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笔下文学 > 喜剧演员

第一章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我发觉自己难以入眠。闪电有规律地忽明忽灭,就像公园里“爸爸医生”的宣言那样,而只有在雨势稍歇时,才有一丝轻风从防蚊纱帐过滤进来。琼斯许诺的巨款让我想了很久。如果我真能分到这笔钱,玛莎会离开她丈夫吗?可是拖住她的不是钱,是安杰尔。我幻想着自己劝她说,只要我每周都送他一盒智力玩具和波旁饼干,就够让他开心了。后来我睡着了,梦见自己是个孩子,跪在蒙特卡洛的学校小礼拜堂中的祭坛围栏前,等待着领受圣餐。神父沿着前排座位走来,往每人口中放入一片波旁饼干,但来到我面前时,他却跳过了我。左右两边领受圣餐的人们来了又走,我却固执地跪在原地,继续等待。神父又分发了一轮饼干,但这回他还是没有理我。我随即站起来,闷闷不乐地走下过道,这时礼拜堂变成了一座巨大的鸟笼,一排排鹦鹉被铁链拴着站在十字架上。有人在背后高喊:“布朗!布朗!”但我不敢肯定那是不是在喊我的名字,因为我在梦中没有回头。“布朗!”这次我惊醒了,一个声音从我卧房下面的走廊上传来。

我下床走到窗前,但透过防蚊纱帐我什么也看不见。楼下响起一阵凌乱的脚步声,然后从另一扇窗户下面远远传来一声急切的呼唤:“布朗!”在雨水神圣的哗哗低语声中,我几乎听不见那声叫唤。我找到手电筒后便下了楼。在办公室里,我抓起了唯一一样顺手的武器,那个刻着字母r.i.p.的黄铜棺材小镇纸。然后我打开侧门,举起手电筒朝外照射,显示自己人在这里。光线落在通往游泳池的小径上。不一会儿,一个人转过酒店拐角走进了手电筒的光圈里,是琼斯。

他被暴雨浇成了落汤鸡,脸上还沾着斑斑泥渍。他抱着一个包裹,用身上的外套护着,以免被雨水淋湿。他说:“把灯关掉。快让我进去。”他跟着我走进办公室,然后从湿漉漉的夹克外套下拿出那个包裹。原来是那套旅行调酒箱。他把箱子轻轻地放在我桌上,仿佛它是一只心爱的宠物,然后用手抚摸着它。他说:“一切全完了。都结束了。三堆筹码全输光了。”

我伸手想去开灯。“别开,”他急忙说,“他们也许会从路上看见灯光。”

“他们看不见。”我说完便按下了开关。

“老兄啊,不介意的话我还是想关上……在黑暗中我感觉更自在。”他又关上了电灯,“你手里拿着什么呢,老兄?”

“棺材镇纸。”

他喘着粗气——我能闻到杜松子酒的气味。他说:“我必须赶紧出境。得想办法。”

“出什么事了?”

“他们已经开始调查了。大半夜的,孔卡瑟尔给我打来个电话——我甚至都不晓得那部该死的电话还能用。它就在我耳朵边儿上突然响起来,吓了我一大跳。以前它从来都没响过。”

“我猜他们是在波兰人入住时修好电话的。你住的可是政府给重要人物准备的招待所。”

“在英帕尔,我们管他们叫重要个娘炮。”1琼斯稍稍笑了一下说。

“我可以倒杯酒给你,如果你能让我开灯的话。”

“没时间了,老兄。我必须逃出去。孔卡瑟尔打电话时人在迈阿密。他们派他过去检查。他还没起疑心,只是有点摸不着头脑。可是到明天早上,等他们发觉我已经开溜了……”

“溜到哪儿去?”

“是啊,问题就在这里,老兄,价值六万四千美金的问题。”

“‘美狄亚’号正在港口。”

“就去那儿了……”

“我得先穿几件衣服。”

他像条狗似的跟着我,身后留下一连串水迹。我很想念史密斯太太的帮助与建议,因为她对琼斯抱有很高的评价。在我更衣的时候——为此他已经同意给我一点灯光——他紧张地在墙壁之间走来走去,离窗户远远的。

“我不知道你玩的是什么把戏,”我说,“但既然牵扯到二十五万美金,你心里肯定明白他们迟早有一天会去调查。”

“哦,这个我早就好好想过了。我本来打算和调查员一起去迈阿密。”

“但他们肯定会把你扣在这里。”

“要是我有个搭档留在这儿就不会了。我没想到时间会这么紧——我本来以为至少还有一个礼拜或更多的时间——不然我老早就会试着说服你了。”

我刚把一条腿伸进裤管,这时不由猛然顿住,震惊地质问他:“告诉我,你就是这么想的吗,让我当你的替罪羊?”

“不,不,老兄,你言重了。我会事先给你通风报信,让你进英国大使馆的,这一点你可以百分之百地相信我。如果真有那个必要的话。但其实也不会啦。调查员肯定会发电报说一切正常,然后拿走他的回扣,接着你就可以过来跟我们会合了。”

“你本来打算给他多少回扣?我知道这个问题现在只有学术价值。”

“所有这些我都考虑到了。我给你的数目,老兄,是净利,不是毛利。全归你。”

“要是我还能活命的话。”

“是人就总能活下来的,老兄。”随着身上渐渐晾干,他的信心又卷土重来了,“以前我也失败过。当时我离打出绝好妙招2就差一步了——还有结局——在斯坦利维尔。”

“如果你的计划和军火有关,”我说,“那你就犯了个大错。他们以前被人坑过……”

“你什么意思,被人坑过?”

“去年这里有个人跟他们做过一笔军火生意,价值五十万美元,钱在迈阿密都付清了。但美国当局听到风声,扣押了那批军火。那些美金么,当然了,都留在了军火商的口袋里。没有人清楚那批军火到底有多少。同样的亏他们不会再吃第二遍。你来这里之前应该多做些功课才对。”

“我的计划并不完全是那样。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军火。我看着也不像是有那么多资本的人,对吧?”

“你的介绍信从哪儿来的?”

“用打字机打的啊。和大多数介绍信一样嘛。不过关于做功课的事你倒说得没错。我的信投错了人。好在后来我自己想办法摆脱了困境。”

“我准备好了。”我看看躲在角落里坐立不安,手中把玩着一段电线的他:棕色的眼睛,修剪得不太平整的军官八字胡,不起眼的灰色皮肤。“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帮你担这个风险。又是当替罪羊……”

我把车开到外面的大路上,没有打灯,然后我们缓缓下山朝城里驶去。琼斯蜷缩起身子蹲伏在座位上,一边吹着口哨给自己壮胆。我觉得那支曲调像是来自1940年代——《停战后的星期三》。开到路障前面时,我打开了车灯,心里指望着那个民兵有可能已经睡着了。可是他还没睡。

“你今晚有没有经过这里?”我问。

“没有。我是穿过几座花园绕过来的。”

“好吧,现在我们没法绕开他了。”

但那个民兵实在太困,不想再找麻烦:他一瘸一拐地走到马路对面,升起挡路的栅栏。他的大脚拇指包在一条脏兮兮的绷带里,灰色法兰绒裤子后面有个破洞,从里面露出了他的屁股。他懒得对我们搜身,检查我们是否带有武器。我们继续往山下开,驶过通往玛莎家的岔路口,驶过英国大使馆。我在大使馆前减速:一切似乎都很平静——要是通顿·马库特知道琼斯逃跑了,他们肯定会在大使馆门前布置守卫。我说:“去大使馆怎么样?你在那里会很安全。”

“我不想去,老兄。以前我给他们添过麻烦,他们不会欢迎我的。”

“‘爸爸医生’给你的欢迎会更糟糕。这可是你的大好机会。”

“我有我的理由,老兄……”他顿了一下,我以为他终于要向我吐露秘密了,可结果是,“哦,上帝啊,”他说,“我的调酒箱忘带了。我把它落在了你的办公室里。就在桌子上面。”

“它有那么重要?”

“我爱那只箱子,老兄。它跟着我走遍了世界各地。它是我的吉祥物。”

“既然它对你这么重要,明天我就给你带过来。你还是想去试试‘美狄亚’号?”

“如果碰了壁,我们随时可以回来,把这里当作最后的避难所。”他试着吹出另外一曲——我觉得像是《夜莺在歌唱》3——却中途卡了壳。“想想看,我们共同度过了那么多困难,现在我却把它落在……”

“这是你打赌赢来的唯一奖品吗?”

“打赌?你什么意思啊,打赌?”

“你跟我说过,它是你打赌赢来的。”

“是吗?”他沉思了一会儿,“老兄啊,你为我可是担了不小的风险,我就跟你明说吧。那些话都不是真的。我是把它偷到手的。”

“那缅甸呢——也不是真的吗?”

“哦,缅甸我倒真是去过。这个我可以保证。”

“你是从阿斯普雷商店里把它顺出来的?”

“不是我亲手所为,当然了。”

“又是用你的小聪明?”

“我当时在做事。在城里做点事。我用了公司的支票,但签名是用我自己的名字。我不想因为伪造罪被判刑入狱。那只是一笔临时贷款。你明白吧,看到那只箱子时我是一见钟情,不由想起了以前旅长手上的那套。”

“这么说它没跟着你在缅甸待过?”

“我那是有点异想天开了。不过在刚果我是带着它的。”

我把车留在了哥伦布雕像前——看见我的车晚上停在那里,警察肯定早就习以为常了,尽管平时不止我这辆。我走在琼斯前面去侦察情况。事情比我想象的要简单。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那个警察不在跳板旁边,跳板也还搭着船舷,以便从“凯瑟琳妈咪之家”晚归的船员能上船:他也许巡逻去了,也可能是到墙后边解手去了。头顶上有个船员在守夜,可他看到我们的白人面孔后就放我们过去了。

我们走上顶层甲板,琼斯的劲头又起来了——从刚才忏悔到现在,他几乎一点也没做声。经过那座小交谊厅时,他开口说:“还记得那场音乐会吗?多让人难忘的夜晚啊,不是吗?还记得巴克斯特和他的口哨不?‘伦敦屹立,圣保罗大教堂岿然不倒。’他表演得太棒了,叫人不敢相信那真的是他,老兄。”

“他已经不再是真的了。他死了。”

“可怜的家伙。这会让人对他产生几分敬意,不是吗?”他稍微打了个哈欠,补充道。

我们爬上舷梯,来到船长的舱房前。我可不乐意来见船长,因为我还记得他收到从费城发来的质询电报后对琼斯表现出的态度。到目前为止一切都挺顺利,但我对运气能否持久并不抱太大希望。我轻轻敲响房门,船长的声音立即传了出来,听上去即沙哑又充满权威,他叫我进去。

至少我没有打扰他睡觉。他穿着一身白色的纯棉睡衣靠在床铺上,脸上戴着一副非常厚的眼镜,让他的两眼看起来就像破碎的石英片。台灯下,他手上斜捧着一本书,我认出那是西默农4的一本小说,这让我稍稍受了点鼓舞——看来他还有着常人的兴趣。

“布朗先生!”他吃惊地大叫一声,活像一位在酒店房间里受了惊扰的老夫人,左手也本能地向睡衣的领口伸去。

“还有琼斯少校。”琼斯活泼地补了一句,从我身后走出来。

“哦,琼斯先生。”船长说,口气明显有些不悦。

“但愿你还有空儿给一名乘客?”琼斯勉强故作欢喜地问,“不缺杜松子酒吧,我希望?”

“对乘客不缺。但你是乘客吗?夜里这个点上,我想你肯定没有船票……”

“我有钱,可以买一张,船长。”

“还有出境签证?”

“对像我这样的外国人,那只是形式。”

“是所有人都得遵守的形式,只有罪犯除外。我看你是有麻烦了,琼斯先生。”

“是的。你可以说我是政治难民。”

“那你为何不去英国大使馆?”

“我觉得在亲爱的老‘美狄亚’号上会更自在一些。”——那句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像在综艺剧场表演那般动听,也许正因如此,他又重复了一遍:“亲爱的老‘美狄亚’号。”

“你向来就不是个受欢迎的客人,琼斯先生。我收到太多电报要调查你了。”

琼斯朝我看过来,可我帮不了他多少忙。“船长,”我说,“你也知道他们在这里是如何对待犯人的。你肯定可以破例通融一下……”

他那件白睡衣的领口和袖口上带着刺绣,也许是他那令人望而生畏的夫人做的,流露出一股强烈的司法正义之气;他从高高的床铺上俯视着我们,仿佛他正坐在法院的审判席上。“布朗先生,”他说,“我要考虑我的事业。每个月我都要返回这里。你觉得在我这个岁数,公司还会让我干别的差事,跑别的航线吗?如果我像你建议的那样鲁莽行事的话?”

琼斯说:“对不起。我从来没想到这个。”他的温和态度不但令我惊讶,我想就连船长也为之感到诧异,因为当船长重新开口时,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在找理由向他道歉。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家人,琼斯先生。但我肯定是有的。”

“没有,我没有家人。”琼斯承认,“一个也没有。除了这里那里有一两个远亲。你说得对,船长,我算不了什么。我得再去想想别的法子把问题搞定。”他沉思了一小会儿,我们都看着他,然后他突然提议道:“我可以偷渡出去,只要你能睁只眼闭只眼。”

“那样的话,到了费城我就必须把你交给警察。你觉得这样合适吗,琼斯先生?我知道在费城有人想找你问话。”

“没啥大不了的。我欠了一点钱,仅此而已。”

“你自己欠下的?”

“转念想想,可能也没那么合适。”

我佩服琼斯的冷静:他自己就像个法官,正和两名专家坐在房内审着一桩大法官法院5里的棘手案件。

“可供选择的行动措施似乎很有限啊。”他归纳总结道。

“那么我还是建议你去英国大使馆。”船长说,他的声音冷漠淡定,出自那种永远知道正确答案、不容别人反对的智者之口。

“也许你是对的。在利奥波德维尔,我和领事关系不太好,这是事实。他们都是同一路货色——从外交邮袋里混出来的家伙。恐怕在这里他们也会将我的情况呈报上去。真伤脑筋啊,不是吗?你真的非得把我交给费城的那些条子不成?”

“非交不可。”

“反正结果都一样,对不对?”他转向我说,“有没有别的使馆可以不用呈报的……?”

“这些事情都受着外交条例规定的管束,”我说,“他们不能声称外国人享有政治庇护权。只要这届政府还存在,他们就得一直收容你。”

从升降口扶梯上传来一阵“嗒嗒”的脚步声。有人敲响了房门。我看见琼斯屏住了呼吸。他并没有表面上假装的那么镇定。

“进来。”

二副走了进来。看见我们时他毫不惊讶,仿佛他本来就指望会找到陌生人。他用荷兰语对船长说话,然后船长问了他一个问题。二副回答时看了一眼琼斯。船长转向我们。他似乎终于抛弃了夜读梅格雷探案故事的希望,把手里的书放了下来。他说:“有个警官带着三名手下正在跳板前面。他们想上船。

琼斯不高兴地长叹一声。或许他是眼看着“绅士之家”、第十八号球洞和“荒岛”酒吧永远化为了泡影。

船长用荷兰语给二副下了一道命令,二副马上离开了舱房。船长说:“我必须穿好衣服。”他挪到床沿稳住身子,动作羞涩得如同一名家庭主妇6,然后重重地跳到地上。

“你要让他们上船?”琼斯大叫起来,“你的尊严何在啊?这里可是荷兰领土,不是吗?”

“琼斯先生,麻烦您到卫生间里躲一躲,不要出声,这样对我们所有人都方便。”

我打开床铺尽头的一扇小门,推着琼斯穿了过去。他满肚子不情愿。“我被困在这里了,”他说,“像只耗子。”然后他又立即改口道:“像只兔子,我的意思是。”他对我露出一副心惊胆战的笑容。我像按小孩一样把他按在马桶上坐好。

我回房时,船长刚好拉起长裤,正在把睡衣往裤腰里塞。他从挂钩上取下一件制服外套穿上——睡衣在外套领口下被遮掩住了。

“你不会让他们来搜查吧?”我抗议道。他还来不及回答,也没来得及穿好鞋袜,门上便响起了敲击声。

我认识那个进门的警官。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杂种,就和通顿·马库特一样坏;他的块头有马吉欧医生那么大,挥起拳头来下手特别狠,在太子港有许多被打烂的下巴都领教过他的厉害。他的嘴里镶满了金牙,那些牙恐怕都不是他自己的:他带着它们,就像印第安人武士以前随身携带头皮那样。他傲慢无礼地看着我们俩,而二副,一个满脸粉刺的年轻小伙儿,在他身后紧张地来回转悠。他冲我开口了,听上去像是侮辱:“我认识你。”

小个子船长光着脚,看起来很脆弱,但他仍然勇气十足地回答道:“我不认识你。”

“你这么晚了还在船上干什么?”警官问我。

船长用法语对二副讲着话,这样所有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我记得我不是告诉过你,让他把枪留在岸上吗?”

“他拒绝这样做,长官。他还把我推到了一边。”

“拒绝?还推你?”船长挺起胸膛,几乎够到了那个黑人的肩膀,“我邀请你上船可是有条件的。在这条船上只有我一个人能带武器。你现在不在海地。”

这句斩钉截铁的话着实让警官乱了手脚。它就像是一道魔咒——令他感到危险不安。他环顾我们所有人,又环顾了舱房一圈。“不在海地?”他用法语大叫一声,我猜他只看到了不熟悉的东西:一份安在墙上镜框里的海上救生证书,一个神情严肃、满脑袋铁灰色鬈发的白人妇女的照片,一只装着叫什么波尔斯酒的石头酒瓶,还有一幅冬日冰封下的阿姆斯特丹运河的照片。他心烦意乱地重复道:“不在海地?”

“你在荷兰。”船长用法语说,然后他很高明地大笑一声,以主人的姿态伸出手去:“把你的左轮手枪交给我。”

“我是奉命行事,”这个欺软怕硬的家伙惨巴巴地说,“我在执行公务……”

“等你离开这艘船以后,我的部下会把它还给你。”

“可是我在搜寻罪犯。”

“我的船上没有罪犯。”

“他是坐你的船来这儿的。”

“对此我不负任何责任。现在把枪给我。”

“我必须搜查。”

“你在岸上想怎么搜就怎么搜,但在这里不行。这里由我来负责法律与秩序。除非你把枪交给我,否则我就要叫船员过来缴你的械,然后把你扔回码头上。”

那家伙屈服了。他解开枪套扣,把手枪递过去,眼睛一边看向船长太太那张责怪的脸。船长把枪放在她的照片前让她保管。“现在,”他说,“我已准备好了,可以回答任何合理的问题。你想知道些什么?”

“我们想知道在你船上有没有一名罪犯。你认识他——一个叫琼斯的男人。”

“这是旅客名单。如果你识字的话就拿去看。”

“他的名字不会在上面。”

“我在这条航线上当船长已经有十年了。我一向非常遵纪守法。不在那份名单上的乘客我是决不会带的。没有出境签证的乘客我也不会带。他有签证吗?”

“没有。”

“那我可以向你保证,中尉,他决不会乘上这条船。”

船长提到了警官的军衔,这似乎让警官缓和了一点。“他可能在船上藏起来了,”他说,“而你还不知道。”

“明早起航前我会叫人把全船搜查一遍,如果发现他在船上,我会把他押上岸。”

警官迟疑起来。“如果他不在这里,”他说,“那他肯定是去了英国大使馆。”

“和皇家荷兰邮轮公司比起来,”船长说,“那是个更合理的去处。”他把左轮手枪递给二副。“等到跳板下面以后,”他说,“你再把枪交给他。”警官刚才想伸手接枪,这会儿那只黑手却停在半空,好似一条水族馆里的鲶鱼。船长背过身去不再搭理他。

我们在沉默中等待着,直到二副回来告诉船长,那名中尉已经带领手下开车走了,这时我才把琼斯从厕所里放出来。他表现得异常感激。“你真是太棒了,船长。”他说。

船长带着厌恶和鄙夷的神情盯着琼斯。他说:“我只是告诉了他真相。如果在此之前我发现你想偷渡,这会儿我就已经把你押上岸了。我很高兴自己不必说谎,否则我会很难原谅我自己,还有你。请你趁现在安全赶紧离开我的船。”他脱下外套,从裤腰里拉出白睡衣,以便他可以端庄有礼地脱掉裤子。我们走开了。

到了外面,我倚在栏杆上,俯瞰着那个已经回到跳板下的警察。他正是昨晚的那个警察,而四下里并没有中尉和他手下们的踪影。我说:“现在去英国大使馆已经太迟了。那地方会受到严密的监视。”

“那我们怎么办?”

“天晓得,但我们必须离开这艘船。如果明天早上我们还在这里,船长就会说到做到。”

从梦中欢畅醒来的事务长帮我们解了围(先前我们进门时,他正仰面平躺着,脸上露出一丝淫荡的微笑)。他说:“布朗先生想走倒不难,警察已经认识他了。琼斯先生则只有一个办法。他得扮成女人离开。”

“可衣服呢?”我问。

“船上有一箱戏服,是开晚会时化装用的。我们有西班牙小姐穿的衣裳,还有福伦丹7的农妇装。”

琼斯可怜地说:“但我的八字胡怎么办啊。”

“你得剃掉它。”

无论是为弗拉门戈舞者设计的西班牙小姐装,还是带着精巧头饰的荷兰农妇装,都没法不引人侧目。我们尽量折中地把两套衣服混搭了起来,让它不那么招摇。我们放弃了福伦丹农妇装的头饰和木屐,也没用西班牙小姐装的披头纱巾,还把两者都有的多层衬裙全扔掉了。与此同时,琼斯阴郁而痛苦地刮去了胡子——这里没有热水。奇怪的是,刮掉胡子以后,他看起来更加诚实可靠了,那感觉就好像以前他一直穿错了制服似的。现在我几乎可以相信他确实当过军人。更奇怪的是,一旦做出了这么巨大的牺牲,他便开始以专家般的热情投入到这场字谜游戏中去了。

“你手上没有胭脂或者口红吗?”他问事务长,可是事务长没有这些,于是琼斯只好用一管雷明顿牌剃须粉给自己化装。在黑色的福伦丹女裙和缀满亮片的西班牙女衫的映衬下,这管白粉让他的面孔显出一种可怕的惨白。“等走到跳板那儿,”他对事务长说,“你必须亲我一下。这样可以挡住我的脸。”

“你怎么不亲布朗先生?”事务长问。

“他马上要带我回家了,现在就亲我会让人觉得别扭。你得想象一下,我们刚刚在一起过了夜,三个人都在。”

“过的什么夜?”

“一个放浪不羁的夜晚。”琼斯说。

“你的裙子能应付吧?”我问。

“当然了,老兄。”他神秘兮兮地补充道,“这又不是第一回了。当然,以前的情形很不一样。”

他挽着我的胳膊走下跳板。裙子实在太长了,他只好用一只手提着它们,就像维多利亚时期的女士经过泥泞的街道时要提起裙子一样。船上守夜的值班员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他不知道船上有个女人,而且还是个这副模样的女人。从值班员身边经过时,琼斯用那对棕色的眸子瞥了他一眼,目光中暗含打量和挑逗的意味。我留意到那双眼睛这会儿在围巾下显得多么漂亮和灵动;以前是那副八字胡抹杀了它们的光彩。在跳板底端,他和事务长亲吻拥抱,在事务长的两颊上留下了一层剃须粉。那个警察索然无趣地看着我们——很显然,琼斯不是第一个凌晨时分才离开这条船的女人,而只要是见过了“凯瑟琳妈咪之家”的姑娘们,任何男人都不会对他产生兴趣。

我们手挽着手慢慢走到了先前我停车的地方。“你把裙子拉得太高了。”我警告他。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矜持的女人,老兄。”

“我是说警察能看到你的鞋。”

“天黑看不见的。”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们居然这么容易就逃走了。身后没有脚步声跟着我们,汽车就在前方,无人监视,和平与哥伦布一起统治着这片黑夜。我坐在车里,想着心事,琼斯则整理着他的裙子。他说:“我曾经扮演过博阿迪西娅8。在一出滑稽短剧里。给朋友们逗个乐子。观众里还有王室成员呢。”

“王室成员?”

“蒙巴顿勋爵。真怀念那段时光啊。麻烦你能把左腿抬一下吗?我的裙子卡住了。”

“我们从这里上哪儿去?”我问。

“我也不知道。我那封介绍信上写的人,他正在委内瑞拉大使馆里栖身。”

“那是守卫最严的地方。他们有一半的将军都在里面。”

“能进普通一点的我就很满意了。”

“恐怕你进不去。准确地讲,你并不是政治难民,对吧?”

“欺骗‘爸爸医生’不算是抵抗行动吗?”

“也许人家不欢迎你长住呢。这个你想过吗?”

“他们总不能把我推出去,对吧,只要我安全进去的话?”

“我看有一两个使馆可能还真干得出来。”

我发动了引擎,我们开始缓缓地驶回城里。我不想给人留下逃跑的印象。每次转弯我都会先观察周围有没有其他汽车的灯光,但太子港空旷得如同一座墓地。

“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去我唯一能想到的地方。大使正好不在。”

汽车爬上山坡时我感到松了口气。在这个熟悉的岔路口上不会有路障。在使馆大门前,有个警察短暂地朝车里看了一眼。他认得我的脸,而琼斯在仪表盘的灯光熄灭后也很轻松地蒙混过关了。显然他们还没有发出全面警报——琼斯只是一名罪犯——他还不是一名爱国者。他们很可能警告过把守路障的守卫,还在英国大使馆周围布置了一些通顿·马库特分子。再加上“美狄亚”号,恐怕还有我的酒店,他们肯定以为这下子琼斯可就插翅难飞了。

我让琼斯留在车里,自己上前摁响了门铃。有人还醒着,因为我能看见一楼有扇窗户里亮着一盏灯。但我还是不得不摁了两次铃,直等得心烦意乱,门里才传出沉重的脚步声,从房屋深处远远地一路走近,听起来既笨拙又从容不迫。一条狗狂吠几声,继而呜咽哀号——这动静把我弄糊涂了,因为我以前从没见过屋里还有条狗。接着,一个人声响起——我猜是值夜班的门房在说话——问我是谁。

我说:“我找皮内达夫人。告诉她是布朗先生找。有急事。”

屋里的人解开门锁,拉出门闩,又取下门链,可当他拉开房门后我才发现,那不是什么门房。大使本人站在那里,正眯缝着一双近视眼往外张望。他只穿着一件衬衫,身上没有披外套,脖子上也没打领带:我以前从未见过他衣冠不整的样子。在他身旁,有一条丑得吓人的袖珍犬摆出防卫的姿势,它浑身长满灰色长毛,形状像一条蜈蚣。“你找我太太?”他说,“她在睡觉。”看他那副疲惫而受伤的眼神,我心想:他知道,他什么都知道。

“你想让我叫醒她?”他问,“事情有这么急?她和我儿子在一起。他们俩都睡了。”

我怯弱而含混地说:“我不知道你已经回来了。”

“我坐今晚的飞机刚到。”他把手伸向领带所在的位置,“有很多工作等着我去做。很多文件要读……你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那感觉就好像他在对我道歉,还低声下气地向我出示自己的护照——国籍:人类;外貌特征:戴绿帽。

我怀着一丝羞愧开口说:“别,请你别叫醒她。实际上我要找的人就是你。”

“找我?”一时间,我以为他会惊慌失措,退回屋里关紧大门。也许他相信我是来找他谈那件他害怕听到的事情的。“不能等到明天上午再说吗?”他恳求我,“现在这么晚了。有那么多工作要做。”他伸手去摸雪茄盒,但它不在身上。我觉得他是有点想打算像别人塞钱那样往我手心里塞一把雪茄烟——好打发我赶紧走人。但他身上没有雪茄。他痛苦地放弃了,说:“如果你必须要进的话,那就进来吧。”

我说:“这只狗不喜欢我。”

“唐璜?”他对那只可怜的动物厉声喊出一道口令,它便开始舔他的鞋。

我说:“我有个同伴。”然后对琼斯做了个手势。

大使绝望而难以置信地看着琼斯出现。他肯定仍然以为我打算承认一切,或许还想逼他离婚,而他也可能想质问我,眼前的这个“她”,在这段感情中又能扮演什么角色?是证人,照顾安杰尔的保姆,还是代替玛莎的新太太?在噩梦里,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无论它有多么残酷或是多么的荒诞不经,而对他来说,眼前这一幕的的确确就是一场噩梦。首先从车里伸出来的是沉重的胶底鞋,一双红黑条纹相间的短袜,仿佛是系错了地方的学校制服领带,然后是一层层的蓝黑色裙摆,最后出来的是用围巾裹得严严实实的脑袋和肩膀,用雷明顿牌剃须粉涂白的面孔,以及那对风骚撩人的棕色眼睛。琼斯像一只在沙堆里洗过澡的麻雀那样抖了抖身子,然后迅速走上前与我们会合。

“这位是琼斯先生。”我说。

“是琼斯少校。”他纠正我道,“很高兴见到您,阁下。”

“他想在此寻求庇护。通顿·马库特在追捕他。带他去英国大使馆已经没希望了。那里守卫太森严。我想或许……虽然他不是南美洲人……但他现在的处境非常危险。”

在我说话时,一种如释重负的放松表情在大使的脸上舒展开来。这是政治问题。这个他能对付。家常便饭。“请进,琼斯先生,请进。非常欢迎。我的房子请你随便住。我这就去叫醒我妻子。我有个房间马上就能准备好。”一旦放松下来,他便像抛撒五彩纸屑一样到处乱扔他的所有品。然后他关好门,上好锁,插好门闩,安好门链,又心不在焉地向琼斯伸出胳膊,要护送他进屋。琼斯挽住他的手臂,如同一名维多利亚时期的妇女,大模大样地穿过客厅。那条可怕的灰狗跟在他身旁,用乱蓬蓬的毛发清扫着地面,一边嗅着琼斯裙上的流苏。

“路易!”玛莎站在楼梯平台上,睡眼惺忪,带着惊愕的表情俯瞰着我们。

“亲爱的,”大使说,“让我向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琼斯先生。我们的第一位难民。”

“琼斯先生!”

“是琼斯少校。”琼斯纠正他们俩道,一边抬起裹在头上的围巾,就像摘下一顶帽子。

玛莎靠在楼梯扶手上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透过睡衣我能看见她的双乳,甚至是她si处毛发的阴影,而我心想,琼斯也能看见。他抬头冲她微笑,说:“在女子军队,当然。”我想起了“凯瑟琳妈咪之家”里那个名叫婷婷的姑娘,当我问她为啥喜欢琼斯时,她对我说:“他能逗我笑。”

这天晚上我没剩多少时间可睡了。当我返回“特里亚农”酒店时,之前上过“美狄亚”号的同一名警官在车道入口前拦住了我,质问我去了哪里。“你跟我一样清楚。”我说。作为报复,他把我的汽车彻底搜了个遍——真是个蠢货。

我在酒吧里翻了一通,想找点酒喝;但冰柜里空空如也,货架上也只剩一瓶七喜汽水了。我在汽水里掺了许多朗姆酒,然后出门坐在走廊上,等待着旭日初升——蚊子早就不来找我麻烦了,我是一块变质发馊的臭肉。我身后的酒店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空荡;我怀念跛脚的约瑟夫,一如我怀念某处熟悉的旧伤,因为以前当他一瘸一拐地从酒吧来到走廊,在台阶上爬上爬下时,我在潜意识里也随他感觉到一丝轻微的痛苦。至少他的脚步声是我可以轻易辨别出来的,不知现在他的足音在哪片荒山野岭中回荡,又或许他已在海地山脊的嶙峋巨石之间命丧黄泉。对我而言,他的足音好像是我唯一有空去习惯和熟知的声响。我的心里充满了自怜自艾,就像安杰尔的波旁饼干那样甜腻。我不由问自己,我能把玛莎的脚步声和其他女人的区别开吗?对此我感到怀疑,我也确实从未学会识别我母亲的足音,还没来得及她就把我丢给往见学校的神父们不管了。还有我的亲生父亲呢?他甚至连一份童年的记忆都没给我留下。他有可能已经死了,但我不敢确定——在这个世纪中,老人们长寿得足以超越他们所处的时代。但我对他并没有真正的好奇心,我也丝毫不想去找他本人或是他的墓碑,而墓碑上刻的有可能是布朗这个姓氏,但也没法完全确定。

好奇心的缺失在我身上形成了一个本不该有的空洞。我没有用替代品填补这个空洞,就像牙医将蛀牙的窟窿暂时补好那样。没有哪位神父曾扮演过我父亲的角色,这个世上也没有哪块地方曾取代过我的故乡。我是一名摩纳哥的公民,仅此而已。

棕榈树开始从无可名状的黑暗中渐渐显形。它们让我想起了赌场外面的棕榈树,那些树扎根在一片蓝色的人工海岸上,那里甚至连沙子都是舶来品。轻风吹拂着长长的叶片,它们如锯齿般错落有致地排列着,好似一架钢琴的琴键。那情形就仿佛有一位看不见的演奏家在两键一按或三键一按地弹奏着乐曲。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到这里来是因为母亲寄给了我一张明信片,而它很容易在途中丢失——任何一家赌场的赔率都不会比这个几率更高。在这世上,有些人一出生便与一个国家紧密相连,甚至在离开后他们也会感觉到这种联系;还有一些人则从属于一个省、一座县城、一处乡村。然而,对于蒙特卡洛这座匆匆过客之城,对于环绕在它的花园和街道周围的这片数百平方公里的土地,我却根本无法感觉到半点联系。反倒是对这里,对上天偶然为我选择的这片荒凉破败的恐怖之土,我感到了更加强烈的羁绊。

花园里染上了第一抹色彩,先是深绿,再是深红——瞬息万变就是我上色的法则。无论在哪里,我的根基都不会稳固,这将让我无以为家,也无法爱得踏实。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