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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商业主义和重商主义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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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是由货币或金银构成的,人们之所以会有这种通俗的观念,是自然而然地产生于货币所拥有的两种职能,即交易媒介和价值尺度。因为它是交易的媒介,所以我们用货币就能比用其他商品,更容易地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我们总是发现,头等大事就是得到货币。只要有了钱,以后随便买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因为它是价值尺度,我们就可以用货币的兑换量来衡量其他商品的价值。所以我们说有很多钱的就是富人,钱少的就是穷人。俭朴的人或是想发财的人,我们说他爱钱;不在乎钱,慷慨大方或是生活奢侈的人,我们说他不关心钱。

想富就要多挣钱。总之,普遍来看,货币和财富在每一方面都被认为是等同的。

从某些方面来看,一个富裕的国家,就像是一个富人,拥有很多钱。在任何国家看来,积攒金银都是一条致富的捷径。在美洲被发现以后的一段时期,当西班牙人来到一个陌生的海岸,首先要打听的通常就是附近能否找到金银。根据他们所获得的信息来判定这个地方是否有建立殖民地的价值,或者是否有征服的价值。法兰西国王曾派遣僧人普拉诺·卡尔比诺作为大使去拜见赫赫有名的成吉思汗的一个儿子,据这位大使说,鞑靼人经常问他法国是否有很多的牛羊。他们的问题和西班牙人的问题都是同一个目的,他们想知道这个国家是否足够的富有,值得他们去征服。鞑靼人和其他游牧民族一样,通常都不知道货币的用途,牲畜在他们眼里才是交易媒介和价值尺度。财富对他们而言就是成群的牛羊,就如同西班牙人认为财富就是成堆的金银一样。在这两者之中,也许鞑靼人的看法更接近真相。

洛克先生曾对货币和其他动产作了区分。他说,其他动产都是很容易消耗的,由这种动产所构成的财富是很靠不住的,而这种动产很多的国家即使这一年没有任何输出,也可能仅仅是由于自身的消耗和过度的浪费,来年就变得极度需要这种动产。反之,货币就很靠得住,虽然它可能辗转入手,但只要能使之不流出国内,它就不容易被浪费和消耗。因此,根据他的理论,金银是一国动产中最坚实最可靠的部分,所以他认为,增加金银的积累应该是一国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目标。

其他一些人认为,一个国家如果能脱离于整个世界,那么国内流通货币的多少就显得无所谓了。靠这种货币来流通的可消费物,只能换取或多或少的这种货币;但他们也承认,国家真正的穷与富也完全依赖这些可消费物的多寡。但是,他们认为对于那些与其他国家有联系,有时因对外宣战而不得不在遥远地区维持海陆军的国家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他们说,要维持远方海陆军的给养,就要派出货币,但除非国内本身就有足够的货币,否则也无钱可派。所以,这类国家都需要在和平时期大量积攒金银,以便有足够的财力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对外战争。

基于这些普遍认可的观念,欧洲各国都在想尽办法增加各自的金银储备,尽管收效甚微。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是向供应欧洲这种金属的主要矿山的占有者,但他们都以严刑峻法和课以重税来禁止金银外流。同样的禁令政策在以前欧洲大多数的国家都采用过。我们甚至会出乎意料地发现,在一些旧时期的苏格兰议会法律里也曾重刑禁止将金银携带出国,类似的政策在旧时的法兰西和英格兰都有。

当这些国家变成商业国后,商人们发现这些禁令在很多场合中使他们极为不便。他们用金银向国外购买他们所需的物品,这些物品无论是输入自己国家或是运往其他国家,都比用其他商品更加便利。因此他们抵抗这种禁令,认为它有损于贸易。

他们提出,第一,为购买国外货物而造成的金银流出,未必就会减少国家的金银数量,反之还常常会增加国家的金银数量。因为,如果外国货物在国内的消费没有增加,那么这些货物就可以再以高额利润输出到其他国家,这样就有可能赚回比原来买它们的时候多得多的金银。孟先生将这种对外贸易运作比作农业上的播种期和收获期。他说:“如果我们只看见农夫在播种期把很多优良谷物播撒到地里去的行为,我们一定会把他看作是一个疯子而不是农夫。但当我们再考虑到他在收获期间的收益——这都是他播种时努力的结果,我们就会发现,他的行为是既有价值又有很大的收获。”

第二,他们提出,即使有禁令也不能阻止金银的外流,因为金银体积小而价值大,极易走私外流。只有适当地注意这种所谓的贸易差额,才能防止这种情况的金银外流。当一国的输出值大于进口值时,外国就欠它一个差额,这个差额必然要以金银补齐,这样增加了本国的金银量。但当一国输入值大于输出值时,它就相反地欠外国一个差额,这必然也需要以金银来补齐,这样就减少了本国的金银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禁令不但不能阻止金银外流,反而使金银输出多加了一层危险,多加了一层费用。相比贸易顺差国家来说,汇兑将更不利于有逆差的国家;购买外国汇票的人,要对出售汇票的银行付出代价,不仅是对运送货币的自然灾害、付出的周折和承担的费用付出代价,而且要对由于禁止金银输出而产生的意外风险付出代价。汇兑愈是不利于一个国家,贸易差额也必然对这个国家不利。与贸易顺差国家相比,贸易逆差国家的货币必定贬值。拿英格兰和荷兰举个例子,如果两国之间的汇兑有百分之五不利于英格兰,那么在汇兑时便需以英银一百零五盎司购买荷银一百盎司的汇票。即英银一百零五盎司等于荷银一百盎司,也就只能购得相应数量的荷兰货物。相反,荷银一百盎司却与英银一百零五盎司相等,也就可以购得相应数量的英国货物。因此,卖给荷兰的英国货物将以低那么多的价格出售,而卖给英国的荷兰货物又将以高那么多的价格出售,这就是由于汇兑造成的差额。这种情况下的贸易使流入英格兰的荷银少,而流入荷兰的英银多,其量的多少也是由汇兑差额决定的。所以,贸易差额就必然在相同程度上更不利于英格兰,也就必然要将更多的金银输往荷兰。

以上的言论有一部分是有理由的,有一部分却是强词夺理的。他们认为贸易上的金银输出往往有利于国家,这是正确的。认为当私人觉得金银输出有利时,禁令并不能防止金银的输出,这也是正确的。但他们如下的议论却是强词夺理,即:为了保持或增加本国的金银量,比要保持或增加本国其他有用商品的数量,更需要政府的关心;自由贸易能确保这些商品的适量供应,无需政府给予那样的关心。他们又说,高汇价必然加剧他们所谓的贸易差额的不利程度,或导致更多的金银输出,这样的说法也是强词夺理。诚然,这种高汇价极不利于向国外支付货币的商人。在购买外国汇票时,他们要以高得那么多的价格付给银行。但是,虽然由禁令而产生的风险可能使银行负担一些额外的费用,却未必会因此而导致更多的货币外流。这种费用,一般是在走私时在国内支付的,它不会使人在所需汇出的数目以外,多输出一文钱。高汇价也自然会使商人努力平衡他们的出口和进口,以便使他们支付的高汇价尽可能的小。此外,汇兑的高价必定会产生类似税收的作用,抬高外国货物的价格,从而减少对它们的消费。所以,高汇价不至于增加而只会减少他们所谓的贸易逆差额,因而也不会增加而只会减少金银的输出。

但是,尽管如此,那些议论却使听取它们的人深信不疑。商人们向国会、王公会议、贵族和乡绅们申诉,是由那些被认为了解贸易的人向那些自认为对这种问题一无所知的人陈述的。贵族及乡绅和商人一样,都从经验中知道,对外贸易可以富国,但对外贸易是通过何种方式富国的问题,他们却没有一个懂得清楚。商人们完全知道,对外贸易是如何使他们发财。理解这个问题,是他们的分内之事。但了解国外贸易如何富国的问题,却不是他们的分内之事了。除了在他们向国家请求改订国外贸易法案的时候,他们从来不考虑到这个问题。只有在请求改订法律的时候,他们才有必要陈述对外贸易的有利结果,以及现行法律对这种有利结果的阻挠。他们向那些要对这种事情作出决定的裁判官说,对外贸易可以为国家带来货币,但相关的法令却使对外贸易所带回来的货币不及本来应有的多,裁判官听了这个说法,也觉得十分满意。于是,这种议论产生了预期的效果。法兰西和英格兰的金银输出禁令,仅限于本国的铸币。外国铸币和金银仍可自由输出。在荷兰和其他一些地方,甚至本国铸币也可自由出口。政府的注意力,从对金银输出的监视,转到对贸易差额的监视,并把贸易差额看作能够引起国内金银量增减的唯一原因。他们从一种毫无结果的监督,转向另一个更为复杂更为困难但却是同样毫无结果的监督。托马斯·孟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不仅成为英格兰而且成为其他一切商业国家政治经济的基本准则。尤其重要的是,内地或国内贸易,即那种以同量资本可提供最大收入而又能使本国人民获得最大就业机会的贸易,却被视为只是对外贸易的附属物。据说,国内贸易既不能从外国带货币回来,也不能把货币带出国外。所以,除非国内贸易的盛衰可以间接影响对外贸易的状况,否则它就决不能使国家变得更加富裕或更加贫困。

没有金银矿的国家无疑必须从外国取得金银,就如同没有葡萄园的国家,须从外国进口葡萄酒一样。然而,政府似乎不必更多注意某一物品而更少注意另一物品。一个有财力购买葡萄酒的国家,总会获得它所需要的葡萄酒;一个有财力购买金银的国家,也绝不会缺少金银。金银像一切其他商品一样,必须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正因为金银是其他一切商品的价格,所以其他一切商品也都是金银的价格。我们完全有把握地相信,无需政府的注意,自由贸易也总会给我们提供我们所需要的葡萄酒;我们可以同样有把握地相信,自由贸易总会按照我们所能购入或所能使用的程度,给我们提供用以流通商品或用于其他用途的全部金银。

在各个国家,人类勤劳所能购入或生产的每一种商品量,自然会按照有效需求,即按照愿意支付为生产这种商品并使它进入市场所需支付的全部地租、劳动与利润的那些人的需求,自行调节。但金银比其他商品更容易或更准确地按照有效需求来进行调节,这是因为金银体积小而价值大,能比其他商品更容易地从一处地方运到另一处地方,从价廉的地方运到价昂的地方,从供大于求的地方运到供不应求的地方。譬如,如果英格兰有额外数量黄金的有效需求,那么一艘邮船就可从里斯本或从其他可以购买黄金的地方运来黄金五十吨,用以铸成五百多万几尼。但如果有效需求是同等价值的谷物,那么以五几尼换一吨谷物计算,输入这批谷物便需载重一百万吨的船只,或一千艘载重一千吨的船只。就算英国的整个海军舰队也不够用。

当输入一国的金银量超过有效需求时,无论政府怎样保持警惕也不能阻止其输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严刑峻法,并没能使金银留在国内。从秘鲁和巴西源源不断的金银输入,超过了这两个国家的有效需求,使金银在这两个国家的价格降低到邻国之下。反之,如果某国的金银量少于其有效需求,那就会使金银的价格高于邻国之上,也用不着政府操心去进口金银。即使政府想尽力禁止进口金银,也不能做到。莱克加斯制定法律设置障碍来阻止金银输入斯巴达,但斯巴达人的充沛的购买力却冲破了这一障碍。所有严峻的关税法都不能阻止荷兰和戈登堡东印度公司把茶叶输入英国的,因为它们比英国东印度公司运来的茶叶便宜一些。一磅茶叶的价格通常以银计算,最高是十六先令,而一磅茶叶的体积约是十六先令体积的一百倍;如以金币计算,则在两千倍以上。因此走私茶叶的困难也就比走私金银大这么多倍。

金银很容易由丰足的地方运到缺乏的地方,而其他许多货物,因为体积关系,不能随意由存货充足的市场转移到存货不足的市场,正是部分地由于这个缘故,金银的价格才不像其他大部分货物的价格那样不断波动。固然,金银的价格也不是完全不变动的,但其变动大都是缓慢的渐进的和统一的。例如,有人认为——也许没有多大根据——在本世纪和前一世纪的欧洲,金银因不断由西属西印度输入,其价值已经不断地但逐渐地下落。但要使金银的价格突然改变,从而使其他一切货物的货币价格立刻发生显著的涨落,那就非要有像发现美洲所造成的那种商业上的大变革不可。

尽管如此,如果一个有财力购买金银的国家,在任何时候缺乏金银,要想法补足,那就比补足其他任何缺乏的商品都更方便。如果原料不足,制造业必陷于停顿。如果食粮不足,人民必然挨饿。但如果货币不足,则既可代之以物物交换,又可凭信用赊账买卖,每月或每年清算一次,更可用调节得当的纸币来加以弥补。第一种方法很不方便,第二种方法就比较方便了,至于第三种方法,则不但方便,而且有时还会带来一些利益。所以,无论就哪一点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于保持或增加国内货币量的关心,都是不必要的。

可是,人们对于货币稀少的抱怨是再普遍不过了。货币像葡萄酒一样,对于那些既没有购买它的资力,又没有借贷信用的人,一定会经常感到缺乏。而有财力又有信用的人,在需要货币或葡萄酒时很少会感到缺乏。然而抱怨货币稀少的人,未必都是些毫无远虑的败家子儿。有时,整个商业城市及其邻近乡村也都会普遍感到货币稀少。贸易过度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普遍原因。一个稳重的人,如果其制订的经营计划与其资本不相称,结果也会像没有量入为出的浪费者一样,既没有购买货币的资力,又没有借贷货币的信用。在计划实现以前,他们的资财就已耗尽,接着他们的信用也完了。他们到处去向人借贷,但人家都说无款可贷。即使这种对货币稀少的普遍抱怨,也并不能证明国内流通的金银已失常量,而仅能证明有许多人想要金银但没有可以用来交换的东西。当贸易的利润偶然比平时大时,无论大小商人都容易犯贸易过度的错误。他们输出的货币并不总比平常多,而只是在国内和国外赊购比平常更多的货物,将其运往远方的市场,希望在付款期前收回货款。如果付款期前不能收回货款,他们就两手空空,既没有购买货币的资力,也没有贷款的抵押品。对货币稀少的普遍抱怨,不是起因于金银的稀少,而是起因于那些求借者难以借贷,以及债权人害怕债款难以收回,不肯出借。

如果力求认真地证明,财富不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而由货币所购买的各种东西构成,并且只在购买货物时货币才有价值,那就未免过于滑稽。无疑,货币总是构成国民资本的一部分,但它通常只是一小部分,并总是最无利可图的一部分。

商人之所以普遍感觉以货币购买货物较易,以货物购买货币较难,并不是因为构成财富的更主要的成分是货币而不是货物,而是因为货币是公认的已确立了的交易媒介,所以货币容易和一切物品交换,但一切货物却不能同样容易地和货币交换。此外,大部分货物比货币更易于磨损,直接保存货物可能往往要蒙受更大的损失。商人有现货在手,同有等值的货币存在金库相比,更容易发生为他所不能应付的支付需求。而且,他的利润更直接出自卖货而不是买货,因此他一般更急于以货换钱,而不是以钱换货。不过,丰富的货物堆在货栈不能及时售出,这有时可能成为个别商人破产的原因,但绝不能使一国或一个地方遭受同样的灾难。商人的全部资本,往往由容易损坏的必定用来交换货币的货物构成。但一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却只有极小一部分可以预定用来交换邻国的金银。极大部分是在国内流通和消费的,即使是运往外国的剩余物品,也常有大部分用来购买其他外国货物。所以,预定用以购买金银的那部分货物,即使不能卖出以换取金银,也不至于使一个国家破产。当然,它可能遭受某些损失和不便,不得不采用某种替补货币所必需的办法。但是,它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却照常一样或几乎照常一样,因为它有同样多的或几乎同样多的可消费资本来维持自己。以货物交换货币,未必总像以货币交换货物那么容易,但从长远来看,以货物交换货币却比以货币交换货物更有必要。除了购买货币,货物还有其他许多用处,但除了购买货物,货币就一无所用了。所以,货币必然追求货物,而货物却并不总是或无需追求货币。购买货物的人并不总想再把货物出售,而往往打算自己消费或使用,但售卖货物的人却总想再购买。前者购买货物,往往完成了他的全部任务,而后者售卖货物,顶多只能算是完成了任务的一半。人们所以需求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货币所能购买的物品。

据说,可消费的物品不久就会损坏,而金银则具有较大的耐久性,只要不继续输出,就可在长时期内积累起来,使国家的财富增加到使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所以,对任何国家来说,最不利的事情莫过于以这种耐久的商品交换那些容易损坏的商品。可是,我们并不认为用英格兰的铁器去交换法国的葡萄酒是不利的贸易。铁器也是极耐久的商品,如果不继续输出,也可能在长时期内积累起来,使国内锅釜的数量增加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很容易看出,随便在哪个国家,这类用具的数目必然要受其实际用途的限制;锅釜的数量超过用于烹调食物的锅釜数,那是很荒谬的;如果食物的数量增加了,锅釜的数目很容易随之而增加,即用一部分增加的食物量来购买锅釜,或用来维持额外的制锅业工人。同样容易看出,任何一个国家的金银量也都受这类金属的实际用途的限制,或是作为货币来流通商品,或是制成器皿当家具使用。任何一个国家的铸币量都受国内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的支配;商品的价值量增加了,立刻就会有一部分商品被运到有金银铸币的外国,去购买为流通商品所必须增加的铸币量。金银器皿的数量是受喜欢这些东西的家族的数目与财富来调节的,这类家族的数目与财富增加了,就很可能会有一部分增加的财富被送到有金银器皿的地方去购买所需要的额外的金银器皿。一个国家企图通过引进或保留多于它所需要的金银,以此增加财富,就如同要那些家族购置多于他们所需要的厨房用具,以增加其快乐一样,都是荒谬的;出资购买那些不必要的用具,不仅不能增进而且会减损家庭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样,出资购买那些不必要的金银,也必然会减少用于衣、食、住和用于维持人民生计以及提供就业机会的财富。必须记住,金银无论铸成硬币或制成器皿,同厨房用具一样,都是器具。如果增加金银的用途,增加用金银来流通、支配和制造的可消费的物品,就一定会增加金银的数量;但是,如果你想用非常规的手段来增加金银的数量,那就一定会减少它们的用途,甚至会减少它们的数量,这些金银的数量绝不会大于用途所需求的。如果金银积累得超过所需求的数量,那么,由于金银的运输是那么容易,而闲置不用的损失又是那么大,任何法律也不能防止它们被立即输出国外。

一国要对外进行战争,要在海外维持军队,并不一定非要积累金银。军队的维持所依赖的不是金银,而是可消费的物品。一国国内的年产物,即本国土地、劳动和可消费资本的年收入,就可在海外购买可消费的物品,从而维持对外战争。

一个国家有三种不同的途径为海外军队购买粮饷。第一,把一部分积累的金银运往海外;第二,把制造业的年产物的一部分运往海外;第三,把每年国内原生产物的一部分运往海外。

一个国家金银的累计和储存也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流通的货币;第二,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第三,由于多年节俭而存于国库的货币。

从一国的流通货币中很少能节省下金银,因为在这一方面不可能有多大的剩余。无论在哪个国家,每年买卖的货物的价值,要求有一定数量的货币来使之流通和分配给适当的消费者,但不能超过必要的数量。流通的渠道必然吸引充足的货币量,但一到饱和就不能再加容纳。但在对外战争的情况下,通常要从这个渠道里抽取若干。由于有大量的人遣往海外,国内所要维持生活的人数便大为减少了。国内流通的货物既已减少,为流通货物所必需的货币也必减少。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发行大批纸币,如英格兰的财政部证券、海军部证券和银行证券。用这些纸币来代替金银的空缺,国家才有机会把更多的金银运往外国。不过,所有这些对耗费巨大并延续几年的对外战争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而已。

熔解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更无济于事。上次战争开始时,法兰西曾使用这种办法,但从这方面所得的利益还不足以补偿铸造的损失。

以前,君主积累的财富曾提供了更大更持久的资源。但在今日,除了普鲁士国王,似乎欧洲王室再没有以积累财宝为政策的了。

本世纪的历次对外战争,也许是历史上花费最大的战争了,维持这种战争的费用似乎很少依靠流通的货币、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或国库财宝的输出。上次对法战争使英国花费了九千万镑以上,其中不但有七千五百万镑新募的国债,而且还有每镑二先令的土地附加税,以及每年从还债基金中借用的款项。这种支出有三分之二以上用在海外,即德意志、葡萄牙、美利坚,地中海各港口以及东西印度群岛。英国王室没有财富积蓄。我们从来没有听说有大量的金银器皿被熔解。那时人们都认为国内流通的金银不超过一千八百万镑。但自从最近金币改铸以来,大家相信这个数字是被低估了。因此,我们不妨按照我记得曾经看到或听到过的最夸大的统计,假定我国金银合计达三千万镑。如果战争是用我国的货币来进行的,那么根据这个统计数字,在六七年里,这些货币一定被运出运回过至少两次。如果可以作这样的假设,那就提供了最有决定性的论点,说明政府没有必要注意货币的保存,因为根据这一假定,国内的全部货币曾在这么短的时期内被运出又被收回,而且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这回事。可是,在这期间流通渠道并不显得比平常更空虚,有资力换取货币的人,很少感到货币缺乏。在整个战争时期,尤其是在战争将要结束的时候,对外贸易的利润确实比平时大。这就总是造成英国港口普遍贸易过度的现象。随之而来又引起了对货币缺乏的不满,而这种不满常常是跟着营业过度现象出现的。许多人缺少货币,因为他们既无资力可以换取,又无信用可以借贷,而且因为债务人觉得难以借贷,债权人也就觉得难以收回。不过,拥有可以换取金银的价值的人,一般都能以他们的价值换取金银。

可见,上次战争的巨大费用,主要不是依靠金银的输出,而是依靠英国某种商品的输出。在政府或政府工作人员同一个商人订约汇款至外国时,这商人就向国外来往通汇处出一期票,他为了支付这张期票,自然会尽力把商品而不是金银运出国外。如果那个国家不需要英国的商品,他就会设法把商品运往别国,购买一张期票,来付清所欠那个国家的款项。当输出的商品适应市场的需求时,就可取得相当的利润,但输出金银,却很难得到任何利润。当这些金属被运往外国以购买外国商品时,商人所获得的利润不是来自商品的购买,而是来自所购商品的售卖。但如果只是为了还债而运出金银,那就不能换回商品,因而也不能得到利润。所以,商人自然会想尽办法来偿还外债,那就是输出商品而不是输出金银。《英国现状》的作者指出,在上次战争期间,英国输出了大量货物,却没有带回来任何东西。

除上述三种金银外,在一切商业大国中,还有大量金银块交替地输入和输出,以经营国外贸易。这种金银块像国内流通的货币一样,在各商业国之间流通,可以被看作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国家铸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受国内流通商品的支配;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则受流通于各国间的商品的支配。两者都是用来便利交易的,前者用于同一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后者用于不同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这种大商业共和国货币的一部分可以用来,或已经用来进行上一次战争。在一场全面战争的时候,人们自然要认为,这种货币的流动与方向和平时不同,它应当在战场周围流通得更多,因为交战国军队所需的粮饷都要在交战地点周围及邻近国家购买。但无论每年使用的这种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有多少,英国都要年年购买,而用以购买这种货币的,或是英国商品,或是以英国商品换取的其他物品。所以归根结底,仍是商品,仍是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才是使我们能够进行战争的最终资源。所以可以很自然地认为,每年这样大的费用一定从巨额的年产物中支付。例如,1761年的费用便在一千九百万镑以上。任何金银的积累都不够维持如此巨大的年度开支。即使是每年的金银产量也无法维持这样大的开支。根据最可靠的统计,每年输入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金银一般不会超过六百万镑;就某些年份来说,还不够支付上次战争四个月的费用。

军队派往遥远的国家,其饷给和食粮要在远地购买。购买这些东西或买进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以购买这些东西,要输出若干商品。最宜于为这一目的而输出的商品,似乎是制造得比较精巧的工业品,即体积小价值大,因而能以不大的费用运到遥远地方的制造品。一个国家,如果它的产业每年生产这种大量剩余的制造品输往外国,那么,即使它不输出大量金银,甚至没有如此大量的金银可供输出,也能进行一场费用浩大的对外战争好多年。诚然,每年剩余制造品的很大部分必须在这种情况下输出,而它虽给商人带回利润,却不给国家带回任何利润,因为政府向商人购买外国期票,以便在外国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不过,总有一部分剩余制造品的输出,仍可带回利润。在战争期间,政府将对制造业提出加倍的要求。第一,由于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政府向外国出了期票,为了付清期票,政府就要求制造业制造商品,以便运往外国;第二,国内通常已经消费掉的外国货物,仍须向外国购买,为了换回这种货物,政府又要求制造业制造商品运往外国。在破坏性最大的对外战争中,大部分的制造业往往会极度繁荣;反之,在恢复和平的时候却往往会衰落下去。它们可能在国家衰落时繁荣,而在国家恢复繁荣时衰落。英国制造业的许多不同部门在上次战争期间和在战后一段时期的不同状况,可作我上面所说的例证。

借土地原生产物的输出而进行费用浩大或旷日持久的对外战争是不相宜的。把大量原生产物运往外国以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费用太大。而且没有几个国家所生产的原生产物,除了足够维持本国居民生活所需外,还能有大量剩余。因此,以大量原生产物输往外国,无异于夺去人民一部分的必要生活资料。至于制造品的输出,情形就有所不同。制造业工人的生活资料仍保存在国内,所输出的仅是他们产品的剩余部分。休谟屡次注意到往昔英国国王不能不断地进行长期对外战争的事实。那时英国除了土地原生产物和若干最粗陋的制造品,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用来购买远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但原生产物不能从国内消费中大量节省下来,粗制造品和原生产物的运输费用又过于巨大。所以,他们不能长期对外作战,并不是因为缺少货币,而是因为缺少比较精巧的工业品。英格兰的买卖在那时和现在都是以货币为媒介的。那时货币流通量对通常买卖次数和价值的比例,必定和现在相同,更确切地说,必定比现在大,因为那时没有纸币,现在纸币却已代替了大部分金银。在商业和制造业不甚发达的国家,遇有非常事件发生,臣民对君主很难有多大援助,其理由我将在下面说明。所以,在这样的国家里,君主都努力积累财宝,作为预防不测事件的唯一手段。即使没有这种必要,君王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自然会倾向于为积累所必需的节俭。在那样简朴的状态下,甚至君主的消费也不受爱好宫廷豪华的虚荣心的支配,而用于赏赐佃户、款待家臣。虚荣心几乎总是导致浪费,但赏赐和款待却很少引起这种结果。因此,每一个鞑靼酋长都有财宝。查理十二世有名的同盟者乌克兰哥萨克酋长马捷帕的财宝据说很多。梅罗文加王朝的法兰西国王都有财宝。在他们分封儿子时,也把财宝分给他们。撒克逊君王以及征服后最初几个国王,也似乎曾经积累过财宝。每一个新朝代所做的第一件事通常就是夺取前王的财宝,作为获得继承权的最重要的手段。先进的商业国家的君王,却没有积累财宝的同样的必要,因为他们在非常事故发生时,通常都能得到臣民的特别援助。他们积累的倾向也没有那样厉害。他们自然地,也许必然仿效那个时代流行的办法,他们的消费和领土内各大业主的消费一样,会受豪华的虚荣心的支配。宫廷中毫无意义的装饰一天比一天华丽,其用费之大,不仅阻止积累,而且往往侵及预定供给更必要的用途的基金。德西利达斯关于波斯宫廷所说的话,可适用于欧洲一些君主的宫廷。他说:他在那里只看到许多富丽的东西,看不到什么力量;看到许多奴婢,看不到几个军人。

金银的输入,不是一国得自对外贸易的主要利益,更不是唯一利益。经营对外贸易的任何地方之间,都可从中得到两种不同的利益。那就是,将本国所不需要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剩余部分输出以换回他们所需要的其他物品。通过以剩余物品换取其他物品的方式使剩余物品有了价值,满足了国内的部分需要,并增加他们的享受。利用这个办法,国内市场的狭小并不妨碍任何工艺或制造业部门的分工发展到十分完善的程度。通过给国内消费不了的那部分劳动成果开拓一个比较广阔的市场,就可以鼓励他们去改进劳动生产力,将年产物增至最大限度,从而增加社会的实际财富与收入。对于彼此进行对外贸易的所有不同的国家,对外贸易都不断地从事完成这些伟大而重要的工作。大家都能从对外贸易得到好处,当然,经营对外贸易的商人一般总是较多地注意供应本国人民的需要和输出本国的剩余物品,较少地注意供应别国人民的需要和输出别国的剩余物品,所以收益最多的,往往是这些商人所在的国家。向没有金银矿山但又需要金银的国家输入金银,无疑是对外贸易的一部分,但这是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单为了这种打算而经营对外贸易的国家,恐怕在一个世纪内都没有机会能装满一船金银。

美洲的发现之所以使欧洲变得富裕,并非由于输入金银的缘故。因为美洲金银矿山丰饶,这些金属的价格降低了。与十五世纪相比,现今购买金银器皿所需付给的谷物或劳动,约为当时的三分之一。欧洲每年花费同量的劳动和商品,就能买到大约三倍于当时的金银器皿。但是,当一种商品跌到从前售价的三分之一时,不仅原来有资力购买这商品的人可购买三倍于此的数量,而且许许多多原来没有资力购买这商品的人也能购买;现在有资力购买金银器皿的人数,也许比从前增加到十倍以上,也许增加到二十倍以上。因此,欧洲现有的金银器皿,不仅可能比设若美洲金银矿尚未发现而甚至在其目前进步状态下所会有的金银器皿多三倍以上,而且可能多二十倍乃至三十倍以上。直到现在为止,欧洲无疑地已经获得了一种实在的便利,不过那确是一种微不足道的便利。金银价格的低廉使这些金属不像以前那样宜于充作货币。为了购买同一东西,我们必须携带较多的金银,并在口袋里带一个先令而不像从前那样只带四便士的一个银币。很难说上述的便利和不便利,哪一种较不重要,这两者本来都不会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任何根本的变化。然而美洲的发现确曾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美洲的发现给欧洲各种商品开辟了一个无穷的新市场,因而就有机会实行新的分工和提供新的技术,而在以前通商范围狭隘,大部分产品缺少市场的时候,这是决不会有的现象。劳动生产力改进了,欧洲各国的产品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和财富也跟着增加了。欧洲的商品对美洲来说几乎都是新奇的,美洲的许多商品对欧洲来说也是新奇的。于是发生了一系列以前从未想到过的新的交易,它当然对旧大陆有利,但自然对新大陆也同样有利。由于欧洲人野蛮不公正的行为,使得这样一件对所有国家本来都是有利的事情,却成为若干不幸的国家遭到摧残和破坏的根源。

几乎同时发生的经由好望角至东印度的航道的发现,也许开辟了一个比美洲更大的对外贸易市场,虽然距离更远。美洲当时只有两个民族在各方面优于野蛮人,它们在被发现后不久就被消灭了。其余的都不过是野蛮人。但是,中国、印度、日本等帝国以及东印度的几个帝国,虽然没有比较丰富的金银矿山,但在其他各方面却比墨西哥或秘鲁更为富裕,土地耕种得更好,所有工艺和制造业更为先进;即使我们相信西班牙各作家关于那些帝国往昔情况的夸大记载,也仍得承认这一点,其实这些作家的话显然是不足置信的。文明富国间交易的价值,总会比文明富国与野蛮民族交易的价值大得多。但欧洲从美洲贸易所得的利益,却一向比它从东印度通商所得的利益大得多。葡萄牙人独占东印度贸易几乎达一百年之久,其他欧洲国家要把任何货物运到东印度去或从东印度购入任何货物,都须间接经过葡萄牙人之手。上世纪初荷兰人开始侵入东印度时,他们把全部东印度的商业交由一家公司独家经营。英国人、法国人、瑞典人和丹麦人随后都仿效他们的先例,所以,欧洲任何大国都没有享受到对东印度自由贸易的利益。这种贸易之所以不及美洲贸易有利的唯一原因是,美洲贸易,即欧洲几乎每一国家对其所属殖民地的贸易是其一切臣民可以自由经营的。那些东印度公司的专营的特权,雄厚的财富,以及这些财富为它们从本国政府获得的惠益和保护,已经引起不少嫉妒。这种嫉妒心理使人往往把它们的贸易看作是完全有害的,因为经营这种贸易的国家每年都输出大量的白银。有关方面回应说,由于这种不断地输出白银,他们的贸易一般来说可能使欧洲陷于贫困,但对于从事贸易的具体国家来说,却并非如此。因为,通过输出一部分回程货到欧洲其他国家,这种贸易每年给本国带回的白银数量远远超过输出的白银数量。反对者和答辩者都以我刚才一直在考证的流行的说法为根据。所以,无需就两者再做过多的论述。由于每年有白银输往东印度,欧洲的银器也许会比以前贵一些,银币所能购买的劳动和商品大概也多一些。在这两个结果中,前者所受的损失很小,后者所得的利益很小,两者都微不足道,不值得公众注意。东印度的贸易由于为欧洲商品开辟了一个市场,或者用近似的说法,为那些商品所购买的金银开辟了一个市场,就一定会增加欧洲商品的年产量,因而也增加欧洲的实际财富和收入。它们至今增加得很少,也许是因为那种贸易处处受到限制的缘故。

虽然不免让人感到冗长乏味,但我认为仍有必要对财富是由货币和金银构成的这一流行的说法作详尽的考察。我已经说过,按照普通的说法,货币往往表示财富;这种词义的含糊使这一流行的见解在我们听来非常熟悉,甚至那些确信这种说法是谬论的人也往往会忘记自己的原则,在推理的过程中把它当作确定不移的不可否认的真理。英国有几个研究商业的优秀作家在开头就指出,一个国家的财富不仅在于金银,而且在于它的土地、房屋和各种各样可消费的物品。但在他们推理的过程中,他们却似乎把土地、房屋和可消费的物品统统忘记了;他们的论证往往认为:一切财富在于金银,增加金银就是国家工商业的巨大目标。

但是,这样两个原则已然确立:财富由金银构成,无金银矿山的国家只有通过贸易差额,即出口价值大于进口价值,才能输入金银。那么,政治经济学的巨大目的就必然变成尽量减少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的输入,尽量增加国内产业产品的输出了。因此,使国家致富的两大引擎就是限制输入和奖励输出。

输入的限制有两种。

第一,凡能由本国生产的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无论从什么国家输入,都一律加以限制。

第二,凡是从贸易差额不利于本国的那些国家进口的几乎一切货物,一律加以限制。

这些不同的限制有时采用高关税的方法,有时采用绝对禁止的方法。

奖励输出的方法,有时是退税,有时是发给奖励金,有时是同外国订立有利的通商条约,有时是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

在下面两种不同的情况下允许退税。已纳关税或国产税的国内制造品,在输出时往往将所收税额的全部或部分发还;输入时已经交税的外国商品,如再输出,则有时将所交税的全部或部分发还。

奖励金的颁发,用以奖励某些新兴的制造业,或用以奖励被认为应受特殊照顾的其他一些工业。

通过有利的通商条约,本国的货物或商人在外国获得了其他国家的货物和商人所不能享受的特权。

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不仅使殖民地建立国的货物和商人享有某些特权,而且往往享有垄断权。

上述两种限制输入的方法和四种奖励输出的方法,乃是使贸易差额有利,以增加国内金银量的六种主要的手段,为重商主义所倡导。我将在以下各章分别加以讨论。对于这些手段有没有所说的把货币输入到国内来的倾向,我将不再多加注意,而主要考察这些手段的每一种对于国家产业的年产物可能有什么影响。这些手段既然会增加或减少国家年产物的价值,显然也一定会增加或减少国家的实际财富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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