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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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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机会下,我得到了两封信,兹公布于下。一封是今年二月中旬,另一封是三月上旬,都是寄给警察署长的,预先支付了邮资。至于为何要在这里公开,信内容本身就是最好的说明。

第一封信

警察署长阁下:

首先,请阁下相信我一身正气。为此,我向四方神圣宣誓保证。故请相信我的精神并无异常。否则,我给阁下写这封信,恐怕就会完全失去意义。要是那样,我又何苦写这种冗长的信呢?

阁下,我在写信之前,很是犹豫了一阵子。为什么呢?因为既然要写这封信,就不得不将我全家的秘密暴露于阁下面前。当然,这对我的名誉无疑会造成巨大损害。然而,不把事情写清楚,就会时时刻刻经受痛苦的折磨,所以,我才下决心处理这件事。

出于这种必要,我写下这封信,我怎能被人看作狂人而默不作声呢?我再一次请求您,阁下,请务必相信我的正气。麻烦了,请读一读我的这封信吧。我赌上我和妻子的名誉,写了这封信。

我絮絮叨叨写了这么多,为职务繁忙的阁下增添了不少麻烦,但实在出于无奈。不过,我下面写的这些事实,很需要阁下对我的真诚给予信赖。否则,您又如何能够承认这种超自然的事实呢,又怎能正视这种创造性力量的奇怪作用呢?我请阁下给予留意的事实,都增添了众多不可思议的性质。因此,我才斗胆提出以上这些请求。还有,下面写的这些事情,或许难免冗长之嫌。然而,一方面是为了证明我的精神没有异常,另一方面,也想让您知道这种事历来并非绝无仅有。所以,我认为还是有必要的。

历史上最著名的实例之一,或许就是出现在叶卡捷琳娜女皇身上的那件事。还有,就是出现在歌德身上的现象,也是不亚于此的著名例子。

但是,所有这些实例,因为过于脍炙人口,我在这里不再特别加以说明了。我会根据两三个极富权威的实例,尽量简短地说明这种神秘事实的性质。首先从维尔纳医生(dr. werner)所举的实例说起。据他所说路德维希堡的一个名叫拉策尔(ratzel)的宝石商人,某个夜晚拐过街角的时候,同一个和自己不差分毫的男子对望了一下。那个男人不久帮助伐木人砍伐槲树时,被倒下的大树砸死了。与此相同的例子是发生在罗斯托克[德国北部沿海城市。]担任数学教授的贝克尔(becker)身上。一天晚上,贝克尔和五六个朋友一起讨论神学问题,需要引用书上的一些话,他独自一人到自己的书斋里拿书。他看到另一个自己,坐在他平时坐的椅子上,正在看一本书。贝克尔好奇地越过那人的肩头望去,那是《圣经》,那人右手的手指正好指在“准备你的墓吧,你就要死了”[日语原文为“爾の墓を用意せよ。爾は死すべければなり”。]这一章上。贝克尔回到朋友那儿,告诉大家,自己离死不远了。之后果然应验,第二天午后六时,他就静静地停止了呼吸。

由此可见,doppelgaenger[德语,意思为分身,自我幻觉,即自己看到自己的幻象。]的出现,预告着死亡。但也不一定是这样。维尔纳医生记述过,迪勒纽斯(dillenius)夫人和自己六岁的儿子以及小姑子三人,在看到穿着黑衣的第二个她自己后,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这又是这种现象反映在第三者眼中的实例。施蒂林(stilling)教授举出的名叫特里普的魏玛[德国小城市,曾是德国文化中心,歌德和席勒在此创作出许多不朽文学作品。]官员的实例,还有他所认识的某m夫人的实例,不是依然属于这类例子吗?

在进一步追寻仅发生在第三者身上的自我幻觉的例子,也绝非稀少。现在,据说维尔纳医生自己也看到过女佣的双重人格。其次,乌尔姆[德国南部多瑙河沿岸城市。]高等法院名叫普菲策尔的院长,也为他做官吏的朋友在自己书斋里看到幻觉中的儿子的身影这一事实,作了有力的证明。此外,《关于幽灵性质的探究》的作者所举的教会中,七岁少女看见了父亲的双重人格实例,以及《自然的黑暗面》的作者提到某科学家兼艺术家h,于一七九二年三月十二日的晚上,看到了叔父双重人格的实例等,这些已经够多的了。

我现在列举以上这些实例,并不想浪费阁下宝贵的时间,只是想让阁下知道有这些无可置疑的事实罢了。否则,也许您会认为我所列举的这些全是毫无根据的胡言乱语。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自身也在为幻觉而苦恼。就这件事,我想稍稍求助于阁下。

我先写下我的自我幻觉。但详细地说,是我和我妻子的幻觉。我住在本区某街某巷某号,名叫佐佐木信一郎,年龄三十五岁,东京帝国文科大学哲学科毕业后,一直到今天,都担任某私立大学伦理及英文教师。妻房子,四年前同我结婚,今年二十七岁,尚无孩子。我在这里特请阁下注意的是,妻子有歇斯底里的症状。这种病结婚前后最厉害,精神忧郁,一时间连和我交谈都没办法。不过,近年极少发作,情绪也比以前愉快多了。然而,从去年秋开始,她精神上又发生一些动摇,最近老是有异常言行,好多事弄得我一筹莫展。至于我为何一个劲力陈妻子的歇斯底里,这和我对奇怪现象的解释有某种关系,关于这一点,姑且放在后面详细说明。

那么,我和我的妻子所出现的幻觉的事实,是怎样的情况呢?至今大体发生过三次,现在一一参考我的日记,尽可能准确地记载下来,以供参阅。

第一次,去年十一月七日,时间约在晚上九时和九时半之间。当天我和妻子二人出席有乐剧院的慈善义演音乐会,干脆明说了吧,入场券是我朋友夫妇买的,因临时有事去不了,好心让给我们的。关于音乐会本身,没有必要说得那么详细。实际上,我对音乐舞蹈一概没兴趣,可以说完全是为了陪伴妻子才去的。大部分节目都使我感到无聊,因此,尽管我想多说几句,可始终缺少这方面的材料。根据我的记忆,中场休息前,有一段“宽永御前赛”[宽永年间,在三代将军家德川家光面前举行的古今未曾有的武术大比试。]的说书故事。当时我的内心,是否有期待发生某种事件的心理准备呢?但这种担心,一旦听了“宽永御前赛”这段故事,或许也该一扫而光了吧。

剧场休息时,我即刻把妻子留下,独自溜出走廊去小解。不用说这个时辰,褊狭的走廊上已经挤得水泄不通。我钻出人群缝隙,从厕所回来,沿着那变成弧形的走廊,当走到玄关前的时候,我的视线像预料的一样,自然落在背靠对面走廊墙壁的妻子身上。妻子在明晃晃的电灯光下有些目眩,她小心地低下眉,向我这里侧着脸,静静站立着。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奇怪。我碰到了可怕的瞬间,几乎使我的视觉,同时又是我的理性的主权,刹那间粉碎了。当时,我的视线,偶然——与其这么说,其实是出于超越人的智力的某种隐微的原因——投射到站在妻子身旁的一个男人身上。这个男人就站在我原来的位置上。

阁下,我当时才认清这个人就是我自己。

第二个我同第一个我一样,都穿着羽织外褂,和第一个我套着相同的宽腿裙裤。而且,和第一个我打扮得一模一样。假若他面对我而站,恐怕他的脸也会和我相同。我真不知道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我周围众多的人,不断地走来走去。我头上众多的电灯,照耀得如同白昼。可以说,我的前后左右都具备着同“神秘”难以两立的一切条件,不是吗?其实,我是在这样的外界之中,突然看到眼前这种“存在以外的存在”的。我的错愕为此变得更加惊奇,我的恐怖为此变得更加可怕。假如妻子没有抬眼对我一瞥的话,我就会惊恐地大叫,以唤起周围对这奇怪幻影的注意。

然而,妻子的视线同我的视线幸好合在一起了。就这样,几乎同时,第二个我就像玻璃迅速出现裂纹,眼看着从我的视野消失了。我就像个梦游病患者,茫然地走近妻子。可是,看来妻子眼里并没有出现第二个我。我一走到她身边,她就用寻常的语调说:“去了这么久。”然后瞧瞧我的脸,问道,“出什么事啦?”我想我当时肯定面如死灰。我一边擦冷汗,一边在犹豫是否要将我见到的这种超自然的现象对妻子挑明。我望着妻子担心的神色,应当如何对她说明呢?当时,为了不使妻子过于担心,我下定决心,关于第二个我的事一概闭口不谈。

阁下,假如妻子不爱我,我也不爱妻子,我怎么会下这番决心呢?我敢断言,我们过去是打心底里互敬互爱的。但是,世人不承认这一点。阁下,世人不承认妻子是爱我的。这真是可怕的事、耻辱的事。在我看来,我爱妻子这件事遭到别人的否定,再没有比这更屈辱的事情了。而且,世人更进一步怀疑起我妻子的贞操来了。——

我因感情过于激动,不由笔端滑入了歧路。

自那天晚上以后,不安侵袭了我。正如前面所列举的实例一样,幻觉的出现,每每预告着当事人的死亡。然而,居于那种不安之中,我竟然也平安无事地度过了一个月的天数。于是,就在这种心境中迎来了新年。我当然没有忘记第二个我。不过,随着日月的过去,我的恐怖与不安逐渐缓和。不,实际上,有时我索性就将一切都当作幻觉处理了。

这样一来,仿佛是特意惩戒我的疏忽,第二个我又一次出现在我的眼前。

那是一月十七日,正巧是星期四接近正午发生的事。当天,我在学校里,突然一位老同学来找我,下午正好没有课,我们便一起走出校门,到骏河台下一家饭馆去吃饭。骏河台下,正如您所知,十字路口附近悬着一只大钟,我们下电车时,突然发现那只大钟的针指着十二点一刻。当时对于我来说,以下雪的铅灰色的天空为背景,大钟白色的圆盘一动也不动,总感到有些害怕。根据某些情况看,说不定这就是那种前兆。我突然被一种恐怖所袭击,不敢再看大钟一眼,迅速将目光转向隔一条电车线路的对面中西屋前的车站上。我看到大红柱子前边,我和我的妻子不是肩并肩亲密地站在那里吗?

妻子穿着黑色外套,围着黄褐色丝巾。她对身穿灰色外套、头戴一顶礼帽的我,即第二个我,正说着什么。阁下,那天的我,正是穿戴着灰色外套和黑色礼帽。我是用充满恐怖的眼睛看着那两个幻影啊!也是以满怀憎恶的心情看着啊!尤其是看到妻子撒娇地盯着第二个我的面孔时——啊,这一切都是可怕的梦呀。我已经没有勇气再现当时我的位置了。我不由得抓住同学的手腕,丢了魂似的站在人行道上。当时,护城河线电车正从骏河台方向朝斜坡下轰隆隆地驶过来。挡住我视线的,可以说完全是神明的暗中相助。趁着这时候,我们正好跨过护城河线向对面横穿过去。

不用说,电车很快就从我们面前开过去了。但是之后遮住我视线的,只有中西屋前那根红柱子。两个幻影被电车挡住的一刹那,就看不见了。我催促着面带惊讶的同学,一边将不可笑的事当成笑话谈论,一边故意大踏步走过去。那位同学在后面一个劲说我疯了,想想当时我的异常行为,难怪他会有这样的看法。然而,我发疯的原因一旦被认为是妻子品行不端造成的,那就只能是对我的侮辱。最近,我给那位同学寄去了绝交信。

我在忙着记录事实之余,没有想到要证明当时的妻子只不过是妻子的双重人格的表现。当天正午前后,妻子确实没有外出。不但妻子自己这么说,我家里的下女也是这么说的。而且从前天起,妻子说她头痛,不可能马上外出。这样看来,当时映入我眼帘的妻子的身影,不是一种幻象又是什么呢?当我问妻子有没有外出时,她睁大眼睛说“没有”,她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假如像世人所说的,妻子欺骗了我,那她绝不可能装扮出孩子般天真的表情来的。

我在相信第二个我客观存在之前,怀疑自己的精神状态,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过,我的头脑一点也不混乱,既能睡得安稳,也能用功学习。自从第二次看到第二个我以来,我动辄就会大惊小怪。不过,这是接触了奇怪现象的结果,断不是原因。无论如何,我都必须相信这种存在以外的存在。

但是,我当时还是没有对妻子提起那幻影的事。假如命运允许的话,我到今日依然会选择闭口不提。然而,执拗的第二个我,又第三次出现于我的眼前。这是上周周二即二月十三日午后七时前后的事。我当时觉得非得将这一切对妻子说明白。除此之外,再没有减轻我们不幸的手段了,这一切实在出于无奈。不过这件事以后再谈吧。

那天,我正好当班,放学后不久,因急性胃痉挛发作,在医生的劝告下,乘出租车回家了。从正午起,风雨交加,在接近家门口时,雨开始变得更猛烈。我在门前匆匆付了车钱,冒雨跑进玄关。玄关的格子门像平时一样,从里面上了闩,但我从外面把门闩拔开,很快打开格子门走了进去。因为雨下得很大,听不到格子门的响声,没有一个人出来迎我。我脱了鞋,将帽子和大衣挂在衣钩上,打开同玄关隔了一间的书斋的障子门。按习惯,我走向厨房时,总是将教科书和装其他物件的手提包放在那里。

这时,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意外的光景。北边窗前的书桌,桌前的转椅,以及周围的书架,这些东西自然都没有什么变化。可是,斜对面站在桌边的女子,以及坐在转椅上的男人又是谁呢?阁下,那时我看到了第二个我和第二个我的妻子就在咫尺之间。我纵然想忘掉当时的恐怖,也忘不掉了。我站在门边,望着两人面对书桌而立的侧影。窗外照射进来的清冷的阳光,让他们的脸上都留下了强烈的明暗。在他们面前那盏戴着黄绢灯罩的电灯,在我看来几乎是全黑的。这是多么深刻的讽刺!他们正在翻阅我记录下奇怪现象的日记。那日记本是摊开在桌上的,我一下就注意到了。

我一眼瞥到这番光景时,记得我从嘴里不自觉地吐出了连我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的喊叫声。随着这一声喊叫,两人的幻影同时朝我看过来。假如他们不是幻影,我就能从一个妻子那里得知我当时的表情是如何的了。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我当时确乎记得,除了感到剧烈的眩晕之外,别的什么也没有。我就那样倒在了那里,神志不清。妻子听到响声,从厨房跑来时,那受诅咒的幻影已经消泯了。妻子让我在书斋里躺下,迅速找来冰袋敷在我的额头上。

我恢复正常之后,过了半个小时,妻子见我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突然失声痛哭。这时候,我的话她怎么都听不进去。“你是在怀疑什么吧,对吗?要是这样,为什么不对我讲清楚呢?”妻子一个劲地埋怨我。阁下也知道,世上的人是怀疑妻子的贞操的。此时,这事情已经传到我的耳里了,恐怕妻子也不知从谁那里听说过这种可怕的传闻吧?从妻子的言语里,似乎她认为我也有这样的怀疑。为此,我浑身颤抖起来。妻子或许以为我一切异常的言行举止都出自于这种怀疑。如果我再保持沉默,那就没有比这更令妻子发窘的了。因此,我一边尽量不使额头上的冰袋滑落下来,一边静静望着妻子的脸,低声说:“原谅我吧,我有事瞒着你呢。”于是,我把第二个我三次出现在我眼前的经过,尽可能详尽地诉说了一遍。“凭我的想象,世上的传言无非是有人看到第二个我和第二个你在一起,然后再捏造个故事来。我坚决相信你,你也要信任我。”接着,我又有力地加了一句。但妻子是个弱女子,她成为世间怀疑的目标,是件多么痛苦的事啊!看来出现幻觉这种现象,是因为解疑而变得过于异常的缘故吧。妻子伏在我的枕畔,一直啜泣不止。

鉴于此,我向妻子举出上述种种实例,谆谆告诫她,这种幻觉存在的可能性。阁下,像妻子这样一个具有歇斯底里特质的女人,最容易出现这类奇怪的现象。例如,著名的梦游症患者奥古斯特·穆勒(auguste muller)等,就屡屡出现双重人格。但这种场合,是在梦游症患者的意志下出现的幻觉。然而,妻子丝毫没有这样的意愿,所以,她本不该受到责难。退一步说,即使凭这一点能说明妻子的双重人格,我也会抱有怀疑,认为不大可能。不过这些并不是困难得无法解释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人们有时有能力表现自己以外的其他人的双重人格,这是无可置疑的事实。f. f.巴特尔给维尔纳医生的信中公开地说,埃卡德[疑为约翰内斯·埃卡德(1553—1611),德国作曲家,作品多以宫廷和教会音乐为主。]弥留之际,就出现了他者双重人格的能力。由此可见,第二个疑问和第一个疑问一样,关系到妻子到底有没有意愿这样做。所以,论其意志的有无,似乎是极不确定的事。诚然,妻子肯定没有意愿想表现幻觉,然而,她把我的事始终放在心里,或者总想和我一起到哪儿。妻子具有这样的特质,同出现幻觉的意志,正巧有着相同的结果。这是未曾想到的事。至少,我认为是这样的。何况,我妻子也有过二三次这样的事例,不是吗?

我把这类事讲给妻子听,借此安慰她。妻子好容易想通了,然后说:“只是苦了您啦。”她一直凝视着我的脸,随即揩干了眼泪。

阁下,我过去自己身上出现的我的双重人格的经过,大致就是前面所说的这些。我把这件事当作是我和妻子之间的秘密,至今对谁也没有泄露过。然而,如今已经不是那个时候了。世间都在公然嘲弄我,而且开始憎恶我的妻子。现在这时候,甚至将我妻子的不轨行为编成歌谣,在我住宅前后传唱不已。我对此怎能默然无视呢?

但是,我对阁下诉说这些事,不单是因为我们夫妇无端地受到了侮辱,而且还因为忍耐此种侮辱的结果,将使妻子的歇斯底里愈益严重。歇斯底里一旦加剧,也许幻觉的出现就会越发频繁起来。这样一来,世间对妻子的怀疑就会越来越大。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摆脱这种dilemma[英语:困惑,两难境地。]。

阁下,处在这种情况下,依靠阁下的保护,便是今后唯一的出路。请相信我所说的事实吧。请同情我们这对受到世间残酷迫害的夫妇吧。我的一位同事当着我的面,喋喋不休地大讲报上刊载的有关通奸的案件。我的一位前辈给我写信,暗示妻子行为不端的同时,又不动声色地规劝我离婚。还有,我教的学生不但不认真听我讲课,还在我上课教室的黑板上画了我和妻子的漫画,下面注着“可喜可贺”。这些还都是和我有些来往的人的所作所为。而纯粹对他人的事枉加侮辱的人更不在少数。有的寄来匿名信,将妻子比作禽兽。有的在住宅的黑墙上,大耍超出学生以上的手腕,画画写诗。还有更大胆的,潜入我的内庭,窥探我和妻子是否一道儿吃晚饭。阁下,这哪里是人干的事!

阁下,我写这封信,就是想说说这些事情。至于官署应该如何对待凌辱和胁迫我们夫妻的那些人,那自然是阁下的问题,不是我们的问题。但我确信,贤明的阁下必定会为我们夫妻最恰当地行使阁下的权能。为使昭和时代不负有不祥之名,务请阁下尽到自己的职责。

倘有何疑问,我们将随时到官署听命。专此呈请,就此搁笔。

第二封信

警察署长阁下:

阁下的怠慢给我们夫妇带来了最后的不幸。我的妻子昨日突然失踪,不知还会发生什么事。我精神危殆。妻子承受不住世间的压迫,说不定会自杀。

世间终于杀害了一个无辜的人。就这样,阁下也成了一名可恶的帮凶。

我今天打算不再住在这个区了。在毫无能耐的阁下这样的警察管辖下,怎么还能安心住下去呢?

阁下,我前天辞掉了学校的教职。今后,我将全力从事超自然现象的研究。阁下恐怕同一般世人一样,对我的这一计划报以冷笑吧?但是,以一个警察署长的身份,否定超自然的一切,不是很可耻的事情吗?

阁下,您将来一定会觉得人类的无知吧?例如阁下麾下的刑事警察之中,患有阁下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传染病的人很多。尤其是通过接吻迅速传染这一事实,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例子就足以打破阁下傲慢的世界观。……

还有,下面写了好多几乎没有什么意义的哲学性质的事,无关紧要,这里就省略不谈了。

---大正六年(1917)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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