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鼻子哪去了?”桑丘瞧见对方的脸没有那么可怕了,问道。“在我口袋里呢。”说着,那侍从自口袋里掏出纸板做的、用漆涂过的鼻子,他戴上这个鼻子的可怕相貌之前已经被描述过了……“我的圣母马利亚啊!”桑丘道,“这不是我的邻居朋友托马斯·塞西亚尔吗?”“正是我,桑丘,我的朋友。”侍从说道,“待会儿我再告诉你,他是如何上当受骗,迫不得已来到这儿的。”
——《堂吉诃德》
亨德森家的小屋位于榆树下,此刻房门大开,一条碎石铺就的宽步行道绕房而过。这时雾气已完全消散,露出晴朗的天空,榆树新冒的嫩叶在习习微风吹拂之下,如同一层绿色的蕾丝边。在人行道的另一端,荒废的小教堂伫立在浅蓝色的天空下,教堂门已完全被木板封死。稍远处的地面上散落着一堆砾石和碎石头,地下墓室的入口盖着网球场用的防水帆布,四角还压上了石头。
亨德森就在昨晚大家待过的那间小客厅里,他正躺在皮沙发上,眼睛半睁半合,直勾勾盯着天花板。瞧面色他真是病了,一脸阴沉,凹陷的左太阳穴上有严重的擦伤,稀疏的头发从未像今天这样,看上去像乱作一团的蜘蛛网。亨德森衣着整齐,穿的还是昨晚的那一身衣服,似乎还没梳洗过。毯子向上一直盖到胸口,青筋暴起的双手压在毯子上,颤抖不已。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他的头猛地一下扬起,身子却好像保持不动,然后他又倒了下去。
马克、布伦南和史蒂文斯站在房门口,瞧着亨德森。
“早上好啊,乔。”马克揶揄道。
或许是出于羞愧,或许是因为经历了某种无法承受的痛苦,亨德森闻言脸一抽,依旧瞪着眼珠子,呆呆盯着天花板。
“别紧张,老伙计,”马克安慰着亨德森,语气中却没有丝毫同情,他走上前,将手搭在亨德森肩膀上,“你这是操劳过度了。一把年纪,也没好好休息过。你说你瞧见迈尔斯伯伯了,这说的是什么胡话?”
“嘿,德斯帕德先生,”布伦南悄声道,“你这人怎么像墙头草?什么是胡话?五分钟前,你还相信鬼怪和‘不死之人’那一套。现在怎么又不信了?”
“我怎么知道?”马克被问得一愣,瞪着眼睛道,“除非……哦,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太执迷于特德的说法了。现在,亨德森家又有一个人也瞧见了鬼。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觉得这事太巧了。”马克回身瞧着老亨德森,厉声道:“坚强点,乔!不管你现在感觉怎么样,都给我打起精神。警察来了。”
亨德森听到警察两字,眼睛突然睁开了,脸上的神情似乎在抗议:这真是太过分了,临了还要受这个罪。他先是似乎要放声大哭,随后硬挣着半坐起来,泪眼婆娑地瞧着马克他们。
“警察,”亨德森道,“是谁找来的?”
“是你妻子。”布伦南简短地答道。
“她才不会找警察呢!你别想蒙我。我不信。”
“我们就别争了。”布伦南道,“我想知道的是,你刚才对奥格登·德斯帕德说,你瞧见他伯伯的鬼魂……”
“不是鬼魂。”亨德森哽咽了一下,反驳道。见亨德森几乎被吓丢了魂,史蒂文斯突然觉得心有不安。“起码一点也不像我听说过的鬼魂。如果是鬼魂,我才不会被吓成这样。那是——那是——”
“是活的?”
“我不知道。”亨德森痛苦道。
“不管你瞧见了什么,”马克道,“说出来。别紧张,乔。你在哪儿瞧见的?”
“就在这屋子的卧室里,”亨德森指着房间里的一扇门说,“就在那里。趁我现在还想得起来,让我想想。昨天晚上,你记得吗,当我们在——你知道的,伊迪丝小姐和露西夫人突然来了。然后你们就都回了主宅。伊迪丝小姐吩咐我给炉子生火。我照做了。然后你们都在前屋聊天,不到凌晨3点,大家就都散了。这些事你都记得吧?”
“我记得。”
“那我就继续说了,”亨德森点点头道,“本来我和你要去网球场旁的小屋里取防水帆布,好用来盖地下墓室的入口,但当时我看你很累,取帆布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于是就让你去睡觉,我自己去取。你谢了我,还让我喝了一杯酒。等我从后门出了主宅,听到你在我身后把门锁上,我才意识到我必须得一个人走回家,还要一个人睡。另外,网球场在庄园南面,去那儿必须得穿过我不喜欢的那片树林。
“但还没等出发,我突然想起来,今年我一直在修补那块帆布,它现在就放在我家缝纫机下面。于是,我回了家,就是回到这儿。我发现这个房间的灯灭了,我试着开灯,可灯不亮。我讨厌黑暗,还好我有提灯。于是我从缝纫机下面取出帆布,又跑出去把地下墓室入口盖上。我干得比平常快,还在帆布四角压上了石头,因为我担心万一有什么东西从地下上来,想把帆布推开,比如万一有人想从台阶走出墓室呢?
“盖好帆布,我很开心。我之前跟你们说过,我从不怕鬼那种东西。原因我告诉过你们,很多年前,老巴林杰先生曾对我说:‘乔,我一点也不怕死人,你也不要怕,倒是那些活着的混蛋才需要我们小心提防。’但即便如此,我也不喜欢盖帆布这差事。
“所以一干完活儿,我就回到这儿,锁了门。我又试着开灯,灯还是不亮。我觉得提灯不够亮,于是试着调了调灯芯。但我当时一定是糊涂了,不仅没弄好,反而把灯弄灭了。我不想再折腾了,我知道卧室灯是好的,于是就想进卧室,然后把卧室门锁上。
“等走进卧室,我听到摇椅摇动的嘎吱声,摇椅放在窗户旁,那声音很有辨识度。我锁上门,然后瞧见椅子上有东西,正随着椅子晃来晃去。
“借着光线,我发现那是你伯伯。他正坐在摇椅上摇来摇去,就像他生前每次来看我时一样。他的脸我瞧得很清楚,还有他的手。他皮肤惨白,但没什么光泽,手是软的。我知道这个,是因为你伯伯突然伸出手,想要和我握手。
“我马上跑出去,至少是跑出了卧室,把门一下子摔上,可钥匙还留在门里面。然后,我听见你伯伯站起身,穿过房间出门追我。
“我应该是被什么东西绊倒,碰到了头。我只记得自己倒在这张沙发边上,沙发上好像有条毯子或别的什么东西,之后的事我就记不太清了。我当时可能是打算滚过沙发,滚到另一头藏起来。我只记得这些了,接下来就是你弟弟奥格登从那边窗户爬进来,把我摇醒了。”
亨德森用胳膊肘支着身子,额头青筋暴起、冷汗淋漓,又说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话,然后躺下闭上了眼睛。
马克轻轻拍着亨德森的肩膀,而其他人都面面相觑。布伦南犹豫了一下,穿过房间,啪的一声打开电灯开关,灯亮了。他又反复试了几次,瞧瞧开关,又瞧瞧亨德森。史蒂文斯则出门站到树下,经过布伦南时,他瞧见布伦南进了卧室。一两分钟后,布伦南也出了门。
“如果你现在不需要我的话,”史蒂文斯道,“我想回家吃点早餐。”
“去吧,”布伦南道,“但今天我要同时见你和你妻子,所以我建议你不要走远。你妻子最好能在晚上之前从商店赶回来。另外,我还有很多事要做,”布伦南一字一顿地强调道,“有太多事要做了。”
史蒂文斯本已转身要走,听了这话猛地回过身。“你对这事怎么看?”他对房子努努嘴。
“要我说,那家伙如果是在骗人,那他一定是我三十年里见过的最厉害的骗子。”
“我明白了。嗯——那下午见。”
“下午见,希望到那时你妻子已经回来了,史蒂文斯先生。”
史蒂文斯穿过庄园,下了山,一路上走得不紧不慢,但当他瞥了一眼手表,发现已经11点多了,便马上加快了步伐。玛丽应该已经回来了。可等他回到家,才发现玛丽还没回来。艾伦来过又走了,把家里收拾得干净整洁,还给他留了张便条(另一张便条),上面是艾伦的广告体笔迹,说他的早餐在烤箱里。
史蒂文斯在厨房桌上慢慢吃着煎蛋和培根,期间起身去了一趟客厅。克罗斯的手稿仍然在客厅的电话桌上,跟他离开时一样,还在公文包外面,一半插在信封里,一半露在外面。他把手稿全都抽出来,瞧着扉页。上面写着:《各时期投毒犯罪动机研究》,高丹·克罗斯,纽约市里弗代尔区菲尔丁公寓。史蒂文斯细心展平扉页,坐到桌旁,拿起了电话。
“接线员。接线员吗?能帮我查一下这个号码昨晚打过长途吗?”
这部电话显然打过长途。
“打给了哪里?”
“先生,等一下,里弗代尔区361号。”接线员的回答干脆利落。
放下电话,史蒂文斯信步走进卧室,从书架上拿下高丹·克罗斯的《陪审团绅士》,瞧着封底上克罗斯的照片。那是一张瘦削、睿智且相当阴郁的面孔,眼睛半睁半闭,乌黑的头发仅有一丝花白。他想起书的推荐语中还引用了那位博学法官闹的笑话:“根据《陪审团绅士》一书对尼尔·克里姆案的生动描述可知,作者肯定参加了当时的庭审。”他还记得报纸对此的反驳是克罗斯现在刚四十岁,根本不可能参加过庭审。他将书放回,插入书架,然后上了楼。在卧室里,他打开玛丽的衣柜门,瞧着她挂在柜子里的每件衣服。玛丽的衣服大多在纽约的公寓里,这里没有几件。
史蒂文斯在房子里上上下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浴室里的水龙头像往常一般滴答作响,楼梯踩上去也发出咯吱或噼啪的声音,空荡荡的房子里今天似乎到处都是恼人的噪音。史蒂文斯试着读书或者收听广播打发时间,他拿不定主意是否该喝一杯,后来考虑到自己的情绪,还是彻底放弃了喝酒的念头。下午4点,烟抽没了,这倒让史蒂文斯松了一口气,这样他就不得不去商店买烟,不用再因为担心听到布伦南的脚步声而一直惴惴不安了。此刻的德斯帕德庄园表面看上去平静,但却好似有一股危险的暗流在涌动。
史蒂文斯刚一出门,身上就落了几滴雨水。他穿过国王大道,沿着通往火车站的小路向前走。路两旁高大的树冠像在点头,又像在跳舞,一切全都笼罩在黑暗之中。商铺已开始亮灯,灯光透过玻璃看过去红红绿绿,马上要到商店时,史蒂文斯听到有人喊他,昨天晚上他仿佛也听到过这样的喊声。在印着“j. 阿特金森,丧葬承办人”的两扇玻璃之间,有一道门打开了。有人正站在门口向他招手。
史蒂文斯穿过马路。跟他打招呼的是一个商人模样的中年男子,略微发福,身上穿着庄重的正装。稀疏的黑发梳成中分,丝丝缕缕打理得好像鱼刺。一张娃娃脸和蔼可亲,行为举止令人感到舒服。
“是史蒂文斯先生吧?”男子说道,“我们还没见过,但我一瞧就知道是你。我是小阿特金森,约拿·阿特金森。我父亲已经退休了。进来坐一会儿?我有东西要给你。”
进了屋里,窗户上那不起眼的窗帘与从屋外看到的感觉不一样,比史蒂文斯原以为的更高一些。窗帘是黑色的,这间小小的,铺了软地毯的等候室因而有一种奇怪的梦幻感,让人看着心情平和,或许这正是店主想要营造的气氛。瞧着房间里的这些东西,你根本意识不到它们的用途,除了放在后门两侧的两个巨大的大理石花瓶,它们看着与地下墓室里的花瓶很像。约拿·阿特金森走到房间另一侧的桌子前,行为举止泰然自若,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地方,但隐隐约约能感觉到他似乎在努力压抑心中的好奇。
阿特金森返回来,递给史蒂文斯一张照片,上面的人正是1861年因为谋杀被斩首的玛丽·德奥贝。
“有人让我把这个还给你。”阿特金森道……“天啊,你这是怎么了?”他追问道。
史蒂文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感觉自己好像在做一场噩梦。连约拿·阿特金森的和蔼态度、探头探脑时头上如鱼刺一般的头发好像都是噩梦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因为那张照片,还因为当阿特金森去取照片时,他瞧见放着照片的桌上摆着几本普通杂志,其中一本杂志中露出一截绳子,绳上系着几个不规则的绳结。
“哦,没,没事。我没事。”史蒂文斯突然想起源于这个殡仪馆的那个侦探小说灵感,“你怎么会有这张照片?”
阿特金森面露微笑。“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昨天晚上你坐7点35分的火车抵达了克里斯彭。我当时就在这间等候室,正忙着什么,碰巧瞧了眼窗外,就瞧见你了。”
“对的,对的。我当时好像注意到屋里有人!”
阿特金森听了这话面露疑色。“当时外面有车正在等你。车刚调头开走,我就听见大街上有人大喊大叫。好像有人站在通往火车站的台阶那里,正挥手大喊。我打开门想瞧瞧是怎么回事。你的车开走时,火车站售票处的兼职员工刚好走下台阶。好像是你的照片从书稿还是什么东西里掉出来,落在了车厢里。列车员发现了照片,火车开走时,列车员从通过台把照片扔给了兼职售票员。那人当时刚要下班。”
史蒂文斯回忆起火车上的情景。为了瞧清楚照片,他把照片从书稿的别针上取了下来。看了之后他把照片往书稿里一插。再之后,威尔登突然和他打招呼……
“你的车开走了之后,”阿特金森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恼火,“那个兼职售票员从我店门口经过。瞧我还站在门口,他说他下班了,问我能不能等见到你时,把照片还给你。那人挺搞笑的,他给我瞧了那张照片,说我给你比他给更合适。”阿特金森指着照片下方“斩首”这两个字,“不管怎样,照片还你了,你应该还想要它。”
“真不知该怎么感谢你,”史蒂文斯道,“很高兴它能失而复得。事情要是都这么简单就好了。对了,我有件事想问你,你可别以为我疯了。这事儿很重要。”史蒂文斯指着远处那张桌子,“那根绳子是怎么回事,就是系着绳结的那个?”
阿特金森显然只对照片很感兴趣,他直起腰,四下瞧瞧,然后嘴里嘟哝着把绳子收起来,放进了衣兜。
“你是说这个?这是我父亲的。他经常做这个,还到处乱放。他脑子现在有点——你懂的。他总爱做这玩意儿。拿根绳子系绳结,就像有人喜欢抽烟、转扣子或摇钥匙一样,就为了不让手闲着。他们总叫他‘角落里的老人’。你喜欢看侦探小说吗?还记得在奥希兹女男爵[艾玛·奥希兹(emma orczy,1865—1947),英国女作家,常被称为奥希兹女男爵,以历史和侦探题材的作品闻名。在其代表作《角落里的老人》中,有个老人喜欢坐在一家咖啡馆的角落里,系各种绳结,然后再打开。一位女记者无意中和老人攀谈起来,结果老人足不出户,仅凭报纸的报道就破获了一起谋杀案。后来该记者便常去咖啡馆听老人讲解案情。]写的小说里,有个坐在咖啡馆角落里,喜欢没完没了系各种绳结的老人吗?”阿特金森盯着史蒂文斯,继续道,“我父亲也喜欢系绳结,过去他可不这么乱放。你怎么问起这个?”
在这短短几分钟里,回忆突然如潮水般涌上史蒂文斯心头。他想起昨晚与帕廷顿聊天,在谈到老阿特金森时,他还以为帕廷顿说的是醉话:“马克的父亲很喜欢老阿特金森,过去常跟他开一些只有他们自己才明白的玩笑,比如他会问老阿特金森,你还总坐在那个‘咖啡馆’或‘角落’里吗?我都不知道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我得请你帮我一个忙,”阿特金森执拗地问道,“告诉我,你为什么问这个?这对我可能很重要。是不是——”他欲言又止,“我知道你是德斯帕德家族的好朋友。迈尔斯·德斯帕德的葬礼就是由我们承办的。是不是葬礼出了什么——?”
“问题?哦,没有的事儿。”史蒂文斯觉得有些话还不能告诉阿特金森,“但这些绳子有没——嗯,有没有可能落在迈尔斯·德斯帕德的棺材里?”
“我觉得有这个可能。这店表面上还是由我父亲负责,”阿特金森答道,随后乱了风度,急忙追问道,“该死!那真是不可原谅!该不会真有绳子落在——”
绳子确实出现在棺材里,但难道真是老阿特金森一如既往地在一根绳子上系了九个绳结,却碰巧把它落在了棺材里?那迈尔斯·德斯帕德死的那个晚上,他枕头下系着九个绳结的绳子又怎么解释?史蒂文斯继续心不在焉地应和着阿特金森,心中的疑团依旧没能解开。
照片丢失的事现在搞清楚了,原来是昨晚掉在火车上了,可照片本身还是个谜。不过,现在至少可以确定一件事:老迈尔斯的尸体确实被放进了棺材。史蒂文斯把能说的都告诉了阿特金森,也问了一些问题。阿特金森则跟他讲了当时老迈尔斯下葬的情况。
“我就知道,”阿特金森手轻轻拍着桌子说,“庄园里肯定出了什么奇怪的事!大家都在说。哦,当然,我们可不能往外说。不过,你想知道的,我肯定会如实告诉你。不管怎样,迈尔斯·德斯帕德的遗体肯定被放进了棺材,是我亲自帮忙放的,之后棺材就交给了抬棺人。这点我的助手可以作证。你也知道,抬棺人抬上棺材就直接去了地下墓室。”
这时,等候室的门悄无声息地开了,一个男人从街上走了进来。
路灯昏暗,丝丝点点的雨水顺窗滑落。进来的男人在灯光下只显出一个剪影。来人矮矮的个头,虽然穿着皮大衣,给人感觉却蔫蔫的。无论是他身上略显时尚的皮衣,还是头上歪戴着的棕色软帽,都让人联想到迈尔斯·德斯帕德,看了心里发毛。不过,死人肯定不会开豪车,比如停在外面马路旁的那辆配有司机的奔驰。男人走进屋,刚向前迈了两步,史蒂文斯他们就看清楚了,这人显然不是老迈尔斯。
男人身上的皮衣并非特别时髦的款式,带有一丝三十年前那种略显保守的复古风。他年纪至少也有七十多岁了,相貌十分丑陋,满脸褶皱,虽然鼻子坚挺,可整个人给人感觉像一只类人猿,但这副相貌又不能说没有吸引力。史蒂文斯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这人,而且还见过不止一次,然而这张脸在他的记忆中模糊得好像一张素描,无论怎么想,也想不起在哪儿见过。男人的眼睛像猴子的一般明亮,他凶巴巴地扫了一眼四周,然后目光落在了史蒂文斯身上。
“恕我冒昧,”男人道,“先生,我能跟你谈一谈吗?我一直跟着你来到这儿,大老远来就是为了见你。鄙人克罗斯——高丹·克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