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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论引起劳动分工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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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分工带来如此多的好处,但它原本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而是人类智慧预见到并想要得到分工所带来的普遍富裕。劳动分工是人性的某种倾向的必然结果,尽管这种结果非常缓慢与逐渐,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

这种倾向是否是一种人性中无法进一步说明的初始本然之一,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否是理性和言语能力的必然结果,并不是我们现在研究的主题。这是一种人类共有的倾向,而在其他动物那里是找不到的。其他动物,似乎既不了解这种交易,也不了解任何其他形式的契约。两只猎狗追逐同一只兔子,有时似乎在协同行动,将兔子向另一只猎狗驱赶,或在另一只猎狗把兔子驱赶到它那边时,进行拦截。但是,这种协同行动并不是契约的结果,而只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出于对同一目标的欲望而偶然发生的。没有谁见到过两只狗公平且慎重地交换骨头;也没有人见过,一只动物以某姿势或自然嚎叫向另一只动物示意说: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用我的交换你的。

当一只动物想要从一个人或者另一只动物处获得什么东西,除了博得施与者的欢心外,没有其他的说服手段。一只小狗想要获得食物,就会向母狗百般献媚;一只西班牙猎狗会做出种种娇态,以引起正在就餐的主人的注意,并施与食物。对于人类,我们有时也会采取这种手段。如果他没有别的办法让他人按照他的喜好行事,他就百般恭顺,阿谀奉承,以博取他们的欢心。不过,他没有时间每一次都这么做——在文明社会中,他总是需要他人大量的合作与帮助,然而他的一生中不足以结交几个朋友。

任何一种动物,一旦长大成年,都能够完全独立,而且在自然状态下,不需要其他同类的帮助。但人类不一样,他几乎随时都需要其他同胞的帮助。要想得到他们的恩惠,仅凭善意是不行的。如果他能激发他们的利己心,使其有利于他,并向他们表明,他要求他们所做之事对他们自己是有利的,他就更可能如愿以偿。无论是谁,如果他想与其他人做买卖,他都会这样提议:如果你给我想要的东西,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这就是交易的含义。正是这种方式使我们得到彼此所需的大部分帮助。

我们期望的饭食,不是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所祈求的不是他们的人性,而是他们的利己心。我们从不向他们谈及我们自己的需要,只说他们的好处。除乞丐外,没有人愿意完全靠别人的恩惠生活,即使乞丐也不会一味依赖别人的恩惠。的确,乞丐生存所需的一切都是乐善好施的人的施舍。尽管这种施舍从根本上给乞丐提供了他生存所需的一切必需品,却没有,也不能随时随地给他提供他所需要的必需品。与其他人一样,他的大部分临时需要是采用与他人相同的方式,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而得到满足的。他用一个人给他的钱去购买食物,用另一个人给他的旧衣服去交换更合身的旧衣服,或住所,或食物,或钱,并用这些钱去购买自己需要的食品、衣服或住所。

就像我们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从别处得到我们所需要的大部分帮助那样,劳动分工最初也正是这种交换倾向引起的。例如,在一个以狩猎或游牧为生的部落中,有个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迅捷更加熟练地制造弓箭的人,他往往用自己制作的弓矢去交换他人的家畜或鹿肉。结果他发现,他用这种方式得到的家畜或鹿肉,比他自己亲自到野外捕猎得到的要多。于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把制造弓箭变成自己的主要职业,于是成了一个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善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常被其邻居请去造屋。他习惯用这种方式为邻居服务,而邻居们也以牲畜和鹿肉为酬。他最终发现,完全从事这一职业,变成一个房屋建筑者更符合自己的利益。同样,第三个人变成了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变成了毛皮或皮革的硝皮人或鞣革人——毛皮或皮革是野蛮人衣着的主要组成部分。于是,由于肯定能用自己的劳动产品的剩余部分去交换自己所需的别人的劳动产品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从事一种专门的职业,并培养和完善他们从事这一职业所具备的才能或天资。

实际上,人们天赋的差异比我们意识到的要小得多。成年人从事不同职业时所表现出来的极不相同的才能,在很多场合,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结果。例如,两个性格极不相同的人,一个哲学家,一个街道搬运工,他们之间的差异,人们通常错误地认为不是由习惯、风俗与教育造成的,而是由其天赋造成的。但实际上,当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在人生的前七八年,他们的天赋或许极其相似,恐怕连他们自己的父母或玩伴也不能看出任何显著的差异。大约在这个年龄,或者随后不久,他们逐渐从事极不相同的职业。于是,他们的才能逐渐表现出差异,这种差距逐渐增大,直到最后他们中任何一个都认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如果不互通有无,以物易物以及互相交易的话,那么每个人就必须亲自生产自己生活所需的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若每一个人必须履行相同的职责,做相同的工作,那就不可能存在因工作差异而引起的巨大的才能差异了。

正如这种交换倾向造成不同职业的人之间的才能差异那样,交换倾向使得这种差异体现价值。许多种被认为同族的动物,它们的天赋差异,比人类在未受教育和习俗熏陶以前所表现出来的自然才能要明显得多。一个哲学家与街道搬运工在天赋方面的差异,远不及大猛犬之于猎犬,猎犬之于西班牙猎狗或西班牙猎狗之于牧羊犬。但是,这些同种但不同族的动物,对彼此并没有用处。大猛犬的力量,并不能因猎犬的敏速、西班牙猎狗的精明或牧羊犬的驯服而有任何增加。因缺乏交换和交易的能力与倾向,不能把这些不同的天赋和才能变成共同的财富,给同种的动物提供更好的便利。每个动物仍然被迫自立并保护自己,丝毫得不到大自然赋予它同类的那种不同才能的好处。相反,人类之间的不同才能对彼此都有好处。他们通过互通有无,以物易物和交换,形成一种共同财富,各个人都可以交换到他所需要的其他人的才能所生产出来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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