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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術篇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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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術者致治之術,即身之之政论也。身之生平不喜滕口说,不喜上书言时事,国变以後,尤与政治绝缘。然其注《通鉴》,不能舍政治不谈,且有时陈古证今,谈言微中,颇得风人之旨,知其未尝忘情政治也。《表微》初拟立《君道》、《相业》诸篇,今特删併于《治術》,亦不多尚空言之意耳。

周显王三十五年,屈宜臼谓韩昭侯曰:“前年秦拔宜阳,今年旱,君不以此时恤民之急,而顾益奢,此所谓时诎举赢者也。”

注曰:徐广曰:“时衰耗而作奢侈。”言国家多难而势诎,此时宜恤民之急,而举事反若有赢馀者,失其所以为国之道矣。“时诎举赢”,盖古语也。(卷二)

此盖为宋徽宗言之。《泊宅编》言:“崇、观以来,天下珍异,悉归禁中,四方梯航,殆无虚日,大则宠以爵禄,其次锡赉称是。宣和五年,平江府朱造巨舰,载太湖石一块至京,以千人舁进,役夫各赐银碗并官,其四僕皆承节郎及金带,遂为威远军节度使,而封石为槃固侯。”是时辽夏交侵,金人亦乘机思动,国家多难而势诎,政府渺不恤民,而举事反若有赢馀也。

周赧王四十四年,赵田部吏赵奢收租税,平原君家不肯出,赵奢以法治之,平原君以为贤,言之于王。王使治国赋,国赋大平,民富而府库实。

注曰:观此,则赵奢岂特善兵哉,可使治国也。(卷五)

国法贵平等,任何人不应享有特权。《元史·世祖纪》至元二十八年三月条,言:“江淮豪家,多行贿权贵,遇有差赋,唯及贫民。”天下所以不平也。今赵奢能执法,平原君亦能服善,此其所以为浊世佳公子欤!

汉高帝元年,沛公见秦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意欲留居之。樊哙谏曰:“沛公欲有天下耶?将为富家翁耶?凡此奢丽之物,皆秦所以亡也,沛公何用焉!愿急还霸上,无留宫中。”

注曰:樊哙起于狗屠,识见如此。余谓哙之功,当以谏留秦宫为上,鸿门诮让项羽次之。(卷九)

王深宁曰:“淮阴侯羞与哙伍,然哙亦未易轻,谏留居秦官,鸿门谯项羽,排闼入见,一狗屠能之,汉廷诸公不及也。”语见《困学纪闻》十二,意与身之同。

汉高帝三年,广武君对韩信曰:“今将军威震天下,农夫莫不辍耕释耒,褕衣甘食。”

注曰:褕音瑜,靡也。此言当时之人,畏信之威声,不能自保其生业,皆辍耕释耒,褕靡其衣,甘毳其食,以苟生于旦夕,不复为久远计。(卷一〇)

铁蹄蹂躏之下,地方或反觉繁荣,皆此等心理为之也。

汉哀帝建平三年,王嘉谏数变易二千石,及劝上畜养大夫。

注曰:按嘉此疏,诚中当时之病。然为相者在于朝夕纳诲,随事矫正,天下不能窥其际,而自臻于治平,不在著见于奏疏,以滕口说也。自宣帝之後,为相者始加详于奏疏,而考其治迹,愈不逮前,相业固不在乎此也。(卷三四)

此有慨于宋人奏疏之冗也。上书动辄万言,阅之岂易终卷,酿为风气,贤者不免。申公曰:“为治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身之不喜滕口说,屡见于《注》,亦可见其性格之一斑。

汉章帝建初八年,温公论曰:是故知善而不能用,知恶而不能去,人主之深戒也。

注曰:温公此论,用齐桓公、管仲论郭公所以亡国之意。为窦宪擅权张本。(卷四六)

说见《新序》卷四《杂事篇》。宋理宗亦郭公之流,故权臣相继执政也。

晋成帝咸康五年,南昌文成公郗鉴疾笃,以府事付长史刘遐,上疏乞骸骨,且曰:“臣所统错杂,率多北人,或逼迁徙。”

注曰:谓中原之人,有恋土不肯南渡者,以兵威逼迁之也。(卷九六)

安土重迁,人之恒情。然太王去邠,从之者如归市;刘玄德江陵之行,荆楚从之者十馀万人,固不必以兵威逼迁之也,视其平日能否得民耳!

晋穆帝永和二年,石虎立私论朝政之法,听吏告其君,奴告其主。公卿以下朝觐,以目相顾,不敢复相过从谈语。

注曰:石虎之法,虽周厉王之监谤,秦始皇之禁耦语,不如是之甚也。(卷九七)

秦桧之持和议,忠臣良将,诛锄殆尽。又兴文字之狱,许人告讦,凡私论朝政,皆贬窜之,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少涉讥议即捕治,以塞士夫之口。桧之法,石虎之法也。

晋简文帝咸安二年,秦王坚诏:关东之民,学通一经、才成一艺者,在所以礼送之。在官百石以上,学不通一经、才不成一艺者,罢遣还民。

注曰:苻坚之政如此,而犹不能终,况不及苻坚者乎!(一〇三)

此有感于元初之贱儒,而知其不能久也。果也身之卒後六十六年而元亡。

晋孝武帝太元二十一年,燕主宝定士族旧籍,分辨清浊,校阅户口,罢军营封荫之户,悉属郡县。由是士民嗟怨,始有离心。

注曰:斯事行之未必非也,但慕容宝即位之初,国师新败,又遭大丧,下之怀反侧者多,未可遽行耳!《大学》曰:“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後,则近道矣。”(一〇八)

事有可行而行之非其时者。《钱塘遗事》六,载:“御史陈伯大奏行士籍。先是朝廷患科场弊倖百出,有发解过省,而笔迹不同者,有冒已死人解帖免举者。乃议今後凡应举及免举人,各于所属州县给历一道,亲书历首,将来赴举过省,参对笔迹异同,以防伪滥,时人谓之籍秀才,咸淳庚午科已行之矣。时人有诗曰:‘戎马掀天动地来,襄阳城下哭声哀,平章束手全无策,却把科场恼秀才。’”言非危亡之急务也。《癸辛杂识》别集下亦载之。

齐武帝永明八年,交州刺史清河房法乘,专好读书,常属疾不治事,由是长史伏登之得擅权改易将吏,不今法乘知。

注曰:史言徒读书而无政事者,不足以当方任。(一三七)

人各有能有不能,不必尽人而从政也。用违其材,则有三害:害其人,害其民,害其事。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子曰:“贼夫人之子。”即此意也。然身之此条,则殆为当时之学究言之。《癸辛杂识》续集下,载:“吴兴老儒沈仲固言:‘道学之名,起于元祐,盛于淳熙。其徒有假其名以欺世者,凡治财赋者则目为聚敛;开阃扞边者则目为粗材;留心政事者则目为俗吏。考其所行,则皆不近人情之事,异时必将为国家莫大之祸,恐不在典午清谈之下也。’余时年甚少,闻其说如此,颇有甚矣之叹。至淳祐间,每见所谓达官朝士,必愦愦冬烘,然后信仲固之言不为过。盖贾似道当国,独握大权,惟恐有分其势者,故专用此一等人,名为尊崇道学,实幸其不才愦愦,不致掣其肘耳。以致万事不理,丧身亡国,仲固之言,不幸而中”云。此道学末流之弊也。

永明十一年,魏主至肆州,见道路民有跛眇者,停驾慰劳,给衣食终身。

注曰:此亦可谓“惠而不知为政”矣。见者则给衣食,目所不见者,岂能遍给其衣食哉!古之为政者,孤独废疾皆有养,岂必待身亲见而後养之也。(一三八)

《老学庵笔记》二,言:“崇宁间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所费尤大,朝廷课以为殿最,往往竭州郡之力,仅能枝梧。谚曰:‘不养健儿,却养乞儿;不管活人,只管死尸。’”亦讥其不知为政也。

梁武帝天监十一年,诏“自今逋谪之家,及罪应质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将送”。

注曰:所谓宽庶民者如此而已。而不能绳权贵以法,君子是以知梁政之乱也。(一四七)

元成宗大德元年十一月,大都路总管沙的,坐赃当罢,帝以故臣子,特减其罪,俾仍旧职。明胡粹中评之曰:“法者人主所与天下共者也,以故臣子特减其罪,则废法矣,法废而欲治天下得乎?其後江浙平章教化、的里不花、南臺中丞张闾,互相告劾,两释不问。元之政纲,凌迟堕废,不待至正之末而後见也。”语见《元史续编》五。教化与的里不花、张闾,互劾赃污事,见《成宗纪》大德三年三月条,皆身之所亲闻者也。

梁武帝中大通六年,东魏丞相欢,复谋迁都,遣三千骑镇建兴,益河东及济州兵,拥诸州和籴粟,悉运入邺城。

注曰:和籴以充军食,盖始于此。历唐至宋,而民始不胜其病矣。(一五六)

和籴之害,嘉定间陈耆卿曾疏言之,曰:“和籴将以利民也,而民或以为害,其故何哉?盖由民与民为市,此其所乐也;民与官为市,此其所畏也。市之价增,官之价减,一害也。市无斛面,而官有斛面,二害也。市以一人操概量,无他费焉;而官之监临者多,诛求无厌,三害也。市先得钱,而官先概粟,有候伺之苦,有钱陌不足之弊,四害也。四害不去,故凶年未有其利,而丰年已罹其扰,名虽为和,实则强也。今诚宜播告有司,每遇收籴,必增其价,而先予之钱,蠲其斛面,而俾自操其概量,吏有骚动取赢者,必寘之于罚。如是,则虽一曰万斛,彼将乐趋之不暇,裕民实边,二责併塞矣。”疏见王圻《续文献通考》卅一,库本《筼窗集》未收也。

梁武帝大同二年,尚书右丞江子四上封事,极言政治得失。诏曰:“古人有言,屋漏在上,知之在下。朕有过失,不能自觉,江子四等封事所言,尚书可时加检括,于民有蠹患者,宜速详启。”

注曰:江子四所上封事,必不敢言帝崇信释氏,而穷兵广地,适以毒民,用法宽于权贵,而急于细民等事,特毛举细故而论得失耳。(一五七)

江子四封事史不传,然由大同十一年贺琛陈四事,帝诘责主名观之,知江子四所言,必无关痛痒之事也。故司马温公尝论之。《潜研堂文集》二,亦有《梁武帝论》,谓“梁之亡,亡于拒谏而自满”,即以贺琛之事为证。贺琛之谏,非甚激切,而帝口授主书诮让,凡千七百馀言,必使之谢过,不敢复有指斥而後已。则帝乃一饰非怙过之人,其之声音颜色,实拒人于千里之外者也。

大同十一年,散骑常侍贺琛启陈四事,其二,以为今天下所以贪残,良由风俗侈靡,诚宜严为禁制,道以节俭,纠奏浮华,变其耳目。夫失节之嗟,亦民所自患,正耻不能及群,故勉强而为之。

注曰:《易》曰:“不节若,则嗟若,无咎。”《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琛引用之,以发己意,此论诚切中人情。(一五九)

人在社会,不能孤立。事有非所愿为,而风气如此,志意稍弱,则不敢不随流俗,所谓“勉强为之”也。负转移风气之责者,当有以扶植之。

陈宣帝太建十三年,初,苏绰在西魏,以国用不足,制征税法颇重。

注曰:后周太祖作相,置司赋,掌功赋之政令,凡人自十八以至六十有四,与轻癃者,皆赋之。其赋之法,有室者岁不过绢一疋,绵八两,粟五斛,丁者半之。其非桑土有室者,布一疋,麻十斤,丁者又半之。丰年则全赋,中年半之,下年一之,皆以时徵焉。若艰荒凶札,则不徵其赋。又有市门之税。自今观之,亦不为重矣,而苏绰犹望后之人弛之,可谓有志于民矣。(一七五)

“今”指元初,叹当时聚敛之臣之不恤民也。至元二十一年,卢世荣用事,以锱铢掊克为功,董文用折之曰:“牧羊者岁两剪其毛,今牧人日剪而献之,主者固悦其得毛之多,然羊无以避寒热,即死且尽,毛又可得耶!民财有限,取之以时,犹惧伤之,今刻剥无遗,犹有民乎?”世荣不能对。语见《道园学古录》二十《董公行状》,《元史·文用传》采之。则当时征税之重可知矣。

又,突厥入寇,长孙晟上书隋主曰:“今诸夏虽安,戎虏尚梗,兴师致讨,未是其时,弃于度外,又相侵扰。”

注曰:此二语明指出当时利病。今人多上书言时事,滕口说耳。(一七五)

身之不喜人上书言时事,滕口说,又见于此。

陈长城公至德元年,隋柳彧以近世风俗,每正月十五夜,然灯游戏,奏请禁之,曰:“窃见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竭赀破产,竞此一时,男女混杂,缁素不分。秽行因此而成,盗贼由斯而起。”

注曰:观此,则上元游戏之弊,其来久矣。後之当路者,能不惑于世俗,奋然革之,亦所谓豪杰之士也。(一七五)

岁时游戏之俗,各有其历史,苟无大害于民,原不必遽然禁止。但上元游戏之弊,至宋而极,今存《宋会要》辑本及《梦华》《梦粱》诸录,均可考见。《春明退朝录》中言:“本朝上元游戏之盛,冠于前代。”《容斋三笔》一亦言:“唐人上元观灯,前后各一日,本朝增为五夜。”然未闻有如柳彧请禁止之者,独《司马温公集》廿一,有《论上元游幸劄子》,及《论上元妇人相撲状》云:“窃闻今月十八日,圣驾御宣德门,召诸色艺人进技,赐与银绢,内有妇人相撲,亦被赏赉。臣愚窃以为宣德门者,国家之象魏,所以垂宪度,布号令也。今上有天子之尊,下有万民之众,后妃侍旁,命妇纵观,而使妇人裸戏于前,非所以隆礼法、示四方也。”温公之言如此,亦欲帝减游观之乐,禁妇人裸戏于众前耳,非请废止上元游戏之俗也。而身之独欲奋然革之者何哉?岂非愤当时之时诎举赢,商女不知亡国恨乎!

隋文帝开皇十七年,帝以盗贼繁多,命盗一钱以上皆弃市,于是行旅皆晏起早宿,天下懔懔。有数人劫执事而谓之曰:“吾岂求财者邪!但为枉人来耳。而为我奏至尊:自古体国立法,未有盗一钱而死者也。而不为我以闻,吾更来,而属无类矣!”帝闻之,为停此法。

注曰:自古以来,闾里姦豪持吏短长者则有之矣,未闻持其上至此者,宜隋季之多盗也。天下之富,一钱之积,是以古之为政,欲其平易近民。(一七八)

《元史》一四八《董文忠传》载:“世祖时多盗,诏犯者皆杀无赦,在处囚满狱。文忠言:‘杀人取货,与窃一钱者均死,惨黩莫甚,恐乖陛下好生之德。’敕革之。”一八〇《耶律希亮传》亦言:“大都囹圄多囚,世祖问故,希亮奏:‘近奉旨,汉人盗钞六文者杀,以是囚多。’”事与隋季同,皆滥用混一之力,以为民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而严刑以逞也。

唐高祖武德九年,精选天下文学之士虞世南、褚亮、姚思廉、欧阳询、蔡允恭、萧德言等,以本官兼学士,令更日宿直。听朝之隙,引入内殿,讲论前言往行,商榷政事,或至夜分乃罢。

注曰:唐太宗以武定祸乱,出入行间,与之俱者,皆西北骁武之士。至天下既定,精选弘文馆学士,日夕与之议论商榷者,皆东南儒生也。然则欲守成者捨儒何以哉!(一九二)

“守成”云云,为元成宗言之也。《鉴注》成後十七年,身之始卒,故能备见成宗初政。元本以武力得天下,贱视儒術,时有九儒十丐之谣。平宋以来,虽稍引进东南儒生,然有志节者皆避之若浼,惟藉口保持门户者乃忍耻就之,故终未能收儒之效也。

又,初,萧瑀荐封德彝于上皇,上皇以为中书令。及上即位,瑀为左僕射,德彝为右僕射。议事已定,德彝数反于上前,由是有隙。时房玄龄、杜如晦新用事,皆疏瑀而亲德彝。

注曰:太宗初政之时,以房、杜之贤,萧瑀之直,而不相亲,乃亲封德彝者,盖以瑀之疎直,难与共事于危疑之时,而封德彝之狡数,不与之亲密,则不能得其情也。后之为相者,其心无所权量,但曰亲君子,远小人,未有能济者也。(一九二)

亲君子,远小人,平时修身之道也,变时用人则不然。才智艺能之人,未必尽君子;德行志节之士,未必尽才能。善为国者每兼收而并蓄之,使各尽其能,各适其用。譬之医药,但问其用之是否得宜,配製是否得法,不问其有毒无毒也。如必以为君子而后用之,则所视为小人者,必不甘于寂寞,而别谋所以生存之路,国家于是多事矣。《传》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又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身之云云,盖深有感于君子小人之争,互相起伏,终宋世而无补于亡也。

唐太宗贞观六年,上谓魏徵曰:“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对曰:“然。天下未定,则专取其才,不考其行;丧乱既平,则非才行兼备,不可用也。”

注曰:观此,则天下已定之後,可不为官择人乎!(一九四)

“天下已定”,为元初吏治言之也。今《元史》本纪,悉本于官修实录,事多隐饰。然贪贿之事,犹史不绝书,如《成宗纪》大德七年条,言“所罢赃污官吏,凡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三人”,时身之卒後一年也,则成宗初年之吏治可知矣。《元史》一七六《王寿传》,载:“寿大德中为侍御史,论事剀切,尝言:‘世祖初置中书省,安童等为丞相,廉希宪、许衡、姚枢等左右之,当时称治。迨至阿合马、郝祯、耿仁、卢世荣、桑哥、忻都等坏法黩货,流毒亿兆。近者阿忽台、伯颜、八都、马辛、阿里等专政、煽惑中禁,几摇神器。君子小人,已试之验如此。臣今邪正互陈,成败对举,庶几惩其既往,知所进退’”云。所谓近者,即指成宗初政。然其实世祖时吏治已坏,廉希宪、许衡之徒,混一後不久即逝。所相与图治者,如卢世荣、桑哥等,皆蠹国病民之尤,而用之于天下既定之後,故身之为之喟然。

武后长寿元年,禁天下屠杀及捕鱼虾。江淮旱饥,民不得采鱼虾,饿死者甚众。

注曰:后禁屠捕,而杀人如刈草菅,可以人而不如物乎!(二〇五)

此与齐主高洋同其矛盾者也。《北齐书·文宣纪》称:“帝昏邪残暴,近世未有。凡诸杀害,多令支解,或焚之于火,或投之于河,酷滥不可胜纪。”然天保八年四月,曾诏“诸取虾蟹蚬蛤之类,悉令停断”。九年二月,又诏“限仲冬一月燎野,不得他时行火,损昆虫草木”。抑何其仇视人类,而爱惜物类如此乎!

唐德宗建中四年,陆贽奏:“况其馀众,盖并胁从,苟知全生,岂愿为恶!”

注曰:史炤曰:“《书》云:‘胁从罔治。’孔颖达《疏》云:‘谓被胁从而距王命者。’”余谓胁从者,为威力所迫胁,不得已而从逆,非同心为逆者也。(二二八)

当地方沦陷之秋,人民或死或亡,或隐或仕,不出斯四者。奋勇杀贼,上也;褰裳去之,次也;杜门用晦,亦其次也;靦颜事敌,是谓从逆,从逆则视其为威力所迫胁,抑同心为逆,而定之罪,可矣。

唐宪宗元和元年,杜佑请解财赋之职,以李巽为度支盐铁转运使。自刘晏之後,居财赋之职者,莫能继之。巽掌使一年,征课所入,类晏之多,明年过之,又一年加一百八十万缗。

注曰:然则李巽胜刘晏乎?曰不如也。晏犹有遗利在民,巽则尽取之也。(二三七)

盖亦为卢世荣辈言之。世荣既以聚敛,骤陞执政。时陈天祥为监察御史,疏言:“世荣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转运使,于其任专务贪饕,所犯赃私以万计。今竟不悔前非,以苛刻为自安之策,以诛求为干进之门,是犹以盗跖而掌阿衡之任也。夫财者天地所生,民力所集,天地之间,岁有常数,惟其取之有节,故能用之不乏。今世荣欲以一岁之期,致十年之积,危万民之命,易一世之荣,广邀增羡之功,不恤颠连之患。将见民间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虚,安危利害之机,殆有不可胜言者。”语见《元史》一六八《天祥传》。此又李巽之不如者也。

元和三年,以右庶子卢坦为宣歙观察使。坦到官,值旱饥,穀价日增,或请抑其价,坦曰:“宣歙土狭穀少,所仰四方之来者,若价贱,则商船不复来,益困矣。”既而米斗二百,商旅辐凑。

注曰:後人用此策以救荒者,卢坦发之也。(二三七)

穀贱伤农,古有明训。利之所在,人自趋之。不患穀价之增,而患购买之无力也。

唐穆宗长庆元年,幽州节度使张弘靖,庄默自尊。所辟判官韦雍辈,多年少轻薄之士,裁刻军士粮赐,数以“反虏”诟责吏卒。又谓军士曰:“今天下太平,汝曹能挽两石弓,不若识一丁字。”由是军中人人怨怒。

注曰:抚柔荒犷,宣流德化,适其俗修其政者易为功。骇之以其所未尝见,惧之以其所未尝闻,鲜不速祸。(二四一)

河北虽尝叛乱,然首逆自是安、史,吏卒何罪!雍辈轻肆,乃数以“反虏”诟之,宜其怨怒也。且幽州之人,尝谓禄山、思明为二圣矣,语见《新书·张弘靖传》。弘靖之政,不优于安、史,雍等复骄纵自恣,而欲以法绳人,安得不速祸乎!

又,韦雍出,逢小将策马冲其前导,雍命曳下,欲于街中杖之。河朔军士不贯受杖,不服。

注曰:韦雍欲以柳公绰治京兆之体治幽燕,然公绰行之,则可肃清辇毂;韦雍行之,则召祸兴戎,所居之地不同也。(二四二)

事有可行,而行之非其人,或行之非其地者,此类是也。史言“韦雍辈嗜酒,出入传呼甚盛,或夜归,烛火满街,皆燕人所不习”云。盖是时河朔初平,故新统治者豪纵至此。

长庆四年,初,穆宗之立,神策军士人赐钱五十千,宰相议以太厚难继,乃下诏称:“宿卫之勤,诚宜厚赏,属频年旱歉,御府空虚,边兵尚未给衣,霑期于均济。神策军士人赐绢十匹,钱十千,仍出内库绫二百万匹付度支,充边军春衣。”时人善之。

注曰:李逢吉为相,时人之所恶也。一事之善,则时人善之,非是非之公欤!(二四三)

《钱塘遗事》四言:“理宗之季,官以贿成,宦官外戚用事。贾似道为相年馀,逐巨珰董宋臣、李宗辅,勒戚畹归,不得任监司郡守。百官守法,门客子弟敛迹,不敢干政,人颇称其能。”《癸辛杂识》後集,亦有“贾相制外戚抑北司戢学校”条,所谓是非之公也。《陔馀丛考》四一,乃疑此为周密尝受似道盻睐所致,不知此等事《宋史·似道传》并载之,岂修《宋史》者亦党于似道耶!专制之极,使人不敢称其恶,今乃不许称人善,亦岂是非之公耶!

唐僖宗乾符元年,自懿宗以来,奢侈日甚,用兵不息,赋敛愈急。关东连年水旱,州县不以实闻,上下相蒙,百姓流殍,无所控诉,相聚为盗,所在蜂起。州县兵少,加以承平日久,人不习战,每与盗遇,官军多败。

注曰:是後王仙芝、黄巢,遂为大盗,史先言唐末所以致盗之由。(二五二)

人非好为盗,亦不乐从盗,盗之起多由于不足与不平。至于智识分子背朝廷而附之,则朝政之不浃人心更可知矣。身之盖有感于方腊、范汝为之事也。宣和二年,方腊反睦州,《泊宅编》载其事,尚多忌讳。《青溪寇轨》引《容斋逸史》,记其号召之词,有足令人兴奋者,曰:“时吴中困于朱花石纲之扰,比屋致怨。方腊乃椎牛酾酒,召恶少百馀人会饮,酒数行,腊起曰:‘天下国家,本同一理。今有子弟耕织,终岁劳苦,少有粟帛,父兄悉取而靡荡之,稍不如意,则鞭笞酷虐,至死弗,于汝甘乎?’皆曰:‘不能。’腊曰:‘靡荡之馀,又悉举而奉之仇雠,仇雠赖我之资,反见侵侮,则使子弟应之;子弟力弗能支,则谴责无所不至,然岁奉仇雠之物,初不以侵侮废也,于汝安乎?’皆曰:‘安有此理!’腊涕泣曰:‘今赋役繁重,官吏侵渔,农桑不足以供应。吾侪所赖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无锱铢遗。且声色狗马,土木祷祠,甲兵花石,糜费之外,岁赂西北二虏银绢以百万计,皆吾东南赤子膏血也,宰相以此为安边之长策,独吾民终岁勤动,妻子冻馁,求一日饱不可得,诸君以为何如?’皆愤愤曰:‘惟命。’腊曰:‘三十年来,元老旧臣,贬死殆尽。当轴者皆龌龊邪佞之徒,但知以声色土木,淫蛊上心。在外监司牧守,亦皆贪鄙成风,不以地方为意。东南之民,苦于剥削久矣。近岁花石之扰,尤所弗堪。诸君若能仗义而起,四方必闻风响应,不然,徒死于贪吏耳,诸君其筹之。’皆曰:‘善。’遂部署其众千馀人,以诛朱为名,见官吏公使人皆杀之。民方苦于侵渔,果所在响应,遂连陷郡县数十。”《宋史》四六八,称其“凡得官吏,必断脔支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以偿怨心”。然未闻有士人从之也。绍兴二年,建州范汝为之乱则不然。《朱子语类》百三十三言:“汝为本无技能,为众拥戴,势乃猖獗。建之士如欧阳颖士、施逵、吴琮者,善文章,多材艺,或已登科,皆望风往从之。置伪官,日以萧、曹、房、杜,自相标置,以汉祖、唐宗,颂其功德。汝为愚人,偃然当之。朝廷遣官军平贼,大败,贼乘胜据建州。建人陆棠、谢尚,有乡曲之誉。陆乃杨龟山婿,人极端重,颇似有德器者。贼声言使二人来招,我则降矣。朝廷遣之,既而为贼拘,欧阳辈又说之日益切,因循遂为贼用。贼败,欧阳颖士、吴琮先诛死,陆、谢、施逵,以槛车送行在。”施脱逃入北,改名宜生,仕至翰林侍讲学士,《金史》七九有传,见《边事篇》。谢尚《宋史》三六四《韩世忠传》作谢嚮,称为范之谋主。陆棠,胡明仲为作长传,千七百馀言,见《斐然集》三十,言“士大夫为所笼惑者,比迹而是”。则当时朝政必有贻人口实者,不然,佳人何至作“贼”哉!

乾符六年,黄巢北趣襄阳,刘巨容大破之。或劝巨容穷追,贼可尽也。巨容曰:“国家喜负人,有急则抚存将士,不爱官赏;事宁则弃之,或更得罪,不若留贼以为富贵之资。”

注曰:唐末之政,诚如刘巨容之言。(二五三)

此即兽尽狗烹之说也,人于是唯恐天下不乱矣。

唐昭宗天復二年,李克用亲军,皆沙陀杂虏,喜侵暴良民,河东甚苦之。其子存勖以为言,克用曰:“此辈从吾攻战数十年,比者帑藏空虚,诸军卖马以自给。今四方诸侯,皆重赏以募士,我若急之,则彼皆散去矣,吾安与同保此乎!”

注曰:此高欢告杜弼之说也。异时庄宗既得天下,儿郎寒冷,遮马邀求,以养成骄军之祸,得非此语误之邪!(二六三)

高欢告杜弼语,见《夷夏篇》。庄宗即存勖。军兴之後,民受军人之侵暴,势所必至,家天下者尤甚。彼以国为君之国,非吾国,吾曾为君出死力,君应有以偿之,偿之不厌所欲,则必取足诸民,而民不堪其虐矣。公天下者其祸稍轻,然仍不能免。盖恃功而骄,常情也,故君子慎战。

後梁太祖开平二年,淮南先是张颢用事,刑罚酷滥,纵亲兵剽夺市里。徐温谓严可求曰:“大事已定,吾与公辈,当力行善政,使人解衣而寝耳。”乃立法度,禁强暴,举大纲,军民安之。

注曰:古人有言,“盗亦有道”。然盗货者小盗也,盗国者大盗也。观徐温之盗国,斯言岂欺我哉!(二六六)

徐温淮南盐贩,为杨行密所与起事三十六英雄之一。辅杨氏四世,多智得民心。至养子徐知诰即李昪,遂移吴祚为南唐,不可谓非乱世英雄也,故曰“盗亦有道”。

後梁均王贞明元年,帝踈忌宗室,专任赵岩及德妃兄弟。岩等依势弄权,卖官鬻狱,政事日紊,以至于亡。

注曰:史言梁有自亡之由,非晋能亡之也。(二六九)

赵岩见《劝戒篇》。德妃兄弟谓张汉傑、汉伦,《新、旧史》均附其父《归霸传》。此嘅宋宗室之不振,理宗任史弥远及贾妃弟似道,以至于亡,非元能亡之也。

後唐庄宗同光三年,汉主刘闻帝灭梁而惧,遣宫苑使何词入贡,且觇中国强弱。及还,言“帝骄淫无政,不足畏也”。汉主大悦,自是不复通中国。

注曰: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汉主既知唐之不足畏,奢虐亦由是滋矣。(二七三)

人相习于善,则世风日上;相习于恶,则世风日下。五季之世,相习于恶者也。

後唐明宗天成二年,敕卢臺乱兵在营家属,并全门处斩。

注曰:自帝即位以来,汴州张谏之乱,滑州于可洪之乱,以至卢臺之乱,凡乱兵皆夷其家。然而流言不息,盻盻然疾视其上者相环也。此无他,以乱止乱故尔。(二七五)

民有离心,虽用重典,无济于事。故重典非万不得已不可用,即用亦必以哀矜之道出之,可一不可再,安有屡用之而能止乱者乎!

後唐明宗长兴三年,吴越武肃王钱谬疾,谓将吏曰:“吾疾必不起。子孙善事中国,勿以易姓废事大之礼。”

注曰:时中国率数年一易姓。钱镠之意,盖谓偏据一隅,知以小事大而已。苟中国有主,则臣事之,其自兴自仆,吾不问也。(二七七)

吴越之所以能立国八十馀年者,亦幸是时中原数年一易姓耳。苟国家有强有力之政府,则割据一隅者,必不能以自存,是以宋兴而吴越即取销独立也。

又,大理少卿康澄上书曰:“国家有不足惧者五,有深可畏者六:阴阳不调不足惧,三辰失行不足惧,小人讹言不足惧,山崩川涸不足惧,蟊贼伤稼不足惧。贤人藏匿深可畏,四民迁业深可畏,上下相徇深可畏,廉耻道消深可畏,毁誉乱真深可畏,直言蔑闻深可畏。不足惧者愿陛下存而勿论;深可畏者愿陛下修而靡忒。”

注曰:康澄所谓不足惧,非果不足惧也,直言人事之不得,其可畏有甚于所惧者。然其词气之间,抑扬太过,将使人君忽于变异灾伤,而不知警省,非笃论也。(二七八)

康澄史无传,疏见《旧史·明宗纪》。古者君主尊严无上,惟天变足以儆之。若以是为不足惧,则更无可以致人主修省之術矣。《元史·成宗纪》:大德三年正月,中书省臣言:“天变屡见,大臣宜依故事,引咎避位。”帝曰:“此汉人所说耳,岂可一一听从耶!”身之所云,盖有感乎此。

後晋齐王开运二年,唐主克建州,以百胜节度使王崇文为永安节度使。崇文治以宽简,建人遂安。

注曰:抚宁荒馀,其政当尔。自盖公授此法于曹参,参以相齐,又以相汉,后人知此法者鲜矣。(二八五)

荒乱之馀,最宜予民以宁息。人有本能,不骚扰之,则自趋于安集。盖公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即此意。由是推之,身之为政,亦尚宽简而不尚矜张者也。

後周世宗显德二年,先是大梁城中民侵街衢为舍,通大车者盖寡,上命悉直而广之,广者至三十步,又迁坟墓于标外。上曰:“近广京城,于存殁扰动诚多,怨谤之语,朕自当之,他日终为人利。”

注曰:世宗志识宏远,不顾人言,然仁人不忍为也。(二九二)

世宗之志,犹子产之志也。《左·襄三十年传》,言:“子产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可谓怨毒之极矣!“及三年,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又何其爱戴之深耶!盖必有利民之心,而无好大喜功之意,乃可以任劳任怨。身之以为非仁人所忍为者,身之言治術,与周世宗不同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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