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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史前遗物和有关古代中国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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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后几章将对迄今为止关于安阳出土物的各种专门研究作个简要叙述。这从关于中国史前的一些资料(主要是在近六十年左右的时间内发现的)开始谈起可能是有益的。先简单提一下最早的人类遗迹北京猿人和蓝田猿人。某些学者在探索蒙古人种的起源时仍坚持要追溯到北京猿人。这种理论主要根据形态特征,尤其是铲形门齿;现在绝大部分蒙古人种都具有这种牙齿。经专家研究,生活在约一百万年前的周口店北京人也有这种牙齿。不管这些化石是否构成一个新属、一个亚属或一个类,这些实在的体质特征似乎给人类学家以深刻的印象。近年在中国南部和西南部的许多地方发现的荷谟形科化石,尽管是残缺不全的,但总的来说它坚定了关于现代人类的蒙古人种支系曾在东亚进化的信念。笔者本人仍不相信迄今为止积累的材料已确证了这一事实。决定这起源的本身不仅是个极重要的问题,而且肯定关系到中国人的形成。总的来看,中国人的种族历史无疑与整个蒙古人种迁徙的早期历史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关于中国的文明,近年的研究揭示,它的早期根基并不比已发现的散布于中国各地的新石器文化早多少。早于新石器时代的中石器时期的遗物,还有旧石器时代遗址确实偶有发现,但它们与中国历史的文化关系仍是不清楚的。所以,从新石器时代文化开始考查殷商文明的历史背景也许更为合适。

我们把着眼点首先放在恒河流域一带,考古发掘在那里发现了从中石器时代起似乎连续发展的古代遗迹。那些遗迹是按相反的顺序发现的——历史时期、新石器时代、中石器时代,故将来有可能在这地区发现时代更早的遗迹。

按我们目前的看法,甚至几年前在恒河上游地区发现的中石器时代的遗迹似乎与历史活动也只有很疏远的关系。无疑农业一旦开始,中国文化就跳跃式地向前发展。中国的动物驯养与植物栽培是由于外部的影响还是自身的发展,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到仰韶文化时期已不再是处于农业的初级阶段。十分清楚,那时黄河流域一带,几种粟已是普遍的主要食物,有时也种稻米。有些人认为仰韶时期高粱、大豆也普遍食用,这不是不可能的。驯养动物除狗和猪外,还有牛、鸡、羊,可能还有马。骨器和陶器是主要的手工业品。制陶业已高度发展,产品至少可分两类:日常生活用具和专用于装饰或宗教的器具。后一类即所谓“彩陶”。这类陶器被广泛收集并进行了一定的深入研究。笔者当年作为一个年轻的考古工作者,曾有机会在一个彩陶遗址进行首次发掘。前面已说过,这个遗址叫西阴村。在我研究彩陶标本时,使我印象最深的是,彩是用毛笔绘上的,这种笔与每个中国孩子开始学写字时用的笔没有多大区别。特别明显的是在西阴村彩陶上各种笔画末端,仍保留着细毛的痕迹。这是1926年我为清华研究院和弗利尔艺术馆准备一个报告时的观察,但因该报告仅限于介绍手工制品,故未提及此事。(1)

吴金鼎在《中国史前陶器》一书中指出,刻纹作为陶器的纹饰技术第一次发现在山东城子崖的黑陶文化中(2)。在较早的史前遗址中,当彩陶盛行时,似乎没有刻划纹的陶器,虽从技术上讲,在软泥上刻划要比彩绘容易。然而考古研究已证实,中国史前陶器的表面纹饰,彩绘技术较刻划出现为早。当彩绘支配仰韶陶器且形成它的最显著特征时,就通常称为黑陶文化的龙山文化来说,似乎有着比陶器纹饰更重要的文化因素,如骨卜。但作为陶器纹饰技术的刻划逐渐代替彩绘的事实,似较最初的想法更有意义。在本章的后一部分,我再较详细论述这个问题。

从科学考古学的观点看,龙山似是中国史前文化的最后时期。安阳考古的田野工作者实际上就在紧靠殷商遗物下面发现了黑陶文化层,但这两个文化层相距的时间是长还是短,仍是个有待说明的问题。

据传统文献记载,商朝前有个夏朝。夏朝前是对中国文明的形成作出贡献的传说中的早期统治者。当现代考古工作者证实几个不同的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文化存在于华北及其他地区时,这些早期的传说与这些考古发现相互间可能发生联系吗?

让我们看看有关王朝建立以前的传说人物的传统记载。过去的史家把中国文化的一些最重要成分的起源都归功于这些人物。在这些传说人物中,至少有四个人要在这里简单谈一下。

(1)黄帝。据传说,他为了统一疆土曾在阪泉和涿鹿打了两次大仗。此二地一在北京西北的察哈尔,一在河北省的保定一带。司马迁推测他的领土东临大海,南至长江,西到现在的甘肃。在北方,他赶走了可能是汉朝时匈奴的祖先部落之一的荤粥。黄帝是传说中的重要人物,这不仅是因他在《史记》中居于“五帝”之首,而更重要的是直到现在,中国人都认为自己是黄帝的子孙。

(2)养蚕的发明常归功于黄帝的第一个妻子祖。

(3)周王室的祖先弃,是中国黄金时代的两王之一舜的宫廷农业专家。传说他是第一个教中国人耕种土地栽培谷物和大麻的人。他的后裔被认为建立了著名的周朝。

(4)夏朝的创建者大禹被视为中国第一个水利工程师。传说他成功地治理了古代中国的黄河与其他河流。

与传说有联系而值得注意的是,现代考古学已证实:养蚕和农业远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在华北地区发展;史前水利工程与农业发展有密切关系;而培育作物的耕地需要的增长,促进了人口的增长。如果我们像一些现代考古学者假定的那样,采纳农业发源地靠近陕西省南部的传统看法,那末农业必定首先沿黄河下游一带向东发展。所以抢救黄河下游被洪水淹没的土地无疑需要许多工程技术。在这个阶段出现一个巨人大禹的形象是不足为奇的。

根据传说和司马迁的记载,禹不仅是个伟大的工程师,而且也是中国第一个王朝的建立者。他当国王及传位于子的做法几乎酿成了一场革命。看看战国时孟子怎样维护他是很有趣的: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

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3)

接着孟子详述了这件事以证明自己的观点,不顾其材料源于何处。尽管很显然,从现代观点看,除非仍有埋藏在地下还未被考古家发现的资料,否则真实情况永远也不能弄清楚。但夏朝的存在,作为一个历史事实已被孔子和孟子承认。

在《书经》的传统版本中,约有六章为《夏书》。但经后代批判性审查后,可以证明除西汉初伏生传的《禹贡》之外,所谓《夏书》中的大部分记载是后人的伪造,甚至这一篇也被认为是东周时编纂的,但属于汉以前的原文,看来是没有问题的。这一篇对大禹治水予以极详细的叙述,而毫未谈及夏朝的建立和后来王朝的历史。所以“五四”运动时,当古代中国历史研究复兴之际,自由派完全否认禹和夏朝的存在。当时甚至像胡适那样著名的稳健学者也同意整个殷商时期应属史前。当然这些都发生在现代田野考古工作开始以前。

司马迁关于夏朝的记述,虽简略,但大体上与孟子说的一样。另外,根据王国维编的《古本竹书纪年辑校》(4),夏朝历471年。此外,与一般传统记载相反,当禹的继承人启即王位时,益起而反对。据说禹欲将王位传给益,孟子说大禹原来曾“荐益于天”。按《竹书纪年》记载启最后处死益。这否定了孟子的话和司马迁的记载。过去传统的历史学家不注意《竹书纪年》中的这些细节,后来的今本则完全把这些略去。

与司马迁的《史记》一样,《竹书纪年》列举了夏朝的统治君王并扼要记述了夏朝的动乱和革命。夏朝的最后一个王是声名狼藉的桀。从孔子起,就把他与商朝最后一个统治者封并提,两人都是残暴成性,并把国家治理得乱七八糟。历史学家通常把此二人等同,看作是在位最坏的君主。在穷奢极欲、迷恋酒色、听信小人谗言、排斥忠良等方面,二人是完全一样的。儒家学派认为,这就是他们的王朝会落到比较杰出的统治者像商、周创建者手中的原因。

现在,该谈谈这一章的关键了。问题的要点是如何在史前和历史二者之间划界线。对这一问题从19世纪末发现甲骨文以来就进行了激烈争论。七十多年学者研究成果的积累,至少澄清了某些古文字和历史学的面目。最重要的是确立比商王朝创建者汤早得多的王室祖先世系;但商的始祖即传说中的契的名字能否在甲骨文中被确定,虽然一些学者作过努力,但仍不能十分有把握。

王国维在两篇文章中试图探讨商王室的迁徙,即从契到汤八迁,汤以后的王都有五迁(5)。王还根据经史书籍中的材料考证都城之所在。他是在刘铁云和罗振玉首次把甲骨文向学术界公布后做这些研究工作的。

无疑这是在中国考古学史上向前迈进了一步。但很显然,在此基础上一些问题仍不能得到解决。确定史前与历史二者间的界线,这要有现代考古学的基本知识。甚至到现在,由于下列种种原因,此一问题仍处于未解决的状态:

(1)甲骨文字决不是原始的,无疑在此之前有过很长的历史发展时期。

(2)甲骨文字不能全部辨认,致使一些内容仍不清楚。

(3)可识的甲骨记述证实了大量传说历史,这迫使不少学者重新估价文献记载。

还是让我们转到一个有关商朝历史的重要传统记载来看一下,这是一段很长的引自《书经•盘庚》的话。

盘庚[欲]迁于殷,民不适有居,率吁众戚出矢言,曰我王来,既爰宅于兹,重我民,无尽刘。不能胥匡以生,卜稽曰,其如台?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兹犹不常宁。不常厥邑,于今五邦。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矧曰其克从先王之烈。……(6)

上面的引文,约写于公元前2000年,这是经过阎若璩那样的注释者极严格的考证后认为是真的《书经》的少数几篇之一。现代学者较全面地研究了原文的内容、语法和词汇,总的来说确证了阎的结论。即使如此,这些材料也很难视为与盘庚同时代的。笔者的同事屈万里和其他几个人倾向认为《盘庚》篇的原文写于殷商后期或晚至西周早期。

《盘庚》分为三篇,仅下篇论及迁都后发生的事。上、中篇是盘庚对那些不听他的话及制造障碍和违抗命令的人进行劝说或警告。

盘庚讲得很清楚,旧都已不适居住,不迁徙人民就无法生存下去。然而,为了生存为什么必须放弃旧都的具体原因,原文中没有提及,只简单说“不能胥匡以生”。

李雅格(legge)的19世纪的英译本,尽管多数的英文读者能理解,但很难看作是对于三千多年前古代中国传下来的真实材料作出的确切翻译。正如大多数十七八世纪的中国的注释者一样,为了解释清楚词意遂插入自己的话。例如在上篇第一句“盘庚欲迁于殷”中,“欲”是译者为使原文易懂又有逻辑性而加的。中文的原本甚至现代的版本中,无论以任何形式表达都无此字。但大多数注释者认为,上篇是叙述盘庚企图劝说那些对迁都于殷不满的公众,增加原文中没有的“欲”字对李雅格来说是合理的,他是根据中国的注释这样作的。这种增加是可以理解的。有不少难解的段和词,包括误刊,中国学者研究了几百年没有任何明确的结论;然而李雅格有勇气把它译成易懂的英文,这当然是大胆的尝试,但这并不是说他解决了从汉朝到现在一直迷惑中国学者的所有的古文字问题。

引用李雅格的一段话可能是有益的,他在翻译时考虑到这段话是这部重要文献的主要内容。他写道:全书围绕从河之北迁都到河之南殷这个中心问题。王知道迁移是必要的,但遭到不愿迁的人及大家族的反对。上篇讲他如何为自己的措施申述。包括两段讲话,分别是对一般人民和那些在高位者讲的,希望得到他们真诚的协助。中篇叙述迁移的情况,他们虽渡过了河,但仍不满意。王通过一个长篇诚挚的讲话竭力为他的迁都政策辩护。下篇是迁都的完成,开始新城的设计与建设。王对民众和首领们作了第三次动员,要求他们忘掉不满,与他合作,遵循伟大天命,建设一个王朝的新首都。(7)

李雅格上面的叙述与同时代的中国经学家一样,在地理知识方面出现了缺陷。例如他们无法确定殷的当时位置,他们不清楚殷位于河(黄河)之南还是北。

但是,译者可以向西方读者写清楚某些历史事实,这是重要的。因它们不像《书经》一样仅仅依据传统记载,而是有极大的近代考古学价值。

八十多年后,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教授出版了他的《书经注释》(8),这些注释仅包括直至当时汉语音韵学和古文字学其他分支的研究成果。作为研究汉语最杰出的学者之一,高氏以自己的观点全面研究过这些成果。但与他的先辈一样,他没接触到作为整体的重要古典著作中的某些基本问题。例如,这些古典文献可能有多早?有多少后来的伪作与先秦的原著混杂在一起?高本汉不想提出这些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它可能引起过去发生过的争论。但《盘庚》中的主题是盘庚想从旧都迁到称之为“殷”的新都。这至少提出三个重要的地理问题:

(1)盘庚的旧都和新都在何处?

(2)文中说“于今五邦”,研究古籍的学者认真考证了这五个都城的名称,但能确定其具体位置吗?

(3)一个进一步的地理问题是盘庚“惟涉河以民迁”,原文设有指明方向,一般认为他们渡过的可能是黄河。若是这样,则按什么方向从河的一边渡到另一边?因为两座都城的位置都没有确定。

过去的注释者在这类问题上花费了不少时间。王国维教授是参加探讨这些问题的著名学者之一。甲骨文发现后,他澄清了殷和商两个字的古代用法。如前所述,他又成功地论证了商王朝以前的祖先世系。但在安阳发现的资料中有一个重要的空白,即最早的甲骨文资料似乎只到武丁时期。因为在新都有比武丁早的包括盘庚在内的三个王,所以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在甲骨上保存记录是个老方法,为什么契刻卜骨要在盘庚到新都后很长时间才开始?

在南港和其他地方,对这老问题的研究另辟了一条新路,即研究卜骨整治方法的演变,也就是研究占卜者留下的灼痕,钻、挖的凹窝的形状。众所周知,骨卜在龙山文化时期,即华北新石器时代的晚期已使用,笔者在城子崖就亲自发现过这种占卜用的骨头。但几十年来,老一代考古学家把注意力集中在卜辞上,几乎完全忽略了骨卜的方法本身。只是在几年前,研究所甲骨室的一位老资格的助理员,墨拓甲骨近二十年的刘渊临先生提出系统研究这被忽视的资料的建议。有几点已很明确:

(1)灼法随着时间流逝而发生了巨大变化。

(2)钻挖凹窝的方法有大的变化。

(3)在小屯,肩胛骨也明显比龟壳更早使用。

刘君在其最初研究中已能证明以上各点。(9)此外,他把卜骨的钻窝的某些形式与城子崖首次发现的类似的钻窝方法(在用火灼以前)联系起来。刘发现在一块肩胛骨上面有早期的挖窝并刻有一字。这个字说来也奇怪,可看懂是“盘”。两竖道中间连着两横道(像英文字母中的h再加一横道),它确是甲骨文中“盘庚”名字中的第一个字。

这种探讨导致的结果如何,还很难说。最近郑州发现一早商遗址,其中心在二里岗,一些权威人士考证其为隞或嚣。这一遗址提供了丰富的比较材料。但在此出土的有字甲骨极少,迄今据说仅发现3片。似乎无人从技术上对此进行比较研究。

最近广泛的考古发现常有涉及早商首都的遗址,特别是在河南西部和南部、山东、河北南部发现的大面积的夯土遗址,据说在这些地区有十多处可以定为商朝时期的。但除郑州和像河南西部偃师附近二里头的几个遗址外,没有进行多少研究。所以早商的五个都城的确切地点多数仍未确定。就连把郑州遗址当作隞或嚣的考证,也还不是定论。如若这种考证能成立,那末《盘庚》中难解之处如“既爰宅于兹”和“惟涉河以民迁”也就清楚了。而且迫使盘庚迁都的原因也可推测出,可能是黄河泛滥。洪水几乎每年都要淹没郑州及其附近土地,这使盘庚不得不选择另一处为行政中心。

看来中国考古学者可能很快就会弄清这些地理问题和其他有关达到殷商文明阶段的古代中国的人种学问题。但仍存在某些有关传说中的历史问题。

传统历史非常重视从夏开始包括商、周的“三代”。现代考古证明了商、周的历史真实性。传说认为开始实行世袭君主制的夏是建立了王朝的古代黄金时期的三代中的第一个。但直到现在,考古学仍不能明确指出夏的范围。

从司马迁的著作、《竹书纪年》和《书经》看,夏代各王的名字几乎完全知道了,但仅最后的一个和第一个王的传记有较多的记载,其他各王则很少。

约半个世纪前,当现代考古学知识开始引起中国史学家的注意时,曾有人试图考证安特生发现的仰韶文化和传说的夏朝之间的关系。笔者在小屯发现的一片彩陶公布后引起了讨论。徐中舒教授在1931年发表的关于小屯与仰韶的关系的文章中,以过去的记载详细研究了夏朝的区域,认为新发现的彩陶文化的分布与传说的夏朝的中心地区相一致。(10)按徐的看法,《逸周书》记载了夏朝创建者大禹的都城靠近伊河和洛河。大家知道,这两条河位于现在的洛阳附近。

1926年我在山西南部的考古旅行,路经一个与夏朝的称呼一样的县城——夏县。在那里我不仅发现了西阴村彩陶遗址,而且也发现当地传统称为夏后氏陵的墓地。一年后发掘彩陶遗址时,没有机会去看这组王墓。我在此提及它主要是为将来探讨这个重要问题提供一些考古线索。

总之,我认为虽然关于夏朝的传说的历史根据还没像商朝的一样被证实,但忽视它的存在是草率的。这是由于:虽然《书经》中的许多部分,特别是那些属于高本汉所说的“伪孔”即所谓《古文尚书》,已证明是后汉时伪造的,但仍有《禹贡》及少数其他篇段可能是有着夏朝的一些历史根据的。徐中舒教授和其他人在近来的研究中提出来比传统记载更多的确凿证据,他们考证仰韶文化即为夏朝。证据仍然不足,但他们的推测可能有助于解决中国古代史的一些其他问题。

在早期的一些报告中常提到,安阳出土的成千上万的文字资料中,有时会发现在骨头上甚至在陶器和石头上有用墨写的字。也就是说我们在殷墟发现了毛笔书写的遗物,就如同那些汉朝写在木简或竹简上的字一样。

写在木、竹和纸上的字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保留很长时间,特别在气候干燥的条件下,如在沙漠中。但墨写在其他材料上,如石、骨和象牙等,保存的时间不会长。大部分保留下来的写在骨头上的字,即使是笔迹清楚,但墨已严重褪色。这一点很重要。它提醒我们考古工作者,能发现可辨认的甲骨记载是多么幸运,主要是因为这些字刻在龟壳和骨头上。若仅用毛笔写而不是刻的,这些文字记录能否这样大量保留在土里流传下来,是很难说的。

我们发现了用墨写在骨、石甚至陶器上的文字记载,这件事立即向田野考古工作者暗示,如果走运的话,有可能会发现与骨卜无关的用墨写在其他材料上的文字记载。但我们田野考古工作者在这方面没有像探寻甲骨那样获得成功。这失败并不意味墨写形式的记载不存在。它们也许埋藏在其他地方,或者全部腐烂损坏了。无论如何有一个问题是存在的,即在殷商时期的卜骨刻字出现以前,中国文字一定有个长期的演进过程。我认为重视这个长期的背景过程,就可能有新的路子。

从发掘报告中得知,一些考古学家和古文字学家在半坡彩陶遗址很注意有一些刻在陶器边沿上的,被称为是原始文字符号的发现。据说,有一些可鉴定为中国原始文字,其中有几个很像刻在卜骨上的数字符号。值得注意的是,考古学者和古文字学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刻划符号上,即使是彩陶上的。

重读徐中舒教授关于小屯和仰韶之间关系的文章(11),使我考虑到,既然墨写的字存在于殷商时期,就可能远溯到彩陶时期。我心中萌发的基本思想是:

(1)很明显,彩陶片都是绘的,这在过去半个世纪中已被承认,但它是怎样绘的呢?仔细考查告诉我们,给彩陶绘彩的艺术家一定是用类似写汉字的中国毛笔之类的画笔。

(2)给陶器绘彩的艺术家也可能绘别的形象,如走兽、鱼和鸟等,正像被半坡、庙底沟及其他地方出土的标本证明的那样。

(3)墨写卜骨的发现,明确表示殷商时期毛笔写字的艺术已流行。

(4)更有趣的是相当多的卜骨片上的刻字清楚表明,刻划线条可能源于勾刻彩色笔道的轮廓。图24的例子足以说明这点。

图24 古代、现代的汉字与甲骨文(据日译本)

早期的古文字学者认为这些不同是偶然的变化。图24的例子似表明因技术的改进促成外形的变化。用毛笔和墨写的字,不论黑或红,笔道粗还是细,这只是个人风格问题;一旦字被刻在骨头或其他材料上,小工具尖锐的刃在刻肥笔时自然非常困难或几乎不可能,其结果是所有的笔划都用细线刻。为了刻演化为肥笔的字,如山字的竖划及王字的底部,掌握新技术的工匠发现需要或用细线先勾出粗划的轮廓,或就用刻细划代替用毛笔写的各种原来的粗划。

如若说这些想法还有意思的话,就是它也许可以说明在契刻甲骨文字以前的古代中国书写的变革情况,也能解释殷商时为什么有笔写的字,以及为什么在殷的前三个王统治时期,没有刻字记录保存下来。最重要的是它可说明某些字形变化的原因。有一点不能充分解释,即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较早的书写文字。可能因其写在易坏的物质上,如木简、贝壳或石头上。这些材料上的墨写字,和刻的字不一样,易被磨损或与材料本身一起毁掉。

前面已谈过,使古文字学家几乎迷惑达半个世纪之久的是,尽管“殷”大概在盘庚时建为都城,但此处尚未发现比武丁时期更早的文字。迄今似乎还没有对此进行过成功解释的尝试。

如果接受中国最初的记载是用毛笔写的理论,那么上面的迷惑之点也可解决。可能契刻文字的方法被采用为官方的正式方法仅在武丁时期(之后)。在此之前,大概绝大部分文字记载是用毛笔写的,因为我们在殷墟发现了这种文字记载的例子,而且彩陶在殷商时期之前又普遍发现,因而这个假说可以认为有可靠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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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看李济的《西阴村史前的遗存》一书。

(2) 吴金鼎:《中国史前陶器》(1938年)。

(3) 《孟子章句·万章上》。

(4) 王国维在研究中参考了注释本的《竹书纪年》,他认为这是较早的真本。参看王国维所著《观堂集林》(他在世时出版的一部选集)和《海宁王忠公遗书》(他去世后由他的朋友和弟子编选出版的一部较完全的著作集)。

(5) 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载《史林》第一卷,第1—15页,另见《观堂集林》卷九。

(6) 参看李雅格:《中国经籍》第三卷(英文本),第220—223页。

(7) 参看李雅格:《中国经籍》第三卷(英文本),第220—223页。

(8) 高本汉:《书经注释》,见《远东古物博物馆集刊》第20号(1948年)。

(9) 刘渊临:《卜骨的攻治技术演进过程之探讨》,载《史语所集刊》,第四十六本第一分(1974年)。

(10) 徐中舒:《再论小屯与仰韶》,载《安阳发掘报告》第三期(1931年)。

(11) 徐中舒:《再论小屯与仰韶》,载《安阳发掘报告》第三期(193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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