认,只要它能保障现在的生活、获得相同的贡税,它更愿意一切顺其自然。它很愿意不去打破人类思想的平静,只要人类思想也这样对待它。但是,恰恰在它的统治最不受重视、最不强大、最不有害的时候,它受到了攻击,因为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能攻击它,之前则不行。

因此,仅仅通过考察人类思想及其统治者在这一时期所处的状态,我们显然能够看出,宗教改革运动的性质必然是自由的一次新冲动、人类心智的一次伟大起义。毫无疑问,这是支配性原因、高于所有其他原因的原因——高于一切利益考虑,无论是国家的还是君主的,同样高于单纯的改革需要或纠正人们所申诉的冤屈的需要。

假设经历了宗教改革运动的最初几年后,当它已经提出了自己的所有要求,表达了自己的所有不满后,精神权力突然赞同它的目的,说道:“好,随你所愿,我将改革一切。我将恢复更合法、更虔诚的秩序;我将停止一切扰民行为和专制做法,不再收取贡税;甚至在教义上,我将修改、解释并恢复原始含义。但是这样纠正所有不平后,我要保留自己的地位——我要继续担任人类思想的统治者,拥有和以前一样的权力和权利。”你们认为宗教革命会满足这些条件,从而停止前行吗?我认为不会。我坚信它还会继续自己的事业,在要求改革之后它将要求自由。16世纪的这一关键事件不仅仅是一场改革,它实质上是一场革命。我们无法从中剥离这一性质及其正负面影响,它拥有这一性质的所有影响。

让我们快速回顾一下宗教改革运动的结局。尤其要着重观察它在经历了这一运动的不同国家中产生了什么影响。要注意它是在极其不同的情况下、在相差悬殊的机会下发展的。如果我们发现,尽管情况千差万别、机会相差悬殊,它在所有地方都追求同一目的、获得同一结局,并保留了同一性质,那么很显然,这种超越了所有不同情况、所有不同机会的性质,必然是这一事件的根本性质,这种结局必然是它的本质目的。

凡是16世纪宗教革命获胜的地方,即使它未能实现人类思想的全面解放,它也给人类思想带来了新的、更多的自由。固然,思想的自由或奴役还取决于政治制度,宗教革命对此往往无能为力,但精神权力,这种系统的、可怕的思想统治,已经被它废黜或解除了武装。这是宗教改革运动在各种不同情况下获得的结果。在德国,政治自由本来就不存在,宗教改革运动也无法带来。它加强而不是削弱了君主的权力。它对中世纪自由制度的发展是弊大于利。然而,它在德国复苏并维持了也许比其他任何地方更多的自由。

在丹麦,在这个受绝对权力统治的国家、这个绝对权力渗入了整个国家制度乃至市政制度的国家,由于宗教改革运动的影响,思想得到了解放,在各个方面都可以自由思考。

在实现共和制度的荷兰、在君主立宪制度下的英国,尽管宗教专制持续时间漫长,人类思想同样得到了解放。最后,在法国,在看起来最不利于宗教革命发挥作用的情形中,在这个曾经镇压宗教革命的国家中,思想独立和自由的原则也得以建立。在1685年之前,也就是说,在“南特敕令”(5)被废止之前,宗教改革运动在法国是合法存在的。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内,改革派发表文章、展开讨论,引发反对派的文章和讨论。单单这一事件,这种新旧两种意见通过小册子和讨论会方式开展的论战,就在法国传播了真实和活跃程度超过常人想象的自由,这种自由不仅在整体上有利于思想,同样有利于科学,有利于法国教士的荣誉。看一看博叙埃和克劳德之间关于当时所有宗教论题的讨论,再自问一下路易十四对于任何其他话题能否允许有这种程度的自由。在17世纪的法国,正是在改革派和反对派之间存在着最高程度的自由。当时宗教思想的大胆程度、讨论问题的自由程度,远远超过了费纳隆(6)本人在《忒勒马科斯》中表现出的政治精神。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南特敕令被废止时才宣告结束。现在,从1685年到18世纪人类思想大爆炸相距不到四十年。在哲学革命开始发挥影响之前,宗教革命对思想自由的积极影响从未终止。

你们看到,凡是宗教改革运动深入的地方,凡是它发挥重要作用的地方,无论成败与否,它都带来了一种普遍的、主导的和持久的结果,即人类思想的活跃程度和自由程度的巨大进步、人类思想解放的巨大进步。

宗教改革运动不仅产生了这一结果,还对这一结果心满意足。一旦达到这一结果,它就不再继续追求别的。这正是这一事件的基础,是它原始的、基本的性质。因此,它在德国接受了,且不说是政治奴役,但至少是自由的缺乏。在英国,它同意了宪法规定的教士层级结构,以及一个弊端不亚于天主教会而奴性更胜过天主教会的教会(7)。

为什么宗教改革运动在某些方面表现得如此激进、如此强硬,在这一方面却表现得如此随和、如此顺从呢?这是因为它已经获得了它所追求的普遍事实,即精神权力的废黜、人类思想的解放。我再说一遍,一旦它达到这一目的,它就会去适应所有制度和情况。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一研究的反面证据,让我们看看在那些宗教革命没有渗入的国家里、宗教革命被扼杀在摇篮里的国家里、它从未得到发展的国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历史显示,在这里人类思想没有得到解放。西班牙和意大利这两个大国将证明这一点。在那些宗教改革运动深入发展的欧洲国家里,人类思想在过去三个世纪内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和自由,而在那些没有发生宗教改革运动的国家里,人类思想在同一时期陷入了柔弱和慵懒状态。因此,可以说,我们已经同时找到了正反两方面的证据,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因此,精神领域内思想的冲动和绝对权力的废黜,是宗教改革运动的根本性质,是它的影响的最一般结果,是它的命运的主要事实。

我特意使用了“事实”一词。人类思想的解放是客观现实中、宗教改革运动历程中的事实而不是原因,是结局而不是目的。在这一方面,我认为宗教改革运动所做的事情超过了它承诺要做的,甚至超过了它想要做的。其他大多数革命的结果往往落后于期望,行动落后于思想,相反,宗教改革运动的结果却超过了自己的目的。它的实际发展比它的计划要更伟大,它并没有完全预见也没有完全承认它所产生的影响。

宗教改革运动的对手谴责它时,经常使用什么罪名呢?它的哪些结果被他们用来堵改革派的嘴,使他们无言以对呢?

主要有两个。第一,宗派林立、思想的无限度自由、整个宗教社会的瓦解。第二,专制和迫害。他们对改革派说:“你们煽动甚至产生无限度自由;你们创造了它,现在又希望约束和压制它。你们怎么压制它?通过最严酷和残暴的手段。你们自己迫害异端,凭借的还是不合法的权威。”

调查总结针对宗教改革运动的所有重大攻击,抛掉纯粹的教义问题,它们都可以归结为以上两个基本罪名。

改革派对此大为困窘。当被指责为宗派林立的源头时,它不仅不敢认可各宗派、维护宗派发展的合法性,反而咒逐它们、谴责它们的存在、全盘否定它们。面临迫害指控时,它的自我辩护也是同样的窘态百出。它宣扬这样做的必要性,说自己有权镇压和惩罚谬误,因为真理掌握在它手中,只有它的教义和制度才是合法的;罗马教廷之所以没有权力惩罚改革派,是因为它与改革派的对抗是错误的。

当对改革派中的主要派别提出迫害指控的,不是它的敌人,而是它自己的分支时,当这些遭到它咒逐的宗派对它说:“我们只是做了你们所做过的,我们只是像你们一样把自己分离出来。”要回答这个问题就更令人难堪了,往往只能更加强硬地加以回应。

事实上,虽然致力于摧毁精神领域的绝对权力,16世纪的这一革命对于智力自由的真实原因却一无所知,它解放了人类思想,却又要求通过法律来统治它;它在实践中允许自由探索的盛行,但在理论上它仅仅是用合法权力代替非法权力。它既没有提升自己达到任务的首要原因的高度,也没有放下身段承认自己所带来的最终结果。因此它陷入了一个双重错误中,一方面,它不了解也不尊重人类思想的一切权利,在为自己大声争取权利的同时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不知道如何衡量智力领域权威的权利,我说的不是强制权威,这在思想领域根本不应该存在,而是仅仅借助感化方式作用于思想的纯精神权威。大部分经历过改革的国家缺乏某些东西,思想界缺乏良好组织,原有的普遍意见缺乏正规行动。他们无法协调传统和自由两派的权利和要求,其原因无疑在于这一事实,即宗教改革运动没有完全理解并接受自己的原因和结果。

因此,它同样具有某种不连贯性和狭隘性,因此经常授人以柄,给对手可乘之机。后者清楚地知道自己做过什么,希望做什么;他们回归自己行为的原因,坦率承认它的所有结果。从来没有一个政府能像罗马教会那样始终如一、按部就班。在实践中,罗马教廷做出了比改革派更大的妥协和让步;在理论上,它更彻底地调整了自己的独特理论,坚持了更一致的行为。这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它完全了解自己在做什么、想做什么,彻底而合理地调整了教义和计划。16世纪宗教革命的发展历程提供了这股力量的一个突出例子。众所周知,为对抗宗教改革运动而创建的主要力量是耶稣会。扫视一下它的历史,它在所有地方都遭到了失败。凡是它干预过的地方,无论干预程度如何,它都给所插手的事业带来了不幸。在英国,它毁坏了国王;在西班牙,它毁坏了人民。事态发展的一般历程、现代文明的发展、人类思想的自由,耶稣会受命对抗的所有这些力量都与它展开了斗争并征服了它。它不仅失败了,还让人念念不忘它曾经被迫采用的各种手段。它既不辉煌也不壮丽,没有带来伟大的事迹,也没有发动强大的民众。它采取的仅仅是阴险、隐蔽、卑鄙的手段,这些手段无法激发想象力,无法赢得钟情大事件而不在乎其原因或结果的公众的兴趣。相反,它的对手不仅赢得了胜利,而且赢得光彩壮丽;它创建了丰功伟业,并且过程轰轰烈烈;它唤醒了民众,为欧洲带来了伟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改变了各国的风气和形态。总之,一切都与耶稣会作对,它既缺好运,又损颜面;它的事业生涯即缺乏成功所需的理智,也没有荣耀所需的想象力。然而,再肯定不过的是,它曾经有过辉煌壮丽,它的名字、影响力和历史代表了一个伟大的思想。怎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它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要做什么;因为它完全且清晰地了解自己行动的原因、要达到的目的;也就是说,它有伟大的思想和伟大的意志,使它免遭由于屡遭挫败和手段卑鄙所带来的嘲笑。相反,当行动强于思想,当行动者似乎对自己行为的前因后果缺乏了解,就会留下一些不完整、不一致和狭隘的东西,将征服者置于一种理性和哲学上的劣势,这种劣势的影响有时候能够在事件中被人感觉到。我认为,在新旧两种精神秩序的斗争中,这就是宗教改革运动的薄弱点,就是经常窘迫改革派、使它难以自圆其说的原因。

我们还可以从其他许多方面来考察16世纪的宗教革命。关于它的教条、它对宗教的影响,关于人类灵魂和上帝及永恒未来之间的关系,我什么也没说,也没有什么要说的。我可以向你们介绍它在自己与社会秩序的多种关系中、在所有方面带来的意义非凡的结果。例如,它在世俗世界和信徒世界中唤醒了宗教信仰。在这之前,宗教可说是教士、宗教界的专属领域。他们分发果实,但独家掌握了果树,并且只有他们有权讨论它。宗教改革运动使得宗教信条广泛传播,向信徒开放了信仰的禁地。同时,它还带来了第二个结果:它将宗教从政治中驱逐或几乎驱逐了,恢复了世俗权力的独立。可以说,就在宗教再次落入信徒掌握中的那一时刻,它就结束了对社会的统治。在经历了宗教改革运动的国家中,尽管教会体制多种多样,甚至在体制更加接近旧秩序的英国,精神权力也不再正儿八经地谋求对世俗权力的控制。

我还可以列举宗教改革运动的更多其他结果,但我必须就此打住,满足于向你们指出它的根本性质,即人类思想的解放和精神领域内绝对权力的废黜,这种废黜毫无疑问并不彻底,但不管怎样,它是我们迄今为止朝着这个方向迈出的最大一步。

在结束之前,我必须请你们注意,在现代欧洲历史中,在世俗社会和宗教社会之间、在它们各自经历的革命之间,存在着惊人的相似性。

正如我们在讨论教会时看到的那样,基督教社会开始时是一个完全自由的社会,仅仅凭借共同信念得以形成,没有制度或严格意义上的政府,仅仅由精神权力管理,根据时代的需要而变化。欧洲世俗社会的兴起方式与其相似或至少部分相似,由各蛮族群体构成;这个社会完全自由,没有法律或法定权力,留在其中的每个人都是因为他觉得这样做合适。当这种无法与任何可观的进步共存的状态结束时,宗教社会将自己置身于一种本质上是贵族政治的统治中。统治宗教社会的是由教士、主教、宗教议会和宗教贵族组成的群体。当野蛮时代结束时,世俗社会中也发生了同样的事;统治它的是世俗贵族、世俗封建首领。宗教社会抛弃了贵族政治形态,采用了纯君主制形态,这就是罗马教廷战胜宗教议会和欧洲宗教贵族的含义。同样的革命发生在世俗社会中:正是通过摧毁贵族政治势力,君主制才得以盛行并统治欧洲世界。在16世纪,在宗教社会内部,爆发了一场反抗纯君主制、反抗精神领域内绝对权力的起义。这一革命在欧洲引发、推崇并确立了自由探索。在当今,我们已经看到世俗社会发生了同样的事,绝对世俗权力遭到攻击和征服。就这样,你们看到了两个社会都经历了相同的波折起伏,经历了相同的革命,只不过宗教社会在这一事业中总是首当其冲。

我们现在已经掌握了现代社会的重大事实之一,即自由探索、人类思想自由。我们同时也看到,政治集中几乎在所有地方盛行。下一讲我将探讨英国革命,也就是说,自由探索和纯君主制——文明发展的两个结果,第一次发生冲突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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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译者注:即“尼德兰革命”,是尼德兰(今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地)人民反抗西班牙封建统治的独立革命和资本主义革命,成立了荷兰王国。

(2) 中译者注:阿尔瓦公爵是尼德兰革命期间,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派往尼德兰镇压革命的头目。

(3) 中译者注:奥兰治亲王即威廉·奥兰治,是尼德兰革命的领袖,荷兰的国父。

(4) 中译者注:1648年到1658年法国反专制制度的两次政治运动,名称源于马萨林枢机主教的支持者的房屋被巴黎武装起义者用石块破坏。

(5) 中译者注:南特敕令是法国国王亨利四世在1598年颁发的一条敕令,它承认了法国国内胡格诺教徒的信仰自由,享有与其他公民同等的法律权利。这是世界上第一份有关宗教宽容的敕令。

(6) 中译者注:费纳隆(francois fenelon,1651—1715),法国思想家、神学家和作家,康布雷大主教、法兰西学院院士。1699年,一个出版商未经同意出版了费讷隆的《忒勒马科斯》。书中影射表达对路易十四内外政策的不满,提出改革的要求,具有鲜明的民主倾向。费讷隆因此被撤职。忒勒马科斯是希腊神话中希腊英雄奥德修斯的儿子,在父亲远征特洛伊、迟迟未归后远涉重洋寻找父亲。

(7) 中译者注:指英国国教。16世纪,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为了与妻子离婚,脱离罗马教廷,宣布在英国成立自己的教会,以国王为教会的最高元首,称为“圣公会”(the anglican church),也称为“安立甘宗”,属于新教三大宗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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