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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和平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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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欧洲历史的第二个时期——和解时期,是从解决曾在第一个时期引起最大烦恼的两个问题开始的,即赔款问题和法国的安全问题。1924年和1925年找到的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道威斯计划”和洛迦诺公约——是不完备的,而且正如我们现在所知,是短命的。但是在随后的5年之内,它们作为最后的解决办法而被接受;而且,尽管这些条约的所有不确定性和缺点一直存在,但是这些年也是战后欧洲的黄金时代。

道威斯计划

1924年5月11日正是法国的大选日,这一天赫里欧成为法国总理,而道威斯委员会也刚好在这一天向赔款委员会提出了它的报告。在德国,外交部长斯特莱斯曼已经成为政治生活中最有影响的人物。在英国,拉姆齐·麦克唐纳的工党政府掌权。这三位政治家现在开始认真工作,根据道威斯计划的方针来解决赔款问题。

道威斯委员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重建德国的通货,很明显,没有这一点,德国对外国的支付就根本不可能。到1923年底,德国的马克实际上已经一文不值,德国政府临时在旧的20马克兑换1英镑的比价上发行了一种新的货币,称为“地产抵押马克” [1] 。但是除非有某些纯金储备或者外国资产能作为对它的支持,“地产抵押马克”是不稳定的。道威斯委员会建议在同样的兑换价上创建一种新的马克,即“德国马克”,它将由一个独立于政府的货币发行银行所控制。

以确立稳定的货币为先决条件,该委员会认为德国便能够根据赔款账单向协约国支付赔款,从第一年支付5000万英镑开始,然后逐年增加,从第5年开始达到标准为最高1.25亿英镑的数目。这些赔款的抵押品将采取三种形式:国家铁路债券,德国工业投资债券以及关税和对酒、糖及烟草征收的国家税收的收入。然而,由于唯恐这些赔款支付会再次扰乱外汇市场,该委员会建议,这些赔款应由德国以马克的形式准备,而把赔款总数兑换成外币的责任应当是协约国政府的权限。为了确保这些安排的顺利运作以有利于债权国,赔款委员会将有权任命协约国的特派员到发行银行董事会、铁路和受控制的岁收(即已经指定了用途的税收)的管理部门中;而且要有一个“赔款支付事务总管”来负责整个计划。最后,有两个对这一计划的成功必不可缺的条件:必须放弃鲁尔的占领,使德国恢复对它的全部领土的经济控制力;以及德国应当获得4000万英镑的外国贷款,其目的有两个,即提供货币储备金并有助于它支付第一年的款项,这笔款项将在该计划有时间体现出它的好处之前付清。

在麦克唐纳与赫里欧之间进行了初步讨论之后,“道威斯计划”被提交给7月和8月在伦敦召开的一个会议,斯特莱斯曼也出席了这个会议。在新的和解气氛中,该计划在没有太多困难的情况下被接受,尽管还有许多复杂的细节需要解决,而且念念不忘鲁尔的德国人寻求并获得了一个保证,即除非在蓄意大规模违约的情况下不得再次强行惩罚。10月,给德国的贷款得以发行,而且(除了法国,在那里它由银行私下认购)到处都超额认购。美国认购了这笔贷款总数的一半多,英国认购了1/4强,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士和瑞典认购了其余部分。尽管道威斯计划的贷款并没有在国联的主办下发行,但毫无疑问,国联对奥地利和匈牙利贷款的先例实际上有助于它的成功。11月中旬,法国和比利时军队最终撤出了鲁尔。

道威斯计划有许多优点。它限制了它对德国赔款总数的要求,对德国来说,这个总数在有利的条件下或许是有能力支付的,尽管需要满足法国的愿望可能鼓励了专家们失之乐观。道威斯计划把支付问题和外币兑换问题分开,并把后者留给债权国去处理。它给债权国以某些具体规定的国家收入的担保——而不是对德国资源的一种模糊的全面征税。尤其重要的是,道威斯计划使赔款脱离了政治争论的领域,而把它当成是一个普通的商业债务来对待。道威斯计划使整个赔款问题脱离了不能令人满意的赔款委员会的控制,并保证将从一种公平的、非政治的角度来对待它,更特殊的是该计划的“赔款支付事务总管”将是一个美国公民。

在这些方面,道威斯计划对任何以前发生的事情来说都代表了一种如此巨大的进步,因此它受到热情的欢迎是不难理解的。但是它也有严重的缺点。它规定了年度支付额,但它未能规定它们的持续时间,也没有对德国负债总额作出任何宣布;因为在这个时期没有一个法国政府胆敢宣布它已正式放弃了所要求的全部66亿英镑赔款的任何部分。德国仍然处于无望的处境之中,因为在它的财政中的任何平稳的增加都将引起一种赔款义务的增加,于是这就使它失去了积累储蓄金的任何动力,因为这些储蓄金只会流入协约国的国库。还有更糟的是,道威斯计划开创了借贷给德国资金去支付赔款的致命的先例。随着道威斯贷款成功而来的是德国的无节制的借债。在以后的五年中,每一个德国大城市的市政当局,以及几乎每一个重要的德国实业界财团,都在美国、有时也在英国发行了大量的公债或信贷。资本的这种注入似乎是天意。它带来了一个繁荣的高潮,这种繁荣使德国能够支付道威斯计划的年赔款额,同时在它的资源方面也没有造成过度的紧张,并且由于有充裕的外汇置于它的自由支配之下从而解决了兑换问题。道威斯计划在整个这些年中似乎是一个绝对的成功。几乎没有人有这种洞察力能够看出德国正在用来自美国的钱支付债务,而且它的偿付能力取决于在华尔街继续大量发行德国的公债。

协约国之间的债务

在这里提及另外一系列债务要求是最适宜的,尽管起因不同,但是这些要求与赔款问题纠缠不清地缠绕在一起,而且最终与赔款的命运密不可分。在战争中,英国借给它的包括俄国在内的欧洲盟国大量款项,它也从美国借了这些总数一半以上的款项,一些协约国家也从美国直接获得了贷款。这个借债的复杂性很快就要变成一种如同赔款的负担那样庞大而不易控制和难于处理的问题。就协约国之间的战争债务而言,美国是唯一的债权人,而大陆协约国只是债务人(法国由于一小笔钱也是债权国),而英国居于中间地位,它既是债务国,也是债权国。

当1922年美国政府开始严厉地催逼还债时,法国宣称,只要德国支付赔款,法国就支付战债;因为如果战败的德国未能付给它赔款,而战胜的法国却要支付给它的盟国债务,这是法国不堪忍受的。英国在借方与贷方之间进行比较,愿意看到一笔勾销所有的战债。1922年8月,英国向它的欧洲盟国发出了一个通知(该通知通常作为“巴尔福照会”而被提到),宣布它希望从其欧洲盟国那里获得的清偿它们的债务的数目就是它自己应当偿还给美国的债务数目。这种过于明显地要把征收债务的全部憎恨置于美国身上的企图在美国引起了广泛的愤怒,并进一步强化了美国的舆论去反对取消战债。

鉴于美国的态度,英国政府认为他们别无选择,只有如期偿付他们的债务。1922年12月,英美达成了一个协议,该协议规定英国欠美国的债务连同利息一起将分62年还清,每年大约偿付3300万英镑。但是直到1926年英国也没有从它的欧洲盟国那里得到一分钱。于是,继道威斯解决方案之后,达成了若干协议,根据英—美协议的同样的方针,以每年分期支付的方式,把应当从法国、意大利、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希腊和葡萄牙收集的债务支付给英国和美国。在这里不可能提及这些交易的详细账目和过程。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美国与英国的解决办法(按5%的标准利率计算利息)使英国最初的债务减少了不到30%,但英国与其他国家的解决办法,则使意大利债务的减少超过了80%,其他协约国债务的减少超过了60%。而且英国来自协约国内部的债务和来自赔款的总收入从未达到它支付给美国的债务的程度;因此实际上所有的债务支付,无论是从哪里支付的,都进入了美国的国库。

在这些债务协议中提供的巨大的资金流动转移,就像在道威斯计划下提供的资金转移一样,使美国向债务国提供贷款和信贷成为可能。国联继续实行它在奥地利和匈牙利创始的如此得意的政策。1924年到1928年之间,在国联的主持下,希腊、保加利亚、爱沙尼亚和但泽自由市发行了公债,并主要在美国和英国被认购。穿过大西洋流入德国与其他欧洲国家的大量信贷,不仅支持了整个复杂而讨厌的赔款和战债支付体系,而且给欧洲带来了普遍的繁荣和生活平安幸福的氛围;而这种繁荣是主要欧洲国家之间政治关系取得进展的一个基本条件,这是这一时期最为明显的特征。

日内瓦议定书

1924年8月在伦敦签署了批准解决德国赔款问题的道威斯计划之后,麦克唐纳和赫里欧出席了下个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国联大会;并在那里做出了重要的努力去解决另一个突出的问题,即法国的安全问题。

自从1922年法国拒绝英国的关于一个保证条约的建议后,寻求法国的安全便转向了不同的途径。1921年国联开始其努力(这将在下面一章加以叙述)去处理使人烦恼的裁军问题;1922年,法国政府第一次提出这种论点,并且以极其顽固的态度坚持这个论点,即只有法国的安全得到加强,法国才能减少它的军备。自1919年人们第一次听到法国对安全的要求之后,法国的要求已经扩大。现在法国在东欧和中欧有受它保护的国家,它们的安全已经成为法国自己安全的组成部分。法国要求得到的东西是对法国本身以及对它的盟国的一个全面的附加的安全保证。日内瓦关于裁军的讨论对于要求这样一种保证来说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如果获得了这个保证,法国的政策将取得显著的成功。如果没有获得这种保证,法国和它的盟国将不承认有裁军的义务。

在日内瓦的英国代表团可能并没有领悟到它的行动的全部含义,默认了这个前提;而且“临时混合委员会”(被任命去调查裁军问题的机构)向1923年的国联大会提交了一份“相互援助条约”草案,该草案包括某些对未来裁军的模糊的规定以及对当前安全的极其明确的保证。任何爆发的冲突都将在以后四天中由国联行政院做出哪一方是侵略者的判决,然后国联成员国将有一种自动的义务〔对被侵略者〕给以军事援助以反对这个侵略者。因此其结果不仅直接阻碍了1921年国联大会决议中逐渐取消根据盟约第16条采取行动的进程,而且依靠使军事制裁成为自动的和强制性的规定而强化了这一条款。

1923年的大会没有任何大国的负责任的官员出席,因此不能做任何事情,只是把这个草案交给各国政府去考虑。该草案得到了法国、法国的大部分盟国以及东欧小国的热情批准。但是被英国、英国的自治领以及斯堪的那维亚国家和荷兰断然拒绝——对这些国家来说,它们更关心的是避免增加它们的义务,而不是增强它们的安全。但是当第二年麦克唐纳与赫里欧一起出现在大会上,周围的气氛已经得到如此巨大改善的情况下,在两种反对意见之间的妥协似乎就在眼前;于是1924年的大会草拟了一个协定,并一致同意将其推荐给各国政府以获得它们的同意,该协定被通称为“日内瓦议定书”。它的全称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议定书”。

该议定书的主要新奇之处在于它打算通过强制诉诸仲裁来改进国联盟约并提供附加的安全。国联盟约给战争造成机会,这不仅在当事国不在场行政院就不能对一个争端做出一致判断的情况下,而且还在于争端的起因被判定属于争端一方的国内司法权限范围的情况下。该议定书寻求弥补这两个“缺陷”。它规定一切争端的司法性质都必须提交国际常设法院,它的判决将具有效力。在其他争端中则坚持国联盟约的规定程序。但是即使行政院未能达成全体一致的决议,这也不意味着能够像国联盟约规定的那样使争端双方具有进行战争的自由。行政院将把该争端提交给仲裁委员会,它的决定具有约束力。关于第二个缺陷,该议定书规定(这个建议来自日本代表团),关于国内司法权限问题的争端,尽管根据盟约排除行政院根据第15条做出正式的判决,也应该根据盟约第11条提交调解程序,而且如果根据此款已把问题提交国联,那么在这样一个争端中就没有国家应当被认定是侵略者。最后,为了保持安全与裁军之间的平衡,该议定书建议,裁军会议应当在1925年6月15日召开,只要到那时有足够的国家批准了该议定书。

“日内瓦议定书”并没有做什么事情去加强国联盟约第16条规定的行政院的权力,也没有做什么事情去使军事制裁成为强制性的;因此它对满足法国的安全要求来说还没有达到“相互保证条约”草案的程度。然而它被1924年的法国政府看做是一个足够加以接受的事实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明,即自普恩加莱垮台之后,和解的看法已经进入了法国的政策。但是该议定书的确满足了法国和它的盟国的一个生死攸关的利益——维持1919年的和平安排,尤其是它的领土安排。修改凡尔赛条约条款的要求不是一个“争端”,在该议定书中(或实际上在国联盟约本身当中)规定的程序不适用于它;而且唯恐将会存在对这一点的任何怀疑,这一点在草拟该议定书的委员会的报告中被特别强调。换句话说,该议定书着重强调了以后被抨击为国联盟约的弱点的东西:它的把安全和保持1919年的安排等同起来的倾向,以及它未能提供足够的方法去修改那个安排。但是在1924年几乎听不到这种批评。德国还不是国联成员,那些较小的前敌国仍然更担心遭受侵略而不是希望强大到足以去进行侵略;因此它们欢迎签订这个议定书。

对该议定书的普遍热情始终笼罩会议,直到大会的结束。当时不同的反映开始出现。最初的麻烦发生在那些条款,即规定关于国内司法权限的问题的争端可以根据盟约第11条的规定提交国际联盟。日本提出这个建议的目的是十分清楚的。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近来效仿美国的做法从它们的领土上驱逐日本移民;而日本希望在日内瓦确立它对这种限制提出抗议的权利。第11条的正文在其本身授予那种权利方面似乎足够宽泛。但是英国自治领最不愿意接受在条款上写明它们关于移民问题的国内立法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由国联讨论或受到国联的挑战。而且很快就变得清楚的是,即使没有其他理由,就以此为理由,它们也将拒绝批准该议定书。

对该议定书的其他条款的研究,也在自治领和英国激起了谴责之声。强制仲裁是一个新奇的事物,英国的公众舆论并不容易接受它;而且尽管一届一届的英国政府都宣称它们始终不变地忠实于盟约,但是制裁在英帝国的任何地方都从未受到过欢迎。该议定书并没有改变第16条,这是事实。但是它也不能避免这种看法,即行政院能够断定谁是侵略者的争端数目的增加,就意味着可能不得不实行强制制裁的争端数目的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自治领的反对、加上众所周知的下院并不愿意同意在国联盟约下的英国义务的任何增加,这就完全可能阻止批准这个议定书,即使签订它的政府仍然掌权。然而11月在“季诺维也夫信件”之后举行的大选中,麦克唐纳的工党政府被鲍德温的保守党政府所接替。这就注定了该议定书的命运。1925年3月,新的外交大臣奥斯汀·张伯伦正式向国联行政院宣布英国决定不接受该议定书。

洛迦诺公约

日内瓦议定书已成一纸空文。法国对安全的寻求再次走进了死胡同;而且在法国看来,这一次又是英国的错误。出路只能是再次回到最初的计划,即英国对法国的莱茵兰边界给以明确保证的计划中去寻找。但是这种保证采取了一种新的形式,足以令人惊奇的是,被找到的解决办法竟是在一个建议当中,而这个建议是两年前由德国政府首先提出来的。

1922年底,德国政府向法国政府建议开始进行一个相互保证公约的谈判,在这个保证公约中将包括英国和比利时,它保证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双方不诉诸战争去反对另一个国家。这个建议是通过美国政府提出来的,美国被邀请作为这种安排的“保证国”而行动。在占领鲁尔前夕,这个方案似乎对德国比对法国更有利(因为存在着更多的法国侵略德国的危险而不是相反);于是它被普恩加莱不礼貌地拒绝了。在以后的两年中,德国政府坚持这个建议,但没有成功。当日内瓦议定书被拒绝,而且人们又认为除了财政之外,与德国达成政治和解的时机已经到来时,这个方案便具有了新的吸引力。在影响欧洲的政治问题上,美国的合作实际上已不再被考虑。但英国——它作为法国和德国之间的调解人的作用已经由于它在鲁尔占领时期的独立态度而得到了明显的确立——则准备填补这个空缺。英国准备单独行动(因为自治领在这个问题上不会支持它)去保证法—德边界免遭德国的侵略(这是法国一直要求的东西)。而且为了保持天平的平衡,它也准备去保证同一边界不受法国的侵略。

这就是有名的洛迦诺公约的基础。1925年的整个夏天,谈判一直通过外交途径进行,而且这个方案的细节逐渐具体化。德国和比利时的边界被置于同样的基础之上,并且像德国和法国的边界一样享受同样的保证。这个保证不仅适用于这些边界,也适用于非军事区,在这里德国被禁止保持军队和修筑工事。意大利以另一个保证人的身份加入其中。该方案的先决条件是,在公约签字后德国将加入国联并获得行政院常任理事国的席位。

存在着两个主要的困难。第一个困难发生在德国和捷克斯洛伐克与波兰的边界问题上。尽管德国愿意重申它接受凡尔赛条约规定的西部边界,但不准备接受凡尔赛条约对其他边界的规定。它坦率地承认它并不认为它的东部边界是最终的边界,尽管它否认有任何用武力来改变它的打算。在这方面德国与英国的态度相吻合。英国准备保证德国的西部边界,但不准备保证它的其他边界。这个问题在尽可能圆满的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办法是在德国和波兰之间以及德国和捷克斯洛伐克之间签订了仲裁条约,并且在法国和这两个国家之间签订了保证条约。

第二个困难产生于德国和苏联自拉巴洛条约以来就存在的友好关系。德国担心西方大国有一天会要求根据盟约第16条对苏联采取军事行动,并要求德国参加这样的行动。这种担心用一份照会的方式得到了解决,在这份照会中其他洛迦诺国家通知德国,根据他们的解释,国联成员国有义务为支持盟约而进行合作,但只有“在符合本国军备情况和照顾本国地理形势的范围内”才这样做。不用说,这当然就意味着德国作为一个被解除了武装的国家,不能被指望参加任何对苏联的军事制裁。

10月,所有这些国家的政府首脑在瑞士的湖边小城洛迦诺开会,并于10月16日拟定和草签了下列协议:

(1) 保证法国—德国和比利时—德国的边界条约(这就是所谓真正意义上的“洛迦诺公约”);

(2) 德国作为一方,法国、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作为另一方的一系列双边仲裁条约;

(3) 法国作为一方,与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作为另一方的双边相互保证条约。

1925年12月1日,这一系列条约在伦敦正式签署。

如此签订的条约包括某些重要的但没有一个签字国愿意承认的含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含义将变得更为明显。首先,存在着心照不宣的想法,即由德国对它的西部边界的自愿保证,赋予这条边界以一种迄今为止赋予它的或目前赋予德国的其他边界的更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而且这意味着凡尔赛条约强加的义务,即使不是法律的而是道义的义务,也比自愿接受的义务更缺乏约束力。第二,英国准备保证某些边界而拒绝保证另一些边界,具有使边界等级化的实际影响,即从安全的角度出发把边界分为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而且尽管英国政府坚定地声明,它在国联盟约下承担的义务将得到尊重,但是洛迦诺公约给人的印象却是英国并不准备采取军事行动以保卫东欧边界。归根结底,洛迦诺公约对凡尔赛条约和国联盟约是有破坏作用的。它鼓励了两种观点:第一,除非得到具有自愿性质的其他条约的保证,凡尔赛条约缺乏约束力;第二,不能指望各国政府为保卫那些不直接与它们自己的利益有关的边界采取军事行动。十年以后,几乎所有的政府似乎都是按照这些含义而行动的。

在1925年充盈着普遍友好与乐观的气氛中,这些含义的确可以被忽视;但夸大洛迦诺公约对欧洲和解的贡献将是困难的。自战争以来,它第一次在法国的需要和德国的需要之间形成了公正的不偏不倚的平衡。它完成了由道威斯计划而开始的使德国回到大国行列中的工作,这固然不是根据完全平等的条件(因为裁军和解除武装的奴役状态仍然存在),但毕竟是作为一个正式的和受尊敬的成员。奥斯汀·张伯伦对他的成功带有可以原谅的自豪感,把它说成是“战争年代与和平年代的真正分界线”。

* * *

[1] 又称“地租马克”,是一种值1金马克的纸币。——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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