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就将阅读的下列信件曾被用来作为这篇论文初版1的前言。
1第一版是在1840年6月出版的,第二版则在1841年8月。——原编者
“此致贝桑松学院各位院士:
“诸位先生:
“1833年5月9日在你们讨论胥阿尔夫人所捐赠的定期为三年的奖学金的议程中,你们曾经表示过下列愿望:
“‘本学院要求得奖人在每年7月上半月内向本学院提出一篇关于他在过去一年中所进行的各项研究工作的论文,内容要简洁而且合乎逻辑’。
“现在,诸位先生,我拟履行我的这项义务。
“当初,我请求你们投我的选票的时候,我曾确切地说明我将致力于发现某种能够改善人数最多而且最穷困的阶级的身体上、道德上和文化上的状况的方法。2不管这个想法看起来好像和我所谋求的那笔奖学金的目标是多么毫无关联,它却顺利地被你们接受了;并且由于你们把那宝贵的荣誉见惠,你们就使我把这庄严的诺言变成神圣不可侵犯的义务了。从此以后,我认识到我要与它打交道的是一个何等尊严和何等荣誉的团体:我对于它的开明作风的尊敬、对于它的恩惠的感激、对于它的光荣的热情就变得是无限的了。
2蒲鲁东在这里引证了在他申请胥阿尔奖金的信中的一句话,但不是原文。当时他曾许愿为了“那些我乐于把他们叫做我的弟兄和伙伴的人在道德上和文化上的改善”而工作。——原编者
“首先,我深信,如果要摆脱思想和制度方面的老路,就必须用科学的方法和严正的态度来进行我那对于人和社会的研究工作,我用一年的工夫专心研究语言学和文法;在所有的学科中,和我的思想性格最投合的是语言学,或者也就是语言的自然史;它和我现在就将开始进行的研究工作有着最密切的关系。有一篇在这期间写成的关于比较文法中一个最有意义的问题的论文1,虽然它未能显露出辉煌的成就,至少它能证明我这项研究确是花了心血的。
1比埃尔·约瑟夫·蒲鲁东著的《对于文法分类的研究》。这是一篇于1839年5月4日在文史学院得奖的论文。未出版[1]。
[1] 这篇论文并不完全是没有刊行的。它曾在《法国语文汇刊》第3期第2、3册上开始发表过,但是当这个刊物停刊时,它还没有登完。——原编者
“从这个时候起,形而上学和道德学就成为我唯一的研究对象了;我所得到的经验是,虽然就这两门科学的内容来说,它们的对象并不明确,它们的范围也划分得不清楚,可是它们却像自然科学那样,是能够验证的并且是可以确信的;这个经验已经使我的努力得到了收获。
“但是,诸位先生,在所有我请教过的老师中,没有一个人给我的教导是比得上你们的。你们的协助、你们的提纲、你们的指导都与我的私愿和最殷切的期望相符合,它们不断地启发了我并给我指出了应走的道路;这篇关于所有权的论文就是你们思想的产物。
“在1838年,贝桑松学院提出过下列问题:应该把自杀事件的不断增加归诸什么原因呢?有什么有效的方法可以制止这种精神上的传染病的后果呢?
“如果问题提得不那么笼统,就是:社会的祸害的根源是什么?
这种祸害的救药是什么?诸位先生,这是你们自己承认过的,当你们的委员会宣称,参加考试的人已经确切地列举出自杀的直接的和个别的原因,以及防止每一原因的方法的时候;但是,从这多少用一些技巧记载下来的细单中,无论是对于这种祸害的最初的原因或对于救治的方法,都得不到任何具体的说明。
“你们那种在学院式的表述上永远是别出心裁的、多种多样的提纲,在1839年变得较为确切。1838年的会试曾经指出,对于宗教和道德原则的忽视、发财的欲望、对于享受的热心以及政治上的紊乱是社会病态的各种原因或者毋宁说是它的各种症候。你们把所有这些论据用单一的命题体现出来:星期日举行宗教仪式对于卫生、道德以及家庭和社会关系的好处。
“诸位先生,你们曾经用一个基督教徒的口气询问:真正的社会制度是什么。有一个参加考试的人1敢于主张并相信他曾证明:每个星期休息一天的制度是和一种以地位平等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必然地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没有平等,这个制度就将成为一种变态,一种不可能的事;只有平等才能复兴这个古老和神秘的第七日的例假守则。这个论证没有得到你们的赞许,因为你们虽然并不否认这个参加考试的人所指出的两者间的关系,然而你们断定,——并且,诸位先生,有理由地断定,地位平等的原则并没有得到证明,那个作者的想法只不过是假设。
1比埃尔·约瑟夫·蒲鲁东著的《论星期日举行宗教仪式的好处等等》,贝桑松,1839年,12开本;第二版,巴黎,1841年,18开本。
“最后,诸位先生,你们把平等的这个基本原理用下列辞句在会试中提出:关于子女平分遗产的立法迄今在法国经济上和道德上所产生的后果以及将来在这些方面可能产生的后果。
“除非把自己狭隘地和不开展地限制在老生常谈里面,我以为你们的试题应作如下的发挥:
“如果法律能使遗产权成为同一父亲的所有子女的共同权利,为什么它就不能使它也成为这个父亲的所有孙子、孙女和曾孙、曾孙女的共同权利呢?
“如果法律已不再承认在家庭中次子不得继承父业的规定,为什么它就不能通过继承权而使种族、部族、民族中不再有这种长幼贵贱之分呢?
“能否通过继承权,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像在堂兄弟和兄弟之间那样,把平等确保得一样好呢?总之,继承权的原则是不是可以变为平等的原则呢?
“把所有这些思想在一个概括的问题中总结起来,就成为:遗产继承的原则是什么?不平等的基础是什么?所有权是什么?
“诸位先生,这就是我今天呈献给你们的论文的内容。
“如果我很好地掌握了你们的思想内容;如果我能够阐明一个无可争辩的、但由于一些我敢说已经得到解释的原因而长期被误解的真理;如果通过一种绝对可靠的调查方法,我确立了地位平等的学说;如果我确定了民法的原则、正义的本质和社会的形式;如果我能永远消灭所有权,那么,诸位先生,一切光荣将归诸你们,因为幸而有你们的帮助和启发,我才获得这种光荣的。1
1蒲鲁东要迫使他的学院表示态度,同时也以陷学院于窘境为乐。——原编者
“我这项工作的宗旨在于把方法应用到哲学问题上去;一切其他的意图是与我无关的,甚至对我是一种侮辱。
“我曾经以不很敬重的态度来讨论法学:我有权这样做;但如果我不把这种所谓科学和实践这种科学的人区别开来,那我就会是不公道的。我们那些专心于这种辛勤而严格的研究工作的法学家,由于他们的学问和口才,在一切方面是值得他们的同胞们的尊敬的,可是他们应当受到一种责备,即对于一些武断的法律过于顺从。
“我曾经对于那些经济学家进行了无情的批评:因为老实说,一般地讲,我对他们是没有好感的。他们著作内容的大言不惭和空洞无物,他们不客气的自傲,以及他们无法形容的谬论,使我感到厌恶。凡是认识他们因而原谅他们的人,可以去阅读他们的著作。
“我曾严厉地谴责了学究气的基督教会;我是应当这样做的。这个谴责来自我提醒人们注意的一些事实:为什么教会对自己不懂的事情作出规定呢?教会在教条上和道德上犯了错误;物理学和数学证实了它的错误。也许我是不应该把这话说出来的;但毫无疑问,对于教会来说,不幸的是事实如此。诸位先生,要想复兴宗教,就必须谴责教会。
“诸位先生,也许你们会表示遗憾,说我只顾方法和证据而过于忽略了形式和文体;我本来是想做得更好一些,可是没有成功。1我是没有在文字上下工夫的希望和信心的。在我的心目中,十九世纪是一个树立新原理的创生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产生了一些新的原理,但是任何著述都是不会经久的。据我看来,这就是为什么如今法国拥有这么许多有才智的人而举不出一个伟大作家的缘故。据我看来,在一个像我们这样的社会中,追求文字上的荣誉是一件不合时宜的事情。2在一个文艺女神诞生的前夕,去发动一个年老的女巫又有什么用呢?我们是一幕悲剧快终场时的可怜的演员,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如何加速结局的到来。把这个角色扮演得最好的,就是我们中间最有功劳的。可是,我不再想望这种不幸的成就了!
1他在1840年2月12日写给阿盖尔曼的信中说道:“著作的文体将是粗犷的、激烈的。”——原编者
21839年8月18日,蒲鲁东写信给他的合伙人莫里斯说:“您坚持要用文人的称号来侮辱我;我警告您,如果说这是为了开玩笑,那么这个玩笑开的时间未免有些太长了。文人等于工业的骑士,请您好好记住吧……如果您认为必须给我一个头衔的话,您可以随意写上:印刷工人或校对工人。我永远只是这样的人,我现在还是这样的人,并且这将永远是我的真正职业,至少是名誉上的职业。——原编者
“诸位先生,为什么我不把这一点坦白说出来呢?我曾希望得到你们的选票,追求过你们的奖学金,同时仇恨着现有的一切并满怀着毁灭这一切的计划;我将抱着镇静的心情和有涵养的耐心去完成我的研究工作。由于认识了真理,我从中所得到的心情的宁静超过了压迫的感觉所给我的愤怒;我希望从这篇论文收获的最宝贵的果实将是我的读者们在心神安宁状态下所得到的启发;这种安宁状态是由于对祸害及其根源有了明确的认识而产生的,它比喜怒哀乐和热忱有力得多。我过去对于人的特权和权力的愤恨是无限的;也许我在愤怒之下,有时犯了把人和事混为一谈的错误;现在我只有蔑视和愁叹;我只要了解了,愤恨就平息了。
“现在,诸位先生,你们的任务和地位是宣告真理;应当由你们来启迪人民,告诉他们什么是他们应该希望的和什么是应该畏惧的。人民还没有能力去明智地判断什么是对他们最有利的,因此对于一些极端相反的意见,只要他们在这些意见中稍稍尝到一点奉承的味道,他们就会不分皂白地一律赞许;对于他们来说,思想的一些定律就像是可能事物的界限似的;今天,他们不能把一个学者和一个诡辩家区别开来,正如过去他们不能识别魔术家和物理学家一样。‘他们不加考虑就轻易相信,把一切新闻搜集起来并堆积在一起,把所有的报告都当作是真实的和确凿无疑的,因此,只要闻到新鲜事物一点气息或听到它的一点响声,他们就会像蜜蜂在听见一只洗脸盆的响声时一样会集拢来。’12
1夏隆[1]:《论智慧》第18章。
2不知道是否有必要提起,毕丰[2]曾把蜜蜂叫做采蜜的蝇子,以及我们的农民在追赶飞走的蜂群时有一种敲打瓶罐和鍋镬的习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就可以迫使蜂群停落下来。——原编者
[1] 比埃尔·夏隆(1541—1603),法国天主教神学家和哲学家,著有《三个真理》、《论智慧》等书。——译者
[2] 若尔日·毕丰(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与人合编《博物学》四十四卷。——译者
“诸位先生,但愿你们像我一样地渴望平等;但愿你们为了我们祖国永恒的幸福,成为平等的传布者和先驱;但愿我是你们的奖学金的最后一个得奖人!在我所能作出的愿望中,诸位先生,这对你们是最适当的,同时对我是最荣誉的。
“我是你们的怀着最深切的敬意和最诚挚的感激之忱的
“得奖人,
“比埃尔·约瑟夫·蒲鲁东。1840年6月30日于巴黎。”
接到了这封信的两个月之后,在该学院8月24日的那次会上,它用一纸通知向它的那个奖学金得奖人作了答复,现在我就把通知的原文抄录如下:
“我们的一位成员要求本学院注意胥阿尔奖金的那个得奖人于本年6月发表的一本小册子,题目是:《什么是所有权?》,而且作者写明是呈献给本学院的。这位成员认为,本学院为了对正义、示范和它自己的尊严负责起见,应该公开表示对这个出版物所包含的反社会的学说不负一切责任。因此他要求:
“1.本学院以最严正的态度否认并谴责胥阿尔的得奖人的这部著作,因为这是不经本学院的同意而发表的,并且因为那些诿诸于本学院的见解是和本学院任何一位成员所信守的原则完全相反的;
“2.要求那位得奖人在他再版这本书时把书上给本学院的题辞删去;
“3.本学院的这个决定应记入会议纪录。
“这三个提案均经表决通过。”
作出这个裁决的人以为给了它否认的形式就可以使它具有威力;对于这个可笑的裁决,我只有请求读者不要按照我们这个学院的智慧去衡量我的同胞们的智慧。
在我的那些社会和政治科学的赞助人怒斥我的小册子的同时,有一个不是弗朗歇-孔戴地区的人,他并不认识我,他可能还自认为是受到我对经济学家们所作的过于尖锐的批判的直接打击的对象,他是一位既博学而又谦虚的政论家,他受到他深感其疾苦的人民的爱戴,他受到他不用谄媚或令人鄙弃的方式而努力使其变得明智的当权者的尊敬,他就是布朗基1先生,学院院士、政治经济学教授、所有权的保卫者,他起来在他同事面前、在大臣面前给我辩护,并且把我从一个由于一向的愚昧而永远是黑暗的司法机关的迫害中解救出来。1
1阿道夫·布朗基(1798—1854),人们有时把他叫做大布朗基,以便把他和他的兄弟区别开来,后者是革命家或“被幽禁者”。阿道夫于1833年继承了他的老师萨伊担任工艺学院的政治经济学讲座。在他发表的许多著作中,著名的有《从古代到现在的欧洲政治经济学史和法国的工人阶级》一书。
布朗基的关于蒲鲁东论文的报告是向道德和政治科学学院8月29日的会议提出的。它曾发表于1840年9月27日(并不是《通信集》第1卷第259页所载的9月7日)的《通报》上。这是一个聪明的汇报,引证了一些经过好好地挑选过的原文,它是为了吸引读者并使论文的作者避免受到可怕的追诉而提出的。报告上有着这样的结论:“简言之,我们曾经注意地阅读了这本使人产生一种激动的好奇心的著作。根据它的哲学研究、它的措辞和它的逻辑,如果它不是专向一些有高度智慧的人或有文化修养的人提出的话,那么我们看来就好像具有危险性了。看到把这样高深的学问用来发挥这类怪僻的理论是可悲的;所以对于我们来说,虽然这篇著作具有科学上的价值,但我们不能对它所申论的内容表示同意。”——原编者
1布朗基像蒲鲁东于1841年7月19日的那封信中所说的那样,作了两次说项,起先是向司法大臣维弗扬,后来是向库能-格里台讷。——原编者
我想读者一定会乐于细读布朗基先生在我发表第二篇论文后寄给我的那封信,这封信对写信人来说是值得尊敬的,正如对受信人来说是使人感奋的一样。
“先生:——
“接到了您寄给我的关于所有权的第二篇论文,我向您谨致谢意。我以我自己由于熟悉了第一篇论文而油然产生的最大兴趣读完了这篇论文。您已稍稍改变了那种粗犷的形式,我对此感到非常高兴;这种形式曾使如此严肃的著作具有了一种专事攻讦的小册子的格调和外表;因为,先生,您确是把我吓倒了,而只是由于您的才华才使我对您的意图感到放心。一个人是不会为了激怒自己的同胞而浪费这样多的真才实学的。所有权就是盗窃!这是一个多么生硬的命题。倘使您坚决要保持它的那种简单直率的笔调,那么这个命题就甚至会使那些不根据外表下判断的严正的人也厌恶您那本著作的。但如果您已使形式趋于温和,您依然可以忠实地说明您的学说的实质;并且虽然承您建议要我分任提倡这种危险理论的工作,我也不能接受这种协作,因为就才华方面来说,这种协作的确对我是个光荣,可是在其他一切方面,它都会使我受到牵累。
“只有在一件事情上,我的意见和您一致;这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各种各类的所有权被滥用的情况实在太多。但我不能从滥用所有权作出废除所有权的结论,这个猛药和可以治愈一切病害的死亡太相像了。我还愿意更进一步。我愿意坦白说,在所有的弊端中,我认为最可恨的就是所有权的流弊;但是再重复一遍,有一种救药可以医治这个祸害而不必对它实施强暴,尤其是不必加以消灭。如果现行的法律纵容滥用所有权,那么我们可以加以修订。我们的民法并不是《可兰经》;把它审查一下,并不算错。所以,可以改变那些规定行使所有权的法律条文,但是不要诅咒;因为,从逻辑上讲,两手完全清白的诚实人在哪里呢?您是否认为一个人可以是强盗而自己并不知道、并不希望如此、或者自己连想都没有想到的呢?您难道不承认在现状下的社会,像每个人一样,在它的组织中就存在着从我们祖先遗留下来的各种德行和恶习吗?您竟以为财产是如此简单和如此抽象的东西,以致您可以在您的形而上学的碾磨中(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重新混和并加以平分么?先生,在您这两篇充满着诡辩的兴之所至的美妙作品中,您曾经谈到这么许多切合实际的东西,可见您不是一个纯粹的、刚愎的空想家。您十分熟悉经济学和文学上的用语,决不至于去玩弄那些可以引起骚乱的粗暴辞句。所以我以为您的论所有权,正像八十年前卢梭论文学那样,是学识和才气的一种绝妙的、含有诗意的表现。至少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这就是我对您的书提出报告时向学院说的话。我早知道人们要到法院去告您;您也许不知道我是利用了怎样的机会侥幸地阻止住他们的。1如果王室法律顾问,也就是思想问题上重要工作的执行人,在我之后来攻击您的著作并使您感到苦恼,我将悔恨无穷!我可以对您发誓,我曾经因此度过了两个可怕的夜晚,并且只是经我说明了您的著作是一篇学院式的论文,不是煽动性的宣言,我才能够抑制那个世俗的权力。您的措辞过于高深,所以永远不致被那些在讨论我们社会秩序的最严重的问题时用铺路石当作武器的疯子所利用。但是,先生,请您当心,他们也许不久就会不管您的意愿如何而到这个可怕的兵工厂里来找寻弹药,您那强有力的形而上学也许会落到十字街头的某个诡辩家的手里,他会当着一群饥饿的听众讨论这个问题:那时我们就会得到劫掠作为我们的结论。
1司法部大臣维弗扬先生在开始对《关于所有权的论文》进行起诉之前,征求了布朗基先生的意见;并且他就是根据这位可敬的院士的按语,才放过一本已经惹起了法官们的怒火的著作的。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个作品以来,在帮助和保护方面,我应当感荷的官员固然不只维弗扬先生一人,但是在政治范围内,这样宽大的精神是很少见的,所以我可以诚恳地和毫不拘束地加以承认。在我这方面,我总以为环制度造成了坏官吏;同样地,某些团体的怯懦和虚伪完全是由那种支配着它们的精神所造成的。例如,虽然在学院内部不乏有德行和才能的人,可是为什么它们却总是成为压迫思想、愚蠢和卑鄙阴谋的中心呢?这个问题值得由一个学院提出,作为会试的试题,参加会试的人是不会少的。
“先生,我和您一样深切地感到您所揭露的那些流弊;但是我深爱秩序——并不是警察当局感到满意的那种庸俗的、使人感到苦恼的秩序,而是人类社会的庄严而严肃的秩序——因此我在攻击某些弊端时有时感到为难。每当我被迫用一只手去摧毁的时候,我愿意用另一只手去实行重建。在修剪一棵老树的时候,我们要多么小心,免得损坏那些能开花结实的嫩芽!对于这一点,您知道得比谁都清楚。您是一个聪明而博学的人;您具有能够深思的头脑。您用来形容当今的狂热分子的措辞十分强烈,足以使疑虑多端的富于想像力的人们对您的意图感到安心:可是您最后的结论却是主张废除所有权!您要取消那个推动人类智慧的最有力量的原动力;您打击到慈父情感中最甜蜜的幻想;您用一句话来阻止资本的形成,从此以后我们将在沙地上而不是在岩石上进行建设。那是我不能表示同意的;为了这个缘故,我才批评您的那本充满着美丽篇幅的、放射着热情和学问光辉的著作!
“先生,我希望我的差不多已经衰弱的身体容许我和您一起逐页地研究那篇承您公开地送给我个人的论文;我相信我会提出一些重要的批评意见。此刻,我只能为了在承您提起我的时候您所用的那些亲切的辞句而向您致谢。我们彼此都怀着应有的真诚;我另外还希望采取应有的慎重态度。您知道劳动人民是在多么沉重的困境中遭受折磨;我知道有多少高尚的心在那些粗陋衣服之下跳动着,我对于这些成千上万的、一清早就起来劳动的、为了缴纳捐税并为了我国的富强而工作着的善良的人们怀有一种不可克制的兄弟般的同情。我力图为他们服务并使他们明白道理,而某种力量却正在把他们引入歧途。您没有直接为他们写作。您发表了两篇卓越的宣言,第二篇比第一篇较为慎重;如果您写出比第二篇更加慎重的第三篇文章来,您就会在科学界占据崇高的地位,而科学的首要要求则是沉着和大公无私。
“再见吧,先生!任何人对于另一个人的敬意不会超过我对您的敬意。
“布朗基
“1841年5月1日,于巴黎。”
当然,我对于这封高贵而雄辩的书信是会有某些保留的;但是我坦白说,与其给我自己不必要地多树敌人,我还更愿意去实现这封信的末尾所说的预言。这么许多的争论使我感到厌倦和烦恼。消耗在笔墨战中的智力是和用在战争中的智力一样:这是浪费掉的智力。布朗基先生承认在所有权的行使上存在着很多流弊,而且是一些可恨的流弊;在我这方面,我却专门把所有权称作这些流弊的总和。对我们两个人来说,所有权好像是一个需要敲掉尖角的多边形,但是在这样做了以后,布朗基先生却认为那个图形将仍然是一个多边形(这是一个数学上已被承认但并没有得到证明的假设),而我呢,我却主张这个图形将是一个圆形。对诚实的人说来,即使分歧再大一些,也还是可以互相谅解的。
此外,我认为,处于问题的现阶段,在决定赞成废除所有权以前,思想上可能理应有所踌躇。的确,要使自己的主张得到胜利,仅仅去推翻一个被一般人所承认的原理是不够的,因为这个原理具有系统地总结我们的各种政治学说的无可争辩的价值;还须建立相反的原理,并扼要地说明从这原理产生出来的体系。此外,还必须证明这个新的体系如何能够满足所有那些促使先前那个体系得以建立起来的道德上和政治上的需要。因此,我以上的论证是否正确,要看有待以后证明的下列条件而定:
求得一个绝对平等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下,除去所有权流所有权流弊总和之后的一切现有的制度不但可以存在,而且它们本身还可以用来作为平等的工具;这些制度包括:个人自由、权力的分立、检察机关、陪审制、行政和司法的组织、教育的统一和完整、婚姻、家庭、直系或旁系的继承权、买卖权和交易权、立遗嘱权、甚至长子继承权,——一个比私有制更能保证资本的形成并维持一切人的积极性的体系;它能根据一个优越的观点去解释、纠正或补充从柏拉图和毕达哥拉斯1起到巴贝夫2、圣西门和傅立叶为止至今所提出的各种关于社团的学说;最后,一个用作过渡手段的立即可以实行的体系。
1毕达哥拉斯(约纪元前582—500),古希腊哲学家。——译者
2巴贝夫(1760—1797),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见本书第150—151页注释。——编者
据我看来,这样巨大的工作需要二十个孟德斯鸠同心协力才能完成;可是,如果说这不能单独由一个人来完成的话,他还是可以着手进行的。他必须经历的道路足以指出最终的目标并保证获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