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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妪冢铭(清)朱彝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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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妪者,乳予于襁褓者也。予生四龄,妪归。归九年,浙东西大旱[1],飞蝗蔽天,岁饥,人相食。而妪之夫适死,因就食予家。

予家自先太傅文恪公以宰辅归里[2],家无储粟。先大父继之[3],益以廉节自砺,知楚雄府事还,力不能具舟楫。至是,先大父已卒。先处士安度先生家计愈窘[4],尝至绝食。从祖讳大定[5],通判成都[6],以蜀江米四斛贻处士。米色殷而粝[7],食之咽喉若中鱼骨。妪不得饱,乃流涕辞去。十年之中凡五嫁,而无辄贫。尝语人曰:“安得十郎骤富,使我老不复更嫁乎?”其言可悯如是。十郎,谓予也。

妪年七十有一而死,死之日,后无益贫。予妻为典衣买棺以殓。越明年,予在济南,闻而哀之,资其夫钱若干,俾往瘗焉[8]。寄之以铭曰:

妇人五嫁,理则不可,贫则驱之,否谁依者?伤哉贫乎,乃至辱其身乎!

注释:

[1]浙东西大旱:此事发生在明崇祯十三年(1640),时作者十二岁。[2]文恪公:指作者的曾祖父朱国祚。国祚字兆隆,明万历十一年(1583)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历任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摄本部尚书事。后入东阁,以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加少傅致仕。卒赠太傅,谥文恪。[3]大父:祖父,指国祚长子朱大竞。由荫生除授都察院照磨,擢工部主事。坐事获遣。思宗时又出任云南楚雄知府。因奔母丧回籍,卒于家。[4]处士安度先生:指其父朱茂曙。未仕,故称处士。学者称其为“安度先生”。[5]从祖:指祖父的兄弟。[6]通判成都:成都府通判,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7]殷而粝(li):赤黑而粗糙。[8]瘗(yi):埋葬。

本文选自《曝书亭集》卷七十九。为奶妈写墓铭,而且为嫁了五次的奶妈写墓铭,这在充斥着表彰忠孝节义的文人集中是罕见的。若不是作者身受过贫困的煎熬是写不出也不敢写的。这对封建吃人礼教所宣扬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无疑是一个冲击,虽然作者还没有根本跳出封建礼教的束缚。文章悼叶妪之贫,也叹封建社会中以廉节自砺的官吏的清分,对封建社会也有认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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