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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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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战争爆发前的两三年。

博雷克林上校夫妇正在吃早餐。餐桌很长,虽然只有夫妻二人,他们却在餐桌两端相对而坐。墙上挂着乔治·博雷克林祖先的画像——都是当时上流社会的画家画的,此时,那些祖先正俯视着他们。管家送来晨报,有几封上校的信、商务信函、《泰晤士报》,还有一个上校夫人艾薇的小包裹。乔治看过信,打开《泰晤士报》读起来。用完早餐,他们起身准备离开餐厅,乔治发现妻子还未打开包裹。

“是什么?”他问。

“几本书而已。”

“我帮你拆开好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

他不喜欢把绳子剪断,费了好大劲才把绳结解开。

“都一样啊。”他打开包裹,“你要六本一模一样的书干吗?”他翻开其中一本书,“是诗歌啊。”然后他翻到扉页,嘴里念着,“《金字塔坍塌之时》,e. k. 汉密尔顿著。”伊娃·凯瑟琳·汉密尔顿是妻子的闺名。他看着妻子,露出惊讶的微笑。“艾薇,你写书了啊?真是个小滑头。”

“没想到你有兴趣。想要一本吗?”

“呃,你知道我对诗歌不是太感兴趣,但是——行吧,我想要一本,我会看的。我要先拿到书房,今天上午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他收起《泰晤士报》、信函和这本书便出去了。他的书房宽敞舒适,摆着一张大写字台、几把真皮扶手椅,四面墙上都挂着“狩猎的战利品”。书架上摆放着工具书,以及农业、园艺、钓鱼和射击等方面的书,还有研究上次战争的书。正是在上次战争中他赢得了一枚十字勋章和一枚优质服务勋章。婚前,他曾在威尔斯服役。那次战争结束后他就退役了,过上了乡绅生活,住在离谢菲尔德大约二十英里[约等于三十二千米。——编者注]外的一幢宽敞的房子里,这房子是他的祖先在乔治三世时建造的。乔治·博雷克林有一座占地大约一千五百英亩[英制面积单位,1英亩约等于4047平方米。——编者注]的庄园,他管理得很好。他是位太平绅士,尽忠职守,努力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狩猎季节,他每周有两天时间骑马打猎。他是个神枪手,也是个高尔夫球手,虽然已经年过五十,但他依然可以坚持打完一场艰苦的网球比赛。他完全有理由说自己是个全能运动员。

最近他的体重一直在增加,但他依旧是个身材健美的男人。他个子高大,银白色的鬈发只有头顶上略显稀疏,仪表堂堂,肤色红润,湛蓝的双眼透着真诚。他热心公益,在许多地方组织担任主席。他还是保守党的忠实党员,身份符合他的阶层和地位。他认为自己有责任为庄园里的人谋福利,他知道艾薇是可以信赖的,她可以照顾病人、救助穷人,因此他内心很是满意。他在村子旁边建了一所村舍医院,并自掏腰包支付一名护士的工资。他只要求受到帮助的人在县级选举或大选中把票投给他支持的候选人。他很友好,对下级和蔼可亲,对佃户体贴周到,在邻近的贵族中很受欢迎。如果有人夸他是个大好人,他会很高兴,同时也会有点儿不好意思。这就是他一心想要成为的样子,他并不奢求更多称赞。

他没有孩子,这还真是不幸,他本可以做一位优秀的父亲,和蔼而不失威严。如果有儿子,他会把儿子培养成绅士该有的样子,送他们去伊顿公学读书,教他们钓鱼、射击和骑马。结果却是他的侄子做了继承人,这个侄子的亲生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了。他人倒还不坏,却不太像他父亲,不对,应该是差远了。你相信吗,他那愚蠢的母亲把他送进了一所男女同校的学校。艾薇也曾让乔治伤心失望。没错,她是一位淑女,自己也有点儿钱,把这栋房子打理得妥妥当当,是个很不错的女主人。村里的人都很崇拜她。嫁给他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可人,有着凝脂般的皮肤、浅棕色的头发、苗条的身材,身体也相当健康,还是个不错的网球运动员。乔治不明白,她怎么就生不出孩子。当然,她的青春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怕是快四十五岁了,皮肤暗沉,头发失去了往日的光泽,瘦得像根麻秆似的。她向来穿着整洁、得体,但她似乎并不怎么在意容貌,她不化妆,甚至不涂口红。在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参加聚会时,还能看出昔日的风采,但在平时里——好吧,她是那种你根本不会注意的女人。当然,必须承认,她是个好女人、好妻子,不能生育不是她的错,但对于一个想要传宗接代的男人来说,这当然是个问题。她毫无活力可言,这就是症结所在。向她求婚时,他以为自己爱上了她,这份爱至少足够让一个男人想结婚,想安定下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她不喜欢打猎,钓鱼亦让她感到厌烦。就这样,他们渐行渐远。客观地说,他得承认她从未打扰过他。她从未当众红过脸,他们从不争吵。她似乎觉得,丈夫抛开她自己行动是理所当然的。他现在偶尔会去伦敦,可她从不想和他同行。他在那交往了一个姑娘,不对,准确来说她也算不上姑娘,她应该有三十五岁了,但她金发碧眼、性感迷人。他只需提前打个电报,然后他们就会一起吃饭、看表演、共度良宵。当然,一个男人,一个健康的正常男人得让自己的生活有点儿乐趣。他会突然想到,如果艾薇不是那么好的女人,她可能会是一个更好的妻子;但这样的想法又让他觉得有点儿荒唐,自然也就不把它放在心上了。

乔治·博雷克林看完《泰晤士报》,为了体现自己的体贴,他按下响铃叫来管家把报纸拿给艾薇。然后他看了眼手表,十点半了,他和一个佃户要在十一点见面,还有半小时的空闲。

“不妨还是看看艾薇的书吧。”他自言自语道。

他笑着拿起书。艾薇在自己的起居室放了许多高雅的书,但他并不感兴趣,可既然这些书让她感到有趣,他也不反对她读。他注意到现在手里拿着的这本书不超过九十页。幸好不长。他赞同埃德加·爱伦·坡[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十九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美国浪漫主义思潮时期的重要成员。]的观点:诗歌就应该简短。但是,当他翻开书页,他注意到艾薇的诗歌有不押韵的长句,长短不一。他不喜欢这种诗句。他刚上学的时候——当时他还是个小孩子,他记得学过一首诗,开头是这样的: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出自英国诗人菲利西亚·赫门兹的作品《卡萨比安卡》。]。后来在伊顿公学又学了一首诗,那首诗是这样开头的:无情的国王,你必将灭亡[出自英国诗人托马斯·格雷的作品《吟游诗人》。]。再后来学的是《亨利五世》[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以英格兰国王亨利五世生平为基础,于1599年创作的著名历史剧,着重描写百年战争期间的阿金库尔战役。]。上学时,这些诗歌基本都是必学的,有一年半的必修课。他惊愕地盯着艾薇的书页。

“这算哪门子诗。”他说。

所幸,并非整本书都是这个样子。感谢上帝,这古怪的篇章中,总算有些短小的诗句,押韵且每行字数一样,还有几行三四个字的诗句,接着是十个或十五个字一行的诗句。其中有几页的标题仅仅写着“十四行诗[欧洲一种格律严谨的抒情诗体,最初流行于意大利,后传到欧洲各国。音律优美,以歌颂爱情、表现人文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好奇心作祟,他还数了数行数,确实是十四行。他读了读。诗句似乎不错,但他不甚明白讲了些什么。他又自言自语念叨着:无情的国王,你必将灭亡。

“可怜的艾薇。”他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他约好的那个佃户被领进书房,他放下手里的书,欢迎客人的到来。两人开始谈正事。

“艾薇,我看过你的书了。”两人坐下来吃午饭时他说,“非常不错。出版花了你不少钱吧?”

“没花钱,我很幸运。我把它寄给一家出版商,他们就采用了。”

“诗歌挣不了多少钱,亲爱的。”他用一贯温和且诚恳的语调说。

“是的,的确挣不了钱。早上班诺克找你有什么事?”

班诺克就是那个打断他读诗的佃户。

“他想买一头纯种公牛,想让我提前支给他钱。他是个好人,我想给他。”

乔治·博雷克林发现艾薇不想谈论她的书,所以切换话题时他并没觉得愧疚。他很开心她在书的扉页用的是娘家的姓;虽然他认为没人会听说这本书,但他为自己与众不同的姓名感到自豪,如果哪个该死的穷酸文人在报纸上取笑艾薇的努力,他是不会喜欢的。

在接下来的几个礼拜,他认为不向艾薇提起任何有关她大胆写诗的问题是明智之举,艾薇也从来没有提及过。他们在这件事上倒是很默契,感觉像是会丢脸似的。但后来发生了一件怪事。他去伦敦出差的时候,带达芙妮出去吃晚饭——达芙妮就是先前提到的那位姑娘,他只要进城就会和她一起缠绵几个小时。

“哇,乔治。”她说,“大家都在讨论的那本书是你太太写的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

“是这样的,我认识一个评论家朋友,有一天晚上他带我出去吃饭时,手里拿着一本书。‘带了什么?给我读的?’我说,‘什么书来着?’‘哦,我觉得这本书不合你的胃口。’他说,‘是本诗集,我最近给它写评论来着。’‘我确实不喜欢诗歌。’我说。‘我从没看过这么销魂的诗。’他说,‘卖得很火,而且写得很好。’”

“这本书的作者是谁?”乔治问道。

“一个叫汉密尔顿的女人。我朋友告诉我这不是她的真名,她的真名叫博雷克林。‘有意思。’我说,‘我认识一个叫博雷克林的男人。’‘是个陆军上校。’他说,‘住在谢菲尔德附近。’”

“我希望你不要和你的朋友谈论我。”乔治有点儿生气,皱着眉头说。

“别激动嘛,亲爱的。你把我当什么了?我只是说,‘不是同一个人’。”达芙妮说着,咯咯地笑起来,“我朋友说:‘大家都说博雷克林是个不折不扣的老顽固。’”

乔治倒是很有幽默感。

“你可以和他们说,可不止是个老顽固呢。”他笑着说,“要是我的妻子写了本书,我肯定是第一个知道的,不是吗?”

“说得有理。”

总之,达芙妮对这件事并不感兴趣,上校开始讲别的事情,她就把这回事抛诸脑后了。博雷克林也忘了这件事。他断定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那个愚蠢的评论家一定是在开达芙妮的玩笑。想到她被告知这本书很火就拿起来看,结果发现只是一些长短不一的胡言乱语,他就觉得好笑。

他是几家俱乐部的会员。第二天,他想在圣詹姆斯街道的一家餐厅吃午餐,并打算下午早些时候坐火车回谢菲尔德。进入餐厅后,他在一张舒服的扶手椅上落座,喝着一杯雪莉酒,这时候一位老友走了过来。

“嘿,老伙计,最近怎么样?”老友问道,“成了名人的丈夫了,感觉如何?”

乔治·博雷克林看着这位朋友,觉得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嘲笑。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回答说。

“别装了,乔治。我们都知道e. k. 汉密尔顿是你太太。很少有诗集能这样成功。跟你说,亨利·达什伍德要和我一起吃午餐。他想见见你。”

“亨利·达什伍德是什么人,他凭什么要见我?”

“天哪,亲爱的伙计,你一天到晚在乡下都忙什么呢?亨利是国内最好的评论家。他给艾薇的书写了精彩的评论,你是说她没给你看?”

没等乔治回答,朋友就叫来了一个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额头突出,留着胡须,鼻子长长的,有点儿驼背,正是那种乔治看一眼就不会喜欢的人。相互引见后,亨利·达什伍德坐了下来。

“博雷克林夫人在不在伦敦?我很想见见她。”亨利·达什伍德说。

“不在,我妻子不喜欢伦敦,她更喜欢待在乡村。”乔治生硬地说。

“她就我的评论给我写了一封很客气的信,我很高兴。你知道,我们评论家不怎么受待见,反而会被唾骂。我只是单纯被她的书迷住了,那么新颖、现代,又不晦涩。她的自由诗和古典诗都不受拘束。”然后,因为自己是个批评家,他认为还是应该指摘一二,“有时候,她的音韵方面还不完美,但艾米莉·狄金森也有这个缺陷。她的一些小篇幅抒情诗颇有几分兰德[瓦特·兰德(1775—1864),英国作家、诗人,出身贵族,钟情自然,与桂冠诗人华兹华斯同时代。]的味道。”

在乔治·博雷克林听来,这些话都是胡扯。这个男人不过是个喜欢卖弄学问的家伙,叫人生厌。但是上校也是个有礼貌的人,他的回答很得体。亨利·达什伍德就像什么都没听到似的,接着往下说。

“但是,这本书之所以这么与众不同,是因为每一行都洋溢着激情。眼下,多数年轻诗人写的诗都毫无生气可言,都是冷酷、迟钝的书呆子,但在这本书里,你能看到赤裸、率直的激情。当然了,这种深沉、真挚的情感居然是个悲剧——啊,我亲爱的上校,海涅[海因里希·海涅(1797—1856),德国抒情诗人和散文家,被称为“德国古典文学的最后一位代表”。]说诗人是在巨大的痛苦中创造诗歌的,这句话说得太对了。你知道,当我一遍又一遍地读那些令人心碎的诗句时,我时常想起萨福。”

乔治·博雷克林忍无可忍,站了起来。

“就这样吧,很高兴您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妻子那本小书的好话。我相信她一定会很开心。但我必须走了,我要去赶火车,在那之前我还想吃口午餐。”

“该死的白痴。”他往楼上的餐厅走去,嘴里生气地嘟囔着。

他回家刚好赶上晚餐。艾薇睡了之后他去书房找她的那本书。他觉得应该再看一眼,看看书里到底写了什么让他们这么大惊小怪,但他没找到。艾薇一定把它拿走了。

“傻瓜。”他喃喃地说。

他跟她说过,他觉得这书写得很好。你还指望一个男人说出别的什么呢?好吧,没关系。他点燃烟斗,开始看《野外》杂志,直到看得累了。但大约一周后,他不得不去谢菲尔德待一天,当时他正在俱乐部吃午饭,快吃完的时候哈沃瑞尔公爵进来了。这位可是当地的大富豪,上校当然认得他,但他们之间的交情也仅限于打个招呼而已。当公爵在他的桌前停下来时,他感到很惊讶。

“我很遗憾,你太太不能来和我们共度周末。”公爵说道,带着一种羞涩的真诚,“我们请来了不少人呢。”

乔治大吃一惊。他估摸是哈沃瑞尔夫妇邀请他和艾薇一起来过周末,但是艾薇拒绝了,还对他只字未提。他只得镇定地说,自己也很遗憾。

“希望下次可以如愿。”公爵愉快地说完就走了。

博雷克林上校很生气,回到家就对妻子说:

“听说我们被邀请去哈沃瑞尔家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说我们去不了?我们从未被邀请过,全郡最好的狩猎场就在他家呢。”

“我没想到这点,我以为去了只会让你感到厌烦。”

“该死。你至少应该问问我是否愿意去啊。”

“抱歉。”

他仔细地打量着妻子。她的表情中有一种让他捉摸不透的东西。他皱起了眉头。

“我想我总该被邀请了吧。”他喊道。

艾薇的脸有点儿发烫。

“呃,事实上没有。”

“要我说他们只邀请你,不邀请我,也太不懂礼数了。”

“我想他们是觉得你不喜欢这种聚会。你知道,公爵夫人很喜欢作家之类的人。她邀请了评论家亨利·达什伍德,出于某种原因,亨利·达什伍德想见见我。”

“你没接受可真是太好了,艾薇。”

“至少,这点事我还是能替你想周全的。”她笑了,犹豫了片刻说,“乔治,我的出版商想在月底的某一天为我举办一个小型晚宴,当然,他们希望你也能出席。”

“虽然我觉得这种晚宴不适合我,但你要是愿意,我也可以和你一起去伦敦,不过我会另外找个人吃饭。”

此人就是达芙妮。

“我想晚宴会很无聊,但他们还挺重视的。晚宴第二天,买我书的美国出版商要在凯莱奇酒店举办一个鸡尾酒会。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能来。”

“听着无聊透了,但你真想我去,我会去的。”

“你真好。”

乔治·博雷克林被鸡尾酒会弄得晕头转向。参加的人很多,其中一些人看上去并不是那么差劲,有些女人打扮得也很体面,但在他看来,男人们都相当糟糕。这没什么出奇的,他以e. k. 汉密尔顿的丈夫博雷克林上校的身份被介绍给每一个人,男人们似乎没有什么要对他说的,但女人们却有说不完的话:

“你一定很为你太太骄傲吧。这本书很精彩,不是吗?你知道吗,我坐着一口气就读完了,根本就放不下,一遍读完了,我就从头开始又读一遍。我简直太激动了。”

英国出版商对乔治说:

“二十年来,我们还没有哪本诗集有过这样的成就,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的评论。”

美国出版商对乔治说:

“这本书写得太棒了,肯定会在美国引起轰动,你就等着瞧吧。”

美国出版商给艾薇送了一大束兰花。真是太荒唐了,乔治心想。乔治和艾薇一到酒会,人们就冲着艾薇一拥而上。很明显,他们对她说的都是恭维话,她愉快地笑了笑,回一两句感谢的话。她有些激动,脸上稍稍泛着红晕,但似乎一点儿也不紧张。尽管乔治认为整件事就是场闹剧,但还是注意到妻子可以应对自如,这点他还是认可的。

“好吧,有一件事可以肯定。”乔治自言自语道,“看得出她是位淑女,比任何一个在场的人都要端庄大方。”

他喝了很多鸡尾酒。有一件事让他很困惑,他总感觉,自己被引见的时候,别人看他的眼神很古怪,他不太明白那是什么意思。而且,有一次他经过两位坐在沙发上的女士身边时,感觉她们在议论自己,他过去后,几乎可以肯定她们在窃笑。他很高兴终于挨到晚会结束了。

坐在回酒店的出租车上,艾薇对乔治说:

“你太棒了,亲爱的,你刚刚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呢,那些姑娘简直被你迷得团团转,她们都觉得你长得很帅。”

“姑娘?”他悻悻地说,“那明明都是一些老巫婆。”

“你觉得很无聊吧,亲爱的?”

“确实没什么意思。”

她紧紧握住他的手以示关心。

“我希望你不会介意我们明天坐下午的火车回去,早上我还有点儿事。”

“没关系,要去购物吗?”

“我确实想买一两样东西,但我得去拍照。我讨厌这个主意,但他们认为我应该这么做。你知道的,美国出版商要。”

他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想了不少。他想到,美国公众看到妻子的画像时,一定会被吓一跳,因为她不过是个平凡、干瘪的小女人。他一直觉得美国人喜欢妖娆的那种。

他一直在想这件事。第二天早上艾薇出去后,他去了俱乐部和图书馆,在那儿,他查阅了几份最新的《泰晤士报文学增刊》《新政治家》和《旁观者》。不一会儿,他找到了艾薇的书评。他没有仔细看,但足以看出都是些正面的评论。然后他去了皮卡迪利大街的书店,他偶尔在那里买书。他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艾薇这本诗集好好读读,但他不想问她把给自己的那本拿到哪里去了。他要自己买一本。走进书店之前,他透过橱窗看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一本《金字塔坍塌之时》的展品。他觉得标题很蠢!他走进书店,一个年轻人走过来,问他需要什么。

“不用了,我只是随便看看。”询问艾薇的书让他很尴尬,他以为自己能找到,然后拿给店员就可以了。但他怎么也找不到,最后,他发现刚才那个年轻人就在身边,便小心地、装着很随意的样子,问道:“顺便问一下,你们这里有没有一本叫《金字塔坍塌之时》的书?”

“今早刚到的新版,我给您拿一本。”

不一会儿,年轻人拿着书回来了。他个头不高,胖乎乎的,留着一头乱蓬蓬的红头发,戴着眼镜。至于乔治·博雷克林,个子高高的,站得笔直,很有军人风范,比他高出许多。

“这是新版吗?”乔治问。

“是的,先生。这是第五版。这本书卖得跟小说一样好。”

乔治·博雷克林犹豫了片刻。

“你觉得这本书为什么这么成功?人们总是告诉我,现在没人读诗了。”

“是这样的,你知道,写得真的很好。我自己也读过了。”虽然这位年轻人显得很有教养,但说话带点儿伦敦口音,所以乔治本能地认为自己高他一等。“故事是大家喜欢的类型。带点儿色情,你知道,结局却很不幸。”

乔治皱了皱眉头。他的结论是这个年轻人没有读出精髓。没有人告诉他这本书里有什么故事,他阅读评论的时候没看到类似信息。年轻人接着说:

“当然,这部作品恐怕只会昙花一现,如果你懂我的意思。我是这么看的,她的灵感来自个人经历。就像豪斯曼[阿尔弗雷德·豪斯曼(1859—1936),英国著名悲观主义诗人。——编者注]写出诗集《什罗普郡的少年》一样,除此之外,他再也写不出别的东西了。”

“多少钱?”乔治冷冷地问道,想打断他的唠叨,“不用包起来,我把它塞进口袋就行了。”

十一月的早晨有些阴冷,他穿着厚厚的大衣。

乔治在车站买了晚报和杂志,和艾薇舒舒服服地坐在头等车厢正对面的角落里看书。五点,他们一起去餐车喝茶聊天。到站以后,他们坐上提前等候他们的车回家。各自沐浴更衣、一起吃晚饭,然后艾薇说自己太累了,便去睡觉了。走之前,她吻了吻他的前额,这是她的习惯。然后他走进大厅,从大衣口袋里掏出艾薇的书,走进书房开始读起来。他不太擅长读诗,虽然他全神贯注地读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却不怎么看得明白。然后他又从头开始,读了一遍。他越读越觉得不舒服,但他并不是愚蠢的人。读完时,他已经很清楚书里说了什么。这本书的一部分是自由诗,一部分是传统的韵律诗,但它所讲述的故事是前后连贯的,即便是智力平平的人也能一目了然。故事讲述了一位已婚老妇人和一位年轻男子之间一段激情四溢的恋情。乔治·博雷克林很容易就弄明白了故事的发展,就像做简单的加法运算那么容易。

诗集采用第一人称,从青春已逝的女主人公突然明白男主人公(一位年轻男子)爱上了她而惊喜地颤抖开始。她迟迟不敢相信,她觉得这是幻觉。当她突然发现自己也深深地爱上了他时,她吓坏了。她告诉自己这太荒唐了:他们二人年龄相差太大,如果放着这感情不管,听之任之,那么除了悲伤,她什么也得不到。她试图阻止他说出来,但这一天还是来了,他向她表达了爱意,还逼迫她也说出爱他的话,求她和自己一起私奔。她不能离开丈夫、离开家。她已经上了年纪,而他还很年轻,两人又能憧憬过上什么样的生活呢?她怎么能指望他的爱会天长地久?她乞求他可怜可怜她。但他的爱是那么冲动,他想要她,一门心思想得到她;她在颤抖、担心,又在渴望,终于还是向他屈服了。然后二人过了一段无比快活的幸福时光。这个世界,这个单调、乏味的世界的每一天开始闪着荣光。情歌从她的笔下溢出。女人崇拜情人年轻、刚健的身体。读到女人称赞情人那宽阔的胸膛、纤细的侧腹、健美的腿部和平坦的小腹,乔治的脸红到了耳根。

销魂,达芙妮的朋友是这样说的。他说的一点儿也没错,真恶心。

书里还有些伤感的小片段,男主人公必须离开的时候,她在哀叹余生将是多么空虚,最后她只能大呼,所遭受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她曾经拥有过一段极乐的时光。她在书中描写了他们一起度过的漫长而揪心的那些夜晚,还有他们在彼此臂弯里昏昏入睡时的那份慵懒;她还写到他们被激情冲昏头脑,冒着重重危险,他们屈服于它的召唤时,那种短暂的偷欢是何等的妙不可言。

她原以为这段恋情进行几个礼拜也就结束了,但它竟奇迹般地持续了很久。其中一首诗提到,三年过去了,他们心中的爱却丝毫没有减少半分。他似乎一直在催促她和他远走高飞,走得越远越好。去意大利的一座山城、去希腊的一座岛屿或者去突尼斯一座城墙环绕的城市,这样他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而在另一首诗中,她又恳求他顺其自然。他们的幸福飘摇不定。也许,正是因为他们爱的路上困难重重,而且相会极少,所以他们的爱情才能长久保持着最初的那份迷人的热情。后来,那个年轻人突然死了。乔治读不出年轻人死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着是一声长长的、令人心碎的痛苦呼喊,她不能沉浸在悲伤之中,悲伤必须要隐藏起来。尽管她的生命之光已经熄灭,尽管已被痛苦折磨得向命运低头,但她必须像以前一样做事,一样快乐地生活、举办宴会、外出吃饭。最后一首诗有四个小节,作者悲痛欲绝,只得听天由命,她感谢主宰人类命运的黑暗力量,她至少有一段时间有幸享受过可怜的人类所能体验的极致快乐。

直到凌晨三点,乔治·博雷克林才把书放下。在他看来,他似乎在每一行诗里都能听到艾薇的声音,他一次又一次地听到她使用过的短语,有些细节他和她一样熟悉:毫无疑问,这是她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她曾经有过一个情人,而这个情人已经死了,这再明显不过了。他没有那么生气,也没有那么沮丧和憎恶。他是有些失望、害怕,但最大的感受还是惊愕。同样不可思议的是,艾薇竟会有一段风流韵事,而且是一段狂热的恋情,就像他在书房的壁炉上玻璃柜里的鳟鱼——那可是他钓到的最好的鳟鱼——竟突然会摇尾巴了一样。他现在才明白在俱乐部和他说话的那个人为什么会是那种“有趣”的眼神;他明白了为什么达芙妮在谈论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享受一个私密的笑话;他明白了在鸡尾酒会上他经过那两个女人时,她们为什么会咯咯发笑了。

他出了一身汗,突然勃然大怒,跳了起来,想去叫醒艾薇,严厉地要求她解释一番。但他在门口停了下来。毕竟,他有什么证据呢?就凭一本书?他想起曾对艾薇说过,他觉得这本书很好。是的,当时他根本没看,只是假装自己读过了。如果连这一点都承认了,那他看起来一定是个十足的傻瓜。

“我可得小心点儿。”他咕哝道。

他决定再等上两三天,好好想想这件事,然后再决定该怎么做。他上床去睡觉,但久久不能入眠。

“艾薇。”他不断自言自语,“艾薇,怎么偏偏是你呢?”

第二天早上,夫妻二人一起吃早餐时跟平日里没什么不同。艾薇和往常一样,安静、端庄、自持,虽已到中年,却从不花费心思打扮,让自己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而且她身上早已没有他所说的女性魅力了。他看着她,就像好多年没见过她一样。她像往常一样平静安详,淡蓝色的眼睛看不出任何烦恼,坦率的脸上没有一丝内疚的表情。她随口拉着家常。

“在伦敦忙碌了两天,回到乡下真是太好了。早上你有什么事?”

真是教人捉摸不透。

三天后,他去见律师。亨利·布兰是乔治的老友兼律师。他的住处离乔治家不远,多年来他们还在彼此的猎场打猎。他每周有两天的身份是乡村绅士,其余五天则是谢菲尔德一位忙碌的律师。他又高又壮,活力十足,笑起来特别爽朗,说明他从内心还是喜欢被人们当成运动员和大好人的,偶尔才想起他还是个律师。但他也精于世故。

“哇,乔治,什么风把你吹来了?”上校被引进办公室的时候,他大声说,“在伦敦玩得开心吗?下个礼拜我要带我太太去住几天,艾薇好吗?”

“我来找你就是为了艾薇的事。”博雷克林说,疑惑地看了一眼律师。

“你看过她写的书了吗?”

最近几天乔治都很不安,变得更加敏感了。他觉察到律师的表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好像突然提高了警惕。

“是的,我读过了。非常成功,不是吗?试想一下,艾薇竟然进军诗歌界了,奇迹真是无处不在啊!”

乔治·博雷克林忍不住想发脾气了。

“这让我看起来像个十足的大傻瓜。”

“哦,乔治,你胡说什么呢!艾薇写书并没有坏处,你应该为她骄傲。”

“别瞎扯了。写的是她自己的故事。你知道,其他人也知道。我估摸着就我一个人不知道她的情人是谁了。”

“老伙计,世上还有一种叫想象力的东西。我们有十足的理由认为整个故事都是虚构的。”

“喂!亨利,咱俩相识半辈子了,一起经历风风雨雨。跟我说实话,你能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你相信这个故事是虚构的吗?”

亨利·布兰坐在椅子上不安地挪了挪身体。老乔治的声音让他心烦意乱。

“你没有权力问我这样的问题,去问艾薇吧。”

“我不敢。”乔治非常痛苦,停顿片刻后回答道,“我很害怕她告诉我真相。”

接着是一阵尴尬的沉默。

“那家伙是谁?”

亨利·布兰直视着乔治的眼睛。

“我不知道,就算我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

“你个浑蛋。你难道不明白我现在的处境吗?你觉得被人玩得团团转很有意思吗?”

律师点了根烟,默默地吸了一会儿。

“我不知道能为你做些什么。”最后他说。

“我想,你有私人侦探。我要你让他们去查这件事,把一切都弄清楚。”

“让侦探去查自己妻子可不是君子所为,老伙计。而且,即便艾薇确实有过一段艳遇,那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想什么都查不到了。他们似乎做事很小心、很隐秘。”

“我不在乎,你就让侦探去查吧,我想要真相。”

“不行,乔治。要是你下定决心非做不可,那你最好另请高明。而且,你看,就算你找到艾薇不忠的证据,你又打算怎么办呢?离婚吗?就因为她十年前和别人私通过?那你太傻了吧!”

“无论如何,我得跟她摊牌。”

“那你现在就可以跟她说啊,其实你跟我一样明白,如果说了,她就会离开你。你希望她这样做吗?”

乔治不悦地看了律师一眼。

“我不知道。我一直认为,她是我的好妻子。她把家管得妥妥当当的,仆人也从来没给我们捅过什么乱子;她把花园打理得漂漂亮亮的;她和村里所有人都相处得很好。但是,我也有自尊啊。我都已经知道她对我这么不忠了,我还怎么和她继续一起生活呢?”

“你对她就一直很忠诚吗?”

“你知道的,还是有不忠的时候。毕竟,我们已经结婚近二十四年了,而且艾薇从来都不喜欢床笫之事。”

律师微微扬起眉毛。但是乔治一心只在自己说的话上,没有注意到。

“我不否认我偶尔会找点儿乐子。可是男人需要乐子,女人就不一样了。”

“只有我们男人会这么说。”亨利·布兰淡淡一笑。

“打死我也不相信艾薇这样的女人会出轨。我的意思是说,她那么挑剔,又不怎么说话。她究竟为了什么要写那本书?”

“我想,那次经历让她非常痛苦,写出来反而是一种解脱。”

“好吧,如果她非写不可,为什么不用笔名呢?”

“她用的娘家的姓啊。我想她觉得这就足够了,而且如果那本书没有取得这么大的成功,署这个名字确实也没什么问题。”

乔治·博雷克林和律师面对面坐着,中间隔着一张桌子。乔治的胳膊肘支在桌子上,用手托着脸,一想到这点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真讨厌,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你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绅士,我是说,据我所知,他可能是农场工人,也可能是律师事务所的职员。”

亨利·布兰尽量憋着不笑出声来,回答的时候眼里都是和蔼、宽容的神情。

“我很了解艾薇,我认为没有你说的这种可能。不论如何,我可以确定他不是我办公室的职员。”

“这对我是个打击。”上校叹了口气,“我自认为她是喜欢我的,除非她恨我,否则她不可能写那本书。”

“不,我不相信,我不认为她会恨谁。”

“你别假装说她爱我了。”

“没有假装。”

“是吗,那她对我是什么感觉?”

亨利·布兰靠在转椅上,若有所思地看着乔治。

“也许是冷漠。”

上校微微打了个寒战,脸涨得通红。

“话说回来,你也不爱她,对吗?”

乔治·博雷克林没有正面回答。

“没有孩子对我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我是对她有点儿失望,但我从来没有让她看出来。我一直对她很好。在合理的范围内,我对她非常尽责。”

律师用一只大手捂住嘴,遮住微笑时颤抖的嘴唇。

“这对我来说是个可怕的打击。”博雷克林继续说,“都该死,即便在十年前,艾薇也不是楚楚可怜的女人,天知道,反正没什么看头,说长得丑都不过分。”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要是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什么都不做。”

乔治·博雷克林挺起身子坐得笔直,他望着哈利[亨利·布兰的昵。],脸上严肃的表情像极了当年检阅部队时的表情。

“我决不能就这么算了。这下我成了大家的笑柄,再也抬不起头了。”

“别胡说。”律师厉声说,然后又用和蔼的语气说,“听着,老伙计,那个人已经死了,这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忘了吧。去和人们谈谈艾薇的书吧,好好夸夸,告诉他们你很为她自豪。让他们知道你对她很有信心,你知道她绝不会对你不忠。世界变化太快,人的记忆是很短暂的。他们很快就不记得了。”

“可我忘不掉。”

“你们都不再年轻了。她对你的意义可不单单是你想的那样,离开她,你会非常孤单的。你忘不了,我认为没什么要紧的。如果你的榆木脑袋能发现艾薇比你想象的好,那就行了。”

“该死的,你说的好像是我的错一样。”

“不是,我没说这是你的错,但我也不确定是不是艾薇的错。我想她并不想爱上这个男孩,你还记得结尾的那些诗句吗?它们给我的感觉是,虽然她为他的死伤心欲绝,但她似乎莫名地欢迎这种结局。她自始至终都明白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多么脆弱。那是他的初恋,他死的时候正值热恋中,却不知道爱情转瞬即逝;他只品尝到了爱情的幸福和美丽。她虽然是那样悲切,但想到他再也不用被爱情折磨,反而感到些许安慰。”

“你说的这些有点儿超出我的理解范围了,老兄。我多少明白你的意思了。”

乔治·博雷克林不悦地盯着桌上的墨水瓶。他没有说话,律师用好奇而又同情的眼神看着他。

“你知道,她需要多大勇气才能从不表露自己的不幸吗?”律师温柔地说。

博雷克林上校叹了口气。

“我很受伤,但我想你是对的。覆水难收,而且如果我小题大做的话,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

“所以呢?”

乔治·博雷克林可怜兮兮地笑了笑。

“我接受你的劝告,什么都不做。就让他们拿我当傻子吧,让他们见鬼去吧。事实上,没有艾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我得告诉你,有一件事我到死都不会明白:那家伙究竟看上她哪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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