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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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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伊小姐起床后发现伯莎溜了出去,为此大惊失色。

“说实在话,我想这是天意弄人。我是个不管闲事的无害中年妇女,难道不是吗?我做了什么,要让我受这些惊吓?”

她怀疑侄女去了火车站,但火车七点开,现在已经十点了。她想到一件事,突然吓了一跳,伯莎可能已经——私奔了。如果真是这样,她必然要经历一幕幕场景——写信告知爱德华,他惊恐万状,她必须安慰他,杰拉尔德的父亲大发雷霆,他的母亲气得发疯——这些念头像一群可恶的小恶魔钻入她的脑海。

“她不可能干出这么蠢的事,”她焦躁不安地叫道,“可女人要是有机会犯傻,就绝不会错过!”

终于,莱伊小姐听见伯莎回来进了自己的房间,她这才如释重负。

此前,伯莎在站台上一动不动伫立了很久,憔悴地凝视着前方,整个人恍恍惚惚。前几个小时的兴奋过后,是一片茫然。杰拉尔德正坐车飞速前往利物浦,而她还在伦敦。她走出站台,朝切尔西走去。一条条街道没有尽头,而她已经累了。她慢腾腾吃力地走着,几乎要昏厥。她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便绝望地四处游荡,几乎没有意识。她在海德公园里坐下来休息,感到筋疲力尽。但身体的疲惫缓解了心灵的剧痛。过了一会儿,她又开始走,根本没想到要叫马车,最后终于回到了艾略特公寓。日头已然毒辣起来,灼痛她的头顶,火辣辣地疼。伯莎费劲地慢慢爬上楼梯,回到房间,一头倒在床上,突然伤心欲绝地大哭起来。她痛哭流涕,双手紧紧攥成拳头。

“噢,”她终于叫道,“想必他跟那个人一样指望不上。”

莱伊小姐叫人问她吃不吃饭,伯莎这会儿倒真的头疼得厉害,什么也吃不下。一整天她都沉浸在痛苦之中,心灰意冷,几乎无法思考。有时她责备自己,当初杰拉尔德求她让他留下,她就不该拒绝,是她固执己见,放走了触手可及的幸福;可接着,她的感受发生剧变,反复告诉自己是他指望不上。阴郁的时光在一点点消逝,到了晚上,伯莎没什么力气脱衣服,直到早上才得以入睡。然而,一大早来了封爱德华的信,信里反复说他希望她回莱伊府。她兴味索然地读了信。

“也许还是回去的好。”她叹息道。

如今,她厌恶伦敦,厌恶这套公寓。没了杰拉尔德的欢声笑语,这一间间屋子必然是空荡荡得可怕。回莱伊府似乎是她仅剩的一条路,在那里,至少可以独享清静。她几乎饥渴地向往那荒凉的海岸、湿地和阴沉的大海;她需要休息和安静。但如果回去,最好立刻动身,留在伦敦只会徒增悲伤。

伯莎起床,穿好衣服,去找莱伊小姐。她的脸死一般地惨白,哭过以后,眼皮沉重,两眼发红。她精疲力竭,毫不掩饰自己的状态。

“我今天要下乡回莱伊府,波莉姑姑。我想最好还是回去。”

“爱德华见到你会很高兴。”

“我想是的。”

莱伊小姐支吾了一下,看着伯莎。

“要知道,伯莎,”停顿了一下后,她接着说,“在这个世界上,要弄明白该怎么办是很不容易的。人们极力分辨善恶,但事实上,善与恶往往如出一辙……我总认为,毫不动摇恪守十诫的人是有福气的,他们很清楚自己该如何为人处世,他们的精神支柱一方面是信仰天堂,另一方面是畏惧长螯和分趾蹄的恶魔……而我们这些人,对不容分说的‘汝不可’回应‘凭什么’的这种人,就像寒冷的大海上没有罗盘的水手。思维和本能这样说,世俗传统却另执一词。但最可怕的是,人的良心由十诫养成,受地狱之火烧炼——到最后都是这颗良心说了算。我想,凡事把这种良心考虑进去,可能会畏首畏尾,但肯定是慎重的做法。就像龙虾色拉,不是说吃了就不道德,而是吃了很有可能会消化不良……要跟常人的看法背道而驰,就得十分笃定;要是没把握,或许还是别冒险的好,踏踏实实随大流,走同一条稳妥的老路。这样做不刺激,不大胆,很无趣,但非常保险。”

伯莎叹了口气,但没有说话。

“你最好叫简帮你收拾行李。”莱伊小姐说,“要我打电报通知爱德华吗?”

等伯莎终于动身离开,莱伊小姐思考了起来。

“不知道我做得对不对。”她喃喃自语,和以往一样摇摆不定。

她坐在琴凳上,一边沉思,一边漫不经心地抚过琴键。很快,她的耳朵听出来这是一首名曲的开头,她几乎下意识地弹起了《弄臣》中的咏叹调。

女人啊,爱变卦,

像羽毛,风中飘。[原文为意大利语,是歌剧《弄臣》中咏叹调《女人善变》的歌词。]

莱伊小姐笑了。“事实就是,很少有女人满足于仅有一个丈夫。我认为,解决婚姻问题的唯一办法是将一妻多夫制合法化。”

在维多利亚站的火车上,伯莎想起来,这一天特坎伯雷有牲口集市,爱德华要到晚上才回家,为此她松了口气。到时候,她就有机会清静地在莱伊府上安顿下来,省得有人大惊小怪烦扰她。她一路上忙着想伤心事,所以时间过得很快,等她发现到了黑马厩镇的时候,竟颇感意外。她起身下车,寻思着爱德华有没有派辆双轮马车来接她;但令她万分惊讶的是,爱德华本人居然等在站台上。他跑过来,扶她走出车厢。

“你终于回来啦!”他叫道。

“没想到你会来,”伯莎说,“我以为你在特坎伯雷。”

“我刚要去的时候,幸好收到你的电报,所以我自然就不去了。”

“很抱歉,误了你的事。”

“嗨,我可高兴了。你不会以为我老婆回家来了,我还会去牲口集市吧?”

她惊愕地看着他。他真诚的脸上泛着红光,一副见着她以后心满意足的样子。

“啊,太棒了,”驾车回去的路上,他说,“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分居的日子我受够了。”

两人来到科斯塔尔山,他下来牵着马。

“往后看,”他小声说,“瞧见什么没有?”

“什么?”

“瞧帕克的帽子。”帕克是侍从。

伯莎又瞧了瞧,看到一个帽章。

“你觉得怎么样,嗯?”爱德华几乎是一下子哈哈大笑起来,“我昨天当选市区政务委员会委员长;也就是说,依照职权,我成了治安法官。所以,我一听到你要回来,就跑去领了个帽章。”

两人到了莱伊府,他相当温柔地扶伯莎下车。她大吃一惊,发现茶点已经备好,客厅里摆上了鲜花,为了让她感到舒服,一切都打点好了。

“你累吗?”爱德华问,“在沙发上躺下,我给你端茶点。”

他伺候着她,非要让她吃,确切地说,是不停献殷勤。

“哎呀,看到你回来,我真高兴。”

他高兴的样子显而易见,让伯莎有些感动。

“你累吗?还能去花园散会儿步吗?我想给你看看我为你布置了什么,现在那里正是最漂亮的时候。”

他给她披上披肩,以免她吹了晚上的冷空气而受凉,还执意要她挽着他的胳膊。

“喏,瞧这儿。我在客厅的窗外种了玫瑰树;我想,你坐在你最喜欢的地方看书时,瞧见玫瑰会高兴。”

他带她往远处走,来到一处适合观赏海景的地方。

“我在那两棵树中间放了把长椅,这样有时候你可以来坐坐,看看景色。”

“难为你想得这么周到。我们在那儿坐会儿好吗?”

“唉,最好不要。露水太重,我不想让你着凉。”

晚餐爱德华准备了他知道伯莎爱吃的菜,她一说很喜欢,他便开心地笑了。饭后,她躺在沙发上,他摆好垫子,好让她躺得舒舒服服。

“啊,亲爱的,”她心想,“三年前,你要是有现在一半的体贴,或许能留住我的爱。”

她不知道是久别使他情更浓,还是她自己变了。难道他不是像石头一样冥顽不化?而她知道自己像水一样起伏不定,像夏风一样反复无常。难道他一直以来都体贴周到?难道她在他身上得不到需要的激情,所以一直对他深深的关爱视而不见?如今,她对他没了任何指望,反倒震惊地发现,他身上大有盼头。然而,如果他爱她,那她感到歉疚,因为她无以为报,只能无动于衷。她十分惊讶地发现,自己竟如此冷漠无情。

临睡前,她向他道了晚安,亲了亲他的脸。

“我叫人收拾好了那间空房给我睡。”她说。

黑马厩镇没有任何变化。伯莎的朋友都还活着,死亡率低是这个幸运之地的骄傲,怎么也升不上去。亚瑟·布兰德顿娶了个漂亮的金发女郎,颇有教养,而且默默无闻得恰如其分;这桩婚事唯一的结果是给他母亲增添了一个新话题。伯莎重拾了旧习,很难意识到已经离开这里很久了。她让自己忘记杰拉尔德,也很高兴自己没那么频繁地想起他。一个变得愤世嫉俗的感伤主义者说过,女人只在初恋时全心全意倾注于恋人身上,往后让她醉心的是爱情本身;因此,在后面的恋情上受的伤自然愈合得很快。伯莎由衷地感激莱伊小姐,幸好她那晚回来得及时,要不然会发生什么,想想就令她不寒而栗。

“不然就惨了。”她叫道。

她想不通当时为何一时糊涂,想到自己冒的风险,她就感到双颊发烫。一想起此事,她就觉得厌恶。想起自己去尤斯顿车站那次疯狂的短途出行,一心要走上可怕的歧途,她就羞惭至极。她感觉自己像塔顶上的人,有跳下去的可怕冲动,结果被一个旁观者拉了一把,救了回来;事后,再从塔下面往上看,想想当时危险的处境,就不寒而栗,浑身冒汗。但比羞惭更糟糕的是怕遭人耻笑,这桩风流韵事从头到尾太有失体统——在比她小好几岁的毛头小子后头追着跑,甚至真的爱上了他。这太荒唐了。伯莎想象莱伊小姐知道后铁定会乐坏了的那副模样。她无法原谅杰拉尔德,因为他,她才出了洋相。她看出来他是个风流少年,喜欢跟他碰到的所有女人调情。她终于不屑地告诉自己,她从来没有真正在乎过他。

然而,没过多久,伯莎收到美国来的一封信,是莱伊小姐转寄过来的。她认出信上的字迹时,脸色一下白了。旧情如浪潮般涌回心头,她想起了杰拉尔德的那双碧眼和孩童般的嘴唇;她感觉自己害了相思病。她看着信上的姓名地址,看着邮戳,放下了信。

“我告诉过他别写信的。”她咕哝道。

见到杰拉尔德寄来的信,竟让她如此痛苦,她不由生起气来。此刻,她简直恨他,然而,却打心底里想去吻信纸,吻上面的每一个字。但她的感情之强烈在某种程度上让她咬紧牙关,不肯屈服。

“偏不看。”她说。

她想向自己证明,她有定力,至少她坚决抵制这一诱惑。伯莎点了根蜡烛,拿起信,准备烧掉,却又放下了信。这样做,事情了结得太快,她倒想延长这场考验,好让她完全相信自己的坚毅。伯莎把信放在她房里壁炉台上的显眼位置,这样她进进出出,总能看见这封信;她给自己准备的这番煎熬,让她有种莫名的快感。她想要惩罚自己,一心想把诱惑弄得越难熬越好。

这个未拆的信封在她眼皮子底下待了一个月,有时她心痒痒得差点抵挡不住拆信的冲动;有时她半夜醒来,想着杰拉尔德,告诉自己,必须看看他写了什么。啊,她能想象信上写得有多好听!他发誓他爱她,他提到最后那晚她给他的吻,他说没有她的日子实在难熬。伯莎看着这封信,攥紧了拳头,免得自己抓起信把它拆开。她得用力克制住自己,不去吻遍这封信。终于,她克服了一切欲望,见到信封上的字迹时能够无动于衷。她仔细审视自己的内心,没有发现一丝波澜。考验通过。

“现在可以烧了。”她说。

她再次点燃蜡烛,把信点着,直到彻底烧毁。她收拢灰烬,放入手中,吹向窗外。她感觉这样一来,整件事就此了结,杰拉尔德彻底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

然而,伯莎被扰乱的心神并没有得到安宁。起初她发现日子还过得去,可如今没了任何感情使她分神,每天的生活一成不变。一周又一周过去了,一个月又一个月流逝了;冬天来到她身边,比以往的冬天都要阴沉。乡间变得沉闷难耐。天色又暗又冷,乌云低得她几乎能触到。广阔的田野曾经多么妙趣横生,如今落得令人生厌,所有乡村景象在她心底沦为一派萧条单调。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她见到的都是同样的东西。烦得要命。

有时,伯莎信步至海滨,远眺荒凉的茫茫大海。她渴望跟着视线和心灵一起往南去,去往南方蔚蓝的天空之下,越过阴霾,踏上阳光明媚的美丽土地。幸亏她不知道自己目光所指之处几乎是正北方,要是真的如她所愿,一直往那个方向去,才到不了什么南方乐土,只会到达北极!

她沿着海滨漫步,走在数不清的贝壳之中。烦闷的现状她还不满足,又去预想往后的日子来折磨自己。她能想到的未来唯有那日复一日的可怕的无聊生活,想到自己要过枯燥单调的一生,就感到头疼。她走回家,想着烦人的夜晚,进屋的时候呻吟了一声。晚餐后,两人毫无例外又打起皮克牌[两人用32张牌对玩的纸牌戏。]。爱德华喜欢按部就班地过日子,一到时间,钟敲响九点,他便说:“我们打会儿牌好吗?”他摆椅子的时候,伯莎去拿牌。他们每次打六盘。爱德华负责计分,赢了就咯咯笑。最后,伯莎把牌收起来,丈夫把椅子放回去。一夜又一夜,如此循环往复。

伯莎因无聊至极而深感焦躁不安。她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处于一种近乎生理痛苦的燥热之中。她坐在钢琴旁,弹了几个小节后又停下来——音乐似乎与其他所有东西一样无聊;每一件事她都翻来覆去地做过。她试图看书,但很难开始读新的一册,看到印刷的纸页她就反感。知识类著作上说的她不想知道;至于写人物事迹的小说,她对人物提不起兴趣。她读了几页,便嫌恶地把书扔下。然后她又出门了——不论干什么,似乎都比正在干的事强——她快步疾走,但这种运动、这乡间的景色、这周遭的环境都令人厌烦。她几乎立刻转身回家。伯莎被迫日复一日这么走几回;空无一人的道路,荒废的树木、树篱和田野,给她的印象唯有不变的凄凉。于是,她被逼得只为活动筋骨才出门,每次走几英里,想着快点完事。年初的风刮得比往年这个季节都要执着,寒风阻碍她的脚步,冻到她骨子里去。

有时,伯莎上门做客;因必须遵守礼节,装出拘束的样子,她得以暂时抛开了愁云,可身后的门一关上,就感到比以往更烦,烦得要命。

要是突然想图热闹,她就发出社交聚会的请柬;随后,她发现筹备起来说不出的烦人,便对客人又嫌又恨。很长一段时间,她不肯见人,对外称身体欠佳;有时一个人待着觉得要发疯。她转而开始祷告,作为不能出门之人的唯一慰藉,但她并不完全笃信,所以并未从中得到安慰。她陪格洛弗小姐走访教区,但她不喜欢穷人,他们的唠叨听起来蠢极了。她烦闷得头疼,便把手放在太阳穴上,使劲按压,好想大把大把地抓住头发撕扯一通。

她一头倒在床上,因为烦闷的痛苦而流泪。有一回,爱德华撞见了她这个样子,问她是怎么回事。

“噢,头疼,疼得想自杀。”

他差人去请拉姆齐,但伯莎知道,这个大夫开的药既荒唐又无用。她认为自己的病无药可医,就算时间也挽救不了,唯有一死了之。

早上醒来的时候,想着又得熬过一天,她知道这种痛苦有多么可怕。晚上睡觉的时候,想着能有几个小时失去知觉,她知道这种感觉有多么解脱。想到未来那可怕的单调生活,她就备受折磨——黑夜跟着白天,白天连着黑夜,一月又一月,一年接一年,日子过得慢之又慢。

都说人生苦短。对于往回看的人,或许如此;但对于往前看的人,人生漫长,长得可怕,长得没有尽头。有时,伯莎觉得忍不下去了。她祈祷自己一睡不醒。那些期盼永生的人过得该有多快活!对伯莎而言,永生的想法只让她觉得恐怖。除了长眠,她别无所求,她渴望永远安睡,融于虚无之中。

有一次,她绝望得想自杀,但又害怕。人说,寻短见无需勇气。愚蠢!说这话的人体会不到作必要准备时的那种恐慌,对痛苦的那种预想,还有那可怕的担忧,担忧当生命消散之时,一切都悔之晚矣。还有对未知世界的畏惧。还有对地狱之火的惧怕,那种感觉既可笑又可恶,却在人心里如此根深蒂固,怎么也无法根除。即便理智与雄辩也无济于事,总会有令人发蒙的恐惧,唯恐童年的恐怖寓言终究是真的,唯恐忌邪[指要求绝对忠实、绝对崇拜,出自《圣经》。]的上帝对可悲的造物处以无尽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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