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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七一 陳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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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玄黓執徐(壬辰),盡閼逢敦牂(甲午),凡三年。

高宗宣皇帝太建四年(壬辰,公元五七二年)

春,正月,丙午,以尚書僕射徐陵為左僕射,中書監王勱為右僕射。

己巳,齊主祀南郊。

庚午,上享太廟。

辛未,齊主贈琅邪王儼為楚恭哀帝以慰太后心,又以儼妃李氏為楚帝后。

二月,癸西,周遣大將軍昌城公深聘於突厥,司賓李除、小賓部賀遂禮聘於齊。深,護之子也。

己卯,齊以衞菩薩為太尉。辛巳,以并省吏部尚書高元海為尚書左僕射。

乙酉,封皇子叔卿為建安王。

庚寅,齊以尚書左僕射唐邕為尚書令,侍中祖珽為左僕射。初,胡太后旣幽於北宮,珽欲以陸令萱為太后,為令萱言魏保太后故事。且謂人曰:「陸雖婦人,然實雄傑。自女媧以來,未之有也。」令萱亦謂珽為「國師」、「國寶」,由是得僕射。

三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初,周太祖為魏相,立左右十二軍,總屬相府;太祖殂,皆受晉公護處分,凡所徵發,非護書不行。護第屯兵侍衞,盛於宮闕。諸子、僚屬皆貪殘恣橫,士民患之。周主深自晦匿,無所關預,人不測其淺深。

護問稍伯大夫庾季才曰:「比日天道何如?」季才對曰:「荷恩深厚,敢不盡言?頃上台有變,公宜歸政天子,請老私門。此則享期頤之壽,受旦、奭之美,子孫常為藩屏。不然,非復所知。」護沈吟久之,曰:「吾本志如此,但辭未獲免耳。公旣為王官,可依朝例,無煩別參寡人也。」自是疏之。

衞公直,帝之母弟也,深昵於護;及沌口之敗,坐免官,由是怨護,勸帝誅之,冀得其位。帝乃密與直及右宮伯中大夫宇文神舉、內史下大夫太原王軌、右侍上士宇文孝伯謀之。神舉,顯和之子;孝伯,安化公深之子也。

帝每於禁中見護,常行家人禮,太后賜護坐,帝立侍於旁。丙辰,護自同州還長安,帝御文安殿見之。因引護入含仁殿謁太后,且謂之曰:「太后春秋高,頗好飲酒,雖屢諫,未蒙垂納。兄今入朝,願更啟請。」因出懷中酒誥授之,曰:「以此諫太后。」護旣入,如帝所戒讀酒誥;未畢,帝以玉珽自後擊之,護踣於地。帝令宦者何泉以御刀斫之,泉惶懼,斫不能傷。衞公直匿於戶內,躍出,斬之。時神舉等皆在外,更無知者。

帝召宮伯長孫覽等,告以護已誅,令收護子柱國譚公會、大將軍莒公至、崇業公靜、正平公乾嘉及其弟乾基、乾光、乾蔚、乾祖、乾威并柱國北地侯龍恩、龍恩弟大將軍萬壽、大將軍劉勇、中外府司錄尹公正、袁傑、膳部下大夫李安等,於殿中殺之。覽,稚之孫也。

初,護旣殺趙貴等,侯龍恩為護所親,其從弟開府儀同三司植謂龍恩曰:「主上春秋旣富,安危繫於數公。若多所誅戮以自立威權,豈唯社稷有累卵之危,恐吾宗亦緣此而敗,兄安得知而不言!」龍恩不能從。植又承間言於護曰:「公以骨肉之親,當社稷之寄,願推誠王室,擬迹伊、周,則率土幸甚!」護曰:「我誓以身報國,卿豈謂吾有他志邪!」又聞其先與龍恩言,陰忌之,植以憂卒。及護敗,龍恩兄弟皆死,高祖以植為忠,特免其子孫。

大司馬兼小冢宰、雍州牧齊公憲,素為護所親任,賞罰之際,皆得參預,權勢頗盛。護欲有所陳,多令憲聞奏,其間或有可不,憲慮主相嫌隙,每曲而暢之,帝亦察其心。及護死,召憲入,憲免冠拜謝;帝慰勉之,使詣護第收兵符及諸文籍。衞公直素忌憲,固請誅之,帝不許。

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是夜,帝遣柱國越公盛乘傳徵訓,至同州,賜死。昌城公深使突厥未還,遣開府儀同三司宇文德齎璽書就殺之。護長史代郡叱羅協、司錄弘農馮遷及所親任者,皆除名。

丁巳,大赦,改元。

以宇文孝伯為車騎大將軍,與王軌並加開府儀同三司。初,孝伯與帝同日生,太祖愛之,養於第中,幼與帝同學。及卽位,欲引致左右,託言欲與孝伯講習舊經,故護弗之疑也,以為右侍上士,出入臥內,預聞機務。孝伯為人,沈正忠諒。朝政得失,外間細事,無不使帝聞之。

帝閱護書記,有假託符命妄造異謀者,皆坐誅;唯得庾季才書兩紙,盛言緯候災祥,宜返政歸權,帝賜季才粟三百石,帛二百段,遷太中大夫。

癸亥,以尉遲迥為太師,柱國竇熾為太傅,李穆為太保,齊公憲為大冢宰,衞公直為大司徒,陸通為大司馬,柱國辛威為大司寇,趙公招為大司空

時帝始親覽朝政,頗事威刑,雖骨肉無所寬借。齊公憲雖遷冢宰,實奪之權。又謂憲侍讀裴文舉曰:「昔魏末不綱,太祖輔政;及周室受命,晉公復執大權;積習生常,愚者謂法應如是。豈有年三十天子而可為人所制乎!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一人,謂天子耳。卿雖陪侍齊公,不得遽同為臣,欲死於所事。宜輔以正道,勸以義方,輯睦我君臣,協和我兄弟,勿令自致嫌疑。」文舉咸以白憲,憲指心撫几曰:「吾之夙心,公寧不知!但當盡忠竭節耳,知復何言!」

衞公直,性浮詭貪狠,意望大冢宰;旣不得,殊怏怏;更請為大司馬,欲據兵權。帝揣知其意,曰:「汝兄弟長幼有序,豈可返居下列!」由是用為大司徒。

夏,四月,周遣工部成公建、小禮部辛彥之聘於齊。

庚寅,周追尊略陽公為孝閔皇帝。

癸巳,周立皇子魯公贇為太子,大赦。

五月,癸卯,王勱卒。

齊尚書右僕射祖珽,勢傾朝野,左丞相咸陽王斛律光惡之,遙見,輒罵曰:「多事乞索小人,欲行何計!」又嘗謂諸將曰:「兵馬處分,趙令恆與吾輩參論。盲人掌機密以來,全不與吾輩語,正恐誤國家事耳。」光嘗在朝堂垂簾坐;珽不知,乘馬過其前,光怒曰:「小人乃敢爾!」後珽在內省,言聲高慢,光適過,聞之,又怒。珽覺之,私賂光從奴問之,奴曰:「自公用事,相王每夜抱膝歎曰:『盲人入,國必破矣!』」

穆提婆求娶光庶女,不許。齊主賜提婆晉陽田,光言於朝曰:「此田,神武帝以來常種禾,飼馬數千匹,以擬寇敵。今賜提婆,無乃闕軍務也。」由是祖、穆皆怨之。

斛律后無寵,珽因而間之。光弟羨,為都督、幽州刺史、行臺尚書令,亦善治兵,士馬精強,鄣候嚴整,突厥畏之,謂之「南可汗」。光長子武都,為開府儀同三司、梁 兗二州刺史。

光雖貴極人臣,性節儉,不好聲色,罕接賓客,杜絕饋餉,不貪權勢。每朝廷會議,常獨後言,言輒合理。或有表疏,令人執筆,口占之,務從省實。行兵倣其父金之法,營舍未定,終不入幕;或竟日不坐,身不脫介冑,常為士卒先。士卒有罪,唯大杖撾背,未嘗妄殺,衆皆爭為之死。自結髮從軍,未嘗敗北,深為鄰敵所憚。周勳州刺史韋孝寬密為謠言曰:「百升飛上天,明月照長安。」又曰:「高山不推自崩,槲木不扶自舉。」令諜人傳之於鄴,鄴中小兒歌之於路。珽因續之曰:「盲老公背受大斧,饒舌老母不得語。」使其妻兄鄭道蓋奏之。帝以問珽,珽與陸令萱皆曰:「實聞有之。」珽因解之曰:「百升者,斛也。盲老公,謂臣也,與國同憂。饒舌老母,似謂女侍中陸氏也。且斛律累世大將,明月聲震關西,豐樂威行突厥,女為皇后,男尚公主,謠言甚可畏也。」帝以問韓長鸞,長鸞以為不可,事遂寢。

珽又見帝,請間,唯何洪珍在側,帝曰:「前得公啟,卽欲施行,長鸞以為無此理。」珽未對,洪珍進曰:「若本無意則可;旣有此意而不決行,萬一泄露,如何?」帝曰:「洪珍言是也。」然猶未決。會丞相府佐封士讓密啟云:「光前西討還,敕令散兵,光引兵逼帝城,將行不軌,事不果而止。家藏弩甲,僮奴千數,每遣使往豐樂、武都所,陰謀往來。若不早圖,恐事不可測。」帝遂信之,謂何洪珍曰:「人心亦大靈,我前疑其欲反,果然。」帝性怯,恐卽有變,令洪珍馳召祖珽告之:「欲召光,恐其不從命。」珽請:「遣使賜以駿馬,語云:『明日將遊東山,王可乘此同行。』光必入謝,因而執之。」帝如其言。

六月,戊辰,光入,至涼風堂,劉桃枝自後撲之,不仆,顧曰:「桃枝常為如此事。我不負國家。」桃枝與三力士以弓弦罥其頸,拉而殺之,血流於地,剗之,迹終不滅。於是下詔稱其欲反,并殺其子開府儀同三司世雄、儀同三司恆伽。

祖珽使二千石郎邢祖信簿錄光家。珽於都省問所得物,祖信曰:「得弓十五,宴射箭百,刀七,賜矟二。」珽厲聲曰:「更得何物?」曰:「得棗杖二十束,擬奴僕與人鬬者,不問曲直,卽杖之一百。」珽大慚,乃下聲曰:「朝廷已加重刑,郎中何宜為雪!」及出。人尤其抗直,祖信慨然曰:「賢宰相尚死,我何惜餘生!」

齊主遣使就州斬斛律武都,又遣中領軍賀拔伏恩乘驛捕斛律羨,仍以洛州行臺僕射中山獨孤永業代羨,與大將軍鮮于桃枝發定州騎卒續進。伏恩等至幽州,門者白:「使人衷甲,馬有汗,宜閉城門。」羨曰:「敕使豈可疑拒!」出見之。伏恩執而殺之。初,羨常以盛滿為懼,表解所職,不許。臨刑,歎曰:「富貴如此,女為皇后,公主滿家,常使三百兵,何得不敗!」及其五子伏護、世達、世遷、世辨、世酋皆死。

周主聞光死,為之大赦。

祖珽與侍中高元海共執齊政。元海妻,陸令萱之甥也,元海數以令萱密語告珽。珽求為領軍,齊主許之,元海密言於帝曰:「孝徵漢人,兩目又盲,豈可為領軍!」因言珽與廣寧王孝珩交結,由是中止。珽求見,自辨,且言:「臣與元海素嫌,必元海譖臣。」帝弱顏,不能諱,以實告之,珽因元海與司農卿尹子華等結為朋黨。又以元海所泄密語告令萱,令萱怒,出元海為鄭州刺史。子華等皆被黜。

珽自是專主機衡,總知騎兵、外兵事,內外親戚,皆得顯位。帝常令中要人扶侍出入,直至永巷,每同御榻論決政事,委任之重,羣臣莫比。

秋,七月,遣使如周。

八月,庚午,齊廢皇后斛律氏為庶人。以任城王湝為右丞相,馮翊王潤為太尉,蘭陵王長恭為大司馬,廣寧王孝珩為大將軍,安德王延宗為大司徒。

齊使領軍封輔相聘于周。

辛未,周使司城中大夫杜杲來聘。上謂之曰:「若欲合從圖齊,宜以樊、鄧見與。」對曰:「合從圖齊,豈弊邑之利!必須城鎮,宜待得之於齊,先索漢南,使臣不敢聞命。」

初,齊胡太后自愧失德,欲求悅於齊主,乃飾其兄長仁之女置宮中,令帝見之,帝果悅,納為昭儀。及斛律后廢,陸令萱欲立穆夫人;太后欲立胡昭儀,力不能遂,乃卑辭厚禮以求令萱,結為姊妹。令萱亦以胡昭儀寵幸方隆,不得已,與祖珽白帝立之。戊子,立皇后胡氏。

己丑,齊以北平王仁堅為尚書令,特進許季良為左僕射,彭城王寶德為右僕射。

癸巳,齊主如晉陽。

九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辛亥,大赦。

冬,十月,庚午,周詔:「江陵所虜充官口者,悉免為民。」

辛未,周遣小匠師楊勰等來聘。

周綏德公陸通卒。

乙酉,上享太廟。

齊陸令萱欲立穆昭儀為皇后,私謂齊主曰:「豈有男為皇太子而身為婢妾者乎!」胡后有寵於帝,不可離間。令萱乃使人行厭蠱之術,旬朔之間,胡后精神恍惚,言笑無恆,帝漸畏而惡之。令萱一旦忽以皇后服御衣被昭儀,又別造寶帳,爰及枕席器玩,莫非珍奇。坐昭儀於帳中,謂帝曰:「有一聖女出,將大家看之。」及見昭儀,令萱乃曰:「如此人不作皇后,遣何物人作!」帝納其言。

甲午,立穆氏為右皇后,以胡氏為左皇后。

十一月,庚戌,周主行如羌橋,集長安以東諸軍都督以上,頒賜有差。乙卯,還宮。以趙公招為大司馬。壬申,周主如斜谷,集長安已西都督以上,頒賜有差。丙戌,還宮。

庚寅,周主遊道會苑,以上善殿壯麗,焚之。

十二月,辛巳,周主祀南郊。

齊胡后之立,非陸令萱意,令萱一旦於太后前作色而言曰:「何物親姪,作如此語!」太后問其故,令萱曰:「不可道。」固問之,乃曰:「語大家云:『太后行多非法,不可以訓。』」太后大怒,呼后出,立剃其髮,送還家。辛丑,廢胡后為庶人。然齊主猶思之,每致物以通意。

自是令萱與其子侍中穆提婆勢傾內外,賣官鬻獄,聚斂無厭。每一賜與,動傾府藏。令萱則自太后以下,皆受其指麾;提婆則唐邕之徒,皆重足屏氣;殺生予奪,唯意所欲。

乙巳,周以柱國田弘為大司空。

乙卯,周主享太廟。

是歲,突厥木杆可汗卒,復捨其子大邏便而立其弟,是為佗鉢可汗。佗鉢以攝圖為爾伏可汗,統其東面;又以其弟褥但可汗之子為步離可汗,居西面。周人與之和親,歲給繒絮錦綵十萬段。突厥在長安者,衣錦食肉,常以千數。齊人亦畏其為寇,爭厚賂之。佗鉢益驕,謂其下曰:「但使我在南兩兒常孝,何憂於貧!」

阿史那后無寵於周主,神武公竇毅尚襄陽公主,生女尚幼,密言於帝曰:「今齊、陳鼎峙,突厥方強,願舅抑情慰撫,以生民為念!」帝深納之。

宣帝太建五年(癸巳,公元五七三年)

春,正月,癸酉,以吏部尚書沈君理為右僕射。

戊寅,齊以并省尚書令高阿那肱錄尚書事,總知外兵及內省機密,與侍中城陽王穆提婆、領軍大將軍昌黎王韓長鸞共處衡軸,號曰「三貴」,蠹國害民,日月滋甚。

長鸞弟萬歲,子寶行、寶信,並開府儀同三司,萬歲仍兼侍中,寶行、寶信皆尚公主。每羣臣旦參,帝常先引長鸞顧訪,出後,方引奏事官。若不視事,內省有急奏事,皆附長鸞奏聞,軍國要密,無不經手。尤疾士人,朝夕宴私,唯事譖訴。常帶刀走馬,未嘗安行,嗔目張拳,有噉人之勢。朝士咨事,莫敢仰視,動致呵叱。每罵云:「漢狗大不可耐,唯須殺之!」

庚辰,齊遣崔象來聘。

辛巳,上祀南郊;甲午,享太廟;二月,辛丑,祀明堂。

乙巳,齊立右皇后穆氏為皇后。穆后母名輕霄,本穆氏之婢也,面有黥字。后旣以陸令萱為母,穆提婆為外家,號令萱曰「太姬」。太姬者,齊皇后母號也,視一品,班在長公主上。由是不復問輕霄。輕霄自療面,欲求見后,太姬使禁掌之,竟不得見。

齊主頗好文學。丙午,祖珽奏置文林館,多引文學之士以充之,謂之待詔;以中書侍郎博陵李德林、黃門侍郎琅邪顏之推同判館事,又命共撰修文殿御覽。

甲寅,周太子贇巡省西土。

乙卯,齊以北平王堅錄尚書事。丁巳,齊主如晉陽。

壬戌,周遣司會侯莫陳凱等聘於齊。

庚辰,齊主還鄴。

三月,己卯,周太子於岐州獲二白鹿以獻,周主詔曰:「在德不在瑞。」

帝謀伐齊,公卿各有異同,唯鎮前將軍吳明徹決策請行。帝謂公卿曰:「朕意已決,卿可共舉元帥。」衆議以中權將軍淳于量位重,共署推之。尚書左僕射徐陵獨曰:「吳明徹家在淮左,悉彼風俗;將略人才,當今亦無過者。」都官尚書河東裴忌曰:「臣同徐僕射。」陵應聲曰:「非但明徹良將,裴忌卽良副也。」壬午,分命衆軍,以明徹都督征討諸軍事,忌監軍事,統衆十萬伐齊。明徹出秦郡,都督黃法〈奭毛〉出歷陽。

夏,四月,己亥,周主享太廟。

癸卯,前巴州刺史魯廣達與齊師戰于大峴,破之。

戊申,齊以蘭陵王長恭為太保,南陽王綽為大司馬,安德王延宗為太尉,武興王普為司徒,開府儀同三司宜陽王趙彥深為司空。

齊人於秦郡置秦州,州前江浦通涂水,齊人以大木為柵於水中。辛亥,吳明徹遣豫章內史程文季將驍勇拔其柵,克之。文季,靈洗之子也。

齊人議禦陳師,開府儀同三司王紘曰:「官軍比屢失利,人情騷動。若復出頓江、淮,恐北狄、西寇乘弊而來。莫若薄賦省徭,息民養士,使朝廷輯睦,遐邇歸心。天下皆當肅清,豈直陳氏而已。」不從。遣軍救歷陽,庚申,黃法〈奭毛〉擊破之。又遣開府儀同三司尉破胡、長孫洪略救秦州。

趙彥深私問計於祕書監源文宗曰:「吳賊侏張,遂至於此。弟往為秦、涇刺史,悉江、淮間情事,今何術以禦之?」文宗曰:「朝廷精兵,必不肯多付諸將;數千已下,適足為吳人之餌。尉破胡人品,王之所知。敗績之事,匪朝伊夕。國家待遇淮南,失之同於蒿箭。如文宗計者,不過專委王琳,招募淮南三四萬人,風俗相通,能得死力;兼令舊將將兵屯於淮北。且琳之於頊,必不肯北面事之,明矣。竊謂此計之上者。若不推赤心於琳,更遣餘人掣肘,復成速禍,彌不可為。」彥深歎曰:「弟此策誠足制勝千里,但口舌爭之十日,已不見從。時事至此,安可盡言!」因相顧流涕。文宗名彪,以字行,子恭之子也。

文宗子師為左外兵郎中,攝祠部,嘗白高阿那肱:「龍見當雩。」阿那肱驚曰:「何處龍見?其色如何?」師曰:「龍星初見,禮當雩祭,非真龍也。」阿那肱怒曰:「漢兒多事,強知星宿!」遂不祭。師出,竊歎曰:「禮旣廢矣,齊能久乎!」

齊師選長大有膂力者為前隊,又有蒼頭、犀角、大力,其鋒甚銳,又有西域胡,善射,弦無虛發,衆軍尤憚之。辛酉,戰于呂梁。將戰,吳明徹謂巴山太守蕭摩訶曰:「若殪此胡,則彼軍奪氣,君才不減關羽矣。」摩訶曰:「願示其狀,當為公取之。」明徹乃召降人有識胡者,使指示之,自酌酒以飲摩訶。摩訶飲畢,馳馬衝齊軍。胡挺身出陳前十餘步,彀弓未發,摩訶遙擲銑鋧,正中其額,應手而仆。齊軍大力十餘人出戰,摩訶又斬之。於是齊軍大敗,尉破胡走,長孫洪略戰死。

破胡之出師也,齊人使侍中王琳與之俱。琳謂破胡曰:「吳兵甚銳,宜以長策制之,慎勿輕鬬!」破胡不從而敗,琳單騎僅免,還,至彭城,齊人卽使之赴壽陽召募以拒陳師,復以盧潛為揚州道行臺尚書。

甲子,南譙太守徐槾克石梁城。五月,己巳,瓦梁城降。癸酉,陽平郡降。甲戌,徐槾克廬江城。歷陽窘蹙乞降,黃法〈奭毛〉緩之,則又拒守。法〈奭毛〉怒,帥卒急攻,丙子,克之,盡殺戍卒。進軍合肥,合肥望旗請降,法〈奭毛〉禁侵掠,撫勞戍卒,與之盟而縱之。

丁丑,周以柱國侯莫陳瓊為大宗伯,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大司寇,江陵總管陸騰為大司空。瓊,崇之弟也。

己卯,齊北高唐郡降。辛巳,詔南豫州刺史黃法〈奭毛〉徒鎮歷陽。乙酉,南齊昌太守黃詠克齊昌外城。丙戌,廬陵內史任忠軍于東關,克其東、西二城,進克蘄城;戊子,又克譙郡城。秦州城降。癸巳,瓜步、胡墅二城降。帝以秦郡,吳明徹之鄉里,詔具太牢,令拜祠上冢,文武羽儀甚盛,鄉人榮之。

齊自和士開用事以來,政體隳紊。及祖珽執政,頗收舉才望,內外稱美。珽復欲增損政務,沙汰人物,官號服章,並依故事。又欲黜諸閹豎及羣小輩,為致治之方,陸令萱、穆提婆議頗同異。珽乃諷御史中丞麗伯律,令劾主書王子沖納賂。知其事連提婆,欲使贓罪相及,望因此并坐及令萱。猶恐齊主溺於近習,欲引后黨為援,乃請以胡后兄君瑜為侍中、中領軍;又徵君瑜兄梁州刺史君璧,欲以為御史中丞。令萱聞而懷怒,百方排毀,出君瑜為金紫光祿大夫,解中領軍;君璧還鎮梁州。胡后之廢,頗亦由此。釋王子沖不問。

珽日以益疏,諸宦者更共譖之。帝以問陸令萱,令萱憫默不對,三問,乃下牀拜曰:「老婢應死。老婢始聞和士開言孝徵多才博學,意謂善人,故舉之。比來觀之,大是姦臣。人寔難知,老婢應死。」帝令韓長鸞檢按。長鸞素惡珽,得其詐出敕受賜等十餘事。帝以嘗與之重誓,故不殺,解珽侍中、僕射,出為北徐州刺史。珽求見帝,長鸞不許,遣人推出柏閤,珽坐,不肯行,長鸞令牽曳而出。

癸巳,齊以領軍穆提婆為尚書左僕射,侍中、中書監段孝言為右僕射。孝言,韶之弟也。初,祖珽執政,引孝言為助,除吏部尚書。孝言凡所進擢,非賄則舊,求仕者或於廣會膝行跪伏,公自陳請,孝言顏色揚揚,以為己任,隨事酬許。將作丞崔成忽於衆中抗言曰:「尚書,天下尚書,豈獨段家尚書也!」孝言無辭以應,唯厲色遣下而已。旣而與韓長鸞等共搆祖珽,逐而代之。

齊蘭陵武王長恭,貌美而勇,以邙山之捷,威名大盛,武士歌之,為蘭陵王入陳曲,齊主忌之。及代段韶督諸軍攻定陽,頗務聚斂,其所親尉相願問之曰:「王受朝寄,何得如此?」長恭未應。相願曰:「豈非以邙山之捷,欲自穢乎?」長恭曰:「然。」相願曰:「朝廷若忌王,卽當用此為罪,無乃避禍而更速之乎!」長恭涕泣前膝問計,相願曰:「王前旣有功,今復告捷,聲威太重。宜屬疾在家,勿預時事。」長恭然其言,未能退。及江、淮用兵,恐復為將,歎曰:「我去年面腫,今何不發!」自是有疾不療。齊主遣使酖殺之。

六月,郢州刺史李綜克灄口城。乙巳,任忠克合州外城。庚戌,淮陽,沭陽郡皆棄城走。

壬子,周皇孫衍生。

齊主遊南苑,從官賜死者六十人。以高阿那肱為司徒。

癸丑,程文季攻齊涇州,拔之。乙卯,宣毅司馬湛陀克新蔡城。

丙辰,齊使開府儀同三司王紘聘於周。

癸亥,黃法〈奭毛〉克合州。吳明徹進攻仁州,甲子,克之。

治明堂。

秋,七月,戊辰,齊遣尚書左丞陸騫將兵二萬救齊昌,出自巴、蘄,遇西陽太守汝南周炅。炅留羸弱,設疑兵以當之,身帥精銳,由間道邀其後,大破之。己巳,征北大將軍吳明徹軍至峽口,克其北岸城;南岸守者棄城走。周炅克巴州。淮北、絳城及穀陽士民,並殺其戍主,以城降。

齊巴陵王王琳與揚州刺史王貴顯保壽陽外郭,吳明徹以琳初入,衆心未固,丙戌,乘夜攻之,城潰,齊兵退據相國城及金城。

八月,乙未,山陽城降。壬寅,盱眙城降。壬子,戎昭將軍徐敬辯克海安城。青州東海城降。戊午,平固侯敬泰等克晉州。九月,甲子,陽平城降。壬申,高陽太守沈善慶克馬頭城。甲戌,齊安城降。丙子,左衞將軍樊毅克廣陵楚子城。

壬午,周太子贇納妃楊氏。妃,大將軍隨公堅之女也。

太子好昵近小人,左宮正宇文孝伯言於周主曰:「皇太子四海所屬,而德聲未聞。臣忝宮官,實當其責。且春秋尚少,志業未成,請妙選正人,為其師友,調護聖質,猶望日就月將。如或不然,悔無及矣!」帝斂容曰:「卿世載鯁直,竭誠所事。觀卿此言,有家風矣。」孝伯拜謝曰:「非言之難,受之難也。」帝曰:「正人豈復過卿!」於是以尉遲運為右宮正。運,迥之弟子也。

帝嘗問萬年縣丞南陽樂運曰:「卿言太子何如人?」對曰:「中人。」帝顧謂齊公憲曰;「百官佞我,皆稱太子聰明睿智。唯運所言忠直耳。」因問運中人之狀。對曰:「如齊桓公是也: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可與為善,可與為惡。」帝曰:「我知之矣。」乃妙選宮官以輔之,仍擢運為京兆丞。太子聞之,意甚不悅。

癸未,沈君理卒。

壬辰晦,前鄱陽內史魯天念克黃城。甲午,郭默城降。

己亥,以特進領國子祭酒周弘正為尚書右僕射。

齊國子祭酒張雕,以經授齊主為侍讀,帝甚重之。雕與寵胡何洪珍相結,穆提婆、韓長鸞等惡之。洪珍薦雕為侍中,加開府儀同三司,奏度支事,大為帝所委信,常呼「博士」。雕自以出於微賤,致位大臣,欲立效以報恩,論議抑揚,無所回避,省宮掖不急之費,禁約左右驕縱之臣,數譏切寵要,獻替帷幄,帝亦深倚仗之。雕遂以澄清為己任,意氣甚高,貴倖皆側目。

尚書左丞封孝琰,隆之之弟子,與侍中崔季舒,皆為祖珽所厚。孝琰嘗謂珽曰:「公是衣冠宰相,異於餘人。」近習聞之,大以為恨。

會齊主將如晉陽,季舒與張雕議,以為:「壽陽被圍,大軍出拒之,信使往還,須稟節度。且道路小人,或相驚恐,以為大駕向幷州,畏避南寇。若不啟諫,恐人情駭動。」遂與從駕文官連名進諫。時貴臣趙彥深、唐邕、段孝言等,意有異同,季舒與爭,未決。長鸞遽言於帝曰:「諸漢官連名總署,聲云諫幸幷州,其實未必不反,宜加誅戮。」辛丑,齊主悉召已署名者集含章殿,斬季舒、雕、孝琰及散騎常侍劉逖、黃門侍郎裴澤、郭遵於殿庭,家屬皆徙北邊,婦女配奚官,幼男下蠶室,沒入貲產。癸卯,遂如晉陽。

吳明徹攻壽陽,堰肥水以灌城,城中多病腫泄,死者什六七。齊行臺右僕射琅邪皮景和等救壽陽,以尉破胡新敗,怯懦不敢前,屯於淮口,敕使屢促之。然始渡淮,衆數十萬,去壽陽三十里,頓軍不進。諸將皆懼,曰:「堅城未拔,大援在近,將若之何?」明徹曰:「兵貴神速,而彼結營不進,自挫其鋒,吾知其不敢戰,明矣。」乙巳,躬擐甲冑,四面疾攻,一鼓拔之,生擒王琳、王貴顯、盧潛及扶風王可朱渾道裕、尚書左丞李騊駼送建康。景和北遁,盡收其駝馬輜重。

琳體貌閑雅,喜怒不形於色;強記內敏,軍府佐吏千數,皆能識其姓名;刑罰不濫,輕財愛士,得將卒心;雖失地流寓在鄴,齊人皆重其忠義。及被擒,故麾下將卒多在明徹軍中,見者皆歔欷,不能仰視,爭為之請命及致資給。明徹恐其為變,遣使追斬之於壽陽東二十里,哭者聲如雷。有一叟以酒脯來祭,哭盡哀,收其血而去。田夫野老,知與不知,聞者莫不流涕。

齊穆提婆、韓長鸞聞壽陽陷,握槊不輟,曰:「本是彼物,從其取去。」齊主聞之,頗以為憂,提婆等曰:「假使國家盡失黃河以南,猶可作一龜茲國。更可憐人生如寄,唯當行樂,何用愁為!」左右嬖臣因共贊和之,帝卽大喜,酣飲鼓舞,仍使於黎陽臨河築城戍。

丁未,齊遣兵萬人至潁口,樊毅擊走之。辛亥,遣兵援蒼陵,又破之。齊主以皮景和全軍而還,賞之,除尚書令。

丙辰,詔以壽陽復為豫州,以黃城為司州。以明徹為都督豫 合等六州諸軍事、車騎大將軍、豫州刺史,遣謁者蕭淳風就壽陽冊命,於城南設壇,士卒二十萬,陳旗鼓戈甲。明徹登壇拜受,成禮而退,將卒榮之。上置酒,舉杯屬徐陵曰:「賞卿知人。」陵避席曰:「定策聖衷,非臣力也。」以黃法〈奭毛〉為征西大將軍、合州刺史。

戊午,湛陀克齊昌城。十一月,甲戌,淮陰城降。庚辰,威虜將軍劉桃枝克朐山城。辛巳,樊毅克濟陰城。己丑,魯廣達攻濟南徐州,克之;以廣達為北徐州刺史,鎮其地。

齊北徐州民多起兵以應陳,逼其州城。祖珽命不閉城門,禁人不得出衢路,城中寂然。反者不測其故,疑人走城空,不設備。珽忽令鼓譟震天,反者皆驚走。旣而復結陳向城,珽令錄事參軍王君植將兵拒之,自乘馬臨陳左右射。反者先聞其盲,謂其必不能出,忽見之,大驚。穆提婆欲令城陷,不遣援兵,珽且戰且守,十餘日,反者竟散走。

詔懸王琳首於建康市。故吏梁驃騎倉曹參軍朱瑒致書徐陵求其首,曰:「竊以典午將滅,徐廣為晉家遺老;當塗已謝,馬孚稱魏室忠臣。梁故建寧公琳,當離亂之辰,總方伯之任,天厭梁德,尚思匡繼,徒蘊包胥之志,終遘萇弘之眚,至使身沒九泉,頭行千里。伏惟聖恩博厚,明詔爰發,赦王經之哭,許田橫之葬。不使壽春城下,唯傳報葛之人;滄洲島上,獨有悲田之客。」陵為之啟上。十二月,壬辰朔,并熊曇朗等首皆還其親屬。瑒瘞琳於八公山側,義故會葬者數千人。瑒間道奔齊,別議迎葬,尋有壽陽人茅智勝等五人,密送其柩於鄴。齊贈琳開府儀同三司、錄尚書事,諡曰忠武王,給轀輬車以葬之。

癸巳,周主集羣臣及沙門、道士,帝自升高坐,辨三敎先後,以儒為先,道為次,釋為後。

乙未,譙城降。

乙巳,立皇子叔明為宜都王,叔獻為河東王。

詔徵安州刺史周炅入朝。初,梁定州刺史田龍升以城降,詔仍舊任。及炅入朝,龍升以江北六州、七鎮叛入于齊,齊遣歷陽王景安將兵應之。詔以炅為江北道大都督,總衆軍以討龍升,斬之。景安退走,盡復江北之地。

壬午,任忠克霍州。

是歲,突厥求婚於齊。

宣帝太建六年(甲午,公元五七四年)

春,正月,壬戌朔,周齊公憲等七人進爵為王。

己巳,周主享太廟;乙亥,耕藉田。

壬子,上享太廟。

甲申,廣陵金城降。

二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乙未,齊主還鄴。

丁酉,周紀國公賢等六人進爵為王。

辛亥,上耕藉田。

齊朔州行臺南安王思好,本高氏養子,驍勇,得邊鎮人心。齊主使嬖臣斫骨光弁至州,光弁不禮於思好,思好怒,遂反,云「欲入除君側之惡。」進軍至陽曲,自號大丞相。武衞將軍趙海在晉陽,蒼猝不暇奏,矯詔發兵拒之。帝聞變,使尚書令唐邕等馳之晉陽。辛丑,帝勒兵繼進。未至,思好軍敗,投水死。其麾下二千人,劉桃枝圍之,且殺且招,終不降,以至於盡。

先是,有人告思好謀反,韓長鸞女適思好子,奏言:「是人誣告貴臣,不殺無以息後。」乃斬之。思好旣誅,告者弟伏闕下求贈官,長鸞不為通。

丁未,齊主還鄴。甲寅,以唐邕為錄尚書事。

乙卯,周主如雲陽宮。

丙辰,周大赦。

庚申,周叱奴太后有疾。三月,辛酉,周主還長安。癸酉,太后殂。帝居倚廬,朝夕進一溢米。羣臣表請,累旬乃止。命太子總釐庶政。

衞王直譖齊王憲於帝曰:「憲飲酒食肉,無異平日。」帝曰:「吾與齊王異生,俱非正嫡,特以吾故,同袒括髮。汝當愧之,何論得失!汝,親太后之子,特承慈愛;但當自勉,無論他人。」

夏,四月,乙卯,齊遣侍中薛孤康買弔於周,且會葬。

初,齊世祖為胡后造珠裙袴,所費不可勝計;為火所焚。至是,齊主復為穆后營之。使商胡齎錦綵三萬,與弔使偕往市珠。周人不與,齊主竟自造之。及穆后愛衰,其侍婢馮小憐大幸,拜為淑妃;與齊主坐則同席,出則並馬,誓同生死。

五月,庚申,同葬文宣皇后於永固陵,周主跣行至陵所。辛酉,詔曰:「三年之喪,達於天子。但軍國務重,須自聽朝。衰麻之節,苫廬之禮,率遵前典,以申罔極。百僚宜依遺令,旣葬而除。」公卿固請依權制,帝不許,卒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內,亦令依禮。

庚午,齊大赦。

齊人恐陳師渡淮,使皮景和屯西兗州以備之。

丙子,周禁佛、道二敎,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並令還俗。并禁諸淫祀,非祀典所載者盡除之。

六月,壬辰,周弘正卒。

壬子,周更鑄五行大布錢,一當十,與布泉並行。

戊午,周立通道觀以壹聖賢之敎。

秋,七月,庚申,周主如雲陽,以右宮正尉遲運兼司武,與薛公長孫覽輔太子守長安。

初,帝取衞王直第為東宮,使直自擇所居。直歷觀府署,無如意者;末取廢陟屺寺,欲居之。齊王憲謂直曰:「弟子孫多,此無乃褊小?」直曰:「一身尚不自容,何論子孫!」直嘗從帝校獵而亂行,帝對衆撻之,直積怨憤,因帝在外,遂作亂。乙酉,帥其黨襲肅章門。長孫覽懼,奔詣帝所。尉遲運偶在門中,直兵奄至,手自闔門。直黨與運爭門,斫傷運指,僅而得閉。直久不得入,縱火焚門。運恐火盡,直黨得進,取宮中材木及牀榻以益火,膏油灌之,火轉熾。久之,直不得進,乃退。運帥留守兵,因其退而擊之,直大敗,帥百餘騎奔荊州。戊子,帝還長安。八月,辛卯,擒直,廢為庶人,囚於別宮,尋殺之。以尉遲運為大將軍,賜賚甚厚。

丙申,周主復如雲陽。

癸丑,齊主如晉陽。甲辰,齊以高勱為尚書右僕射。

九月,庚申,周主如同州。

冬,十月,丙申,周遣御正弘農楊尚希、禮部盧愷來聘。愷,柔之子也。

甲寅,周主如蒲州;丙辰,如同州;十一月,甲戌,還長安。

十二月,戊戌,以吏部尚書王瑒為右僕射,度支尚書孔奐為吏部尚書。瑒,沖之子也。

時新復淮、泗,攻戰、降附,功賞紛紜。奐識鑒精敏,不受請託,事無凝滯,人皆悅服。湘州刺史始興王叔陵,屢諷有司,求為三公。奐曰:「袞章之職,本以德舉,未必皇枝。」因以白帝,帝曰:「始興那忽望公!且朕兒為公,須在鄱陽王後。」奐曰:「臣之所見,亦如聖旨。」

齊定州刺史南陽王綽,喜為殘虐,嘗出行,見婦人抱兒,奪以飼狗。婦人號哭,綽怒,以兒血塗婦人,縱狗使食之。常云:「我學文宣伯之為人。」齊主聞之,鎖詣行在,至而宥之。問:「在州何事最樂?」對曰:「多聚蠍於器,置狙其中,觀之極樂。」帝卽命夜索蠍一斗,比曉,得三二升,置浴斛,使人裸臥斛中,號叫宛轉。帝與綽臨觀,喜噱不已。因讓綽曰:「如此樂事,何不馳驛奏聞!」由是有寵,拜大將軍,朝夕同戲。韓長鸞疾之,是歲,出為齊州刺史。將發,使人誣告其反,奏云:「此犯國法,不可赦!」帝不忍明誅,使寵胡何猥薩與之手搏,搤而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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